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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性金融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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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性金融債券范文第1篇

          國家開發銀行自成立以來,就采用發行本外幣債券的方式籌集資金。在實踐過程中,國開行不斷創新和發展金融債券的發行方式和方法。特別是1998年以來,國開行改變了成立初期依靠行政派購籌集資金的“計劃體制”方式,探索通過市場化方式,充分運用“國家信用證券化”原理,獲得大額、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一方面彌補了我國“兩基一支”、“社會瓶頸”、“走出去”等諸多領域重點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足,另一方面以不停頓的創新推動我國以債券為主要形式的市場建設和制度建設,有效破解了長期以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所需要的大額、長期資金和融資體制相對落后,資金供給與需求不匹配之間的矛盾。

          發行方式和品種的創新

          近年來,國開行在金融服務和資金來源方面進行了大膽嘗試,不僅為國家和地方重點項目籌集資金,積極支持國家最急需發展的領域,加大對新農村建設等經濟社會“瓶頸”領域和薄弱環節的融資支持力度,還積累了債券發行和創新的成功經驗,為我國債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和金融體系的完善做出了積極貢獻。

          發行方式創新。1998年以前,在政策“特許”和行政協調下,國開行首先通過“行政派購”方式向商業銀行、郵儲等機構發行債券。實踐證明,“行政派購”非市場化發行債券,難以長久維系。1998年以后,國開行提出了“在市場環境下,銀行框架內”政策性金融的運行方式,強調轉變資金籌集方式,通過“國家信用證券化”,充分體現資本市場籌資的高效率。由此,國開行確立了以“市場化招標”方式發行金融債券的改革方向,初步建立了市場化的籌資機制。

          實踐證明,“市場化招標”發債方式不僅為國開行開辟了穩定的資金來源渠道,截止到2006年底,國開行人民幣金融債券全年發行量再創歷史新高,超過了6300億元,累計發行量突破30000億元,還推動完善了我國債券發行的市場體系,促進了我國融資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取得實質性突破。從表1和圖1可以看出,國開行用8年時間債券發行實現了第一個1萬億的突破,用3年時間突破2萬億元,隨后僅用2年時間,即2005年和2006年,實現了第三個1萬億的突破。

          國開行債券發行量的穩步提高表明,“市場化招標”發行方式符合投資人利益,以其公開、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共盈的原則,得到市場的肯定。多年來,開發性金融債券以其良好的市場信譽在金融市場上占有重要的地位,2006年底開發性金融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存量中占據30%的份額(不包括央行票據)。

          品種創新。在過去的十年里,國開行先后推出了長期浮動利率債券、二十年期和三十年期長期固定利率債券、投資人選擇權債券、發行人選擇權債券、本息分離債券、增發債券、新型浮動利率債券、含利率掉期期權債券、境內美元債、次級債、資產支持證券等。從表2和表3可以看出,截止到2006年12月底,開發性金融債券存量的發行期限覆蓋從3個月到30年期,平均發行期限為9.31年;存量金融債券的平均剩余期限為6.50年,剩余期間結構比較均勻地分散在未來各年度中。

          開發性金融債券的創新實踐促使存量債券的發行期限結構和剩余期限結構等數據越來越趨于優化,使得負債與資產結構更好地匹配起來。從而有力地說明市場配置金融資源的能力和潛力。2003年以前,開發性金融債券主要依靠“發新債還舊債”;2004年以后,債券本息的償還主要依靠貸款本息的回收,充分說明開發性金融債券的發行、運用和償還已經進入良性循環,負債的流動性風險穩步降低。

          開發性金融債券的功效

          提升銀行中介體系綜合能力的功效。首先,開發性金融債券發行和創新擴寬了以銀行為主體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使其資金籌集渠道多元化、期限不斷延長,形成了零售銀行和長期信用銀行相結合的銀行體系基本格局。除了擴寬經營性資金來源外,我們還看到,資本性資金來源渠道的增加改變了銀行機構對財政注資單一方式的過渡依賴;次級債、含權債等債券品種的創新開辟了銀行等金融機構通向資本市場籌集資本性資金的道路,為形成市場化融資的資本金補充機制創造了條件。

          其次,開發性金融債券發行和創新支持和擴寬了以銀行為主體金融機構資金運用的空間,為貨幣市場和金融同業市場提供了豐富的投資產品,在改變銀行盈利模式單一的同時,提高了金融領域資金流通、交換、配置的規模和效率,從而在整體上提高了銀行中介體系的運行效率。由開發性金融債券帶動的銀行同業二級市場日漸活躍,通過金融債券投資、買賣、衍生交易以解決頭寸調劑、增加盈利、降低成本,實現安全運行,成為金融同業追逐的重要方面,也為金融經營的有效監管提供了重要基礎。

          再者,從宏觀層面觀察,開發性金融債券發行和創新有效扭轉了銀行體系中“少錢多用”、“短錢長用”的被動局面,將數萬億短期和分散的資金轉化為大額長期資金,在貫徹執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配合實施有效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方面發揮了重要重用,有效降低了銀行系統的整體風險,成為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成功方式。對于所有發展中國家和轉型國家,如何將短期的“儲蓄”資金轉化為長期的“投資”資金,實現可持續發展,都是不能回避的現實矛盾。可以認為,開發性金融債券的發行和創新實踐有說服力地回答了這一世界性難題。

          推動金融體系轉變的功效。首先,開發性金融債券發行和創新推動了以銀行為主體的金融企業公司治理改革的深化。誠然,在我國構建高效率的“資本市場主導型”金融體系需要較長時期的不懈努力,但是開發性金融債券發行和創新所體現的依托市場的推動力量和創造力量來建設市場和發展市場的基本思路,對于我國建設高效率和相當規模的“資本主導型”金融體系建設具有長遠意義。

          其次,開發性金融債券發行和創新接通了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之間的金融聯系。由于計劃經濟體制的慣性和市場要素的嚴重缺乏,我國金融同業市場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亂”再到“治”的發展過程。90年代中期金融同業市場分散、混亂、不透明、亂拆借、亂抵押、金融企業“三角債”現象十分嚴重,金融效率十分低下。開發性金融債券的發行和創新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取得成功,無疑對規范經營行為、建設一個統一的金融同業市場發揮了重要作用。

          再次,開發性金融債券發行和創新支持了我國投融資體制的市場化改革。推動我國投融資體制從“財政主導型”(財政撥款)轉型為計劃經濟時期的“銀行中介主導型”(撥改貸),再轉型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銀行中介主導型”(國債+金融同業債券),并最終過渡到“銀行中介+資本市場并行”階段(完全市場化債券發行),形成完全市場化的、多領域的大額、中長期建設資金籌集渠道,完成了投融資領域從計劃(財政體制)經濟向市場經濟的根本性轉變。

          形成自身經營性資金來源機制的功效。從資金來源在“行政派購”方式下的難以為繼,到通過“市場化方式”發行債券并不斷創新著發行方式和品種,國開行的經營性資金及資本性輔助資金的來源機制逐步形成,運行通暢,使國開行在支持國家“兩基一支”領域重點項目建設、支持中西部發展和東北地區振興、支持中小企業等社會“瓶頸”領域發展方面有了充分可靠的資金保障。可以認為,如果沒有形成穩定、長期的資金來源機制支撐,國開行將難以擔當上述金融重任,長期信用金融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將出現明顯的“短腿”。

          發行和創新的運行機理

          如果從理論和政策視角觀察,開發性金融債券成功發行和創新的運行機理可以概括為三個重要支柱共同作用的結果,一是充分運用和發揮“國家信用證券化”原理,二是充分運用和提升“機構信用”原理,三是培育和提升“市場配置資源”能力原理。國開行通過成功運用這三大支柱的有機組合,完成了開發性金融機構資金來源從“輸血式”到“造血式”的根本轉變,進而為轉型國家“跨越式”發展的資金籌集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

          一般而言,國家信用對金融機構的作用包括三個方面的基本內涵,即政府注資(國家直接信用)、政府協調(國家間接信用)和金融特許(國家特許信用)。從政策性角度考察,國際上多數政策性金融都經歷過高、中、低三個發展階段。國開行從1994年成立至今,也經歷過或正在經歷著高政策性、高政策性向中政策性過渡和中政策性向低政策性過渡三個發展階段。與之相對應,國家信用對于政策性銀行的支持也在不同發展階段呈現出不同特點。

          高政策性階段。在高政策性階段,國家對國開行的信用支持主要是,政府注資、政府協調和金融特許三者并用。包括國家全資股權,核銷呆壞賬及貼息等現金方式,政府協調國開行通過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等等。

          這一階段,國開行的負債業務高度依賴中央銀行。央行動用郵儲資金購買政策性銀行債券,同時向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攤派債券認購指標。利率、期限全部由行政方式確定,期限的錯配使得“借短放長”矛盾突出,利率的扭曲又使得投資人無利可圖。特別是國開行要求債券利率隨央行降息而一同調減,固定利率債券實際成為變動利率債券,加大了國開行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利益沖突。概括起來,這一階段的主要特征是國家“信用杠桿”作用低下,國開行大量占用國家信用資源的同時,并沒有產生信用擴張(發行債券)的最大化和可持續。

          從高政策向中政策性過渡階段。國開行將債券發行轉向市場后,積極爭取政府的相關政策配套支持,包括用“雙軌制過渡”政策為債券市場化發行保駕護航;用公開市場業務提高債券發行的流動性;用規范性文件保障這一改革探索的合法性;用二級市場流動性促進一級市場建設,并通過提升中介服務機構能力為市場化籌資提供平臺服務。積極爭取央行在金融債券發行品種創新同樣重要,如國開行獲準發行具有次級債券屬性的新品種,為國開行補充資本金探索了新路,也為中國次級債券市場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這種探索和創新,反映了國開行在這個發展階段在對國家直接信用的占用保持在一個定量的情況下,卻依靠國家的“源發性”信用獲得了輔資本,繼續保持了債券的逐步增發和信用的穩定擴張,國家信用的“杠桿”作用通過市場化運行下的“金融特許”,得到有效發揮和放大。

          國開行在金融特許范圍擴大上的另一方面重要突破表現在資產業務方面,也就是對資金運用的“流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三性原則實現方式和手段上的突破。根據中國的實際國情,國開行積極爭取國家的政策支持,于1999年完成了與原中國投資銀行的整體合并,利用后者較為完整、覆蓋全國的分行網絡,更替了國開行成立時信貸業務完全依靠行的辦法,進而實現了以信貸業務為主的從項目開發、儲備、評審、發放到回收的全過程直接有效管理。與此同時,國開行對貸款項目的選擇、發放也改變了完全由中央計委和地方計委指定的“奉命貨款”辦法,而是從國家和地方政府的重點項目中選擇與銀行自身發展在期限、結構上相對一致的項目,自主進行評審決策,在保證實現政府發展總體目標的基礎上,使國開行自身運行在“銀行框架”內。

          根據國際慣例,國開行爭取金融特許經營權在資金運用方面的內容還包括,向目標領域或項目發放“技術援助貸款”,提高規劃和項目識別能力;發放“軟貸款”提高“兩基一支”領域重點項目的承債能力;發放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提高重點項目啟動階段的速度和質量,為承載大額長期貸款做好充分準備。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國開行根據實際業務發展需要,爭取到國家關于“承銷與貸款項下相關企業債券發行”的“金融特許”,從2002年起啟動了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財務公司債券的發行工作,在向大型企業或企業集團提供大額長期間接融資的同時,支持其中有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從市場上直接融資,使國開行與企業之間的客我關系在市場基礎上健康和可持續地發展。

          金融機構在占用國家直接信用資源一定數量情況下,僅僅依靠擴大金融特許范圍,不足以實現信用的持續擴張,十分重要的是必須培育和提升金融機構自身信用,以優良的經營業績對接國家直接信用資源“杠桿”,從而產生乘數效應。國開行早在2000年就提出了“趕超國際一流銀行”的發展目標,在信貸領域進行創新改革,使資產質量和經營效益迅速改善,不良貸款率由2002年底的2.54%,下降到2006年底的0.75%,實現了提升資產質量和提高風險控制水平的歷史性重大飛躍(見圖2)。

          同時,為進一步提高運行效率,防范信貸風險,全面推進以評審體制改革為重點的運行體制改革,國開行開創性地引進資本市場原理,建立貸款評審的“路演審議制度”,進行民主評審、決策;改革財會和資金管理體制,推行后臺工作改革,從而形成了分工合理,相互制約的“業務推動、風險控制、稽核監督”三線并行運行格局,主要業績指標已進入國際先進水平(圖2)。

          概括起來,這一階段的主要特征是,政策性金融機構占用國家直接信用資源總量一定的情況下,通過爭取業務發展所需要的“金融特許”和不斷創新,提高機構自身信用,使國家的“信用杠桿”作用放大,走出了一條“國家信用證券化”的新路。

          從中政策性向低政策性過渡階段。根據我國金融業改革和發展的總體部署,在國家對國開行等國有金融機構補充國家直接信用資源,啟動股份制改造后,國開行及相類似的金融機構建立穩定的籌集經營性和資本性資金的運行機制,需要三個基本條件,一是高效運行的資本市場,投資人可以準確地判斷資金需求方跨經濟周期的資金發展規劃,并給其以相對應的市場定價;二是與業務發展和實際需求相一致的經營特許,使資金需求方有更多的方法規避大額長期資金運用方面的風險;三是良好的公司內部治理。

          國開行在近幾年的大量金融實踐中為創造上述三個基本條件做了必要的準備,并正在加速推進相關領域的改革和發展。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特別是債券市場的廣度和深度得到進一步發展,無疑將給開發性金融債券的發行,包括資本性債券發行提供更好的機會和可能。

          政策性金融債券范文第2篇

          關鍵詞:小微企業;金融債券;商業銀行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2-0090-02

          一、小微企業金融債產生的背景

          小微企業就是“市場補缺者”,小微企業在促進經濟發展、提供就業、保障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然而過去小微企業由于自身能力限制,其融資渠道過度依靠銀行貸款。而銀行放貸積極性不足,從而導致了小微企業貸款困難,其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宏觀政策性指引,導致擠出效應,困擾小微企業;二是小微企業可提供的抵押擔保不足,風險高;三是貸款的發行與管理成本高并且利潤小;四是創業者不了解金融機構貸款產品及流程,不會與銀行對接,更不知道如何獲得貸款。特別是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以來,沿海地區大量小微企業停工、倒閉,給經濟穩健發展帶來較大沖擊。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刻不容緩。

          2011年6月7日,銀監會了《中國銀監會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通知》的第七條指出,“對于小企業貸款余額占企業貸款余額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在滿足審慎監管要求的條件下,優先支持其發行專項用于小企業貸款的金融債,同時嚴格監控所募集資金的流向。”2011年10月25日,銀監會又了《中國銀監會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補充通知》對商業銀行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給出了比較詳細的要求和優惠政策,鼓勵商業銀行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資金只能用于助力小微企業。

          二、對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的商業銀行的要求

          根據銀監會《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發行管理辦法》,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2)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于4%;(3)最近三年連續盈利;(4)貸款損失準備計提充足;(5)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6)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銀監會《中國銀監會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對申請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的商業銀行,除了要符合發行金融債券的現有各項監管法規外,還要求發行小微金融債券的商業銀行具備以下特定條件:(1)申請發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的商業銀行其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增速應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應高于上年同期水平;(2)將發行金融債所籌集的資金全部用于發放小型微型企業貸款。

          三、銀行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的動機

          總體來看,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城商行對于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具有較高熱情。究其原因有以下幾點:(1)在目前商業銀行攬儲壓力不斷增大、貸款不斷增長的情況下,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有助于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資金來源不足問題的解決,可以增加商業銀行小微企業信貸資金額度,緩解銀行的流動性壓力;(2)根據《補充通知》,獲準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的商業銀行,該債項所對應的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在計算“小型微型企業調整后存貸比”時,可在分子項中予以扣除,這對于存貸比迫近監管紅線的商業銀行來說,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可以緩解其存貸比的壓力;(3)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所募集的中長期資金不用繳納存款準備金,從而可以百分之百用于發放小微企業貸款;(4)根據《補充通知》,商業銀行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可在權重法下適用75%的優惠風險權重,在內部評級法下比照零售貸款適用優惠的資本監管要求,從而具有節約風險資本的作用;(5)可以緩解商業銀行的經營壓力,調動相關商業銀行支持小微企業的積極性,有助于其從內部推動對小微企業服務、定位以及支持形式的探索;(6)監管部門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容忍度較高:各級監管機構應對商業銀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執行差異化的考核標準,根據各行實際平均不良率適當放寬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從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的情況來看,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的積極性要明顯大于大的國有商業銀行。這一方面是由于國有商業銀行有更多的大客戶,在負債成本上有優勢,從而轉型比較慢,而中小商業銀行大多以中小企業為基本市場定位,中小企業客戶占比較高,小微企業金融債契合其發展戰略和業務定位;另一方面中小銀行的存貸比相對較高,獲準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的商業銀行在計算存貸比所享受的政策優惠,令中小銀行更愿意去做。

          四、小微企業金融債對小微企業的利好

          2010年以來,伴隨著國際市場動蕩、國內經濟形勢略顯緊縮的經濟形勢的變化,國內商業銀行收到資金緊張的困境,貸款規模受到嚴格限制。但是中國的企業信貸需求依舊旺盛,信貸投放壓力較大,造成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由于信貸規模有限,銀行更傾向于將資金借給實力雄厚、經營業績良好的大型國有企業,對中小企業貸款利率乃至放貸條件提出更加嚴格的要求,使得小微企業不得不轉向體制外融資,這也是溫州地區民間借貸危機產生的重要因素。因此推出小微企業專項貸款金融債,對小微企業面臨的資金緊張問題有積極作用。小微企業金融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商業銀行用于小微企業貸款的資金來源,從而改善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為小微企業輸了血,提高了業主的信心,從而幫助他們擺脫困境。

          五、小微企業金融債存在的問題

          (一)監管層需要注意的問題

          1.監管層缺乏對專款專用含義的明確和范圍的界定:(1)按照銀監會的要求,發債行“要重點加大對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含)以下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從縣域范圍內的小微企業情況看,有很多小型企業是政府項目工程企業,還有的是商業性房地產企業,是否允許發債行對此類小微企業發放貸款,似乎還沒有明確的規定。(2)對發債銀行來說,如果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增速達到了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也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在一個地域的某一時段,當小微企業信貸需求又已得到滿足,是否可以將發行金融債所籌集的資金用于發放大型中型企業貸款。

          2.對專款專用缺少具體的監管措施和問責機制。對于發債行違反規定將籌集的資金用于非小微企業貸款,監管層目前依舊缺乏相關懲罰措施、監管和問責機制的規定。

          小微企業金融債的融資成本相比存款利率比較高,商業銀行有將所募集資金挪作他用的動機,比如將資金用到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房地產項目等高風險項目。為了保證專款專用,需要制定具體的相關操作細則、監管措施和問責機制、嚴格的事前準入機制、實時的事中跟蹤檢查機制、嚴厲的事后處罰機制等機制亟待建立和完善。

          (二)銀行需要注意的問題

          在政策鼓勵支持小微企業時,商業銀行要加強風險管理控制。如果在較寬松的融資環境中商業銀行忽視風險度量,則可能導致小微企業一哄而上、多頭授信,從而勢必增加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的風險。其實,真正有市場前景的小微企業融資并不難,難的恰恰是那些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無定型產品、無抵押、無擔保的小微企業。顯而易見,即使發行了小微企業金融債,商業銀行也無法解決這一類的小微企業貸款難題。如果銀行不顧客觀現實,不理性地對這一部分不合規的小微企業發放貸款,則必然會帶來風險。

          商業銀行作為發債主體和資金使用主體,必須切實加強風險控制,更多關注小微企業的非財務信息,提高風險識別能力,加強貸后跟蹤檢查,關注可能由于經濟下滑導致的小微企業整體性的發展困境。小微企業融資難主要體現在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單一、融資量不足、融資成本偏高,而從商業銀行的角度看,問題主要在小微企業貸款規模不經濟、沒有抵押品、信息不對稱,其中,信息不對稱是根本的原因。通過完善征信系統,可以逐漸解決小微企業和商業銀行間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由于小微企業金融債的融資成本高必然導致相應的發放給小微企業的貸款的利率較高,政府在鼓勵商業銀行給與小微企業貸款時要尊重市場規律,不能過分壓低商業銀行的利潤空間。政府可以給予小微企業貸款企業一定的財政貼息,以此降低融資成本;或給予商業銀行開展小微企業貸款業務一定的稅收優惠或返還,以此激勵商業銀行將這部分利益讓渡給小微企業。

          從市場角度,要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要求,規定發債銀行必須將自身經營管理狀況、小微企業業務和發債資金使用狀況,特別是風險情況,定期向市場進行披露,并與債券評級掛鉤。通過強化外部市場約束,督促商業銀行提升風險管理能力,確保小微企業貸款的質量,降低償債風險。

          六、案例(2012年寧波鄞州農村合作銀行金融債券的發行)

          2012年11月15日,寧波鄞州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簡稱鄞州銀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20億元專項金融債,所募集資金將全部用于小微企業貸款。這是國內首家農村金融機獲準發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券。

          鄞州銀行是全國首家農村合作銀行,擁有豐富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經驗。在政策引導下,鄞州銀行立刻制定了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發行計劃。在2011年5月,銀監會印發業界熟知的“銀十條”,首次提出優先支持商業銀行發行專項用于小企業貸款的金融債,鄞州銀行當即組建微貸專營機構――微小貸款業務部,精心制定并于2011年10月20日召開董事會審議并通過了《寧波鄲州農村合作銀行關于公開發行專項用于小企業貸款金融債券的議案》

          政策性金融債券范文第3篇

          1.11981-1993中國債券市場的起步階段

          這一時期,我國債券市場的國債發行規模逐年增大(見表1),金融債券的發行主體是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行規模較小,企業債券發行規模逐年增大。

          1981年財政部恢復發行國債,從而結束了中國開始于20世紀50年代末的長達20年的“無債時代”。1998年初,國家逐步增開國債流通轉讓試點,標志著我國國債流通市場的產生,奠定另外國債二級市場發展的基礎。1991年財政部組織了國債的承購包銷,首次將市場機制引入國債一級市場。1990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推動了國庫券地區間交易的發展。

          1985年中國開始發行金融債券,但金融債券發行主體主要是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行規模比同期國債和企業債券都要小。

          1988年中國開始發行企業債券,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到1992年,中國出現了從農村到城市興辦集體企業的熱潮,不少鄉鎮企業率先采用“以資代勞”和“以勞代資”方式向廠內職工籌集資金,企業債券也獲得了迅速發展的機會。到了1992年,我國企業債券發行規模達到了最高規模,全年發行680多萬億。1993年,國務院頒布新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對企業債券實行額度管理和審批制,債券市場得到規范,但規模也隨之縮小。

          1.21994-2003中國債券市場的飛速發展階段

          這一時期我國國債市場發展十分迅速,規模驟增;金融債券發展相對平穩;企業債券發展嚴重不足。

          1994,中國實行財稅體制改革,財政部不能再向中央銀行透支,而是要通過發行國債來彌補財政赤字,這導致該年國債發行首次超過4億元大關,并在以后各年加速增長。1998年,為了應對亞洲金融危機,擴大我國內需,在原定計劃基礎上增發國債1000億,國債規模突破3000億,2002年國債規模接近6000億元。

          1994年,中國進行金融體制改革,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銀行。同年四月,國家開發銀行首次發行政策性金融債券,從此,三大政策性銀行成為金融債券的發行主體。就規模而言,金融債券是僅次于國債的債券品種。

          長期以來,我國企業債券不能公開上市流通和轉讓,投資者只能持有到期滿后又發行機構還本付息。1997年,加強企業債券二級市場建設才提上議程。這造成對我國債券投資需求不足,影響了企業債券的發展。

          2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現狀

          2.1一級市場:債券品種更為豐富,期限結構日趨合理

          債券市場逐年發展,以2005年為例,我國債券市場累計發行債券達4.1萬億元。從近幾年的中國債券一級市場的發展情況來看,有以下幾個特點:

          首先,從下面1998-2005年債券品種發行量的兩圖表中,我可以看出債券發行主體進一步多樣化,債券品種和信用層級逐漸豐富。

          其次,債券發行期限結構日趨均衡。2001年以來,期限5年以內的債券發行比例逐年增大,中長期債券發行比例逐漸減少。從2006年的托管期限數據來看,一年以下(不含1年)品種、1-3年、3-5年債券占市場的主要份額,其合計托管量達6.7萬億,占市場托管總量的72.5%。5-7年和7-10年期品種債券托管量合計為1.38萬億元,占比14.96%。10年期以上債券托管量為1.16萬億元,占比12.54%。

          第三是債券市場存量明顯增加,場外市場快速發展。截至2006年12月末,在中央結算公司托管的債券共有774只,人民幣債券存量達9.25萬億元,美元債券存量42.3億元。

          債券產品的不斷豐富,表明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與商業銀行改革的推進,直接融資渠道不斷拓寬,金融資產結構不斷優化,長期以來間接融資占絕對比重的局面已有所改觀。債券發行期限結構調整,反映了發行人和投資人在市場發展中逐漸理性和成熟。

          2.2二級市場:市場總體持續上漲,成交量大幅增長

          首先,債券市場總體持續上行走勢。截至2007年12月,交易所市場國債指數由2005年的95.6點上升至112.5點;銀行間市場債券指數由2005年年初的104.02點上升到117.23點。

          其次,交易更加活躍,成交量大幅增長。從表3可以看出:2006年度,全部債券市場交易結算40.19萬億元,199.68萬筆。其中,銀行間債券市場作為債券市場主體,結算面額占95.44%,交易所和柜臺結算面額各占4.55%和0.01%。

          數據來源:銀行間市場和商業銀行柜臺市場數據來自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單位為面額。交易所市場數據根據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網站公布數據整理,單位為金額

          債券市場價格整體上行是現券交易活躍的主要原因;產品創新不斷推出,也導致市場成交意愿大大增強。

          2.3市場主體:市場參與者數量快速增長

          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在近些年來保持了一種快速增長勢頭,投資者數目逐年增多。截至2005年末,銀行間債券市場共有市場參與者5508家,包括銀行、證券公司、基金、保險機構、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信用社和企業等各類機構。非金融企業與資金集合型投資主體增加較多。在新增商場參與者中,企業和基金增速尤為明顯。

          3中國債券市場的問題

          3.1中國管理體制中的問題

          (1)多頭監管,寬嚴不一。

          多頭監管是指債券的發行、交易、結算等分別由不同的機構或部門負責。債券市場監管機構的分離造成各類債券在審批程序、發行程序、發行標準和規模、信息披露等各個環節寬嚴不一,從而影響了債券市場的制度建設。

          (2)行政性管制嚴重,特別是市場化的監管體制缺位大大限制了債券市場創新。

          在我國債券市場上,政府在包括債券市場在內的資本市場制度變遷中起著主導作用,而且,政府在進行這種自上而下的強制性制度供給的過程中并沒有充分考慮下層結構的反饋影響。與我國政府強制推行的債券市場制度變遷相適應,金融監管是以一種行政管制為主導的監管體制,這種監管體制不是促進了金融創新,而是成為限制和阻礙金融創新的桎梏。

          (3)資本市場利率的扭曲。

          1996年以來,我國開始了利率市場化改革,但是,信貸市場和企業債券市場利率市場化的過程尚未最終完成,它導致的最大的后果便是明顯低估了資金作為生產要素的價格,由此帶來了投資過旺、低水平重復建設、經濟結構調整困難等一系列問題;而企業債券發行利率尚未市場化,則進一步扭曲了當前的利率結構。

          3.2參與主體的問題

          首先,我國債券品種少,非公部門債券待發展。以公司債為典型,從國際比較來看,美國債券余額中,公司債券占14%,阿根廷公司債券占45.7%,泰國公司債券占32%,而我國公司債券只占2.2%。其次,我國企業融資方式偏向于間接融資,直接融資發展緩慢。最后,由于發債環節政府性因素過多、監管約束過多等因素,使債券市場的參與主體創新動力嚴重不足。

          3.3債券市場結構中的問題

          (1)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割裂,未形成統一價格。目前,我國利率體系存在嚴重的扭曲,不但存在信貸市場的利率關系扭曲,也存在債券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利率關系的扭曲。企業不能按照市場化的利率水平估算籌資成本,特別是還帶來了兩個市場嚴重的投機行為和市場的大幅波動。

          政策性金融債券范文第4篇

          關鍵詞:公開市場操作  ; 貨幣政策  ; 操作效率

          我國公開市場操作現狀

          當今世界,經濟一體化、金融全球化勢不可擋,隨之而來的則是一系列復雜的經濟問題亟待解決,各國的貨幣政策需隨經濟走勢不斷調整正是其中凸顯的問題之一。公開市場業務僅用短短幾年便從我國貨幣政策的“小不點”發展為“主力軍”。2009-2010年,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嚴重打擊,央行堅持貫徹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以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充裕,對擴張總需求、支持經濟回升、遏制2009年初的通貨緊縮預期發揮了關鍵性作用。2011-2013年,我國央行圍繞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這一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連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并根據形勢變化適時適度進行預調微調。作為執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公開市場業務在2009-2013年間對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發揮了顯著效用。

          根據央行2013年公開市場業務公告,2013年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共有48個,同時還啟用12個公開市場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參與機構。交易工具主要為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和中央銀行票據,并呈現階段性使用的特征。圖1中數據說明,2009-2013年間各階段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彈性合理,有效引導了市場預期。同時,通過考察2009-2013年間Shibor月度隔夜拆放利率,2010年和2011年度該利率指標飆升,反映出我國金融體系內部出現嚴重的中國式錢荒,銀行體系的流動性遭遇嚴峻考驗。央行在這兩個年度內沒有實行正式的逆回購以緩解市場資金急缺的情形,而是采取了定向性逆回購以向銀行系統注入流動性,從而實現了錢荒現象的平穩過渡。

          我國公開市場操作效率分析

          (一)對超額存款準備金率波動的影響

          進行公開市場操作時,銀行體系流動性也會得到相應管理。2009-2010年貨幣政策目標是回收流動性,2009年實施了積極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貨幣政策,2010年公開市場操作與存款準備金政策相配合,加大了流動性回收力度。2011-2012年的滿足流動性也得到較好體現,先是2011年上升0.3%,繼而2012年上升1%。2012年,根據政府提出對于流動性需求的要求,我國央行在公開市場操作運用上靈活持續開展逆回購操作,相當于投放流動性,超額存款準備金也就相應增加。

          (二)對基礎貨幣的影響

          基礎貨幣是中央銀行可直接控制的金融變量,也是銀行體系的存款擴張和貨幣創造的基礎,表現為中央銀行的負債,包括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的存款準備金以及金融機構和社會公眾持有的現金。通常來講,中央銀行對基礎貨幣的控制是不完全的,其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形成的那部分基礎貨幣可控性較強,而通過再貼現和再貸款業務投放的基礎貨幣的可控性較弱。表1中,從基礎貨幣余額同比增長百分比可以看出,增長最快的是2007年和2010年。2012年只比上一年增長了12.3%。因為歐洲債務危機引發了國際金融市場的動蕩,外匯流入因此減少。為了應付新局勢央行對流動性提出了新要求,上半年以正回購為主下半年以逆回購為主的公開市場操作開始撫平流動性的波動。因此為了保證實施,基礎貨幣的增速總體放緩。

          (三)對貨幣供應量的影響

          由表2可知,2009年M1和M2同比增速都比上年要高。到了2010年M1增速又下降了11.2%,M2減少8個百分比。2011年M2持續下降比上年末回落6.1個百分點,M1增速比上年末低13.3個百分點。2010年使用的是進一步加大流動性回收力度,2011年采取例如暫停三年期央票發行來調節流動性以促進均衡的措施。流通中的現金同比增長速度在2010年上升后又在2011年下降。貨幣供應量回落。在2012年,M2增速比去年同期增長0.2%,雖然M1和M0增速都放慢,但這不并妨礙貨幣供應量總體小幅上漲。微調公開市場和引導市場的作用在期望中產生了這種效果。

          (四)對市場利率走向的引導效用

          由于公開市場操作自身優勢,它對央行票據的發行利率以及市場利率都有引導作用。圖2選取2009-2012年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和質押式債券回購利率,在2009年到2011年上半年公開市場操作主要是引導市場利率上行。在這三年里,因為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公開市場操作被中央銀行合理適時開展運用,保持了銀行體系流動性總體充裕。2012年我國央行適度增強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彈性,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促進貨幣市場利率水平的合理回落和平穩運行。數據結果表明,我國公開市場操作和市場利率之間存在長期均衡關系,公開市場操作對同期的市場短期利率和中期利率具有一定解釋作用,說明我國的公開市場操作已經逐漸發揮其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

          我國公開市場操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公開市場操作還存在諸多問題,對市場經濟的調控作用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問題主要體現在下述兩個方面:

          (一)公開市場操作目標的階段性

          我國公開市場操作的目標仍是貨幣供應量和長期利率。由于我國貨幣傳導機制不是非常順暢,使得我國利率水平不能真實反映資金供求關系。就目前情況來講,我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市場化程度已經較高,但由于我國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仍受到抑制,導致我國的利率還是不能反映市場資金需求狀況。目前我們還不能夠像發達國家那樣使用市場基準利率如同業拆借利率來作為操控目標。

          (二)公開市場操作交易工具的局限性

          國債市場活躍程度不高。我國國債市場目前總體規模較小,并沒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尚未完全發揮國債的經濟與社會效益。從國債依存度來看,1995-2009年高達96.9%,大大超過了15%-20%的適宜值。交易品種非常有限且主要是中期國債,但是根據公開市場操作本身的要求,銀行持有的工具應該具備期限短、規范可靠的性質,而我國的短期國債比例很小。在持有者結構方面,持有結構中以個人為主,央行和其他商業銀行持有比例較少,使得公開市場操作業務無法順利開展。滬深國債市場與銀行間國債市場分割, 參與市場的投資者類型少。這些都嚴重影響國債市場的流動性和交易活躍程度。

          央行票據發行成本偏高。首先央行票據持有者僅限于商業銀行,居民及其他部分金融機構不能持有,這就直接導致降低了市場交易活躍度。其次央行票據使用時間過于短暫,相比較而言,美國在1935 年出臺《銀行法》后,就開始使用公開市場操作工具,距今已經70 多年歷史。再次央行票據成本較高,隨著外匯的增加,央行票據的發行規模也隨之增大,提高了央行宏觀調控的成本,并且央行票據的發行和回購只影響流通中的貨幣數量,發行所籌集的資金并不參與直接經濟活動,卻還要為此支付高額的利息造成成本高收益小的局面。第四票據到期后央行要面對更大的對沖壓力,比如2012年第一季度到期的央票約為1950億元,央行在兌付這些的同時如果要采取繼續收回流動性的操作,就必須擴大票據的發行量,這樣如此來回循環央行會陷入發行的窘境。最后央行票據作為一種臨時性的調節工具,它的存在是為了解決短期的問題,其發行量也是央行視宏觀經濟情況而定并不適合反復使用。

          政策性金融債券效果不顯著。跟國債的情況類似,政策性金融債券存在期限結構不合理現象。短期債券存在感不強,影響了公開市場操作工具的效果。政策性金融債券發行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發行新債的方式獲得資金來還舊債,發行目的與貨幣政策的目標需求之間有一定的差距,這樣一來公開市場操作控制基礎貨幣的能力就受到了打壓,效果大打折扣。同時政策性金融債券對于利率的調控也并無明顯的優勢,利率并未實現市場化的轉變。

          (三)公開市場操作工具的優化對策

          優化公開市場操作工具組合。流動性強、信用風險低、市場認同度高是作為理想的公開市場操作工具應具備的特性。同時還應滿足操作工具與本國貨幣政策目標及宏觀經濟發展情況相關且方便度量,并能夠達到一定規模。因此在使用工具時應當多元化組合使用操作工具。近期央行在公開市場操作工具的選擇上也逐步趨向多元化發展態勢,通過在原有基礎上的創新來解決操作工具不足的問題。2013 年初,央行創設了公開市場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和常設借貸便利(SLF),旨在優化公開市場操作期限品種,進一步發揮公開市場操作預調微調功能,在銀行體系流動性出現臨時性波動時進行運用。

          逐步擴大國債在公開市場操作中的應用。隨著經濟轉型與匯率市場化的推進,央行票據發行必然要下降。而隨著利率市場與貨幣市場的完善,國債將逐步成為公開市場操作的主流工具。國債具有良好的二級市場環境,操作成本低,對貨幣政策的傳導更為有效,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最佳結合點。

          綜上所述,在未來,為了早日實現利率市場化,以及其他有利于公開市場操作目標條件的形成,國家政府應該配合前進的步伐,將重要的金融管理權限中的一部分下放,力求中央銀行能夠更好地做出決策管理。中央銀行也必須加快自身資產結構的調整,增加有價證券在資產中的比重,加強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結合,希望在未來貨幣市場利率將成為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目標。畢竟我國開展公開市場操作時間較晚,對于這項貨幣政策的探索還將繼續前行。

          參考文獻:

          1.安立波.中國公開市場操作行為的有效性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06

          2.孫若寧.央行票據:我國公開市場操作的現實選擇[J].央行建設,2013

          3.張春艷.我國公開市場操作的有效性研究[D].東北財經大學,2006

          政策性金融債券范文第5篇

          一、替代長期建設國債的必要性

          1長期建設國債持續實施的弊端

          從1998年開始,我國實行以發行長期建設國債,增加政府投資為核心內容的積極財政政策。7年累計發行長期建設國債9100億元,取得了顯著成效。有效擴大了國內投資需求,遏制了通貨緊縮趨勢,保證了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建成一大批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辦成了一些多年想辦而未辦的大事。但是,發行長期建設國債,作為在需求不足的情況下所采取的階段性政策,連續7年之久的實施,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下弊端:

          (1)加大了我國財政風險。1998年后,由于連年發行長期國債等原因,我國主要的財政風險指標已經達到或超過了國際警戒線。

          1997—2003年,我國國債依存度和償債率兩項指標連年超過國際警戒線,特別是中央財政的國債依存度超過國際警戒線一倍還多;2002年我國赤字率也超過了國際警戒線。同時,表面上我國國債負擔率離國際警戒線很遠,但是我國存在著巨額的“準國債”,如政策銀行金融債券、國有商業銀行的呆賬壞賬、養老保險欠賬、地方政府或有債務等,因此,我國實際的國債負擔率也已接近國際警戒線。說明連年發行長期建設國債,加大了我國的財政風險。

          (2)國債投資效率較低。首先,長期建設國債投資在選擇、監督、約束項目及其經營者方面,存在計劃體制及國有企業委托制度的內生。其次,債權人對國債投資的使用主體不構成硬約束,不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第三,由于長期建設國債投融資是以國家財政為中介的投融資行為,國債的受益者不直接承擔債務的償還責任,使地方政府或企業在獲得國債投資資金時,往往產生“免費午餐”的感覺,客觀上造成長期建設國債投資的低效率。

          (3)不符合我國投資體制改革方向。我國現階段的長期建設國債投融資是經濟體制轉軌時期的產物,其本質上仍然是計劃、行政配置投資的方式。長期實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舊投資體制的復歸。既不利于市場投資機制的完善和社會信用制度、信用體系的建設,也不符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的:“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實現誰投資、誰收益、誰承擔風險。國家只審批關系經濟安全、影響環境資源、涉及整體布局的重大項目和政府投資及限制類項目,其他項目的審批改為備案制,由投資主體自行決策。國家主要通過規劃和政策指導、信息以及規范市場準入,引導社會投資方向,抑制無序競爭和盲目重復建設。”一系列投資體制改革精神。

          (4)宏觀調控效應逐年遞減。首先,由于長期建設國債投資是計劃安排而不是市場選擇,投資的機制是行政審批而非市場機制,因而,每年年初各地區各部門都來爭奪國債投資,使得原本數量可觀的國債投資,因過度分散而成為杯水車薪。其次,由于長期建設國債投資實行的是行政性投資選擇機制,造成了層層的行政依附和企業對政府投資的依賴,強化了政府與行政機制對市場投資和市場投資機制的遏制作用,影響了我國宏觀調控的效果。第三,由于國債投資的方向大都為基礎設施建設,其產業發展鏈條短,對各地經濟的拉動作用既分散又有限。

          (5)增加了今后宏觀調控的難度。連續7年發行長期建設國債,使經濟增長對積極財政政策產生了比較明顯的依賴性,似乎要保持7%以上的經濟增長,就必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增加了今后宏觀政策調整的難度。

          2長期建設國債投資不宜簡單退出,而應該尋找替代方式

          盡管當前我國社會投資和國民經濟自主增長能力有所加強,但是,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基礎并不牢靠,制約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決。要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目標,在本世紀頭20年,我國必須保持一定的經濟增長速度。所以,不應該簡單地讓長期建設國債投資退出,而應該積極尋找既能保證促進經濟增長,又能避免國債投資弊端的新型投資替代它。

          二、替代長期建設國債投資的方案與措施

          總體方案是:用國家預算內建設投資和開發性金融,逐步替代長期建設國債。建議2005年發行長期建設國債500億元,比今年減少600億元。2005年的長期建設國債投資,只用于以前年度開工的長期建設國債項目的收尾工作。2005年減少的600億元長期國債投資,分別由財政預算內建設投資額替代100億元,開發性金額投資替代500億元。

          1逐步增加預算內經常性建設投資

          為配合政府職能轉換,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對于公共財政職責范圍內的長期建設國債投資,應當列入政府預算內建設投資。以政府預算內建設投資,逐步替代公共財政職責范圍內的長期建設國債投資。其原因:一是許多長期建設國債投資項目,如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共醫療衛生、基礎教育、基層政權和公檢法司基礎設施建設等,本身就屬于公共財政投資范疇,理應由國家和地方財政預算進行投資。二是近年我國財政形勢逐年好轉,政府有財力增加預算內投資。2001年開始我國財政收入逐年增長,2003年突破了20000億元,2004年1—8月我國財政預算收入同比增長28.7%,實現財政盈余額3000多億元。建議2005年增加中央預算預算內經常性建設投資100億元。

          2主要用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

          為了保持國民經濟正常的發展速度和良好的發展勢頭,在減少長期建設國債發行規模的同時,要選擇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要求、又能實現國家宏觀調控意圖的合適的金融工具,替代大部分長期建設國債投資。這樣,既能滿足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需要,又能消除長期建設國債投資的弊端。借鑒國內外經驗,開發性金融可能是最佳的替代工具。

          (1)開發性金融及其運行機制。開發性金融是以政策銀行的國家信用為依托,以發行開發性金融債券的形式籌集資金,并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中央政府宏觀調控的要求,與地方政府合作,運用市場機制進行投資。它把政策銀行的融資優勢和政府的組織優勢相結合,通過推動項目建設和制度建設,實現政府宏觀調控意圖。開發性金融具有政府財政“無償撥付”和商業性金融“有償貸放”雙重性質的特殊運行機制,是政府財政和商業性金融二者的巧妙結合。

          (2)開發性金融具備替代長期建設國債的優勢。一是政策銀行發行的開發性金融債券不是國債,不會直接增加國家的財政風險。二是開發性金融投資運用的是市場金融機制,能夠提高投資效率,實現投資循環利用。開發性金融獨特的專業金融資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使其投資能夠順利回收、循環使用。三是開發性金融通過體制建設彌補市場失靈,帶動信用升級,以制度建設整合體制資源取得盈利,能夠在自身健康發展的同時拉動經濟增長,實現投資的高效率、增長的高質量。四是開發性金融能有效整合社會資源,推進社會信用體制建設和金融市場的完善,對整個社會資金有較好的示范作用。并通過對商業性資金的引導,調動社會資源,放大政府對經濟的調控能力,促進宏觀調控目標的實現。五是用開發性金融進行宏觀調控方便靈活,便于操作。由于開發性金融債券是政策性銀行發行的特殊金融債券,不是國債,因而其發行規模的增減無需通過嚴格、耗時、繁瑣的立法程序;政策銀行又是國務院直屬的金融機構,政府容易調控其政策方向和力度。

          (3)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的范圍。近年來,我國的長期建設國債資金主要投向了四大領域:公共產品領域(一類)、準公共產品領域(二類)、部分競爭性領域(三類)、完全競爭性領域(四類)。一類項目屬于政府公共財政投資范圍,理應由政府預算投資。四類項目有較好的經濟效益,運用市場金融機制能夠解決。二類、三類項目既不屬于政府公共財政投資范圍,本身又沒有很好的經濟效益,市場力量不愿介入。這些項目又是國民經濟長遠發展必不可少的,由開發性金融替代比較合適。對于正在建設的存量國債項目,為保持存量建設國債預算安排的連續性和保證已開工國債項目的順利完工,建設仍由國債資金安排。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投資應從增量國債項目入手。

          (4)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的管理。建設采取國家指導、財政支持、政策性銀行經營的模式進行管理。政府與開發性金融機構共同制定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確保資金的安全。政府對開發性金融借款主體及其投資項目的資產管理承擔主要監管責任,對協議內的項目加強審計監督,促進項目規范管理,提高投資效益。開發性金融機構建立開發性金融借款資金賬戶,對借款資金的收支實行統一管理。雙方共同對開發性金融借款主體及其投資項目的現金流建設進行定性分類和定量管理。

          (5)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的政策保障。國家應對政策銀行經營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投資的職能給予確認,以保障這項工作的正常進行。對于從事開發性金融的政策銀行應在利潤計劃和稅收政策方面有別于商業銀行,繼續執行“所得稅返還轉增資本金”政策。財政部、人民銀行以及銀行監管部門、發改委、政策銀行應針對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項目,制定相配套的政策和操作辦法。具體政策應該包括:

          ———貼息政策。財政部門應該根據項目的盈利能力確定不同的貼息政策。①對于微利項目,開發性金融機構貸款享受財政的全額貼息。②對于遠期效益項目,開發性金融機構貸款后,在項目建設期享受財政貼息;項目投產或實現效益后停止貼息。③對于近期即可見到效益的項目的貸款,給予借款人適當的期限和利率下浮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