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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市場、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力度,開展好全縣火災隱患排查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深入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各類單位的消防責任,防火檢查工作要以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精神。
二、治理時間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成立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領導,成立組織機構:
組長:略;成員:略。
下設兩個督導小組:
第一組組長:
第二組組長:
安監、公安、工商、消防、文化、教育等部門各自安排人員參加兩個督導小組,督導的各鄉鎮派出所派一名民警參與檢查。
四、治理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積極組織開展自檢自查,并按文件要求的治理范圍、內容、措施做好貫徹落實。要充分認識當前消防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樹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災隱患必除”思想,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監督,認真安排自檢自查,確保防火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依法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整改和消除火災隱患。檢查組應當督促火災隱患單位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根據單位的需要為其提供技術指導。要將火災隱患及時提請當地政府掛牌督促整改,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依法報請當地政府決定責令停產停業。
(三)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無主管部門的單位,由公安、安監、消防等部門研究確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并負責督辦和協調解決。
(四)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應嚴格落實整改火災隱患的主體責任,按照規定的期限和要求落實整改措施。由于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整改的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堅持依法辦事。專項整治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持以國家技術規范為標準,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單位和場所,要抓住不放,定責任人、定時限、定整改措施,逐條逐項抓好整改。對已下改正通知書和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改正通知書仍未整改的必須采取堅決措施,做到該關的關,該停的停,該處罰的處罰。同時對涉及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審核、驗收、開業前檢查等工作要進行質量追蹤核查。
五、治理范圍
(一)人員密集場所:
1.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
2.醫院的門診樓和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和集體宿舍,養老院托兒所幼兒園
3.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員工集體宿舍。
(二)易燃易爆單位: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場所。
(三)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或經營等使用功能為一體的建筑和場所。
(四)高層建筑: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
除上述內容外,要加強對本地區火災形勢和火災特點的研判,根據實際將影響本地區火災形勢穩定的突出問題納入排查治理范圍。
六、治理內容
(一)排查各類人員密集場所落實防火措施情況,重點整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及違章用火用電問題。針對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洗浴、歌舞廳網吧酒吧、居民區和工地民工臨時住所、農村糧庫村屯等人員密集場所不同情況,檢查是否明確落實消防責任人和管理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自動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是否完好;用火用電是否經過審批,符合安全規定;否開展員工及居民消防教育培訓、組織滅火應急疏散演練;農村柴草垛是否按規定設置在村屯周邊指定地點。
(二)排查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車站等單位場所落實防火措施情況,重點整治違章作業、違章儲存、違章運輸等問題。主要檢查是否明確落實消防責任人和管理人消防工作責任制;否開展員工消防教育培訓;否組織滅火應急疏散演練;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水源,否進行檢查并確保完好;用火用電是否經過審批符合安全規定。
(三)公眾聚集場所寄宿制學校、幼兒園、醫院、托老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滅火系統等不符合現行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應依法責令整改,對逾期不改正的必須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可以并處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學校、幼兒園、托老所、醫院存在類似問題的應及時通知教育、衛生等相關部門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及時作出相應處理,責成相關部門組織制定整改計劃;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必須切實采取保障其消防安全的措施。
(四)金融證券交易場所主要疏散通道不符合現行技術規定的生產加工車間、員工集體宿舍未設置醒目的消防設施、器材、出口等消防安全標志,擅自拉電氣線路、設置爐灶的責令其限期改正。
七、治理措施
(一)對不符合規范及相關規定無法進行整改的要依法停止使用
(二)凡專項整治中發現或新發現應補辦消防審核、驗收或開業前檢查等手續而未及時補辦的要堅決依法責令整改
(三)凡采用易燃、可燃或燃燒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材料進行裝修的要責令停業整改;窗簾、沙發外套、幕簾及其他裝飾物的燃燒性能達不到難燃(B1級)要求的要限期予以更換
(四)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的數量、形式、設置部位不能滿足規范要求,責令停業整改;通道不暢通、設置柵欄或人為封堵、鎖閉的要責令立即予以拆除
(五)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未按規定設置的責令限期改正
(六)未按規范要求設置滅火器材的或已配置但型號不對的要配足、配齊或及時更換
各村、鎮直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三合一”(住宿、生產經營、儲存為一體)場所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現場會議精神,鎮政府決定,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動。
一、指導思想
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為目標,按照全國“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現場會議要求,在全鎮已部署開展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基礎上,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堵疏結合、以疏為主”的工作思路,強力整治現有“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建立防范新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的長效機制,積極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目標
1、各類“三合一”場所數量徹底澄清
2、設置員工宿舍的公共娛樂場所和工業“三合一”場所全部消除
3、留宿人員的商業店鋪和作坊式生產加工場所基本實現住宿與生產、經營部分的有效隔離
4、區域性“三合一”場所納入城鄉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整體規劃,火災防控措施得到落實
5、“三合一”場所亡人火災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三、整治重點
1.將員工宿舍設置在車間或倉庫內的工業“三合一”場所。
2.設置在住宅或出租房屋內,集住宿、生產于一體的作坊式生產加工場所。
3.從事歌舞、網吧等經營活動,且留宿從業或消費人員的公共娛樂場所。
4.從事餐飲、維修、銷售等經營活動,且留宿從業人員的商業店鋪。
5.礦山和石板材加工企業以及連片生產、經營和住宿的區域性“三合一”場所。
四、整治措施
集中整治工作依據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公安部的《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xx)》行業標準,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凡在廠房和倉庫、商場(市場)、地下建筑內的“三合一”場所,必須責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員;逾期不改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2.在公共娛樂場所內留宿從業或消費人員的,公安派出所要責令立即清理留宿人員,拆除住宿設施;拒不改正的,依法從重處罰,并對場所的經營管理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處5日以下拘留。
3.對集住宿、生產于一體的作坊式生產加工場所,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住宿部分要與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并設置獨立的疏散設施或輔助疏散設施;確無法分隔的,必須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自動噴水局部應用系統。
4.對集經營、住宿于一體的商業店鋪,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員;搬出確有困難的,宜設置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并在住宿與經營部分之間設置防火門等防火分隔物,住宿部分應設置在靠近門窗、便于逃生的地方,且留宿人員不得超過2人。
5.對在人員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陽臺上設置金屬柵欄的,要責令限期拆除;確需設置時,應設置易于從內部開啟的裝置,并配備滅火和逃生自救器材。?
6.對違法違章搭建或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形成的“三合一”場所,國土資源、規劃、城管等部門要依法予以查處,并限期拆除違章建筑。
7.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在“三合一”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工商部門要予以取締;已取得營業執照但經整改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8.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且無條件改造的“三合一”場所,要堅決責令停產停業,并采取斷水、停電、查封、關閉、暫扣許可證等措施進行綜合整治,確保關停到位。
五、整治方法
1.劃片排查。以村為基本單元,組織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分塊立體網格式排查。
2.分類指導。對排查出的“三合一”場所,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消防監督分級管理的要求,區分情況,提出火災隱患整改意見,督促相關部門落實整改措施。
3.逐級承諾。各“三合一”場所要就自身消防安全主動向轄區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門作出承諾;村要向鎮遞交承諾書,確保排查、整治到位、不留死角。
4.加強督查。鎮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聯合督查組,定期對轄區內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監督抽查,督促落實整治措施。
六、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10月21日至10月26日)。鎮安全委員會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全省“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動員有關部門和單位抓好相關工作落實。
2.排查整改階段(10月27日至11月15日)。要組織公安、安全辦、國土資源、建管、工商、文化、衛生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按照集中整治措施要求,對“三合一”場所進行監督排查。并區分不同情況進行整治。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關單位及時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責令有關單位制訂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到位;對確實難以整改的單位,要報請上級政府協調解決。
區政府專門成立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邱士明任組長的區“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組,成員由區政府辦公室,區公安分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建設規劃分局、區工商分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供電局有關負責人組成。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由池里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綜合整治日常工作。各鎮(街道)要成立綜合整治辦公室,負責綜合整治各項具體工作。
二、整治目標
力爭到2009年底,現有“三合一”場所得到有效整治,實現員工集體宿舍與車間或倉庫分離;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杜絕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在整治期間杜絕“三合一”場所火災的發生,進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企業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進消防安全形勢的好轉。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的范圍是在既有廠房、倉庫中設有員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從事生產儲存活動,并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
(二)整治的重點行業是制鞋、制衣、塑料、箱包、印刷、針織電珠泡、小化工、工藝品、竹木加工業及火災隱患突出的其他行業。
四、主要措施
(一)依法開展整治。堅持“總體鏟除、疏堵并舉”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要采取措施,將員工宿舍從生產儲存場所中搬離出來,實現生產與生活完全分離。對一時難以完全分離的場所,要嚴格按照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規定,進行就地改造,通過開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設室外通廊,實行垂直或水平實體墻防火分隔,規范安裝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安裝簡易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局部自動噴水應用系統,加強火源管理,對企業員工實行全員消防安全培訓等措施,消除火災隱患。對區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場所,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綜合治理,通過建設工業園區或標準廠房,引導企業生產活動向工業園區或標準廠房集中;建設員工公寓或利用現有建筑改造成員工宿舍,統一安排企業員工住宿,走“生產進園區、生活進社區”之路。進一步強化“三合一”場所產權人和使用人的主體責任,對存在“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問題,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整頓后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不能解決“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問題的,不得用于從事生產儲存活動。要通過開展巡查、區域聯防等措施,嚴密監控,堅決防止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綜合執法。各有關部門要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鎮(街道)要加強對本轄區的“三合一”場所整治,公安、安監、建設規劃、國土資源、工商、供電等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多管齊下,做好“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級公安機關要定期研判“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分布狀況及火災形勢,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治意見,并組織實施;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三合一”場所的監督檢查,督促各地對本區域“三合一”整治工作的力度,對存在火災隱患的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健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安監部門要發揮綜合監管作用,督促各鎮(街道)、相關部門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公安消防等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對不依法履行預防和消除火災隱患職責的單位及其負責人和其他工作人員,要依法給予處罰;對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以及拒不整改火災隱患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責任人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工商管理部門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三合一”場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對已經被依法停止生產的“三合一”企業(場所)要依法給予停業整頓,對拒不整改的要吊銷其相關證照;供電部門對已經依法停止生產的“三合一”場所要采取停電措施,強制關停。對違法違章搭建的“三合一”建筑及擅自改變建筑使用性質形成“三合一”問題的,建設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要依法予以查處。
(三)強化源頭控制。公安、發展改革、安全監管、建設規劃、國土資源、工商、工業經濟、文化、消防等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監督檢查,防止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在辦理相關行政審批中,要從嚴把關,并建立信息交流制度,相互通報有關情況。在工業園區、開發區建設中,相關生活配套設施要與總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并加強對工程建設的監督;督促一定規模的企業配套建設員工宿舍;對涉及易產生“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相關事項的審批,要加強建筑性質和使用功能布局的監管。進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加快“三合一”場所相對集中區域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建設步伐,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五、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從2009年3月開始,到2009年12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9年3月10日前)。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統一認識,廣泛動員,研究制訂具體可操作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周密部署。要將整治工作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等情況向社會,發動群眾進行監督和舉報,提高有關單位整改“三合一”場所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各鎮(街道)的綜合整治工作方案于3月18日前報區“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組辦公室。
(二)全面排查階段(2009年3月11日至4月30日)。各地要對“三合一”場所狀況、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制訂整治計劃,突出整治重點,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治責任。
(三)集中整改階段(2009年5月至10月)。各地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邊查邊改,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關單位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督促有關單位制訂整改方案,并采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進行整改。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積極幫助指導,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四)驗收鞏固階段(2009年11月至12月)。整改結束后,各鎮(街道)、各部門要組織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情況進行自查驗收,整治驗收工作要制定驗收規程和細則,明確驗收步驟、內容及要求。各地綜合整治工作組要組織人員逐家進行驗收。整治工作結束后,要認真開展總結,對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要形成工作機制,重點區域要明確或成立監管部門(機構),落實監管措施,從源頭和管理上切實加強對“三合一”場所的控制和管理。區綜合整治工作組將對各鎮(街道)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各鎮(街道)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將整治工作情況報區“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組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整治事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把“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工作的考核內容,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扎扎實實地抓好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2019年X月X日至X日,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第六督導組對XX縣XXX所(含XX個教學點)義務教育學校,按照20條底線達標情況、規劃實施進展情況、項目質量管理情況等三個方面進行專項督查。為切實抓好督導指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整改,確保各項整改工作落實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
根據評估組反饋的意見,XX縣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存在七個方面的問題:
(一)城區教育資源緊缺。由于受城鎮化等因素影響,進城人員逐年增多,城區教育資源日益緊缺。目前城區共有小學學位XXX個,缺XXX個;有初中學位XXX個,缺XXX個。
(二)大班額現象依然突出。66人以上超大班額已消除,但部分學校因教學用房緊缺、師資不足、項目建設未完工等原因,大班額現象依然存在。小學46人以上班級普遍存在,部分學校最大班額達到64人。
(三)教育信息化建設有待提高。部分學校電子白板、校園監控、計算機等配備不足,不能滿足教育教學需求。目前全縣尚缺電子白板XXX套、計算機XXX臺、校園監控設備XX套、攝像頭XXXX個、校園廣播XXX套。
(四)指標標準學習不到位。部分學校負責人對“20條底線”達標標準不掌握、不熟悉,對專項督導檢視不夠,工作安排、整改不到位。
(五)在建工程建設進度緩慢。“全面改薄”項目和“EPC”項目建設大部分已完工,但部分學校校舍項目及附屬工程工地施工人員過少,建設進度緩慢。
(六)學生床位不足,未設置沐浴房。一是部分學校未實現“一人一床”,仍然存在“兩人一床”現象。二是部分寄宿制學校非干旱地區(水源較好)未設置沐浴房,未向學生提供熱水。
(七)校園管理存在安全隱患。一是部分學校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不規范,使用彩鋼瓦搭建廁所、廚房等附屬設施,廁所蹲坑之間未設置隔板。二是部分學校在大門或食堂等重點位置未安裝攝像頭,部分學校沒有大門或圍墻。三是大部分學校雖然配置了急救箱,但未按要求投入使用,學校管理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二、整改措施及時限
(一)關于城區教育資源緊缺的問題。一是堅持規劃引領,及早謀劃、扎實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做好項目儲備庫建設。二是由國土部門牽頭,研究土地出讓、劃撥等政策,為學校項目建設用地提供保障;由財政部門加大學校布局調整規劃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保障,確保項目順利推進。三是結合XX縣城鎮發展總體規劃,加大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力度,不斷優化城區教育資源,提高辦學效益。
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責任單位:縣國土局、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林業局、錦屏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二)關于大班額現象依然突出的問題。一是教育部門加大督查指導力度,指導各學校對專用教室進行調整、整改,解決專用教室設置不規范、擁擠問題。二是加大教師考選補充力度,由縣人社、編辦、教育等部門按照退一補一,退補大致一致的原則,在教師編制核定上給予傾斜。三是進一步創新完善城鄉教師交流輪崗機制,切實解決因教師數量不足造成的“大班額”問題。四是繼續實施學校新建改擴建項目。各學校基建項目管理工作小組、牽頭單位要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基礎上,加快工程建設進度,確保義務教育學校室外附屬工程年底前完成建設任務,為農村寄宿制學校提供教學及生活用房。
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各義務教育學校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底前,并長期堅持
(三)關于教育信息化建設有待提高的問題。一是加大投入,完善教育裝備設施。電子白板、校園監控、計算機、圖書等配備不足的義務教育學校和校點,及時按配備要求和標準完成采購和安裝。二是各學校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裝備管理制度,加強教師對裝備的應用培訓。
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各義務教育學校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四)關于指標標準學習不到位的問題。一是組織義務教育學校校長認真學習“20條底線”達標要求,全面掌握指標要求,做到心中有數、目標明確。二是對存在問題整改不力,措施不當,在項目建設中不作為、亂作為,導致項目建設進度緩慢,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啟動問責機制。
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責任單位:各義務教育學校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5日至25日
(五)關于在建工程建設進度緩慢的問題。一是對沒有竣工的“全面改薄”項目和正在實施的“EPC”項目要求施工方增加機械設備,增加工程管理人員和施工工人,加快工程建設進度,確保項目早日竣工。二是組織項目辦全體人員、項目學校校長、分管副校長、項目工地負責人進行專題培訓,全面提高項目管理人員業務水平。
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責任單位:發改局、財政局、住建局、各義務教育學校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底前,并長期堅持
(六)關于學生床位不足,未設置沐浴房的問題。一是加大義務教育學校室外附屬工程、學生生活用房地方配套資金投入,滿足城鄉資源優化與全縣教育發展的需求。二是繼續加大學校生活用房設施改善完善力度,確保學生宿舍、沐浴房等各項生活設施配備達到省定標準。
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局、各義務教育學校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底前,并長期堅持
(七)關于校園管理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一是督促項目施工企業加強學校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做到施工場地與教學區域完全隔離。二是全面清除使用彩鋼瓦搭建的廁所、廚房等附屬設施,督促各學校在廁所蹲坑之間設置隔板。三是要求學校在大門或食堂等重點位置安裝攝像頭,及時建蓋大門和圍墻。四是督促各學校按要求配置急救箱,并保證百分之百投入使用。
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責任單位:縣安監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衛計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義務教育學校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長期堅持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各鄉(鎮)、各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針對存在問題逐條逐項進行分析研究,認真制定詳細整改計劃,列出時間表和線路圖,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通過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查清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火災隱患并進入整改程序,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社會火災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嚴防發生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火災形勢總體保持平穩。
二、組織領導
市住建委成立以蔣豐年主任為總指揮、蔣友南總工程師為副總指揮,相關委職能部門和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大排查大整治指揮部,全面負責此次活動的組織領導,并在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設立大排查大整治辦公室,由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站長徐寅杰兼任辦公室主任,加強統籌指導,定期分析、研判、調度專項行動情況。
三、排查范圍和重點
(一)排查范圍
全市范圍內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城市燃氣、市政設施)。
(二)排點
1、各單位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職責;是否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是否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達標。
2、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總平面布置、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級、防火分區、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3、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建筑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并完好有效。
4、建設工程施工工地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材料、建筑保溫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外墻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宿舍、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5、各單位是否依法建立專職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是否組織開展消防專業技能訓練。
四、整治措施
1、建設工程未經依法消防設計審核、審核不合格的,或者經消防設計備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建設工程未經依法消防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或者經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使用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要責成單位恢復經過消防審驗核準的使用性質;對非法搭建的,要及時函告規劃、城管等部門依法予以拆除或提請政府召集有關部門開展聯合集中治理。
2、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或者未按規定定期組織維修保養的,消防設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責令改正,從重處罰;對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消除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予以停工。
3、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強制清除或者拆除相關障礙物,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4、對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彩鋼板搭建的住宿、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芯材達不到《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A級不燃材料要求,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對臨時用房予以查封、停用。
5、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情節嚴重的,一律對違法行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對在排查整治中發現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市住建委將依法書面報請市人民政府解決。
五、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6月30日前)。各單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工作機制,細化各階段具體工作任務,召開專門會議,迅速部署開展整治工作。
2、自查自糾(7月1日-7月18日)。各單位組織召開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會議、舉辦消防安全培訓班等形式,動員督促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對照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問題整改最低標準排查整治,并在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大門處醒目位置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3、排查整治(7月19日-9月20日)。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建設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大檢查,落實管理措施,對全市范圍內建設工程施工工地進行全面排查,確保不留死角、不走過場。
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要實行“零容忍”,列出清單,逐項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責令單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單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整改資金,制定應急預案;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必須一律提請政府掛牌督辦并限期整改銷案。
4、總結驗收(9月21日-10月5日)。市住建委及有關部門將組織對全市范圍內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開展檢查驗收。驗收人員要按照“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對驗收抽查單位全部填寫驗收意見并簽字存檔。
六、工作要求
1、落實主體責任,實行群防群治。各單位要按照方案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同時,要繼續深入推進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各單位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加強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自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