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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所診所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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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所診所整改報告

          衛生所診所整改報告范文第1篇

          1 新農合發展現狀和主要成效 

          該縣于2015年10月被列為山東省省新農合第二批示點縣。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新農合累計籌集基金10313.15萬元,基金共支出9702.92萬元,截止2015年底累計結余610.23萬元;根據初步統計,2015年全縣參合農民164677人,每人籌資290元(其中個人50元,政府240元),籌資額達4775.63萬元; 2015、2016年農民參合率分別達96.9%、98.5%。基金運行安全,籌資水平和參合率逐年提高。新農合開展以來,已經取得較為明顯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村居民看病難的問題,提高了農村居民的醫療保健意識,進一步縮小了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差距,提升了農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水平,使農民活得更有尊嚴,使農民的幸福指數進一步提高。 

          在工作上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1.1 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強 

          縣委縣政府把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作為一項普惠性民心工程,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內容,加強領導,狠抓落實。成立了縣新農合管理委員會及監督委員會,各鄉鎮(街道)村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新農合領導小組,縣里還成立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全縣新農合日常業務管理,為新農合制度的實施和發展提供了組織領導保證。 

          1.2 農民群眾的認識不斷提高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把提高農民對新農合制度的認知度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通過各種形式、多種渠道,積極宣傳新農合的宗旨、特點、重要性、籌資方式、補償范圍、管理辦法等有關政策。每年都召開全縣新農合工作動員大會,簽訂縣鄉參合率目標責任書,各鄉鎮(街道)還通過張貼標語、發放宣傳單和以會代訓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通過宣傳,把新農合惠民政策普及到千家萬戶,加深了農民對新農合制度的了解,提高了他們的參合積極性,增強了農民群眾的互助共濟意識,參合人數和參合率逐年提高,為廣大農民抵御疾病風險和緩解因病致貧返貧奠定了基礎。 

          1.3 醫療服務水平逐步提高 

          全縣15家定點醫療機構使用全省統一藥品目錄,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補償范圍;配備了專用電腦、安裝了醫院收費管理系統和新農合操作系統,2015年底開始,參合對象到全省省、市、縣、鄉四級醫療機構就診,出院時就能進行即時結報,方便了群眾就醫報銷;2015年起實現新農合補償與農村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2015的上半年完成16萬參合對象“一卡通”個人基礎數據采集工作,為提高新農合信息化水平打好了基礎。 

          1.4 參合農民受益程度逐年提高 

          一是新農合補償范圍進一步擴大。建立了普通門診、特殊門診、住院補償以及重大疾病補充補償等多種形式補償。2015年每人每年提取15元,建立重大疾病補充補償、參合農民當年住院費自付超過2萬元的,超過部分按70%比例補償,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我縣當年有74人受益,補償總額達57.97萬元,患者最高補償額達14.35萬元。二是補償比例不斷提高 。普通門診補償從20%提高到50%,特殊門診不設起付線,從零增加到26個病種,補償比例為50%,最高年封頂線從原來8000元提高到2萬元。三是住院補償大幅提升。鄉級、縣級、市級、市外補償比例分別提高到95%、80%、60%、55%;起付線分別降到50元、300元、500元、600元;參合對象醫藥費用補償年封頂線從2萬元提高到8萬元。 

          1.5 基金監管逐步規范 

          一是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設立了基金財政專戶和基金支出賬戶,對基金實行市級統籌、封閉運行、專款專用。二是建立了基金支付三級審核制度。即定點醫療機構初審、縣管理中心復審、縣財政部門終審后,將補償款撥付給定點醫療機構,嚴防基金違規支出。三是實行了醫療服務監督制約機制。把新農合工作納入年度各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醫療機構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或屢教不改的醫療機構給予暫停下撥新農合基金、通報、警告直至取消定點醫療資格的處理;確定費用控制目標,對定點醫療機構次均門診費、次均住院費用等指標進行量化管理,超出部分由縣新農合管理中心扣回;開展抗菌藥物合理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控制基本藥物目錄外藥品的使用數量,在基層醫療機構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建立新農合補償信息縣鄉村三級公示制度,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2 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政策宣傳不夠深入細致 

          一是宣傳不到位。在調研過程中,有關人員反映,鄉鎮村兩級主要任務是按縣里下達收繳任務籌資,一些具體的新農合政策如報銷的病種、報銷的比例、報銷程序等他們也一知半解,所以他們在農戶收錢時也給群眾說不清楚。實施新農合的主要“窗口”--醫院,對新農合政策宣傳更少,只是按照上級文件執行有關政策,導致了看似都在宣傳,可效果并不理想,使老百姓對新農合政策含糊不清,給新農合工作的開展帶來諸多不利因素。二是宣傳形式單一,力度不夠。在走訪座談時農戶普遍反映,只是在收錢時才給他們講新農合政策,往往群眾在就醫時想問沒地方問。部分群眾對補償辦法和補償標準了解不夠、報銷期望值與實際情況有時不相符,致使產生懷疑,抵觸情緒,影響了繼續參合的積極性。在問卷調查的農戶中,只有一半的農戶認為是自愿參合的,30%的農戶認為是上級政府規定要參加才參加的,還有20%農戶認為是鄉村干部硬壓才參加的。三是部分農民對新農合的政策不夠了解。沒有真正了解新農合制度的意義,對“以保大病為主”和“體現互助共濟”的宗旨理解不夠,掌握不透,一些青壯年家庭由于自己身體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僅從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慮,參合積極性不高。四是在外農民工新農合資金收繳不方便。我縣外出務工人員較多,他們往往要春節過年才回家,新農合政策宣傳無法到位,也影響了參合率的提高。

          2.2 政策保障目標狹窄、農民總體受益面小 

          一是定點醫院就診少、個體診所就醫多。從問卷調查分析,村民看病有40%的人選擇在沒有報銷的村衛生所就醫,有40%的人選擇在鄉鎮衛生院診治,有20%的人選擇在縣級及以上醫院看病。在調研中,群眾普遍反映,偏遠村莊農民群眾到定點醫院看病路途遠、車費貴,額外費用高,不劃算,平時頭疼腦熱都是在本村衛生所開藥,不愿意去有補償報銷的定點醫院看病。二是定點醫院費用高、吸引力小。據查2014、2015年1-4月份,定點醫院次均普通門診費用分別為141.78元和105.43元,而村級衛生所、個體診所次均門診僅15-20元。一些常用新藥沒有列入補償目錄,有的醫生常開藥品目錄之外的藥,新農合雖然有補償報銷,但實際花費仍然比村衛生所、個體診所高,因此,定點醫院對農民群眾吸引力不大。一患者感冒發燒在縣醫院住院治療花費1716.79元,補償范圍內費用1124.78元,僅占65.5%,實際補償660元, 范圍內費用補償比58.6%,實際補償比僅38.3%。 

          3 對農村醫療保險工作的幾點建議 

          3.1 加強領導,認真解決新農合運行機制存在的問題 

          一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新農合各項制度建設。縣政府把門診納入新農合補償報銷范疇,是從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政策向服務于更多農民常見病、多發病診治的門診拓展,是診療“擴面”的重要舉措,能讓更多的農民得實惠。有關主管部門要針對運行過程中突出的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從制度上、機制上認真加以解決。對50%左右農民游離于體制之外就診看病問題認真分析,要有質的轉變,通過政策設計要適時擴大特殊門診病種范圍,讓更多更困難的群體受益,使制度更加完善,讓參合農民得到更大的實惠。 

          二要協調處理好政府、醫院、農民三者利益關系。解決好需求方、供給方和政府三方吸引力不足問題,使政府花同樣的錢讓農民疾病得到更好的治療,醫院少成本多看病,農民少花錢看好病。特別是鄉鎮衛生院人員工資已由財政供養更應當突出公益性、服務性。 

          3.2 加強管理,積極創新鄉鎮衛生院醫療管理運行機制 

          一是在管理機制上,建立鄉鎮衛生院院長負責制。醫務人員提供規范化、標準化和優質化的醫療技術服務,是新農合定點醫院的基本要求,嚴禁把基層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醫院的藥品和檢查收入掛鉤,破除以藥補醫舊體制,醫生看病要與創利脫鉤,與醫療質量、服務水平掛鉤。二是在人才培養上,抓緊配齊配強鄉鎮衛生院的各類衛技人員,解決專業人員短缺問題。要加強醫務人員的培訓,采取選送和委托代培相結合的方式,逐步實現每個鄉鎮衛生院有4名全科醫生的目標,增強解決常見病多發病的能力,提高醫療和服務水平。三是在設備配置上,要在政策資金和管理方面加大投入,逐步解決醫療設備簡陋、技術能力低下問題,不斷提高基層衛生院診療水平,讓農民能就近就地看病,使廣大農民群眾更好地享受醫療衛生服務。 

          衛生所診所整改報告范文第2篇

          綜合匯報

          根據省、州部署的食品化妝品項整治、重點公共衛生監督檢查、推進衛生綜合執法、放射治療管理、打擊非法行醫、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等各項工作,為迎接省廳的檢查,我所將2006年1月至7月初開展食品化妝品專項整治、重點公共衛生監督檢查及打擊非法行醫等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作如下總結:

          一、食品衛生監督

          1、根據《XXX衛生局關于印發餐飲業衛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衛發[2006]22號)文件要求,我所于2006年2月底開始著手安排此項工作。依據《食品衛生法》、《XXX食品衛生條例》、《餐飲業衛生管理辦法》、《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指南》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的規定,深入餐飲經營單位、學校食堂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開展監督檢查。

          結合我縣對餐飲業單位的上半年一次的日常監督此次監督檢查前后共出動人員共53人次,共檢查餐飲經營單位341家,其中餐飲經營單位291戶次,企事業單位食堂3戶次,學校食堂47戶次。每到一個單位先結合《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中“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管理自查建議項目”讓各相關單位進行自查。在檢查中,重點對經營單位的衛生許可證照、健康培訓證的持證情況、經營加工場所、廚房、庫房、冷藏設施、專間、餐飲具消毒設施及保潔設施、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情況、添加劑、包裝材料的索證情況,等方面進行全面檢查整治。共查出無證經營戶5家,無健康培訓證上崗13人,廚房、餐飲具消毒及保潔設施不合格58家。食品原料、添加劑不符合衛生標準或無合格證2家,共查獲并銷毀不合格食品123公斤。對無許可證進行經營5家進行限期辦理衛生許可證,對查出無健康證上崗的人員立即責令辦理健康培訓證,廚房布局不合理、餐飲具消毒不合格、保潔設施不完善的處以行政警告,并均按《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中“推薦的各類餐飲業場所布局要求、推薦的餐飲具清洗消毒方法”擬出整改意見,限期改進。

          2、根據《XXX衛生局轉發省衛生廳關于開展食品生產加工業許可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衛發[2006]20號)文件精神,我所結合上半年的常規監督于2006年3月底至4月初對轄區內所有已發放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逐一進行清理,監督檢查不符合整治內容的問題,并向生產加工企業發出衛生監督意見。此次共檢查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及個體經營戶56家,其中糕點副食加工店17家、米線餌絲加工店9家、豆制品加工3家、酒廠15家、農特產品加工6家、糧油加工店4家、調味品生產2家。共查出無衛生許可證經營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2家,其中糧油加工店1家、農特產品加工1家,責令其限期到衛生監督所補辦衛生許可證;共查從業人員9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證83人、無健康證或健康證失效的13人,已責令限期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理健康證;查出生產場所不符合規范的3家,查獲并銷毀過期劣質食品3類共計130Kg。

          3、根據《XXX衛生局關于印發〈XXX2006年開展食品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衛發[2006]74號)文件精神,結合《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XXX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的規定要求,以糧油、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酒(散裝酒)、鹽、調味品、保健品、兒童食品等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為整治與監管為重點,以農村地區為重點區域,重點抓好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及消費三個環節,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我所制定了重點打擊保健品虛假夸大宣傳,使用假標識、假包裝、假商標等行為,重點嚴查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是否宣傳對疾病具有預防或治療作用以及完全未經批準和特定保健功能,重點篩查調節血糖、減肥、抗疲勞3類保健食品。并明確了檢查的統一時間:2006年3月至6月。保健品在我縣銷售形式多以藥、專賣、及義診等,結合我縣實際確立了以打擊“專賣”、“義診”等非法銷售為主的檢查思路整治我縣的保健品市場。并于3月中旬確定了各鄉鎮情報員,制定了相應的報告、收集、聯絡等制度及方案,從根本上保障了此次專項檢查的完成。截至6月底我所共檢查了36家藥房(店),3次義診、專賣,共查處了非法保健品4種300余盒,其中一起移交藥品管理部門。

          根據《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上半年的監督檢查對嬰幼兒食品、瓶(桶)裝水、彭化食品、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衛生許可開展專項整治。重點檢查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健康證。共檢查嬰幼兒食品、彭化食品經營單位15家,瓶(桶)裝水經營單位3家,集體用餐配送單位13家,31家均有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其中2家無健康證從業人員2人,責令限期到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理健康證明。

          4、組織全所職工在所務會上學習并落實《XXX衛生局轉發關于貫徹落實〈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加強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X衛發[2006]94號)文件精神。根據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初征訂了新的食品衛生許可證。進一步健全衛生許可證申請和發放審查制度,分別對從事食品生產加、經營和餐飲業、食堂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規定了必須具備的申請條件;從食品衛生管理、生產經營場所衛生條件、衛生防護措施、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等方面加強書面和現場審查,嚴格審查程序,嚴把發證關;全所職工通過對文件的學習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越權要追究、侵權要賠償”的權責一致思想,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嚴格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并向社會分開投訴舉報電話:4020708、設立舉報箱,自覺接受廣大食品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社會監督,使食品衛生許可工作成為政府放心、群眾滿意的窗口工程;確保2007年6月1日前如期完成新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更換工作。

          5、組織全所職工在所務會上學習《XXX衛生局大理州教育局關于轉發〈XXX衛生廳XXX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衛發[2006]61號)、《XXX衛生局轉發〈XXX衛生廳關于開展學校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專項整治月行動的通知〉的通知》(X衛發[2006]153號)文件精神,聯合教育局各有關部門于2006年6月10日——6月30日對我縣轄區內各類學校、幼托機構食堂33家進行一次專項監督檢查,并對學校周邊食品攤點進行了清理整頓。通過此次監督檢查,明確了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各學校建立了倉庫管理臺賬,購物索證、產品與實物相符;本次共檢查全縣各類學校、幼托機構食堂33家,其中持有衛生許可證33家,持證率100%;共查從業人員7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證65人,持有效健康證率91.54%。針對現場檢查33家進行處理,其中責令停業整頓4家;責令限期改正6家;給予行政警告1家。對其它學校食堂存在不同程度的衛生問題提出批評指導。通過這次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檢查,按《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給予嚴厲的整治,使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有了新的改觀。對學校周邊食品攤點共檢查45家,其中責令限期改進的食店8家,對食品攤戶沒收三無產品200kg,并予以當場銷毀。嚴厲打擊了學校周邊三無食品攤點。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物中毒隱患,為學校飲食衛生創造了一個較為安全的環境。

          二、公共衛生監督

          1、組織學習并落實《XXX衛生局關于〈大理州2006開展化妝品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衛發[2006]86號)文件精神,我所于2006年7月3日至7日共出動18人次,歷時五天對我縣化妝用品經營店7家,美容店、美發店52家,藥店及超市18家進行清理整頓。重點對藥店和化妝品專賣店等經營環節開展監督檢查:經營化妝品標簽、標識、說明書是否宣傳療效、是否使用醫療術語、是否注有適應癥等。建立舉報制度,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4520708及設立舉報箱。

          2、根據《XXX衛生局關于轉發〈云南省衛生廳關于印發〈2006年公共衛生重點監督檢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大衛發[2006]113號)文件精神。于2006年5月中旬起著手安排此項工作。

          (1)、此次檢查賓館旅店15家,共檢查15家均持有效衛生許可證;查從業人員105人,其中持有效健康培訓證103人;有衛生管理制度15家;有消毒設施15家;擺放單位數8家;無處罰戶。通過此次專項檢查,規范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促進了公共場所的進一步規范經營,特別是對無健康證從業人員責令限期進行健康體檢,對賓館旅店未放置安全套的要立即解決,要求落實好衛生管理制度;對公共場所經營客用化妝品的單位進行指導,進一步完善了公共場所的規范經營。

          (2)、本次共監督檢查我縣所轄區內集中式供水有5家,其中自來水廠4家、集中式供水點2家。我縣集中式供水單位共5家,其中持有效衛生許可證4家,無衛生許可證1家,共有制水人員4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證40人,無健康證6人。對無衛生許可證的集中式供水單位責令立即辦理有關證件,無健康證的制水人員立即進行健康檢查。對5家供水單位的水源水、水廠制水設施、消毒設施進行了全面檢查,檢查中發現對水源水環境保護較差有2家,對供水未進行消毒1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責令限期改進,要求立即對水源水環境保護設施進行整改,對未進行消毒的供水單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責令立即改正,確保飲用水消毒設施的建立。

          三、衛生綜合執法監督

          依據《XXX衛生綜合執法監督考核標準(試行)》進行自查考核。綜合管理部分總分300分,自查得分258分;行政執法部分總分700分,自查得分665分。

          四、職業衛生監督

          根據《XXX衛生局關于轉發〈XXX衛生廳關于印發〈2006年公共衛生重點監督檢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衛發[2006]113號)文件精神。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我所于2006年3月29日至6月中旬出動20人次共監督檢查企業11家(合資1家、私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共10家),其中觸塵企業8家,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3家。在觸塵企業中有2家建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有3家建立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正常執行;3家有崗前、崗中培訓制度;2家建有主要防護設施;4家備有防塵口罩、工作服、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并正常使用;1家有危害公害欄、警示標志及警示說明;1家建立粉塵濃度定期監測及評價制度(由州環保局定期監測),并有監測記錄;3家有職業危害告知制度;8家均無職業健康監護;2家有合同告知;8家均無使用童工及安排未成年人、孕婦、哺乳期女職工從事粉塵作業;無可疑塵肺病人。使用有害化學品的3家中除1家建立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及有風扇、電動排氣扇等防護設施外,其它的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及職業危害告知制度、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和合同告知工作均未開展;3家均未發生過急性職業中毒事故。

          五、放射衛生監督

          根據《XXX衛生局轉發省衛生廳關于貫徹實施〈放射診療管理規定〉加強放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衛發[2006]181號)文件結合《XXX衛生局關于轉發〈XXX衛生廳關于印發〈2006年公共衛生重點監督檢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衛發[2006]113號)文件精神,依據《放射診療管理規定》共檢查開展放射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10家,從業人員13人,均持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線裝置許可。各醫療衛生機構的放射診療設備均按規定進行質量控制和放射防護檢測,均設置有輻射警示標志,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均持有放射防護培訓證,有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劑量監測記錄。

          六、醫療機構監督

          1、打擊非法行醫:縣衛生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察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職能部門聯合行動,對醫療機構和醫藥服務市場開展執法檢查,以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為基礎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隊,負責非法行醫相關案件調查取證、行政處罰和監督管理工作。通過近一年來多次對醫療機構和醫藥服務市場的執法檢查,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至2006年7月,共出動監督檢查人員329人次,車輛60臺次,檢查醫療機構252戶次,其中縣級醫療機構17戶次,鎮衛生院16戶次,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9戶次,個體診所23戶次(含原個體醫),村衛生所196戶次。查處各類非法行醫案件22起,給予警告2戶,限期改正3戶,取締1戶,罰款11起金額共24000元,沒收用于非法行醫的藥品及醫療器械4箱(件),價值約1500元。查處醫療機構違法廣告案件1起。

          2、根據XXX衛生局X衛發(2006)第101號《2006年XXX醫療廢物行政執法檢查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本縣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本縣從2006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對本縣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工作開展了專項檢查。共檢查17家縣鄉醫療機構,2家個人診所、12家村衛生所,主要檢查醫療廢物內部管理情況、醫療廢物暫存設施設備建設情況、醫療廢物處置情況。內容包括查看記錄和現場及從產生、收集、儲存、轉移,處置等各個環節的措施情況。在檢查中可以看出這兩年來,各醫療單位都對此項工作加強了管理,按照衛生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的要求,做到集中收集和焚燒處理。但也發現一定的問題,如:政府未制訂過渡性處置場所;州級衛生環保部門曾經承諾塑料性一次性用品集中后有價回收未落實;有的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制度較簡單,各部門責任規定不很明確,缺乏專人管理和處理;醫療廢物暫存設施、設備,選址不符合要求,未能上鎖、防盜、成封閉狀態;記錄不完整,儲存時間長,未能做到當日處理;沒有專項費用。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從兩方面入手加強管理:一是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使醫療單位領導充分認識醫療廢物的危害性和一旦出現問題將對社會安定產生的不良影響,提高他們做好工作的積極性;二是健全和完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各個工作步驟都必須確定責任人,要對醫護人員加強污染物管理的安全教育,重點工作要求量化,細化,設立每日記錄臺帳,出現問題要按責任輕重給予相應處罰。同時我執法人員也將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進行現場監察,防止醫療廢物污染的擴散。

          XXX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衛生所診所整改報告范文第3篇

          一、 堅持預防為主,全面開展綜合性疾病防治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注重做好日常傳染病的監測、報告和人間禽流感的預防及非典防治工作,有效防止了重大傳染病的暴發和流行。

          (一)轄區各醫院均設有預防保健機構或專職人員,強化疫情登記和報告制度,1-12月份全區共報告各類法定傳染病21種763例,總發病率為236.43/十萬,無傳染病死亡病例報告,法定傳染病漏報率低于2% 。其中,重點疾病為:肝炎212例;菌痢251例;猩紅熱24例;肺結核81例;流行性腮腺炎26例;尖銳濕疣17例;淋病31例。

          (二)1—12月份全區共使用生物制品19種,累計下發使用各種疫苗120198人份,“五苗”接種率達到95%。

          (三)與區教體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在我區大中專院校及中小學校建立防治重大傳染病預防接種制度的通知》(殷衛[2005]5號文件),并按要求于今年4、5月份組織轄區各接種門診對7歲、17-19歲人群開展了2215人次的麻疹、風疹、腮腺炎疫苗的查漏補種工作。

          (四)今年4月份,對區北蒙辦事處大碾屯小學發生的12例水痘病例情況進行了流行病學調查,在對4例現患病學生進行了個案調查后,對該校的傳染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和建議,目前患病學生都已恢復健康。

          (五)在年初,成立了人間禽流感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疫情應急處理技術指導小組、疫情應急處理小組及預備隊,印發了《突發人間禽流感應急處理預案》、《人間禽流感防治知識》等宣傳資料10000多份;舉辦了轄區各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共200余名參加的 “殷都區人間禽流感防治知識培訓班”。 加強了轄區7個集貿市場的禽類產品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和轄區160家經營鮮活禽類食品及餐飲單位監督檢查。掌握了轄區98家專業畜禽養殖戶及高暴露人群情況,轄區各醫療機構均制定了相應的人間禽流感防治預案,組建了人間禽流感防治機構,實行疫情值班制度,完善報告制度;以“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為原則,實行了24小時疫情值班制和流感樣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專項報告制度等,及時準確應對了人間禽流感疫情。

          (六)印發了《殷都區衛生局關于加強SARS疫情監測報告的通知》,強調了疫情的監測與報告管理,并對轄區各單位的SARS疫情監測報告工作實行了通報制度,根據4月份全國非典疫情情況,及時啟動了疫情應急預案。

          (七)為進一步加強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領導,切實搞好我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區政府成立殷都區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基礎上,我局又成立了“艾滋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及“艾滋病防治專家組”,具體負責全區艾滋病防治工作和技術指導、對外交流、咨詢服務等。并于今年8月份,開展了全區有償供血人員普查,基本摸清了轄區的HIV感染者底數。本次普查,共入戶調查77491戶,調查人口233392人,累計登記既往有償供血人員217人,累計采血150人,查出HIV感染者1人,并對其和既往確認的1名HIV感染者進行了個案調查;截至目前,全區共有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4名。

          二、加強衛生監督隊伍建設,加大衛生監督檢查力度。

          (一)衛生監督隊伍的建設,直接關系到衛生監督的質量和效果,1—11月份,共組織90名衛生監督人員參加上級業務部門舉辦的各類培訓班,進一步提高了衛生監督人員業務水平,為我區衛生監督工作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為保障人民群眾的食品衛生安全和身體健康,開展了春節、五一和十一期間的食品衛生安全大檢查,進行了奶制品、飲料、散裝食品、月餅及化妝品市場等12項專項治理,檢查單位(場所)2850戶次,發現各類隱患195處,當即整改148處,限期整改47處,責令停業整頓4家,監控重大隱患1處,制作現場筆錄1284份,下達監督意見書1307份、處罰告知書11份,罰款8500元;查處過期、標識不清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2300公斤,奶制品150公斤,飲料875件;查處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化妝品12盒、無產品檢驗報告單的衛生用品20包。有力地打擊了非法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凈化了食品市場和公共場所衛生環境。

          (三)積極開展食品安全周宣傳活動。共出動人員25人次,車輛5次,設置咨詢臺2個,宣傳版面4個,發放宣傳材料2700份,舉辦食品安全教育課6班次216人,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四)采取了衛生監督科室分片包干的方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衛生監督覆蓋率已達100%,同時,利用對從業人員限期體檢,集中培訓等辦法, 嚴把從業人員體檢、培訓關,今年1—12月份共體檢5737人,培訓各類從業人員3823人;對52名職業禁忌人員進行了調離,調離率達100%。

          (五)認真做好《衛生許可證》審批工作。依據《食品衛生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把好《衛生許可證申請書》的審查、發放關,做到合格一戶、簽發一戶,1—12月份,共簽發《衛生許可證申請書》1251份。

          三、加強醫療機構管理,規范醫療市場秩序。

          全面貫徹落實《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管理辦法》和《河南省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堅持醫療機構按規劃設置、按法律管理、按標準評審,有效促進了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的規范化、法制化管理。

          (一)加大了打擊非法行醫力度,全年共查處非法行醫21家,沒收過期醫用藥品、醫療器械價值7000多元,罰款20400元。有效凈化了我區醫療衛生市場,進一步規范了我區醫療衛生秩序。

          (二)根據《河南省鄉村醫生執業注冊管理暫行辦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圓滿完成鄉醫注冊工作,共計有219人通過信息確認免試注冊,60人通過考試進行了注冊。

          (三)完成無正規學歷再教育培訓工作,全區共有219名無正規學歷的衛生人員參加了無學歷再教育學習(其中市中醫藥學校69名,市衛校130名,其它中專院校20名),為下一步鄉鎮衛生院在職衛生技術人員和農村衛生所(室)在崗鄉村醫生逐步向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轉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四)根據省市統一安排,圓滿完成了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工作,共有75人報名參加,其中,中醫24人,西醫51人,執業醫師16人,執業助理醫師59人。

          (五)按照市衛生局新確定的年審工作內容,以“查問題、定措施、促改進”的指導思想,根據“六統一,八不準”的要求,采取現場檢查、現場辦公的工作方法,完成了全區215家醫療機構的年審、校驗工作。在年審檢查中,從醫療文書的書寫保管,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對外租賃科室情況、一次性衛生用品的使用與銷毀、傳染病的報告與管理、非典防治預案落實情況等進行了重點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明確的整改要求,促進了醫療機構的規范化、法制化管理。

          四、加強醫療衛生保健,服務轄區廣大群眾。

          (一)西郊鄉衛生院、新興醫院、區直門診所按照“以人為本,患者至上”醫療衛生服務宗旨,提出“三個一切”、“五心”、“五有” 的服務措施,即:一切為了患者、一切服務患者、一切方便患者;接診熱心、檢查細心、解釋耐心、治療精心、讓病人放心;入院有人接、住院有人管、檢查有人賠,出院有車送、回家有隨訪,熱情為患者服務。西郊鄉衛生院門診接診約3.8萬人次,住院收治1900余人次,開展手術近1000臺,業務收入 280余萬元;新興醫院全年門診接診約2.5萬人次,住院410 人次,業務收入112余萬元,較去年同期增加約5.7萬元;區直門診業務收入10.3余萬元。

          (二)區婦幼保健所1—12月份,共計完成0-7歲兒童系統體檢1896人,新建卡203人,入托體檢2666人,病弱兒童建檔5人,系統體檢率達85%;婦女孕產期保健515人,新建卡69人,婚前體檢22人,其它類別體檢134人,圍產期體檢率85%;規范《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程序,共發放398份;門診接待人數2150人次,婦女病普查1500人。

          (三)為推動我區社區衛生事業的進一步開展,結合我區衛生規劃要求和社區居民需求,自今年6月份開展創建省級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區工作,對原有的6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迎接了省衛生廳組織的專題調研和督導。截至目前,我區共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3個,分別是:梅園莊街道辦事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紗廠路街道辦事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鐵西路街道辦事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2個,分別設在鋼六區和鋼二區。

          五、提高審批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群眾辦事。

          為提高審批效率,方便人民群眾辦事,區衛生局成立了審辦股,審辦股充分落實授權內容,堅持熱情優質服務,樹立了執政為民的良好形象,從成立至今,共接待群眾辦事、咨詢2300余人次,全年工作無投訴。區行政便民服務中心9月份開展百分考核以來,衛生局窗口9月、10月連續2個月奪得“優質服務窗口”、“優質服務標兵”稱號,收到群眾贈送“熱情服務,執政為民”的錦旗一面。全年共發放《衛生許可證》1150個,其中:食品類952個,公共場所類198個,辦理從業人員《健康證》5470個,“兩證”正確發放率100%。   

          嚴格落實下崗職工再就業優惠政策,從2004年以來,共免費辦理《衛生許可證》180個,免費金額1800元;免費辦理從業人員《健康證》145個,免費金額7250元;免收個體醫療機構管理費11025元;合計19825元。

          六、全力以赴,努力開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

          緊緊圍繞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目標,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的要求,制定了《殷都區衛生局創衛工作臺帳》、《殷都區衛生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制度》、《殷都區衛生局創衛工作網絡圖》、《殷都區衛生局“創衛”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表》、《殷都區衛生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目標任務分解及百分檢查評分標準》等,深入開展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活動,確保了省初驗工作成功。

          (一)健康教育。在省初驗之前,爭取區政府成立了區健康教育所,在區衛生局、防疫站、教體局、西郊鄉、各街道辦事處和轄區各廠礦、企事業單位都建立了健康教育組織,固定了專(兼)職健康教育人員,基本上形成了覆蓋全區的以醫療衛生保健機構中的健康教育組織為骨干,以廠礦、企事業單位、學校、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等單位的專(兼)職健康教育人員為依托的健康教育網絡。

          在全區共建立健康教育宣傳欄68個,發放社區居民健康知識應知應會宣傳單13萬張,健康知識應知應會手冊近7萬冊,開展包括觀看錄像、參加講座、有獎知識答卷、組織展覽等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發放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基本健康知識應知應會宣傳單3萬份,行業創衛明白卡5000余份。

          按照《安陽市醫療衛生單位健康教育工作規范》,要求轄區各醫療衛生單位在病房、門診嚴格按標準開展健康教育,嚴格落實健康教育處方制,在門診、病房、候診室等處均設置了健康教育宣傳欄,向病人及其家屬講解醫療保健知識,免費贈閱疾病預防宣傳資料,確保了住院病人相關疾病知識知曉率達85%以上。我區各醫療機構目前共設立各類健康教育宣傳欄45個。

          按照《安陽市教育局、安陽市衛生局關于加強學校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全區各學校均設置了健康教育課程,對開設健康教育課的師資安排、教案編寫、課程進度做了明確規定。各學校堅持做到了教員、課本、教案、課時、效果評價五落實。各學校的健康教育課的開課率均達到了100%。

          (二)傳染病防治、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加強日常工作的同時,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9類60條中涉及公共衛生系統的4類30條任務,進行認真分解,安排到相關科室,落實到每一位工作人員,做到責任明確到位。先后制定印發了《殷都區食品衛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殷都區公共衛生系統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方案》。并于9月召開了“殷都區公共衛生系統創建全國衛生城市動員會”,全體衛生監督人員及轄區380余家從業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對我區衛生系統的創衛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三)加強“五小”門店整治,夯實創衛基礎。先后組織召開4次“五小”專項治理工作會議,轉發了《安陽市“五小”門店專項治理標準》1200份,制作印發《安陽市殷都區創衛辦“五小”整治聯合執法意見書》、《安陽市殷都區創衛辦“五小”整治控制決定書》和《安陽市殷都區創衛辦“五小”整治督查通知書》2000多份。

          (四)認真搜集整理匯總歸檔了健康教育、公共場所衛生、食品衛生和傳染病防治及局機關“創衛”工作文本資料,共裝訂成冊五套33本。

          七、其它重要工作

          (一)截至目前,預算內收入完成102.5633萬元(其中局本身完成20.719萬元,婦幼保健所完成1.5萬元,防疫站80.3443萬元);預算外收入完成13.3324萬元(其中局本身完成5050元,防疫站完成6.8274萬元,婦幼保健所完成6萬元)。

          (二)為顧全鋼花路建設大局,西郊鄉衛生院率先拆除了該院防保科、車庫等部分建筑。區政府已經向市政府請示在市第五人民醫院搬遷后的原址上,以西郊鄉衛生院的設備、人員等現有資源為基礎,組建安陽市第七人民醫院或殷都區人民醫院,前期準備工作正在積極籌制。

          (三)籌建北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立項、 規劃等相關手續已經全部辦妥,平面圖、效果圖已經出臺,資金也籌措完畢。并已向土地部門申報了辦理土地相關手續。

          (四)為了保證《行政許可法》在衛生系統能夠順利實施,制定有關行政許可的配套制度和實施流程圖,參加了區組織的《行政許可法》宣傳日活動,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行政審批。

          (五)區防疫站檢驗室于今年第一季度取得了省衛生廳頒發的《衛生檢驗機構資格認證書》。

          (六)于“5.8”世界紅十字日,參加在市政廣場舉辦的中國紅十字會建會100周年紀念活動,同時開展捐獻造血干細胞的動員活動,發放宣傳品400余冊。

          (七)根據區財政局、區監察局、區政府糾風辦印發的《殷都區整頓統一著裝工作實施方案》及其通知要求,我局及時進行了整頓工作部署,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對4名超出著裝范圍人員予以整頓清理。

          (八)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多次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區衛生局與轄區各醫療機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公共場所業主、局屬各二級單位每個工作崗位等都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書,共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1222份。

          (九)按照區武裝部和區防汛辦要求,分別成立了區民兵醫療救護隊(55人)、衛生防疫隊(30人)和防汛搶險醫療救護隊(55人)。

          八、存在的問題。

          (一)區健康教育所雖然建立起來了,但是辦公場所、人員和經費沒有落實到位,如果不盡快落實,將影響我區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衛生監督體制不順暢,由于我區的衛生監督隊伍在區衛生防疫站,而目前防疫站在工作中由于受經費供給方式的影響,在日常監督工作中,重收費,輕管理,這就是造成我區“五小”門店管理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如果不盡快理順衛生監督體制,建立一支專門的衛生監督隊伍,全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效率仍將低下,從業單位衛生狀況很難有效徹底改觀。

          (三)西郊鄉衛生院的經費問題,目前還沒有得到落實。

          (四)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專項資金沒有建立。

          九、2006年工作目標。

          (一)以艾滋病、禽流感、非典為重點,防止重大傳染病的暴發和流行,完善疫情報告網絡建設,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率低于2% 。

          (二)切實加強免疫預防集中接種工作,“五苗”接種率維持在95% 以上,安全注射率達100%,居住期限3個月以上流動人口兒童建卡建證率達95%。

          (三)嚴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發生,保持衛生監督檢查覆蓋率100%,切實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有計劃、有檢查,衛生監督、檢測,技術指導規范,資料齊全。從業單位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衛生管理制度健全,從業人員全部持有《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五病”調離率全部達到100% 。

          (四)加大全區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居民基本健康知識知曉率≥70%,居民健康行為形成率≥60%。

          (五)繼續規范醫療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

          (六)預算內收入完成77萬元(其中局本身完成15萬元,婦幼保健所完成2萬元,防疫站完成60萬元);預算外收入完成12萬元(其中防疫站完成5萬元,婦幼保健所完成7萬元)。

          (七)積極完成區委、區政府、市衛生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2006年工作措施。

              (一)爭取區健康教育所的辦公場所、人員、經費盡快到位,及時、有效地開展我區的健康教育工作;

          (二)按照國家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辦事規則,待省市衛生行政部門的具體方案下達后,盡快完成區衛生防疫站的撤并整合,成立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區衛生監督所,理順體制,促使區衛生監督所成為一支專門、高效的衛生監督檢查機構,改變衛生監督方法、方式,提升我區衛生狀況。

          (三)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城市的行業標準,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和責任、明確目標,把我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各項工作真正、全面落實到實處。

          (四)認真做好西郊衛生院的搬遷重建的各項工作。

          (五)按照《殷都區(2002—2010年)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實施方案》,爭取區政府建立農村初保專項基金,與有關部門配合,認真組織實施,推動各項初保目標的落實。

          (六)繼續加大對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力度,嚴厲打擊無證行醫。個體醫療機構管理模式實行微機化管理,上網公布,增加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七)以非典型肺炎、人間禽流感、霍亂、O157:H7出血性腸炎、乙型肝炎、性病艾滋病為重點疾病,以高危人群、在校學生、流動人口為重點人群,加強疾病監測、預防和控制力度,完善疫情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健全報告網絡,防止疫情反復。

          (八)加大預防艾滋病宣傳力度,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識。

          (九)加強預防用生物制品管理,加大生物制品監督管理力度,年內開展2—3次生物制品執法檢查,確保生物制品供應渠道正規、制品安全。

          (十)加大宣傳力度,配合上級部門搞好碘缺乏病、降氟水質分析、鼠疫等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十一)以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和《消毒技術規范》為重點,進一步規范醫療保健機構的消毒效果的監督監測,加強消毒產品的監督監測,配合區愛衛辦做好全區病媒生物的殺滅和監測工作。

          (十二)加強食品衛生監督,配合國家食品打假,開展各項食品衛生專項監督檢查活動,制定切實可行的《街頭飲食攤點衛生設施標準》并積極推廣,保證街頭食品衛生安全;強化管理,嚴管重罰,加大大案、要案的查辦力度,積極參加全省“百案評獎”活動;同時,加強衛生監督員培訓,全面提高監督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建立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技術強的衛生監督隊伍。

          衛生所診所整改報告范文第4篇

          第一條為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傳染病防治法、應急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第三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堅持依法管理,分級負責,快速準確,安全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鼓勵、支持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合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八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專業分工,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為:

          (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行政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進行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核實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資料;設置專門的舉報、咨詢熱線電話,接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的報告、咨詢和監督;設置專門工作人員搜集各種來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和實驗室,負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搜索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標本的實驗室檢測檢驗及報告。

          (三)負責公共衛生信息網絡維護和管理,疫情資料的報告、分析、利用與反饋;建立監測信息數據庫,開展技術指導。

          (四)對重點涉外機構或單位發生的疫情,由省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管理和檢查指導。

          (五)負責人員培訓與指導,對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轄區內醫院和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情報告和信息網絡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第九條國家建立公共衛生信息監測體系,構建覆蓋國家、省、市(地)、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的信息網絡系統,并向鄉(鎮)、村和城市社區延伸。

          國家建立公共衛生信息管理平臺、基礎衛生資源數據庫和管理應用軟件,適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法定傳染病、公共衛生和專病監測的信息采集、匯總、分析、報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任務,具體職責為:

          (一)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包括報告卡和總登記簿、疫情收報、核對、自查、獎懲。

          (二)執行首診負責制,嚴格門診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報告制度,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配備必要的設備,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監測信息的網絡直接報告。

          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等應按照規定時限,以最快通訊方式向發病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并同時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報告卡片郵寄信封應當印有明顯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疫情”標志及寫明XX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收的字樣。

          (四)對醫生和實習生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的培訓。

          (五)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標本采樣。

          第十一條流動人員中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報告、處理、疫情登記、統計,由診治地負責。

          第十二條鐵路、交通、民航、廠(場)礦所屬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十三條軍隊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軍人中的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由中國人民衛生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直接報告。

          軍隊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發現地方就診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十四條醫療衛生人員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將傳染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和個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會公開。

          第十五條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轄區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三章報告

          第十六條執行職務的醫護人員和檢疫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鄉村醫生、個體開業醫生均為責任疫情報告人。

          責任疫情報告人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現有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者,必須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均為責任報告單位。依照有關法規對責任疫情報告人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鄉(鎮、地段)級以上的責任報告單位必須建立疫情管理組織,指定專職疫情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或所轄區域內的疫情報告工作。

          縣(市、區)級以上責任報告單位必須實現計算機網絡直報,鄉(鎮、地段)級責任報告單位應創造條件實現計算機或采集器的網絡直報。

          第十八條責任報告人在首次診斷傳染病病人后,應立即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傳染病報告卡由錄卡單位保留三年。

          第十九條責任報告單位對甲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城鎮應于2小時內、農村應于6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對其它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城鎮應于6小時內、農村應于1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對丙類傳染病和其它傳染病,應當在24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第二十條有關單位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接到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系統向衛生部報告。

          衛生部對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當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第四章調查

          第二十一條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判定性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不同類別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應當按照《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規定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現場調查應包括以下工作內容:

          (一)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調查和傳染病發病原因、發病情況、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調查;

          (二)相關標本或樣品的采樣、技術分析、檢驗;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確證;

          (四)衛生監測,包括生活資源受污染范圍和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在突發事件發生地及相鄰省市同時進行。

          第二十三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有關領域的專業人員,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接到甲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等疫情報告的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立即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接到其它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疫情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第二十五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管理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信息系統,各級責任報告單位使用統一的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第二十六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調查、采樣與處理。

          第五章信息管理與通報

          第二十七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所設與診治傳染病有關的科室應當建立門診日志、住院登記簿和傳染病疫情登記簿。

          第二十八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指定的部門和人員,負責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卡的收發和核對,設立傳染病報告登記簿,統一填報有關報表。

          第二十九條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卡、報表的收發、核對、疫情的報告和管理工作。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公共衛生監測體系網絡系統平臺的要求,充分利用報告的信息資料,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報制度,常規監測時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與通報,緊急情況下需每日進行疫情分析與通報。

          第三十條國境口岸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港口、機場、鐵路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國境衛生檢疫機構,發現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時,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第三十一條發現人畜共患傳染病時,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農、林部門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第三十二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和公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授權,及時通報和公布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內容包括: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性質、原因;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生地及范圍;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的發病、傷亡及涉及的人員范圍;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處理措施和控制情況;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生地的解除。

          與港澳臺地區及有關國家和世界衛生組織之間的交流與通報辦法另行制訂。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第三十四條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技術指導。

          第三十六條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積極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責任報告單位或責任疫情報告人有瞞報、緩報、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情況時,應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第七章罰則

          第三十八條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會同有關部門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它嚴重危害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的;

          (三)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它嚴重危害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規定建立專門的流行病學調查隊伍,進行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三)在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后,未按規定派人進行現場調查的;

          (四)未按規定上報疫情或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第四十條執行職務的醫療衛生人員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或者吊銷其執業證書。

          責任報告單位和事件發生單位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不報告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或傳染病疫情的,對其主要領導、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由其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態惡化等嚴重后果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