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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統籌城鄉 人力資源 公共服務
統籌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研究不是簡單的理論問題,與現行政策與服務現狀關系非常密切。本研究選擇了重慶這一城鄉統籌示范區作為調研對象,從地理位置、發展程度、行政區劃來看,重慶同時具有中等發展程度省份和欠發達省份的特征,集合和疊加了我國東部現象與西部現象,是我國基本國情的一個縮影。對重慶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的城鄉統籌探討,對全國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統籌城鄉發展具有一定借鑒作用。
本研究圍繞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的現狀,從服務項目體系、組織體系、政策體系以及經費保障體系等四個方面,針對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的市級各部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及服務對象,采用座談會、個別訪談、實地考察等方式展開相關調研。調查機構涉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處、就業服務管理局、勞動保障監察處、調解仲裁管理處、職業能力建設處,重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和5家人才中介公司,以及2家社區社會保障服務站、1家街道社區服務中心。
一、統籌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的有益做法
1.組織體系已逐步覆蓋到城鄉基層
目前,重慶市基本上建立了覆蓋全市的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組織體系。截至2009年5月,重慶市共有人才交流服務機構121個,大學生就業市場41個,遍布重慶市所有區縣,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已經延伸到260個街道;同時,建立了覆蓋全市所有街道和鄉鎮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社會保障服務所)1026個,全市1598個社區已全部建立社會保障服務站,社區社會保障工作機構建設覆蓋率達100%。并在855個行政村建立了社會服務保障站,尚未建站的行政村也全部有民政干部協理參與相關服務工作,共有1萬余人的工作隊伍在基層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就業服務、社會保險、城市低保、優撫救濟等服務。重慶市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網絡已逐步涵蓋就業服務、社會保險、城市低保、優撫救濟等服務。
2.農村人才資源政策逐步實現統籌,并探索長效機制建設
重慶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于2008年6月制定通過了《重慶市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實施方案》,這一方案涉及了農村鄉鎮人才隊伍建設計劃、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計劃、高技能人才培養計劃、社會工作人才培養計劃等;該方案統籌了重慶市委、市政府、組織、政法、編制、教育、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建設、農業、科技、衛生、共青團等多個部門的協調配合;還統籌了原有各個部門的相關政策與項目,考慮了方案實施之前的相關項目的銜接問題,以及政策的長期性問題;此外,該方案還統籌考慮各個項目的經費保障問題,包括各級政府承擔的比例問題,為各項政策的長期推行奠定了堅實基礎。
3.民營中介組織發揮有益補充作用
由于原人事系統的財政經費保障有限,促使了重慶市人才資源各項服務更多地由民營人才中介組織承擔。以人才招聘會為例,2008年重慶市人才服務機構累計舉辦現場招聘會1600場次,其中,華威、聯英、智通三家民營機構舉辦了約900場,占56%,所有民營人才服務機構舉辦的招聘會占80%以上。民營人才中介機構在提供市場服務的同時,也在政府的倡導下積極參與提供公共服務,這些機構舉辦的招聘會,涉及就業困難群體的絕大多數免費。
二、統籌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的問題分析
1.體系發展缺乏總體戰略統籌
目前重慶市在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的城鄉統籌方面仍然較為薄弱。重慶市剛剛實現人事局與勞動社會保障局的機構整合,組建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還未涉及城鄉人力資源統籌戰略與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的統籌。就原有工作基礎來分析,2007年原市人事局曾提出分三個階段推進的人才強市戰略,從中可以發現,其人才戰略集中在于高層次人才的引進與建設,而沒有相關的城鄉人才隊伍建設的統籌問題,更談不上城鄉人力資源的統籌。截至目前為止,在重慶市公開的各項政策中也未能找到人力資源統籌的相關規定。
2.機構體系在覆蓋面和編制待遇上差距較大
(1)機構覆蓋面上的差距。重慶市原人才系統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基本上停留于市、區/縣兩級的層級結構,沒有涉及街道/鄉鎮、社區/村;原勞動系統所屬的社會保障服務站/所雖然已經覆蓋到社區/村,但是農村社區/村的覆蓋率遠遠低于城市社區。從重慶市整體情況來看,2008年重慶市統計年鑒顯示,重慶市共有2136個居委會,8967個村委會;其中社區建站1615個,村建站855個,全市行政村建立社會保障服務工作平臺的不到10%,絕大多數沒有專職社會保障工作人員。以九龍坡區為例,根據訪談,截至2009年6月,66個社區全部建立了社會保障服務站,而105個村委會只有59個建立了社會保障服務站。城鄉之間的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從機構的覆蓋面到從業人員的數量、質量差距都較大。
(2)人員編制、待遇上的差距。重慶市城市中每個社區社會保障工作站有3-8名專職工作人員,屬事業編制。專職社會保障員和勞動保障協理員每月工資1000元(由區級財政保障),此外每月還有500元左右的補貼(社區支付)。農村社會保障服務站/所除配備必需的設備外,沒有專職人員,社會保障員則由村里的民政干部兼職,沒有經費保障。人員在編制、待遇上存在的較大差距,決定了兩者工作投入的不同,這也必然導致在公共服務供給的質量等方面的差距。
3.政策分離現象較為嚴重
本研究以重慶市公眾信息網(政府門戶網站)、《重慶惠民政策匯編》(2005-2007年)以及在調研過程所搜集的重慶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制定的共88項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相關政策為依據,分析重慶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的政策體系。
(1)城鄉政策分離,一些政策在農村出現空白。重慶市的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政策仍處于城鄉分離的狀態,農村進城務工人員不能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服務,甚至在就業機會、工作條件和創業環境上存在著歧視問題。在重慶市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88項政策中,涉及農村居民政策34項,涉及城鎮居民29項,而涉及城鄉統籌的僅僅只有6項。以《惠民政策匯編》(2005~2007年)為例,僅從政策的數量分析,在涉及勞動就業方面的政策中,城鄉之間的比例為15:1,在涉及社會保障方面的政策中,城鄉之間的比例為12:4,在涉及人事、人才的政策方面,城鄉之間的比例為5:1。上述狀況在重慶市定為城鄉統籌示范區和2008年金融危機下國家大力開展就業促進工作的大背景下才開始有所改觀。但實際效果仍有待進一步評估。
(2)城鄉差別問題不容忽視,農村居民難以獲得與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以小額貸款為例,直到2008年重慶市的小額貸款對象才擴充到農民工,而且農民因抵押擔保不足、獲貸能力弱,實際可獲取的支持有限。如農民工申請小額貸款的擔保、抵(質)押方式與城鎮就業困難群體相同:個人擔保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有貸款申請金額1.2倍以上的房產或等價值的有價證券;有穩定收入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員工和企業單位員工;抵(質)押可用自有或親友(本市常住戶口)的房屋、承貸金融機構認可的有價證券進行抵(質)押。對于農民來說,無論是能夠獲得擔保的社會關系還是抵(質)押的房產和有價證券都很難獲得。另外,為解決無擔保無抵押的城鎮就業困難人員貸款難的問題,重慶市2006年開通小額擔保貸款“綠色通道”,但是至今仍未統一開通針對農民工的“綠色通道”,只有一少部分區縣(墊江)進行了一些嘗試性的做法。2008年,重慶市發放小額擔保貸款5.57億元,而15個試點區/縣僅為111位農民工(含返鄉創業人員、勞務經紀人)發放貸款,總額為548萬元,不到1%。
(3)政出多門,缺乏統籌與延續性,加劇了城鄉之間的差別。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政策政出多門,影響政策的實施效果。從政策制定部門來看,在88項政策中,重慶市市委、市政府單獨制定40項,達45%;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單獨制定5項,占6%;人事部門單獨制定3項,僅占3%;多部門聯合制定28項,占32%,其中人事局與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參與22項,占25%,其他部門單獨制定12項,占14%。而從實踐來看,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是一個復雜
的服務體系,需要多部門的共同參與,特別是勞動與人事部門的參與。從涉及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的部門看,主要包括:重慶市市委、市政府、組織部、政法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建設扶貧開發辦公室、農村勞務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委、農業局、衛生局、民政局、外國專家局、國資委、移民局、公安局、中小企業局、國土房屋管理局、共青團重慶市委、總工會、婦聯、殘聯、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市監管局及其他相關機構等26個機構。往往是一項服務涉及多個部門,或者是幾個部門交織在一起提供多項服務。以農民工的培訓為例,重慶市涉及農民工的培訓,主要有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民工崗前培訓、在崗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創業培訓;重慶市建委建筑行業惠農轉移培訓;重慶市農委的陽光工程培訓;重慶市移民局的移民培訓;重慶市扶貧辦的雨露計劃培訓;中華職教社的溫暖工程培訓等等。培訓資源分屬于不同的部門,培訓的機構、對象、教材、課程設置、補貼標準都沒有實現統籌協調。很多政策缺乏配套措施,或者在執行中難以落實的情況較為突出。如為促進轉貼于 農民工就業,重慶市規定:成功推薦1名返鄉農民工就業的職業介紹機構,可以獲得補貼100元。但是在對5家人才中介結構的訪談中發現,由于領取補貼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審核程序耗費成本巨大,尚未有一家機構領到過這一補貼。
4.經費保障差距較大
多數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項目,尤其是人才項目,經費保障沒有列入財政預算,經費有隨意性。在城鄉二元結構矛盾突出的情況下,經費更多地被投向城鎮,加劇了城鄉之間的差距,從而導致了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在基礎建設、覆蓋范圍、服務內容和服務水平等方面還很落后。如全市16家區/縣基礎性人才市場無固定交流場所,占基礎性人才市場總數的40%。
三、統籌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的思路設計
1.制定總體統籌戰略
制定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總體統籌規劃。統籌城鄉問題關鍵在于如何根據我國現階段的國情,合理確定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的內容和范圍,針對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公共服務方式,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程度不同的區域的統籌與平衡。應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預測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的需求狀況,制定供給規劃,并落實到政府所屬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及相關社會組織。根據公共服務的提供量以及提供程度,及時調整財政投入和人員配置。
銜接地域發展統籌與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統籌。地域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本地的自然資源與人力資源。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反過來又能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因此,地域發展戰略必須將人力資源的開發與發展戰略包含在內。要解決一個區域的經濟發展和人的發展的問題,必須在長期發展戰略中確立人力資源公共服務城鄉統籌的地位,在該方面的政策成本要優先于其他財政支出給予安排。
統籌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與經濟社會發展。統籌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必須與經濟社會現狀和發展方向相結合,與國家統籌城鄉發展的戰略向協調,明確統籌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的重點、難點和突破口。結合目前的經濟社會形勢,有針對性地提供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拓寬就業渠道,完善對中小企業吸納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扶持政策;統籌規劃人力資源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增加資金投入,提高培訓效益;對自主創業的給予小額擔保貸款等方面的扶持。切實保護廣大就業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維權服務體系。
2.統籌組織體系
針對目前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由不同部門管理和提供、各自為政、標準不統一、缺乏協調等情況,一要加強各機構和部門的統籌協作。要通過立法和修訂現行法規政策,明確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的主管職能部門及具體服務提供者,整合協調其他部門在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的各自職能作用。二要整合好原人事部門與勞動部門的組織資源。人事部門要善于借助于勞動部門的平臺,對現有職能和服務加以整合。三要統籌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體系建設。在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建設方面,應當淡化城鄉兩大服務體系分別建設的觀念,明確提出建設覆蓋城鄉的一體化服務組織體系。各級服務機構及隊伍的配置與平臺建設應根據人口和服務面積按統一標準測算配置,在此基礎上逐步實現城鄉統籌的人力資源配置,實行城鄉一體化的服務模式。四要加快整合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系統信息化平臺。建立標準統一、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的區域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信息系統,廣泛開展人力資源信息化協同服務。例如社會服務保障平臺要力求覆蓋到所有行政村。
3.加強協調溝通,統籌政策體系
一要統籌現有各部門各類別政策體系,也包括統籌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群體之間的政策體系,對正在實施和今后要推進的各項政策進行一輪梳理與整合。二要著手消除城鄉之間的政策體系分離狀態。重點是統籌好原人事系統與勞動系統在城鄉人力資源方面的各項政策,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農村人力資源領域的政策完善與修訂工作,逐步統籌各級政府、各部門及其所屬機構在農村人力資源方面的政策。
4.加大政府財政投入,統籌經費保障體系
一要加大政府財政投入。要全面統籌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的各項工作,統籌安排各部門各服務項目的經費預算,按照服務性質及其輕重緩急等因素,重點保障公共服務的供給,從而真正從財政經費上確保公共服務的體系建設。總體而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應由政府統一服務體系,統一運行模式,統一定價,統一收費。二要統籌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的經費保障模式,建立統一的籌資渠道和財政投入標準。為保證城鄉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的統籌發展,必須建立城鄉一體化的資金投入模式。尤其要建立農村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投入保障機制,應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重點在增量調整上下功夫,逐步形成財政資金穩定增長格局。要根據公共服務的層次性和受益范圍,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
參考文獻:
[1] 重慶市就業服務管理局.“重慶市街道(鄉鎮)社會保障工作機構建設情況”調研材料
[2] 重慶市《惠民政策匯編》(2005-2007年)
[3] 關于印發《關于在部分區縣用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支持農民工創業就業的試行辦法》的通知(渝就業辦[2008]1號)
[4] 關于印發《重慶市就業服務管理局2008年工作總結和2009年工作思路》的通知(渝就發[2009]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