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水資源保護管理條例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水資源;水資源保護;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水資源:水資源分為地表水及地下水。地表水包括河流、湖泊、冰川等,其動態水量河川經流量,一般稱為地表水資源。地下水儲存量是歷史時期積累形成的動態水量都比較小,主要靠地表水和降水入滲補給。
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經濟的快速發展。水資源保護及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是城市經濟發展的重要保證。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堅持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治水思路。烏拉泊水庫清淤工程、烏拉泊水庫清理搬遷工程、烏拉泊水庫清淤質利用及生態恢復建設工程正是順應了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使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三效的和諧統一。
1.水資源保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烏魯木齊市水源保護區管理條例》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水資源管理和水環境保護,積極推進節水型社會,擬定應對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預案。
1.1水功能區監督管理
陸續出臺了《水法》、《取水許可證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為水功能區監督管理提供依據。制定出各地水域納污能量核定,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從而進一步完善了水資源保護協調機制,在完成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工作的同時,及時將監測結果通報各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布各地區水源地名錄。
1.2積極推進節水型社會
按照中央節能減排工作的總體要求,積極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明確節水型社會的目標和任務,探索不同類型地區建設節水型社會的具體模式和有效途徑。把創建節水型企業、單位和社區活動作為落實節水型社會各項活動。
1.3制定突發事件預案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切實可行的應對突發性水污染的預案。要求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對有序,處置得當,確保飲用水的安全。
1.4大力推進水資源保護和修復試點工程
大力推進水資源保護和修復試點工程,減少人類對水資源的破害,提高全民保護水資源的意識。烏拉泊水庫清淤質利用及生態恢復建設工程正是利用烏拉泊水庫清淤工程中清理出的清淤質對1573.5畝戈壁沙坑平均覆土約1米厚,選擇防風性強、深根性、抗遡性強、耐旱適宜在項目區生長的鄉土樹種進行生態建設恢復。一方面即減少外運清淤質費用,另一方面對水庫上游戈壁沙坑通過生態建設,可以防風保土,改善水庫生態環境狀況,實現自然生態系統和人工生態系統界面之間的融合,進一步完善城市生態系統的整體性,提高城市生態系統的穩定性。項目符合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國策以及支持科技型產業發展的政策導向,與生態保護和環境建設先行的思路不謀而合。
2.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水資源保護不僅是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重要前提,而且是保證社會經濟與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為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目標,針對現存在的水問題和水資源開發利用中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2.1不斷完善和創新治水理論,以可持續發展水利的思路指導治水。
黨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茖W發展觀強調了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強調保護環境和保護資源,提出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根據中央水利工作的方針和可持續發展的治水思路,我們要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實行興利除害結合,開源節流并重,防洪抗旱并舉,對水資源進行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優化配置、全面節約、有效保護和綜合治理,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要不斷完善和創新治水思路,對洪澇災害、干旱缺水、水環境惡化等問題進行統籌規劃,綜合治理,堅持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在防洪體系建設中,重視人與水的和諧,構建人水和諧社會。既要治水又要規范人類活動,給水資源留出足夠的空間和出路。要注重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優化配置。要改變對水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觀念。建立水資源統一管理體制。實行區域水資源統一管理。以水利信息化帶動水利現代化,全面提高水利工作的科技含量。
2.2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水資源管理制度與法規體系。
要貫徹落實《水法》,加強制度建設。盡快出臺“水資源管理條例”“節水管理條例”“水功能區監督管理辦法”等配套法規。建立健全水資源管理政策法規體系。
要加強水資源基礎工作。不斷完善水資源戰略規劃,制定水資源配置方案,搞好城市水資源綜合規劃,使城市建設和發展真正做到量水而行。
2.3深化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建立水資源統一管理體制。
《水法》強調了水資源的統一管理,規定“國家對水資源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要貫徹落實《水法》,用足、用好現有的法規與規范性文件。根據《水法》,深化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堅持對洪澇災害、干旱缺水和水環境惡化等問題實行統籌規劃、綜合治理,實行水資源統一管理體制,實現城鄉水務一體化管理。
2.4創新建立節水防污型社會的運行機制,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節水型社會建設要依靠制度建設和體制創新,要實行以用人和排污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管理制度,全面實行定額用水和計劃用水,建立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機制。在建立節水防污型社會的運行機制的同時,注重經濟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優化配置水資源;保護水環境,促進生態修復;建設科學合理的水資源利用體系,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2.5加大水利投入,支持環保工程。
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治理保護和管理是公共財政支持的重點領域。水資源可持續利用需要加大公共財政的支持力度,并建立長期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繼續把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列為長期建設國債投資的重點,力爭用于水利建設的比重有所提高。穩定水利建設基金政策,擴大基金籌集范圍。
建立投資主體多元化、產業發展市場化、行業監管法制化得城市水務的運行機制。調整經濟政策,改善投資環境,形成政府財政資金、銀行信貸資金、國債資金、企業資本和私人資本等共同參與的多元化投資體制。構建一個長期穩定的投資信貸體系。
結束語
我們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加強水資源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優化配置、全面節約、有效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要從社會經濟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水資源開發利用三個方面統籌規劃,進行水資源的合理配置,相當幅度地提高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建設節水型社會,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撐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提供水資源保障。
關鍵詞:水資源利用;流域管理;水庫管理
新《水法》強調國家對水資源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而大型水庫管理是水資源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以下就新時期水資源利用,流域水資源管理與大型水庫管理進行探討。
1、新時期對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要求
新《水法》的頒布,將全面推進我國的水利事業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支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新《水法》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主線,以新體制、新機制為發展理念,歸納起來有“六新”,即新形勢、新問題、新目標、新層次、新體制、新機制,標志著我國將進入水資源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優化配置、全面節約和有效保護的歷史新階段。
新世紀:21世紀是我國進入現代化水利發展的新時代,21世紀被稱為水的世紀,21世紀水利的主要矛盾是水資源短缺和水污染與水環境惡化。
新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水多(洪水)、水少(干旱)、水臟(污染)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對國民經濟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
新目標:可持續發展已成為各國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共同準則。
新層次:一是水資源規劃,強調流域內的區域規劃應當服從流域規劃,專業規劃應當服從綜合規劃。二是強調水資源配置和節約使用。
新體制:國家對水資源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的流域管理機構,在所管轄的范圍內行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水資源管理和監督職責。與此相一致,中編委批復的流域機構“三定”方案已首次明確流域機構是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統一管理流域的水資源。
新機制:在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等各個領域有相應的約束和獎懲機制。如明確國家對用水實行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制度。
2、我國幾個大型水庫管理實例
多年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大型水庫管理,主要是對樞紐工程進行管理,樞紐工程以外的水庫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管理。以下對幾個水庫管理主要特點進行分析。
(1)密云水庫
密云水庫于1958年興建,1960年投入運用。水庫庫容43.75億m3,水面面積188km2,水庫的主要任務是防洪和為北京市供水。工程安全管理與水環境保護已成為密云水庫管理中的主要工作任務,水庫位于北京市內,由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密云水庫及引水渠管理條例”(已三次修改),水庫上游為河北等省,要求發展經濟時考慮水資源保護,不得造成污染。水庫管理單位亦負責樞紐及水庫的管理,由地方人大立法授權。他們認為水庫管理主要要搞好工程安全管理,制定工程檢查、監測管理規程,水庫上游的環境保護要常抓不懈,加強執法,監控水庫水質,控制污染源,搞好庫區消落區管理與就地后靠移民管理。
(2)隔河巖水庫
隔河巖水電站于1987年動工興建,1994年全部機組并網發電,1995年竣工。隔河巖水庫全長93.7km,庫岸線周長560km,水庫庫容34億m3。水庫區面積10.8萬畝,全部在湖北省長陽縣境內。樞紐工程由建設單位管理,水庫由長陽縣有關部門管理。水庫主要管理特點:一是有一個科學合理的長期發展規劃并付諸實施;二是有一套移民后期扶持措施;三是有一支穩定的移民干部隊伍;四是有較健全的庫區管理法規作保障,縣人大通過,省人大批準了《長陽土家族自治縣清江庫區管理條例》,對庫區的范圍、責任劃分、管理機構、保護和治理、開發和利用、資金的統籌、管理與使用、罰則在條例上予以明確。
(3)丹江口水庫
丹江口水利樞紐于1958年開工,1968年第一臺機組發電,1973年初期工程全部完建。初期規模壩頂高程162m,正常蓄水位157m,相應庫容174.5億m3,回水里程77~177km,水庫面積750km2。庫區主要位于湖北、河南省。丹江口水利樞紐管理由漢江集團水利水電有限責任公司(丹江口水利樞紐管理局)負責。他們的主要作法:一是搞好樞紐工程管理與水庫調度;二是開始探索進行庫區水政水資源管理;三是過壩航運管理。目前遇到的管理問題主要有:水庫水政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問題、水庫水資源保護與水土保持問題、水庫消落區土地管理問題。
3、關于三峽水庫管理
三峽水利樞紐規模宏大,工程任務以防洪為主,包括發電、航運等,具有巨大的綜合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工程于1993年開始施工準備,將于2003年6月初期蓄水通航,2009年完建。3.1三峽水庫管理的有關問題及建議的對策措施。
(1)防洪調度
三峽工程2003年6月至2007年9月為圍堰擋水發電期,運行水位135m;2007年汛后蓄水至156m水位,工程達到初期運用規模;到2009年汛后,工程具備按最終規模(正常蓄水位175m)運行的條件。圍堰發電期和初期運用規模階段處于工程建設期。三峽工程建成后水庫有防洪庫容221.5億m3,可調節上游洪水,提高荊江堤防防洪標準,可使荊江河段達到100年一遇的防洪標準;遇超過100年一遇至1000年一遇洪水,包括類似歷史上最大的1870年洪水,可控制枝城泄量不超過80000m3/s,在荊江分洪區和其它分蓄洪區的配合下,可防止荊江地區發生干堤潰決的毀滅性災害。
建設期防洪調度問題主要有:防洪與發電、航運等綜合利用的協調,防洪調度管理措施的落實,實時調度方案的制定及實施保證,洪水預報及調度效果出現偏差時采取的措施等。
建議采取的應對措施:①建立科學的調度管理體制和機制。要明確調度權限,三峽水利樞紐的防洪調度應由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或國家防總授權長江防汛總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統一調度。要建立實時調度中信息通報以及調度命令下達、執行、反饋機制。②制定三峽水利樞紐調度規程。③研究制定三峽工程建成后的長江防洪調度方案。④建立和完善三峽工程水情自動測報系統。⑤建立和完善三峽工程洪水預報系統。⑥協調好防洪與發電、航運等綜合利用的關系。⑦加強與防洪調度相關的專題研究。⑧水情、泥沙實時監測。⑨加強三峽庫區河道管理。
(2)水資源保護和利用
這方面的主要問題有:①對庫區水質及飲用水源安全的影響問題。三峽水庫蓄水后,水流減緩引起擴散能力減弱,庫周近岸水域及庫灣水環境承載能力下降較明顯,對重慶主城區、長壽、涪陵、萬州庫段近岸水域及小江、香溪等庫灣水域的影響也較大。②“白色污染”問題。“白色污染”主要是指生活垃圾和工業固體廢棄物、農作物等被暴雨、洪水沖刷入庫形成的漂浮物。目前在葛洲壩前的年堆積量達2.2萬m3,以后主要變為對三峽大壩的影響。③面源污染的影響問題。據調查,三峽水庫的污染負荷70%~80%來自于面源,面源污染物主要是汛期隨地表徑流進入水庫。
建議采取的對策與措施:①確立三峽水庫水資源保護管理體制。依據新《水法》的規定,三峽水庫水資源保護應當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體制。②盡快組織編制三峽庫區環境保護實施計劃。③做好水庫建設運行期的保護工作。④進一步加大三峽水庫水資源保護基礎研究。⑤三峽水庫水產養殖和水質保護關系研究。⑥強化庫區水資源保護監督管理。⑦加強庫區水環境及生態環境監測。⑧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饋體系。
(3)水土保持
三峽工程建設期可能出現的水土保持問題:①工程建設過程的水土流失。②大壩主體工程土石料場、棄渣場水土流失。③壩區附屬工程建設人為水土流失。④移民遷建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滯后。⑤專項改建工程?亮魘А?br>需采取的對策措施:①加強三峽工程建設水土保持工作。②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各級領導、各部門水土保持意識和法制觀念。③全面編報、補報水土保持方案。④開展三峽工程建設及庫區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工程。⑤加大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力度。⑥開展長江流域坡面泥沙輸移特征研究。
(4)移民后期扶持、庫區開發方面
這方面可能遇到的問題:①水庫消落區的利用管理問題。2007年汛后至2009年汛前,汛期水位135m,枯季水位156m,壩前水位變幅為21m,水庫消落出露的耕園地為6.6萬畝,歷時為100天左右,可以種植生長期較短的糧食、豆類、蔬菜或青飼料作物,但應加強管理,還有工業、商業、水運、旅游等行業在消落區的管理問題。②水域利用及生態環境問題。③庫區土地開發利用問題。④移民后期扶持問題。⑤庫區超蓄問題。
建議的對策措施:①加強水庫消落區管理。②制定水域利用管理辦法。③加強對土地開發利用的管理。④研究制定三峽水庫后期扶持政策及管理辦法。⑤研究建立三峽水庫移民后期扶持的監督管理體制。
(4)地質災害防治
可能遇到的問題有:①水庫塌岸可能影響高程175m以上所產生的問題。②庫邊農村居民點和居民自建房的地質條件方面的問題。③地質條件復雜的新建城鎮的監測問題。
【關鍵詞】:水資源;水資源保護;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水是生命之源,水資源對人類生存、生活和生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水資源是支撐自然生態系統和社會經濟系統不可代替的重要資源和關鍵因素。世界各國都在從多方面采取各種措施對國內的水資源進行保護。目前,中國水資源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亟待解決。
20世紀,世界經濟和科技高速發展,在這100年的時間里,人類創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財富,但是人類對資源的開發強度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人類對水資源的過度開發,用水的浪費和對水資源的污染,使世界上的水資源日益短缺。水資源:水資源分為地表水及地下水。地表水包括河流、湖泊、冰川等,其動態水量河川經流量,一般稱為地表水資源。地下水儲存量是歷史時期積累形成的動態水量都比較小,主要靠地表水和降水入滲補給。
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經濟的快速發展。水資源保護及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是城市經濟發展的重要保證。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堅持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治水思路。烏拉泊水庫清淤工程、烏拉泊水庫清理搬遷工程、烏拉泊水庫清淤質利用及生態恢復建設工程正是順應了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使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三效的和諧統一。
1.水資源保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烏魯木齊市水源保護區管理條例》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水資源管理和水環境保護,積極推進節水型社會,擬定應對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預案。
1.1水功能區監督管理。陸續出臺了《水法》、《取水許可證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為水功能區監督管理提供依據。制定出各地水域納污能量核定,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從而進一步完善了水資源保護協調機制,在完成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工作的同時,及時將監測結果通報各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布各地區水源地名錄。
1.2積極推進節水型社會。按照中央節能減排工作的總體要求,積極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明確節水型社會的目標和任務,探索不同類型地區建設節水型社會的具體模式和有效途徑。把創建節水型企業、單位和社區活動作為落實節水型社會各項活動。
1.3制定突發事件預案。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切實可行的應對突發性水污染的預案。要求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對有序,處置得當,確保飲用水的安全。
1.4大力推進水資源保護和修復試點工程。大力推進水資源保護和修復試點工程,減少人類對水資源的破害,提高全民保護水資源的意識。烏拉泊水庫清淤質利用及生態恢復建設工程正是利用烏拉泊水庫清淤工程中清理出的清淤質對1573.5畝戈壁沙坑平均覆土約1米厚,選擇防風性強、深根性、抗性強、耐旱適宜在項目區生長的鄉土樹種進行生態建設恢復。一方面即減少外運清淤質費用,另一方面對水庫上游戈壁沙坑通過生態建設,可以防風保土,改善水庫生態環境狀況,實現自然生態系統和人工生態系統界面之間的融合,進一步完善城市生態系統的整體性,提高城市生態系統的穩定性。項目符合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國策以及支持科技型產業發展的政策導向,與生態保護和環境建設先行的思路不謀而合。
2.如何保護水資源
2.1、降低工業用水量,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對重點行業推廣節水工藝、技術及設備,依靠科技進步,加快對節水設備、器具的研制,改進生產工藝和技術,是節約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的重要途徑。建立工業節水激勵機制,推動節水。根據水資源條件及工業發展方向,對不同行業采取扶持或約束政策,合理制定水價標準,調整工業結構,通過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和支持工業企業進行節水改造和廢水再次利用。
2.2、合理安排農業用水。根據不同農作物具有不同的需水量這一規律,把各種農作物進行優化配置,使產量和用水量達到最佳,從而提高灌溉用水效益,并大力推廣優化技術與計算機在灌溉用水管理中的應用,提高水管理工作的科學性。
2.3、回收利用城市生活污水,積極推廣節水器具的使用?;厥蘸椭匦率褂蒙钗鬯蛊渥優榭捎玫馁Y源,是另一種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的有效方法。目前,城市公共用水,如沖廁所、噴灑道路、環境衛生、市政工程等用水占有相當大的比例,且大多是用自來水。如果污水處理廠將生活污水處理達標后,經過中水管網廣泛應用于城市綠化、道路清潔、汽車沖洗、居民沖廁所及企業設備冷卻用水等領域,將會大大提高水的利用率。
2.4、完善法規政策,保護水資源 。建立完善的水資源法規政策,加強對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健全執法監督機制,是保障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要前提。因此,應建立一系列的水法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3保護水資源的對策
3.1加強環境責任意識,以利環境資源的永續利用。環境資源的永續利用,也就是說既要滿足人的基本需要,又不危害環境;既要滿足當代人的福利,又保護子孫后代的利益。人與自然的和諧集中體現為環境公正。環境公正是指在環境資源的使用和保護上所有主體一律平等,享有同等的權利,負有同等的義務,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活動時,負有防止對環境的損害并盡力改善環境的責任;對任何主體違反環境義務的行為予以及時有效的糾正和處罰。為了人類的發展和同時保護好自然環境的目的,在人和自然相互作用過程中,人類必須同時兼顧2個基本原則:有利于人類生存和有利于生態系統的動態平衡。以“尊重自然、愛護自然、實現人與自然的協同進化”作為主題和目標。
進入21世紀,經濟社會發展對流域治理開發與保護提出了新的要求,海河流域水利發展面臨新的形勢:一是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海河流域以不足全國平均1.3%的水資源量承擔著全國10%以上的人口、糧食生產和GDP用水,流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率超過100%。二是水生態環境惡化。入河污染物負荷大大超過河流水體納污能力,流域地表水功能區達標率僅為26%,地下水功能區達標率僅為66%;平原河流干涸,濕地萎縮,入海水量銳減;地下水年超采嚴重。三是中下游地區防洪形勢嚴峻。流域中下游部分河道行洪能力偏低,目前總泄洪能力比原設計下降了30%;流域1、2級堤防中仍有近50%堤段不達標;蓄滯洪區啟用難度大。四是流域管理相對滯后。流域水資源管理體制、機制與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水資源管理制度還遠未達到最嚴格的要求。
為積極應對新形勢、妥善處理新問題,在《海河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中,根據海河流域的資源環境稟賦、承載能力和開發潛力,考慮河流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優化配置的關系,結合流域河流的自然特性和社會屬性,著眼于河流自然生態與服務功能均衡發揮,將河流功能劃分為行洪、排澇、供水、灌溉、生態、水力發電、航運、岸線利用等;按照地形條件及主導功能劃分為山區水源保護區、平原行洪排澇區、河口行洪利用區三類。
(一)完善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體系
1.流域水資源配置方案
以強化節水和優先利用長江水為前提,以當地地表水資源可利用量和地下水可開采量為控制,積極開發利用非常規水源,形成地表水和地下水共同支撐、當地水和外調水優化配置的流域水資源配置格局。到2030年流域總用水量為509億立方米,平水年實現入海水量65億立方米。提出了強化節水措施和連續枯水年應急對策。
2.水資源配置工程
到2030年建成由南水北調中、東線工程與流域6條主要河系為骨干的“二縱六橫”水資源配置工程格局,結合各河渠之間的連通工程,實現流域水資源的東西互補、南北互濟。
3.民生水利
提出了海河流域48個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方案、2020年全部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的措施,以及以小水電建設為主的水能規劃和以平原下游河段為主的航運規劃。
(二)構建水資源保護和河湖健康保障體系
按照保護與修復相結合的方針,建立山區以水土保持和水源涵養為主體,平原以河流濕地和地下水修復為核心,濱海以維護河口生態為重點的生態修復格局。保護飲用水水源地,恢復水體生態功能,改善城市河湖水環境,遏制平原風沙源。
1.水資源保護規劃
到2030年海河流域主要河流的520個水功能區基本達到水質標準,提出了點源治理、面源治理、污水處理等水資源保護措施;海河流域417個地下水功能區基本消除地下水超采和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提出了地下水源地保護、地下水壓采和泉域保護等措施。
到2020年52個地表水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III類以上,劃定了水源地保護區和準保護區,提出了水源地保護綜合整治措施。
2.河流水生態修復規劃
確定流域水生態修復的主要范圍為滹沱河等15條山區河流、北運河等24條平原河流以及白洋淀等13處主要濕地。
到2030年15條山區河流基本不斷流,24條平原河流修復河長3900公里,13個主要濕地修復水面面積836平方公里,從根本上改善海河流域的水生態狀況;15條山區河流生態水量不低于11億立方米,24條平原河流生態水量不低于28.5億立方米,13個主要濕地生態配置水量8.77億立方米。提出了調整水庫調度方式、開展生態補水、提高河流連通功能、以綠代水等生態修復的措施,以及白洋淀生態整治等8項主要生態修復工程。
3.水土保持規劃
到2030年累計新增治理面積6.8萬平方公里,治理程度達到80%。按照預防為主、保護優先、水土流失治理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相結合的原則,提出了各河系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措施及水土保持重點工程。
(三)完善防洪抗旱減災體系
1.防洪總體要求
完善“分區防守、分流入?!钡牧饔蚍篮楦窬趾汀吧闲?、中疏、下排,適當地滯”的防洪方針,構建以河道為基礎、大型水庫為骨干、蓄滯洪區為依托的防洪工程體系和非工程體系。到2030年,發生標準洪水時,防洪保護區得到有效保護;發生超標準洪水時,流域經濟社會活動不致發生動蕩。
2.防洪規劃方案
對灤河等9個主要河系的標準洪水進行了安排,提出了超標準洪水對策和各河系骨干河道、重要支流治理方案。對部分蓄滯洪區分區運用方式作出了調整,提出了灤河等8個主要河口治理方案、海堤建設方案和24個城市的防洪方案。
3.治澇規劃
提出了北三河平原等8個平原易澇區的治澇措施、有防洪任務的95座小I型水庫治理方案、流域面積大于200平方公里的436條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和16萬平方公里山洪防治區的防治措施。
(四)構建有利于水利科學發展的制度體系
1.流域管理目標
以水利規劃體系和水管理制度為基礎,以水管理體制和機制為框架,以水法規體系和水行政執法體系為保障,提高依法管理、科學管理和民主管理水平,強化水資源需求管理,構建協調、高效、有力的流域管理體系。
2.體制機制和能力建設
完善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強化以流域為單元的水資源管理,建立和完善水資源優化配置等11項機制,制定引灤水資源保護和流域地下水管理條例,建立和完善用水總量控制等18項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等7項能力。
3.水利信息化和岸線
建設布局合理、高度共享、快速反應的海河流域水利信息化體系。建設信息采集、信息傳輸、數據中心和應用等系統,完善流域雨水情、工情、水質、地下水、旱情、水土保持等監測站網。
關鍵詞: 流域 排污口 法制化建設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用水量的持續增大,排入江河湖庫的廢污水量也隨之增加。據統計,長江流域年污水排放量已由1997年的183億t上升為2000年的234億t。由于沿江(湖)企業排污口、城市綜合排污口和取水口設置無序,加之大部分廢污水未經有效處理直接排放,導致流域水污染呈加重趨勢,長江干流岸邊污染帶長度逐年增加,已接近600km;沿江城市的500多個主要取水口均已不同程度地受到岸邊污染帶的影響,一些城市已面臨水質型缺水危機。
一、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的立法現狀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曾就流域入河排污口的監督管理做出了一些規定,但這些法律法規較多地側重于分散性點源的治理及河道防洪的管理。在新水法頒布實施以前,由于沒有適合流域水資源保護工作需要、針對性強、便于操作的監督管理辦法,導致入河排污口的設置、變更與流域水資源保護規劃和水功能區劃不相適應,使得規劃及區劃所確定的水質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無法落到實處,出現重審批輕管理、污染治理反彈的趨勢。
新水法著眼于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總結了原水法實施10多年來的經驗,針對水資源保護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確立了水資源統一管理的新體制,確立了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制度及排污口監督管理制度,為流域機構及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
二、流域入河排污口法制化管理體制的建設
1.管理體制的設置原則
作為水資源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入河排污口的管理應按新水法中水資源管理體制的規定,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在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領導下,由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及流域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授權負責實施入河排污口的管理。在體制的設置上需吸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教訓,強化流域水資源保護的統一管理,加強主要水域、重要城市和特定區域的流域管理,從體制上制約地方保護主義。
2.明確入河排污口的監督管理權限
應堅持在流域統一指導協調下的屬地管理原則。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負責全流域入河排污口的統一監督管理,各屬地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該行政區內入河排污口的監督管理。
3.嚴格入河排污口設置、變更的審批權限
江河、湖泊、水庫,國務院批準的大型建設項目設置的排污口,省際邊界河流設置的排污口,日排放廢污水量在100t或日排放COD30kg以上,排放廢污水含有劇毒、致癌物等情形的入河排污口的設置、變更的審批,報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各屬地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區域排污口設置與變更由屬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備案。
三、流域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的內容、方法及程序
1.建立入河排污口調查登記建檔制度
對流域內已建、在建入河排污口進行調查登記建檔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在以往工作中,流域內排污口的設置或變更未能與水資源保護規劃、水功能區劃的管理目標相協調,不符合現代管理規范要求。應通過調查、登記建檔,對不符合流域水資源保護要求的入河排污口的設置,結合各地城鎮建設實際情況分期、分批進行規范及整改。
2.建立入河排污口設置、變更的審批程序
入河排污口的設置或變更必須依照規定程序向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或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設置或變更排污口必須實行“三同時”制度,其治污工程和排污工程的設計、施工和投入運行三個環節均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在設置或變更工程完工后,應向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竣工驗收。
入河排污口的設置、變更的申請審批程序應包括預申請審查、申請審查、竣工驗收。
3.入河排污口設置及變更審批許可原則
入河排污口的設置與變更必須符合流域水資源綜合規劃和水資源保護規劃,符合水功能區劃的要求,服從于水功能區水質管理目標及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目標。廢污水排放還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符合有關入河排污口設置技術規范要求。
對入河污染物總量已超過分配的控制指標或由于該申請排污口的設置變更將使其總量超標的;由于污水處理能力不足,技術落后或不可靠,入河污水水質超過或可能超過規定排放標準或對納污水體功能構成影響的;非條件限制,故意將排污口隱蔽設置,不便于監管部門監督管理的;以鄰為壑,為轉移污染擅自將排污口向下游區域設置或變更的;在新開發區未進行雨污分流的;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有關主管部門要求,不符合有關入河排污口技術規范要求等情形的入河排污口申請將不被受理審批。
4.制定流域入河排污口設置技術規范
根據管理工作需要,區別江河干支流及湖庫區域水功能區要求,本著便于管理、方便排放的原則,對入河排污口的建筑及入河方式等方面進行技術規范,是入河排污口設置規范化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是對已建、在建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對新設置入河排污口進行審批的基本技術依據。應盡快組織有關專家制定流域入河排污口設置技術規范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后實施。
5.建立排污信息季報及年審制度
立法中應規定使用或設置排污口的所有排污單位,必須按季、按年度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排污口統計表。排污單位必須按規定項目如實填寫報表,不得弄虛作假。水行政主管部門每年將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對排污口組織年審。
6.建立排污計量及水質在線監測制度
立法中應規定排污單位必須在排污口安裝污水排放計量設施,同時限期安裝在線水質監測儀器。為便于統一規范管理,入河排污口所安裝的計量設施及在線水質監測儀器應為質檢部門認定的產品;在管理辦法出臺前,已經安裝相應設施的排污口,其設施必須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質檢部門組織檢查認定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7.建立常規監測、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相結合制度
建立對入河排污口及受納水域的常規監測、監督性監測及現場持證執法檢查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門應依照《水法》授權,對重大排污口,對重點、敏感水域進行常規監測、不定期的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逐步實現有關監測工作與水功能區監測工作相協調。
8.建設一支高素質監督管理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