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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力 應急管理 通暢 有據 效率
1 引言
突發緊急事件,例如重大施工事故、公共緊急事件、性質惡劣的違章操作、地震、洪澇等,極易引發大規模停電事故甚至電網瓦解,對于社會影響非常大,涉及時間長,空間廣,需要調動和協調電力公司各級部門和單位,統一領導,積極行動,及時有效的開展生產恢復工作。
根據《國家處理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比照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預案并成立相應的電網大面積停電應急指揮機構,建立和完善相應的電網應急求援與處置體系。
近年來,出現了一些比較先進的電力事故搶修系統,它們大多強調的是故障受理和事故搶修的流程控制,通過GPS對搶修車輛進行方位監控和計算機的信息化處理,提高了搶修效率,加強了搶修流程的規范化和標準化,但仍存在以下局限性:(1)各部門間信息交換不夠及時和全面。對于重大的電力事故,往往需要協調電力公司內各級的多個部門。(2)指揮中心只能通過打電話等方式了解現場事故處理情況,而不能對事故處理過程進行實時遠程視頻監控與指揮。(3)對故障數據沒有系統化的積累和分析,事故處理的標準和規范等資料常常不能及時獲取,為領導決策帶來不便。(4)在自然災害等情況下沒有可靠的通信系統。
為克服這些缺陷,重慶市電力公司研發了綜合運用無線傳輸技術、衛星傳輸技術、衛星定位技術、地理信息技術、計算機信息技術等多種技術手段的電力應急管理指揮系統。該系統不僅克服了上述局限性,同時還運用先進的應急管理指揮理念,改變了以往事故處理時領導小組需要親臨現場的電力應急管理模式。應急領導小組在指揮中心就可以實時了解事故現場發生的情況,并能快速全面的收集與事故處理相關的信息,如搶修力量分布,搶修物資的供給,重點保護的供電單位等。領導小組可以與事故現場的指揮小組和事故處理人員進行實時通信,領導小組能向現場指揮小組直接下達決策意見和告知與現場事故處理相關的重要信息,現場指揮小組和事故處理人員也能實時向應急管理指揮中心的領導小組匯報現場情況。同時該系統還為廠網之間、電力公司與地方政府之間、電力公司與電力監管機構之間、電力應急和社會應急之間的協調預留接口。
2 系統構成
本系統的設計思想是圍繞解決電力應急管理與指揮過程中“信息匯聚、信息表現、信息調度、通信和物資資源調度、輔助分析決策”等幾個方面的問題為出發點,實現電力應急管理與指揮的科學有據和事故處理的快速高效。整個系統的物理結構見圖1.功能結構見圖2。
整個系統的物理結構主要由一級指揮中心、二級指揮中心、事故現場指揮系統三個部分組成。其中一級指揮中心設立在市級電力公司,二級指揮中心設立在供電局或同級的二級單位,事故現場指揮系統運用在事故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在一級指揮中心進行應急的管理與指揮,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在二級指揮中心進行事故搶修的處理與指揮,現場指揮小組在事故現場對事故搶修過程進行具體的安排與監督。(1)當事故等級達到一定級別時,應急領導小組直接領導和指揮事故現場指揮小組進行事故處理。(2)當事故處理需協調多個二級單位時,一級指揮中心負責組織和協調多個二級中心的資源進行事故處理。(3)當事故可以由二級單位自行解決時,事故的處理過程由二級中心的事故處理領導小組進行控制,此時一級指揮中心的領導小組不直接參與管理和指揮事故的處理,但可以隨時關注和了解到事故的處理狀態。
通過運用該系統可以達到以下目的:(1)增強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其執行水平。(2)提高應急事故處理效率和應急管理水平。(3)促進應急聯運機制的制度建設。(4)為平時的事故模擬演練提供平臺。(5)為城市應急提供預留接口。(6)為人民服務,提高社會形象。
2.1 一級指揮中心的系統組成
一級指揮中心主要由以下幾個子系統組成:遠程指揮音視頻子系統、地理信息與GPS車輛跟蹤子系統、預案管理與輔助決策子系統、案例分析與過程記錄子系統、基礎信息與權限管理子系統。
(1)遠程指揮音視頻子系統
通過該子系統,應急領導小組的成員能實時了解事故現場的狀況,實現對事故現場的直接領導與遠程指揮,同時在需要時也能與二級指揮中心進行視頻會議,協調資源。
(2)地理信息與GPS車輛跟蹤子系統
通過該子系統能直觀地反映和表現出輸電設備、變電站、電廠、供電局、事故點、搶修班組、地形地貌、建筑物、道路等在地理空間上的分布,并能實時反映出應急處理車輛的位置信息。應急領導小組通過該子系統能了解事故現場相關設備設施的主要信息,并能了解到搶修力量的分布和到位情況。
(3)預案管理與輔助決策子系統
該子系統負責對電力事故應急預案信息的存儲管理、負責從相關部門和單位獲取相關有用信息、負責電力事故處理標準和規范的存儲管理等,并提供查詢功能,使得應急領導小組能及時獲取必要信息,并快速科學的做出決策。
(4)案例分析與過程記錄子系統
該子系統主要用于記錄事故處理的全過程,包括事故告警,事故處理,事故定性等,并最終形成案例。通過對案例的存儲管理形成案例庫,并對案例庫數據統計和深入分析,發現事故發生的普通規律,為事故的預測預防提供依據。
(5)基礎信息與權限管理子系統
該子系統主要為應急指揮小組成員提供諸如:各級單位人員信息、備用搶修物資信息等基礎信息,同時對整個系統的用戶提供分級的權限管理功能。
(6)系統同時為城市應急和公眾信息預留接口
2.2 二級指揮中心的系統組成
二級指揮中心系統設在供電局、電廠等同級機構。它的系統組成與一級指揮中心類似:它通過電力公司的通信網絡,在權限管理的控制下訪問一級指揮中心的地理信息與GPS車輛跟蹤子系統、預案管理與輔助決策子系統、案例分析與過程記錄子系統、基礎信息子系統。它也有自己獨立的遠程指揮音視頻子系統,通過該子系統實時了解事故現場的狀況,實現對事故現場的遠程指揮,同時為一級指揮中心預留接口,在需要時也能與二級指揮中心進行視頻會議,一級指揮中心能通過該子系統關注和了解事故處理的進展等情況。
2.3現場事故指揮系統組成
現場事故指揮系統主要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現場音視頻采集子系統、信息傳輸子系統、現場人員通信 子系統。
(1)現場音視頻采集子系統
通過攝像機等設備,在現場實時采集事故處理的音視頻信息。
(2)信息傳輸子系統
提供多種傳輸方式與組網技術,保障現場音視頻數據的實時回傳以及指揮中心與現場之間的語音通信。當電力公司自身的傳輸網能正常工作時,通過無線傳輸技術實現事故現場到最近變電站的信息傳輸,再通過電力公司自身的傳輸網與指揮中心進行互聯:當電力公司自身的傳輸網出現故障時,通過衛星通道實現事故現場與指揮中心的通信。
(3)現場人員通信子系統
當在偏遠地區和惡劣條件下,GPRS或CDMA等手機信號沒有覆蓋或很弱,此時通過運用藍牙技術和藍牙手機,建立現場人員通信子系統,保障現場搶修人員、現場指揮人員之間信息溝通。如果在指揮中心也建立一組基于藍牙技術的通信子系統,并且同時將現場通信子系統和指揮中心藍牙通信子系統接入信息傳輸子系統的IP網絡,就可以實現事故現場與指揮中心之間的可靠語音通信,而不依賴于GPRS或CDMA。
3 系統工作方式
應急管理指揮處理流程如圖3所示,其具體過程如下:(1)當接到事故報告,應急事件開始,這時需要通知相關領導和組織行業專家,對事故進行分析和判斷。(2)當事故等嚴重性和緊急性達到一定程度時,啟動應急流程,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制定應急計劃。(3)然后按照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進行事故處理,通過遠程實時監控、遠程指揮等實施電力調度、人員調度和物資調度。(4)當事故處理進展不順利時,現場指揮小組可以向指揮中心申請增援,擴大應急范圍。(5)當事故處理結束后,啟動事件恢復機制。恢復供電。并進行現場清理、人員物資撤離等事后工作。同時還要對事故的原因進行初步的調查。(6)應急事件處理結束后,需對整個事件進行認真總結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形成事故案例,并錄入到系統數據庫中,為事故的預測預防提供原始素材和數據支持。
4 系統特點和推廣價值
該系統綜合運用了多種技術手段,以滿足電力應急管理指揮工作的實際需要,它有如下特點:
(1)基于無線傳輸與電力企業現有網絡資源相結合的多種通信手段,保證應急事故現場音視頻數據等的及時回傳,再配合藍牙通信技術,保障提供可靠的、獨立的(不依賴于GPRS或CDMA)雙向語音通信通道。
(2)運用AJAX、WEB GIS、GPS、音視頻壓縮、分布式數據庫等技術為應急管理指揮提供信息豐富、信息表現直觀、通信和物資調度靈活的輔助決策系統。
(3)提供基于WEB的,以事故現場實際情況、應急預案、電力事故處理標準和規范為依據的專家系統,為應急指揮小組成員的決策指揮提供定性和定量的理論依據。
(4)對事故處理過程進行記錄,并形成案例庫。通過對案例庫中案例的分類統計和深入分析,為事故的預測預防提供依據。
采用多種先進的技術手段,結合運用先進的應急管理理念,使得這一系統能夠保障應急管理指揮過程中“信息收集全面、信息交換通暢、領導決策有據、事故處理高效”。
整個系統圍繞“信息匯聚、信息表現、信息調度、通信和物資資源調度、輔助分析決策”等幾個方面的問題而展開,而這幾個方面也正是大多數行業領域應急管理指揮系統所關心的核心問題。因此該應急管理指揮系統具有一定的普遍意義,它不僅能在電力行業推廣和應用,稍加修改和定制就可以應用到其他行業領域,如:石油天然氣、廣播電視、公共安全等行業。
5 結束語
為迅速、有序、高效地組織應急反應行動,提高本區抗御地震災害整體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地震預報管理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地震專項應急預案》和《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依靠科技、整合資源,協同行動、專群結合。
1.5組織機構
1.5.1組織領導
《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區政府是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區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區應急辦負責。
1.5.2領導機構
根據市政府和市地震局的要求,成立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隸屬于區應急委,平時負責區內防震減災工作的領導、協調,震時自動轉為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地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1.5.3辦事機構
設立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在區地震辦,作為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日常辦事機構。
1.5.4工作機構
區有關職能部門和各街道、鎮是區地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工作機構,擔負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部署的日常相關工作,并在區域地震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按照區地震應急預案要求承擔相應的應對、處置工作。
1.5.5專家機構
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平時為區域防震減災提供政策咨詢和工作建議,發生地震突發公共事件時,參與區抗震救災指揮工作。
2預防和預警機制
2.1信息監測與報告
2.1.1信息監測
建立區防震減災測報網絡體系。各街道、鎮和重要監控目標單位應指定專人作為聯絡員,平時配合區地震辦收集、傳遞、分析本區域地震活動和前兆信息;震時及時向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本社區震情、災情、民情及應急處理情況。
通過區有感地震應急處理中心的震情實時監測系統,與市地震應急處理中心聯網,快速、及時掌握本地區及周邊地區的震情,為區震情分析、震災處置提供基礎材料。
2.1.2信息報告
一旦發生地震突發公共事件活動和前兆信息,有關單位和社區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立即根據其性質和威脅程度,將有關信息報告區應急聯動中心(110)、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
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接到報警信息后,應馬上掌握和匯總相關信息,分析判斷是有感地震還是破壞性地震,及時提出應急處置意見,并按照相關規定,迅速向市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區應急辦報告。
2.2預警預防行動
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根據市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區應急辦的指令,隨時進入警備狀態。
2.3預警級別及
2.3.1預警級別
按照地震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并參照市有關規定,本區地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即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2.3.2預警信息
根據地震信息有關規定,需要通過區應急委報送市應急委,由市政府地震相關預警信息。
3應急響應
3.1應急響應
3.1.1地震突發公共事件分級
參照本市規定,本區地震突發公共事件按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處置要求分為四級: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
3.1.2響應等級
對地震突發公共事件的分級,本區建立四個響應級別,即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和Ⅰ級(特別嚴重),應對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大地震突發公共事件。
3.1.3響應程序
對應急響應級別,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根據市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區應急辦指令,分別啟動區有感地震應急預案、區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以及各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的應急預案分預案。
3.2指揮和協調
3.2.1本區域發生一般、較大的地震突發公共事件
指揮機構:區有感地震應急處置中心(由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自動轉為)。
區有感地震應急指揮中心主要成員部門分工:(略)
3.2.2本區域發生重大、特大的地震突發公共事件
指揮機構: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中心
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中心主要成員部門分工:(略)
3.3應急處置
3.3.1一般、較大的地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
由區有感地震應急處置中心按區有感地震應急預案處置。
區有感地震應急處置程序(略)
3.3.2重大和特大地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
由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中心按區重、特大地震應急預案處置。
區重、特大地震應急處置程序(略)
3.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地震突發公共事件的等級以及可能引發的一般次生災害,由負責應急物資供應的有關部門提供抗震救災人員必須的頭盔、應急燈、常用的救援工具及安全防護用品;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學品、放射性物質以及火災等嚴重次生災害,則由消防隊、民防特種救援隊等專業應急隊伍,使用專用設備實施搶險救災,以避免應急人員不必要傷害。
3.5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地震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采取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和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應在社區建立緊急避難場所,各街道、鎮應急領導小組事先要向群眾交待應急疏散撤離方式、范圍、路線、緊急避難場所的位置,緊急情況下組織、指揮群眾安全撤離災區;區公安部門應制定應急安全保衛措施,及時維護災區現場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區民政部門應建立救濟物資供應站,及時向受災群眾提供救濟物品;區衛生部門應組織醫療應急救護隊,及時向受災群眾提供醫療救助。
3.6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根據抗震救災的需要,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中心報請區應急委同意后,可動員區域內企事業單位、社區內個人參加地震應急志愿者隊伍,參與抗震救災。
3.7地震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按照中國地震局公布的《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工作規定》要求,由區地震辦會同區民政局負責進行地震災害的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有關部門予以幫助。
3.8新聞報道
根據國家和市有關地震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規定,對現場新聞媒體活動實施管理、協調和指導。
3.9應急結束
地震應急現場危險狀態消除和得到控制,由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請示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中心同意后,宣布解除或調整應急相應等級。區域地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完成,由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中心報請區應急委同意、必要時請示市應急委后,方可宣布解除、調整應急相應等級或終結報告,終止應急狀態,轉入常態管理。
4后期處置
4.1善后工作
4.1.1實施經濟救助
地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后,區財政局和區民政局要迅速采取措施,組織實施經濟救助。
4.1.2安撫、清理及防疫
區民政局要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受、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確保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尸體。區衛生部門應立即派遣醫救防疫隊進駐災區,搶救輸送傷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并向受災人員提供精神、心理衛生方面的幫助。區市容部門應立即組織實施污染物收集、災區現場清理等工作。
4.1.3補償、褒獎及撫恤
區勞動保障局、區民政局要制定地震災害事故賠償的規定,確定賠償數額等級標準,按法定程序進行賠償。對因參與地震應急處置工作而傷亡的人員,應給予相應的褒獎及撫恤。
4.1.4組織恢復重建
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中心要召集相關職能部門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資源評估后,認真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并迅速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組織恢復、重建。
4.2社會救助
4.2.1組織社會救助
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性救濟救助制度,積極鼓勵和利用社會資源進行救濟救助。
4.2.2明確救助程序
明確政府救濟、司法救濟的程序、方案;組織協調社會、個人或境外機構社會救助程序和要求,并明確捐贈資金和物資的監督與管理等事項;有條件的,還可明確社會心理上援助的單位和方案。
4.2.3規范捐贈管理
全區救災捐贈活動實行歸口管理,由區民政局根據受災情況和實際工作需求,統一組織實施災時應急動員捐贈行為,必要時可建立專項救災捐贈基金,用于抗震救災。
4.2.4經常性捐贈與應急捐贈
將經常性捐贈與災時應急動員捐贈有機結合,廣泛動員紅十字會、慈善基金會等公益型社會團體和組織開展互助救濟活動;加強與國際紅十字會等國際有關組織的交流和合作,做好吸納國際援助的各項工作。
4.3災情調查和總結
區地震辦會同區民政局應迅速開展地震災情的調查分析、檢測,提交震害直接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綜合評估總結報告,及時報送區委、區政府和市相關部門,由市有關部門作出最終評估。
5保障措施
5.1隊伍保障
加強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地震應急、震后救災和重建以及地震科普隊伍的建設與投入,建立一支與區防震減災工作特點相適應的地震人員隊伍。
區公安、消防、駐區武警、醫療救護、民防、建委和社區保安等搶險救災隊伍是發生重大、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主要救援力量,承擔本區的抗震救災任務。必要時可由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中心向駐區部隊求援。
5.2財物保障
資金、物資是保證地震應急工作的物質基礎。區發改委、區財政局應當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財政預算中預留相應資金用于地震監測、震害防御、應急與救援、災后恢復重建以及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工作。
在本區統一的救災物資存儲、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中,確保抗震救災所需的救災器材和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通過建立應急生產啟動機制,實現救災物資動態儲備。積極開拓與市政府有關委、辦、局和兄弟區縣的物資調劑供應渠道。
區經委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其中本區醫療單位的藥品儲存、供應由區衛生局負責。
區民政局負責設立災民安全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
發生重大、特大地震突發公共事件時,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中心可依法向社會統籌、征用救災所需的各類裝備、物資等資源。
5.3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必須保證地震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進展。震災發生后,區公安分局交警支隊要及時對災情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區建交委負責救災交通設施的搶修和修復。
5.4通訊與信息保障系統
依托和利用政務網和公眾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的應急通信體系。
通過區府800兆集群通信網實施與市應急聯動中心、市抗震救災應急指揮中心和區應急辦的應急指揮通訊保障。
通過區有感地震應急處置中心信息平臺(待建)與市地震應急指揮中心實行震情信息、專家決策、應急處理指令的雙向視頻音頻傳遞。
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整合全區應急指揮決策系統。必要時,可以緊急調用或征用其他部門和社會通信設施。區信息委負責組織協調全區信息、通信管理資源與技術支撐。
5.5建設工程質量保障
區地震辦負責本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監管工作;區規劃局負責將防震減災的要求融入區建筑總體設計規劃中,并把好建設工程立項前的抗震設計、施工管理、質量監督工作。應依法加強區域內在建或改建工程的抗震設防管理,堅決杜絕質量低劣的建設工程,切實保障各類建筑物以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5.6社會穩定的保障
社會穩定是保障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的基本條件。區公安分局負責社會治安管理、災害事故現場的警戒,應確保社會穩定,遏制災區犯罪率的上升。開展群防聯防,積極發揮街道、鎮、社區保安在維護區治安和社會穩定中的協助作用。
5.7醫療救護保障
區衛生局負責震時醫療應急及救護的實施。全區各醫院應做好應急醫救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受傷人員的及時搶救和治療。發生重災時,應立即組織醫療急救隊開赴受災現場實施搶救工作,并向災民提供精神和心理方面的幫助。
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災區的消毒與疫情的監控工作,應加強飲水和食品的衛生管理,及時控制和隔離傳染源,防止傳染病的暴發和流行。
6宣傳、培訓和演習
6.1宣傳教育
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教育是地震災害中非工程預防的重要措施。要將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納入區法制宣傳教育計劃和學校科普教學計劃;要向全區公布有關地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簡本、報警電話,廣泛宣傳地震應急法律法規,使單位和個人明確在防震減災中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大力普及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科普常識,增強市民防范意識,提高抗御地震災害的能力。
6.2培訓
加強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領導成員、地震應急管理人員和抗震救災人員的專業培訓,加強抗震救災技術裝備的建設和先進救援器材的配備,提高地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能力和快速搶險救災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
6.3演習
適時開展抗震救災訓練、演習,增強救災隊伍的實戰技能、各部門協調配合能力,不斷完善、充實區地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7監督檢查與獎懲
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總結評估報告制度
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機構和有關中央企業每半年分別組織對本地區、本領域、本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編寫半年度、年度總結評估報告,按要求上報。
(一)總結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應急機構、應急平臺、應急體系建設情況;
2.救援隊伍建設情況、事故救援情況、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情況;
3.預案編制、執行及演練情況;
4.應急管理規章制度建設情況;
5.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問題;
6.應急管理培訓及宣傳教育情況;
7.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問題及對策、建議;
8.應急管理及應急救援經費投入情況;
9.政府投入形成的應急救援資產情況;
10.相關總結評估報告附表(見附件1)。
(二)總結評估報告上報程序與時間
省級安全監管部門于每年的7月25日和次年的1月25日前分別將半年度、年度總結評估報告報送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
有關中央企業總部于每年的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分別將半年度、年度總結評估報告報送應急指揮中心。
省級礦山應急機構于每年的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分別將半年度、年度總結評估報告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礦山救援指揮中心,同時抄送省級安全監管部門。
二、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未遂傷亡事故救援總結報告制度
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礦山等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機構分別組織對本地區、本領域每一起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和較大未遂傷亡事故成功救援情況及時進行總結,逐起事故編寫救援總結報告,按要求上報。
(一)救援總結報告的主要內容
1.事故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報告及救援經過;
3.應急預案啟動和執行情況;
4.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成立及組成情況;
5.專業救援隊伍、裝備調用情況以及救援過程中發生的實際費用;
6.救援方案制定和執行情況、救援過程中應用的裝備及技術情況、專業救援隊伍的搜救情況;
7.事故原因和性質的簡要分析;
8.事故救援的經驗和教訓,包括應急預案、事故報告和救援組織、協調、指揮及救援隊伍、專家、裝備、技術等方面;
9.對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救援隊伍改進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10.事故現場相關圖紙資料,現場搶救的有關圖片。
(二)救援總結報告上報程序與時間
省級安全監管部門于事故救援結束后的30個工作日內將救援總結報告報送應急指揮中心。
省級礦山等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機構于事故救援結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將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相應的上級機構,同時抄送省級安全監管部門。
三、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季報制度
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礦山等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機構和有關中央企業及時掌握本地區、本領域和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機構建設、應急演練開展、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事故救援以及應急救援隊伍安全技術等工作情況,填寫相關季報表(見附件2),按要求上報。
省級安全監管部門于每季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季報表1、季報表3~9報送應急指揮中心。
有關中央企業于每季度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季報表2、季報表3~9與本企業相關的內容報送應急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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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xx天然氣有限公司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預防和減少天然氣突發事件,對天然氣突發事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支持和保障社會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
1.3
適用范圍
1.3.1區域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建設、運行、管理的西溫莊門站、丈子頭門站、小店高中壓調壓站、新張村高中壓調壓站、高壓輸氣管線、高壓儲氣管線和中壓輸配管線、中低壓調壓站(箱、柜)。
1.3.2適用事故類型
天然氣泄漏、火災、爆炸、突然停氣24小時事故、電氣災害、特大暴雨造成的洪澇災害、雷電災害、地震災害
1.3.3事故級別
1.3.4響應級別
根據事故大小啟動響應級別的預案
1.4
應急預案體系
1.4.1預案構成
公司應急預案由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三部分組成。
1.5
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遵循以下原則: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的原則。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的原則。分級管理,先期處置的原則。統一指揮,專業救援的原則。即報情況,跟蹤落實的原則。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
公司基本概況
企業名稱:xx天然氣有限公司。
生產經營范圍:天然氣輸氣管網的規劃、設計、建設、管道施工;天然氣儲配、銷售、運營、管理、用戶設施設計安裝;天然氣加氣站建設、天然氣汽車改裝及零部件的經銷;天然氣器具的生產、加工、銷售;天然氣相關技術咨詢及開發研制。
主要安全設施:丈子頭門站、西溫莊門站、小店高中壓調壓站、新張村高中壓調壓站、CNG母站,高、中低壓管線。
供氣范圍:xx市區居民用戶,工業用戶,營業用戶,福利用戶。
設計供氣能力:一期工程設計能力為年供氣能力6.9億m3。二期工程實現后,將達到9.6億m3/年。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
重點危險源
丈子頭、西溫莊門站、小店高中壓、新張村高中壓調壓站、CNG壓縮天然氣母站、高壓儲氣管線、DN200以上的中壓輸配管線
2.2.2事故因素分析
天然氣介質因素、管道沿線自然災害因素、管道系統潛在的危險因素、場站系統的危險因素、來自自控系統潛在的危險因素、可能受到職業危害的崗位及危害程度
2.2.3重點危險源周邊環境分析
丈子頭、西溫莊、新張村周邊無重大危險源。主要危險來自站區內自身危害。南側是加油站距離為47米。符合國家規范要求。但是油由于加站屬重點危險源,因此小店高中壓調壓站是防范重點。
高壓儲氣管線沿環城高速公路綠化帶敷設,周邊空曠,沿線基本無重大危險源。主要危險源來自管道本身和沿線閥門。中壓管線主要是調壓站與煤氣管線相銜接部分。主要危險來自外界野蠻施工、超載車輛碾壓和自身腐蝕等原因,造成線路漏氣危害。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搶險組織機構設置
3.2
應急搶險組織機構職責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門站和高中壓調壓站為我公司重點保護范圍。預防措施有:甲烷氣體監測儀、攝像監視系統、紅外線報警系統、應急電源,還有專門設置的天然氣放散系統。在工藝區內和控制室內所有接線安裝了防雷單元。
應急處置要點: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人員的安全防護。
4.2
預警行動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確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啟動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要時請求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協調。
特別重大供氣安全事故Ⅰ級、重大供氣安全事故Ⅱ級、較大供氣安全事故Ⅲ級發生后,立即向市政府應急中心報告,同時向市建管委、安監局和當地區政府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一般供氣安全事故Ⅳ級,向市建管委、市安監局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向當地區政府應急部門報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公司應有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和內部報告方式,信息處理的基本原則:迅速、準確、直報。
并做好應急資料的保管和存檔
5、應急響應
6、保障措施
做好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隊伍保障,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經費保障
7、附則
應急預案由天然氣公司安監處、總工辦負責組織修改和解釋
編制日期:年月日
為保證公司、社會及職工生命財產安全,在事故、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總經辦。
二、職責分工
1、總指揮職責:發生重大事故時,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和友臨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等。
2、副總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現場指揮組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負責協助搶險機械設備的調轉;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負責與有關單位人員的緊急聯絡,在最短的時間內,傳達領導小組的搶險指令,做好與“110”、“120”等單位的聯系。
4、技術保障組職責:協組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負責搶險方案的制定,組織指導方案實施。
5、人力機械保障組職責:負責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負責搶險所需要的人力、機械的落實,保證人力、機械的優化配置。
6、物資供應組職責:負責救援物資的的儲備和供應。
7、善后處理組職責:負責搶險結束后現場及人員傷亡的善后處理工作。
三、有關單位人員緊急聯系電話一覽表:
姓名職務辦公電話手機
備注
四、應急準備
1、事故易發生單位應成立應急隊伍并落實應急措施。
2、辦公室負責健全包括有市消防部門、防汛指揮部、安全生產監督局等單位的應急電話聯絡表。
3、各車間在識別和評價進行危害畢辯識的過程中,確定車間的事故狀態和緊急情況,提出預防重大環境安全事故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和必要的物質準備。
五、日常工作
1、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應急計劃;負責與公安、消防、安監、醫療等單位進行聯系;負責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所采取糾正預防措施的處理及監督檢查;定期對義務消防組織進行防火技能檢查和指導消防演習;負責應急設備的保障;協助遭受臺風襲擊或發生洪水災害時的搶救工作。負責應急信息的傳達及應急指揮車輛的保證。
2、勞知科:負責應急救援物質的保障。
3、各車間:負責應急現場人力資源及搶險工具的保障。
六、應急預案的實施
1、火災應急預案
(1)初起火災,現場人員應就近取材,進行現場自救、撲救;控制火勢蔓延。必要時,應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2)自救、撲救火災時,應區別不同情況、場所,使用不同的滅火器材。
①撲滅電器火災時,應使用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水或泡沫滅火器,防止觸電。
②撲滅油類火災時,應使用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
③遇有火勢較大或人員受傷時,現場人員在組織自救的同時,應及時拔打火警電話“119”、急救中心電話“120”或公安指揮中心電話“110”求得外部支援;求援時必須講明地點、火勢大小、起火物資、聯系電話等詳細情況,并派人到路上接警。
④火災的自救與逃生;火災最初五分鐘是最佳逃生時機,首先應躲避濃煙,能向下跑的決不能向上跑;其次是躲避大火,不能一下就打開安全門,要用手背試一試門面的溫度不高時再打開門。然后撤離到安全地帶。
⑤將受傷人員及時轉送醫院進行緊急救護。
⑥將信息迅速傳遞給辦公室;傳遞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⑦辦公室接到應急信息后應立即核實現場的處置情況,組織有關人員或應急隊伍趕赴現場。
⑧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后,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人統一指揮,按分工要求進行疏散人員,搶救物質,盡可能減少生命財產損失,防止事故蔓延;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⑨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保護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并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消防部門認定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直接責任。
⑩應急信息的對外傳遞由辦公室按照規定的上報程序執行。
2、觸電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當發生人員觸電事故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對觸電人按下列要求進行緊急挽救。
①首先切斷電源開關或用電工鉗子、木把斧子將電線截斷以斷開電源;
②距電源開關較近或斷開電源有困難時,可用干燥的木輥、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體。
③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裹住,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2)當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根據觸電的輕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①如果觸電者受的傷害不嚴重,神志還清醒,或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覺,要使之就地休息1-2小時,并嚴密注意觀察;
②如果觸電者受的傷害較嚴重,無知覺,無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時,應立急進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則應采用胸外心臟擠壓法。
③如果觸電者的傷害很嚴重,心臟和呼吸都已停止跳動,瞳孔放大,失去知覺,則必須同時采取人工呼和浩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兩種方法。
(3)做人工
呼吸要有耐心,并堅持搶救6小時以上,直到把人救活,或者確診已經死亡為止。(4)如果需要送醫院搶救,在途中不能中斷急救工作。
(5)對于與觸電同時發生的外傷,應分別情況處理。對于不危及生命的輕度外傷,可以放在觸電急救之后處理。對于嚴重的外傷,應于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同時處理。如傷口出血,應與止血。為了防止傷口感染,應當與以包扎。
(6)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與事故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疏散。
(7)事故發生后,應立即上報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8)應急信息的對外傳遞由辦公室按照規定的上報程序執行。
3、機械人員傷亡事故預案
(1)發生機械人員傷亡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對人員進行固定、包扎、止血、緊急救護等。
(2)必要時,應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聯系,求得外部支援。
(3)事故發生后,應立即上報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以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4)應急信息的對外傳遞由辦公室按照規定的上報程序”執行。
4、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當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向辦公室報告,并同市急救中心取得聯系,求得外部支援
(2)盡快確定就餐人員的范圍和中毒人員的有關情況,確保可能中毒人員處于嚴密監控中。
(3)應急信息的對外傳遞由辦公室按照規定的上報程序執行。
5、突發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1)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傳染性疾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和施工秩序,制定本預案。
(2)傳染性疾病發生時,各車間應立即采取措施對傳染源進行隔離,同時逐級上報到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公司根據情況成立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突文秘站:發傳染性疾病的應急工作。
(3)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盡快確定傳染源的傳播范圍并對有關人員就地實施隔離,確保可能感染人員處于嚴密監控中。
(4)應急指揮部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衛生行政部門,并在衛生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七、處理與改進
辦公室在事故或事件發生后,應對發生的原因進行調查分析,針對事故或事件發生的原因,責成責任部門采取糾正措施,并組織對應急預案和相關程序進行評審及修訂,使其不斷完善,提高應急應變能力。
八、應急預案的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