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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觀調控機構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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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觀調控機構的屬性

          宏觀調控機構的屬性范文第1篇

          關鍵詞: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彌補缺陷;權威獨立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0)01―0047―04

          “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中,社會中間層主體是基于彌補市場缺陷和政府缺陷的需求而出現的。一般說來,市場缺陷可以由政府彌補,政府缺陷則由市場彌補,但市場和政府都難以彌補的缺陷仍存在,此時社會中間層主體既能履行了原來由政府承擔的某些職能,也替代了原來由市場主體享有的某些職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彌補雙重缺陷?!遍L期以來,人們所形成的思維定式是金融監管與政府管制、金融監管權與政府公權力等同。經過多年的金融體制改革,市場化、自由化和全球化已經成為中國金融業的主旨,也是未來的發展方向,但是金融監管仍然未完全脫離計劃經濟模式和傳統的行政管理模式。理論和實踐表明,市場缺陷使得金融運作過程中的許多問題無法通過市場來解決,特別是金融業所具有的社會公共性、高風險性、風險傳染性,決定了必須由行使社會公共權力的政府對金融業實行監管,以協調解決金融市場缺陷所導致的各種問題。美國的次貸危機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但是,政府也有局限性,單純依靠政府也無法完全彌補金融市場中失靈的問題。所以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形成了“政府監管――金融中間組織――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的四層框架。處于金融轉軌時期的中國,金融市場和政府對金融業的監管都不成熟,派生于政府監管和市場互動的金融行業自律組織還不甚完善與發達。在金融全球化和多元化背景下,面對世界嚴重的金融危機,如何發揮金融行業協會在金融監管中的作用是本文所要探討的內容。

          一、金融行業協會的法律界定

          金融行業協會是由金融行業的組織成員為保護和增進共同的利益,在自愿基礎上依法組織起來,共同制定章程(規則),以此約束自己的行為,并實現金融行業內部的自我管理。金融行業協會主要包括銀行業協會、證券業協會、保險業協會、期貨業協會等。

          (一)金融行業協會的法律屬性

          金融行業協會具有以下屬性:一是民間性或非政府性。金融行業協會作為金融機構及其成員自律組織,獨立于政府系統之外,與國家機關之間沒有任何隸屬關系,如美國的《金融服務現代化法》第322條規定,全美注冊保險人和經紀人協會不代表美國政府,不是美國政府的一個機關,除非由國會依法解散,否則繼續存在;二是自律性。行業協會通過制定章程或規則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協調、自我控制以規范其成員行為。各國的金融行業協會,雖然沒有對會員及其行為的行政監管權和行政執法權,但發揮著調整金融業內諸多復雜關系的積極作用。金融行業協會通過自身的活動,調整其成員行為和成員相互之間的關系,督促和監管成員執行法律,調解成員之間、成員與客戶之間的糾紛,對違反法律、規則或章程的成員,作出紀律處分;三是非盈利性。金融行業協會不直接從事金融活動,不具有營利的動機和目的,是金融行業協會作為社團法人區別與其他企業法人的基本點之一。

          (二)金融行業協會與相關概念的厘清

          1、金融行業協會并非金融中介組織。

          根據前面所述金融行業協會的三特性:非政府性、自律性、非盈利性,我們則能將其與市場經濟中間層主體的盈利性的金融中介社會組織相區別。隸屬于行業協會中的金融行業協會和隸屬于中介組織中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金融評級機構和律師事務所,二者之間首先是從事活動的法律依據不同。金融行業協會是以行業規章為主展開活動,而中介組織則是以委托合同為主要法律依據:其次是在與政府的關系上,一般金融中介機構只在納稅等商事行為方面表現其與政府的關系,而金融行業協會則具有多重功能,可表現在協助政府實現對金融的宏觀調控和輔助政府對金融市場進行監管:最后是在資金來源方面,中介組織更多的是以實現利潤的最大化為目的,而金融行業協會則是由金融機構或個體成員交納的會費為主要活動資金,并由于其業績大小而獲得各類主體的贊助和資金支援。當然,也有些國家金融行業協會仍是半官方機構,由政府實行財政撥款,如中國。

          2、金融行業協會并不等同于金融行業組織。

          金融行業組織是由金融機構、其他組織或公民在自愿的基礎上組成的一種非營利性民間組織。這種組織主要包括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和市場自律組織兩種類型。前者如銀行業協會、證券業協會、保險業協會和期貨業協會等;后者如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外匯交易所等。金融行業組織其外延大于金融行業協會,即金融行業協會包含在金融行業組織之中。

          二、金融行業協會與政府金融監管機構的契合

          金融行業協會作為社會的中間層是介于政府與金融機構之間,承擔部分國家職能和市場職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市場缺陷和政府缺陷。作為準自治性質的金融行業協會的功能主要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服務功能;二是干預功能;三是協調功能。

          (一)服務與監管功能

          金融行業協會作為政府與金融市場、金融機構之間的中介,其服務功能主要表現為兩方面:第一,為政府的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行為服務。金融市場關系錯綜復雜,追求個體利益的沖動使市場主體的行為與政府的行為產生沖突。博弈的結果是金融機構將部分權力讓渡給政府的金融監管部門,而隨著金融業的發展,政府又將部分權力讓渡給包括金融行業協會的金融自律組織。因為,金融自律組織更接近市場,其組成人員具有各種專業優勢,能保證其公正性和權威性。因此,金融行業協會的主要功能之一是接受政府監管部門的委托,對金融機構是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行事進行調查;對金融機構向社會公布的各種經濟信息進行測算核實,發表客觀公正的核查報告;制訂道德規范以約束金融行業從業人員等。

          (二)干預與調控功能

          在諸多國家干預經濟手段中,宏觀調控是被認為較好地與市場經濟契合的一種措施。一方面,宏觀調控仍是以承認市場作為資源配置首要手段為前提:另一方面,宏觀調控也摒棄以行政命令為主的計劃經濟模式,更多的是強調通過財政的松緊,貨幣投放的多少來實現經濟的均發展。宏觀調控常被稱為“國家宏觀調控”,但事實上,并不是所有的宏觀調控行為都是政府對市場主體進行,更多的是通過一些行業組織和其他中介組織來落實其調控政策。因此,在“國家――社會中間層――市場主體”的三元框架結構下,政府

          通過包括金融行業協會在內中間組織落實其宏觀調控政策。出現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主要是:

          第一,實踐證明,政府在經濟調控中并不可能享有完全信息,調控過程也非靜態博弈,而是與市場主體之間的連續不斷的博弈過程。作為宏觀調控的主要機構中央銀行和其他金融監管機構,也并非能高效的進行決策和實施調控。相反地,金融行業協會更貼近現實經濟行為,更能溝通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彌補政府在經濟管理過程中的外在性缺陷,協助政府實現其調控目標。

          第二,金融行業協會作為民間或半官方機構,它們并沒有自己的利益,其生存狀態主要依存社會對他們的滿意度,因此金融行業協會能在其職責范圍內,通過參與政府決策、監督政府行為、反饋市場信息,來影響和制約政府行為,避免政府宏觀調控的失靈。金融行業協會具有干預和調控經濟功能,在于其獲取信息的充分性。市場主體對經濟信息的反映與對產品的偏好和需求會傳導到金融機構,隨之金融機構又匯總到各自的行業協會。各金融行業協會將市場需求信息傳送到中央金融決策機構,中央金融決策機構根據市場需求決定金融政策,然后又將金融政策通過金融行業協會進行分解和落實。

          第三,政府與市場主體在宏觀調控和市場干預過程中,是一個連續博弈的過程。政府在政策的制訂和執行過程中,市場主體通過各種機會與渠道,不斷影響甚至阻撓宏觀調控措施,以達到政府和市場主體利益的平衡,實現市場主體利益最大化。然而,在政府實施宏觀調控的博弈過程中,調控者面對的是眾多的被調控者,這不僅增加了實施宏觀調控的費用,也削弱了宏觀調控的效果,同時分散了市場主體與充當宏觀調控主體的政府進行溝通與博弈能力,不利于經濟行為和社會行為的公平,而金融行業協會則剛好能夠彌補這一缺陷。一方面,政府能通過金融行業協會落實宏觀調控政策,減少調控過程中所產生的成本;另一方面,有助于將金融市場信息和需求反映至政府部門。金融行業協會幫助政府起草有關計劃、規劃、法規和政策,將金融機構和其他市場主體的意見和社會的訴求反映到政府政策中。

          (三)協調與自律功能

          金融行業協會的協調與自律職能是協調金融市場各種不同主體之間,市場主體與政府之間的關系,以有效地降低市場交易費用,提高市場運作效率。主要體現在:(1)協調各種金融機構之間、同種金融機構相互之間以及金融機構與中介機構之間、金融機構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包括落實其法律法規、制訂共同規則、解決相互之間的糾紛等。(2)協調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與政府的關系。具體表現為:在金融秩序政策上,作為金融行業的企業群體代表的行業協會,是市場機制和國家干預之后的第三方力量,有可能在市場和政府之外,形成一個透明度較高,責權利相結合的新的組織結構,協調國家與金融機構之間的關系,謀求社會經濟效益最大化。(3)檢查、監督會員日常經營活動,進行行業自律。協會可制訂自律監管規則,并要求會員按期提交經營報告及有關統計資料,處理違法交易案件,有權給予違法會員以罰款、暫?;蜃N會員資格等懲罰。

          三、各國金融行業協會發展趨勢及對中國的啟示

          (一)世界主要國家金融行業協會的發展趨勢

          第一,金融行業協會的機構民間性質占主流。在一些代表性的國家。如美國、英國、日本和韓國,只有日本的金融行業協會為純粹民間性質,其他國家的行業協會均具有官方或半官方性質。金融行業協會的這一特征,使得其制訂的規則和所執行的監管具有正式性和權威性。并且法律一般都賦予了金融行業協會可以依法對市場違規行為處罰和對會員之間的爭議進行仲裁的權利,所以金融行業協會已經日趨成為西方金融市場的主要監管主體。

          第二,金融業發達國家的行業協會獨立性較強。在這些代表性國家中只有英國的行業自律性組織隸屬于政府金融監管機構,其他國家均獨立于政府監管機構。金融行業組織獨立于政府監管機構使之擁有較強的獨立性,因而在執行監管的過程中可以減少政府對其干預,從而有效發揮行業自律性組織的監管作用。雖然英國的金融行業組織隸屬于政府監管機構,但是由于英國是一個重視行業自律的國家,并且其政府監管機構――FSA是一個私人性質的獨立機構,所以其行業自律性組織――SFA的獨立性也毫不遜色。

          第三,構建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并重的監管機制。在這次世界性的金融危機爆發后,世界各國都開始從強調金融自由化的行業自律轉向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并重。在金融行業協會的設置上,是期貨業和證券業擁有同一自律性組織,而銀行業和保險業協會則各自單獨設立行業協會占主流地位。如英國、韓國,澳大利亞的期貨業和證券業擁有同一個自律性組織,而美國則分開設立。日本在這一問題上比較特別,既建立交易所自律組織,又建立經紀商自律組織。分別對交易所和經紀商進行自律管理。

          (二)外國金融行業協會發展對中國的借鑒

          對中國金融行業協會發展現狀反思后就會發現,中國金融行業協會缺乏獨立性,也缺乏權威性,無法起到西方金融行業協會那種在金融監管中的作用。其根本原因是,中國金融行業協會不具有西方社會那樣的行業自治基礎,在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雙重管理下,金融行業協會扮演的是政府對金融業進行管理的執行人角色。這種角色定位,同其本應具有的行業利益代表人地位存在明顯沖突,必然使得中國的金融行業協會難以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目前,中國金融行業協會包括:銀行業協會、證券業協會、保險業協會、期貨業協會。雖然從相關法律看,這些金融行業協會定位于自律性組織,是社團法人,但是事實上存在官方性質。問題是這種官方性又不表明中國的金融行業協會具備相應的權威性,各金融行業協會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在法律層面上得到足夠的重視,也沒有發揮行業協會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的功能。這種缺失主要表現在:其一,金融行業協會對金融機構的資格審查存在缺陷;其二,金融行業協會對“違規會員”缺乏有利的制裁手段;其三,金融行業協會對金融產品交易過程的監管存在缺陷。

          面對中國金融行業協會的這些缺點與不足。我們應該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革:

          第一,進一步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首先,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改革對于中國行政化色彩過于濃厚的金融行業協會的轉型具有主要意義。一方面。市場化的進程將進一步削弱或減少國家對金融領域資源過于集中的控制力,從而使社會與國家在資源的掌握上處于一個相對合理的安排,進而減少社會對國家的依賴,為金融行業協會的自治奠定了一個堅實的基礎:另一方面,市場化的進一步改革將使中國涌現更多的產權明晰的金融主體,企業利益與個體利益將實現更大程度的契合,他們將會更關注自我利益的發展并將為此謀求更合理的制度安排,而金融行業協會的充分自治無疑將是他們達到目標的重要手段。其次,在國家以更積極的態度對待金融行業協會等民間組織的發展的同時,金融行業協會應當在國家對資源控制力減弱的過程中,在精神層面組建培育和生成自治的文化意識。最后,改革與市場經濟不相適應的政策制度。從制度層面上可以考慮進行若干重要的制度變革和設計,改變社團登記的雙重審批制,廢止國家各部門對社團內部事務進行不當干預的若干文件和通知。從整個國家制定法的層面,需要對關于社團自治(包括行業協會)的法律文件進行全面的清理,從金融行業協會的法律制度安排的視角,改變目前金融法律制度中制約金融行業協會發展的障礙。

          第二,增強中國金融行業協會的獨立性。妥當安排政府部門尤其是金融監管部門與金融行業協會的關系,用立法的方式明確劃定金融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權與監管部門的金融監管權的行使范圍。

          宏觀調控機構的屬性范文第2篇

          【關鍵詞】投資連結保險 影子銀行 金融穩定

          一、投資連結保險的業務性質

          投資連結保險是投資賬戶收益與普通賬戶保障的結合,是被保險人在獲得風險保障的同時,將部分保費交由保險公司進行投資運作,以獲取投資收益。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分投資賬戶和普通賬戶并實行風險隔離,普通賬戶經營傳統壽險保險業務,主要起風險保障功能和信用中介功能,監管較為嚴格。而投資賬戶單獨管理,具有資產獨立性,雖投資賬戶每月末將投資賬戶資產和負債數據統一計入保險公司總資產負債表,但投資賬戶的資產和負債計入保險公司資產負債表中的獨立資產和獨立負債項下,隔離了與其他資產之間的風險傳導。而且投資賬戶中僅管理費用計入保險公司的利潤表,賬戶中所產生的投資收益不計入保險公司的利潤表,投資風險完全由投資者承擔。投資連結保險的運作流程如下圖所示。

          二、投資連結保險的影子銀行特征分析

          (一)投資連結保險的法律屬性

          首先,投資連結保險具有準實體屬性。投資連結保險采取的是“分別管理、分賬保管”模式,投保人將保費交給保險人委托其管理和處分投資賬戶內的財產,其通過投資者的資金形成所有者權益,通過投資運作形成資產和負債,資金的獨立核算使其具有準實體屬性。其次,投資連結保險具有保險屬性。投資連結保險通過將部分保費存入普通賬戶,按照傳統壽險基于大數法則運作方式運作,并保證對投保人的最低保險責任。因此,投資連結保險實現了分散風險與補償損失的功能,能夠給受有損失的被保險人提供補償,理所當然地認定其具有保險屬性。

          (二)投資連結保險的影子銀行特征

          從投資連結保險產品作為信用中介鏈組成部分的特征來看,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具備傳統銀行的類似性質(如期限/流動性轉換和杠桿化經營),只是與傳統銀行機構相比,它既未受到與傳統銀行同等的監管標準限制,也不能獲得官方的流動性支持。因此,投資連結保險經營無需考慮風險成本內部化問題,而“天生”具備融資方面的比較優勢,這雖為監管套利提供空間,但同時也損害了金融監管效率,導致金融體系的杠桿和風險進一步累積。投資連結保險主要有以下功能:

          首先,投資連結保險具有保險保障的基本功能,但在投資類保險產品中,保險保障功能有所弱化?!锻顿Y連結保險精算規定》規定個人投資連結保險在保單簽發時的死亡風險保額不得低于保單賬戶價值的5%??梢姡kU保障已不再是投資連結保險的重點,而投資收益才是投資類保險的核心所在。其次,投資連結保險具有信用中介功能。投資連結保險產品主要通過吸收客戶閑置資金、保險公司投入的種子基金和證券回購交易等方式進行融資,并通過購買債券、股票等方式,把投資賬戶的資金交由資金需求方使用,從而實現信用中介和資金融通功能。再次,投資連結保險具有期限轉換功能。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的資產來源主要有募集資金和證券回購兩大部分,募集資金體現在資產負債表上的所有者權益項,它和資金投放期限具有期限匹配特征,不存在期限轉換功能;而證券回購體現在資產負債表上的負債方,它將融到的資金進行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的再投資,并通過證券逆回購在這一過程實現杠桿操作,具有一定的期限轉換功能。最后,投資連結保險具有流動性轉換功能。投資連結保險通過調動并運用社會閑置資金創造流動性,實現信用規模的擴張,從而達到保險市場與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的有機結合和協調發展。因此,可以認為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具有流動性轉換功能。

          投資賬戶履行了信用中介、期限轉換、流動性轉換、投資收益等功能,而且相比于金融中介部門,其基本不受監管。因此,投資連結保險中投資賬戶具有影子銀行特征。

          三、投資連結保險對金融市場的影響

          (一)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對存貸款的影響

          投資連結保險和存款之間具有直接的競爭關系,它對存款的影響最主要表現為兩點,一是分流銀行存款。相比于存款利率,投資連結保險類產品在利率上具有競爭力,導致存款騰挪銀行業體系之外,而出現存款減少現象。二是改變銀行存款結構。投資連結保險類產品在減少銀行存款總量的同時,也使得存款結構發生變化,減少了儲蓄存款或定期存款,使活期存款規模出現顯著波動,從而加大了貨幣供應量M2的監測難度,不過鑒于投資連結保險規模較小,投資連結保險對貨幣供應量的影響有限。

          投資連結保險對貸款的影響主要表現為二個方面。一是削弱銀行業融資功能。保險機構受利益驅動,通過投資連結保險為實體經濟提供融資功能,從而賺取管理費收入,這客觀上削弱了銀行業融資功能。二是削弱宏觀政策結構調控效果。2011年,在宏觀政策調控下,部分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要求的行業,諸如房地產業、“兩高一剩”等產業從傳統渠道融資受限,此時,投資連結保險等產品卻可為其融資提供新途徑。例如,部分資金流入房地產或資本市場,這不僅會干擾國家宏觀調控的方向和效果,也使資金的潛在風險大幅增加。

          (二)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對利率市場化的影響

          首先是對利率市場化改革提出要求。投資連結保險等類似產品的催生是宏觀調控倚重數量型工具的結果,而這類產品對利率管制的不斷突破客觀要求貨幣政策的調控手段應將傳統的數量型的信貸規??刂妻D變為以利率為核心的價格調控。其次為利率市場化提供思路。投資連結保險類產品主要以監管套利和資金套利為初衷,為存款人創造出新的選擇機會,很大程度上意味著實際利率放開,它也預示了通過利率市場化改善宏觀調控的方向。

          (三)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對金融穩定的影響

          投資連結保險投資產品部分在市場準入、產品結構、市場運作、經營管理、法律監管等方面存在多重風險。這一方面是因為投資連結保險本身深受資本市場的影響,證券市場的發展動向和基金的管理質量會左右投連險的收益和競爭力;另一方面因為投資連結保險的經營管理對保險公司提出高要求。此外,投資連結保險的產生和發展對利率等宏觀經濟環境、國家的政策法規等過分依賴。歸結來說,投資連結保險的脆弱性及潛在風險表現在以下幾點:一是資本市場風險。資本市場風險主要體現為收益的不確定,資本市場的變化直接影響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的投資收益?,F階段,在我國證券市場仍相對不夠成熟,股指的變化受到一些非理性和非市場因素的影響,這給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帶來了許多未知的風險。二是經營管理風險。投資連結保險產品作為復雜的新型金融產品,需要人較高的專業水平,而現階段,個人人專業化程度不高,對投資時機的把握存在差異,因此,經營管理風險是投資連結保險這類影子銀行產品所特有的風險。三是政策和法律變更風險。新法規的公布及其現有法規的修改對于各產品的經營方式、投資渠道以及投資獲利的前景等方面都產生影響,從而加大投資不確定性。

          四、政策建議

          我國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總體呈現出機構多、規模較小、杠桿化水平較低但發展較快的特征,并且行業自律水平低,監管較為松散。針對國內當前的金融環境和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特點,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共同協作,提高監管機構的監管力度

          在美國,投連險產品由保監會和證監會共同監管,在我國,仍然沿用分業監管的模式,這導致屬于保險類業務的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與傳統銀行監管缺乏統一的標準,不能準確評估兩者之間的關聯程度,而且由于不同類型機構的統計口徑不一致,使得難以進行比較或加總分析,因此,建議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各金融監管機構建立好聯系機制和信息交流機制,加快實現各監管機構、交易所和各行業協會統計標準的統一,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以便于定期匯總、分析和有效監管。

          而且,相對于不斷發展的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當前監管機構的各類監管政策稍顯滯后。譬如,保監會雖將部分公司的投資連結產品在證券投資基金上的投資比例放寬至100%,但并未及時出臺相應的法規來規范保險投資市場,這客觀上增加了投資風險。因此,建議監管機構及時、迅速地建立和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加強風險防范,引導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的健康發展。

          (二)健全金融統計制度,密切監測各類影響

          隨著投資連結保險等新型金融產品逐漸壯大,它們對金融體系的影響將日益增強。而這些業務監測大部分游離在金融統計之外,從而導致貨幣當局不能很好地評估這些業務對提高金融市場效率的作用,也不利于準確判斷貨幣政策的傳導路徑與調控效果。為全面統計監測各類金融產品,理應建立健全各項金融統計制度,當前各監管機構的金融統計制度并未形成有機統一體,從而導致金融統計覆蓋產品不全,而且部分創新型金融產品的監測信息不夠充分。因此,建議由貨幣當局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從宏觀金融統計體系出發,協調制定好各金融監管機構對所監管產品的統計制度,保證金融統計的全面性和準確性,并且密切監測各類產品對金融體系影響,以利于從宏觀角度監測并控制可能的金融風險。

          (三)提高經營機構自律意識,共同打造高效產品市場

          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己承擔,保險人僅盡善良管理人義務,因此,經營機構應充分行使善良管理人的義務,努力提高行業自律水平。一是在銷售投連險時更加謹慎,避免因誤導行為導致客戶產生非議。二是對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的投資應在遵循安全性原則的前提下達到盡可能多的盈利,從根本上保證投保人的利益,保證資產的保值增值,增強公司抗風險的實力。三是在售后服務方面,保險公司要配合市場提升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和客戶風險意識。

          (四)加強利率價格調控,深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投資連結保險等產品顯現出利率雙軌制的弊端,同時,投資連結保險等金融產品對利率的突破為利率市場化全面鋪開當好“試驗田”。隨著投資連結保險等理財產品的不斷壯大,利率市場化改革時機漸趨成熟。利率市場化改革最顯著特征是將調控手段轉變為以利率為核心的價格調控,這將有利于規范當前市場上各類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的惡性競爭,創造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因此,建議主導利率市場化改革的中國人民銀行加強利率價格管控力度,深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妥善利用利率價格調控手段引導各類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的健康發展和良性創新。

          參考文獻

          [1]陳北.走出投資連結保險誤區的金融產品――保險信托[J].財貿經濟,2004,(1).

          [2]湯潔茵.投資連結型保險在中國的發展與稅法規則的跟進[J].保險研究,2014,(5).

          宏觀調控機構的屬性范文第3篇

          黨的十七大報告要求深化財稅、金融等體制改革,完善宏觀調控體系。這是在新世紀新階段形成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體制機制的重要內容。在這方面,要著重抓好三項工作。

          第一,要深化財稅改革,建立和健全有利于促進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推動科技進步、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財稅體制。要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實現財政體系從經濟建設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主要內容包括: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強化預算管理和監督。要逐步做到把政府收入(包括地方政府土地收入和各類基金、收費)統統納入預算管理,接受人大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加快形成統一規范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在保持現行財政體制框架總體穩定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政府間支出責任界定,為建立事權與財力相匹配的財政體制奠定基礎。完善中央與地方稅收分配比例,適當提高中央財政收入比重,增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加大中央對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促進地區間財力均衡。各級政府都要加大公共服務領域投入,改善民生,逐漸做到在義務教育、公共衛生與基本醫療服務、基本社會保障、公共就業服務、飲用水安全、公路與公共交通、環境保護、廉租房供應、治安、法治環境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財政稅收政策如出口退稅政策等要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不斷提高轉移支付的有效性,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能力。減少管理層級,在有條件的地區推進省直管縣、鄉財縣管等管理方式。探索實行縣級政府最低財力保障制度,做到保底。完善地方稅收體系,清理、規范非稅收入,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將收入穩定、具有稅收性質的收費納入“費改稅”范圍,增強稅收收入在地方財政收入中的地位。開征物業稅,充實基層財力;調整資源稅,增加地方稅收。

          第二,要推進金融體制改革,發展各類金融市場,形成多種所有制和多種經營形式、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現代金融體系。繼續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穩步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使之成為服務“三農”的社區性金融機構。加大城市商業銀行改革力度,發展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推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改革。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投資發展金融業。大力發展公司債券市場和多層次資本市場,優化資本市場結構,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積極發展保險市場。穩步發展貨幣市場和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培育外匯市場。繼續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實現金融產品和服務收費的市場化定價。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放寬境內企業、個人使用和持有外匯的限制。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堅持國家對大型商業銀行的控股地位,加強登記、托管、交易、清算等金融基礎建設,確保對外開放格局下的國家金融安全。在繼續實行銀行、證券、保險分業監管的同時,順應金融業務的綜合經營趨勢,強化按照金融產品和業務屬性實施的功能監管,完善對金融控股公司、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管。建立健全存款保險、投資者保護和保險保障制度。建立有效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應急處置機制。加大反洗錢工作力度。

          第三,要推進國家規劃改革,完善國家規劃體系,使國家的發展規劃和地方的發展規劃相銜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減少審批,需保留審批的要規范和簡化程序。按照科學發展、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要求,健全和嚴格市場準入制度。發揮國家發展規劃如五年規劃、年度計劃和產業政策在宏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和協調作用,并綜合運用財政、貨幣政策,不斷提高宏觀調控水平,為國民經濟的運行提供穩定的環境。在調控方式上,逐步做到主要運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以總量調控為主,努力保持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基本平衡,也要促進重大結構的優化,做到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宏觀調控機構的屬性范文第4篇

          [關鍵詞]基于資產的準備金制度;創新性貨幣政策工具;結構調控;宏觀審慎監管

          我國的貨幣調控實踐表明,在多目標約束的政策框架下,亟待創新貨幣政策工具以提高調控效率?;谫Y產的準備金制度(Asset-Based Reserve Require-ments,簡記ABRR)是一個值得考慮的政策選擇,該工具不僅可以強化總量貨幣調控的效率,對于經濟發展中的結構性問題也能實施微調,還具有逆周期調節的宏觀審慎監管功能。為此,我們研究了ABRR的涵義特征、作用機理、政策優勢以及局限性等問題,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對其適用性進行了分析。

          一、ABRR的涵義、特征及政策實踐

          (一)ABRR的涵義

          現行的準備金制度是針對商業銀行的存款負債而制訂(即基于負債的準備金制度,簡記LBRR),要求商業銀行根據存款規模繳存準備金,目的是防范銀行擠兌引發的金融風險,后來在中央銀行的實際操作過程中,逐漸演變為一種具有巨大殺傷力的貨幣政策工具。而基于資產的準備金制度(ABRR)則是針對金融機構的各類資產而制訂,要求金融機構根據資產類別與規模計提不付息準備金,目的是在金融脫媒快速發展和金融創新不斷涌現的市場環境下,強化貨幣調控的效力和實施結構性調控。兩者同屬于資產負債表監管手段,只不過側重點和政策目標有所差異。

          (二)ABRR的特征

          與LBRR相比,ABRR具有以下三個特征:一是政策覆蓋面更為廣泛。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所有金融機構都有義務按照中央銀行的要求計提準備金,由此改變存款準備金制度下商業銀行的不利位置,促進了市場公平和避免過度的金融脫媒;二是充分考慮作用對象的差異性。ABRR針對金融機構所持資產的類型差異制定不同的準備金率,便利中央銀行實施結構性的宏觀調控,彌補LBRR等傳統工具只能總量調控不能結構調控的缺陷;三是可以部分實現微調功能。ABRR的作用對象是金融機構所持的資產,變動準備金率并不形成類似LBRR的放大效應,且準備金率是針對特定類型的資產設定,不至于產生全局性的影響,因而便于實施貨幣微調。

          (三)ABRR的政策實踐

          ABRR最早是在上世紀七十年代被提出,歐美等國都有類似的政策實踐。1992年,美國的監管部門曾要求保險機構根據所持資產的風險和規模計提準備金,還專門建立了一套資產估值體系以適應該制度。布雷頓森林體系時期的瑞典,曾要求所有的金融機構必須根據所持房地產業相關資產的規模計提一定比例的準備金,以對抗房地產領域的金融風險。上世紀七十年代盛行于歐洲的信貸限額政策以及美國的保證金要求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ABRR思想。盡管出臺這些政策的初衷并非出于貨幣調控的考慮,而是為了強化金融監管或其他目的,但核心思想都是從金融機構的資產人手實施結構性調節,這就證明ABRR在政策操作上具有可行性。

          其后,由于金融業的抵制和放松監管的壓力等原因,早期與ABRR相類似的各項政策逐漸取消,至今還沒有哪個國家將其應用于貨幣調控的政策實踐。然而,國際學術界和中央銀行并未放棄對該制度的關注,例如美國經濟學家Palley(2004)和美聯儲研究員D'Arista(2002)都曾對ABRR在貨幣政策中的運用進行過深入地研究,認為該制度將會大大提高中央銀行的貨幣調控能力,并且設計了相應的操作流程。自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國際社會在反思危機成因之后,要求采用ABRR以控制資產價格泡沫和實施宏觀審慎監管的呼聲日益增多。Wener和Sabatini(2007)、Baker等人(2009)均建議美聯儲應當引入ABRR以防止資產價格的過度波動和管理金融風險。Holz(2007)建議歐央行利用ABRR的結構性調控優勢,在控制局部地區(如西班牙)房地產泡沫的同時,又不妨礙歐元區整體的經濟增長。Palley(2010)則明確指出,對于歐美央行而言,要實現量化寬松貨幣政策的平穩退出,ABRR是最佳的工具選擇。

          二、ABRR的政策框架與作用機理

          (一)ABRR的政策框架

          作為一種操作便利的宏觀審慎監管和貨幣政策工具,ABRR的政策框架及其作用機理其實并不復雜。簡而言之,就是中央銀行通過變動各類風險資產的法定準備金率,調節金融機構持有對應資產的資金占用量,影響其資產配置的總成本與總收益(或者不同資產的相對成本與相對收益),間接控制金融機構的信貸投放和證券投資總量(或者各類信貸投放和各類證券投資的構成比例),進而達到總量貨幣調控(或者結構性調控)的政策目標。當中央銀行上調信貸資產的總準備金率時,將會增加商業銀行信貸投放的成本,有助于遏制信貸投放的過快增長,起到宏觀緊縮貨幣總量的效果;當中央銀行針對高風險的資產類別設定較高的準備金率時,可以降低此類資產的相對收益,促使資金流向其它風險較低的資產類別,從而起到微觀結構性調控的效果。

          (二)宏觀層面的作用機理

          由ABRR的政策框架可知,如果中央銀行調高信貸資產的準備金率,那么商業銀行發放同樣的信貸必須計提更多的準備金,從而提高銀行貸款的資金成本,為減少資金成本上升對利潤的擠壓,銀行提供給客戶的貸款利率也會隨之上浮,進而壓制國內消費和投資的增長。在利率傳導機制暢通和開放經濟環境下,貸款利率總水平的變動可能會傳遞至貨幣市場,引發貨幣市場利率上漲乃至貨幣匯率的升值,從而對凈出口變量也產生間接的抑制作用。

          根據信貸資產與國民經濟總需求的對應關系,ABRR還能夠有效調節總需求結構。當只上調消費類信貸的準備金率時,將會提高消費者貸款利率,而投資貸款利率、貨幣市場利率及與之相關的貨幣匯率均保持不變,結果僅降低了社會消費需求,投資需求和凈出口需求并不受影響;同理,當只上調生產建設類信貸的準備金率時,將會提高投資貸款利率,僅降低社會投資需求,而消費需求和凈出口需求并不受影響。

          ABRR在逆周期的宏觀審慎管理中也能發揮重要作用。在經濟繁榮階段,當某類證券資產的價格P或信貸L的增速(P*或L*)大幅超出其長期趨勢值(P*或L*)時,就要求調高準備金率,以減少此類證券資產和信貸投放的資金供給,防止資產價格泡沫和不良貸款的形成;在經濟下滑階段,當P和L快速下降時,就調低準備金率以釋放之前存入的準備金,增加此類證券資產或信貸的資金供

          應,以避免資產價格過快下跌造成的金融市場動蕩或信貸緊縮對實體經濟造成的沖擊。

          (三)微觀層面的作用機理

          就信貸資產而言,ABBB在微觀層面的結構性調節作用主要通過信用配置效應來實現。如果將信貸資產的分類口徑細分至行業、地區層面,通過變動特定類型貸款的準備金率,就能影響信貸資金在微觀層面的配置,起到結構性調控的效果。例如在鋼鐵業出現產能過剩的情況下,中央銀行可調高投放于鋼鐵業信貸資產的準備金率:一方面增加商業銀行的營運資金壓力,減少此類貸款的資金供給;另一方面迫使商業銀行提高此類貸款的利率,抑制信貸需求。通過資金供給和貸款需求兩方面的共同作用,達到合理調節信用配置的政策效果。

          至于證券資產,ABRR同樣通過信用配置效應來實施結構性調控,只不過信用的表現形式變成金融機構的可用資金,調控目標也變成了證券資產的價格。根據調控需要,可將證券資產細分為債券、股票、資產抵押證券等小類資產。當某類證券資產(如股票)價格過快上漲,顯現泡沫跡象時,中央銀行可對該資產設定較高的準備金率,削弱金融機構對此類資產的購買力,抑制泡沫的進一步膨脹;反之,當某類證券資產出現價格暴跌,威脅到金融市場穩定時,中央銀行也可下調該資產的準備金率,及時維護市場信心,使其恢復到合理的價格水平。

          ABBB的信用配置效應類似于貨幣政策工具中的選擇性信用控制,但信用控制是一種數量性的行政管制工具,容易導致信用配給問題,降低資金配置的效率。而ABBR能在不改變總體利率水平的情況下,調節各類信貸資產的相對價格(即相對利率),通過價格杠桿的內在作用實現信貸資金的合理配置,本質上是一種市場化的貨幣政策工具。

          三、ABRR在宏觀調控上具有的優勢

          (一)提高貨幣調控效率

          傳統的貨幣政策工具主要通過銀行中介的傳導機制來影響實體經濟,但金融創新導致銀行在金融體系中的重要性日益下降,傳導載體的缺失使得貨幣調控效果逐漸弱化,而覆蓋所有金融機構的ABRB制度將有效彌補這一缺陷。傳統工具主要是對銀行中介的可用資金總量進行調節,再通過銀行的資金調配間接影響實體經濟,如果銀行體系的流動性充裕或者銀行采取規避性的資產配置策略,貨幣政策就難以達到預期的調控目標。而ABBB直接作用于銀行等金融中介的特定資產,增加了金融機構采取規避性策略的難度,更好地維護貨幣政策的實效。

          ABBB可在不變動基準利率的條件下對局部市場失衡進行校正,而將利率工具用于宏觀經濟的整體調節,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單一政策工具與多重政策目標之間的不匹配問題。例如在當前全球經濟復蘇尚不確定的情況下,一些新興市場國家面臨著宏觀調控難題:一方面要維持國內經濟增長所必需的動力,另一方面又要規避流動性過多所引發的局部市場價格上漲風險。在通常的貨幣政策框架下,主要依靠提高利率來抑制價格上漲,但會傷及正常的投資和消費。而在ABRR制度下,中央銀行可在保持利率不變的同時,提高特定市場的貸款準備金率,將政策目標鎖定在具體的失衡市場,以此實現經濟增長和價格穩定的雙重目標。例如在房地產市場,可提高抵押貸款的準備金率,抑制商業銀行的放款沖動和過度膨脹的房地產消費需求;對于農產品市場,可調低涉農貸款的準備金率,增加農業生產的資金支持。

          (二)拓展結構調整功能

          從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來看,只要相關部門制定出產業調整清單和信貸資產對應的產業分類標準,中央銀行就能利用ABRR調節信貸資金的結構配置。例如要發展新能源產業,中央銀行可適當調低投放于風能、太陽能等產業中的貸款準備金率,以引導銀行資金進入該領域。宏觀調控部門還能根據特定產品產能過?;蛘吖┎粦蟮氖袌鰻顩r,制定出需要限制產能或者增加供給的臨時性產品清單,只要信貸資產的分類口徑能與之相匹配,ABRR同樣能夠調節特定產品領域的資金供給和生產投資,在較短時期內起到穩定市場的效果。

          從地區經濟的協調發展來看,ABRR使統一貨幣政策在不同地區的差異化運用成為可能。例如在次貸危機爆發之前,歐元區內的西班牙、愛爾蘭等國顯露出較為明顯的房地產泡沫,通常情況下,歐央行應提高基準利率予以應對,但這又會損害到區內其他國家的利益。如果引入ABRR,歐央行可以要求西班牙等國央行視本國實際情況,提高房產抵押貸款的準備金率,遏制房地產泡沫膨脹,同時又不影響區內其他國家的經濟利益。對于中國這樣一個地區經濟差距較大的單一國家而言,也可以參考這一調控模式來引導資金在地區間的分配,促進地區經濟的協調發展。

          (三)強化宏觀審慎監管

          與現有的宏觀審慎管理工具(如逆周期的資本緩沖、動態撥備等)相比,ABRR的逆周期調控能力更強。根據資本緩沖政策的要求,在經濟上行期,銀行盈利增加,風險權重下降,資本充足率隨之上升,即便實施逆周期的資本緩沖政策,仍不能阻止銀行擴張信貸。而在下行期間,銀行不知道經濟惡化會持續多長時間,不敢釋放經濟景氣期間積累的資本。而ABRR可以在經濟上行期間直接抑制高風險資產的信貸,在經濟下行期間釋放這些準備金,緩沖流動性短缺造成的去杠桿化問題。

          動態撥備(dynamic provisioning)依據的規則是基于過去的信貸損失數據,難以準確估計未來的違約概率。并且僅針對銀行賬戶風險敞口而不針對交易賬戶風險敞口,而那些大型的、國際化運營的商業銀行,金融交易在資產負債表上往往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因而存在較大的政策漏洞。盡管ABRR也要基于客觀指標來構建,但同時允許決策部門綜合考慮宏微觀經濟數據后,選擇合適的時候計提和釋放準備金,增強了審慎監管的準確性和靈活性。ABRR針對所有資產的特征也填補了動態撥備不針對交易賬戶的政策漏洞。

          (四)便利資產價格調節

          Bernanke和Gertler(1999)、Goodhart and Hofinann(2001)等文獻已證明資產價格波動可能會對宏觀經濟的總需求和通脹指標產生影響,認為貨幣政策應當對資產價格做出必要的響應。雖然中央銀行可以通過變動基準利率的方式來影響資產價格,但很多時候利率工具并不足以左右資產價格的走勢,還會對消費和投資產生副作用。ABRR在局部市場的結構調控功能,使其成為平抑資產價格波動的理想工具。Myftari和Rossi(2007)在比較了幾種干預措施之后,認為ABRR是中央銀行調節資產價格的最有效工具。

          在某類資產的價格顯現泡沫跡象時,中央銀行可通過提高該類資產的準備金要求,抑制金融機構的過度投資,促使其價格下降至合理范圍,但一般利率水平卻保持不變,不至于對消費、投資等變量產生負面的溢出效應。同時,由于ABRR覆蓋所有金融機構的各類資產,確保該工具能夠對債券、股票、衍生品等金融資產施加足夠的影響,只要相關市場的監管部門認定某類資產存在價格泡沫,中央銀行就可利用ABRR對其進行干預,要求持有此類資產的金融機構計提更多的準備金,避免資產價格泡沫的進一步累積。

          四、ABRR在實踐中面臨的難題與局限性

          (一)金融機構的資產分類及準備金率的判定標準難以確定

          盡管巴塞爾協議中基于風險的資產分類標準可作為ABRR的參考,但這一分類口徑過寬,難以滿足精確調控的要求。而分類口徑過窄又容易導致準備金體系的復雜化。此外,銀行貸款的對象往往是多元化經營的大型企業,一些大的貸款項目也經常涉及到多個行業或地區,難以根據貸款資產的具體屬性實施結構性調控。

          ABRR的調控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準備金率的設立是否適當,而準備金率的確定和相機調整必須建立在一個精確設計、簡單明晰的規則之上,以免監管者主觀判斷對金融機構的正常運營產生消極影響。然而,規則中核心參數(如信貸規模的長期趨勢值)的取值卻是一個難題。盡管在引入ABRR的初期可以通過試錯法逐漸找到合適的參數值,但金融市場的發展和經濟形勢的變化要求對參數值進行適時調整,這就對監管部門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

          (二)金融機構的經營策略和規避行為可能限制ABRR的作用

          在流動性充裕時,為維持資產結構的穩定性,金融機構可能會利用富余資金來計提準備金,而不是響應ABRR去調整自身的資產結構。而在沒有富余資金時,金融機構可能通過減少其他資產的持有量,將多出來的資金用于補充ABRR所針對資產的準備金賬戶。如果ABRR調控的是不符合政策導向但高收益領域的信貸資產,那么商業銀行有可能減少符合政策導向但低收益領域的信貸發放,其結果有可能適得其反。

          盡管金融機構不會采取故意的規避行為,但在有限的市場機會約束下,其調整資產結構的意愿并不一定能實現。例如中央銀行下調環保產業信貸資產的準備金率,激勵商業銀行加大對該產業的資金支持,但與政策導向一致的優質項目可能很少,銀行也沒有能力根據ABRB的要求來及時調整信貸資產結構。在資產結構難以調整的情況下,金融機構可能會通過貨幣市場融資以滿足ABRR對于準備金計提的要求,從而推高貨幣市場利率乃至整體利率水平,進而對金融市場和宏觀經濟產生負面沖擊。

          (三)非金融企業的價格彈性和融資能力可能削弱ABRR的影響力

          準備金計提向貸款利率的傳導,以及貸款利率向實體經濟的傳導是ABRR發揮作用的主要機制。然而,在利率市場化程度不高的經濟體中,這一傳導機制可能陷入“梗阻”狀態。即便是在利率市場化程度較高的經濟體中,如果企業客戶的市場地位高、議價能力強,銀行可能會選擇較低的利率上浮幅度,而由自身來承擔ABRR所產生的部分資金成本。對于一些高收益領域中的壟斷企業而言,價格彈性并不高,銀行上調貸款利率并不足以影響其貸款需求和投資行為,ABRR同樣難以取得預期的政策效果。

          在金融市場發達的經濟體中,企業可以通過證券市場或者引入股權投資者進行融資,以減少ABRR所引起的貸款成本支出。例如中央銀行上調高污染行業信貸資產的準備金率,進而推高針對該行業的貸款利率,但部分有條件的企業可以通過發行債券、股票等途徑獲取低成本資金,從而規避ABRB的政策影響。

          (四)金融監管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國際協調存在較大難度

          ABBR要求覆蓋所有金融機構,但在“機構監管”體系下,此項制度不太容易得到監管部門的一致認可。即便在監管層面能夠達成一致,ABRR在實際應用中仍有可能遇到信息溝通上的問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表數據通常只向各自的監管部門上報,作為決策方的中央銀行并不掌握基礎性的資料,雖然經由其他監管部門也可以間接獲取數據信息,但又難以保證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在經濟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大環境下,ABRR針對的資產很可能涉及到跨境貸款、跨境證券投資等業務。如果一國中央銀行針對這些跨境資產變動準備金率,將會影響到母國機構的跨境投資行為,進而對東道國的實體經濟和金融市場產生一定影響。次貸危機期間,歐洲一些國家為防止資金外流所出臺的政府擔保政策就曾引起過外交糾紛??梢姡珹BRR的應用需在事前做好充分的國際協調,而協調過程往往耗費較長時間,即便能得到東道國的認同,也可能喪失了政策出臺的最佳時機。

          五、啟示與思考

          (一)ABRR對各國央行特別是我國的貨幣調控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ABRR可彌補多目標約束下貨幣政策工具不足的缺陷,有利于各國央行更好地應對當前復雜的國際經濟形勢。作為貨幣政策工具創新的一個可行選擇,各國央行應結合本國實際深入研究ABRR的作用機制、操作路線等問題,通過適當的制度安排將其應用于貨幣調控的實踐。就我國而言,面對宏觀經濟失衡、產業結構不合理等難題,在傳統政策工具受到較多牽制的情況下,更要重視ABRR對于貨幣調控和經濟結構調整的積極意義,研究如何將其納入到我國的貨幣政策工具箱,更好地發揮貨幣政策在宏觀調控體系中的作用。

          (二)考慮到ABRR尚無政策實踐的經驗以供借鑒,對于一些操作性的細節問題還需要在事前加以研究

          ABRR從理論探討向實際應用的轉化會遇到操作層面的各種障礙,例如該制度的推行可能會遇到金融機構的阻力,為此,在政策設計上應保持較高的透明度和建立明確的規則。在制度引入的初期,監管部門可保留相機處理的權力,以防范參數取值不適當所引起的市場波動,確保制度改革的平穩過渡。此外,還有一些細節問題也要在事前做好準備工作,例如如何根據機構特征設定差別準備金率,ABRR如何與現有的金融監管制度兼容,如何與貨幣政策工具相匹配等等。

          宏觀調控機構的屬性范文第5篇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市場創新加速。過度的金融創新,又脫離監管視野之外,被認為是此次金融危機的直接因素。

          中國銀行業改革上市之后,金融領域的發展、創新也不斷加快,2009年銀行表外業務增長迅速,股票、債券、股權投資規模不斷擴大,新增信貸規模已無法準確體現貨幣供應量對實體經濟的影響。

          圍繞通貨膨脹的起落,改革開放后,中國宏觀調控政策已歷經數個周期,由于利率傳導機制不暢,采用的調控工具較為復雜多樣。因投資推動型的經濟模式,信貸規模作為貨幣供應量的變量,成為控制廣義貨幣供應量(M2)的主要手段。但隨著金融創新及直接融資市場的發展,這一方式已顯過時。

          社會融資總規模(社會融資總量)今年被決策層屢次提及,并被央行官員認為是“更為合適的統計監測指標和宏觀調控的中間目標”。

          作為中間目標,其可測性、可控性、傳導性及其與宏觀調控最終目標的相關性等要求就隨之而生。當前,這四點都需要時間檢驗。因此,這一調控體系的建立及其有效性,在一定時間內仍屬探索階段。

          在中國現有金融格局下,推行更系統性的金融調控和風險防范體系,部門鴻溝無法回避,只有建立更合理、完善的金融監管框架,這一目標方能實現。目前,金融領域的諸多發展障礙,均指向這一根源,金融改革的“頂層設計”亟需進行。

          ――編者

          4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宣布,自4月6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

          這是央行今年以來的第二次加息。此前不久,央行還實施今年第三次上調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為抑制通脹,央行同時動用了數量和價格工具調節貨幣供給,而這一從緊政策取向,自去年10月便已開始。

          金融危機之后,中國的融資市場格局亦隨之發生變化。

          來自央行的統計數據顯示,原本占融資市場八成份額的銀行貸款,雖然連續兩年創下“天量”,但占比卻直線下降。

          2008年金融危機全面爆發時,人民幣新增貸款4.91萬億元,在整個融資規模中占比為72%。2009年和2010年,銀行新增貸款激增至9.59萬億元和7.95萬億元,同期占比反降為68%和56%。

          如此反差,單以銀行新增貸款為指標,已不能完全反映貨幣供應與實體經濟的關系。

          今年初,央行一改近幾年慣例,并未設定銀行新增貸款目標。而一個新的概念――社會融資總量(亦稱社會融資規模)屢被提及。

          2010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要“保持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此后,這一表述在今年全國“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曾出現。央行行長周小川亦在全國“兩會”答記者問時表示,“最近除了觀察貸款總量,還要注意觀察社會融資總規模,也就是說,還有很多中間變量都會反映整個經濟情況對貨幣政策的需求。”

          接近決策層的人士透露,這一全新概念出于央行高層的最新考量,并被決策層接受,意在面對復雜的金融市場新格局,以新的監測指標,衡量金融宏觀調控創造的貨幣量及貨幣流量,從而更準確地反映貨幣政策和實體經濟的關系。

          此后,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就社會融資總量問題連續發文,闡釋其內涵和涵蓋的范疇。

          盡管如此,社會融資總量仍引起熱議:現有統計涵蓋的范疇能否反映整個社會融資總量?這一監測量與經濟運行相關性如何?在中國現有金融發展框架下,如何實現“監測”與“調控”的有效結合?

          諸多討論與爭議表明,這一新的貨幣政策的監測量,成為實際政策的調控指標,仍需時日。

          無可否認,社會融資總量概念的提出,預示著中國貨幣決策者正以一種新的思路考量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執行。盡管貨幣調控的重要變革仍有待時日,但變化已然開始。

          金融統計變革

          央行上下隨即緊張工作,反復尋找最適當的范圍。一則使之與貨幣政策最終目標相關,二則在條塊分割的行政框架下具有可調控性

          4月中旬,社會融資總量的季度數據將首次披露。

          “我們將先試行公布季度的社會融資總量數據,未來條件成熟,可按月公布總量數據和各組成部分?!毖胄姓{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4月1日在央行辦公室接受《財經》雜志專訪,詳解社會融資總量的形成過程,并透露了該項工作的最新進展。

          目前,央行已經與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建立了數據溝通機制。同時,央行也在逐步規范對信托等綜合領域的統計,部分數據已經可以實時編制。

          盛松成表示,未來將及時監測社會融資規??偭亢蜆嫵勺兓?,分析其變化特點以及與主要經濟指標的關系。

          由于直接融資市場和商業銀行創新業務的快速發展,改變了以商業銀行貸款為主的融資結構,貨幣政策僅僅調控貸款顯得力度有限。央行從去年11月起,開始在內部討論社會融資總量的概念。

          2010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定由央行牽頭編制社會融資總量。至此,這一新的指標被決策層認可。

          央行上下隨即緊張工作,反復尋找最適當的范圍。一則使之與貨幣政策最終目標相關,二則在條塊分割的行政框架下具有可調控性。

          為此,央行行長周小川曾在半個月內兩次主持召開行長辦公會,專題研究社會融資規模;分管調查統計工作的副行長杜金富,也主持召開社會融資規模專家論證會。

          一位人民銀行太原中支的人士透露,央行分支機構的相關人員也在緊張籌備、探討、論證社會融資總量的合理范疇與具體指標,一邊統計、一邊研究和修正。

          今年2月17日,盛松成首次撰文闡釋社會融資總量的概念:即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度或每年)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

          他在文中表示,央行當前執行的統計口徑為:社會融資總量等于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委托貸款、信托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產等各項之和。

          3月17日、18日,央行調查統計系統工作會議在四川成都舉行,議題之一就是討論新的經濟金融形勢下,如何定義社會融資總量、廣義貨幣供應量(M2)等統計量的范疇。

          外界有所質疑的是,當前披露的社會融資統計口徑中,將規模巨大的外匯占款、國債和外商直接投資(FDI)等剔除在外,可能令統計數據缺乏足夠代表性。

          央行數據顯示,2010年新增外匯占款3.16萬億元,同比增長23.8%,國債凈融資9753億元,同比增長19%,當年FDI折合人民幣7416億元,同比增長15.4%。三者之和相當于2010年新增人民幣貸款規模的六成。因此,央行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被一些專業人士看做意義不大。

          盛松成表示,從地域上看,社會融資規模是實體經濟從境內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總額。FDI和外債是從國外部門獲取的資金;外匯占款是金融性公司收購外匯資產而相應占用的本國貨幣,其發行主體本質是國外部門,而在我國“雙順差”貿易結構下,其增長是被動的。他認為,FDI和外匯占款都不具備可調控性,不屬于金融調控的范疇。

          國債的發行主體為政府,籌集的資金大部分用于政府的各項日常開支,以及彌補財政赤字,并不進入實體經濟生產領域。盛松成進一步解釋,國債發行、兌付政策屬于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相互補充,不應該將國債作為貨幣政策監測指標和中間變量的組成部分。

          一名接近央行高層的人士則認為:這三個領域的資金量足夠大,應該納入調控范圍,但國債是財政資金調控的手段,屬于財政政策范疇,貨幣政策難以插手;而其他兩項統計是外部資金流,央行又缺乏調控能力。

          私募股權、民間融資、對沖基金以及一些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由于目前沒有權威的統計,暫未納入。接近央行人士表示,央行內部仍在討論統計監測這些指標,“一些當前未入選的指標,不代表未來不會納入?!?/p>

          面對這場牽涉面頗廣的貨幣統計變革,一位人民銀行分行人士透露,由于中國金融統計一直比較薄弱,缺乏科學規劃,指標界定和分類不一,往往相同名稱表示不同內容,中央各部門乃至央行內部的各種指標都存在口徑不一的問題,梳理一套可得、可測、可比的數據并非易事。

          收編“影子銀行”

          央行提出管理社會融資總量,與監管部門提出的影子銀行監管,是殊途同歸,兩把利刃指向的是同一個目標

          不過,大范圍統計并公布社會融資總量,卻是當下央行不得不為之策。

          金融危機之前,以銀行信貸為主的間接融資占據中國融資市場總量的80%至90%,構成貨幣供應的絕對主力。比如,2002年人民幣貸款占比為92%。央行貨幣政策調控也可以簡略概括為:根據GDP增速確定廣義貨幣供應量M2的大致增速,并將之折算為當年新增貸款規模。央行貨幣政策目標名義瞄準M2,實質只須控制住信貸規模,則不會偏離目標。

          前述人民銀行太原支行人士表示,這種 調控模式下,常常銀行通過理財產品、銀信合作等表外創新業務,來規避信貸規模管制。但近幾年這些業務規模增長非???,都游離在監管之外,按照老路子控制信貸規模就出現“按下葫蘆浮起瓢”的狀況,“這種市場環境倒逼貨幣當局擴大監測范圍?!倍饲把胄姓{查統計司內部對部分數據已有統計,因此應景而出。

          來自央行的數據顯示了融資新渠道的加速擴張。在貨幣政策逐步企穩回收的2010年,委托貸款規模達到1.13萬億元,比2009年增長約六成。2010年,包含了銀行信用的表外業務銀行承兌匯票,規模為2.33萬億元,比2009年增長約4倍。

          此外,Wind統計顯示,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企業債和公司債規模也翻了一倍,2008年發行總規模為8730億元,2009年和2010年均達到1.6萬億元。規模超過股市融資。通過發債籌資并償還貸款,成為大中型企業的優選之策。同時,債市正在醞釀進一步擴容,并引進更多中小型企業發債。

          保險資金近年來亦不斷松綁,投向實體經濟資金,僅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產2010年的規模為143億元,是2007年的兩倍余。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金融重點實驗室主任劉煜輝分析,隨著金融市場不斷發育與監管主動放松,表外業務、結構化產品,及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直接融資領域的創新,加速了中國的金融脫媒。另一方面,通脹預期下,負利率把錢從銀行往外趕,“2009年開始,社會融資總量發生結構性變化,資金不斷脫離銀行體系,央行通過數量工具是管不了的。”

          面對不斷活躍的金融創新與規避信貸規模管制的沖動,央行調查統計司前任司長張濤曾于2010年10月表示,央行對近年來不斷涌現的新型金融機構和金融工具的統計存在不足。目前的統計框架著重于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數據,對衍生產品表外業務、結構化產品、或有資產負債等缺乏關注;缺乏監測跨境、跨市場風險傳染的經驗;各項金融統計標準制定缺乏協調性;中央銀行獲取高頻度及交易關聯數據的手段有待加強。

          數項問題,均指向央行的調控視野與監測工具不足。因此,央行第一步是將便于統計、監測的金融機構資金納入監管范疇,并逐步考慮擴展范圍,減少盲區。

          “央行提出管理社會融資總量,與監管部門提出的影子銀行監管,是殊途同歸,兩把利刃指向的是同一個目標?!币幻胄腥耸恳徽Z中的。

          金融危機后,國際金融監管改革的重點之一就是加強對各種“影子銀行”的監管,范圍涉及對沖基金、私募股權、貨幣市場基金等,而中國也存在大量具有放款、接受抵質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僅受較少的監管。

          銀監會亦動作頻頻,規范銀行理財合作業務,推出信托、租賃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新的管理辦法,類比銀行監管指標約束其融資性業務,以市場化方式約束其業務擴張規模。

          2010年推出的《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要求信托公司根據不同業務屬性計算風險資本,明確資本約束。同時,銀監會還要求各銀行限期將萬億元銀信合作表外業務資產轉入表內,壓縮業務規模。

          今年1月,銀監會修訂《銀行業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建立衍生品交易業務的分層市場準入機制,新設了資本補償計提以及風險暴露的限制等指標,為創新業務設立管控標準。

          此外,由于中國特有的分業監管格局,不少具有融資功能的機構尚未被劃入金融機構范疇,其融資行為也游離于宏觀調控之外,如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產業投資基金等。

          劉煜輝認為:“金融脫媒后,央行要關注總的社會信用,就必須靠價格工具影響信用的需求,才能管得住。而且這也會直接影響到資產價格,因為銀行和市場提供的信用都是以各種資產為抵押品,資產價格變化,也能約束信用供給的能力。”

          調控思路變調

          央行有意在下階段將社會融資總量作為調控的中間目標,以達到經濟增長、充分就業、物價穩定和國際收支平衡的最終貨幣政策目標

          社會融資總量的提出,無疑給了央行一個更全面的監測指標,但其用意絕不止于觀測。上述接近央行高層人士坦言,“一個指標如果最終成不了調控指標就沒有意義。”

          一個可資借鑒的例子是,中國從1992年開始研究貨幣供應量M1和M2;到1994年央行開始按季度向社會公布貨幣供應量,以此作為監測目標;在試運行了大約兩年后,貨幣供應量于1996年正式成為貨幣政策調控的中間目標。

          上述接近央行高層人士表示,央行有意在下階段將社會融資總量作為調控的中間目標,以達到經濟增長、充分就業、物價穩定和國際收支平衡的最終貨幣政策目標。

          只是,從監測目標到宏觀調控中間目標,社會融資總量的運用仍要經歷不短的過渡期。

          前述人民銀行分行人士分析,社會融資總量統計的具體步驟,至少有三:首先要把指標口徑確定下來,然后是根據指標統計數據,再用數據來實證。如果數據指標實證的效果比原來好,那這個指標可實際使用;如果實證效果跟原來沒有多大差別,就意義有限。

          目前尚處于第一階段,后續實施須經基層相關建設與人才培訓。數位央行人士認為,統計最終實證并投入使用,尚待時日。

          而早期參與央行編制社會融資總量征求意見會議的人士,對此亦持觀察態度。

          劉煜輝參會后對《財經》記者表示,中國還處于金融市場結構轉型期,尚未摸清楚各種信用供給方式和貨幣供應量之間的穩定關系,因此社會融資總量就只具備參考意義,而不是一個可量化的調控目標。

          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夏斌認為,當前用貸款指標不太準確,單純控制貨幣供應量又缺乏市場機制,準確把握社會中貨幣供應量對實體經濟的影響,必須找到切合的指標。

          因此,把社會融資總量作為一個臨時性的監測目標,配合貨幣供應量和貸款規模這兩個指標共同分析,具短期合理性。

          “但應該看到社會融資總量的局限性,我們的導向還是建立市場化方向的體系,完善金融市場,完善利率、匯率體系,最終目標是通過利率來調控貨幣供應量。”

          夏斌向《財經》記者強調,“不能將社會融資總量分解為信貸、債券、股權等規模調控指標,否則就是大倒退?!?/p>

          中國銀行副行長王永利認為,如果把社會融資總量作為貨幣政策的中間目標,則只能把社會融資總量界定為各階段社會融資余額的增量指標,而不可能是一定時期各種融資渠道的累計發生額,也就很難用來“反映金融對經濟的總體支持力度”。

          盛松成在接受《財經》記者專訪時表示,“央行絕對不會搞具體指標的分割調控,而且未來一定是通過數量和價格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市場化調控?!?/p>

          央行的研究表明,利率與社會融資規模有密切的相關性,利率調控對直接融資的效果比間接融資更有效。盛松成說,“這意味著社會融資總量的調控,會反過來促使宏觀調控進一步使用價格和數量手段相結合,進一步促進宏觀調控的市場化方向?!?/p>

          “接下來,央行將主要采用利率和存款準備金率等工具,從成本上來控制貨幣供應?!币幻咏胄懈邔拥娜耸肯颉敦斀洝酚浾咄嘎?。

          現實中,計劃將社會融資總量作為貨幣政策監測量的央行已經作出了選擇。4月5日,央行年內第二次宣布加息――自4月6日起提高一年期基準存款和貸款利率各25個基點。

          來自農業銀行戰略管理部的分析報告認為,利率上調的主要原因是物價快速上漲,但另一個原因則是,實際負利率使得銀行資金脫媒嚴重,已影響金融系統的穩定性。

          因銀行資金脫媒趨勢越來越明顯,2月M2增速已降至16%以內,M1降至14.5%。但由于直接融資的發展,上述兩項指標的下降并不意味著市場流動性的下降,因而不構成政策調控放緩的理由。

          今年以來,市場化利率,如銀行間拆借回購利率升幅明顯高于存款基準利率,存貸款基準利率上調,可以部分彌補市場利率高于基準利率的現狀,抑制資金需求,減少社會融資總量。

          資金脫媒對信貸投放有重要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銀行可自由運用資金比率下降;二是脫媒資金流向直接融資市場,直接融資規模增加,信貸擴張速度放緩。上述分析報告據此認為,這種變化,可能導致貨幣政策調控重點從信貸轉向兼顧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更加依靠價格工具調節社會融資總量。

          一位接近央行的業界人士的表態,則印證了上述觀點。他表示,現在的操作方法,已經體現出央行對利率價格工具運用更加頻繁,更具有傾向性,這也是貨幣政策調控不以規模來論的一個傾向。

          劉煜輝認為,隨著貨幣政策目標從銀行信貸轉向社會融資總量這樣一個更大的范圍,貨幣政策取向將發生實質變化,從數量調控轉向利率擔綱,用價格調控社會資金供求。

          下一步攻堅

          社會融資總量難以逃脫M2調控所面臨的老問題――利率不改革,如何解決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問題。所以,問題關鍵是貨幣調控手段要從數量工具為主逐步走向價格工具為主

          顯然,央行希望通過社會融資總量來搭建更翔實的貨幣監測、調控體系,既如實反映金融體系進入實體經濟的資金情況,又可以找到適當的市場化中間變量,便于靈活調控。

          但業界人士認為,此法道路曲折。

          建設銀行獨立董事、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金融學系教授宋逢明對《財經》記者強調,以社會融資總量作為調控觀測變量時,要深入研究貨幣供給的傳導機制,比如存貸業務是直接創造貨幣而形成貨幣乘數的,非信貸業務與貨幣創造之間的關系還需要深入研究。這樣,中間目標如社會融資總量才可與最終目標厘清關系。

          劉煜輝也認為,中國處于金融市場結構轉型期,信用供給的結構不一樣,社會融資總量和貨幣供應量之間的對應關系還不穩定,需要一段時間磨合才能形成,即多大規模的社會融資總量對應M2。

          一位央行內部人士認為,“社會融資總量是個新概念,我們不能完全用老套的思維來對它,也不能用以前調控人民幣貸款規模指標方法套用。推出一個新的指標,大家都希望馬上得到怎么調控的答案,但這一時是做不到的,需要經過一個階段的研究和摸索?!?/p>

          而在目前金融機構分業監管情況下,央行如何實現各方協調,則更是艱巨的挑戰。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副所長殷劍鋒對《財經》記者表示,要有效調控社會融資總量,就需要首先建立有效運轉的“一行三會”協調機制,甚至是建立一個架構于之上的超級部門。但這顯然是一個艱難的工程。

          目前,“一行三會”是平行治理,國務院高層組織四部委和重要金融機構負責人召開旬會,溝通事宜。而隨著社會融資總量數據進一步編制公布,以及央行對整個金融體系風險傳導管理的深入,需要“一行三會”等部門間建立更協調、有效的分工合作機制。

          然而,各監管部門所推行的監管策略恰恰是各自“以我為主”。

          當前,央行推出逆周期宏觀審慎監管,動用差別存款準備金率動態調整銀行杠桿率,社會融資總量也列為與之一脈相承的理論創新。

          銀監會則依照新巴塞爾協議Ⅲ推出資本充足率、動態撥備率、杠桿率、流動性比率四大監管新工具,對商業銀行實施新的審慎監管框架。

          夏斌提醒,當前階段,宏觀調控需要注意的是,防止不同監管政策各自為政所產生的過度疊加。據其觀察,數政齊出,實體經濟中已經出現了資金緊張的情況。

          盛松成則認為,社會融資總量基本涵蓋了整個金融體系,有利于宏觀調控部門加強金融體系穩健性監測分析和評估。通過社會融資總量,不僅從總量上了解金融系統性風險,還能反映金融風險在不同金融機構、不同金融市場之間的傳導。

          但一名接近銀行監管高層的不同意見者表示,在中國現有體制下,很難計算清楚社會融資總量;而且,不同時期資金的流動性差別很大,這個指標的參考意義有限。

          他認為,社會融資總量也難以逃脫M2調控所面臨的老問題――利率不改革,如何解決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問題。所以,問題關鍵不在于調控社會融資總量還是調控M2,而是要從數量工具逐步走向價格工具。

          中國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曹遠征表示,盡管央行調控的最終目標是社會融資總量,但是影響社會融資總量的核心中介目標是價格工具。“只要價格一變,總量也就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