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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企業會計準則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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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企業會計準則報告

          小企業會計準則報告范文第1篇

          關鍵詞:中小企業 會計準則 會計操作 財務報告

          一、發展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勢

          國際上一些會計組織對中小企業準則框架進行了研究和討論。聯合國國際會計和報告標準政府間專家工作組在國際會計協調問題上發表了若干的建議和指南,將國際準則適用企業劃分為三個級別,第一級別采用國際統一會計準則,第二、第三級別適當降低操作難度和降低復雜性,根據企業的適用范圍采用適當的會計實務操作和財務報告準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于2009年正式了《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至此引發國際上對中小企業會計準則修訂的全球效應。

          歐美各國對于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定也一直持續關注或反復修正。英國屬于較早制定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國家,在1997年就實施《小企業財務報告準則》,數次修訂。加拿大在1999年采用差別報告原則,美國對中小企業實務操作也提出差異性處理,但始終沒有采用分立的會計準則,但是很多美國的中小企業選擇采用IASB的方式披露會計信息。澳大利亞與新西蘭在會計制度設計方面緊密合作,雖然沒有采用分立的會計準則方式,但在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實施中均采用差別報告方式。

          二、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定模式

          國際上各國的情況表明,大多數國家都意識到中小企業的會計處理應有別于大型企業和上市公司,這些中小企業不應將繁瑣的大型企業會計處理模式完全套用而背負會計超載的壓力。各國采用的減負方式各有不同,無論是英國等國家采用的分立法,將中小企業準則獨立于企業準則之外;還是澳大利亞與新西蘭為代表采用的一體法,在統一會計準則框架下采用差別報告制度,都達到了有效緩解中小企業會計實務操作過于繁縟的問題,有效的提高了會計信息的質量,滿足內部、外部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要求。

          分立法是將中小企業界定后,根據具體情況,獨立于大型企業之外重新編制一套新的準則制度,與現有的準則制度并列,以此單獨滿足中小企業的需求,作為自己的理論基礎,對于中小企業來講有具體的操作指南。一體法是構建一個會計準則框架,中小企業在大的框架內特殊處理中小企業問題,在準則報告中提供報告豁免條款,增加小企業的應用要求。這就要求會計準則的制定者必須全面考慮到中小企業實體報表使用者對特殊問題的需求,準則的制定將更加詳細完善,涵蓋各類型企業具體實務。但是也給中小企業帶來一定負擔,即需要在大的主導準則條款下去尋找適合自己企業的特殊準則。在戴維?蘇塞娜《差別報告框架:中小企業會計和財務報告指南的回應》一書中提出:從短期看,分立法比較理想,從長遠看,一體法更可取。

          三、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基本框架

          采用獨立的準則方式,就需要全面考慮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制定的內容,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內容與其他準則之間的關系、如何簡化會計的確認與計量、簡化財務報告列報與信息披露等問題。國際會計組織機構ISAR與IASB都進行了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了基本的準則框架。應包括:

          (一)前言

          前言中應將中小企業的特殊性質進行闡述,對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制定的必要性、獨立性、制定目標、制定原則與依據、與其他準則的轉換適用等問題進行說明。

          (二)基本理論問題

          首先應界定中小企業的范圍,將企業標準化細分,使符合標準的企業參照準則執行;確定中小企業會計要素名稱、要素的確認與計量、財務報告信息的質量特征、組成。

          (三)主體內容

          應對重點的交易事項進行確認、計量、報告的規范化。結合其他準則的具體操作情況進行簡化。IASB的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就有三十余項國際會計準則與八項財務報告準則,闡述交易的規范事項。內容制定中一方面要界定哪些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應納入中小企業會計范疇,另一方面要考慮這些適用于中小企業的會計準則如何在中小企業使用中實現簡化確認、計量、披露、報告。避免出現“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現象,保持準則之間的內在一致性。

          (四)補充內容

          在準則中涉及的術語應歸納總結,制作術語一覽表列示于正文之后,標注于正文索引中,便于查閱使用。還需列示中小企業會計準則與整套企業會計準則對照表,反應兩種準則的關系。對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基本問題,包括立項目的、研討過程及結果進行總結概括,對正文內容進行佐證。也便于信息使用者更好的理解中小企業準則制定的依據、考慮的事項和出發點,更好的使用準則,降低使用成本。最后在補充內容中應提供一個參考實例和具體應用說明,形成具體的應用指南,增強準則的可操作性。

          小企業會計準則報告范文第2篇

          一、《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主要內容

          《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是一套單獨的準則,該準則由第1章至35章的正文和術語匯編組成,其與前言、資料來源表、結論基礎、解釋性財務報表和列報與披露一覽表一并,具體內容如下:

          (一)前言在前言中,該準則對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進行了簡要的說明,解釋了通用財務報表旨在充分滿足廣大使用者(比如股東、債權人、雇員和公共部門)的一般信息需求和滿足那些無權要求主體按其特定信息需求編報報告的廣大使用者的一般信息需求,包括單獨列報的報表或在其他公開文件(例如年報或招股說明書)中列報的報表,還解釋了《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權威性、結構及維護問題。

          (二)正文正文的內容主要源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共35章。第1章明確了中小主體的范圍。規定中小主體是這樣的主體:一是不負有公共受托責任;二是向外部使用者公布通用財務報表。外部使用者包括諸如不參與管理業務的所有者、現有和潛在的債權人以及信用評級機構等。同時規定,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則主體負有公共受托責任:一是其債務或權益工具已在公開市場(國內或國外的證券交易所或場外市場,包括當地的和地區性的市場)交易或者正發行這樣的工具以備在公開市場交易;二是作為其主要業務之一,以信托方式持有廣大外部人士的資產,如銀行、信用合作社、保險合作社、保險公司、證券經紀人和經銷商、共同基金和投資銀行。第2章確立了相關概念和一般原則,指出中小主體財務報表的目標是提供有關主體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的信息,以幫助那些無權要求主體按特定的信息需求編制報告的廣大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財務報表也呈現了管理層受托責任的結果。確立了編制中小主體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概念和一般原則,指出確認和計量資產、負債、收益和費用的要求,是基于來自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和完整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一般原則。第3章至第10章確定了財務報表編制的標準。該部分解釋了財務報表的公允列報,確定了財務報告(財務狀況表、綜合收益表和收益表、權益變動表和收益與留存收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報表附注)中列報的信息以及如何列報,界定了主體應列報合并財務報表、單獨財務報表和聯合財務報表的相關情形及編制這些報表的程序,還提供了對編制財務報表過程中所使用的會計政策的選擇和應用、會計估計變更和前期財務報表中差錯的更正的相關指南。第11章至第31章規定了具體業務的會計處理。規定了金融工具(包括基本金融工具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確認、終止確認、計量和披露,還規定了存貨、聯營中的投資和合營中的投資、投資性房地產、不動產、廠場和設備、商譽以外的無形資產、企業合并和商譽、租賃、準備和或有事項、負債和權益、收入、政府補助、借款費用、以股利為基礎的支付、資產減值、雇員福利、所得稅、外幣交易、惡性通貨膨脹的會計處理。第32章至第35章定義了報告期后事項,并規定了確認、計量和披露這些事項的原則,規定了關聯方披露的范圍和內容,提供了關于中小主體涉及農業、采掘活動及服務特許權這三種特殊活動時的財務報告指南,還規定了首次使用《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主體應如何過渡。

          (三)其他術語匯編對準則中涉及的術語進行了歸納,資料來源表對準則中涉及內容的資料來源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進行了對照分析,結論基礎對該準則的立項、討論過程、討論的問題進行了總結分析,解釋性財務報表和列報與披露一覽表對財務報表的列報與披露給出了詳細說明。另外,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還規定,為了更好的減輕中小主體的負擔,初步定于每隔三年對《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做一次有限的調整,修改的生效日期與其日至少間隔一年的時間。

          二、《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主要特點

          《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主要特點包括:在制定模式上采用了分立法;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為邏輯起點;內容源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具體如下:

          (一)在制定模式上采用了分立法從實質上來看,制定中小企業會計準則是實施差別報告制度的一種措施,而實施差別報告制度的方法主要有一體法和分立法。一體法是指在一個會計準則框架下考慮和處理中小企業問題并且在準則中提供報告豁免條款的辦法。這種方法的優點是準則制定者必須關注中小企業的報表使用者對每一個特殊問題的特殊需求,也迫使準則制定者考慮讓中小企業參與準則制定過程,缺點在于中小企業在應用自己的準則時,迫使到主導會計準則體系中尋找,增加了執行成本。分立法是指單獨制定一個準則,將其他準則中闡述的所有與中小企業有關的問題都集中在該會計準則中。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符合規定的中小企業可以直接按照相關的準則執行,降低了企業的執行成本,但其缺點在于準則制定者在制定的過程中主觀隨意性較強。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基于使用者需求,選擇使用分立法制定《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二)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為邏輯起點《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是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概念框架、原則以及解釋公告中摘錄基本概念,并且考慮使用者需求和基于成本效益的原則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進行適當修改,其對資產、負債、權益、業績、收益、費用等的基本界定都源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因此《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為邏輯起點。

          (三)內容源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具體內容是源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內容體系制定的,但又存在著一些變化。一是與中小主體無關的準則都刪除了。如刪除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保險合同,因為保險公司以信托方式持有廣泛外部主體的資產,負有公共受托責任,還刪除了國際會計準則第33號――每股收益、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因為這兩部分的內容往往針對的是有債務或權益工具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的主體,屬于賦有公共受托責任的范疇。二是該準則只保留了簡單的會計政策選項。如不允許不動產、廠場和設備、無形資產的重新估價選擇,投資性房地產只能選用成本模型不能選

          擇使用公允價值,除非主體無需付出過度的成本或努力就能可靠計量其公允價值等。三是確認和計量資產、負債、收益和費用的原則都簡單化了。比如借款費用和開發成本全部費用化,不允許資本化,取消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的分類,中小主體應用于資產、負債、收益和費用的計量基礎主要是歷史成本和公允價值等。四是對財務報表的披露要求大幅度減少。該準則簡化了業務的具體確認與計量原則,與這些具體原則相關的披露也隨之簡化。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相比,《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于使用者需求和成本效益的考慮做出了適當簡化,即滿足了投資者、債權人及其他使用者比較中小主體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及現金流動情況的需求,也減輕了中小主體編制財務報表的負擔。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還決定,最后是否采納《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將由各個國家自行決定。

          三、啟示與建議

          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了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上市公司實施。劉玉廷(2009)指出力爭2010年除小企業外,所有大中型企業全面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屆時,將全面廢止行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等原有規定,從而實現全社會范圍內統一會計標準和指標口徑,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并完善資本市場。而《小企業會計制度》作為我國當前唯一的中小企業會計標準,自2005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從其設計的合理性還有執行效果來看,都存在不盡人意之處,推動我國中小企業會計標準的改進勢在必行。處于保持一致并便于銜接的目的,可考慮將我國的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命名為“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對建立小企業會計準則啟示如下:

          (一)引入“公共受托責任”界定其適用范圍按照認識問題的一般規律,應先明確什么樣的企業屬于小企業,然后根據其具體情況制定小企業會計準則。界定什么樣的企業屬于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使用范圍是至關重要的,筆者建議可以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制定《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實踐經驗,引入“公共受托責任”的定性概念,再結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小企業的定量概念。時發奇(2009)將公共受托責任的本質內涵定義為:存在眾多外部利益相關者,并且該利益對于這些外部主體是切身而直接的,并且這些外部主體無法通過其他途徑獲取他們所需的企業財務信息,因而只能依賴企業提供的通用財務報表。劉永澤(2007)認為,我國具有公共責任的企業包括:一是上市公司;二是其他具有公共責任的企業,主要是指為社會公眾服務的組織機構,其活動涉及到大眾的利益,主要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基金投資公司等。基于以上論述,我國的小企業會計準則應適用于具有以下特征的企業:一是沒有“公共受托責任”;二是規模符合國家規定的小企業的標準。這樣的話,無論什么行業、什么組織形式的小企業,只要符合小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的小企業范疇的,就應當遵循小企業會計準則。

          小企業會計準則報告范文第3篇

          關鍵詞:小企業 企業會計準則 體系 基本框架

          一、引言

          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建設是財政部2011年9月9日印發的《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提出的一個會計體系構建戰略目標,為了實現會計改革與發展的總體目標――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會計體系。綱要強調要不斷完善和強化實施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審計準則及其他國際標準持續趨同,并與主要市場經濟國家和經濟體等效的企業會計、審計、內部控制和會計信息化標準體系,構建由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和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組成的我國統一的企業會計標準體系。由此可見,深入研究小企業準則體系建設不僅是“十二五”期間的戰略愿景,也是會計界理論與實務工作者的使命,是市場經濟發展對整個企業會計標準體系構架完整性的迫切需要。

          為了規范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促進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發揮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財政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于2011年10月18日了《小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準則),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業范圍執行,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4]2號)同時廢止。至此,這個準則是否能稱為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用什么標準判斷一個完整而又符合客觀實踐的準則體系內容?解密新頒發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從小企業準則建設的基本理論、相關企業準則建設實踐探討小企業會計準則框架、結構及內容,無疑對小企業準則體系完善與制度創新具有重大意義。

          二、小企業準則內涵與演進

          (一)小企業會計準則內涵

          對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框架的構建,從邏輯本原分析,離不開對這一事物的定義、特征研究,界定小企業準則定義從而將它與企業準則等區別開來。什么是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就這一定義而言,包括了下列關鍵詞,一是小企業,二是會計準則,三是會計準則體系。

          1.什么是中小企業?小企業一般是指規模較小或處于創業和成長階段的企業,包括規模在規定標準以下的法人企業和自然人企業。其具體定量的劃分標準是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四部門聯合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但是,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指的小企業概念有兩個條件:一是鏈接《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二是例外原則,例外原則即指股票或債券在市場上公開交易的小企業、金融機構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質的小企業、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三類小企業除外。符合小企業上述特征,才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同時規定了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大中及小企業,不得轉為執行小企業準則,提出了執行準則可以向上兼容,但不得向下兼容執行。

          2.什么是會計準則?我國著名會計學家婁爾行認為:可以將會計準則理解為會計實務在理論上的概括,經常被表述為會計工作應遵循的規則或指南,是判斷會計工作優劣的準繩。會計準則是一種行為規則,是一個社會關于會計行為的規范。在我國會計準則定位為部門規章,一項法律規范,除了充當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概念框架的作用外,其法律規章性作用更強。從會計準則體系內容看,具體包括三個層次:基本準則、具體準則、應用指南。基本準則,它涵蓋了會計要素定義與“財務報表編制和列報的框架結構”的基本內容,在整個準則體系中具有統馭作用;具體準則,我國38項具體會計準則基本涵蓋了要素確認、記錄、計量與報告所涉及的內容;應用指南,38個應用指南對具體準則內容詳細解釋。

          (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演進

          小企業會計準則是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規模符合國務院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所規定的屬于小企業范圍,對其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報告等會計工作實務的一系列規程與指南。

          小企業會計準則及內涵建設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混合通用階段,1992年至2004年期間,為行業會計制度實施階段。所有企業,不論規模大小,根據所處行業不同,執行相應的分行業會計制度。第二階段,初創階段,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為《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階段。2004年4月,財政部制定了《小企業會計制度》,要求全國范圍內的小企業自2005 年1 月1 日起開始實施。這一階段,打破了分行業、分所有制制定實施會計制度的模式,根據企業規模和內部管理的特點、外部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不同,大中型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而小企業一般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并且《小企業會計制度》中對于一些較為復雜的交易事項或者對會計人員職業判斷要求較高的處理方法,給予了簡化處理。第三階段,形成階段,2013年1月1日起,根據財政部的《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

          三、小企業會計準則框架及特色

          (一)會計法規體系

          要研究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有必要從我國會計法規體系整個構建分析,從而找到它的完整形態與法源基礎。我國的會計準則體系就法律定位而言,屬于法規體系的組成部分,即會計法規體系通常由四個部分構成, 一是法律;二是行政法規;三是部門規章;四是規范性文件。具體如圖1所示。

          在上述會計法規構架中,作為指導企業會計核算行為規范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由基本準則、具體準則、運用指南組成,并形成了準則完整的體系內容。作為法規體系,它具有強制性的特點。在會計法規體系的構建中,準則是指導會計工作的規范化規章,一般狹義的準則體系研究主要是針對這幾項內容研究展開。

          (二)會計準則體系

          中國的會計準則體系從結構類別組成看,是由適用于大中型企業的《企業會計準則》和適用于小企業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共同構成。而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組成又由基本準則、具體準則、應用指南等組成。借鑒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也是由小企業會計準則和應用指南兩部分組成。準則體系具體構成如圖2所示。

          (三)小企業準則體系創新特色

          從圖2可見,小企業會計準則沒有企業準則那么多分項準則,它借鑒了企業準則體系內容,將體系三個內容融合一體,在體系行文上,基于“內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強化監管”的要求,直接在《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現了基本要素規范、具體準則與指南整合。小企業會計準則共十章,90條,另加一個附錄。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至第七章,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會計要素的內容規定及核算,第八章外幣業務,第九章財務報表,第十章附則。附錄實為指南,主要是小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主要賬務的處理、財務報表的種類、格式及編制說明,為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提供操作性規范。

          1.《小企業會計準則》核算的特色。(1)資產方面:核算業務簡化,一般以實際成本核算資產。不要求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相關的轉讓損失和呆賬、壞賬損失均在實際發生時予以確認,從而消除了原本小企業存在的會計所得與納稅所得的差異,簡化了核算;長期股權投資統一采用成本法核算;規定了與所得稅法基本一致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最低年限以及后續支出的會計處理方法;金融資產核算簡化,未引入金融資產四分類方法,利息收入的確認均在約定付息日;取消了待攤費用,直接將預付保險費用、租金、訂閱報刊雜志等費用計入成本費用。(2)負債方面:會計科目與原會計制度科目進行了部分合并,名稱與現企業會計核算科目趨同,應付工資、應付福利并在了“應付職工薪酬”,對利息費用要求以實際發生額入賬,利息計算統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減少預提方法的使用。簡化利息計提與費用核算,將長期借款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應付利息日計提利息費用,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財務費用。(3)所有者權益方面:簡化核算,接受捐贈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不再計入“資本公積”,且明細賬只設“資本溢價”。

          2.《小企業會計準則》動態協調的特色。已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小企業一旦公開發行股票債券或因經營規模或企業性質變化而成為大中型企業或金融企業的,應當轉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轉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時,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8 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或已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小企業,當所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如果在《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未作規范,可以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小企業會計準則》財務報表特色。財務報表方面:簡化列報與披露內容,財務報表只要求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附注,不要求編制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對于現金流量表,內容格式進行了適當簡化,不采用“現金等價物”概念,不披露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當期取得或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等信息;附注中增加了納稅調整的說明,小企業財務報表附注的披露內容大大減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

          4.《小企業會計準則》滿足信息使用者特色。小企業外部會計信息的主要使用者為稅務部門和銀行。因此,在小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法關系上采取的是稅務導向模式,有別于企業會計準則的獨立發展模式,服務于企業納稅和稅收征管,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納稅成本和遵從成本。銀行主要利用小企業會計信息做出信貸決策,希望小企業按照統一的會計準則提供財務報表。因此,在小企業會計準則制定導向上,從原則導向轉變為規則導向,減少了職業判斷的內容,以滿足銀行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三、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建設中的問題探討

          (一)創新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建設

          一是加強小企業財務規則的創新建設。小企業會計準則主要是針對會計核算的確認、記錄、計量、報告規范會計行為。那么,我國的小企業會計準則要不要涉及企業財務規則諸多管理規定?我國在制定財務與會計規范時,已把財務與會計分開,同時制定了“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但是對于小企業來說會計核算與財務內容是融合的,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中有財務管理內容,但是,它更應明確地對資金籌集、資產營運、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財務行為進行組織、協調、控制、評價和監督等做出必要規范。二是拓寬小企業財務管理內容,將企業經營風險、財務風險、財務信息管理作為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以滿足市場經濟發展對企業財務管理的要求,增強企業財務管理的前瞻性。并在其中加入財務報表主要分析指標的計算與提供,如企業人員、工資費用開支、資產負債率等內容。因此,從創新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方面,應該加強財務管理基本規章制定。

          (二)創新內部控制體系建設

          小企業要不要涉及內部控制規章建設,筆者認為,針對目前小企業內部管理現狀,為了提高管理水平,小企業應建立健全必需夠用的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從會計法規制度方面加以規范,使小企業在組織機構、企業文化、風險控制、內部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等方面加強建設。這不僅是小企業動態發展的需要,也是國家對小企業進行政策支持,評估管理水平、資產狀況、償債能力所必須的平臺。因此,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入發展,加強對小企業管理,創新小企業內部控制管理,防范經營與融資風險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三)加強培訓工作

          會計準則的有效性包括準則本身的質量與執行效率兩個方面。小企業準則體系的建設最終需要落實在實踐運用上,提高準則本身質量與執行效率。因此,一是認真貫徹落實準則,二是加強準則質量建設,通過實踐應用不斷完善和修正。《小企業會計準則》在規范范圍上涵蓋了農林牧漁業、工業制造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等各種行業,涉及面廣,影響面大,故宣傳貫徹實施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有關部門的積極配合、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對從事小企業會計核算人員進行系統培訓,加強學習考核與監督檢查。二是會計理論與實務工作者,要加強調研工作,對準則執行中反映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反饋,為修訂小企業會計準則提供理念與實踐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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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何丹,王運陳,毛慧貞.各國中小企業主體會計準則與我國《小企業會計準則》比較研究――進展、差別報告框架與問題探討[A].中國會計學會.中國會計學會會計基礎理論專業委員會2012年專題學術研討會論文集[C].中國會計學會,2012.

          4.李杰.我國小企業會計準則建設問題研究[D].東北財經大學,2010.

          小企業會計準則報告范文第4篇

          一、我國中小企業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現狀及其矛盾

          (一)中小企業及我國中小企業會計特性

          中小企業可通過會計角度和企業規模角度兩個層面進行界定。從會計角度出發,中小企業一般是指沒有公眾受托責任且需向外界提供通用財務報表的企業。從企業規模考慮,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制訂的《中小企業標準》規定,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3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并且,不同中小企業的劃分標準也不一樣,在此不一一贅述。

          同大型企業相比較,中小企業會計具有以下特性:

          1. 中小企業會計目標體現決策有用觀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明確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的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可見,大型企業會計目標是受托責任觀與決策有用觀的結合。而中小企業有著不同于大企業的特征:權益資本構成單一、所有權經營權合一、經營規模小等,產生管理層受托責任的情形極少,因此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會計目標應體現為決策有用觀。

          2. 中小企業會計管理的特殊性

          管理主體方面,中小企業的會計管理主體一般與產權主體相同,即業主對會計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內容方面,中小企業的會計管理內容較為簡單;管理方法應用方面,由于中小企業管理人員專業知識水平有限,使得一些較為專業和復雜的會計管理方法的運用受到限制。

          (二)我國中小企業會計領域的兩個主要矛盾

          第一,中小企業蓬勃發展與其會計信息披露不合理存在矛盾。

          由于會計目標的不一致,使得一般會計準則之于中小企業就好像一雙特大碼的鞋子,如果強制要求中小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標準執行,對中小企業來說將是一個沉重的負擔,且會造成會計超載、信息失真等眾多問題,不僅會使編制財務報表的中小企業叫苦不迭,而且報表的信息使用者也難以獲取有效信息,市場監管失效。

          第二,會計信息國際化需求與中小企業會計準則滯后的矛盾。

          會計作為一種通用的國際商業語言,在促進國際貿易、國際資本流動和國際交流等方面發揮的媒介作用將更加突出。根據WT0規則要求,我國市場將更加開放、改革將更加深人、決策將更加透明。尤其是企業不論規模大小、所有制類別、業務種類、境內境外等,將普遍享受國名待遇,并按照國際慣例從事生產和交易。中小企業需要走出國門時,需要面對重新整理財務報表、適應新的會計準則的壓力和不便。而由此造成的國際市場上會計信息的不對稱,一方面妨礙了國際市場的信息使用者例如跨國公司母公司、國際金融市場投資者即時便捷地獲得信息,另一方面也局限了中小企業自身的發展——它們無法提供簡明可靠的會計信息,發展空間也受到制約。

          因此,制定一套單一的高質量、可理解和可執行的適用于我國中小企業的會計準則可謂勢在必行。

          二、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的權威性和借鑒價值

          (一)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的制定歷程

          近年來,各國都逐漸認識到中小企業的重要性及中小企業會計的特殊性。作為現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制定者的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成為制定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的最佳選擇。對此,IASB給予了積極的響應。在聯合國國際會計和報告標準政府間專家工作組(ISAR)于2000年7月日內瓦召開的第17次會議上,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秘書處向大會提交了題為《中小企業會計》的討論稿。2001年9月,ISAR在日內瓦召開的第18次會議上,各國專家圍繞制定中小企業會計指南的指導思想、必要性基本框架、中小企業的分層標準、國際會計準則的取舍等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J

          2002年10月,ISAR在日內瓦召開的第19次會議上,主要討論了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定問題,工作組針對現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并綜合考慮其他國家關于中小企業的會計標準的基礎,制定了一套適用于普遍意義的經濟業務的報告模型。最終IASB取得了重大突破,花費了大量的時間與精力制定出一套全球通用的中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IFRSFORSMES),并于2009年7月該準則。

          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IFRSFORSMES)是一套為符合中小企業的需求而制定的獨立準則,相對國際會計準則完整版而言是比較簡單的,其規范約只有完整版的10%,需要披露的事項從3000項縮減到300項。在制定過程中,IASB“以原則為基礎”,旨在使全球的中小企業更容易與IFRS接軌,讓會計處理標準化,同時基于財務報表的可比性提供信息使用者易于理解且可信賴的財務報表,使之能在統一財務報表的基礎上能夠最大化的適應各國本土國情。

          (二)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的權威性和適用性

          從2000年開始提出構想到2009年正式,IASB在中小企業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制定過程中,向全球廣泛征求意見。IASB成員囊括了執業審計師、財務報表編制者、使用者、學術權威,還成立了由40位專家組成的準則制定小組,為IASB提供建議。此外,IAS還舉行了50多場圓桌會議和研討會以獲取直接的反饋意見。準則草案也經過了20多個國家100多家中小企業的試點。同時,IASB還設置了三年一次的修訂,以便使之更加完善。所以,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具有相當高的權威性和完整性。

          同時,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對我國中小企業而言,也具有極高的適用度和針對性。原因如下:

          1. 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是為廣大中小企業量身定做的準則。其大量減少了財務報告中沒有必要披露的項目多達90%。同時在國際會計準則提供的數種會計處理方法中,只要求企業采用較為簡單的一種,例如準則提出了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折舊模型,會計處理方法的簡化降低了對財務工作者的要求。根據德勤會計師事務所于2009年的一項調查顯示:33.4%的受訪者認為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已將會計處理簡化且適合用于中小企業。29.3%受訪者認為將減輕財務報導負擔;21.2%受訪者認為采用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能使財務報表使用者取得更具比較性的財務報表。

          2. 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能夠有效應對會計國際化的趨勢。眾所周知,會計國際化的本質就是會計準則的國際化,而單純的區域協調已經無法滿足中小企業日趨迫切的國際化需求。依照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使得中小企業能夠在財務報表中提供具有高質量、透明、可比的信息。舉一個例子來說,在中小企業的資產減值損失的核算上,大陸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中對于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要求核算其資產減值損失。這既無法反映企業資產的實際情況,讓財務報表的使用者正確了解企業資產信息,同時又和國際上現行的會計處理方法組、商譽等減值以及可回收金額等指標給出了具體的確認、計量、披露的方法,不僅提高了企業會計信息的透明度,還能夠增強中小企業會計信息的國際可比性,使中小企業會計處理與國際接軌,滿足會計信息國際化的需求。

          三、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對制定我國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借鑒意義

          參考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的制定原則,我國的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時需遵循以下要求:

          1. 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成本效益原則是指中小企業遵循準則帶來的未來收益應該大于所投人的成本。具體來說,該準則的制定必須在滿足用戶的需求和減輕中小企業的財務負擔之同進行平衡。據IASB統計,全球中小企業占全部企業的95%以上,它們對高質量、易理解和可執行的會計準則有強烈的需求,但卻受制于實施完整版IFRS的紛繁復雜。我國制定的中小企業會計準則應有助于中小企業降低會計準則遵循成本、提升融資能力。

          2. 實現強制性原則。強制性原則是指符合條件的主體如果已經選擇了該準則,就必須完全遵循該準則,不允許主體選擇對某些事項按照中小企業會計準則進行核算,對其他事項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進行核算。比如說,如果合并集團中的子公司選擇了按我國的中小企業會計準則進行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則必須完全執行該準則,絕不允許混合使用企業國會計準則。

          3. 達到可操作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是指在制定我國的中小企業會計準則時應緊密結合中小企業會計的特性和目標,有選擇性地簡化企業會計準則中的原則性要求。企業會計準則主要滿足大企業和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使用者的特定需求,如每股收益信息和分部報告信息的披露,然而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并沒有必要披露這些信息。在不改變確認和計量原則的前提下,可以對列報和披露原則進行有選擇性的簡化,從而使可操作性大大增強。

          4. 滿足可比性原則。因為中小企業現在以及今后都將面向全球范圍開展業務,應注意保證我國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國際可比性。

          小企業會計準則報告范文第5篇

          一、制定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必要性

          黨的“十五大”以來,為促進包括非公有制中小企業在內的所有中小企業的持續快速發展,我國政府陸續頒布了《中小企業促進法》和《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旨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我國中小企業取得了空前的發展,總體數量得到顯著提高,獲利能力明顯增強。目前,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已占全國企業總量的99.3%,我國GDP的55.6%、工業新增產值的74.7%、社會銷售額的58.9%、稅收的46.2%以及出口總額的62.3%均是由中小企業創造的,而且全國75%左右的城鎮就業崗位也是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就工業來看,截至2004年底,我國共有中小工業企業27.3萬家,全部中小工業企業的資產合計達13.6萬億元。中小企業在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縮小城鄉差別、擴大社會就業以及建設和諧社會方面起重要作用。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不但是實現我國“十一五”計劃宏偉目標的客觀要求,也是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和社會穩定、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

          目前,英國、加拿大、新西蘭等國已制定了針對中小企業的會計準則;美國在部分準則中已開始注意差別財務報告問題;歐盟、聯合國國際會計準則與報告政府間專家組對中小企業財務報告制定了法令或指南。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對小企業的會計問題也給予了足夠的重視,專門設有小企業工作組,已立項研究制定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準則。近日,在倫敦舉行的一次會計專業會議上,30多位來自世界各地的會計團體和區域性會計組織的首席執行官們表達了他們對開發適用于中小型企業并且足夠簡化的會計準則指南的支持。同時,他們也都認同會計業的一項重大挑戰,就是使對財務信息和鑒證服務的準則要求同時滿足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規模各異的會計實體的需要。而這些要求也應盡量地直接、清晰并且簡明易懂。根據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調查,95.77%的歐盟中小企業、97%以上的亞太區企業和美國99.7%的企業主表示,有關的會計準則簡化問題需要得到及時的解決。現在,這些問題不但已被列入了IFAC發展中國家和中小企業實務(SMP)委員會的議事日程,也同樣吸引了IFAC下設的商業會計委員會的關注。而前者目前也在為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和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委員會(IAASB)提供定期的建設性意見,以確保在制定國際會計和審計準則時,充分考慮到中小企業的福祉。

          隨著我國會計審計準則的國際趨同,使得小企業實際上已不堪那些強加在它們身上的準則的重負。將目前針對所有企業的一套單一的公認會計原則概念改為兩套公認會計原則――大企業會計原則和中小企業會計原則,已經得到越來越多的會計專家和國際會計組織的重視。加緊對制定中小企業的會計規范進行研究,可以盡早建立起一整套符合中國國情,適用、高效的會計準則體系。

          二、中小企業界定

          中小企業的界定對制定財務報告規范具有很大影響。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尚未對“中小企業”有一個明確的定義,不過他表示不會只考慮企業規模大小的因素。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并不僅限于業務規模小的公司,任何沒有涉及公眾責任的企業都有采用該準則的可能性。美國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將小企業定義為:營業額相對較小,年總收入低于500萬美元。典型特征有:(1)所有者經營;(2)少數的其他所有者;(3)可能除某些家庭成員外,所有業主活動都牽涉到企業事務的管理;(4)業主的利益不怎么變化;(5)只有簡單的資本結構。

          按照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在2003年頒布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工業中小企業是指從業人員數在2000人以下,或銷售額在3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在4億元以下的企業。中型工業企業要求同時滿足職工人數在300人以上,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和資產總額在4000萬元以上等條件,否則視為小型企業。

          三、制定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原則

          (一)差別報告原則。差別報告就是將企業按規模大小分為不同類型,在進行會計核算和財務報告時針對不同規模的企業采取有所區別的做法。從財務會計的角度看,由于中小企業有著與大型企業不同的特點,中小企業財務報告的詳細程度、報告對象、報告方式等均應有別于大型企業,也就是說應該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報告。中小企業的結構比較簡單,對財務報告的需要與上市公司大不相同,如果采用較簡化的會計準則將有助于它們減少遵循成本和負擔。遵循成本包括企業在進行財務核算和報告時,為遵循準則規定而支付的各項成本之和。主要有聘任合格的會計師成本、培訓費、審計費、咨詢費以及必要的軟硬件投資成本等。

          (二)重要性原則。對于會計信息而言,重要性是指當一項會計信息被遺漏或錯誤地表達時,可能影響依賴該信息的人所做出的判斷。與過少的信息一樣,過多的信息也會產生誤導。呈報的信息太多時,真正相關的項目就可能被掩蓋,影響預測和決策。重要性是決定會計信息應否提供的關鍵。中小企業財務報表的用戶主要是銀行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關注的主要是企業的短期現金流量、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等。相比之下,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用戶比較廣,包括股民、債權人、供應商、銀行、潛在投資者等,他們注意的是公司的長遠盈利增長潛質。因此,多數人承認中小企業的確沒有必要披露一些不實用和沒有意義的信息。

          (三)緊密結合實際原則。在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制定及規范形式上應充分考慮中小企業會計人員的現狀,注重簡單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我國高層次的會計人才短缺,特別是小企業的會計人員素質普遍不高,一些較復雜的會計概念,如合理估價及資產折損等所涉及的估算需要額外的財務管理方面的知識,以確保數據的準確性與可靠性,而中小企業既沒有足夠的資源也沒有必要來做到這一點。

          (四)成本效益原則。會計信息的成本包括收集、整理、編制報表、查核鑒證、分析及解釋所花費的代價等。至于會計的收益,對公司而言,可能會提高經營效率,獲得資金的融通或吸引投資;對投資者和債權人而言,可充分了解投資報酬及風險,使其資金處于最佳運用狀態。與此相對應,社會經濟資源也得到最優配置。如前所述,中小企業遵循準則所花費的成本必須小于其預期獲得的收益。只有當會計信息所能帶來的效益高于成本時,才值得提供。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主席格雷厄姆•沃德指出:“像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委員會(IAASB),這樣的國際會計準則制定者們的目標,應該是制定出簡明扼要、相關性強、容易理解的準則指南,以減輕中小企業的負擔,使他們遵循準則的利益大于支出。這意味著,他們準備、審計和財務報告的各項成本之和應該與其使用者對財務報告的需求成正比。”

          (五)可擴展原則。中小企業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快速成長性,尤其是高科技領域的中小企業更是如此。因此,在制定會計準則時,應充分考慮到小企業向中型企業轉化、中型企業向大型企業轉化的情況,互相有一定的彈性,以便于中小企業的會計規范在不同準則與制度之間的轉換。

          四、制定完善中小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措施

          從財務核算與報告的角度看,目前的劃分標準對小企業的界定過于廣泛,不利于實際操作和把握,將企業分為四類似乎更妥,即將目前的小型企業再劃分為微型企業和小型企業。微型企業主要是個體經營者或者家庭經營企業,因為這類企業規模很小,納稅大多數采用定稅制,不需要查賬征收,管理人員不需要正式會計資料進行管理,企業也無專職的會計核算人員,沒有必要編制財務報告。如果按照目前《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披露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會計報表附注似乎勉為其難。同時,劃分微型企業的做法與聯合國國際會計準則與報告政府間專家組的《小企業會計指南》的思路相一致。

          (一)對于微型企業。若企業采用定稅制,則對其財務核算不作具體要求;對于稍具規模者需要查賬征收時,只需進行簡單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簡單的財務報告就可以滿足其納稅需要。因此,針對該類企業的會計準則應強調實用性和簡潔性,沒有必要專門制定針對這類企業的會計準則,但需要制定指導性的會計制度以引導和幫助該類企業建立賬簿體系,并把這類企業會計核算和報告與納稅結合起來。

          (二)對于小型企業。小型企業不能公開發行股票和債券,但對外借款,需要有正規的會計核算制度和編制財務報告。目前,我國小企業會計報表有4張,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必須編制;現金流量表由企業選擇編制;應交增值稅明細表按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編制。從核算和報告內容上應該比中型企業簡單、比微型企業詳細一些,可以建立一套單獨的會計準則。

          美國自1982年起對小企業取消了以下11項信息披露:(1)遞延所得稅;(2)租賃;(3)利息資本化;(4)內含利息;(5)補償性存款余額;(6)企業合并;(7)困難債務重組;(8)研發成本;(9)終止經營;(10)經營稅收收益;(11)投資稅抵負。美國公認會計準則對公司財務報告及公司有關會計信息的披露,只對在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注冊的公司有法定的約束力,對其他企業沒有約束力。我國小型企業會計準則應簡化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長期投資、融資租賃、借款費用、應交稅金、或有事項以及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等的核算,減少不必要的披露內容,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豁免一些報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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