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制度創新的重要性和意義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經濟組織
中圖分類號:F091.34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2674(2013)07—052-05
一、引言
制度創新理論的形成和發展開始于20世紀70年代。道格拉斯·諾思(Douglass C.North)最先提出制度創新對技術創新具有決定性作用的論斷,這對深入研究技術創新具有重要意義。20世紀80年代以來,以弗里曼和納爾遜為代表的制度創新經濟學家開始重視社會制度、文化環境和國家專有因素在技術創新中的作用,提出了倍受各國政府和企業重視的制度創新理論。如美國學者卡爾·尼爾森與約翰森在其所著《制度與經濟變遷:關于市場、企業和技術的新觀點》一書中作了如下總結:“傳統上說,……制度經濟學家對技術創新的特征與機制并無多少話可說。另一方面,創新理論家雖然強調制度的重要性,但他們使用制度的概念過于狹窄和機械,這阻礙了他們對創新過程的深入理解。然而,近年來有跡象表明,制度理論與創新理論在相互促進。現在人們更認真地對待制度,并比以前從更寬泛和更復雜的方式上使用制度概念。此外,創新被看作是一種深深地根源于組織之間大量相互聯系的現象。”納爾遜指出,在歷史上,有過三次有利于技術創新的根本性制度和重大性制度的變化:第一次發生在18世紀到19世紀,有利于技術創新的兩種根本性制度,即資本主義私有產權制度與市場經濟制度得以形成和確立;第二次發生在19世紀中期到20世紀中期,出現了兩種促進技術創新的重大性制度,即股份公司制度和R&D的企業內部化制度;第三次是20世紀50、60年代以來,其主要表現是政府支持技術創新的政策,如政府采購、R&D資助與稅收補貼,風險投資等有利于技術創新的重大性制度的出現。關于這幾種制度的形成,納爾遜說:“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政府對研究與發展的支持政策,已成為資本主義技術創新制度結構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傳統經濟學在假定人們所處的制度不變的情況下,通過對人們的理的分析來解釋經濟現象。在大多數的經濟模型中,經濟制度和所有權被認為具有持久性(連續不變)的特征。但是,在研究長期的經濟增長的過程中制度經濟學家們卻認為,經濟制度和所有權是變化的,制度與經濟增長的速度和模式密切相關,人們應研究與他們的行為有關的制度,并將行為的研究與制度的研究結合起來。假定人們希望獲取潛在利潤,但是在現有的制度安排下人們卻不能實現這些利潤,于是人們愿意承擔改變原有制度的成本,這樣,經濟制度的創新和所有權的修正從可能變成現實。也就是說,如果人們預期的凈收益大于成本,人們將進行一次制度創新以改變社會現有的制度結構和所有權。
熊彼特認為,企業為了獲得利潤,應“實現任何一種工業的新的組織”。美國經濟學家蘭斯·戴維斯、諾思等人受熊彼特這一思路的啟發,研究了制度創新的涵義、制度創新的主體、制度創新的作用、政府在制度創新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問題。
二、制度創新理論的生成和發展
1.制度創新的涵義
所謂制度創新,是指能使創新者獲取最大利益的現存制度的變革。熊彼特在他的創新理論中對資本主義國家的創新的性質作了分析。他認為,在資本主義國家創新具有公有和私有的性質。在創新初期,最先實施創新的企業家可以獲得暫時壟斷帶來的利潤,而其他人卻不能獲得,此時的創新具有私有的性質。但是,在長期,企業家的創新會被競爭者模仿,創新走向公有。熊彼特認為,創新由私有最終走向公有將會帶來三個好處:第一,它保證創新收益中相當大的部分轉歸用戶,并使生產者的成本降低;第二,創新形成的新知識,為其他人進一步的創新奠定了基礎;第三,創新模仿帶來的競爭,使得由一個公司從某一項特定的創新中建立廣泛而持久的產業壟斷的危險性得到了控制。
新制度經濟學者戴維斯、諾思和拉坦贊同熊彼特的觀點。戴維斯、諾思指出,所謂制度創新,是指能使創新者獲得追加利益的現存制度的一種變革,包括制度的發明、模仿與演進。之所以會出現制度創新,是因為人們能夠預期到創新的凈收益大于創新的成本,而在現有的制度框架下這些收益卻是無法實現的,唯有通過主動地、人為地改變現有制度中阻礙創新的因素,才能獲得未來的收益。拉坦也指出,所謂制度創新,是個人或一群人在響應獲利機會時自發倡導、組織和實行的制度變革。此時,制度創新主要表現為:某種特定組織行為的變化;這一組織與其所處環境的相互關系的變化;在這一組織環境中當事人的行為及其相互關系規則的變化。
在諾斯、戴維斯和拉坦看來,經濟社會之所以會產生制度創新,是因為在現有的制度安排下人們失去獲利的能力和獲利的機會。如諾斯認為,雖然技術創新對經濟發展起重要作用,但真正起決定性作用的是制度,“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一個有效率的經濟組織的發展正是西方興起的原因所在”。拉坦則認為,制度創新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如果社會群體發現現有制度不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就必須醞釀建立新的制度,否則,經濟就會處于停滯狀態;如果經濟社會不存在通過制度創新而獲得潛在收益的時候,意味著此時不存在制度創新的可能,制度實現了所謂的均衡。但制度均衡是暫時的,一旦有了生產技術的變化、或者社會環境的變化,制度的均衡就會被打破,制度的發展就由制度均衡走向制度創新。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技術創新和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美國經濟的方方面面都涌動著制度創新的浪潮,有力地推動了美國經濟的繁榮。
既然美國現實證實制度創新能帶來經濟的繁榮和發展,那么為了確保制度創新的順利進行和維護創新帶來的公共利益,制度設計的任務是什么呢?諾斯、戴維斯和拉坦對此做出了明確的回答。他們認為,制度設計的任務就在于為創新建立一種適當的平衡機制,既保持足夠的私人刺激以鼓勵創新,又保持足夠的公有性促進技術的廣泛應用。具體包括以下二點:第一,確立和保存創新的私有權。利潤動機具有有效的刺激創新的作用。第二,維護創新的公有權。資本主義的創新遠遠不是僅存在惟利是圖、生死競爭的廠商,還存在著廠商們賴以共享的技術知識,共享進行某些研究與發展的各類機制,如大學和專業團體,政府資助和私人基金等。政府的制度創新意味著某種法律的改變,個人或集團的制度創新則依靠現有法律,在法律不發生變化的狀況下進行組織形式等的變革。
2.制度創新的主體
熊彼特認為創新的主體是單個的企業家和大公司。但20世紀70年代以后,人們發現創新主體呈現多元化和復合化的特點。馮·希倍爾在1976年通過實證研究發現客戶(消費者)在創新過程中的作用,提出了“使用者即創新者”的觀點。戴維斯指出,實現制度創新的主體可以是單個人、自愿合作的個人組成的集團或政府。他們可以采用個人完全自主的形式、政府完全控制的形式或者居于這兩個極端形式之間的半自愿的、半政府的形式,即自主合作的形式。
個人完全自主的形式和自主合作的形式是個人之間的一種簡單的合作安排。自主合作的形式表明任何個人可以合法地退出,表明他們所做出的決定是一致的,做出決定所花費的成本比撤回決定所花費的成本低。自主合作的形式提供了一種組織結構,它能夠有效地協調各種經濟活動,以合作形式形成的商業集團可以與以其它形式形成的商業集團之間展開有效的競爭。與之不同,政府控制的形式不提供退出的選擇,它所做出的決定不需要每一個人都滿意,在一個民主的社會里,大多數人決定行動過程。但不管形式有怎樣的不同,自主合作形式和政府控制形式均是為了實現規模經濟、實現來自交易的收益、實現外部問題的內部化、減少風險和實現收入的再分配。
那么,影響人們在個人的自主形式、自主的合作形式或政府的控制形式之間進行選擇的因素是什么呢?戴維斯分析后看到,這個因素是每種形式的收益和成本的比較以及影響集團的市場和非市場的權力。自主的合作形式和政府的控制形式存在組織成本,它隨加入者數量的增加而增加,隨需要取得完全一致的要求的提高而提高。在參加人數一定的情況下,政府形式的成本比自主性形式的成本低。但在政府控制形式下還存在一個額外的成本因素,即每一個參與者易于受政府強制權力的控制,而不管他如何不喜歡政府做出的強制性決定,也不能退出。政府的強制性安排能產生更大的收益,因為政府可以使它的強制權力產生效用,并將它的決定強加給參與者,這一切是自主性的安排所無法實現的。制度創新的主體采用的形式可以是暫時的,也可以是永久的,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但它必須至少實現以下目標中的一個:實現一種制度結構,在這個結構中它的成員可以得到收入,這些收入在這個結構之外是不可能獲得的;實現一種機制,這種機制不僅能影響法律和所有權的改變,而且能影響個人或集團合作或競爭方式的改變。根據實現創新的主體的職能和目的的不同,創新主體可以分為第一行動集團和第二行動集團。第一行動集團是指做出創新決定的組織單位。他們的決定控制創新過程。這個組織單位可以是單個人,合作集團或政府。他們最先意識到市場存在某種潛在收益,這種收益在現有制度狀況下無法實現。但只要能改變現有組織結構,他們就可以實現潛在的收益。而要改變組織結構,他們中一定要有一個熊彼特意義上的敢于創新的企業家。如果第一行動集團的創新經受住了競爭的考驗,他們的成員的收入就會增加,當然,他們還必須支付一部分創新成本。紐約手工業者就提供了一個成功的第一行動集團的例子。紐約手工業者認識到如果他們之間能很容易地聯合起來,他們的收入就會增加,他們就能從創新中獲得利潤,但同時必須支付一部分成本,這部分成本就是修正法律程序或制定法律的費用。他們終于在1811年非正式地聯合起來并促使政府通過了一部“聯合法”。第二行動集團是指通過制度安排的改變建立起來的集團,它的職能就是根據市場的變化作出制度變化的決定以影響第一行動集團的收入。如果按照處理一般事件的程序,第二行動集團不會增加來自創新的收入。只有法律授予第二行動集團一定的決定權,它們才可能將第一行動集團的額外收入的一部分歸自己所有。
3.制度創新的作用
諾思認為制度創新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制度創新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二是制度創新對技術創新的作用。
就制度創新與經濟增長而言,諾思認為,制度創新帶來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有效率的經濟組織促進經濟增長。他指出:“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有效率的組織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確立所有權以便造成一種刺激,將個人的經濟努力變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會收益率。”這里,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確立所有權就是制度創新。那么,資本、技術、人力資本在經濟增長中扮演什么樣的角色呢?諾思認為,資本積累、教育、規模經濟等都不是促進經濟增長的因素,它們是由制度創新引起的經濟增長的表現。也就是說,對經濟增長起決定作用的只有制度因素,對于任何國家的任何時期,經濟發展中的首要選擇是“制度的選擇。”換言之,在經濟發展中,“制度至關重要。”
就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而言,諾思和托馬斯認為,是制度創新決定技術創新,而不是技術創新決定制度創新,好的制度選擇會促進技術創新,不好的制度選擇會將技術創新引離經濟發展的軌道,或遏制技術創新。他們以專利制度等制度創新對技術創新重要作用的論述,充分說明這一點,如他們說:正是制度的進步——如專利制度對技術創新的保護——刺激了技術的發展,“付給數學家報酬和提供獎金是刺激努力出成果的人為辦法,而一項專為包括新思想、發明和創新在內的知識所有權而制定的法律則可以提供更為經常的刺激。沒有這種所有權,便沒有人會為社會利益而拿私人財產冒險。”“制度環境的改善會鼓勵創新,結果私人收益率接近社會收益率。獎勵為具體的發明帶來了刺激,但并沒有為知識財產的所有權提供一個合法的依據。專利法的發展則提供了這種保護。”
在解釋為什么現代意義上的經濟增長首先發生在荷蘭和英國時,諾思認為:“在這兩個國家,持久的經濟增長都起因于一種適宜所有權演進的環境,這種環境促進了從繼承權完全無限制的土地所有制、自由勞動力、保護私有財產、專利法和其它對知識財產所有制的激勵措施,直到一套旨在減少產品和資本市場缺陷的制度安排。”諾思認為激勵性的產權制度和競爭性的市場制度在技術創新中起著決定作用。如他說:“就像我們在現代世界所見,改進技術的持續努力只有通過提高私人收益率才會出現。在創新缺乏產權的情形下,技術變化的步伐大多數主要受市場規模的影響。如果其它條件不變,創新的私人收益率會隨市場規模的擴大而上升。……簡而言之,技術進步率的提高既源于市場規模的擴大,又出自發明者有能獲取他們發明收益的較大份額的可能性。”
4.政府在制度創新中的地位和作用
(1)政府影響制度創新的形式。戴維斯和諾思認為,政府的制度創新依靠政府的強制力,它站在與個人、自主合作組織不同的起點,它的創新與法律和政治是緊密相連的。政府通常采取三種不同的行為方式來影響潛在的制度創新:第一種方式是一項特別的法令允許一種特別的制度創新;第二種方式是一項普通法律允許一系列可能的制度創新;第三種方式是一項法律授予第二行動集團一定的權利,允許他們采取一系列行動。政府究竟決定采取哪一種制度創新的方式依據的是每一種方式的成本和收益的比較。
(2)政府自行實施制度創新。戴維斯和諾思認為,政府只有在以下三種情況下才進行創新。第一種情況:政府的內部結構發展完善了,而私人市場卻未高度發展。政府組織可以產生相當可觀的利潤,而這些利潤在現有的市場結構下卻不能生產出來。例如,在美國,企業家試圖發展交通的努力由于資本市場的原因而受到阻礙。資本市場的不完善和西部人口的缺乏是阻礙資金融通的主要因素,如果利用政府信用,通過制度的創新,允許資本流動,那么資本從東部轉移到西部就會解決資金問題。在這種狀況下,利用政府是最好的選擇。就政府制度創新而言,戴維斯和諾思指出,對政府調控經濟發展的能力進行評估十分重要。在美國,即使在經濟高度發展的時候,政府也對經濟進行調控,這種調控使政府進行制度創新成為可能。如果政府沒有有效的政治控制,它就沒有有效的強制力量。例如,在剛果,由于政府沒有足夠的強制權力保護財產安全,一些自主的合作集團導致經濟全面崩潰。第二種情況:大量的外部收益在現存的所有制下很難實現。在私人所有制狀況下,通過自主性聯合獲取外部性收益的可能性很小,因為任何—個人拒絕加入合作都會使大家不能獲取外部收益,參加聯合的人數越多,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小。如果單個人沒有財產的所有權,那么—個簡單的合作組織(或—個大公司)可以組織地區的全部人力獲取全部的外部性收益。例如,如果一個土地開發公司擁有一塊土地的全部所有權,它可以采取措施阻止工業煙塵的排放,但是一旦土地所有權轉移到單個人的手中,采取同樣的阻止工業煙塵排放的措施就不湊效,這時,只有實施政府的強制力量,如政府出臺地區法,問題才能解決。第三種情況:收入分配可能損害某些人的利益從而使分配變得困難。戴維斯和諾思指出,由于收入重新分配的任何一種形式都會使一些人更窮,某種強制力量能使受損的人必須接受這種新的分配方式。如果重新分配是從多數人到少數人,在沒有明顯的強制力的狀況下,抵抗分配的組織費用和信息成本會影響分配。
(3)政府制度創新使一定范圍內收入再分配順利實現。戴維斯和諾思認為,通過收入的再分配獲取收益的集團并不局限于政府人員,自主的合作組織也可以獲取收入。例如,美國社會和醫藥聯合會成功地實現了收入的再分配。它們取得成功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有效地控制供給并擁有政府支持的某種強制性權利。也就是說,當一個自主性的集團有效地實現收入再分配時,它一定得到了政府的支持,而且政府授予私人的這種強制力往往還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再分配的潛在收益依賴于政府控制財富和收入的強制力。政府征稅權力的提高、調節經濟權力的擴大和控制區域的擴張都可以提高再分配的潛在凈收益。但有時人們利用政府進行收入再分配的可能性較小。例如,如果組織的總成本隨著參加者種族的不同和數量的不同而變化,社會的任何一個組織都需要很高成本,但現有組織能實現效用最大化,那么利用政府進行收入再分配的可能性就很小。再如,如果產品的生產集團僅給本組織成員分配利益的組織比同時兼顧局外人的組織有效率,那么他們更愿意自己進行收入的再分配,依賴政府進行收入再分配的可能性就變得很小。
三、簡要評價
首先,應當肯定,制度創新理論不僅在許多方面補充和發展了熊彼特的創新理論,而且也給西方資產階級經濟學增添了新的內容,從而豐富和發展了西方經濟學。例如,諾思等人關于制度創新也要計算成本和收益的觀點;諾思等人關于影響創新的形式,政府創新的選擇的觀點,等等。
其次,制度創新經濟學有很大的實用性,他們的不少理論和方法不僅對發展資本主義經濟有用,而且就是在我國社會主義條件下對改革和發展經濟也很有借鑒意義。例如,他們關于制度創新要計算成本和收益的觀點。
關鍵詞:技術創新 制度創新 技術決定論 制度決定論
加速科技進步,轉換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經濟增長質量,真正使科學技術發揮出“第一生產力”的作用,已經成為我國跨世紀持續高速發展的戰略性共識。但要把上述戰略認識切實變為可操作的步驟、可實施的進程和可期待的效果,還有許多問題需要作更加深入的探討。其中,關于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相互關系的研究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
1.理論、現實與問題
1.1 技術創新研究的情況
國內關于技術創新的研究,興起于八十年代中期。創新問題的提出并得到廣泛關注,是基于下述幾點認識:[(1)][(2)]
(1)中國的經濟增長質量不高。建國以來我國經濟的增長主要靠資本和勞動的投入,而科技進步的貢獻甚微。這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已形成鮮明的差距。
(2)在中國的科技發展水平和經濟發展水平之間似乎存在著某種反差。換句話說,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在世界上的排位較之我國科技發展水平在世界上的排位,要顯得相對滯后。
(3)“滯后”的原因在于科技和經濟的相互分離,以及科技系統內部、經濟系統內部的條塊分割。
(4)根據國情和世界發展趨勢必須進行科技體制和經濟體制的改革,以形成“科技進步面向經濟建設,經濟建設依靠科技進步”的機制,從而使科技真正發揮出“第一生產力”的作用。
(5)技術創新是連結科技與經濟的“橋梁”。而技術創新的研究就是去尋找“架橋”的理論與方法,并進行“橋梁”的設計和建造。
(6)技術創新將涉及方方面面的問題,它是產、學、研協同的結果。
據此,有關技術創新的研究已成“常規科學”,文獻浩繁。[(3)][(4)][(5)]研究者對技術創新的運行機制、動力與激勵機制、風險分擔機制、信息反饋機制,以及技術創新能力、技術創新管理及相關政策環境等問題都進行過富有價值的探討。與此同時,在中國興起了一股組織創新熱潮,一大批科技園區、開發區、中試基地、創業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R&D機構等應運而生。于是,有關這些新機構的“機制”、“風險”、“能力”、“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又得以進一步展開。[(6)]這些實證的與規范的研究已為各級決策部門提供了諸多有用的政策依據。
但是,如果我們對這種創新研究熱潮冷靜地作一點反思,就會發現,上述幾點認識以及由此而構成的技術創新研究的理論假設,還遠不夠完善。
首先,經濟增長依靠科技進步固然是大勢所趨,但在一定發展階段,不依靠科技進步的經濟增長是否一定是壞事?答案似乎是否定的。如鄉鎮企業的成長曾主要依賴于組織創新和市場創新,最終卻成了中國十多年來經濟增長的發動機之一。
其次,從總體上看,我國的科技實力要超前于經濟發展,但從局部看,卻是個結構失調問題:科技在“先進性”的旗幟下勇往直前,而經濟領域所需要的科技卻存在“短缺”現象,生產技術尤為落后。
第三,在創新主體普遍“缺席”的情況下,許多政策選擇難奏成效。因此,技術創新研究如果僅僅去研究“架橋”方式的話,是很不夠的,還需研究原有科技、經濟系統的“搭橋”需求,研究促使其自覺“架橋”的機制,以及如何去降低“架橋”的風險和成本。由此,才能找到從制度上確保創新主體到位的途徑。
第四,創新研究中的某些目標和政策選擇間的邏輯鏈條并非總能成立。比如,缺乏創新激勵,就訴諸產權明晰;創新有風險,就搞風險投資公司;強化中間實驗,得建中試基地;企業技術能力弱,須組建R&D機構;要使高技術產業化,可以搞園區……最后免不了優惠政策。事實上,產權明晰并非激勵機制形成的唯一條件,模糊產權亦能帶來動力;風險投資公司只能解決有限的“激進創新”的風險分擔問題,而大量的漸進創新和工藝創新(這些對中國尤為重要)卻不一定要風險投資公司的介入。弗里德曼曾說,美國高風險的創新活動“幾乎一成不變地是由為數很少的幾個人來提供資金的:他們以他們自己的資金或者他們的親戚朋友的資金來冒險”。([(7)],p.37)事實上,在西方發達國家,企業如果不進行創新,那才是件冒風險的事、至于中間實驗,它確是創新的必經環節,但把它“實體化”為一個基地,是否就是一種優化的選擇?現實中的不少中試基地,往往成為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封閉結構,其結果甚至與初衷相悖,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又何在呢?企業建立R&D機構當然不失為必要的選擇,但問題在于不少企業的科技人才卻處在閑置狀態。在某些高科技園區,真正的高技術也并不一定“熱門”,這又是為什么?
第五,我們提出過不少“一體化”命題,如產學研一體化。技工貿一體化等,但關鍵在于如何才能真正實現一體化并使它也能體現出社會分工的專業化效益?
第六,一些創新研究往往具有“科技推動型”色彩:給定一項技術,然后去研究小試、中試、批量生產乃至市場銷售等各環節面臨的問題。也許更重要的是另一種型式:從企業出發、面向需求的創新研究。
以上考慮無非想說明兩個問題:一是技術創新開展不力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二是,現存經濟體制所提供的激勵結構尚不能帶來強大的創新激勵。因此,深化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的研究就成為了一項迫切的課題。
1.2 歷史與現實的問題
技術創新問題決不是改革開放以來才發現的新問題。實際上,科技與經濟的結合,是早在建國之初就已提出的科技工作基本方針;各地還開展過群眾性的“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強調對企業的技術改造,開展過設計革命,并總結出了“研究、試驗、設計、制造、檢驗、安裝、使用”七事一貫制的設計方針,也很注意技術引進與自主開發的關系;重視生產現場,實行過“現場中心主義”;注重專業化生產和協作,發揮規模經濟效益;還曾提倡傳統技術與高新技術的結合等等。[(5)]可以說,幾乎所有關于技術創新的重大問題都在改革開放前就曾有所涉及。但由于政治導向、行政干預以及自相矛盾的技術觀,使科技—經濟的有機結合成了一句空話。
改革開放后,隨著國家工作重心的轉移,市場機制的引入及開放戰略的實施,中國經濟飛速發展,全要素生產率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達到30.3%。這里面固然包含著像資源配置的優化、閑置設備的利用和管理的增進等因素,但也表明了技術創新所起的重要作用。盡管如此,資本仍是經濟發展的主要推動力。1953—1990年間,經濟增長的75.67%是靠資本投入取得的;1978—1990年間,這一數值仍高達50.9%([(8)],p.52)。問題倒不在于資本高投入本身,而在于對資本的粗放使用和浪費,在于勞動對極為稀缺的資本的“剝削”。[(9)]
這種對“資本”的不負責任,在一些國有大中型企業中表現得尤為突出。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的誤配、閑置和流失,使如此巨大的“直接生產力”難以形成相稱的有效供給,結果,國有企業在各省區工業總產值中的比重竟與該地區全要素生產率呈負相關關系。[(10)]在這種情況下,很難想象能夠有效地把科學技術轉化為第一生產力。
我們曾對東北地區四十余家國有大中型企業和中試基地進行過調查。其中雖不能說沒有較為出色的國有企業,但是,國有企業創新不力的長期性、普遍性和系統性,使我們有理由對傳統的國有企業制度表示懷疑。我們的看法是:
(1)技術創新只是次生的(Secondary)的問題。對資本的低效使用才是原生的(Primary)問題。它又導源于低效的企業制度。
(2)在經營者獲得了相當的自主權以后,重建經營者選擇和監督機制已變得極為迫切。
(3)要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而不是同時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企業制度創新的主體,是相當困難的。
(4)沒有一套萬能的不隨時間和產業技術特性變動的企業制度。正是在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的相互促進下,經濟才得以快速發展。
2.關于技術決定論和制度決定論
社會發展的本質是創新。沒有創新,社會就只能被囚禁在“超穩態”陷阱之中。創新包括兩方面,一是技術創新,二是制度創新。那么,在歷史進程中,哪種創新更為基本?對此曾有兩種觀點的對立,這就是技術決定論和制度決定論的爭論。
技術決定論堅持技術變遷決定制度變遷的觀點。[(11)]它在諸多學術領域中都有其強有力的辯護者。比如,以凡勃倫(T.Veblen)為代表的美國制度學派,社會學領域中的奧格本學派,文化人類學家懷特(Leslie White),技術哲學家埃呂爾(J.Ellul)和海德格爾(M.Heidegger)懷特等等。技術決定論有兩個核心命題,一是說技術是自主的,技術變遷是技術內在邏輯的產物;二是說技術變遷決定制度變遷和社會發展。對于凡勃倫、奧格本和等人來說,這種狀況就代表了歷史的邏輯進程;而對于埃呂爾和海德格爾來說,這只是近代以來由諸多因素匯合形成的特有景觀。我們把前者稱為強技術決定論者;把后者稱為弱技術決定論者。強技術決定論者的證據大致有四個:一是“獨立多重發現和發明”現象;二是發明的漸進性和累積性;三是發明的可預見性;四是技術—社會的整體關聯性。前三個證據確證了技術發明的必然性,第四個證據則表明了社會變遷的被動性。正因為打破均衡的發明因素,才引致了經濟制度、社會制度甚至社會哲學的接續變革。對于弱技術決定論者來說,技術作為決定性因素的出現只是現代的事情。正是由于人們對超越性存在的忘卻、人類思維方式的技術化、人們對技術優越性的信服,才使得技術進步和人類的共同努力變成了同一件事。從而,技術最終擺脫了任何力量的控制,獲得了自主性。這樣,不適應技術的制度必遭淘汰,只是那些事奉技術的制度才有其存在的理由,而這些制度實際上也就成了技術本身。而這正是時代悲劇之根源。無論技術在前現代是否同樣重要,也無論當代的技術化是否是人類悲劇,經濟增長理論和技術創新理論已為技術在現代經濟增長和制度變遷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論據。
制度決定論者對此不以為然,他們主張制度創新決定著技術創新。博蘭尼(K.Polanyi)曾強調[(12)],是社會發明而不是技術發明才是工業革命的主要動力,是社會科學而非自然科學在機器革命中起了重要作用。循著這一思路,諾思(D.North)等人發展了制度創新理論[(13)]。他們認為,技術創新和經濟增長是同一件事,決定性的因素則是制度創新。高效率的制度安排是經濟增長的關鍵。正是人類組織的成敗決定著社會的進退。技術存量規定了人類活動的上限,但其本身決定不了人類何以成功。反之,正是制度安排決定了知識和技術的增長速度。諾思甚至表明,即便沒有技術創新,單是制度創新亦能實現經濟增長。諾思對英國產業革命的再認識,似乎為制度決定論提供了有力的證據。在他看來,對產業革命的技術解釋是無效的。產業革命中的創新要追溯到產權制度。正是較為有效的產權界定,帶來了要素和產品市場的改善與擴張,進而導致專業化和勞動分工的增進。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隨之上升,這刺激了組織創新和市場的再度擴展。正是產權、組織和市場因素為技術創新提供了激勵,并最終帶來技術進步、經濟成長和社會變遷。錢德勒(A.Chandler Jr.)對美國工業企業史的研究似乎也為制度決定論提供了論據。[(14)]國內亦有學者支持制度決定論。比如有人認為,“制度既是人類應戰的結果,同時又是能否成功地迎接進一步挑戰的先決條件”。([(15)],p.17)
如何評價技術決定論和制度決定論的明顯沖突呢?
在我們看來,兩者并沒有不可通約式的對立:(1)他們都承認技術與制度間的相互作用,只不過強調的主次有別;(2)技術決定論強調制度滯后,正因為如此,制度“瓶頸”的打破將為技術發展提供機會;制度決定論強調制度前提,而制度分析表明,制度創新是對獲利機會的應答,而獲利機會卻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技術變革帶來的。
正如諾思所言,知識和技術確立了制度創新的上限,而進一步的制度創新確乎需要知識、技術的增長;反之,似乎可以說,制度則確立了知識和技術進步的上限,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內,創新總有一天要被遏止、正是制度變遷在此時成為技術進步的前提。
如果是這樣,我們就可以說,在社會的劇烈轉型期,制度創新比起技術創新來就是決定性因素;反之,在社會的相對穩定期,技術創新就成為經濟增長的矛盾主要方面。
更一般地說,制度變遷和技術變遷的關系,其實質是人—人關系與人—自然關系這兩種關系的演進之間的關系。如果說制度是社會組織作為一種自我控制系統的控制規則,那么這個系統只能在更大的系統即人類—自然系統中存在,并以后者為其實現進化的必備條件之一;技術雖然是人類—自然系統的控制規則,但人類需要和應用它的目的,只是為了取得社會系統存在和進化的物質、能量和信息供給,所以它對社會系統而言的本質作用,與其說是實施控制,不如說是取得動力。從這個意義上講,制度和技術分屬人類行動的兩個層面,只是通過人類需要這一中介,兩者才發生密切的關聯。打個比方,任何一個具有確定功能的運動系統(如汽車或導彈),都有控制系統和動力系統。那么,我們如何看待“是控制系統決定了運動系統還是動力系統決定了運動系統”的爭論呢?我們又如何看待“是控制系統的改善決定了動力系統的改善,還是動力系統的改善決定了控制系統的改善”這一爭論呢?或許可以說,控制系統和動力系統對于整個運動系統而言,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但在特定時期,某一系統的問題則可能變得尤為突出。
在此需指明的是,上述比喻并不一定是恰如其分的。社會絕不是一個能夠被某一個人或某一群人隨便操縱的可準確預見的有特定目的的系統。我們只是想在制度和技術之外,突出人的主體性。正是在高度的不確定性中,人類通過對制度—技術在滿足人類需要方面的失靈的認識和應戰,最終帶來了社會的進化。在這種意義上,我們說制度和技術僅僅是為人服務的工具(盡管其中可以置入特定個人或階層的目的),我們有能力進行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盡管我們確實無法擺脫當下的制度和技術基礎)。
3.企業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互動研究
本文的目的不在于最終判定兩種決定論誰是誰非,而是期望從中汲取一些為我所用的理論要素,拓展一下技術創新研究的理論視野,并借此強調對企業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相互關系進行研究的重要性。
3.1 互動研究的現實背景及其選擇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一直在經歷著前所未有的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如何對這一進程進行深入的實證研究,是一項頗令人著迷的智力課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一目標模式的確立,對“轉軌”問題進行實證的和規范的研究已成為具有迫切重要性的重大課題,已是社會學和經濟學研究的焦點。[(16)][(17)]這類研究主要著眼于制度分析,盡管看到了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在模式上的類似之處,但并沒有試圖著力分析其間的作用機制。當然,也有例外,比如有人嘗試對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分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份額進行比較研究,對制度創新在技術創新擴散中的重要性進行計量分析。[(18)]
我們的選擇是:研究企業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的互動關系。這基于兩點考慮:一是我國業已確立了市場經濟的總體制度框架,而且前迫切的現實問題是,如何形成一種適應于市場經濟要求的、可以帶動技術創新的靈活的企業制度?這絕不是一次輕而易舉的變動,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創新過程;二是企業制度安排是技術創新和經濟發展的必經環節和基本單元,搞清楚這一環節和市場及政府的關系,找到使這一環節充滿活力的途徑,對于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且,也只有形成有效率的企業制度,宏觀的經濟政策、產業政策、技術政策才能落到實處。
3.2 方法的考慮
馬克思的方法是我們思考的起點。事實上,馬克思早就洞見了技術和制度變遷間的相互關系。其理論的說服力也恰在于它包括了新古典經濟學所抽象掉的所有要素:制度、技術、國家和意識形態。但馬克思在當時還沒有充分注意到諸如交易成本、外部性(externalities)和搭便車(free rider)等問題的重要性,受經濟本身發展的時代局限,不能不造成其分析上的某些缺欠。[(13)]
正是在這一點上,后來興起的新制度經濟學和公共選擇理論以及理性選擇社會學等,為我們展示了一種新的學術視野,提供了較為銳利的分析概念和工具,使我們有可能對企業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在同一框架內進行分析。
在這一學術潮流中,社會學和經濟學竟擁有同一個核心假定,即“人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有目的的行動者”。[(19)]
如果我們接受這一假定,就可以對制度和技術,也就是對兩種關系——人和人之間的關系;人和自然之間的關系——并加以分析。正是人的有目的的行動,無論是發明活動、創新活動、市場活動,還是改革活動、尋租活動,最終都引起人與人的沖突、人與自然的沖突,并將帶來其間相互關系的變革。
這樣,創新就是社會中自然人、法人為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采取的重新塑造和協調人與自然、人與人關系的過程;只有當創新主體的預期純收益大于零的情況下,創新才會發生。這既是支配創新的動機,也是一切創新主體決定其是否采取創新行為的最后判據。
以上述考慮作為創新研究的一個基點,必然導致“方法論的個人主義”。這種研究以個人行動和交互行動(transaction)為分析的基本單位,力求找到宏觀變量的微觀基礎。也許,由此會引發學科性的紛爭:這到底是創新的社會學?還是創新的經濟學?它也曾使我們疑慮許久。但是,當我們看到社會學家科爾曼(J.Coleman)冒社會學傳統之大不韙,果敢地以“理性行動”重構社會理論的基礎時;當我們得知交易費用經濟學的主要代表威廉森(O.E.Williamson)號召人們關注組織社會學成果時;[(20)]當我們從創新社會學家凱龍(M.Callon)等人那里讀到他的名言——創新者是不管學科界限的異質工程師(heterogeneous engineer)時[(21)],我們感到學科界限畢竟是次一級的問題。從這一視角出發進行的探索,有可能為我們對技術創新問題乃至那些已經很長時期煩擾著我們的現實存在的大量問題的解決,提供新的認識,找到新的思路。
參考文獻
(1) 關士續:“強化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意義和緊迫問題”,《科學學與科學技術管理》1991年,第5期。
(2) 關士續:“市場經濟與科技—經濟良性循環”,《自然辯證法研究》,1992年,No 12。
(3) 關士續、劉慶有、孟慶偉:“企業技術創新的障礙分析與對策研究”,《中國軟科學》,1993年,No 2。
(4) 傅家驥等:《技術創新》,企業管理出版社,1992年。
(5) 遠德玉、陳昌曙、王海山著:《中日企業技術創新比較》,東北大學出版社,1994年。
(6) 劉慶有、姜照華、夏寶華:“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中間試驗研究”,《中國軟科學》1996年,第2期。
(7) M.弗里德曼:《弗里德曼文萃》,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91年。
(8) 李京文等:《生產率與中美日經濟增長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
(9) 樊綱等:《公有制宏觀經濟理論大綱》,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
(10) 肖耿:“國有資產的出路:搭便車”,《經濟社會體制比較》,1995年,第2期。
(11) 王大洲:《西方技術社會學研究:技術決定論的證明與反駁》,哈爾濱工業大學碩士論文,1993.3。
(12) Polaygi,Karl,The Great Transformation,New York:Rineholt,1957.
(13) 諾思:《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
(14) 錢德勒:《看得見的手》,商務印書館,1987年。
(15) 張宇燕:《經濟發展與制度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2年。
(16) 盛洪等:《中國的過渡經濟學》,上海三聯書店,1995年。
(17) 李培林:《轉型中的中國企業》,山東人民出版社,1992年。
(18) 林毅夫:《制度、技術與中國農業發展》,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
(19) 科爾曼:《社會理論的基礎》,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0年。
關鍵詞:茶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現代管理學;競爭實力
茶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隨著市場體制的改革,相關的內容也在發生著巨大的變化。為了提高整體的市場競爭力,突出自身的競爭優勢,茶企業需要依靠創新的財務管理制度約束具體的生產經營行為,為生產效益的提高提供必要地保障。茶企業管理的核心工作環節在于內部的財務管理,對企業的融資、戰略投資、資產分配等方面產生了積極的影響,是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的關鍵所在。市場經濟的發展,為茶企業現代化財務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帶來了可靠地新思路。
1茶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及創新的現實意義
1.1財務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
為了提升自身整體的管理水平,茶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完善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這些制度的存在,對于企業戰略投資范圍的擴大、生產經營利潤的增加、核心競爭力的突出等,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企業的財務管理有效地組織了經濟資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地發揮出了各部門之間的職能作用,規范了自身經營活動的市場秩序,為企業未來市場競爭力的增強提供了可靠保障。財務管理制度的作用體現在茶企業的各個工作環節,有利于生產效率的不斷提高,加快了企業整體的發展速度。茶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茶企業根據自身實際的經營狀況,在財務工作中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保證了社會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利用財務管理制度的作用,茶企業能夠對內部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必要地規范,保證所有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茶企業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1)所有制度的制定與實施有著豐富的理論支持,能夠對自身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必要地指導;(2)為了保證財務管理制度在實際的應用中能夠充分地發揮出自身的制度優勢,需要建立相應的監管機制,明確具體的考核目標,促進茶企業生產利潤的持續增加。
1.2茶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現實意義
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使得茶企業在實際的生產經營活動中承受著更大的市場壓力,對自身生產效益的增加產生了一定的影響。茶企業為了獲得更多的經營利潤,需要逐漸地擴大自身的經營范圍。而茶企業經營管理的科學化需要從財務制度方面進行不斷地創新,為相關工作的有效開展提供了可靠的工作思路。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不僅能夠保證茶企業整體的競爭力,也能為企業投資活動利潤的增加提供科學的參考依據。茶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1)適應了現階段市場經濟形勢的總體發展要求,降低了茶企業經營活動中市場風險發生的幾率,增加了企業的競爭優勢;(2)茶企業的投資領域有了更多的選擇,豐富了企業的經營思路;(3)為茶企業產品的市場推廣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應,擴大了產品的流通范圍;(4)創新型財務管理制度提升了茶企業整體的管理水平,為企業生產效益的增加帶來了積極的影響;(5)加快了茶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現代化、信息化建設的步伐;(6)茶企業面對市場風險的應對機制更加完善,降低了市場風險發生的幾率,保證了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茶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是企業根據最新的市場形勢做出的必然選擇。它在保證企業利潤增加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對于風險預防管理機制的制定和完善帶來了科學的工作思路,是企業面對市場風險的重要保障。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規范自身的生產經營行為,提升財務管理整體的水平,需要茶企業在財務管理制度方面做出更多的創新措施,以加快自身產業轉型、產業升級的發展速度。
2茶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2.1缺乏完善的成本核算體系
茶企業不同于一般的生產加工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必須對自身的經營成本進行有效地控制,才能保證自身經營效益的增加。結合目前我國茶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整體的發展現狀,能夠發現它整體的成本核算體系不完善。茶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的效果在成本核算工作中有著相應地體現。茶企業整體的營銷能力、加工能力、資金融通能力都會直接影響自身的成本預算,需要利用完善的成本核算機制,保證所有經營活動的成本保持在一定的范圍內。而茶企業內部不完善的成本控制體系,影響了企業投資范圍的擴大。這些不完善的成本核算體系在具體的應用中主要體現在:(1)具體的核算內容不齊全,無法對實際的工作帶來實質性的幫助;(2)核算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核算人員的綜合素質對于財務管理中相關核算方法的選擇有著一定的影響,影響了整體的工作效率;(3)核算的具體指標不明確,核算的結果與茶企業實際的生產效益不相符,擾亂了企業財務工作的戰略部署。
2.2市場信息掌握不充分
茶企業實際的經營范圍較大,客觀地決定了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在具體的應用中必須參考有效地結合市場信息,保證制度存在的合理性與科學性。由于各種客觀因素的影響,使得茶企業對于市場信息的掌握不充分,整體的市場信息傳遞效率明顯偏低。市場信息對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直接影響著市場風險的預防效果。茶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相關的工作落實不到位,將會間接地影響市場信息的傳遞效率,加大了企業經營活動中的市場方向。市場信息傳遞效率的偏低,縮小了茶企業的經營范圍,使得企業無法充分地發揮出產品效應,擴大了自身的社會影響范圍。財務管理工作者對于市場信息的掌握不及時,不僅影響著茶企業經營效益的增加,也為企業未來投資的范圍產生了一定的負面效應。因此,完善茶企業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具有現實的參考意義。
2.3現金流管理制度落后
茶企業現金流管理制度落后,也為企業的投資活動增加了更多的市場風險。這些企業整體的經營范圍較廣,面對的市場競爭形勢嚴峻,現金流管理制度落后將會威脅企業的穩定經營。茶企業現金流管理制度落后主要體現在:(1)相關的工作者對貨幣學的理論知識掌握不充分、對經濟形勢的判斷不合理;(2)忽略了現金流所帶來的市場風險對于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3)相關的審批機制不完善,導致現金流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4)管理人員缺乏必要地現金管理意識,自身崗位的職能作用無法得到有效地發揮。
3茶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具體措施
3.1強化財務管理者的創新意識
茶企業在實際的發展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市場風險,需要自身的財務管理制度在實際的應用中能夠充分地發揮出應有的作用,降低市場風險發生的幾率,增加企業整體的經濟效益。實現這樣的目標,需要強化財務管理者的創新意識,使他們能夠充分地意識到創新型的財務管理制度對于茶企業未來發展的積極影響。強化管理者的創新意識,需要從多個方面進行必要地指導。具體有:(1)結合茶企業整體的發展形勢,根據市場的實際需求,引導管理者能夠意識到創新理念對于自身工作崗位的重要性;(2)通過創新型專業知識測評,增強財務管理者的創新意識;(3)根據企業實際的經營狀況,使財務管理者能夠認識到創新不足帶給企業的不利影響。
3.2優化茶企業的資本結構
合理的資本結構,能夠保證茶企業財務活動的順利開展。茶企業在市場經營活動中必然會受到相關不利因素的影響,加大了市場風險發生的幾率,威脅著自身財務安全。因此,茶企業需要優化內部的資本結構,提高整體的市場競爭力。優化資本結構主要是指茶企業的能夠向多元化方向發展,加快產業升級的步伐,突出自身特色產品的競爭優勢,保證資金流通的順暢性。強化知識資本在茶企業資本中的重要地位,突出茶文化的重要性,使得自身的品牌效應更加明顯,為生產效益利潤最大化目標的實現提供了可靠地保障。
3.3建立和完善績效考核機制
財務管理部門在茶企業內部所有部門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相關的從業者能否充分地發揮出自身的崗位職能作用,直接影響著企業整體的戰略部署。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相關的績效考核機制,充分地發揮出財務工作者的主觀能動性,提高自身的崗位工作效率。同時,績效考核機制對于管理者的工作積極性也有一定的影響。通過績效考核機制的作用,財務管理工作者的積極性將會得到很大地提高,有利于他們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地掌握市場信息,為茶企業未來投資范圍的擴大提供可靠地保障。建立和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對于茶企業內部的凝聚力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保證企業在具體的投資活動中能夠有效地面對市場風險。
4結束語
茶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需要結合企業實際的發展概括,增強從業者的創新意識,利用創新的舉措全面提升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激烈的市場競爭形勢,為茶企業整體的經營戰略帶來了一定的影響。為了達到時代的發展要求,更好地適應市場發展,茶企業需要做好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工作,擴大自身的社會影響范圍,為生產效益最大化目標的實現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王海兵.以人為本企業財務問題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11.
[2]朱華建.中國企業財務管理能力體系構建與認證研究[D].東北財經大學,2013.
[3]張旭.我國企業財務文化研究[D].山西財經大學,2014.
關鍵詞:公路施工 企業管理 創新措施
公路施工企業的管理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和積累,由傳統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向逐步現代化工程項目管理企業轉變,實現了企業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由于受到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仍然存在很多管理上的不足和滯后,進行公路施工企業管理的創新可以提高企業管理能力、工作效率,是實現企業綜合素質增強的重要手段。
一、公路施工企業管理創新的概念和重要性
1、管理創新的概念
管理創新作為新提出的一種具有先進意識的創新理念,是指創造新型的,更加高效的資源整合的管理模式,它既是資源有效整合以達到企業目標的全過程的管理模式,也是細節化的管理模式。管理創新的概念既包括了管理理念、組織、制度和技術上的創新,也包括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案等諸多方面的創新,是一種堅持與時俱進的,以實現企業從整體到細節,從理念到管理手段的全面的創新的思維管理模式。管理創新的目標是企業保持自身先進性,更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求,不斷完善自身管理模式,做到細節化的管理等,運用創新管理思維模式不斷完善自身管理模式,增強自身核心競爭力,成為現代化的具有創新管理模式的新型企業。
2、公路施工企業管理創新的重要性
管理作為企業發展的核心方面,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存活下來,就必須保證自身管理的先進性和完善性。公路施工企業經過多年的發展和完善,已經初步形成完善管理模式,但是在管理思路和管理模式上還處于新陳交替的階段,隨著信息化和現代化的發展,企業項目管理變得分工更加精細,管理也更加科學和完善,管理理念和模式都在不斷的發展和創新之中,公路施工企業要保持自身管理的先進性,就需要進行企業管理創新,不斷強化自身細節上的管理,保證企業更加穩定、持續的發展。
二、公路施工企業管理創新措施
1、轉變理念,加強創新意識
陳舊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都是阻礙企業發展的,保持觀念先進性,加強創新意識是現代化企業管理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企業管理層和領導層,應當時時保持自身意識的先進性,重視現代化管理模式對企業效益增強的意義,切實認識到管理創新在嚴峻市場競爭形勢下的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企業經營理念和戰略管理的創新性,將管理創新融入企業整體戰略思想之中,指導企業制定具有創新意識的戰略方針和管理方案。
2、加快企業制度創新
公路施工企業的管理創新,除了要創新意識之外,還需要進行根本的管理制度的創新,實現企業整體管理模式的創新。管理創新與企業制度創新是相輔相成的,企業制度是從企業微觀機制問題出發,實現企業更好資源優優化配置的重要方式。進行企業制度的創新,要做到企業內部良好的財務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定標準的業務流程,作為企業內部活動的參考標準;實現人員的定職定責,方便責任和任務的執行和追蹤;規范企業的招投標,項目管理,現場管理、合同管理以及材料采購等具體業務流程,加強領導層的創新意識,形成完善的內部組織框架,形成完善的激勵體系和高效的運作機制,促進企業管理深化改革,形成現代化的管理制度。
3、項目管控模式的創新
隨著公路施工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市場的不斷完善,傳統項目管控模式已經不能夠適應市場發展的需求,需要進行項目管控模式的創新。公路施工企業要加強項目管控能力,需要建立現代化大管控和智能化管控模式,在施工項目承擔過程中,采取宏觀管理,區域化重點管理以及項目經理負責相結合的大管控模式,堅持“區位就近,優勢互補”的原則,將項目劃分成為若干片區,形成總負責和片區項目管理相互協調的管理模式。智能化管控模式通常是針對高端建設項目而設計的一個整合管理平臺,將分散的管控職能和各級項目管理進行科學整合,形成企業資源系統集成化整合,形成高端管理體系,將管理層與操作層進行分離,推動企業簡單管控向全面的智能化管控轉變。通過企業項目管控模式創新,促進企業項目管控能力的全面提升。
4、促進企業管理的全面創新
企業管理創新所涉及的內容眾多,除了以上所述,企業管理上的創新還包括很多方面。首先,公路施工企業要建立簡約、高效的集約型管理模式,實現管理體系的創新,改編管理混亂,流程不暢的就的管理體制;其次,企業組織框架也需要進行更多創新和完善,形成“扁平型”或網狀型等可以縮短管理鏈條、提高管理效率的組織框架;還有,企業管理手段也應當進行更多的創新,針對施工企業面廣、線長等帶來的管理困難制定快捷堆成的信息管理模式,實現全面的現代化管理;施工技術的創新也是刻不容緩的,是企業競爭力加強和現代化發展的重要保證;最后,加強公路施工企業創新文化建設,加強企業整體內部各環節的管理創新意識和水平也是十分重要的。
三、結束語
公路施工行業發展迅速,競爭激烈,進行管理創新是公路施工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存活下來的必要措施。企業的管理創新首先要轉變理念,加強企業創新意識;并加快企業制度創新;加快企業項目管控模式的創新;促進企業管理的全面創新,實現公路施工企業綜合管理能力的提升,時時保持企業管理的創新能力和先進性。
參考文獻:
[1]朱乾震.公路施工企業精細化管理[J].企業研究.2011(12)
為了提高我國國有企業的管理創新水平、促進我國國有企業的健康發展,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專門探討了國有企業管理創新問題;在總結國有企業管理創新涵義、分析國有企業管理創新問題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分別從觀念創新、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和組織創新等幾個角度,探索性提出有效的應對策略與改進建議。
關鍵詞:
國有企業;管理創新;問題;對策
“創新理論”最早由美籍奧地利政治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于1912年在其《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提出,然后由美國著名管理學家德魯克將“創新理論”首次引入到管理科學領域;“管理創新”概念也由此產生。自進入到新世紀以來,企業管理理念不斷更新,企業管理創新成為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有效手段之一。國有企業是我國重要的國民經濟發展主體,保障國有企業的健康發展意義重大。為此,筆者專門探析了國有企業管理創新問題,在總結國有企業管理創新涵義、分析國有企業管理創新問題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分別從觀念創新、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組織創新和市場創新幾個角度,探索性提出應對策略與改進建議;旨在提高我國國有企業的管理創新水平、促進我國國有企業的健康發展。
一、國有企業管理創新涵義
如前所述,“創新理論”最早由約瑟夫•熊彼特于1912年在其著作《經濟發展理論》中提高,并由德魯克首先引入到管理科學領域,“管理創新”概念也由此產生。熊彼特認為,“管理創新”是指將現有管理相關要素、條件等以一種之前從未有過的形式“組合”起來,并由此產生新的“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效果,進而創造出新的利潤的過程或者活動;而德魯克認為,“管理創新”就是賦予企業等組織一種新的財富創造能力或者行為,企業通過創造一種新的“管理機構”、“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等,達到重新配置資源、創造更多經濟與社會價值目的。目前,國內關于“管理創新”概念、涵義認可比較多的是由學者常澤修提出的,他認為管理創新是指一種更為有效的、尚未被企業采用的管理方式、方法,企業通過實施新的、有效的管理方式、方法來替代、變革原有已經不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管理方式、方法,達到優化企業資源配置、提高企業經濟與社會效益、推動可持續健康發展的過程。總之,繼熊彼特、德魯克之后,學界內的諸多專家、學者都在嘗試豐富創新理論的內容、內涵,并將“管理創新”細化為觀念創新、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和組織創新幾個維度。本文所探討的國有企業管理創新問題即圍繞上述幾個維度展開。
二、國有企業管理創新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有待深入認識管理創新內涵與重要性
目前,諸多的國有企業干部、職工仍然有著很強的官本位意識,受計劃經濟思想影響嚴重,還不能完全放下傳統管理思維,并認為管理創新只是一些膚淺的、不適用的觀念、方法,對企業管理創新工作興趣不大、積極性不高,不利于管理創新開展。
(二)盲目照抄國外模式,不適用于本企業
部分國有企業在開展管理創新工作時,沒有切實考慮到自身的實際情況及本國與國外在文化、社會環境上的差異,盲目照抄國外“先進”管理模式,結果非但沒有提高本企業的管理水平,還導致管理上的混亂,嚴得挫傷企業管理者和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三)管理創新氛圍不夠濃、創新環境欠佳
氛圍與環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企業的管理創新水平,受傳統計劃經濟體制束縛,人們對“創新”總是有一絲“忌憚”;這也直接導致無法在國有企業內部形成濃厚的創新氛圍和創新環境,缺少氛圍、環境支持的企業管理創新無疑是“孤獨”的。
(四)管理創新客體不清,創新目標不明確
鑒于目前部分國有企業管理者的管理理論水平、政策水平,我國國有企業管理創新工作普遍存在一個創新客體不清、創新目標不明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一種沒有對象的創新,經常的創新失敗也就無可厚非,就更不要提管理創新的實質性進展。
三、國有企業管理創新問題對策與建議
(一)切實轉變管理觀念,開展觀念創新
管理觀念對企業管理工作有著重要的指導、引領作用;首先,要轉變經營觀念,由重生產、重數量、重銷售、重利潤向著重經營、重質量、重服務、重戰略轉變;其次,要重“人的管理”,確切說是重視人才管理,通過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實現企業創新發展。
(二)建立管理創新保障,進行制度創新
制度創新是國有企業管理創新的重要保障,當前我國國有企業管理創新只所以無法有效開展,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缺乏制度保障,因此必須進行制度創新。通過加快現代國有企業制度改革步伐,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以競爭促發展、以競爭建制度。
(三)夯實管理創新基礎,進行技術與組織創新
技術創新、組織創新是國有企業管理創新的重要基礎;首先,通過技術創新來完善企業管理流程、提高企業管理效率,其對切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有著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通過組織創新來保證國有企業有一個合理的管理組織機構,是保證企業有序運行的關鍵。
(四)結合國情與企業實際,學習國外管理經驗
在國有企業管理創新上,學習與借鑒國外先進經驗是有效途徑之一,但是要堅持一條就是決不能“照抄國外”;應該走走一條借鑒、消化、創新之路。在學習國外先進管理經驗時,一定要考慮到我國國情及企業自身實際情況,在經過“變通后為我所用”。財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