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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洋環境管理人才
人才一般是指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做出創造性勞動或者對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人。海洋環境管理人才指的是在海洋環境領域接受過專業的知識教育或技能培訓,有一定的海洋環境專業素養,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并能對海洋環境管理做出創造性勞動或者突出貢獻的個體。根據海洋環境管理的定義,海洋環境管理人才也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內容:第一是對海洋這片總水域的管理人才,主要涉及海水監測和管理、海洋生物保護和開發、海底資源開采和利用等方面的管理人才,對應的這方面的管理人才需要的技能主要是海水、海洋生物、海底資源等專業知識以及對這些海洋自然要素進行管理的統籌領導能力。第二對海域及其周圍的空間和陸地組成的空間整體的管理人才,主要涉及大陸架、灘涂和沙灘管理、海鳥保護等內容,技能需求主要包括海域周圍陸空管理的專業知識和海陸、??障嗷ヂ撓档恼w性認識和思維能力。第三人類行為會對海洋環境造成的或積極或消極的影響,對海洋環境這些非自然要素的管理也是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重要內容。這就需要了解海洋生態系統運行的規律,發揮人類主觀能動性,合理利用規律,這類管理人才不僅需要對海洋污染、海洋災害等非自然因素引起的海洋環境變化具有專業知識,更具有有效應對種種海洋環境變化的能力,即海洋環境變化的預測能力、風險評估能力、應急管理能力以及事后建設能力。
二、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養機制的現狀
2010年4月,國家海洋局、教育部、科學技術部、農業部、中國科學院聯合印發了《全國海洋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綱要(2010年~2020年)》,這是我國第一個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要求“大力開發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國家已經認識到海洋人才培養的重要性,也已經開始從國家戰略層面培養海洋人才,但是對于海洋環境管理亟需專項人才的現狀卻沒有充分認識,也沒有采取相應措施促進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開發。目前我國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模式主要是涉海高校教育模式,涉海的海洋類院校主要包括中國海洋大學、廣東海洋大學、上海海事大學、大連海事大學等,從地區分布來看,海洋類高校主要分布在東部沿海省份,尤其是海洋經濟發展較好的沿海省份,而且專門開設海洋環境保護或者海洋環境管理相關專業來培養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只有中國海洋大學和淮海工學院兩所院校。高校教育模式是目前我國海洋環境管理類人才培養的主要模式,其發展現狀的不足之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從培養機構看,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高校仍然比較少,存在培養機構缺乏的問題;從高校培養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目的來看,多數高校把海洋特色當噱頭以提高本校的知名度,而非真正從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需求角度去培養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從培養方式看,多數高校培養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只是以傳統的課堂授課方式為主,缺乏對能力型的創新性人才的培養方式;從培養內容看,以機械的海洋環境專業知識灌輸為主,缺乏管理知識的教導,缺乏非自然要素造成的海洋環境管理要素的內容教授。總之依賴于高校培養模式的我國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再利用高校豐富教學資源的基礎上也存在著一些局限性。
三、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養機制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從目前我國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發展現狀來看,我國的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還存在著許多問題,主要體現在單一的高校培養模式的缺陷、培養內容與人才實際需求的巨大差距、國家政策的缺位以及海洋環境管理人才整體缺乏統籌性四個方面。
1.高校培養模式的困境。高校培養模式是目前我國海洋環境類的人才培養的主要模式,這種單一的培養模式具有較強的規范性和普適性。高校教育模式因為同一的授課內容、授課方式、授課地點和時間等使其具有很大程度上的規范性,尤其是近年來隨著高校由精英教育理念向大眾化教育理念轉變,高校的教育更具普遍性。然而在海洋環境管理領域,需要的人才恰恰是專業性和統籌管理性兼具,在海洋環境管理方面有突出建樹的精英。這就和當前高校教育模式存在沖突,主要體現在:首先高校設置的海洋環境管理專業多是與海洋環境相關的理工科專業,純粹的海洋環境專業知識,而沒有管理知識的學習,即高校的海洋環境管理教育專業設置不盡合理,學校大多按照文科、理科、工科三個類或者按照院系設置專業,但是院系之間缺乏交流,學科之間存在專業壁壘,缺乏橫向的互動交流。同時,海洋環境管理與其他專業類別不同,筆者認為這類人才需要的不是普適性的大眾化教育,更需要的應該是精英教育,因為海洋環境管理具有很強的專業性,人才需求也具有很強的定向性,這類的人才流向多與海洋相關。雖然,學科之間有一定的共性,但是對海洋環境管理人才有針對性的培養使其有針對性地就業,才是最有效率的培養方式。其次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在我國仍然處于新興人才類別,其培養正處于起步階段,缺乏專業性的師資隊伍,還不足以滿足海洋環境管理的人才需求。
2.培養內容與人才需求不相符合。由于對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內涵認識不清,同時缺乏海洋環境管理人才需求分析,使得我國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與社會需求存在著較大的差距。筆者認為海洋環境管理人才主要包含三類人才:一是水域環境管理人才,二是與水域相關的陸空環境管理人才,三是非自然要素造成的環境變化管理人才。但是在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過程中,往往把它狹隘地界定在水域環境管理這一層次中,忽視與海洋相關的陸空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基本沒有設計非自然要素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在這種理念的指導下,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內容多是海域環境專業知識,而忽視了海洋與周圍陸空的相互聯系性,忽視了人的主觀能動性對海洋造成的影響,顯然培養內容是狹隘的,片面的。其次,人才的培養最終是為社會服務,社會人才需求分析是必要的,在需求分析的基礎上選擇合理的培養方式、培養內容才能使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更為有效。正是因為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養過程中缺乏需求分析,才導致培養出的人才去向不明,也使得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對自身的就業前景、發展空間存在質疑,學習積極性明顯降低,培養者與被培養者都存在盲目前進的情況,不清楚自身的專業定位和未來選擇,培養的效果也就大大地降低了。
3.國家重視不足,缺乏大環境支持。人才發展還離不開國家大環境的改善,離不開國家的戰略管理、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而我國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環境不完善使得海洋人才的培養備受阻礙。大環境不完善主要體現在社會冷落海洋環境管理人才、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養的指導思想不明確、缺乏國家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三方面。首先,由于海洋環境教育和社會的脫節,社會需求和畢業生期望的背離,使部分學校的海洋類學生就業發生了困難,而目前海洋科技與管理的人員中,絕大部分來自高等學校海洋科學專業,長期不被重視。由于海洋科學是艱苦行業,經濟效益也不好,海洋科學專業受到社會的冷落。其次目前我國并沒有指導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養的綱領性文件,也沒有專門的指導思想,只是把以往人才培養的思想的框架套在海洋環境管理領域,而缺少特色的海洋環境管理人才觀,也沒有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養規劃,只有針對海洋人才的《全國海洋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綱要(2010年~2020年)》。最后,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缺乏國家的專項資金支持,還沒有納入國家財政預算中。沒有國家強有力的財政資金支持,使得不受重視的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養舉步維艱。
4.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養缺乏戰略規劃。人才的培養是人力資源管理的重中之重,必然要遵守人力資源管理的動態過程。人力資源管理不僅僅包涵人才培養這一個中間環節,績效考核與人才評估、人事保障和人員流動同樣重要,這就需要把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納入人才培養的整體中,而目前我國的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養只重視了培養這一中間環節顯然是不足夠的。對海洋環境管理進行績效考核,不僅能使被培養者明確自身的成長方向,找到現存不足,明確與社會需求的差距,而且以培養者掌握培養對象的需求與動態發展,從而加強二者溝通交流,增強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效果。良好的人事保障政策和合理的人員流動機制,則有利于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系統的交流溝通和協同合作,有利于海洋環境的整體性治理。此外各種培養機構之間的合作交流也有待加強。
四、完善我國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養機制的對策
培養海洋環境管理人才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又是國家海洋強國戰略的客觀需求,已經成為人們共識。盡管目前我國的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養還存在一系列的問題,但是海洋環境管理人才有著良好的發展前景,這就需要采取相應措施促進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
1.改革高校培養模式,提高高校培養能力。從目前發展狀況看,高校培養模式在一定時期內將仍然是我國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養的主要模式選擇。因此為促進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改革高校海洋環境管理的教育模式成為首要途徑。首先,要明確高校培育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理念和宗旨,確立以海洋經濟建設為導向,調整優化海洋環境學科專業;以學科建設為龍頭,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以實踐教學為載體,改善涉海類專業辦學條件;以教學改革為手段,加快海洋人才培養;以整合優化為目的,建設綜合性海洋大學的辦學宗旨。其次,要堅持海洋環境專業知識和管理領導技能并重的教學理念,加強海洋環境學科學院與管理學院的互動交流,強化海洋環境專業與管理專業之間的融合,培養海洋環境專業知識和管理技能兼備的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再次,要制定科學的人才培養目標,優化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方案,走實用性、精英型的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養之路,在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特色的基礎上注重人才的提升與創新。再次,要加強學校之間的合作與整合,優化學校海洋環境管理軟硬件的資源配置,以低成本且高效率地培養海洋環境管理人才。最后,沿海城市對海洋環境管理人才有著特殊的需求,因而沿海的地方高校要擔負起育人成才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參與到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育中來。
2.加強需求分析,合理設計培養內容。為了培養符合社會需求的優秀海洋環境管理人才,應在社會需求狀況分析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各學科專家學者對海洋環境管理教育教學改革與建設和人才培養的研究及指導作用,根據社會需求狀況,改善專業設置,調整海洋類人才的培養結構做到既滿足社會需求,又不造成人才浪費。這一方面,要求加強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社會需求分析,在對海洋經濟發展需求、我國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發展現狀以及國外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實踐充分社會調研的基礎上,采用合理的分析工具,對未來海洋環境管理人才需求做詳細的市場預測,以此為導向培養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另一方面,要在海洋環境管理人才需求分析的基礎上,改善目前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內容,改良培養工具。第一,要明確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概念內涵和內容層次,培養各種類型的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第二,海洋環境的專業知識和領導管理技能都要列入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內容體系中。第三,要明確人才為社會服務的理念,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不斷調整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內容,與時俱進,促進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時代適應性。
3.強化政府重視程度,提供政策保障。人才的良性發展需要大環境的良好運行,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育離不開社會和國家的重視與支持。首先,要營造有利于海洋環境管理人才培育和發展的社會氛圍,這就需要從點滴做起,加強海洋環境管理重要性的宣傳,使海洋環境管理專業的人才贏得社會尊重,培育起社會支持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發展的市場空間。其次,國家層面要制定專項的規劃政策,提供制度性的保障。一方面,要繼續完善《全國海洋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綱要(2010年~2020年)》,將海洋環境管理人才這一門類加入到海洋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綱要中,利用一章的內容詳細介紹我國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發展目標和發展方向;另一方面,要在綱要文件的方向性指導下,制定專門的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發展規劃,具體闡釋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發展路徑。最后,政府要為海洋環境管理人才的培養提供雄厚的資金支持。
長期以來,人類在追求物質經濟建設的過程中迷失了方向,違背了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給生態自然環境造成了嚴重的影響,面對全球水資源逐漸缺乏的態勢,環保成為了各國發展計劃中的重要策略,海洋監測工作的發展與管理成為了重中之重,通過不斷地研究與實踐,從而進一步改善我國的海洋環境。
1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的重要價值
在全球人口膨脹、資源緊缺、環境污染的大背景下,由于工業生產的污水、廢水被隨便排放,經江河流入大海,使得水質受到污染,各種物理、化學性物質破壞了海洋的自然生態鏈,造成了大量海生物死亡、瀕臨絕種,進一步惡化了水資源匱乏的形勢,基于上述原因,針對海洋環境的監測工作便顯得尤為重要,具有重要的價值,事實上,海洋環境監測是一項系統而科學的工作,是一切海洋相關工作實施的重要基礎和技術保障,利用有效的監測技術。
可以幫助監測和清理我國海域中的眾多污染物,測得污染物成分的濃度及數量,進而分析研究出污染物在海洋中的分布規律和狀況,提出合理的解決防護方案,同時,海洋科研工作也同樣離不開海洋監測管理所提供的重要數據和資料,使其更具科學嚴謹性和可靠性,極大地促進了我國海洋環境污染的防治與管理工作的發展。
2對當前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的總結與思考
2.1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的總結
我國的海洋環境監測工作可以追溯到1972年,距今為止已有40多年的歷史,可謂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簡單到復雜,由單一到多樣的發展歷程,例如:我國早在1994年便構建了近岸海洋的監測網絡,包含全國各省市海洋環境監測機構,針對海洋監測實施站點布設、現場數據的調查和處理、實驗分析等全面的綜合研究,完成了理論與實踐的有效結合。
為我國的海洋環境監測事業的進步奠定了基礎,同時,經過多年不懈的努力和研究,目前我國的海洋環境監測工作已經取得了不少成果,現已達到覆蓋海面區域300多萬公里,并且開展了海洋生態環境監測、污染應急防護機制、海洋環境防災減災等多項計劃,工作范圍之廣、實施內容之細致,均對我國的海洋生態規劃、水產養殖業的發展等事業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2.2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的思考
隨著近年來經濟環境的變化,全球環境的惡劣趨勢,其實我國的海洋環境監測工作仍值得思考,依舊有著一定的危機,首先是對海洋環境監測的投資經費缺少保障,這將成為制約海洋環保事業前進的最大阻礙,相關政府部門仍需謹慎調控與支配財政資金,切實有效利用到海洋環境監測工作之上,其次,相關專業人才的匱乏也導致了海洋監測工作面臨一定困難。
尤其針對海洋監測這種復雜多變、難度較大、專業性極強的工作,技術性人才、經驗的缺失會給整個海洋監測項目的推進造成影響,最后,儀器設備的老舊損壞、缺失匱乏,讓海洋環境監測工作難以保證科學準確性,例如:某些監測站儀器過于老舊、功能損壞、缺少定期更新與維護、數量不夠等原因,均無法滿足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的要求。
3關于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發展的合理建議
3.1提升海洋監測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素質
海洋環境監測工作關系到國家未來的資源利用和經濟發展計劃,重要性不言而喻,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與時俱進,不斷補充自身的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力,提升個人職業素養,改變不良的消極思想和工作態度,以最飽滿的熱情全身心投入到工作當中,這樣才能在復雜多變、難度頗大的海洋環境監測工作中應對問題迎刃而解。
化險為夷,增強整體的海洋環境監測能力,所以對高素質人才隊伍的培養是相關企業部門不可忽略的任務,例如:有關海洋部門要針對企業內部人員實行有針對性、循序漸進的培訓計劃,可以定期、分撥對各崗位人員進行專業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思想素質的教育,并在學習之后,考核員工,杜絕無證上崗現象,提升工作責任感,完成對全員的技術知識的補充,更好地為海洋環境監測工作服務。
3.2完成對海洋監測工作的細化管理和制度完善
保證海洋環境的質量健康,是監測工作的主要目的,那么相關海洋監管監測部門應該進一步加大監督審查力度,補充與完善現有的質量控制制度,同時細化監測工作內容,落實崗位人員的責任,重新制定科學、合理、高效的海洋監測方案,嚴格遵循全國海洋環境監測質量的標準和要求,使得日常的海洋監測工作變得更具規范、實用性,真正落實海洋監測方案中的每一個計劃任務,在不斷地分析研究與實踐中,盡可能完成,進而推進了海洋監測工作的進一步發展。
3.3開拓監測領域、加強法制建設
時代的發展賦予了海洋監測事業更多的要求,新技術、新理念的涌現,促使海洋監測工作必須與時俱進,不斷調整,在以經濟建設為核心的原則下,始終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追求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的和諧統一,因而拓寬海洋監測工作的內容范圍勢在必行,比如:增加生態監測與赤潮監測的內容,會有效保護海洋生態免受破壞,合理實施海域功能區域的監測。
對資源開發和規劃十分有利,另外,法制建設也不可缺失,要進一步做好《海洋環境保護法》的宣傳和利用,積極貫徹國家海洋監測管理的政策要求,構建良好的監測管理制度與氛圍,依法對海洋監測進行統一監督管理,并著手制定與執行《海洋環境監測管理規定》,使海洋監測工作有據可依。
4總結
總之,海洋環境監測是一項具有深遠影響的重要事業,為了改善海洋日益惡劣的生態環境,合理節約、利用水資源,維持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建設,在分析與研究中提出合理的海洋監測工作建議,將對增強海洋管理、維護海洋環境健康起到為巨大的作用。
關鍵詞:海洋環境監測;工作形勢;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X8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7)6-0100-02
1 引言
我國海岸線漫長,海洋資源豐富。海洋資源的開發、利用一直都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點內容。為了將我國發展成為世界海洋強國,黨和政府不斷加大對沿海經濟區的發展建設工作,積極鼓勵合理開發沿海城市海洋資源,同時對海洋環境的保護和檢測工作也十分重視。但是,我國的海洋環境監測工作較其他發達國家而言起步較晚,雖然在長期的發展中,我國的海洋監測工作在監測內容、技術手段以及科學預報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進步,但總體技術水平依然相對滯后。基于近些年海洋環境污染嚴重、災害頻發的現狀,本文就目前我國海洋環境及檢測工作形勢,分析了國內海洋環境檢測工作的現狀及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就如何提高我國海洋環境檢測工作的成效提出了相關建議。
2 海洋環境及監測工作現狀
隨著海洋開發力度的不斷加大,目前我國海洋環境面臨的壓力也越來越大。一方面是海洋污染嚴重,每年由江河入海和陸地排污口直接排入大海內的總污染物高達5000萬t,其中包括大量的重金屬有害物質、有機污染物及環境分泌干擾物等,導致我國海洋生態系統嚴重失衡,海洋資源日漸衰退減少。另一方面,由于海洋資源受到不科學,不合理的過度開發造成了濱海濕地、紅樹林、珊瑚礁面積逐年減少,海洋溢油和?;返男孤﹩栴}頻發也使我國海洋環境遭到了嚴重污染。
目前,我國沿海地區經濟發展迅速,海洋環境監測服務需求不斷提升,經濟結構的調整使得第二產業也逐漸向沿海地區靠攏,海洋的開發力度進一步增大,使得經濟對海洋的依賴程度也有所提升,這無疑給海洋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及環境監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洋環境監測工作不僅涉及海洋環境保護、污染治理、用海安全、災害及突發事件的影響評估等日常的監督管理工作,還包括全球海洋經濟布局調整、環境診斷、國際談判等相關事宜。隨著海洋環境檢測技術的快速發展,一些發達國家已經通過技術創新對海洋監測領域和范圍進行了深度拓展,大大提高了人們對海洋問題的認知。我國海洋環境評價技術同樣發展迅速,但在海洋環境監測高新技術的研發和應用方面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還有很大差距。
3 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現狀與主要問題
3.1 涉海部門統籌協調機制有待完善
(1)海洋環境監測網絡混亂。各個部門權責交叉問題嚴重,缺乏有效溝通和協調機制,造成環境監測工作機構設置、任務實施和網絡布局出現重復,力量布局和資源配置不合理,海洋保護工作無法統一協調。
(2)各部門海洋環境保護信息不共享、不交流,使得獲得的信息不系統、不全面,甚至存在相互矛盾的環境信息,嚴重損害了涉海部門的公信力,制約了相關部門的發展。
(3)缺乏統一的應急響應機制。面對嚴重的海洋突發事件,各部門只顧單獨行動,而不是合理分工共同解決問題,使得工作十分低效。
3.2 海洋環境監測評價分級責任制落實不足
存在極個別海洋環境檢測政府部門責任制度不夠完善,沒有充分發揮好行政機構在保護海洋環境中的重要職責。相關涉海部門沒有形成系統的分級管理機制和完善的考核體系,考核機制漏項、缺項情況嚴重,無法滿足正常的監測管理需求。災害和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機制響應滯后。
3.3 監測網絡體系仍有待完善
基層監測機構人員缺乏,結構不合理,尤其是技術崗位上的專業人才極為匱乏,這嚴重的影響了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的完成效率和質量。除了人員短缺,監測機構的硬件能力也十分薄弱,大型緊密的分析儀器數量少、分布不均,大多集中在省、市級單位,基層單位幾乎沒有先進設備的使用,很難開展正常的海洋監測工作。
3.4 海洋環境監測工作針對性不足
一些海洋監測單位海洋監測方案設計理念滯后,只是單純地為了監測和評價開展工作,其方案設計針對性較弱,不能滿足海洋監測工作基礎、連續、長期及具備預見性的要求,無法進行科學監測和科學評價。且海洋監測的廣度和深度普遍不足,憑借監測結果難以確定風險源的穩步特征,海洋保護政策配套的技術也尚不成熟,幾乎無法滿足海洋管理部門對長周期高頻率實時信息的正常監測。
4 提高海洋環境監測工作成效的有效策略
4.1 加強各部門統籌協調
為了加強各部門的統籌協調,海洋局應發揮海洋委員會的統籌協調作用,加強地方政府和海洋相關部門的聯動機制,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共同負責入海水流和陸地排污口污染物的入海排放管理。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定期安排各部門進行信息通報交流會,由同一平臺統一海洋環境信息。當發生海洋突發事件后,由海洋委員會統一協調安排,高效率進行應急響應工作。
4.2 深化海洋環境監測評價
對于海洋環境監測評價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應適當增加經費投入。為了豐富我國海洋環境的監測內容,負責海洋管理的各級行政部門應逐步完善海洋環境監測工作方案,建立相應的環境保護考核制度和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逐步完善評價技術、標準和方法體系,加強海洋環境監測評價體系的構建工作。
4.3 積極應對海洋生態環境突發事件
國家海洋局頒布的方案中明確指出監測中心在海洋環境保護工作主要承擔海洋環境的保護、執行和監測管理方面的技術支持,以及發生海洋突發事件和海洋災害后對事后的虧損進行科學合理的監測和評估。以“大連7.16”溢油、日本福島核泄漏、“8.12”天津港爆炸等突發事件為例,相關部門要成立專項處理小組,對突發事件進行分類處理,積極參與事件全程的指導監測工作,實時跟蹤事故動態,收集類似事件的的處理案例、技術文件,并在事故后開展長期的評價工作。在海洋環境評估方面,應拓展監測領域深入開展海洋變化的調查等,對于災害和事故的監測也要拓展中心監測領域,為海洋監測技術和相關策略研究提供參考意見。
4.4 加強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
為了推動我國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的進一步發展,國家海洋局及其他涉海部門應客觀總結自身的發展現狀及未來海洋監測工作的發展需求,派相關專業人員到國外學習交流,對海洋環境保護、環境監測評價、相關管理制度及技術進行深入學習,系統掌握全球海洋評估工作的具體運行情況,并深入了解海洋管理履行技術的支持工作,加強全球海洋事務的參與度,在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的過程中學習先進的海洋環境O測技術和評價制度,同時提升我國在海洋管理領域的國際地位。
5 結語
在海洋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的今天,海洋生態系統已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導致海洋自然災害頻發,這是海洋對人類敲響的警鐘。我國的海洋環境監測工作本身起步較晚,技術管理水平發展較為滯后,面對我國海洋事業的發展形勢,需要從多個方面提出相應的解決策略,從而進一步推動我國的海洋開發和利用工作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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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起源于環境保護,但它超越了單純的環境保護問題,它將環境問題與發展問題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全面性戰略。其實質是經濟、生態環境和社會三個方面持續的和諧統一。核心是健康的經濟發展需建立在生態可持續能力、社會公正和人民積極參與自身發展決策的基礎上,追求的目標既要滿足人類的各種需要,個人得到自由發展,又要保護生態環境合理開發資源,不會威脅后代人的生存和發展,它所關注的是各種活動的生態合理性,強調對資源、環境有利的經濟活動應給予鼓勵,不單純用GDP作為衡量發展的唯一指標,而是用社會、經濟、環境、文化等多項指標來衡量發展。海洋可持續發展就是處理海洋經濟、海洋社會、海洋資源與海洋環境四者之間的辯證關系。結合可持續發展理念可以把海洋可持續發展定義為:通過合理利用法律手段、政策機制和市場機制,依靠科技進步,盡可能科學、合理地開發與利用海洋資源,提高海洋產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確保海洋社會、海洋經濟、海洋資源和海洋環境的協調發展,并留給后代人一個良好的海洋資源生態環境。
海洋可持續發展具體內容包含海洋經濟可持續、海洋生態系統可持續、海洋資源利用的可持續和海洋社會可持續。海洋開發的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必然包含四層含義:一是海洋經濟的可持續性。海洋經濟的可持續性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動力,也是實現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中心。片面追求海洋經濟的速度、產值和規模,損害了海洋的可持續,則會使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應該把海洋經濟的發展建立在“技術———開發———保護”體系的基礎上。二是海洋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海洋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是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主要體現在海洋生態過程的可持續。海洋生態過程的可持續表現為在時間和空間上,海洋經濟發展所依賴的生態系統能高效、和諧地自我調節。在海洋經濟開發發展中應以保護自然為基礎,不超越生態系統的更新能力,實現海洋生態的良性循環。三是海洋資源的可持續。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海洋生態過程的可持續為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提供了保證,但是,人類對海洋資源過多的需求和有限供給形成尖銳的矛盾。人類利用海洋資源的觀念、方式和方法直接關系到海洋資源是否可持續利用。四是社會的可持續性。社會的可持續性是可持續發展的目的。社會是由個體人組成的,可持續發展是以當代人的需要和后代人的需要來定義的,所以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是人的問題。要以當代人之間的公平性和世代的公平性,要求當代人不應從事通過消耗包括自然資源在內的生態系統生產力基礎以支持目前的生活水準,而把比當代人更貧困的前景和危機留給后代的實踐活動。這四層含義互為依托,密不可分,四個方面融合統一構成海洋可持續的整體內容。
二、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是現實海洋發展狀況的必然要求
(一)日趨減少的陸地資源要求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來彌補成為必然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到本世紀中葉,我國人口將達到15-16億高峰,這意味著到那時中國必須接納比現在多出四分之一的人口,而人均占有資源將相應地減少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如此眾多并且還在不斷增長的人口,需要經濟較快的速度增長來滿足其生存需要,而經濟的增長以自然資源為基礎,陸上的自然資源日趨減少,必然要加大海洋資源的開發力度,增加海洋經濟的貢獻率,而海洋資源盡管豐富,但她一樣不是聚寶盆,海洋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如果不考慮合適的方法和方式,也一樣終有一天會枯竭。因此,海洋經濟的發展只有建立在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的基礎上才能獲得真正的成功。
(二)日趨嚴峻的海洋環境需通過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方式來改善成為必然
海洋是環境的調節器和凈化器。然而,由于海洋綜合管理機制不健全,海洋資源開發利用不合理,使海洋資源與環境遭到嚴重的破壞和浪費,沿海經濟發展和海上開發活動對海洋環境的壓力越來越大。突出的問題一是海岸侵蝕現象比較突出。海岸侵蝕造成吞沒陸地,破壞公路橋梁和海底電纜管道,毀壞海堤、防護堤、防護林及各種護岸工程,加劇港口與航道淤積等。海岸侵蝕同時也破壞了景觀旅游資源,如沿岸林帶、炮臺、古城墻、古建筑、優美的地貌景觀和浴場等。這在秦皇島、遼東半島、廈門島等地時有發生。二是海洋污染日趨嚴重。目前,進入海洋的污染物正急劇增加,海洋污染已成為目前海洋環境面臨的重大問題。從世界范圍估計,目前污染海洋的物質有70%以上來源于陸地,海運和海上傾倒則分別占10%左右,而且這些污染物中只有很小部分擴散到陸架區以外的海洋中,大部分滯留于沿岸和近海區。三是海洋生態環境惡化,生物多樣性嚴重受損。海洋生態環境是海洋生物生存發展和海洋生物多樣性保持的基本條件,世界海洋資源與空間的開發利用目前已經導致海洋生態環境惡化,而且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某些河口、海灣生態系統瓦解或消失;海岸帶與近??傮w生物資源量降低;近海海區富營養化,赤潮現象頻頻發生;海洋生物多樣性嚴重受損,資源結構趨向簡單化等。
(三)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必然會促使科技推廣改變傳統海洋產業結構來實現
傳統的海洋開發戰略方式,只注重海洋資源的開發,而忽視保護工作,海洋經濟的發展很難持續發展下去。據中國海洋經濟統計公報,2010年,我國海洋產業總體保持穩步增長,其中增長較快的海洋產業依次是海洋油氣業、海洋電力業、海洋生物醫藥業、海洋船舶工業、海水利用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鹽業、海洋工程建筑業、海洋化工業、濱海旅游業、海洋漁業、海洋礦業分別比上年增長53.9%、30.1%、25.0%、19.5%、18.4%、16.7%、15.3%、14.5%、12.4%、7.9%、0.5%。從同比增長的情況來看在海洋油氣業、海洋電力業、海洋生物醫藥業、海洋船舶工業、海水利用業等產業增速有了較大提升。但從所占比重而言濱海旅游業、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業占有較大比重,成為我國海洋支柱產業,占主要海洋產業的比重4/5多。其中濱海旅游業位居各主要海洋產業之首。這說明我國海洋產業仍為傳統型,海洋經濟總體上還屬于粗放型經濟。海洋新興產業的海洋生物醫藥、海洋電力等產業規模整體偏小,帶動效應不足,產業效率低。主要原因是海洋產業結構不合理和科學技術水平低,同時產業結構空間配置趨同化明顯,地區產業缺乏特色,降低了結構功能作用,影響宏觀經濟效益。高新技術的應用的高附加值海洋產業結構尚未形成。新時期的海洋經濟發展需要改變傳統的發展方式,推廣海洋科技創新,不斷提升海洋科技成果產業化水平,建立有效的海洋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機制,著重開發的海洋衛星遙感技術、深潛技術、深海資源開發技術、海洋農牧化技術、海洋化工和海洋藥物開發技術等使海洋科技創新成果與海洋產業化相結合,形成社會化的科技服務體系,使海洋科技成果盡快地向生產力轉化,盡快提高傳統的海洋產業科技含量,使新一輪的海洋經濟開發戰略可持續發展。
(四)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增強綜合國力是保持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
隨著經濟的發展,海洋作為人類未來的重要生存空間,不可避免地成為新時期國際競爭的焦點。當今世界,國家的利益已經不僅僅局限于自己的國境線內,而是越來越多地表現在與外部世界的聯系之中。國家之間的競爭實際上是綜合國力的競爭,綜合國力從根本上決定著一個國家的地位及其影響。占地球表面積71%的海洋是各國利益直接交匯點,也是直接表現各國綜合國力的重要場所。可以預見,未來海洋權益的斗爭將更加激烈,只有海洋經濟得到可持續發展,更好地維護國家的海洋權益,才能實現增強綜合國力的目標。加大海洋經濟開發的力度,通過海洋經濟發展戰略的實施,可以提高其國人認同海洋、熱愛海洋、“以海興邦”的民族意識。通過認同感的弘揚可以增強各民族的凝聚力,有利于捍衛和維護其國家完整和領土統一,解決與周邊國家的海洋爭端,維護和捍衛海洋權益,創造服務于國家和平發展的國際環境。
三、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需考慮的主要相關因素
(一)沿海區域人口的因素
海洋開發活動的主體是人,人具有二重性。人既是海產品的生產者,同時又是海洋生產物的消費者。消費又分為生活消費和生產消費,而生產消費本身就是生產過程。要多少海洋生產活動提供的物質才可以支持人的生存和發展,以及將生產控制到何種程度,才可以相應減少海洋資源的消耗和污染物的產生,這些都決定于人口。目前,世界60%的人口擠在離海岸100千米的沿海地區,人口在1000萬以上的16個大城市中,有13個是沿海城市。人口趨海移動已經是全球性問題,全世界每天有3600人移向沿海地區。到2020年,中國人口將會達到14.2億左右,其中可能有60%的人居住在沿海地區。毫無疑問,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得以大幅度提高,但是人口的急劇增長,使得對資源的需求量相應增加。陸地資源的匱乏,使人類不得不到海洋去獲取資源,海洋逐漸被公認為是資源擴充的有效途徑。所以,人口的多少是影響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因素。除了人口數量以外,還有人口結構,包括性別、年齡、地區等構成狀況,以及人的素質,包括體質、教育程度、專業技術、思想觀念和精神狀態等也會影響海洋的可持續發展。
(二)海洋環境資源的因素
海洋是人類巨大的資源寶庫,海洋資源是海洋開發活動的物質基礎。但是海洋為人類所提供的資源是有限的,其中不可再生資源的有限性無須贅述,而可再生資源在一定時間內也是有限的,海洋資源利用的狀況和配置效率將直接影響海洋經濟開發的持續性。在海洋可再生資源當中,漁業資源是最重要的。漁業的好壞直接關系著海洋生態系統的持續、健康發展,可以說漁業資源對海洋的可持續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對不可再生資源數理經濟學家霍特林(Hotelling)的經濟理論,分析表明,必須按照霍特林定律確定的最優路線進行消耗。同時,海洋環境是海洋資源得以存在和開發的環境場所,海洋環境的好壞對海洋開發活動有重大的影響,海洋環境問題很大程度上既是一個經濟問題,又不是單純的經濟形態問題,它還與社會、科技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對于海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不僅要考慮滿足當代人的需要,而且還要兼顧后代人發展對資源的需求,并創造某些適合人類生存與發展的人造環境,與海洋形成一種和諧共處的關系,才有利于海洋開發的可持續發展。
(三)科學技術的因素
科學是認識世界的工具,技術則是改造世界的工具。在科學技術推動海洋開發不斷發展的過程中,會產生不利于可持續發展和有利于可持續發展兩種影響,但從總體上來說,科學技術越進步,就越能夠成為實現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強大武器。美國制定了《1995—2005年海洋戰略發展規劃》,法國頒布了海洋科技《1996—2000年戰略計劃》,俄羅斯在實施《2005年前海洋、北極、南極綜合研究科技計劃》。所有這些規劃和計劃都旨在發展本國的海洋科學和技術,促進海洋可持續發展,增強綜合國力,提高國際競爭力。
(四)產業結構優化的因素
海洋產業結構是指各海洋產業部門之間的比例構成以及其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關系。合理的海洋產業結構,能帶動海洋經濟快速健康的發展。海洋產業結構層次的高低和合理與否決定著海洋經濟整體素質,傳統海洋產業轉型、新興海洋產業強化,在海洋產業結構優化過程中重視“循環經濟”意識,將是我國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新興產業發展潛力大,附加值高,海洋資源豐富,潛在市場大,環境污染小,應作為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點發展行業。一方面,應該加強對這些新興產業的扶持,加強宣傳教育、培育公民開發利用海濱砂礦、海洋生物以及海水資源的新觀念,制定合理的資源開發規劃;另一方面,應加強科研攻關,為產業提供技術保障,并加強與產業界的合作,促進海濱砂礦、海洋生物醫藥及海水綜合綜合等技術的產業化。
四、新時期海洋開發需構建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新的發展模式
(一)以發展臨港產業群,增強海洋經濟企業的自主創新實力
當前中國已經基本形成了以鋼鐵、石化、汽車、造紙、能源、電力等臨港工業產業集群。這類企業科研能力強并且資金雄厚,因此,加強該類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有利于提高產業技術水平,才能在世界范圍內保持該產業的技術有利地位。鼓勵這些企業在創新時,瞄準世界最新技術,緊跟國際發展水平,構建競爭型的管理體制,培養和引進高水平的人才團隊,將有助于創造有本地特色和國際、國內競爭的優勢;鼓勵臨港產業集群內企業自主創新,加大對研發的投入,引入各種人才尤其是歸國人員,建立自己的研發中心、設計中心和工程技術中心,并吸引集群內的跨國公司設立研發中心,支持本地企業與外資建立合資研發中心;同時,鼓勵促進專業化的中小科技型企業,發展投資咨詢、市場研究、技術信息服務、專利、法律服務等中介組織,從而形成一個科技成果轉讓交易市場,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通過臨港產業集群中企業的自我發展,最終形成一個企業層級較為豐富,市場結構較為完善的臨港產業集群自主創新體系。
(二)以海洋產業結構調整,培育新興產業快速發展
為使海洋經濟與社會、環境全面和諧發展,應大力促進海洋新興產業的發展。海洋新興產業將是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新的增長點。要使我國海洋新興產業獲得快速發展,一是必須堅持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基礎,以產業轉型升級為重點,著力建設一批海洋產業區和新興海洋項目,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優勢明顯的海洋產業帶,提升海洋經濟整體競爭力;二是對新興海洋產業,應在資金投入、稅收優惠、科技協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以推動海洋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三是培育新興海洋產業,必須以高新技術為支撐。在重視發展海洋高新科技、發展新興海洋產業的同時,把高新科技的成果應用于海洋捕撈、海洋交通運輸、海洋鹽業等傳統海洋產業,提高整個海洋產業的現代化。研究優良養殖品種的培養、性別控制、病害防治及養殖新技術、海洋生物優良品種開發技術、海洋農牧化技術、海水養殖病害防治技術、海洋生物制藥技術等。此外,采取有效措施開展海洋未來產業技術儲備的研究,促進海洋未來產業的發展,逐步開發海洋清潔能源和深海采礦業、海洋信息產業、海洋生物制藥工程、海洋環保工程等重要領域的市場產業化。
(三)創新海洋科技體系,有效合理開發海洋資源
當前,我國海洋經濟科技創新能力與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顯得不十分協調,這已成為影響海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制約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最大障礙。面對世界海洋科技創新的發展趨勢,我們應當有計劃有目標地建立海洋科技創新體系,提高海洋產業的競爭力,促進海洋綜合開發。建立海洋科技創新體系的關鍵:一是大力發展海洋高新技術產業和以高新技術改造傳統海洋產業為中心環節,促使海洋綜合開發,從而提高其水平和效益。二是在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海洋資源深加工技術、海洋功能產品開發、海洋醫藥產品開發、海洋精細化工產品研制、海岸帶區域水資源開發和保護、海洋礦產資源開發、海域資源和環境評估技術、海洋信息技術等方面加快發展步伐。重點放在海洋資源的綜合利用和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上,為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提供科技支撐。三是強化政府服務職能,為海洋科技創新提供一個寬松適宜的制度平臺。政府應制定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高新產業和高新技術創新的產業政策,鼓勵科技創新的財稅政策,完善科技創新的資金投入政策,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等各項法規政策,建立科技創新的價值評價體系和社會技術服務體系。四是建立國家海洋科技重大問題的協調機制。重點開展科技攻關和成果應用,力爭重點領域有突破性進展。
(四)加強海洋環境持久治理和保護海洋生態
對于海洋環境污染持久治理與海洋環境保護,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時,一要利用高新技術,大力發展環保產業,提高工礦企業污水處理和達標排放水平,把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量盡可能壓縮到最低限度;二要發展海洋環境監測技術,近海海洋災害預測模型技術、濕地和紅樹林保護技術、大規模養殖區有害赤潮發生機制及治理技術、城市污水離岸排放擴散模式及污水處置工程對海洋環境和海洋生態系統影響評估技術;三要加強海岸環境預報,海洋環境資源可持續利用關鍵技術,增強防災減災和環境保護能力。四要擴大海洋環境監測、海洋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技術及其他海洋高新技術的應用范圍;五要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和生物治理,開發和利用環境生態生物技術,解決海洋污染的生物修復問題。利用海洋生物技術,建立各種清潔養殖模式,改善被污染和正在被污染的海水養殖環境,減輕或控制海域養殖業引起的海域環境污染。通過技術改造和養殖水域的生態修復技術研究,加大海洋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科學養殖技術,維護海洋生態平衡,達到提高產量,增加效益,保護環境的生態養殖模式。綜合各項技術在保護中開發、開發中保護的良性發展,達到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海洋經濟發展的協調統一。使海洋經濟發展規模、速度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適應,使海洋資源開發利用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統一,實現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五)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是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新模式選擇
海洋循環經濟是循環經濟的組成部分,是改變傳統經濟增長方式、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促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新模式。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而且是實現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大力發展海洋循環經濟的關鍵:一是加快海洋產業結構的調整,為循環經濟創造發展空間。國家應出臺發展海洋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應從海洋產業結構調整、培育海洋新興產業、降低能源消耗、清潔生產、保護海洋環境等方面,制定發展海洋循環經濟的戰略規劃,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二是支持和鼓勵海洋循環經濟技術創新。發展海洋循環經濟就是要依托循環經濟創新技術,以海洋資源的高效與循環利用為核心,用循環經濟理念指導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形成海陸大循環的經濟發展模式。政府應及時向社會有關海洋循環經濟的技術創新、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支持循環經濟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實行規劃引導、政策激勵、協調統籌、依法管理。三是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應有重點、有層次推進。海洋循環經濟的重點應放在總體污染排放中所占比例較大,資源消耗多的行業和具有較為成熟的海水循環利用技術、資源再生技術的產業領域。四是重點領域優先推進。重點發展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技術,降低成本,擴大海水綜合利用的產業規模,推動海水資源產業化的全面發展,以有效緩解我國及淡水資源嚴重不足的矛盾,改變我國沿海地區水資源結構,促進沿海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
(六)構建海洋信息平臺
大力發展海洋信息技術海洋信息技術在海洋事業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涉及各個方面,包括海況、海洋環境及災害的監測、分析、預報,海洋通信及導航、定位,海洋資料及情報管理等。發展海洋信息技術,應充分利用現代通信高技術成果,發展海洋衛星遙感、衛星觀測、衛星導航定位、海洋及海岸數據采集與分析、海上通信、海上定位等技術。研究海洋環境監測技術及相應的通信技術,研制可布設于沿岸、近海海域的海洋環境監測系統。
五、有效發揮政府在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中的促進作用
(一)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需要政府的組織規制和管理
海洋管理就是海洋公共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海洋公共政策作為國家一定時期或一定階段的海洋目標,是國家發展海洋戰略以及實施海洋權益保護和開發利用制定的海洋工作和海洋事業的行動準則,海洋公共政策的實施則是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依托。而在履行對海洋公共產品的生產組織規制、管理方面,要在發揮好“公共產品”的供給職能之外,對于那些政府可以逐步將生產職能交出的公共產品,例如海洋環境保護的基礎設施、環境工程項目,甚至包括海洋環境管理的一些具體政策、具體標準等,政府涉海部門要將生產權真正移交給企業,而將自身職能切實落到管理者的定位上,積極作為更好地在生產與消費中間發揮組織、管理和規制功能。
(二)政府要倡導有限制地適時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
保護和合理利用海洋資源是政府管理之本,這是海洋經濟時代資源的稀缺性對政府管理的根本要求。海洋相對陸地有著極其豐富資源,但也遠非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因此,保護和合理利用海洋資源是海洋經濟時代政府無可推卸的責任。為此政府就要制定出較為完善的海洋法律體系并嚴格執行之;要對海洋開發進行嚴格的規劃,要創造一個海洋生產領域既能充分保護海洋環境又通過競爭來促使公眾降低資源消耗增加經營效益的環境。在政府的設計框架中要全面體現這樣一個規律,即競爭是為了淘汰資源成本過高的生產者,或者迫使其降低消耗成本。
(三)政府應著重加強海洋科技人才培養和促進重大技術合作
一方面,政府出面制定和推行各個層次的海洋知識、海洋科技、海洋意識的宣傳教育計劃,加強全民族的海洋意識,提高海洋開發勞動者的技能水平,培養海洋開發各個領域的高水平專業人才,保證海洋經濟建設對勞動者和科技人才的長期需求;另一方面,要引進用好海洋科技人才,加強海洋科技隊伍建設制定優惠政策,疏通人才流通渠道。同時,加強國內外海洋科技合作與交流,多方引進新技術、新設備、新成果,不斷增強海洋開發的科技能力;重視基礎研究,組織重大海洋開發項目的聯合科技攻關,引進推廣先進實用技術,提高海洋開發的科技含量和水平。提倡清潔生產技術,改進生產工藝,開發新技術節省資源,減少廢物,保證海洋的可持續利用。
關鍵詞:海洋資源;生態環境;環境保護;海洋事業;環境污染 文獻標識碼:A
中圖分類號:X826 文章編號:1009-2374(2017)01-0087-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7.01.043
1 我國海洋概況
我國海洋面積約300萬平方公里,海岸線延綿達1800公里,海岸線資源異常豐富,具有得天獨厚的漁業資源、旅游資源、港口資源和遼闊發展的空間。有極其豐富的海洋生物資源,海洋生物物種多達26000多種,魚類3000多種、淺海和灘涂生物資源2200多種,長久以來在平衡生態環境,保持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發揮著極大的作用,當然我國的海域劃界也存在著激烈的爭端,在黃海、東海、南海與周邊各國均存在著或多或少的管轄權爭議。在資源日益枯竭的今天,因為科學水平的因素,被保存完好豐富的海底能源,將會為國家發展提供巨大的Y源保障。目前,其他國家在清潔的可再生能源方面投入頗大,海水也是不少可再生的能源,如潮汐能、浪能、水溫能、鹽度差能等。隨著開發的深入,我國也前所未有地污染和破壞著海洋生態環境,海水富養化、物種多樣性快速減少等問題,使海洋保護工作迫在眉睫。
2 海洋環境保護現狀及原因分析
2.1 我國海水受污染情況非常嚴重
2.1.1 海洋環境問題的首要表現就是海洋水體遭到污染,隨著近海岸海域富營養化程度的不斷加劇,赤潮現象頻頻發生,且不斷擴大規模,不斷出現新的赤潮生物種,給海洋生態環境、人民群眾健康和海洋經濟造成了重大危害。
2.1.2 在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的同時,作為能源戰略的石油在陸續大量建設開發,海上運輸石油頻繁如織,開采石油規模不斷擴大,風險源更加分散分布更廣,風險源強度更大,溢油的潛在風險也在不斷增加,發生突發性溢油污染事故的概率也在大幅增加。近幾年,我國油船溢油事故和海上開采石油的泄露與井噴事故迅速攀升,每年石油排入大海約12萬噸。渤海灣“7?16”溢油事故和山東蓬萊“19-3”重大溢油事故更是給海洋生態環境以沉重打擊同時給人們敲響了安全的警鐘。
2.1.3 海運航行和作業中的船舶所產生的污染物源源不斷的排入海洋,也可能發生事故,如碰撞、爆炸等,所產生有害物質排到海水中,使海水再次受到污染。
2.1.4 海洋環境保護的主要因素并不是這些源污染物,一半以上的污染物來自于陸地廢棄物的排放。人類在日常的生產、生活中,不經處理隨意排放廢棄物和污水,直接進入河流系統;農事生產所用如農藥、化肥等化學成分污染物,經過雨水浸泡,流入地下暗河,隨著河流和地下水,最終進入大海,海洋環境受到了污染,海洋生態遭到了破壞。海水的自凈能力是有限的,更需要漫長的時間消化,無限度流入污染物,海水自身凈能力必然會入不敷出而導致水體污染。
2.2 過度開發海洋資源,生物多樣性減少
我國海域內海洋生物種類繁多,還有很多珍稀品種,過度的捕撈極大地破壞了海洋物種資源的繁殖能力,致使海洋生物極速減少,嚴重的甚至瀕臨滅絕。與此同時,環境質量下降,生態系統異常,致使魚、蝦、蟹和貝類以及有保護水環境功能的大量藻類等因無法適應環境而快速消亡。雖然采取休漁期的政策,投放魚苗、蝦苗,但在利益的驅動下,仍然出海作業的大批漁民將還未長大的魚、蝦、蟹捕撈上來,其既無法從數量上的增長形成種群,之后便出現了更加尷尬局面,原本數量不多的海洋珍惜物種瀕臨滅亡,而數量眾多的物種將成為珍惜海洋生物。
2.3 水域面積縮減、海岸侵蝕狀況嚴重
大量海岸因受經濟開發的影響,人為改造灘涂在不斷增加、自然的原始景觀在逐漸縮減、很多重要的海灣面積在不斷縮減;大量的填海造地投入其中,更是興建了大面積的海參、鮑魚養殖場,疏于管理的大面積養殖場,使海灘面積和海岸濕地急劇減少,養殖場內的污染也十分嚴重,污染物隨著潮汐進入海中,海水受到了污染。另外,開發海洋工程建設、石油、天然氣的海上開采作業、海洋生物制藥等化工產品的開發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都從側面給海洋環境以沉重打擊。
2.4 法律體系的不健全和缺失的管理機制
我國海洋的環境立法工作發展較晚,相關法律體系相對滯后,然而在海岸線的立法管理方面有很多漏洞。海洋環境的政府管理部門責任不清,職能重疊現象、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極易出現,與之相關的監測預警、監督管理機制不健全,執法隊伍需要進一步提高水平,以上均嚴重影響著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是環境保護的基本法,明確了在保護海洋環境方面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是1983年頒布施行的,是我國專門保護海洋環境方面的法律,在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方面,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方面意義非常重大。法律體系中保護海洋方面的,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根本,以《海洋環境保護法》為中心,三個輔法律:(1)《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防治陸源污染物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防止拆船污染環境管理條例》六個相關法律法規;(2)和海洋防治法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3)有具體執行標準的保護海洋環境性法規,如《海水水質標準》《漁業水質標準》等。以上法律、法規、準則構成了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中起到了法律支撐的作用。由此不難看出海洋環境保護的法律體系并不健全,并不能適應新時期保護海洋環境的重任,且相比其他發達國家對于海洋的立法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3 我國面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不足與對策
目前,在大力發展海洋經濟之時,保護海洋近岸生態環境與前者成為了不可調和的利益矛盾點,承受著繼續破壞和污染不斷加重的巨大壓力,有些部分重點地區海洋環境受損情況觸目驚心,已無持續發展的后勁可言。所以加強產業結構性調整、優化產業部局,嚴控污染源,在減輕沿岸近海和流域污染現象之時,進一步加大海洋生態保護力度。提高生態系統的自我保護功能和的抵御災害的綜合能力,保持生物基因多樣性、恢復海岸自凈能力、逐漸提升海洋生態環境安全防衛能力,具體措施:
3.1 加大建設海洋環境保護設施和機制措施力度
3.1.1 要大力興建國家級保護區,各地也要以改善海洋環境,保護海岸帶生態系統為目標,建立生態保護區或海岸生態隔離帶,極大保護及恢復海岸生態系統,加強海岸生態建設。
3.1.2 恢復海洋岸線原生態景觀,在沿海重點旅游區、經濟開發^,加大力度修復沙灘海岸、退耕退墾還灘還海,建設原生態自然景觀和廊道,讓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構建藍色空間和愉悅、唯美的濱海景觀。
3.1.3 加強污水處理水平,控制海洋污染,建立污水排海標準,制定統一污水、廢水排放濃度標準,排放污染物要定時監測、申報登記、控制入海污染物總量等,以保證海產品質量,保護群眾身體健康。
3.1.4 建立評估海洋生態環境風險體系,開展海洋生態環境安全風險評估體系建設,對海洋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消除及生態恢復都至關重要。
3.1.5 加強海洋環境應急處置能力。把深入開展海洋環境災害的防治工作和應急處置管理機制有效融合,在多樣性的海洋災害頻發的形勢下,嚴重威脅了人們的日常生產生活。為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發生生態災害種類如赤潮、綠潮和海洋生物病毒病害、重大海上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等,有針對性地開展監測防控工作,設立監測點、完善浮標、探頭,利用航拍、衛星遙感技術建立全方位立體化的監測系統,提高預警機制和應急響應能力,在發生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或生物災害時,能夠及時解決問題,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應急工作要常備不懈,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備。
3.2 建立適應新時期發展的法律體系
3.2.1 應當適時出臺一些法律法規來填補法律空白,又能解決新問題。在建設大量人工養殖場以用來替代和緩解漁業資源枯竭壓力,而隨之產生了許多問題,如生態環境被破壞、海水被污染、生物鏈嚴重失衡等,需要法律制定科學合理的標準來規范養殖行業,嚴格禁止養殖密度過大,堅決防治養殖疾病等,建立高標準人工養殖場;同時重視生物入侵,越來越多的生物入侵案例,慘痛的表明同樣是破壞生態的重大因素,這些問題的逐漸凸現,迫切的需要用法律手段進行制約。
3.2.2 海洋的經濟價值與海洋的生態價值相比后者更應得到重視。在取得經濟價值的同時,而損害生態價值是不可估量的,應當完善、強化、細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完善的補償制度,海洋環境生態保護區的建設制度,所有的海洋經濟行為都應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保存好生態環境,保持物種多樣性和基因品類多樣性的生態環境。
3.2.3 持續加大海洋執法監督力度。制定的法律能否保護海洋環境,關鍵就是要執法必嚴,如執法監督力度不夠,就會導致其形同虛設變成一紙空文,而且還應該有完善的處罰措施,使觸碰法律的自然人、法人心生畏懼,法律所賦予的責任、義務,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4 結語
我國現已進入經濟體制改革的深水區,社會發展的戰略機遇期,使得資源環境的約束與發展之間的矛盾更加顯現。為突破陸地資源環境短缺的瓶頸,保護海洋環境,可持續開發利用海洋資源顯得極為重要,要使其具有更為廣闊的前景,就要立足當前,放眼未來,不謀萬世者不足以謀一時的眼光看待海洋生態環境問題。統籌兼顧,合理布局,科學謀劃,構筑藍色的海岸生態屏障,樹立海洋道德意識、海洋文化意識、提高藍色國土意識,促進文化強國、海洋強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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