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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內容
1、主要干道、小區出入口、敏感區域的各類占道經營水果攤點;
2、主干道和商業大街兩側出店經營;
3、夜市燒烤攤、排檔和流動地攤占道經營;
4、群眾反映強烈的城市管理薄弱區域。
二、整治目標
從2015年5月22日至7月10日,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各類占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有效解決出店經營、流動經營等問題,達到市容市貌規范標準,環境衛生干凈有序,為夏季城市管理常態化夯實基礎。
三、成立組織
成立區夏季占道經營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整治步驟
第一階段(5月25日前):摸清情況,制定方案。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區各相關部門依照整治任務,開展摸底排查,明確整治內容,研究制定整治任務計劃,并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區城管局搜集占道經營等夏季市容重難點問題,下達到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各相關部門,完善各責任單位的整治內容。
第二階段(5月25日至6月30日):全面發動,實施整治。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區各相關部門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整治任務,落實責任主體,全面啟動夏季市容環境亂象專項整治行動。
第三階段(7月10日前):考核驗收。區城管辦對照整治任務和標準,對各街道辦事處、區各相關部門整治工作進行考核驗收。
第四階段(7月10日以后):整改鞏固。區城管辦對考核驗收情況進行梳理分析,找出不足,要求各相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各責任單位在補缺補差的基礎上,鞏固提高并制定長效管理措施。
五、整治任務和方法
(一)水果攤點占道經營
1、主要任務:對轄區各主(次)干道,集貿市場、住宅小區周邊,以及城郊結合部等處的水果攤點,采取疏堵結合措施進行綜合整治。
2、責任分工:由區城管局負責,各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配合。按照“主干道嚴控,次干道規范,背街小巷自治”的原則,加強對水果攤點占道經營行為的整治,加大路段責任管理和執法力度,定期開展“短、平、快”集中整治,確保轄區主干道無水果攤點占道經營現象。
按照布局合理、不影響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原則,選擇部分次干道和空地,設立夏季西瓜攤點臨時疏導點,對西瓜攤點進行有效疏導,以滿足社會需求,緩解管理壓力和社會矛盾。同時,加強對臨時疏導點規范管理,現場設置醒目標志,明確管理人員,配備垃圾容器,及時清運垃圾,確保臨時疏導點的整潔、衛生、有序。
由街道(社區)組織人員對住宅小區周邊和城郊結合部西瓜攤點進行疏導、引導和管理工作,確保市容市貌的整潔衛生。
(二)主干道和商業大街兩側出店經營
1、主要任務:加大對主干道和商業大街兩側商家出店經營的整治力度。
2、責任分工:嚴格對照《國家文明城市指數測評》要點,街道、社區和沿街單位建立“三位一體”聯動制度,以落實《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管理辦法》為抓手,深化“門前三保”責任制,做到責任全覆蓋,各責任單位要落實路段承包責任制,針對《測評體系》中明確的主干道和商業大街兩側出店經營、亂披亂掛、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等各類現象進行勸阻、制止和管理。按照“保重點”的要求,突出利民西路、利民中路、九華南路、新時代商業街等路段管理。此外,要加強對主(次)干道的巡查,對出店經營現象加大整治力度,做到有違必糾。對多次教育處罰仍不糾正的沿街單位,街道要組織城管、公安、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聯合整治。
(三)夜市燒烤攤、排檔和流動地攤占道經營
1、主要任務:明確整治重點、整治標準、責任區域,定期組織聯合集中整治行動。
2、責任分工:針對夏季市容管理特點,各街道辦事處合理整合和安排力量,聯合城管、環保、交警、公安等部門,采取錯時執法、延時執法等聯合集中整治方式,強化夜市燒烤攤、排檔和流動地攤的整治力度。每周聯合集中整治不少于2次,嚴格執行兩薄時段集中整治領導帶班制和查崗制,街道分管領導、社居委主任帶班制要落實到人。區城管局督促街道城管中隊落實重點地段明確職責,定人定崗。
(1)固定門店的露天燒烤。固定門店應在室內進行燒烤,禁止一切室外露天燒烤經營。要結合日常執法巡查發現和群眾投訴舉報,對固定門店的露天燒烤行為發生時間、地點、店名等信息進行取證,下發書面通知,責令限期整改。對屢教不改、嚴重擾民且拒不配合執法的,要公開曝光,堅決予以取締。
(2)流動燒烤攤點。要掌握轄區流動燒烤攤點的分布情況、經營時間、攤點規模等,通過采取錯時執法、集中檢查、定崗固守等方式逐步予以取締。對流動燒烤攤點多發、易反復的重點、難點區域,要協同公安、工商、市場監督、環保等部門經常開展聯合執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遏制流動燒烤攤點蔓延趨勢。
(3)設置臨時規范燒烤區。各街道辦事處要協調相關部門在充分吸收市民意見的基礎上,科學規劃設置臨時規范規范燒烤區,有序疏導流動燒烤攤點,有條件的可規劃打造特色燒烤街,對已有燒烤區要加強規范管理,做到既滿足市民需求又實現規范管理。
六、應急處置機制
1、為確保集中整治安全有序,每次聯合整治前預先排定整治路線圖,并下設警戒組、宣傳勸導組、暫扣物品組、現場攝像組,明確工作職責。
2、整治過程中,若發生阻礙執法或突發性事件,由屬地派出所民警及時予以處置。
七、部門職責
1、區委宣傳部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在電視、報刊設置專欄,對夏季市容亂象進行曝光,對專項整治跟蹤報道。
2、區文明辦督促學校、企事業等文明單位做好本單位“門前三保”工作。
3、區食品藥品監督局加強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
4、區環保部門嚴格按照《環保法》要求,加大對露天燒烤油煙污染的整治查處力度。
5、交警大隊隊負責對占道經營機動車輛加強管理,杜絕占用主次干道機動車道經營瓜果等現象。
6、各屬地街道辦事處(社區)為我區夏季占道經營專項整治的主體,負責做好整治活動過程中轄區內村(居)民動態掌握、維穩及相關善后處置工作。
7、區城管局負責指導、協調全區夏季占道經營專項整治工作。
八、工作要求
1、深入宣傳發動,營造良好氛圍。各責任單位利用發放一封信、出動宣傳車、設置宣傳廣告等形式,大力宣傳開展夏季占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引導公眾參與,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城市環境整治的良好氛圍。通過整治活動,引導廣大居民養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增強環境衛生意識和環境保護觀念,全面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質。
二是實施標準化執法,規范執法行為。進一步加大標準化執法推行力度,使行政執法行為更加規范化、合理化、人性化,要做到文明執法,按事處罰,杜絕違法執法現象。
三是為切實加強城管執法隊伍的建設,重點是加強規范化中隊建設,強化內部管理,規范執法行為,不斷提高我局城管執法隊伍依法行政水平,進一步提升城管執法隊伍形象,從五月下旬到六月下旬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進一步加強中隊規范化建設活動。
四是加強宣傳和報道工作。為進一步提高信息報送質量,推進我區城管執法系統信息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管理,及時有效地為領導決策提供優質、可靠的信息服務,結合城管執法系統信息工作實際,制定并實施《灞橋區執法局信息工作考核評比制度》。
五是加強城市管理工作。根據《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關于加大城管執法工作力度清理取締各類非法占道經營百日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從5月15日起在全區開展為期百日的夏季占道經營集中整治活動。通過本次集中整治活動,要努力實現全區主次干道無占道經營,背街小巷無集結性占道經營,無違規戶外宣傳行為,無非法早市、夜市,無自發性勞務市場,無各類出店占道違規作業,為打造東部新城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
六是繼續下大力氣抓好違法建設及亂搭亂建的查處工作。加大巡回檢查力度,對違法建設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查處,對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做到分階段、有步驟地開展。
七是繼續加強非法拉運和沿途拋撒車輛的管理工作。對全區建設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濕法作業、容貌監督員配備以及沖洗設備設置情況實施監管,在重點路段和重要出入口設立檢查點,對不符合城市管理條例要求的建筑工地,以及沿途拋撒車輛、亂倒、偷倒垃圾的車輛進行嚴管重罰。
八是對全區洗車場(站)進行全面整治。針對占道洗車場(站)、夜間偷洗車輛的現象,我們將加大管理力度,對搞“游擊戰”、“障眼法”的洗車場(站)要加強巡查力度;對不符合要求的洗車場(站)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整改,直到其符合要求,方可允許開門營業。對整改后仍然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予以取締。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主線,堅持“屬地管理、引攤入市、引商進場、引攤入院”的原則,按照“堵疏結合、還路于民”的思路,規范整頓五中周邊區域各類無證占道經營攤點和出店經營行為,爭取在短時間內實現該地段市容市貌較大改觀,努力營造整潔、優美、文明、有序的市容環境。
二、組織保障
(一)成立領導小組。為加強此次占道經營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區占道經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成立聯合執法隊伍。此次集中整治采取聯合執法的形式,成立聯合執法隊伍,其中辦2人、執法分局6人、工商2人,衛生2人,公安2人,交警2人。各單位派出人員名單于5月8日前報區城管局。
三、整治內容
有下列情形違法(違章)行為的,一律予以清理取締:
(一)在公共場所流動設攤的;
(二)臨街店面超出門窗和外墻設攤經營的;
(三)夜間占道設置馬路燒烤攤和夜宵攤的;
(四)餐飲店未按規定排放油煙,造成污染的;
(五)占道堆放物品、停放車輛等影響市容環境和交通的。
四、責任分工
(一)區城管局負責行動組織協調工作,并對油煙污染經營戶提出整改意見。
(二)辦作為日常管理主體,負責監督落實五中周邊中寰路、規劃八路沿街商鋪的“門前三包”責任制。
(三)區執法分局負責清理無證占道和出店經營等違規行為。
(四)區公安分局負責專項治理行動的執法保障工作,對嚴重阻撓行政執法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現場處置。
(五)區工商分局負責清理無證經營、經營假冒偽劣產品的違規行為,對多次拒不配合整改的商戶,依法吊銷其工商營業執照。
(六)區衛生辦負責清理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經營行為、交警負責清理該地段亂停亂放車輛。
五、整治步驟
此次整治活動從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教育階段(年5月15日至5月20日)
各責任單位根據各自承擔的整治任務,認真、細致、深入、扎實地做好宣傳、發動、摸底、人員調配、裝備落實等各項準備工作,保證后期整治有針對性的進行。
(二)集中清理整治階段(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牽頭單位要做好統一部署,合理調配整治力量及協調聯系相關部門的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開展集中清理、規范、整治任務,要求立見成效,不留死角。
(三)鞏固提高長效管理階段(年5月31日后)
整治工作結束后,相關部門要將集中整治與加強管理相結合,邊整治、邊鞏固、邊加強日常監管,逐步建立長效機制,確保該地段符合管理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專項整治占道經營是今年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各部門要以大局為重,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合理安排,確保此次整治行動順利進行。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2012—2014年省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實施方案》和《縣城鄉清潔亮化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堅持“政府組織、部門配合、全民參與、綜合整治”的原則,著力解決影響市容環境的“臟亂差”等突出問題,改善縣城衛生面貌,提升縣城形象和品位,鞏固“國家衛生縣城”創建成果,實現“省城鄉環境衛生十佳縣”目標。
二、整治內容、要求和責任分工
(一)整治市容市貌。
1、整頓規范占道經營。總體要求:縣城主要街道無亂擺攤點、占道經營、超門面經營現象(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城管監察大隊)。
2、整頓規范戶外廣告。總體要求:廣告牌匾設置規范,整潔美觀,及時拆除過時、破損、不健康的廣告,徹底清除主次干道“牛皮癬”(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城管監察大隊)。
3、整頓規范夜宵攤點。總體要求:對夜宵攤點實行定區域、定點相對集中管理,各攤點必須配置相應的衛生設施,避免污染道路和環境(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城管監察大隊)。
4、整頓規范施工場所。總體要求:建設施工場地實行圍擋封閉作業,場外無建筑材料,場內材料、機具堆放整齊,無廢水泥漿外溢現象。施工工地設置沖洗平臺,出入口必須做硬化處理,進出施工場地的車輛不得拖泥帶水,不得沿路遺撒物料、渣土(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城管監察大隊)。
5、嚴格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總體要求:縣城臨街各單位必須履行“門前三包”職責,安排專人負責,抓好“三包”范圍內的環境衛生、立面整潔、秩序維護工作。加強對“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查,對“門前三包”責任不落產單位和門店堅決予以曝光(責任單位:縣城臨街各單位、縣城管監察大隊)。
(二)整治環境衛生。
1、主次干道衛生。總體要求:縣城所有主次干道清掃保潔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路面達到“六無六凈”(無果皮紙屑、無廢棄雜物、無雜草樹葉、無人畜糞便、無磚瓦碎石、無污泥積水,路面凈、溝眼凈、墻根凈、樹穴潔凈、路沿石凈、果皮箱凈)標準(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環衛所)。
2、社區、居住小區及背街小巷衛生。總體要求:對全城所有社區、居住小區及背街小巷的衛生進行整治,達到社區、居住小區及背街小巷干凈清潔,無亂堆亂放、無占道經營、無占道施工、無亂貼亂畫、無衛生死角、水溝暢通的目標(責任單位:珠泉鎮、縣城6個社區居委會)。
3、城郊結合部衛生。總體要求:城郊公路沿線無垃圾積存、無占道施工、無占道堆物、無雜草叢生現象(責任單位:縣公路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交通運輸局、珠泉鎮、車頭鎮)。
4、河道衛生。總體要求:河道無污染源、兩岸無積存暴露垃圾、河面無漂浮性垃圾、污物(責任單位:縣水務局)。
5、空坪閑置地衛生。總體要求:無亂堆雜物、亂倒垃圾、污水橫流、雜草叢生現象(責任單位:縣國土資源局)。
(三)整治市政、環衛設施。
1、加強市政設施維護。總體要求:對排查出的道路路面、人行道板、路沿石、花池壁、下水道蓋板破損、下水道堵塞等問題及時整改,及時修復,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市政設施管護長效機制(責任單位:縣城管局、市政辦)。
2、加強路燈管護。總體要求:加強路燈檢查維修,保證路燈亮燈率不低于98%(責任單位:縣電力局)。
3、加強公廁、垃圾中轉站管理。總體要求:制定公廁、垃圾中轉站管理制度,明確專人管理,保證公廁、垃圾中轉站內外及周邊衛生干凈整潔(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環衛所)。
(四)整治園林綠化。
總體要求:加強對縣城區廣場、公園、游園景點、道路綠化帶的衛生管理和花木管理養護工作,做到綠地清潔、設施完好、花木長勢良好(責任單位:縣城管局、園林辦)。
(五)整治交通秩序。
總體要求:從嚴整治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擺行為,確保道路暢通,科學設置停車區域,做到營運車輛進站經營,規范人行道摩托車、自行車停放秩序,做到朝向一致,擺放整齊(責任單位:縣交警大隊、縣運管所、縣城管監察大隊)。
(六)整治農貿市場。
總體要求:市場內功能區劃規范,垃圾容器分段設置,市場內外及通道無堆物,無積存暴露垃圾,市場內溝渠暢通,廁所衛生無異味,三防設施齊全,車輛停放規范、畜禽隔離銷售(責任單位:縣市場服務中心)。
(七)整治小餐飲衛生。
總體要求:縣城區內各小餐飲店必須做到證照齊全,設備完善,場地整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落實餐具消毒制度,杜絕傳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發生,保障群眾身體健康(責任單位: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疾控中心)。
三、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4年7月1日——7月14日)召開相關職能單位負責人參加的縣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動員會議,組織收看《當前縣城管理存在問題排查實錄》專題片,明確整治目標任務,整治標準要求和整治工作職責,抓好整治活動的宣傳發動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5日——8月10日)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由相關職能部門牽頭,分別開展專項整治或綜合執法行動,逐步規范縣城各項管理工作。
(三)鞏固提高階段(8月11日——12月30日)在鞏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衛生基礎設施,建立健全管理隊伍和管理制度,將市容環境整治工作作為常規性工作長期抓好,真正建立起縣城市容環境管理的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齊抓共管。此次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時間緊,任務重,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分管領導要親力親為。縣城管、愛衛、公安交警、市管、開發區、交通、運管、公路、國土、水務、電力、食品藥品監督、疾控、環衛、市政、園林及珠泉鎮、車頭鎮等職能部門和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整治活動快速有序進行。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對照職責,明確整治任務,要將整治任務按時間、按要求層層分解,落實到股室,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積極部署。我隊高度重視“三治”集中整治工作,對整治工作進行了周密安排部署。一是建立領導小組,制定完善整治方案。二是科學調度,整合執法力量。三是廣泛動員,全面增強整治合力。同時,城管執法人員通過走訪經營商戶、出動宣傳車輛、發放宣傳單(共3000份)等形式創造了一個良好活動氛圍。
(二)明確要求,細化分工。把整治工作任務進行細化分工,制訂了全隊整治任務分解表,任務到中隊、責任到人。一方面加大街面上市容市貌的整治力度,并通過加強巡查鞏固整治成果,另一方面對各重點路段和重點區域進行全天輪番突擊集中整治,及時查處違法違章行為,切實維護城區市容市貌整潔有序。
(三)突出重點,全面整治。一是強化對城區主要街道重點區域路段的日常管理。二是開展了臨時攤點和店外店占道經營集中整治。三是加強對戶外廣告的管理和整治,對城區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實施拆除與處罰,對商家違規超期設置條幅、噴繪等戶外廣告進行集中處置。四是強化摩托車輛停放整治,提升城市品位。
(四)強化督查,確保成效。為整體掌握和推進整治進度,大隊督察室隨時對集中整治組人員到位情況和整治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反饋。同時,強化對執法隊員的工作紀律和工作作風的督查,確保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積極爭取廣大市民配合和支持整治工作。
二、主要成效
(一)市容環境方面:
加大對城區大道、大道、、、及超市周邊等主次干道、重要區域節點路段的整治力度,確保市容環境整潔有序。整治共出動人員600余人次,出動車輛200余臺次,共查處清理取締違章占道經營180處,查扣違章物品60余批次。
(二)市容秩序方面:
一是抓好了城區主次干道店外店經營、亂擺攤設點經營、早點夜市攤點占道經營的治理。整治共規范水果、小商品違章占道批發點40個、清理店外店占道150處、清理取締亂擺亂設臨時攤點30個。二是強化了戶外廣告(店招、條幅、噴繪)整治治理。整治活動以來,共清理城區主干道兩側亂貼亂畫420余處、清割條幅80條、拆除破舊店招、噴繪22塊。
(三)交通秩序方面:
一是強化了摩托車輛亂停放行為整治。全面強化對各街沿線的摩托車輛的亂停亂放的整治力度,以“點、線、面”相連,突出重點、以點連線、以線促面,采取不定時突擊集中整治與長效開展停放秩序管理相結合、查糾規勸與查扣處罰相結合,做到全員參與、整治落實、責任到人,并對重要節點路段違章亂停放侯客的摩的進行從嚴從重處罰,有效規范摩托車停放行為。共查糾違章亂停放摩托車輛220架次,查扣處罰20余起。二是實行錯時整治管理,強化整治沿街兩側違章占道行為,確保交通順暢。對市場周邊、超市周邊、校園周邊等城區易堵節點路段,根據違章擺放經營特點,采取錯時管理整治方式,強化上述區域的重點集中整頓治理,杜絕違章占道行為,確保交通秩序順暢。
三、整治活動中涌現先進典型和個人
在這次城區“三治”集中整治月活動中,各中隊大力發揚“團結拼搏、勇于吃苦、甘于奉獻、作風頑強、爭創一流”的精神,明確責任,創新舉措,扎實工作,開拓進取,主動靠前做好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涌現了一批工作先進典型和個人,在大隊中營造了務實苦干、創新爭優的良好氛圍,實現了“三治”整治目標任務的落實和整體推進。為表彰先進,調動干職工的積極性,推動城管工作再上新臺階,經大隊研究決定,對在此次“三治”整治月活動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汪路生、許衛東、郭志林、歐平明、陳運生、肖陽、王健平、左小忠、劉偉林等先進個人按200元/人標準進行獎勵。
四、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