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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作為重要民生工程、菜籃子工程的畜禽養殖業得到快速發展,但是,隨著畜禽養殖業的加快發展,畜禽養殖規模不斷擴大,畜禽糞便、污水等養殖廢棄物的產生量也迅速增加,畜禽養殖環境污染問題日趨突出。據全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數據顯示,2007年,我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專業戶)的畜禽糞便產生量為2.43億噸,尿液產生量為1.63億噸,已居農業污染源之首。目前,大部分養殖場污染防治水平低下,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滯后,畜禽養殖糞便和廢水未能得到妥善處置和處理,嚴重威脅人居環境和人體健康。
2造成污染的原因
2.1國家法律法規不夠完善。2001年5月8日由國家環保總局批準實施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9號)和2014年1月1日由國務院批準實施的《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643號)僅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建設管理提出了明確的污染治理要求。但對于養豬500頭以下、雞3萬羽以下、牛100頭以下的養殖場未作規定,且其對規模化畜禽養殖的污染防治條款還是原則性的,缺乏具體性和可操作性,加上國家沒有統一出臺畜禽糞便污染治理技術規定和標準,尤其是對上述養殖規模以下的小型養殖場法律監控還是空白,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對畜禽糞便依法監管和查處難以到位。
2.2地方政府和養殖業主環境意識淡薄。有些地方政府在大力扶植和發展畜禽養殖的同時,忽視區域環境容量,沒有對轄區內畜禽養殖業提出規劃布局、污染防治等建設要求,致使轄區內大、小畜禽養殖場無序發展;另外,畜禽養殖業主普遍存在重數量輕質量、重效益輕管理、重眼前利益輕長遠謀劃的心理,只注重養殖增效,不重視環境保護,畜禽養殖場未經環保部門環評審批和驗收,擅自將未經處理的畜禽糞便和污水直接排放,對區域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
2.3治污設施不齊全,環保投入嚴重不足。一方面,由于我國畜禽養殖沒有實行準入制度,大部分規模養殖場的建設都是因陋就簡,沒有統一規劃,缺乏必要的污染處理設施;另一方面,由于養殖是微利經營,污染治理投資與運行費用相對較高,養殖戶單獨治污資金匱乏,負擔過重,大多數養殖場自身很難承受,致使畜禽糞便的處理、利用還停留在直接還田、甚至直接排放等粗放模式上。
2.4缺乏部門聯動,環保部門監管力不足。目前,畜禽養殖企業主要受畜牧部門管理,能養能賣已經成為養殖業主養殖盈利的最低門檻。對于畜禽養殖項目的環評審批及建成后的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特別是規模以下小型養殖場,環保部門沒有有效的制約性措施。
3污染治理對策
3.1建立健全相關法律體制。制定和完善切實可行、易于操作的養殖業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建立畜禽養殖行業準入機制,從行業準入、建設施工等源頭實施依法監管。
3.2加強環保宣傳、提高環保意識。在全社會中,特別是在農村中大力普及環保法律法規,宣傳環保工作方針政策,增強環保國策意識。結合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污染事件,加強對民眾的警示教育,攝制、制作一些以破壞環境為題材的警示教育片到企業、農村巡回放映,將查處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公之于眾,以案說法,教育廣大群眾,喚起環境憂患意識,使民眾進一步加深對遵守環境法律法規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民眾的環境保護意識、法制意識,提高群眾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3.3對已存在的畜禽養殖場進行限期整治。對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范圍內已存在的畜禽養殖單位,地方政府應及時制定綜合整治方案,采取限期搬遷或者關閉、限期治理等措施,對畜禽養殖污染進行集中治理。
3.4建立行業準入制度、科學規劃、上大限小,合理布局。對新、改、擴建的畜禽養殖場,國家應建立嚴格的行業準入制度,地方政府應結合當地城鎮發展總體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以及禁養區限養區劃分方案的要求,科學制定畜牧業發展規劃、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統籌考慮人口、城市發展、環境承載能力以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要求,對畜禽養殖業進行合理布局,鼓勵規模化畜禽養殖,科學指導轄區內畜禽養殖的發展。
3.5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各級政府應當采取示范獎勵等措施,扶持規模化、標準化畜禽養殖,支持畜禽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進行標準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與改造,鼓勵分散飼養向集約飼養方式轉變。
1.畜牧獸醫行業人員身體健康存在隱患
從動物飼養到屠宰,中間有很多環節,每個環節都需要畜牧獸醫行業人員的參與。但是在眾多環節中,很多獸醫行業人員沒有醫院出示的身體健康證明,存在安全隱患。如果飼養環節的行業人員患有人畜共患的疾病,就很有可能將疾病傳播給動物。在動物屠宰過程中,很有可能傳播給已經檢疫過的動物肉產品上,這樣的肉制品就存在潛在病毒危險,造成人畜共患病的傳播。
2.市民追求新鮮肉制品
隨著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對于很多家禽,人們更多的是選擇新鮮的肉產品,而不是購買經過檢疫的合格肉產品。出現了現買現殺的場景,很多市民在菜市場上選擇鮮活的家禽,通過現場宰殺來保證肉產品的絕對新鮮。但是很多市場上的家禽未經過動物檢疫部門的檢疫,存在安全隱患。而且農貿市場人流量大,屠宰家禽時羽毛亂飛,污水亂排,很容易造成人畜共患病的傳播。
3.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滯后
我國從事畜牧養殖者眾多,每年國家投入資金不足,再加上相關政府部門沒有給予足夠重視,監督不到位,屠宰場和畜產品加工單位只重視眼前經濟利益,而沒有投入資金來建立完善的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導致我國在畜牧獸醫污染治理基礎設施滯后。
二、帶來的危害
1.嚴重威脅國民的身體健康
由于我國畜牧養殖的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差,對畜禽的糞便及污水不能進行很好的處理,污染物直接排入河里,嚴重的影響水質,直接威脅身體健康。畜禽產品存在安全隱患,人們食用后存在潛在的危險,間接的威脅身體健康。
2.增加了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難度
近年來,不斷的出現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的動物疫情,暴發的養殖場大多是污染嚴重、管理不善導致的。我國在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上每年都在加大力度,但是由于很多養殖場衛生狀況惡劣,給疫病防控工作帶來了很大的的難度。
3.給我國畜禽產品進軍國際市場帶來壓力
當前畜牧養殖的畜禽產品已經滿足國內市場的消費,甚至出現畜禽產品的過剩,進軍國際市場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但是由于以前出口的畜禽產品因有毒有害而被很多國外市場拒絕。我國正在努力的改變現狀,但是由于在畜牧獸醫衛生存在諸多問題,導致產品的質量也存在安全問題,給我國畜禽產品進軍國際市場帶來巨大壓力。
4.阻礙環保型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當前國家大力提倡建設環保型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但是我國的畜牧獸醫衛生存在很多問題,尤其是環境污染嚴重,與建設環保型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完全不合,嚴重的影響環保型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步伐。
三、對策
1.規范化對畜禽屠宰和肉制品加工
首先政府要實施相關的保障措施,對于不合格的屠宰場嚴厲打擊。并通過相關政策逐步的取消小型屠宰場,建立大型的、安全的機械化屠宰場,并禁止在農貿市場進行現場宰殺交易。同時要對市民宣傳,提高市民的衛生防疫意識,購買經過動物檢疫部門檢疫過的畜禽產品,不要現買現殺。
2.規范化養殖
地方政府要根據當地特點,對畜牧養殖集中化,統一劃分土地,建立養殖區。養殖區的統一規劃有利于管理,能夠有效的對疫病進行防治,為改善畜牧獸醫衛生狀況打下堅實的基礎。
3.政府加大對畜牧業扶持力度
各級政府每年要有專門的資金用于畜牧業扶持,通過對污染治理基礎設施的建設,極大的改善畜牧獸醫衛生現狀,避免了環境污染。同時可以利用產生的糞便進行沼氣發酵,沼氣可以為養殖戶提供能源,發酵的殘渣還可以作為農用肥料,符合我國環保型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
4.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力度
我國畜牧獸醫衛生很多問題的根源在于人們對畜牧獸醫衛生認識不足,可通過不同的形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以下簡稱《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管理辦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廣泛的宣傳,使得人們認識到畜牧獸醫衛生的重要性。同時要對一切與畜牧相關的人員培訓教育,讓其認真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法律法規進行作業。
四、結語
關鍵詞:畜禽養殖業 總量減排 對策 大埔縣
畜禽養殖業生產過程中會排放出大量的糞便和廢水,廢水中的氮、磷含量很高,大量未經處理或處理不達標的廢水排放入水體,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和農村生態環境的破壞,甚至威脅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1-3]。因此,加強畜禽養殖業的污染防治與環境管理,搞好畜禽養殖業減排工作已成為現階段重大而緊迫的任務。
1.大埔縣現階段畜禽養殖業污染現狀
根據2010年大埔縣污染源普查數據顯示,大埔縣畜禽養殖業排放COD2211噸,占全縣排放總量的30.6%,排放氨氮299噸,占全縣排放總量的34.9%。多年來,大埔縣積極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模式,大力支持畜禽養殖企業從非規模化向規模化轉變,目前大埔縣畜禽養殖業中規模化養殖場所占比例較高。根據2010 年大埔縣污染源普查數據,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排放COD1424t,氨氮297t,分別占畜禽養殖業排放總量的64%和88%,各種禽畜中以生豬排放量最大,生豬排放COD1747噸、氨氮288噸,分別占畜禽養殖業排放總量的79%和85%。
2.大埔縣畜禽養殖業減排存在的問題
2.1 污染防治政策不完善、體制機制不健全 現有環境政策中缺乏對農業污染控制整體而系統的政策框架,強制性、引導性的農業環保技術標準和規范相對缺失。同時,畜禽養殖業減排涉及農業、畜牧、環保等多部門,亟待在管理體制和責任落實上進一步明確,從而建立起有效的協調溝通制度,形成合力。畜禽養殖業減排考核、監督、責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也有待進一步制訂和完善[4-5]。
2.2 減排意識薄弱,專業技術指導力度不夠 目前,養殖戶年齡偏大、文化和技術水平都較低、大部分養殖場主重經濟利益,嚴重缺乏環境保護意識及畜禽養殖業減排的觀念,使總量減排工作難度加大。此外,由于現有技術、人員及資金等方面的問題,農業、環保等部門對基層養殖戶的相關培訓和技術指導力度不夠。
2.3 畜禽養殖環境污染治理宣傳力度不夠 目前,各級相關部門對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宣傳工作力度不夠,缺乏多層次、全面和深入宣傳養殖業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沒有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
2.4 資金投入不足 畜禽養殖業污染遺留問題多、基礎薄弱,現有治理資金多用于治理設施建設,用于推動科學養殖、扶持綜合利用體系建設資金不足。畜禽養殖業減排缺乏信貸、補貼、稅收等激勵性措施,企業和養殖戶治理積極性不足,自發投入乏力。
3.畜禽養殖業減排主要措施
3.1 優化空間、產業布局 制訂出臺畜禽養殖規劃,以環境容量來控制養殖場的總量規模,調整養殖場布局,制訂畜禽養殖場農業配套土地面積最低配置比例標準。加快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的調整,禁養區范圍內禁止建設規模化養殖場,同時,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與居民區要設定衛生防護距離[6-7]。
3.2 加強畜禽養殖污染環境宣傳教育 政府應廣泛開展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宣傳工作,多層次、全面和深入宣傳養殖業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 營造人人參與、齊抓共管的輿論氛圍,使“種養結合、生態養殖、循環養殖”的觀念深入人心。政府還應結合農業生產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畜禽養殖業企業的污染物減排意識。
3.3 加大過程控制 改變養殖模式,鼓勵干清糞養殖模,強化固液、糞尿、雨污三分離,降低污水產生量和污染物濃度,畜禽糞便通過干燥、堆肥、能源化實現污染的過程控制。在畜禽養殖場(小區)大力推廣5 種鼓勵減排模式,按照葉廣東省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污染減排技術指南中“生態型”和“環保型”的要求進行建設。
3.4 推廣循環利用、強化末端治理 畜禽養殖污染應結合各地區特點選擇適合的污染治理技術,以工程手段為輔、生態治理為主的方式進行治理,建設配套的污水處理減量和貯存設施。以農牧結合、漁牧結合等多種形式建立“豬沼果(魚、稻)”和“豬沼草豬”等生態養殖模式,實現糞污物的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處理與循環利用。
4.結語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總量減排是“十二五”期間完成大埔縣總量減排任務的關鍵,地方政府應從政策引導、環境監管與宣傳、清潔生產和環境監管等方面制訂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總量減排的相關對策保證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的完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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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強化投入品監管,確保動物性食品安全
養殖過程中投入品的不當使用,不僅影響了動物源性食品安全,也影響了人類健康,規范獸藥、飼料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加強養殖環節對投入品的監管力度是保障動物性食品安全的基本要素。嚴格執行國家休藥期的規定,盡量降低藥物在動物體內的殘留,從而在源頭上杜絕動物性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
1.2重拳出擊,嚴懲不法行為
打擊力度不夠,對違法行為制裁不力,導致不法分子的違法成本過低,難以有效杜絕那些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中屢禁不止的違法行為。加大違法懲治力度,既要廣泛宣教法律法規政策,讓人們知法懂法,進而不犯法;又要保持打擊動物源性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包括生產經營者、執法者不管誰犯法,都要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對犯罪分子真正起到威懾作用。
1.3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檢驗體系
健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檢驗體系勢在必行,在原有的市、縣級畜禽產品檢驗中心引進高端人才和儀器設備,完善檢測體系,提高檢驗手段,加大科技投入,使其能夠做到多品種、高精度、高速度檢驗的需求,同時要求大型生產企業完善檢驗設備與技術,提高自我檢測手段。通過對畜禽產品生產者實施有效的監控措施,從源頭上保證動物源性安全,從而促進我國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1.4加強畜禽產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
健全的畜禽產品安全標準體系是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礎。動物源性食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化工作是提高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重要技術基礎,國家應盡快組織各方力量,圍繞動物源性食品的生產、產品質量、安全評價等因素,制定出適合我國國情的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標準。在體系標準建設方面應考慮標準的實用性,符合系統配套和貿易發展的真正需要。技術指標力求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1.5強化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
加大《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養殖人員的法律意識,嚴格按照規定處理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病死動物尸體,一經發現有隨意處置、加工、出售病死動物者,立即上報,嚴肅處理。充分發揮基層動物防疫員的作用,對其所轄范圍實施不間斷監管,對亂丟、亂拋病死動物的行為堅決予以打擊,按《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對亂丟、亂拋、隨意處置、經營加工病死動物的養殖戶進行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的要依法移交相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基層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切實加大監管力度,要定期進行巡查,健全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舉報機制,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監督。
2小結
1養殖業對環境污染加劇的原因
我國是畜牧業大國,農民在發展庭院經濟時,發展養殖業成為農民致富的主要途徑之一。據調查,農戶戶均豬存欄3頭以上,養禽5只以上,大牲畜養殖在平畈區約0•35頭,山區半山區在1•5頭以上。以農村戶均4人,養豬3頭,禽5只(以雞計),大牲畜(以牛計)0•35頭,按人均排泄糞便1•2kg•d-1,豬15kg•d-1,牛30kg•d-1,雞0•05kg•d-1等計算,農村戶均每天產生人畜糞便61kg。牲畜數量大幅度增長,人畜糞便的不善管理,務必使污染等問題日益突出。20世紀90年代全國各地“菜籃子”工程的實施,我國的養殖業得到迅速發展。近年我國每年畜禽產業的產值遞增速度均超過10%,與1995年相比,家禽數量增長近5倍,生豬的數量增長近3倍,牛的數量增長近10倍。根據我國“農業部畜牧業‘九五’及2010年發展規劃”,2010年后,我國畜牧業的產值還將以每年8%左右的速度增長。養殖業的快速發展在滿足人民群眾物質生活需要的同時,也帶來大量畜禽糞便污染環境問題。
養殖戶防疫、環保意識淡薄,現在的養殖業是由農戶的庭院經濟發展起來的,有的農戶由幾只散養雞發展到幾萬只雞,而庭院的面積卻沒有擴大,因此出現人畜同院、人禽同舍的狀況。糞便無處堆放,病死的畜禽尸體亂堆亂扔,污水任意排放。許多養殖戶缺乏專業技術知識,防疫消毒、環保意識淡薄,飼養環境污染,免疫程序不科學,不僅畜禽極易染病,也嚴重危脅到自身的健康。據調查,目前僅有49%的禽畜糞便得到利用,其余部分隨意堆積或者與生活污水一道被直接排入溝渠,匯流入江河、湖泊。一些飼養者單純追求經濟效益,利用某些礦物元素在高劑量時的特殊生物作用,超劑量地使用于禽畜飼養,如在豬的口糧中,添加高劑量的硫酸銅或氧化鋅以提高生豬的飼料利用率、促進豬的生長發育濫用激素和微量元素,造成了大量藥物殘留問題。不規范用藥或在停藥期前屠宰畜禽,不僅對人體造成危害,而且這些藥物隨人畜糞便排出,土壤和水源被污染。
2解決農村養殖業污染問題的措施
加快改變傳統的養殖模式,推廣畜禽現代養殖方式,以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加大政策引導和扶持力度,加強動物疫病防治,飼養環境控制,監督管理和社會化服務。加快畜牧業規模化、標準化和產業化建設步伐,全方位綜合布局畜牧業生產,在提高產量的同時,注重對環境的保護,減輕畜牧業生產活動對環境的污染,增加農民收入,確保畜產品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
2•1健全法制加大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力度。治理養殖業污染同樣需要法律支持,走依法治理農村養殖業污染之路。我國已先后頒布了一系列有關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涉及到養殖業方面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畜禽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標準等,這些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需要廣大飼養戶形成共識,盡快落實才能見效。因此要舉辦培訓班、廣播電視和發放傳單等宣傳執法活動。在全體養殖戶中宣傳普及科學飼養和有關法律法規知識,提高養殖戶對畜禽糞便污染危害的認識,增強環保意識,提高在養殖過程中采用清潔生產方式養殖的自覺性。
2•2建立生態農業生產系統合理選址畜牧養殖小區,規范建場,把發展規模養殖小區作為減少畜禽養殖污染和節約養殖用地的有效措施。選址要遠離居住區和噪音,環境無水、土、氣污染,同時自身也不能給周圍環境造成污染的地段,充分利用遠離居民區的荒山、荒坡、荒地、荒灘開發養殖小區。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養殖小區集中飼養的優越性、科學意義及有關政策法規,教育和引領廣大農村散養戶走集中小區飼養,凈化自身生活環境的路子。畜牧管理部門要會同土地、環保等部門在土地供應、小區設置、飼養技術、環境保護等方面對養殖戶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對畜禽糞便進行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