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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貨企業會計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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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貨企業會計準則

          存貨企業會計準則范文第1篇

          存貨企業流動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存貨會計核算的正確與否,直接影響到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鑒于存貨在資產中的重要性,財政部于2001年11月9日正式了《企業會計準則——存貨》,該準則于2002年1月1日起暫在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自2003年1月1日起其他企業也開始施行。為滿足建立完整的會計準則體系,適應世界經濟一體化發展進程,進一步規范存貨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等,財政部對原存貨準則進行了修訂和完善,并于2006年2月15日了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以下簡稱該準則)。

          一、《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主要內容

          《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由總則、確認、計量和披露四章共二十二條組成。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到第二條,明確了制定新存貨準則的目的、依據以及該準則不涉及的內容范圍。其目的在于規范存貨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依據是《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同時,明確指出新存貨準則不涉及消耗性生物資產和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貨。

          第二章《確認》,第三條到第四條,明確了存貨的概念以及存貨確認的條件。從概念上看,存貨是指企業在日?;顒又谐钟幸詡涑鍪鄣漠a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從確認的條件看,需要同時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一是該存貨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二是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第三章《計量》,第五條到第二十一條,分別說明了存貨成本的經濟內容、存貨的初始計量方法、發出存貨成本的確定方法、存貨的期末計量方法、存貨成本的結轉等。

          存貨成本的內容。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中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存貨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費用;存貨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購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存貨的初始計量。存貨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但下列費用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不計入存貨成本:A、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B、倉儲費用(不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為達到下一個生產階段所必需的費用);C、不能歸屬于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

          發出存貨成本的確定方法。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對于性質和用途相似的存貨,應當采用相同的成本計算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以及提供勞務的成本,通常應當采用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對于已售存貨,應當將其成本結轉為當期損益,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也應當予以結轉。

          存貨成本的期末計量。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章《披露》,即第二十二條,規定了企業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的存貨相關信息內容。

          二、新舊會計準則變化分析

          (一)在總體結構上有所變化?!镀髽I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由總則、確認、計量和披露共四章內容組成;而原準則是由引言、定義、確認、初始計量、發出存貨成本的確定、期末計量、存貨成本結轉、披露、銜接和附則共十部分內容組成。

          (二)新存貨準則中取消了舊存貨準則中關于發出存貨成本的后進先出法和移動加權平均法。改進后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存貨》取消了后進先出法。采用后進先出法確定企業發出存貨的成本不能真實反映企業存貨流轉的真實情況,會造成存貨的實物流與成本流相互脫節。從目前來看,取消后進先出法,會使原來采用后進先出法計價,存貨較多而且周轉率較低的企業,造成毛利率和利潤的不正常波動;但從長遠來看,取消后進先出法,可以使企業更加真實的反映存貨的流轉情況,以提供更為可靠的會計信息。而移動加權平均法實質上是加權平均法的一種形式,國際會計準則也沒有移動加權平均法。

          (三)新存貨準則中取消了對商品流通企業存貨采購成本內容的規定與說明。舊存貨準則中規定“商品流通企業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采購價格、進口關稅和其他稅金”,而在新存貨準則中沒有這樣的規定與說明;相應地,新存貨準則在“不計入存貨成本”的項目中也刪除了舊存貨準則中有關“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倉儲費等費用”的內容。

          (四)新存貨準則在“不計入存貨成本”的項目中將舊存貨準則中“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貨成本”的內容修改為“不能歸屬于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使之更加明確、更加具體。

          (五)新存貨準則中增加了對借款費用計入存貨成本的具體規定(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處理),從而允許將用于存貨生產的借款費用資本化,使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范圍擴大到了存貨中(而不再只限于使用專門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因此,使得一些需要通過取得專門借款才能達到可銷售狀態的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也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將導致使存貨處于長時間生產周期中的企業損益表中當期的財務費用減少,利潤增加;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資產額和權益額也相應增加。從而使那些專門為出售而生產大型機器設備、船舶等生產周期較長的企業所對外提供的會計信息更加真實、可靠。

          例如,船業有限責任公司A(以下簡稱A公司)按照與遠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B(以下簡稱B公司)簽訂的合同,于2007年7月1日開工,為B公司建造大型車輛滾裝船,預計建造工期為22個月。為建造該型車輛滾裝船,A公司于2007年6月30日由銀行借入3年期、到期還本付息、不計復利的專門借款2000萬元。2007年度,A公司借入該項專門借款應計提借款利息為66.95萬元,其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中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計算的符合資本化的借款利息為25.025萬元。本例中,A公司2007年度計提的借款利息66.95萬元,按照原準則的要求應當全部計入發生當期的財務費用;但按照2007年執行的新存貨準則要求,則應將2007年計提的銀行借款利息中的25.025萬元計入存貨成本(該大型車輛滾裝船的成本),其余41.925萬元的銀行借款利息計入發生當期的財務費用。按照舊存貨準則的規定則應將66.95萬元的借款利息仍應計入發生當期的財務費用。

          (六)新存貨準則中增加了“收獲時農產品的成本和企業合并時取得的存貨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本次新制定的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確定”,同時又刪除了舊存貨準則中關于捐贈方提供了有關證據和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證據情況下企業接受捐贈的存貨成本確定的相關說明。

          (七)新存貨準則中增加了“企業提供勞務的,所發生的從事勞務提供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可歸屬的間接費用,計入存貨成本”的內容。相應地,新存貨準則在第十四條中將原存貨準則中“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通常采用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的內容重新修訂為“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以及提供的勞務,通常采用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以與新存貨準則第十三條相對應;而原存貨準則中則沒有對“提供勞務”存貨成本做出規定。

          (八)新存貨準則規定,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即應當按照公允價值來確定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而公允價值的確定是本次新修訂會計準則的一個亮點;而原存貨準則規定,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確定。所以原存貨準則對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人為可操縱性很大,容易造成存貨資產的不實。

          (九)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方法,原準則采用的是不完全列舉的方法規定“企業應當采用系統合理的方法對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進行攤銷,計入成本費用??蛇x用的方法有一次轉銷法、五五攤銷法等”。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采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對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進行攤銷,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將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方法明確規定為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兩種方法。

          (十)新存貨準則對原存貨準則中“盤虧或毀損的存貨所造成的損失,應當在發生的當期計入損益”,在第二十一條中做出進一步說明:“企業發生的存貨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存貨的賬面價值是存貨成本扣減累計跌價準備后的金額。存貨盤虧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使企業對存貨發生盤虧或毀損的會計處理規定更加明確、具體。

          (十一)新存貨準則在信息披露方面也做出了進一步的修訂

          1.新存貨準則強調應當披露各類存貨的期初和期末賬面價值,對其總額的披露沒有做出具體規定;而舊存貨準則強調不但應當披露其當期期初和期末賬面價值,而且應當披露其總額。

          存貨企業會計準則范文第2篇

          摘要 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需要對已計提的減值準備進行沖減的會計處理,由于在計提減值準備時,小企業已做納稅調整,所以采用未來適用法調整減值準備時,小企業財務人員要做相應的所得稅納稅調整。

          關鍵詞 減值準備 所得稅納稅調整 《小企業會計準則》

          2013年1月1日起,原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小企業,需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缎∑髽I會計準則》是從稅法和簡化核算的角度出發,為小企業量身定做的會計準則。正確的運用《小企業會計準則》,處理好由《小企業會計制度》過渡到《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會計調整和納稅調整,是小企業降低納稅風險,提高會計工作效率的基礎。 《小企業會計準則》與《小企業會計制度》差別之一是不計提減值準備?!缎∑髽I會計準則》第六條規定:“小企業的資產應當按照成本計量,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原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小企業計提了壞賬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并按稅法有關規定進行了納稅調整,而《小企業會計準則》是沒有相關減值準備科目。根據有關規定,小企業在2003年1月1日之前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已計提三項減值準備的,執行新準則時將已計提的各項減值準備需要沖銷。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屬會計政策變化,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八十八條規定:“小企業對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應當采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毙∑髽I對因執行新的準則沖銷減值準備應采用未來適用法進行賬務處理。 在2013年1月1日,由于已計提減值準備的資產狀況不同,采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的方法也不同。小企業在2012年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為公允的反映資產價值,流動資產短期投資、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要計提減值準備。在執行新準則時,有的資產減值是長期不能恢復的,如存貨中款式已過時的服裝,已為新產品代替的功能落后的老產品等,需要沖減資產的原始價值,才能公允的反映資產的價值。有的資產的減值已恢復,需要沖回減值準備,減少管理費用。對減值準備的處理不同,導致所得稅納稅調整的不同。

          壞賬準備 1.壞帳準備的會計處理對于已計提的壞帳準備,小企業有三種處理方法。 ①小企業計提壞賬只是為遵循相關的會計制度和公司的管理制度,小企業往來款不存在壞賬損失的問題,可直接沖減壞帳準備。借:壞賬準備,貸:管理費用。 ②小企業計提了壞賬準備,而且在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時,小企業發生了符合稅法和《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下列壞賬確認條件之一的: (一)債務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其清算財產不足清償的。 (二)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的。 (三)債務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償,且有確鑿證據證明已無力清償債務的。 (四)與債務人達成債務重組協議或法院批準破產重整計劃后,無法追償的。 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收回的。 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小企業應沖減應收款項,借:壞賬準備,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不足沖減的,剩余應收賬款,應直接計入營業外支出。壞帳準備未沖完的,應直接沖減壞賬準備,借:壞賬準備,貸:管理費用。 ③小企業計提了壞賬準備,在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時,存在壞賬損失,但尚不具備上述稅法和《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壞賬確認條件之一的條件,根據未來適用法的原則,小企業可直接沖減收不回來的應收款項,借:壞賬準備,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不足沖減的部分,剩余的應收賬款,暫不做任何賬務處理。等到企業取得上述稅法和《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壞賬確認條件之一的證據時,再做賬務處理。壞帳準備未沖完的,應直接沖減壞賬準備,借:壞賬準備,貸:管理費用。

          對壞賬準備的所得稅納稅調整 對于①直接沖減管理費用的所得稅納稅調整。因小企業在計提壞賬準備時,已做調減應納稅所得額的納稅調整,故在沖回壞賬準備時要調減與沖回壞賬準備相等的應納稅所得額。

          對于②沖減往來款項的所得稅納稅調整。因企業在稅前列支壞帳損失,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專項申報財產損失,經稅務機關批準后,才能在稅前列支,故小企業在完成借:壞賬準備,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的賬務處理后,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已核銷的壞帳會計核算資料和相關的已成壞賬的法律證據,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調減已沖銷壞賬準備相同金額的應納稅所得額。 對于③尚未取得稅法規定壞賬核銷證據或向稅務機關申報未批準的已沖銷壞賬準備,在期末計算所得稅時不做納稅調整。待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財產損失,經批準后,在批準當年所得稅匯算時調減已沖減壞賬準備相同金額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1.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會計處理 對于已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小企業有二種會計處理 ①在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時,已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短期投資市價已恢復到投資成本,則應將短期投資跌價準備予以沖回,借:短期投資跌價準備,貸: 投資收益。 ②在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時,如果短期投資的市價低于投資成本,應就市價低于成本差額沖減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借:短期投資跌價準備,貸:短期投資。如果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大于市價低于成本差額的,剩余部分予以沖回,借:短期投資跌價準備,貸: 投資收益。

          2.對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所得稅納稅調整 對于①直接沖減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在計算所得稅時,應調減同已沖回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相同金額應納稅所得額 對于②沖減短期投資賬面價值的,在短期投資出售前不做賬務處理,在短期投資出售后,在計算所得稅時,調減相對應的已沖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相同金額的應納稅所額 三、存貨跌價準備 1.存貨跌價準備的會計處理 小企業的存貨跌價準備是按單個存貨項目計提的。對于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小企業有二種處理: ①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時,計提的存貸跌價準備項目的存貨已銷售的,存貨跌價準備應于沖回,借:存貨跌價準備,貸:管理費用。 ②計提存貸跌價準備項目的存貨繼續為企業持有,并且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應就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部分,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存貨跌價準備。如果存貸跌價準備大于變現凈值低于成本差額的,剩余部分予以沖回,借:存貨跌價準備,貸: 管理費用。 2.對存貨跌價準備的所得稅納稅調整 對于①直接沖減的存貨跌價準備,在計算所得稅時,應調減同已沖回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相同金額應納稅所得額。 對于②沖減存貨賬面價值的,在該項存貨出售前不做賬務處理,在該項存貨出售后,在計算所得稅時,調減相對應的已沖存貨跌價準備相同金額的應納稅所額。 對于計提的上述減值準備金額不大,直接沖回對小企業利潤影響不大的,最好直接沖回減值準備,不做沖減資產賬面價值的賬務處理。如果計提的上述減值準備金額較大,對利潤影響大,小企業財會人員須沖減已計提減值準備資產價面價值,并做上述所得稅納稅調整。

          存貨企業會計準則范文第3篇

          關鍵詞:小企業會計準則;影響;實施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10月13日

          2013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小企業會計準則》(財會[2011]17號),取代了2004年頒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4]2號)?!缎∑髽I會計準則》在核算方法上具有小企業自身的特色,簡化了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協調。《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對小企業產生了巨大影響,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小企業會計準則》對小企業的影響

          本部分從小企業會計準則對企業的利潤、信息披露、稅務、報表等方面,具體分析準則對小企業的影響。

          (一)新會計準則對企業利潤的影響

          1、遏制了利潤操縱行為。新會計準則的實施主要是為了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維持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滿足投資者、債權人、政府等利益相關者對會計信息的需求,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企業利潤操縱行為。

          (1)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方面。運用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和沖回操縱企業利潤,是我國一些企業經常使用的手段。在贏利較大的年度,企業為了隱瞞利潤,就大幅度地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增加當年費用,減少當年利潤;在贏利較少的年度,企業為虛增利潤,又將原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沖回,以減少當年費用,增加當年利潤。新資產減值準則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便不得在以后會計期間轉回,企業無法再利用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和沖回手段進行利潤操縱。

          (2)存貨發出計價方法方面。當存貨價格處于持續上漲時期,企業若要減少當期利潤,則采用“后進先出法”,用材料的高價格計量發出存貨的成本,即使當期的成本費用上升;企業若要增加當期利潤,則采用“先進先出法”,用材料的低價格來計量發出存貨的成本,即使當期的成本費用下降。當存貨價格處于持續下降時期,企業同樣可以通過選擇“先進先出法”和“后進先出法”調節當期成本費用和利潤水平。在新存貨準則規定不可采用“后進先出法”后,企業不能再使用變更存貨發出計量的方法來調節當期的成本費用和利潤水平,使企業當期發出存貨的成本反映的都是實際歷史成本,無法再進行人為調節。

          2、擴大了利潤操縱空間

          (1)新準則取消了發出存貨計價的“后進先出法”,這將對生產周期較長、發出存貨一直采用“后進先出法”計價的企業利潤產生較大影響。生產周期較長的企業由于存貨較多、存貨周轉率較低,如果不采用“后進先出法”而改用其他計價方法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其毛利率和利潤將在短期內出現不正常的波動。

          (2)一直以來,我國企業擁有的投資性房地產都被計入固定資產,以歷史成本計價,房地產的升值與否并未在報表中得到體現。由于近幾年房地產升值的速度較快,一旦企業將計量模式由歷史成本改為公允價值,早期購入的投資性房產必將大大提高其凈資產和當期凈利潤;由于不再計提折舊,企業利潤也會相應提高。

          (二)小企業會計準則對企業業績的影響?!缎∑髽I會計準則》簡化了會計處理后,不能正確的反映企業經營業績,影響小企業的正確決策,導致企業分期損益的差異,對小企業當期或未來的業績有所影響,不利于小企業的正確決策。

          首先,不計提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的規定會影響企業業績?!缎∑髽I會計準則》規定:小企業可以不計提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減值準備。如果企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了減值,就會因未計提減值而造成本期業績提高。但是,從長期來看,固定資產仍要按歷史成本計提折舊,無形資產也要按歷史成本進行攤銷,卻會導致企業未來業績減少。

          其次,關于專門借款利息的規定會影響企業業績。《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專門借款發生的借款利息金額不與資本支出掛鉤。這可能會導致企業資本化金額增加,進而多計固定資產價值,少計當期費用。但從長遠看,將來會多計折舊,增加成本,減少利潤。

          再次,關于長期股權投資差額的規定影響企業分期業績。長期股權投資以權益法核算時,《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不再單獨核算股權投資差額,不對該差額進行攤銷,因此當出現出資額小于其在受資企業所有者權益中所占份額時,就會減少投資期間前面時期的投資收益,但轉讓投資時,又會因賬面投資成本較大而使轉讓投資的收益減少或損失而增大。

          存貨企業會計準則范文第4篇

          此次新會計準則體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價值。但新會計準則體系對公允價值的運用仍較為謹慎。(1)公允價值與債務重組?!镀髽I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規定了四種可能產生損益的債務重組情況。對作為債務人的上市公司而言,新的債務重組準則意味著,一旦債務人讓步,上市公司獲得的利益將直接計入當期收益,進入利潤表。(2)公允價值與非貨幣換?!镀髽I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規定,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同時滿足“交換具有商業實質、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兩個條件時,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人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人當期損益。(3)公允價值與投資。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以成本計量,期末按照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進行后續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按照這一規定,上市公司進行短期股票投資,將不再采用原先的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量,而將純粹采用市價法。但需要注意的是,對于上市公司持有的法人股,新會計準則一般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時按照成本計量,期末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

          二、減值準備不能沖回

          《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17條明確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只允許在資產處置時,再進行會計處理。但是,下列減值情況除外:存貨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l號――存貨》;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建造合同形成的資產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余值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的金融資產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未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7號――石油天然氣開采》。

          三、改變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

          新所得稅準則沒有將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的差異分為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而是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采用暫時性差異的概念,據此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由此確認的所得稅費用包括了當期所得稅費用和遞延所得稅費用。然后根據利潤總額扣除所得稅費用,得出稅后利潤。

          四、存貨準則相關變化

          一是取消“后進先出法”。存貨后進先出計價方法的選擇對當期利潤的影響具體體現在存貨的價格波動上,這一核算辦法的變動,將使企業不能再利用變更存貨計價方法來調節當期利潤水平,使所有企業的當期存貨費用反映的都是實際的歷史成本,便于對企業的經營業績進行分析和比較。二是取消了對商品流通企業存貨采購成本內容的規定與說明。三是增加了對借款費用計入存貨成本的具體規定(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處理),從而允許將用于存貨生產的借款費用資本化,使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范圍擴大到了存貨中(而不再只限于使用專門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同時還增加了“企業提供勞務的,所發生的從事勞務和提供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可歸屬的間接費用,計入存貨”的內容。新準則規定,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即按照公允價值來確定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

          五、借款費用準則相關變化

          一是擴大了資產資本化的范圍。新準則規定,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是指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或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或存貨等資產,比舊準則對于可以資本化的資產范圍界定擴大到投資性房地產或存貨等資產。二是擴大了借款可以資本化的范圍。新準則規定,借款范圍不僅包括專門借款,而且包括一般借款。三是借款費用扣除項目規定更加嚴謹科學。借款費用準則第6條對于借款費用中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扣除了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效益。

          存貨企業會計準則范文第5篇

          關鍵詞:小企業會計準則 企業會計 利潤 經營成果

          一、引言

          作為我國一項重要的會計制度改革,新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將在2013年1月1日起在我國各小企業實行,這一準則已經受到了理論界、實務界的密切關注。這次準則的變動,勢必將會對小企業的會計活動產生一定的影響。對于任何企業而言,利潤永遠是企業的生命線,所以,新準則對利潤將會起到深遠的影響。

          二、新《小企業會計準則》出臺的必要性

          隨著2013年《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即將出臺,我國在扶持小企業的發展、改善小企業的稅收和融資環境、改進和加強小企業內部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切實可行的工作,有利于促進小企業又好又快的發展。

          1、《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出臺是我國為小企業健康發展服務的需要

          俗話說“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小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所占的地位十分重要,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據有關數據統計顯示,我國目前中小企業的注冊數已超過企業的99%,中小企業所創造的產品和服務價值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已經解決了我國80%的城鎮就業問題。所以,小企業發展質量的提升,對促進經濟發展、擴大社會就業、深化改革開放、改善人民生活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國曾經出臺過一系列政策來引導小企業在運用資金、稅收、政府采購、財務會計制度等方面不斷的發展。實施《小企業會計準則》則是從會計管理方面引導小企業不斷改善其經營管理,規范其會計行為,避免會計信息的失真。

          2、是完善企業會計標準體系的需要

          企業的會計工作關系到國家的經濟、財政工作,是這些工作的基礎。國家為了盡早加快建立起統一的企業會計標準體系,雖然曾經在2004年制定了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是部分內容已經完全滯后于小企業今天的發展要求。我國目前所執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會計標準不一,嚴重影響了小企業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和真實性。所以,必須盡快出臺新的《小企業會計準則》。

          3、《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出臺是推進國際會計趨同的需要

          中小企業在國世界各國經濟中都處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國際的會計組織機構十分重視對中小企業會計的研究。在不斷的調研過程中,大家普遍認為不論企業的規模多大,都執行單一的會計標準是不合理的。由于中小企業的自身特點,在會計管理方面都有自己的獨特之處,因此,單獨制定適合中小企業或小企業的會計標準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而且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也在2009年7月制定了《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4、新準則的實施將保證小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可信度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小企業會計標準經歷了三個不同的發展階段,即:1992年的實施分行業會計制度階段,2004年的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階段,2013年實施《小企業會計準則》階段。第三個階段主要是在考慮企業規模和內部管理的特點中,立足于滿足稅務部門、銀行等外部會計信息等使用者的需要,使企業的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保持了協調。所以,小企業會計標準建設的過程,不僅僅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更是對小企業會計信息質量不斷提高的需要。

          三、新《小企業會計準則》對小企業利潤的影響

          1、按統一的歷史成本計價對小企業利潤產生的影響

          在會計的計量方面,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中明確規定,我國各企業可以根據企業的自身實際需要而采取歷史成本計量、重置成本計量、可變現凈值計量、現值或公允價值計量等會計計量屬性對企業的會計要素進行計量,但是,2013年1月1日出臺的《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僅要求我國的小企業采用歷史成本計量的方式對企業的會計要素進行計量。

          (1)統一采用歷史成本計價后存貨對企業利潤的影響

          當小企業的存貨采用歷史成本計量后,企業存貨對企業當期利潤的影響主要集中體現在存貨價格的波動上。當企業的存貨價格上漲時,如果小企業采用的是后進先出法來計量的,那么則是將企業最高價格的材料入賬,使得企業的當期成本費用增加,最終導致企業當期利潤的減少;但是,如果企業的存貨按歷史成本計價的原則來計量,則是將最低價格的材料入賬,使得企業的當期成本費用下降,企業的當期利潤增加。如果企業的存貨價格處于下降時期,那么得到的結論正好相反。這種核算方法上的變動,就打破了小企業使用存貨計價的方法來調節企業當期利潤水平的手段,這樣的結果使得小企業的當期存貨所消耗的費用反映的是企業的實際歷史成本,這其中已經沒有了人為因素的參與,有利于小企業很好的分析經營業績,提高了企業會計信息的價值。

          (2)不再提取資產減值準備對小企業利潤的影響

          新《小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對小企業的資產按照成本計量,不再提取資產減值準備,而對于小企業資產的實際損失則應參照《企業所得稅法》中的相關規定。以前的會計準則中對于企業的資產,允許提取減值準備,這為企業提供了操縱利潤的空間,新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出臺后,對于那些利用大幅計提資產減值準備而進行利潤調節的小企業而言,這些“隱藏的利潤”將不復存在。所以,很多小企業的利潤將有很大波動,但是,從長遠的發展角度來看,新準則中對于小企業資產減值準備的規定出臺后,可以非常有效地遏制那些人為操控利潤的行為發生。

          (3)長期債券投資對小企業利潤的影響

          新的小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對于小企業的長期債券投資不再要求按照公允價值來入賬,而是采用按歷史成本計價的方式來入賬,即:按照購買價款與相關稅費之和減去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是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另外對于長期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也不再要求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其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來計算,而是要求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債券本金和票面利率來計算。這些都會對企業的當期利潤造成影響,而且還會影響到企業的長期利潤。

          (4)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對小企業利潤的影響

          新出臺的準則中對于小企業那些融資租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已不再要求按照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a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的較低者作為會計計量的基礎,而是要求小企業要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在簽署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來確定。如果企業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值高于合同的約定,那么新的準則實施后小企業的當期利潤增加,反之則減少。

          (5)對于收入的確認也將影響小企業的利潤

          新準則出臺后,對于小企業的收入也不再要求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而是要求小企業采取發出商品、提供勞務的交易完成、收到貨款、取得收款權利作為收入確認的標準,而對于那些風險與報酬轉移的職業判斷應減少,這就使得企業的當期利潤增加。而原來的會計準則中對于收入的確認并不確定,使得小企業的當期利潤增減不確定。

          2、小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的期限影響企業的利潤

          在《會計準則》中明確規定:各企業應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不必考慮到稅法中的規定,新的《小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小企業的固定資產應根據其自身的性質和使用情況,結合稅法的規定進行考慮,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這種對于固定資產的考慮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當期利潤。

          另外,新出臺的《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對于企業無形資產的攤銷也作出規定,規定無形資產的攤銷期是自其可使用時開始直到停止使用或者對外出售時。小企業無形資產的攤銷期不得低于10年。這樣就使得小企業的長期費用增加,利潤減少。

          當然,這只是簡單地對即將出臺的《小企業會計準則》進行分析,這些簡單地對利潤的討論是不足的,因為企業的價值主要是取決于企業的未來現金流量。我們也只是從靜態的、單一的角度來分析準則對小企業會計利潤的影響和波動,并未涉及到企業的現金流,如果只是進行簡單的分析,在短期內,新的準則并不會對企業的利潤造成多大的影響。

          總之,在我國目前會計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經濟監督機制不夠完善、市場發展不構成熟的情況下,如何引導小企業對新準則進行合理的把握和應用,以及如何做到有效地防止新準則演變為小企業操控利潤的工具和手段,也是我們更深層次的研究和對新準則的實際考察。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企業會計準則--2006[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薛萃.淺議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主體適應性[J].中國農業會計 2012 .3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