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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力保護條例及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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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力保護條例及實施細則

          電力保護條例及實施細則范文第1篇

          關鍵詞:電力設施;保護;現狀;建議

          中圖分類號:F407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電力設施是電能生產、輸送、供應的載體,是重要的社會公用設施。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相繼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電力設施保護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近年來,由于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類工程、基礎項目建設不斷,城市框架拉大,農田變廠礦、變道路,平房成高樓,尤其是線路保護區內違章施工、作業,以及線房、線樹、線路矛盾日益突出,盜竊電力線材及電能屢禁不止。因此,供電企業在當前形勢下必須對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各類隱患進行全面、徹底的清理和整治,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因素,保證電力設施安全運行,杜絕人為外力破壞事故,依法規避法律風險,避免陷入事故糾紛,為經濟發展提供安全、穩定、充足的能源和保障。

          1、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現狀

          1.1高壓輸配電設施被盜現象嚴重

          近年來,高壓輸配電線路設施被盜情況時有發生,盜竊電力設施犯罪呈現專業化趨勢,被盜電力設施的等級和規模也在不斷升級,從停運的不帶電設施到運行的帶電設施,從低壓設施到高壓設施,犯罪分子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使用專業工具的技能。同時,盜竊分子與收購、加工、冶煉攤點人員相勾結,實行盜竊銷贓“一條龍”犯罪,給案件偵破工作帶來很大難度。

          1.2農電設施被盜情況日益突出

          農網改造完成后,由于農網財產所有權的變更,一些不法分子便把電力設施看作國家賜給的一塊“大肥肉”,肆意盜竊。他們盜竊城區街線、巷線和農村變壓器,造成居民住宅樓和村莊停電,有時甚至造成多個村莊同時停電。

          1.3輸配電線路下違章現象屢禁不止

          高壓線下常常見到承包人種植的一些不符合電網安全運行規定的超高植物,特別是當前各地普遍推廣種植的快速生長林。有的樹木高度已經超過了導線,嚴重危及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

          2、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現狀的分析

          長期以來,電力企業對上述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隱患不斷地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力爭依法預防和解決,但收效甚微,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2.1法制觀念淡薄

          部分群眾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認識不夠,不知道危害電力設施所帶來的嚴重后果,受經濟利益驅使,視電力設施為自己的“露天銀行”,非法從事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活動,有法不依,使得此類案件不斷發生。

          2.2非法收購電力設施器材現象屢禁不止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規定“未經有關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收購電力設施器材”,但有些單位或個人受經濟利益驅使,仍然非法收購電力設施器材,這使得犯罪分子偷盜的電力設施器材有“銷路”,盜竊行為也因此得不到有效制止。

          2.3行政執法不力

          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原電力部門行政職能移交給有關政府部門,不再擁有行政執法權,但電力企業作為電力設施保護的主體地位并沒有改變,電力設施保護的主要工作仍然需要電力企業不做。由于沒有行政執法權,增大了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難度。

          2.4技術防范措施不足

          目前,各供電企業采用防盜螺絲防止塔材被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對導線特別是低壓電線被盜仍然防不勝防,變壓器的技防措施也不夠先進。

          3、新形勢下做好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幾點建議

          根據《電力法》的規定:“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種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砍伐或者清除。”《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規定:“電力設施的保護,實行電力管理部門、公安部門、電力企業和人民群眾相結合的原則”,“縣以上地方各級電力管理部門保護電力設施的職責是:……會同有關部門及沿電力線路各單位,建立群眾護線組織并健全責任制;會同當地公安部門,負責所轄地區電力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因此,筆者根據電力設施特點、破壞狀況及社會形式,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3.1提高認識、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強大的輿論氛圍

          電力設施保護要以注重宣傳、加大宣傳,努力營造社會氛圍為最基本的工作出發點,針對不同季節,不同時期特點,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營造保護電力設施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3.1.1始終堅持把每年春季作為一次專項宣傳時期

          每年的二、三月份,是植樹季節和農村施工建房的動工時期,要把嚴防保護區內出現新植樹木、建房等可能危及線路安全的違章行為作為重點,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等媒介宣傳電力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以張貼政府行文《關于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嚴禁植樹的通告》等形式廣泛宣傳,營造社會氛圍,提高社會大眾對電力設施保護的意識。

          3.1.2始終堅持結合“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及“三夏”用電安全宣傳活動開展宣傳

          采取以流動播放《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和政府出臺的《關于治理電力線路通道違章樹木的通告》錄音宣傳為主,以在縣城主干道懸掛條幅,在鄉鎮設立咨詢臺,發放宣傳資料、宣傳品為輔的活動形式,把宣傳活動拓展到線路沿線村莊、鄉鎮和田間地頭,嚴防收割機、拖拉機等機械危害電力設施。

          3.1.3始終堅持結合“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大力宣傳電力法律、法規

          這一時期是各類工程建設的,從源頭杜絕和減少大型施工機械危害電力設施的現象發生。通過面對面的宣傳和交談,利用手機短信向工程車輛司機定期發送溫馨提示語的方式,提高施工機械駕駛員的安全意識。

          3.2充分運用政府職能、加大查處和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違法行為的力度

          在實際工作中,個別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電力設施保護卻疏于領導和重視。為此,要實現政府職能部門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電力企業必須注重加強與政府部門的溝通、匯報,為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尋求政策支持和依法保護的法制環境。

          (1)要堅持依靠當地政府,成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的“電力設施保護領導組織”。采取多部門聯動執法,在規劃、審批、開工、施工、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嚴厲打擊違反《電力法》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的違法行為。

          (2)堅持以人為本,取消以往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違章施工作業單位發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做法。送達既能夠制止違章、達到保護電力設施的目的,又能夠起到提醒、關心違章作業人員生命安全的《電力設施安全保障告知書》,減少違章作業人員抵觸情緒和逃避行為。對拒不在《電力設施保護告知書》上簽收的現象,通過公證部門或邀請兩名以上政府、公安(派出所)、街道(居委會)、法庭、司法等部門的人員進行現場辦理“拒簽收”手續,并保存現場音像資料。

          (3)對違章施工、作業、建房的行為,以書面的形式將違章施工的詳細情況及時報送當地電力設施保護領導組織辦公室(發改委),將其盡快轉入政府行政工作流程,由發改委按照法律、法規和政府文件規定進行發文處理。

          3.3強化防范措施、實現對違章行為的在控、能控

          為應對日益嚴重的違章施工、植樹、建房等危及線路安全運行的違章行為,必須注重加強和提高自身隊伍素質,發揮市、縣、鄉電力行業聯動和農電工點多面廣的護線優勢,才能確保電力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3.3.1加強內部管理及防范措施

          堅持開展供電企業設備管理單位人員的法律風險防范教育。一是要提高對電力線路安全保衛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積極主動地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二是不斷充實專業管理人員,嚴格檢查和執行崗位責任制及有關規章制度,專人專線,按周期巡視。對發案較多的地段和重點設施,要增加巡視次數,定期分析和匯報設備的安全情況。三是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的違章清障工作,確保電力設施安全。

          3.3.2加強電力設施巡視檢查密度

          采取設備管理單位進行專業人員巡視檢查、各鄉鎮供電所落實屬地化管理的巡視檢查,以及護線員(農村電工)巡視檢查相結合的巡視檢查方式,保證及時發現違章作業行為,確保對違章作業行為及時采取措施,降低制止違章作業的難度,杜絕違章事件的發生。

          3.3.3運用移動式遠程視頻監控技術、提高反應處理效率

          為確保輸電線路“零障礙”目標的實現,要針對重要輸電線路附近有施工、作業跡象的地段和線路保護區內正在施工的地點架設視頻監控,為遠距離實時應急處置提供了技術上的保障。

          4、結束語

          打擊是階段性的,防范是長期性的。在當前形勢下電力企業必須牢固樹立起“宣傳、防范、依法處置”的工作理念,同時建立起長效工作機制,深入持久地開展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等違法犯罪活動,并通過統一行動與不定期清理相結合、防治相結合等多種手段,來確保電力設施不受外力破壞,保證電網的安全可靠持續運行。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S].1996.

          [2]《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其實施細則[S].1998.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Z].(2006)10號.

          [4]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施工安全管理保護電力設施安全的通知[Z].國能局電力(2009)13號.

          作者簡介:

          電力保護條例及實施細則范文第2篇

          推動電力工業可持續發展為目標,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緊密聯系電力監管工作實際,堅持以人為本,監管為民的理念,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著力轉變不適應新的形勢需要、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觀念,以良好的精神狀態、思想境界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認真解決電力監管體制機制、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履行電力監管職責,為電力工業又好又快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二、總體要求

          按照電監會提出的通過開展學習實踐活動,進一步統一思想,堅持監管定位,找準監管切入點,完善監管體制機制,提升監管隊伍素質和水平,提高監管工作有效性,推動監管工作不斷深化,使學習實踐活動取得實效和進一步提高對科學發展觀的理解,把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職工的思想統一到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上來,為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實現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進一步奠定重要的思想基礎、政治基礎和組織基礎的總要求,努力解決影響和制約電力監管工作科學發展突出問題上取得成效,在解決維護電力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上取得實效的階段目標要求,充分應用學習調研、分析檢查階段的成果,堅持解決實際問題要實事求是,真抓實干,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堅持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突出就著重解決什么問題。針對在學習調研和分析檢查階段梳理出來的突出問題,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個明確”,即明確整改內容,明確整改目標,明確整改時限,明確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飽滿的政治熱情,良好的精神狀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力求在解決突出問題上取得成效。通過對存在問題的整改,進一步深化對科學發展觀的認識,把學習成果轉化為落實科學發展觀、走科學發展之路、推動科學發展的實際行動,全面提高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增強領導科學發展能力,努力開創電力監管工作的新局面。

          三、整改內容

          科學發展觀的提出為電力監管工作圍繞中心工作、服務大局提供了機遇,也為電力監管工作探索新思路、開拓新局面提供了條件。局領導班子在學習調研、分析檢查兩個階段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多次召開會議,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逐一進行梳理歸納,在電力監管工作在科學發展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履行監管職責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夠健全。二是監管基本框架和基本目標不夠明確。三是缺乏必要的監管手段和措施。四是缺乏有效的監管力量。五是監管工作的機制體制創新不夠。六是缺乏吸引優秀專業監管人才的機制。

          四、整改措施

          (一)在電力監管工作思想上堅持科學發展觀,著重加強理論學習,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完善各項制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1、加強理論學習。把學習科學發展觀放在首位,明確學習內容,學習形式,學習實效。在加強日常學習的基礎上,堅持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每月堅持1次中心組理論學習;每年12月及次年6月召開兩次務虛會,按照科學發展的要求,從促進電力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大局出發,深入思考電力監管工作。

          2、正確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系。充分調動領導班子每位成員的主觀能動性、創造性,努力做到“大事共同決策,小事相互通氣,解決問題齊心協力”,集思廣益,科學決策。嚴格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制,使班子成員既積極參與集體領導,又根據分工,切實擔負起責任,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以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整體力量;堅持開好民主生活會,加強班子成員之間的溝通協調。領導班子成員要與分管處室負責同志以及干部職工進行溝通交流,聽取各處室及干部職工對分管工作的意見建議。

          3、加強干部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干部隊伍思想作風建設,努力造就高素質監管干部隊伍,全面提升監管工作的水平。進一步加強對干部職工的培訓,研究建立干部基層鍛煉制度,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做好干部的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培訓工作,加深干部對科學發展觀的理解,加深對電力監管工作的認識。做好今年公務員的招聘工作,做好新入局人員的培訓工作。邀請專家學者組織一次國內國際形勢報告會,邀請專家進行一次電力業務及法律知識等方面的培訓,上半年對全局干部進行一次機關文秘工作的培訓。鼓勵干部自學、自修專業知識。

          4、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把增強黨性、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廉潔自律作為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各項規章制度和監督制約機制,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廉潔自律,充分發揮內部監督及社會監督作用,進一步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5、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對原有的各項制度進行梳理,看哪些需要清理完善。對一些階段性、臨時性有效措施,要加以總結和提升到制度機制的層面,形成長效機制。

          (二)圍繞第一要務,促進科學發展,堅持以人為本、監管為民的理念,加大監管力度,為科學發展提供可靠的電力保障,切實維護電力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1、以實踐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努力致力形成持續、動態、常規化的監管機制與長態機制。按照電監會年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服從黨和國家大局,保持清醒的頭腦,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監管為民的理念,保持高昂的工作熱情和積極進取的工作態度,結合實際,腳踏實地,加強安全、市場監管,練好內功,找準突破點,狠抓落實,進一步提高監管能力。認真做好《區域年度電力監管報告》的工作,做好《區域電力安全生產監管報告》、《區域“三公”調度執行情況監管報告》、《區域電價執行情況監管報告》、《區域供電監管報告》等專項監管報告以及12398投訴舉報受理情況通報的工作。進一步加強和五省(區)政府監察、發改委(物價)、環保、審計、工商、質監、公安、安監等執紀執法部門在電價執行、節能減排、安全生產和壟斷環節監管等方面的聯合執法,認真履行電力監管職責。

          近期根據目前國內外經濟形勢的重大變化以及國家采取擴大內需政策措施,通過廠網聯席會、專項檢查、調查研究等多種形式,跟蹤研究電力供需形勢,分析影響電力工業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深入了解電力企業生產經營面臨的實際困難,加強監管,進一步完善電煤供應預警和應急機制等,促進電煤穩定供應和電力正常供應,及時向電監會、五省(區)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政策建議,使電力監管工作更好的服務于黨和國家的大局,在工作思路、工作部署上要更加符合各省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做好信息的披露工作,抓緊做好區域年度電力監管報告以及各專項監管報告的工作。

          2、在電力安全監管方面扎實開展電力安全和電力企業污染物減排監管工作。按照強化事前監管,加大事中監管,規范事后監管的工作思路,重點抓好電力企業的“超前預防機制”和“有效應急機制”的建立,努力做到關口前移,督促指導電力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嘗試從電力安全監管角度制定安全檢查標準,不斷規范、細化安全檢查工作。加大對重點、典型事件的監管,對區域發生的事故嚴格依法、依規進行事故調查。督促電力企業針對已發生事故舉一反三,對照檢查并及時整改;推動區域電力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檢查和培訓,指導督促區域電力企業,特別是調度機構的應急工作。加強與省(區)政府的溝通,積極采取措施,規范、完善電力企業應急工作與政府、相關部門、上下游企業和社會的銜接和配合,并積極推動電力應急綜合演練工作;認真做好電力安全生產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和,特別進一步暢通電力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渠道,同時進一步加大電力安全信息通報,為企業提供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和信息,加強各企業之間安全信息的溝通和交流,為電力企業安全生產、政府安全管理做好服務工作。

          近期為確保春節、“兩會”期間電力安全平穩,扎實做好冬春季電力安全生產工作,將加大安全檢查力度,督促指導電力企業開展好本單位冬季安全檢查,做好電力迎峰過冬、節日保電、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開好區域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第五次(擴大)會議。

          3、在電力市場監管方面針對目前的市場環境,明確工作目標,研究和完善區域電力市場方案。進一步規范跨省跨區交易、規范雙邊交易,制定監督跨省跨區交易管理辦法,解決目前跨省跨區買賣難的問題,做好跨省跨區交易檢查工作;采取措施加大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工作力度,推動區域經濟的發展;通過信息公開促進“三公”工作,規范電力交易及結算行為,并盡快建立“三公”調度具體標準、原則和方法,防止發生今年發電利用小時數大幅度下降引起廠網矛盾的發生,以解決電廠間由于電量分配不公平和調度信息不透明而引發的突出矛盾,監督可再生能源電量全額收購;加強對公平開放電網、提高電網企業的效率、降低電網企業成本的調研。認真開展自備電廠生產方式、安全狀況、能耗情況和成本狀況等的調研工作。

          近期認真做好區域各省(區)電力供應分產業和行業分析統計工作。全面客觀反映區域各省(區)電力供需形勢和電量水平,特別要及時反映國家采取擴大內需措施后,各行業在用電水平上的變化和趨勢,每周、每月及時《電力運行信息》,為區域各省(區)政府、相關部門及相關企業提供參考依據;按照電監會的統一部署,認真做好《區域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區域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宣傳貫徹工作;開好五省(區)年第四季度廠網聯席會。

          4、在電價監管方面加強電網企業輸配電成本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輸配電成本核算辦法落實情況的專項檢查工作;進一步做好電費結算檢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規范廠網間的電費結算行為,使行業內部利益分配更加公開、公平和公正,維護好廠網間的合法權益和市場秩序;開展電力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調研,了解和掌握電力企業生產經營動態,找準生產經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原因,提出建議。

          近期會同區域政府發改委(物價)主管部門,制定電價檢查方案,做好電價檢查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差別電價、脫硫電價、小火電機組上網電價、遞進式電價和自備電廠收費政策執行的監管,督促落實國家相關電價政策。

          5、在電力稽查工作方面加強行政處罰力度,認真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投訴舉報,扎實開展供電質量不合格、隨意停限電、報裝接電難、用戶工程“三指定”、亂收費等方面的專項監管;設立行政處罰罰沒帳戶,完善相關規章制度,依法依規做好電力爭議調解和行政處罰工作;以供電監管為抓手,建立供電監管常態化機制,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檢查方案、檢查標準和《區域供電服務監管辦法實施細則》等規范性文件,深入開展好供電檢查,擴大檢查覆蓋面,加大專項檢查的深度和力度,確保取得實效;認真做好12398電力監管投訴舉報電話的宣傳工作,擴大知曉度,充分發揮其橋梁作用和信息收集作用。

          近期認真做好區域農村用電情況、居民戶表改造及農村電網“兩網一同價”等的調研工作,深入了解農村用電和城鎮居民用電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及成因,提出建設性監管建議。

          6、在電力行政許可方面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積極做好《供用電監督資格證管理辦法》出臺相關準備工作,推動供用電監督檢查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嚴格市場準入,加強許可證后續監管,進一步注重效率,提高服務水平,強化行政執法,努力規范市場秩序。

          近期加大工礦企業進網做業電工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力度,保障供用電安全。

          7、加強法規建設,結合一線監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積極向電監會提出有價值的法律法規修訂建議,推動起草《能源法》、修訂《電力法》及《電網調度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電力監管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