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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員工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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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員工值班制度

          公司員工值班制度范文第1篇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

          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時間

          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

          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時間

          17:3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托、替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后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8、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準許后方可加班。

          1)、加班費標準

          公司規定加班費標準為10元/小時;

          2)、加班費領取

          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24日(工資發放日)。

          三、衛生規范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6、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并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規定

          1、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2、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并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并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3、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后,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九、網絡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絡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絡上。

          3、嚴禁在公司網絡上玩任何形式的網絡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禁止利用公司網絡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件

          5、公司網絡結構由網絡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絡結構,個人電腦及服務器設備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絡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置,不可擅自更改。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于年終考評后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十一、經費管理

          1、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準、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需找主管會計領取并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由主管會計負責提供、審核);主管會計簽字后,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3、公司員工因公外出辦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時須向主管經理請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4、公司薪金發放日定為每月24日。

          十二、出差細則

          1、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3、出差費用的報銷:

          3、1)、

          交通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坐飛機,費用實報實銷。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b、其他員工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硬臥);特殊情況需乘飛機時,必須經主管經理特批,否則不予報銷。

          c.、出差地交通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交通以公交車為主、原則上盡量少乘坐出租汽車,實報實銷。

          2)、

          住宿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住宿標準為:一般地區12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200元/天/人以內

          為基準實報實銷。

          3)、伙食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伙食費標準為:一般地區5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80元/天/人以內為基準實報實銷。

          4)、出差補助:

          a、乘坐火車路途補助50元/晚/人。

          b、在外補助100元/天/人。

          4、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出差回來后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6、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培訓管理

          1、新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內容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2)、培訓注意事項

          a

          、新員工到崗時,公司全體員工應表現出熱情、禮貌的態度,營造歡迎的氣氛;

          b、培訓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執行,涉及到各部門業務時,部門負責人要有所準備,予以配合。

          2、在職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形式

          a、公司舉辦的各種形式的在職培訓,包括座談、講座等;

          b、員工業余時間自學。

          2)、培訓考核

          a、培訓活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采用簽到的形式記錄考勤。(出席記錄將列入到公司的績效考核范圍)

          b、培訓考評由培訓講師負責考評,其成績列入公司績效考核范圍。

          十四、名片管理辦法

          1、總則

          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范化,強化對外公關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辦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三.名片印制程序

          1、根據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員工需首先向主管副總經理提出申請;

          2、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會通知綜合管理部門;

          3、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務,印制完畢后發給當事人

          四.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掌握使用范圍。

          2、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經公司批準的名片。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3、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嚴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從事任何活動,如若發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經濟損失費,同時對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損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損失額向有關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公司員工值班制度范文第2篇

          【關鍵詞】司法工作人員;瀆職;偵查策略

          司法工作人員是指負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包括法官、檢察官、偵查人員和管教等。司法工作人員是國家司法權的具體執行者,他們的活動最直接地體現著國家的意志,關系到國家法律能否統一正確實施。因此,對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查辦在反瀆職侵權工作中顯得尤為重要。

          一、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所呈現的特點

          作為特殊瀆職犯罪案件的一類常見形式,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呈現以下特點:一是瀆職犯罪往往與賄賂犯罪相互交織。二是共同犯罪日漸凸顯。三是犯罪嫌疑人反偵查和規避法律能力強。四是基層單位領導瀆職犯罪現象突出。五是單位、部門保護嚴重。六是犯罪手段多樣,或在在證據上做文章,為枉法裁判開通,或是虛構事實,顛倒是非,相互勾結等等。

          二、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偵查所面臨的難點

          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偵查是國家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檢察機關的法定職權,也是檢察機關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國家法律統一實施和尊嚴的重要途徑和手段。司法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作為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中的一部分,在偵查過程中存在和面臨以下幾方面的難點:

          1.查處司法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過程中,存在取證難、追訴難和阻力大的普遍現象。瀆職侵權犯罪的危害后果的嚴重性還不為人們所充分認識,大多人認為是工作過失,這樣的普遍心態使偵查工作外部環境更為復雜,成案率低,有罪判決率低。有些部門領導對瀆職侵權犯罪的認識不正確,不僅不舉報,有的還出面講情,甚至不讓處理,給偵查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阻力。

          2.證據以言詞證據為多,物證、書證少,收集和固定證據的任務突出。司法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大多沒有犯罪現場,突破案件的關鍵在于言詞證據,而瀆職侵權案件中的證人與犯罪嫌疑人或多或少都有工作關系和利害關系,對如實作證顧慮較多,因而折中性和偏袒性的證言較多,其真實性和穩定性程度也不強。此外,在實踐中,犯罪嫌疑人往往會糾集利害關系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偵查,加大了取證的難度。

          3.涉案面廣,偵查工作量大。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大都與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或者錯綜復雜的民事案件相關聯。這些案件首先需要查清刑事原案或者厘清錯綜復雜的民事、行政糾紛的基礎上才能對司法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例如,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件的偵查,在偵查過程中首先也要復查原案,即被裁判的原民事、行政案件。如此看來,司法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大都屬于“案中案”,其工作量之大就可想而知了。而且,司法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的背后,往往存在貪污賄賂的事實,這也是需要查清的違法犯罪事實,這些都大大加大了案件查處的工作量。

          4.偵查方法和手段方面,偵查技術手段有限,偵查協助、合作困難大。瀆職侵權犯罪偵查部門客觀上存在所需的人員、裝備、設備等保障不足的問題,很難滿足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偵查工作的實際需要,尤其是在基層檢察院中,反瀆局往往只配備2至3名干警,偵查力量的缺乏也制約了瀆職侵權犯罪的查處。

          三、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的偵查策略研究

          針對上述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所存在的取證難、認定難、工作量大等查辦難點,以案件循序漸進的偵查程序為脈絡,總結、歸納出以下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偵查策略:

          (一)分析線索,做好線索評估工作

          對于舉報或者自行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案件線索所包含的事實進行全面的分析評估,確定該線索的可信度及可查性,依據法律規定對線索所涉及的事實進行分析,確定是否存在職務犯罪的可能性和可查性。

          (二)慎密初查,確定案件“立”與“不立”

          根據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特點、難點,為防止打草驚蛇,對重要知情人及相關書證要進行秘密調查取證。查明原案基本情況,從中獲取職務犯罪線索,摸清瀆職侵權犯罪的手段,確定工作的基本方向和重點,為制定切實可行的偵查方案準備準確的材料,將偵查對象身份和職務了解清楚,將認定結果的證據及時收取固定保存好。通過慎密的初查工作,確定案件是否立案,確保案件立得準。

          (三)細致偵查,完善和固定證據

          在立案偵查后,要科學合理地運用偵查謀略和偵查對策,正確的偵查策略和偵查對策是偵查的重要前提。

          1.根據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的特點,選擇案件的突破口,確定重點偵查內容。如在徇私枉法案件中,原案的違法結果狀態及徇私事實是偵點,知情人和當事者是案件的偵查突破口。知情人包括:原案中被告人和被害人及其同事、親人、朋友,徇私枉法犯罪嫌疑人的同事、所在單位的領導、主管負責人等;當事者主要是徇私枉法案件中直接受益者,或者雙方的介紹人等,在找到這些知情人和當事者后依法進行詢問,調查了解原案的違法結果狀態。

          2.要加強請示報告,上下通力合作。一是主動向黨委、人大、政府、政法委請示報告,統一思想,排除阻力,獲取支持;二是上級檢察機關要堅決支持下級檢察機關依法辦案,并派員協助;三是加強與發案單位的溝通和聯系,取得他們的支持與配合。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案發單位在平常的工作中與檢察機關有著密切聯系,在立案前和立案后都要主動與發案單位溝通,取得他們的支持與配合,減少案件偵查的阻力。

          3.講究訊問策略,突破口供。在訊問前,要做到知己知彼,盡可能地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況及家庭關系、社會經歷、個人性格、愛好、作案主觀原因等情況。明確訊問的目標和方向,為制定詳盡的訊問計劃、問話提綱、確定訊問策略提供依據。作為瀆職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一般文化水平比較高,不僅執法懂法,掌握和了解訴訟活動,而且有豐富的司法工作實踐經驗,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他們在案發前如果捕捉到相關信息,就會對照法律條文進行研究,會與他們認為的相關重要的證人訂立攻守同盟。因此,在偵查人員進行訊問時,他們一開始往往氣焰比較囂張,對抗相持的時間也比較長,這時,偵查人員要克服、抑制急躁情緒,適當進行聲東擊西,動搖其信心,適時拋出相關確鑿有力的證據,摧毀犯罪嫌疑人的僥幸心理。在整個訊問的過程中,訊問語言要文明、態度要平和,對犯罪嫌疑人生活上、身體上適當予以關心,運用情感去感化犯罪嫌疑人。總之,訊問策略是一門綜合性的司法實踐藝術,要不斷地進行學習,也要在實踐中不斷地予以總結。

          4.訊問犯罪嫌疑人的同時,迅速進行取證。在對犯罪嫌疑人訊問的同時,一方面,偵查人員要找到原案的相關收益人、請托人,同步進行詢問。比如,徇私枉法案件,如果說是徇私、徇情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那么就要找到這個“有罪的人”和相關請托人同步進行詢問,訊問、詢問的同時,偵查人員就各自訊問、詢問的事實情況及時進行匯總、分析。另一方面及時派員外出調查取證、多管齊下,保障案件取證工作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魏鐘生,杜錫銘.淺議對司法人員瀆職犯罪法律監督機制的完善[J].法制與社會,2012(22).

          公司員工值班制度范文第3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卸、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4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試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3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交學歷證復印件1份。

          職務任免

          第一條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章程項目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單位主管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部門填發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準支職務加薪,其數額另行決定。

          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單位主管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

          第五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六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

          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當然解職"得依規定給恤。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奉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所屬一級單位主管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六條命令停職者。

          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八條本公司因實際業務需要或資遣有關員工,其辦法另定。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述明核辦。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務,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故稽延。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有驕傲滿足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妄生意見、吵鬧、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情事。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依加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加班管理辦法另訂。

          交卸手續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員交卸。

          (二)經管人員交卸。

          第二條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單位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交。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第七條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日將本章第四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得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為法定假日(若有變更時應預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法定節假日1.元旦;2.春節;3.婦女節(限女性);4.勞動節;5.國慶節。

          (二)每星期六,日。

          (三)其他經公司決定的休假日。

          第二條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一)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二)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具指定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積計以30天為限;住院者,以半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半年。

          (三)婚假: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為7天);

          (四)產假:員工生育可請假120天(產前30天,產后90天),配偶分娩可請假1天。

          (五)喪假:父母配偶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喪假3天

          (七)年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年假。

          第三條前條各款假期內的薪津照常支給(事假除外)。

          第四條第二條各條款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經理(主任)核準;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協理或副總經理核準。

          (三)經理級人員由協理以上主管核準。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辭退規定處理

          第六條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愈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15天者免職或解雇;

          (二)病假愈期,按日計扣薪津。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得予辭退或資遣。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曠工在3日以內按日計扣薪津。超出3日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第十二條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第十三條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職者,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第十四條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各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十五條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給予年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年假15天,滿7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第十六條年假按以下手續辦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范圍內,自行排定年假日期。年假日期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后送人事單位備查。

          (二)休年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員工請假記錄卡),并覓妥職務人,辦妥職務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津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第十七條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年假

          (一)事、病假積計逾7天者;

          (二)曠工達3天以上者。

          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于節假日及每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員工;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法定假日、日班、上午8時起至下午5時半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8時止。

          第三條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應在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地方。

          第四條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并須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生可先進行處理,事后分別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呈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具值班報告表,于交班時送主管領導轉呈核查,報告表另定。

          第八條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值班員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員工并呈準。出差時亦同,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考核

          第一條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及年中、年終考核等四種。

          (一)試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劃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單位主管負責考核。如試用單位認為必要延長試用時間或改其派他單位試用亦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或主任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三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員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隨時嚴正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主管人事人員,對于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并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舉行,但經決議無必要時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一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單位主管應參考平時考核記錄簿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密送復審。

          第二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條有下列情況者不得參加考核。

          (一)試用人員;

          (二)復職未滿3個月或留職停薪者

          第四條前條不得參加考核人員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員名冊內,但應另附不參加考核人員名冊報備。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年中、年終考核分工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勤惰等項目,并可各分細目,以各細目分數評定(每項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條考核成績分優、甲、乙、丙等四級。

          第七條年中、年終考核分初考、復考及核一。其程序另定。

          第八條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或遺漏。

          第九條年中、年終考核時,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成績不得列為優等。

          (一)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人事規則請假辦法規定日數者;

          (二)曠工日數達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記過以上處分未經抵銷者。

          第十條年終獎金的加發與減發。

          (一)本公司員工于考核年度內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發年終獎金:

          1.嘉獎一次加發年終獎金3天;

          2.記功一次加發年終獎金10天;

          3.記大功一次加發年終獎金1個月;

          4.以上各項嘉獎記功次數依次類推,加發年終獎金。

          (二)本公司員工于考核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減發年終獎金。

          1.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規定滿一星期者,減發20%,滿二星期者,減發40%,滿三星期者減發60%;

          2.記過一次減發20%;

          3.記大過一次減發60%;

          4.以上各項請假期限及記達次數依次類推,減發年終獎金。

          第十一條任職未滿一年者,其年終獎金按其服務月數比例發給。

          獎懲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酌予"獎勵"或"功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功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記功"。

          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協助第(一)項1至3款人員達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利用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服務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4.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得以獎勵。

          第二條員工的獎勵,以嘉獎三次等于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于記大功一次。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分別予以懲處。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雇或免職"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務,挪用公款,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9.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10.仿效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1.連續曠工2天或全年曠工達3日以上者。

          12.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2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公司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誡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閑怠眠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主管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3次(含3次)以上者。

          公司員工值班制度范文第4篇

          第一部分

          消防組織及職責

          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成及職責

          (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成

          任:酒店分管消防安全副總經理

          副主任:安保部經理

          員:安保部、工程部、總經辦公室、前廳部、客

          房部、人事培訓部、管理部、總務部、購物中心等部門的經理和各聯營單位

          負責人組成(文件另發)。

          (二)、防火安全管理辦公室

          任:安保部經理

          員:由安保部的經理、主管組成(文件另發)。

          (三)、防火安全委員會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章、技術規范,根據消防監督部門的要求,建立消防組織,制定履行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建立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防

          火安全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

          實行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定期召開防火安全委員會會議,及時布置、總結消防安全工作,解

          決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

          4、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防火安全條件,確保

          消防設施正常運行。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安全

          意識。

          5、組建義務消防隊,制定火警火災處置程序,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在

          火災情況下,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疏散賓客和重要物資,保護火災現場

          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做好事故查處工作。

          二、義務消防隊組成及職責

          (一)義務消防隊的組成

          指導員:安保部經理

          長:

          安保部消防主管

          隊員:

          由酒店各部門及有關聯營單位挑選附合條件的志愿者參加(文件

          另發)。

          (二)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在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2.貫徹執行酒店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酒店組織的各項

          消防活動,做好消防宣傳、培訓工作。

          3.熟悉酒店的消防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

          位置,并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4.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反酒店消防安全制

          度行為,預防和消除火險隱患。

          5.定期組織滅火演習。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迅速正確地做出反應,按

          酒店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疏散和撲救,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后,引導

          消防隊進入火場,并協助撲救。

          三、值班巡查組成及職責

          (一)

          值班巡查組成

          酒店值班分兩級制,由總值班、保安值班組成。酒店總值班由各部門經理輪

          流值班;保安值班由消控值班和值勤組值班。

          (二)值班巡查職責

          1.酒店總值班職責

          (1)酒店總值班代表酒店總經理行使職權,負責督查各部門,尤其是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間保安人員的安全巡查情況。

          (2)負責處理當日酒店所發生的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按

          酒店制定的火警火災程序組織撲救。

          (3)值班時遇到發生火警等消防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處理或排除。

          (4)酒店值班每天對各崗位的督查不少于3次,并詳細記錄在案,次日晨會上通報。

          2.保安值班職責

          (1)消控值班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集中精力觀察和傾聽控制器上的各種訊號,遇故障或火警信號應按酒店火警火災處置程序處理。

          (2)值班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使用和維護保養,發生故障及時排除。

          (3)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情況清楚。

          (4)保安巡查每班不得少于4次,應按安保部指定路線逐項進行檢查,

          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酒店值班經理報告,遇火警、火災應立即報告消控中心,并組織人員撲救。

          第二部分

          消防管理責任

          一、法定代表人消防責任

          1、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也是當然的消防法定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及上級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自覺增強消防意識,帶頭嚴格遵守消防法規。

          3、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主持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改善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5、在新建

          、改建和擴建項目時,責成有關職能部門將工程項目的防火設計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

          6、負責火險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消除隱患。制止威脅單位和員工安全的危險作業。

          7、加強對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工作的指導,定期組織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組織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不斷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組織和指揮員工撲救火災,積極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并在自己的范圍內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

          9、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培訓,負責向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匯報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接受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的指導監督。

          10、若委托其他行政主管領導擔任防火負責人時,必須出具委托書,并

          經常檢查督促防火負責人切實履行各項職責。

          二、副總經理/總助/總監消防責任

          1、受總經理委托,各副總經理/總助/總監協助總經理對分管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和管理責任。

          2、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技術規范,不斷增強自身消防意識,帶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

          3、將消防工作納入日常各項工作之中,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根據下屬各部門實際情況和特點,經常檢查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5、積極做好新建、改建和裝修項目的審批工作。

          6、經常組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新員工上崗前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

          三、部門經理消防責任

          (一)安保部經理消防責任

          1、組織起草制定酒店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火警火災處置程序。

          2、監督檢查各部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整改。

          3、與工程部共同對酒店消防設施的使用檢查和測試,確保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4、負責組織或督促對酒店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訓練和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

          5、負責建立和健全消防檔案。

          6、在火災情況下,當好領導參謀,組織指揮撲救和賓客疏散。

          7、追查火警事故原因,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8、組織交流消防工作經驗,不斷促進酒店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工程部經理的消防責任

          1.負責制定酒店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2.負責消防設施檢查.維修和保養工作,負責消防設施的更新.改造和事故的處理,保障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3.定期組織消防設備的安全檢查及預防性試驗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4.監督承修單位做好消防設施的檢修記錄。

          5.積極當好領導參謀,逐步做到對酒店重要消防設施的選型.購置.安裝.使用改造,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綜合管理工作。

          6.嚴格消防設施驗收移交手續,做好消防設施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指導酒店其他部門的消防設施管理工作,積極推行酒店消防設施全員管理制度。

          8.經常檢查工程部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如:電視機房.電梯機房.空調機房.配電房.鍋爐房.水泵房)

          9.嚴格執行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對使用噴燈、烘漆及焊割等明火作業,做到定人、定點、定防范措施并事先辦理動火許可證。

          10.在酒店發生火災時,必須及時趕赴現場,組織協助指揮撲救、疏散工作,并保證內部通訊電話暢通。

          11.對酒店新建.改建.裝修項目應將防火設計報送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

          12.監督在新建.改建.裝修項目進行期間的現場防火安全工作,做好項目竣工驗收。

          13.做好在酒店進行土建.安裝.裝飾項目等單位資質證書的審核工作。

          14.督促承建單位與酒店簽訂《改建裝修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15.經常檢查和教育本部門員工和施工人員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規定,提高防火意識,避免事故的發生。

          (三)前廳部經理的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搞好轄區內消防器材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5.禁止員工攜帶電熱器具在酒店范圍內使用,不得動用明火。

          6.部門轄區內不得擅自亂接電氣線路和設備(特殊需要時應報批),不得在疏散通道和配電設備下堆放物品。

          7.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四)客房部經理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教育本部門員工,應經常向賓客宣傳:不要躺在床上吸煙,煙頭和火柴梗應放在煙缸內,入睡前應將電器關閉等防火知識。

          4.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5.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禁止賓客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客房或在客房內使用電爐.電熨斗.電飯煲等電熱器具,禁止在客房區域內燃燒物品和燃放煙花爆竹。

          7.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五)各商場經理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4.禁止員工攜帶電飯煲.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熱器具在商場內使用;不得在商場內焚燒任何可燃物;不得在商場內吸煙。

          5.商場內不得擅自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和電氣設施,不得在疏散通道.防火卷簾門.消火栓.滅火器和配電設施下堆放商品。

          6.下班前對本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隱患,方可離開。

          7.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應按火警火

          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六)餐飲部經理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4.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液化石油氣的防火措施及火災情況下的處置方法。

          5.加強對卡式爐.酒精爐和手提式液化石油氣爐的消防安全管理,使用前必須經安保部批準同意,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6.負責對煙道.抽油煙機的定期清洗工作,防止煙道.抽油煙機積垢過多引起火災。

          7.保持餐飲場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嚴禁超員營業。

          8.禁止賓客和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餐飲場所,一旦發現及時妥善處理。

          9.營業結束后,督促工作人員對營業場所內的設施和客人遺留的殘物及時檢查和處理。確認無隱患后,切斷電源,方可離去。

          10.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應按火警火

          災處置程序積極的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七)各管理部門經理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參加酒店舉行的各項消防安全活動,增強本部門員工防火滅火知識。

          4.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5.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維護保養好本部門區域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確保器材完好無損。

          7.下班后,督促工作人員仔細檢查辦公室內的安全情況,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去。

          8.對租用酒店場所的各單位,應將有關消防管理制度附在合同書上,要求客戶必須知道。

          (八)各娛樂場所負責人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增強自身消防意識,帶頭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2.全面負責各娛樂營業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將消防工作納入各公司經營.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需改建和裝修項目時,應將工程項目的防火設計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并做好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和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5.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保證營業期間各疏散通道暢通。對倉庫.廚房.配電室.音控室等重點防火部位設專人負責,經常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整改。

          6.負責對本公司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禁止賓客和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營業場所;禁止在營業場所或工作區域焚燒可燃物品。

          8.建立夜間值班制度。營業結束后,全面檢查各營業場所安全情況,確認無誤,切斷照明電源。做好夜間巡查工作。

          9.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訓練,不斷提高員工防火滅火和疏散賓客的能力。

          四、主管消防責任

          (一)客房主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防火,滅火措施。

          2.經常性的對班組成員進行安全教育,普及“四會”(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我逃生.會使用滅火器材)常識。

          3.向賓客宣傳客房消防安全制度,禁止賓客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客房。

          4.發現賓客在客房內焚燒紙張和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熨斗等電熱器具應及時阻止,同時報告房務部和安保部。

          5.教育班組成員在清理房間時隨時注意火種.火源,防止將未熄滅的煙蒂.火柴梗帶入垃圾袋內。

          6.隨時注意觀察本崗位和消防設施區域報警裝置的動向和情況,一旦有異,立即報告消控中心。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

          (二)餐飲主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防火滅火措施。

          2.經常性的對班組成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會”(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我逃生.會使用滅火器材)常識。

          3.督促班組成員做好抽排油煙機.煙道的清洗工作和燒烤.油炸等作業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4.使用卡式爐.酒精爐和手推車液化氣爐時,應經常檢查器罐是否漏氣,酒精是否外溢,煤氣鋼瓶皮管是否夾緊,以免引起火災。

          5.餐后收拾桌布時,應注意清除未熄滅的煙蒂.火柴梗等火種,以免將火種帶入桌布造成隱患。

          6.營業結束應檢查煤氣.灶具各閥門是否關閉,包廂內是否留下火險隱患,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三)娛樂主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防火滅火措施。

          2.經常性的對班組成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會”(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我逃生.會使用滅火器材)常識。

          3.隨時注意觀察本崗位不安全因素,以防未熄滅煙蒂.火柴梗等遇可燃物引起火災。

          4.禁止賓客和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娛樂場所;教育員工不得在娛樂場所內使用電熱器具。

          5.營業時堅守崗位,保持安全出口.通道暢通,嚴禁超員營業。

          6.營業結束應對場所內進行認真仔細的檢查清理,確認無隱患,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四)商場主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防火滅火措施。

          2.經常性的對班組成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會”(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我逃生.會使用滅火器材)常識。

          3.教育班組成員不得在商場內使用電熱杯.熱得快.電吹風等電熱器具,對銷售的電熱器具,顧客需測試應在指定場所測試。

          4.注意賓客將流動火源帶入商場,如發現客人吸煙要及時阻止,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5.嚴格控制電熨斗的使用,如因銷售需要,須向安保部提出申請,實行定人.定時使用規定。

          6.營業結束應對商場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五)施工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和消防技術法規。

          2.在酒店進行的土建.安裝.裝修項目要按防火設計要求,嚴格做好

          現場監

          督和把關工作。

          3.認真落實《施工裝修現場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做好用電安全管理和動用明火審批工作,對施工現場使用的乙炔.氧氣瓶和油漆等危險物品必須按消防安全規定嚴格管理。

          4.協助安保部做好對施工現場.施工單位和外來施工人員的管理。

          5.經常對施工人員進行防火教育,嚴禁施工裝修現場吸煙,及時清理現場可燃物。施工結束后認真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五、重點崗位消防責任

          (一)天然氣保管員消防安全責任

          1.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庫區,庫區附近禁止煙火。

          2.管理人員必須經過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危險物品專管員證》后,方可上崗。

          3.裝卸氣瓶應輕拿輕放不得摔.碰.撞,發現不合格或超期使用的氣瓶應采取措施,不得進庫,并做好出入庫記錄。

          4.庫內不得超量儲存,實行總量控制,限量發放的原則。空瓶應注意關閉閥門,防止余氣溢出。夏天應采取降溫措施,防止氣溫過高發生意外。

          5.管理人員應熟悉液化石油氣的性能,熟練掌握防火滅火措施,并經常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6.認真檢查氣瓶.管道.閥門是否漏氣,并做好記錄。下班前應關閉閥門,切斷氣源,對庫內.庫區的消防安全作好仔細的檢查。

          7.認真作好各餐廳煤氣瓶進.出的登記工作,按煤氣鋼瓶使用年限,定期清洗鋼瓶,并做好交接班手續。

          (二)消控中心值班員消防責任

          1.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消控中心。

          2.堅守值班崗位,嚴密監視各種消防信號,對報警信號必須到現場查清情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3.發生火警.火災時,按酒店規定的火警火災處置程序進行操作。火災時要沉著冷靜,正確操作好消防設施,當好酒店領導的參謀,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滅火。

          4.認真學習掌握酒店內各種消防設備.設施的技術性能和操作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

          5.搞好室內衛生,做好交接班手續。

          (三)電工消防責任

          1.電工必須經有關專業部門培訓,考核合格,領取電工上崗證后,方可上崗。

          2.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必須遵守電工操作規程和《電器安裝維修標準》,嚴禁超負荷運行。

          3.新增設或更改電氣設施時必須經工程部經理批準方可進行。

          4.電工應定期對電氣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和清掃積塵,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立即修理。酒店接待的重大活動和重大節日須提供臨時電源的,電工應在現場值班負責安全。

          5.電工應熟練掌握撲救電氣火災的方法和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6.發生火災事故時,電工應立即到火災現場待命,高配間電工要堅守崗位。

          (四)電焊工消防責任

          1.電焊工必須經有關專業部門培訓,考核合格,領取電焊工上崗證后。方可上崗。

          2.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必須向消控中心辦理動火證,做到“一批三定”(動火審批.定人.定點.定措施)。

          3.電焊.氣割時,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同時做好清除電焊.氣割地點周圍的一切可燃物,專人監護并備滅火器材。

          4.電焊間內嚴禁吸煙。氧氣瓶.乙炔瓶應直立放置不能傾倒。

          5.經常檢查氧氣瓶.乙炔瓶閥門是否漏氣,軟管有無破損,接口螺絲是否擰緊。應使用年檢后的氧氣瓶和乙炔瓶。嚴禁瓶閥及減壓閥里沾上油脂,以免發生鋼瓶爆炸。

          6.電焊工應熟練掌握防火滅火方法,會使用滅火設備,能撲救初起火災。

          (五)油漆工消防責任

          1.油漆工必須經過防火安全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

          2.油漆工在進行油漆作業時,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制度。

          3.油漆間及油漆作業場所嚴禁吸煙,禁止一切火種進入。

          4.保持油漆間通風,經常打掃衛生,隨時清除漆垢.干殘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紗.抹布應每天清除,不能亂丟。

          5.油漆工應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

          (六)廚師消防責任

          1.廚師應認真學習掌握管道煤氣的理化性能和應急事故的處理方法。

          2.在使用管道煤氣前應檢查各管道.灶具.閥門是否漏氣,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煉油.炸制食品時應隨時注意油溫,控制油量,不得離開崗位,以防油溫過高引起火災。

          4.烘烤食品應控制好烘箱溫度和烘烤時間,以免烘烤溫度過高或烘烤時間過長引起火災。

          5.廚房內的電器設施應由電工負責,廚師不得隨意接拉電線,確屬工作需要必須經工程部同意,由正式電工接拉。

          6.營業結束必須認真檢查管道煤氣閥門是否關閉,烘烤箱是否短電,確認無誤后,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七)物資倉庫管理員消防責任

          1.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儲存.保管物資的火災危險性和預防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會撲救初期火災,并經常保持滅火器材的清潔.完好。

          2.把好物資進出庫“三關”,即進庫驗收關.入庫保管關.出庫復驗關。

          3.庫內物資堆放應做到“五距”,即燈距.墻距.堆距.柱距.頂距,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加以處理并報告。

          4.庫內不得亂接亂拉電器線路和使用電熱設備。

          5.庫內嚴禁閑人入內,嚴禁吸煙和焚燒可燃物品。

          6.下班前對庫內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第三部分

          消防管理制度

          一、用火管理制度

          1.在酒店范圍內需臨時使用明火.電氣焊時,必須由使用部門向消控中心辦理動火證,做到“一批三定”(動火審批,定人.定點,定措施)。

          2.酒店的倉庫.配電間.重要機房.電梯內.商場.地下更衣室.檔案室.臨時施工點.文印室.洗衣房.服裝室為禁煙區。

          3.酒店內嚴禁焚燒廢紙和其它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電爐.煤油爐.

          酒精爐.液化石油氣爐等明火用具。

          4.嚴禁在酒店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在酒店房間內從事燒香點燭等迷信活動。

          二、用電管理制度

          1.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維修必須遵守電工操作規程和《電器安裝維修標準》,嚴禁超負荷運行。

          2.對電氣設備線路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立即整改。

          3.各部門和賓客需要增加電器設備時,必須填寫臨時用電申請單,報工程部批準后,由工程部指派電工按規定安裝。

          4.電器設備不準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燈具須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間距。

          5.不準私自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取暖器.電烤箱等電熱器具。

          6.酒店舉辦大型活動時,新聞單位使用的自備電源和酒店提供的臨時電源,要由電工值班負責安全。

          7.各營業部門需制作燈箱廣告,必須由工程部審定用電量。使用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維護。

          8.非電工不得安裝電器設備和線路。

          三、配電室消防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格執行法規.法令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變配電室是酒店重要設施,為了確保供電,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規程,不得擅自操作變配電設備。

          3.配電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有電力局頒發的許可操作證進行操作。

          4.高壓電氣設備倒閘操作,必須遵守運行規程的規定填寫操作表,并在有人監護下進行操作,緊急情況下,有發令人在場作雙重監護,可先操作后填操作表。

          5.對配電室滅火系統,消防管理人員與維修人員要定期檢查,觀察壓力和預防滲漏。各值班人員應會使用滅火系統,平時注意保養。

          6.加強值班,不得擅自脫崗。每2小時抄表一次,做好日報抄送工作,同時做好值班記錄。

          7.做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不得在變配電室放置食品和吃飯.吸煙等。經常做好滅鼠工作。

          8.定期進行安全學習和檢查不安全因素。

          四、天然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處方員工必須熟練掌握天然氣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災危險性。

          2.掌握天然氣發生泄漏時的預防措施。

          3.天然氣總閥的開關,必須落實責任人,每天關閉時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員到現場監督,并作好開關登記。

          4.經常檢查接頭、開關閥是否完好,發現漏氣及時報告安保部和工程部。

          5.發生氣體泄漏,嚴禁使用明火,關緊氣閥、打開門窗通風,停止使用各種電器開關。

          6.廚房內使用天然氣灶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使用時要專人看管,使用完要專人關閉。

          五、危險物品倉庫消防管理制度

          1.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電氣設備應采用防暴型,庫外應用明顯的禁火標志。

          2.危險物品必須按其性質分類存放。

          3.信紙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同存混放。

          4.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與堆之間要留有足夠的通道。

          5.儲存遇濕易燃物品的倉庫要有防潮措施;接觸高溫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物品,不得存入在露天或室溫過高的庫房內,下級要有降溫措施。

          6.入庫和儲存中發現包裝有破損、滲漏等情況,必須及時進行處理,發貨和進貨時要嚴防震動,撞擊、重壓、傾倒和磨擦。

          7.下半時,應對倉庫進行防火檢查,并切斷電源。

          8.倉庫房外要配置適用的消防器材。

          六、防火檢查制度

          1.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每季度和重大節日前要對酒店進行防火安全檢查。

          2.酒店各部門每月對部門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

          3.各部門主管每天對本班組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

          4.每個員工上下班期間應對本崗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

          5.保安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巡查制。

          6.各級檢查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

          七、物資倉庫消防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員應經過專門消防培訓,熟悉所管物資的物理和化學性質,熟悉物質的安全防火知識及滅火方法等。

          2.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設有明顯的禁牌,庫房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3.庫房內不準使用

          碘鎢燈.日光燈.高壓水銀燈照明;嚴禁使用電熨

          斗.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4.要根據不同貨物分類.分庫存放,不準將性能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同庫混存。

          5.庫內貨物堆放應做到“五距”,即燈距.墻距.堆距.柱距.頂距。

          6.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庫房內不允許住人和設辦公室。

          7.倉庫管理員要經常檢查照明燈具.電線.開關等電器,發現電線老化,破損或絕緣不良等要及時維修處理。庫內不得隨意拉設臨時電線。

          8.倉庫管理員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庫房,確認無問題后,切斷電源方可鎖門離開。

          八、總機房消防管理制度

          1.嚴禁閑人進入機房。

          2.嚴格按操作程序上機,經常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如發現電線.電器老化或松動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本部門領導和工程部。

          3.上班時密切注意周圍情況,如發現事故苗頭或聞到異味,立即采取措施或查找原因,并報告部門領導,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機房內不準吸煙.不準使用電爐.電茶壺,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九、公共娛樂場所消防管理制度

          1.公共娛樂場所必須憑消防部門核發的《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方能營業。

          2.疏散門營業時間不準上鎖,并設專人引導。疏散通道不準堆放物品,保持暢通。

          3.不準超員加設臨時座位。

          4.嚴禁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

          5.各消防設施器材應保證正常好用。

          6.服務員要隨時注意客人吸煙情況,防止引起火災。

          7.定期檢查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全狀況。

          8.散場后,要進行清場檢查,并登記簽名,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

          下班后,應切斷電源。

          十、裝修.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1.凡酒店范圍內進行的改建.裝修等施工項目,工程的設計,建筑材料的選用,施工組織方案,消防措施等須報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2.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與酒店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酒店安保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單位進場施工時,必須先到安保部辦理進場施工登記。施工單

          位必須嚴格遵守〈〈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的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須在酒店電工的協助下接電源。

          5.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安保部辦理審批手續,領取動火證方可作業,操作電.氣焊割的人員必須是正式焊工,操作現場必須達到一清三定的規定。

          6.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易燃品要有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內。

          7.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電爐.乙炔發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證事故報警和滅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備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

          十一、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新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取上崗證,方能上崗。

          2.每年11月9日所在的一周定為“消防安全周”,要舉辦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和消防演練活動。

          3.每半年組織一次保安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業務培訓。

          4.每半年組織對重點部門.部位.公眾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5.通過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全體員工基本達到“四會”:會報警,會撲滅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我逃生,會使用滅火器材的要求。

          十二、值班巡查制度

          1.酒店每日值班分為經理值班、保安值班,經理值班名單每月1日前下發各部門。

          2.酒店值班由部門經理擔任,代表酒店總經理行使職權,負責督查各部門對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督查保安值班巡邏情況。

          3.酒店值班經理負責處理各部門的不安全因素,遇火災事故必須報告

          值班總經理,并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組織指揮和撲救,迅速疏散賓客,使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4.消控中心每天二十四小時保證二人值班,做好必要的值班記錄。

          5.發生火災時,消控中心必須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正確及時處理。

          6.值班巡查人員負責對酒店內的違章情況,火險隱患進行糾正和處理,發現不能糾正的火險必須立即向酒店總值班報告。

          7.值班巡查人員每2小時按巡查指定路線巡查,并認真作好巡查記錄。

          十三、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1.酒店消防安全獎懲分為消防責任制獎懲和日常消防獎懲二種。消防責任制獎懲每年年終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考評和獎懲。責任制獎懲具體內容詳見〈〈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日常消防獎懲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給予100—300元獎勵;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良.工作表現突出的;

          (2)模范執行防火制度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預防火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

          (3)積極參加滅火戰斗,拯救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4)積極鉆研消防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措施效果突出的;

          (5)發現和整改重大火險隱患避免重大損失的;

          (6)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表現突出的;

          (7)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作出貢獻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直接責任人或部門經理,租用單位負責人200元以下的罰款:

          (1)違反上述用火.用電管理規定的;

          (2)違反規定攜帶化學危險物品進入酒店的;

          (3)未經許可,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挪作它用的;

          (4)對火險隱患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5)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和防火間距,經酒店消防監督部門提出后仍不按規定改進的;

          (6)埋壓.圈占.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器材.工具,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直接責任人或部門經理,租用單位負責人200元到400元罰款:

          (1)謊報火警.制造混亂的;

          (2)縱容.強迫他人違反消防法規或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3)在施工中隨意改變工程項目原設計或改變使用性質的;

          (4)刁難.拒絕和阻礙酒店消防監督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的;

          (5)因過失引起火警,尚未造成火災的;

          (6)其它危害消防安全,情節嚴重的。

          4.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直接責任人,部門經理.租用單位負責人4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指揮和作業造成火警,尚未造成火災的,處責任人400元至500元罰款;

          (2)

          因玩忽職守,亂扔煙頭造成火災事故的,處責任人500元罰款;

          (3)對酒店消防監督部門事先已發過《火險隱患整改書》,因拒絕或拖延整改而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處直接責任人1000元至2000元罰款;

          (4)違反本消防管理制度規定而引起酒店.部門或個人財產損失及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等,除給予處罰外,應按損失價值予以經濟賠償。

          十四、消防設施檢查.維修和保養管理制度

          (一)檢查程序

          檢查內容

          檢查時間

          職能部門

          工程部

          安保部

          一.消防報警系統

          1.探測器靈敏度檢測

          每月10%,每年年檢一次

          2.探測器模擬火災優先報警監測

          每月一次

          3.各控制器應急電源,“故障”或“火警”顯示,探測器關閉情況

          每月一次

          4.感煙探測器清洗

          每三年一次

          5.手動報警按鈕模擬報警檢測

          每二月20%

          二.消防噴淋系統

          1.末端放水檢測(檢查水流指示器,濕式報警閥,壓力開關,管道閥門)

          每半年一次

          2.泵房消控中心啟動噴淋泵檢測

          每二月一次

          3.對市政供水及水池.水箱情況的檢查

          每半年一次

          三.消火栓系統

          1.泵房.消控中心.遠距離啟動消防泵

          每半年一次

          2.消火栓管道閥門

          每季一次

          3.消火栓最不利點水壓檢測

          每半年一次

          4.水帶.水槍完好率

          每季一次

          5.室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檢查

          每二月一次

          四.防煙排煙系統

          1.新風排煙風機啟動檢測

          每季一次

          2.新風排煙閥門檢測

          每季一次

          3.新風排煙風.風量檢測

          每半年一次

          五.消防電梯

          1.電梯轎廂內電話,上人孔檢查

          每季一次

          2.電梯機故照明檢查

          每季一次

          3.電梯迫降裝置檢測

          每季一次

          4.電梯消防電源檢查

          每季一次

          六.消防安全疏散

          1.安全疏散指示燈,事故照明燈監測

          每季一次25%

          2.防火門及閉門器.順位器.合頁密封情況檢查

          每月一次

          3.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燈具在位.損壞情況

          每月一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檢查

          每周一次

          5.防火卷簾門手動運行,延時下降運行檢測

          每季一次

          6.應急廣播切換操作

          每二月一次

          七.消防聯動系統

          1.噴淋泵.消火栓泵聯動

          每季一次

          2.新風排煙風機聯動

          每季一次

          3.切斷空調.新風電源聯動

          每季一次

          八.高低配電室滅火系統

          查壓力表,手動控制.電氣控制盤等正常情況

          每季一次

          九.消防救生設備

          1.防煙面罩

          每二月一次

          2.空氣呼吸器

          每二月一次

          (二)滅火器

          1.酒店內配置的滅火器,由各區域所在部門落實專人維護保養。

          2.消控中心保安員每月檢查一次。

          (三)每次檢查.測試后認真做好記錄,存檔檢查。

          (四)酒店工程部是消防設施檢查.保養和維修的職能部門,應按規定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

          (五)酒店安保部是消防設施的使用部門,應熟悉掌握消防設施性能的操作方法。

          同時做好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