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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到“四個明白”,工作有的放矢
仔細研讀《**縣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方案》,明白縣級河長對所涉及河道的管理和保護負組織領導的5項責任,明白縣河長制辦公室、聯絡員單位的工作職責,明白縣級河長的主要目標任務;深入實地,搞明白河道的發源和流經村社、全境長度,涉及群眾等基本情況,并繪制了簡單地圖,做到河長責任目標、河道位置明確,河道治理工作有的放矢。
二、深入調查研究,核實治理臺賬
2017年6、7月,3次冒著酷暑,帶領辦公室、環資委工作人員,在鄉鎮負責人的陪同下,從河道的源頭沿河而下,逐一查看了河道的水質情況及污染情況,逐一與兩個鄉鎮提供的治理臺賬核實,并認真聽取了鄉鎮負責人的治理意見和主要措施,要求**鎮、**鎮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各級河長責任;要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增強群眾環保意識;要進一步搞好日常巡查監管,及時制止違法行為;要進一步推廣環保生產技術,減少農業面源污染;要進一步關注水體水質變化,加強河道垃圾防治。。
1、工業污染源。主要來自小河及石板河流域內企業,散落分布于轄區6個行政村、3個企業居委,主要為煤炭采選、鋼鐵、焦化等行業。小河和石板河流域及支流在我鎮境內工業污染物排放量大,且河流域的徑流量小,自凈能力有限,加之工業固廢亂堆亂放,經雨水沖刷后排入河流,存在較大環境安全隱患。
2、生活污染源。一是流域內居民生活污水。我鎮常住人口約4.4萬人,分布居住在小河和石板河流域內,居民生活污水產生量較大,沒有污水處理廠。二是固體廢棄物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主要是沿河村(居)沿岸傾倒、堆積生活(生產)垃圾,加上雨水沖刷進入河流的污染物也給河流造成了水體污染。
3、農業面源及(種)養殖污染源。主要來自沿河村(居)種(養)殖場和散布于沿河的農村種(養)殖戶,這些種養殖場(戶)的廢水、畜禽糞便直接排入河流,造成河水水質惡化。同時,來自流域內農業生產施用化肥、農藥也給河流帶來了污染。
二、工作目標
通過綜合治理,搭制污染源頭,使小河、石板河流域污染物總量明顯下降,水質有一定程度的好轉,確保河流綜合環境在短期內有較大改觀。
三、整治范圍
此次整治采取企業落實環保措施,村(居)加強環保知識宣傳、政府組織協調,督促企業落實環保措施并抓好村(居)生活垃圾處置和河道綜合治理等方式。整治范圍:
1、煤炭洗選、煤炭開采、有色金屬、化工等行業超標排放污水的單位及存在重大污染事故隱患的排污單位。
2、各村(居)河流域內規模較大且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的種(養)殖場和造成水體水質惡化的種(養)殖場。
3、沿河村(居)亂傾倒垃圾的各類場所。
4、影響沿河流域水環境及占河道的建設工程。
四、工作措施及各工作組職責
明確任務,設立6個專項治理工作組,1個工作督察組,同時村(居)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群眾環保意識、供電所依法強化供電管理。
(一)農業面源及(種)養殖污染源治理工作組,由黃仕慧同志任組長,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畜牧站、鎮農技站參與。對沿河村(居)種(養)殖場和散布于沿河的農村種(養)殖戶的廢水、畜禽糞便、農業生產施用化肥、農藥進行整治。
(二)生活污染和垃圾處理治理工作組,由同志任組長,鎮城管中隊參與。認真落實餐館、旅社、門面門前三包等措施,在小河、石板河流域增設垃圾池,做好垃圾清運工作;督促國有企業加強對轄區生活垃圾的整治;協助區城市管理局做好鎮鄉街道垃圾清理場(收運站)項目的申報、立項、建設等工作。
(三)河道綜合治理工作組,由同志任組長,鎮水保站參與。對河堤防洪排澇和河道安全隱患進行調查,形成報告及河流清理方案;協商區水利局加快河流綜合整治工作。
(四)企業污染治理工作組,由同志任組長對轄區無環保設施,工藝落后的洗選企業進行清理,提出名單報鎮政府,并協助鎮政府與區環保局協商,加強對國有企業、地方煤礦、洗煤廠、配煤點、有色金屬、化工等企業工業污染和生活污水的治理,同時對非公企業生活污染加強監管。
(五)建設工程綜合治理工作組,由同志任組長,村建站參與。負責清理、查處違法河道修建的違章建筑;做好鎮鄉生活污水處理站的申報工作,并協助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修建鎮鄉生活污水處理站。
(六)生態植被治理工作組,由同志任組長,林業站參與。負責實施河流流域內生態恢復,完成區下達的封山育林任務。
(七)村(居)要加強河流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宣傳教育,提高群眾環保意識,做好占河道修建違章建筑、亂排亂倒的巡查工作。
(八)兩山供電所對造成河流環境污染的無環保審批手續的企業不予輸供電;已輸供用的,依法予以斷電。
(九)河流環境治理工作督察組,由同志任組長,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參與。對在河流環境治理過程中,重視不夠,監管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問責,并提出相應處理意見報鎮黨委、政府。
五、工作步驟
(一)成立機構、責任分工階段(2014年2月-3月)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機構,落實工作任務,細化工作責任。在此基礎上,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召開境內河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會議,具體部署整治工作任務。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4年3月-2013年10月)全面開展對小河、石板河流域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開展對河流域及支流的清理,確定一批對水體產生污染的限期治理項目;對污染嚴重的企業進行清查匯總,協調區直有關部門做好處罰、關閉污染企業,對各村(居)垃圾基本實現集中收集處理。
(三)督察整改階段(2014年11月)由領導小組牽頭,對各責任單位、承辦單位進行全面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各單位年終考評。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
農村飲水全覆蓋。2016年以來,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總投資共計9824.65萬元。解決189個村4803戶30421人飲水問題,完成137處水源點蓄水池建設、347.8km供水管道建設,全域全面實現了安全飲水有保障,為全縣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水利保障。
水費收繳抓落實。我縣積極推進農村供水水費收繳促進農村供水工程良性運行的,制定了并出臺了《縣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方案》、《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辦法》,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位。
河(湖)長制促長效。2017年,我縣全面啟動河長制工作,成立和長制工作機構,完善相關制度建設,全縣境內納入河長制管理河流共52條,河流總長1274.73公里,流域面積10259.9平方公里。縣河長制辦公室組織編制了雅礱江在內的52條河流1個湖泊“一河(湖)一策”管理保護方案,并印發執行。各級河長積極開展巡河問河督導工作,水利局緊緊圍繞河長制六大任務,開展各類專項整治工作:規范了入河排污口監管;開展了城市較差水體治理和縣城黑臭水體排查治理工作;開展了飲用水源地安全保護專項整治工作。
水土保持取成效。2016年至今,全縣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53平方公里,林草面積增加1221.85hm2,增加率30.28%,由治理前的52.60%增加到82.88%,超州上下達計劃的300%。建設完成水土保持項目2個,征收水土保持補償費131萬元。
采砂管理規范化。縣調整充實砂石領導小組,砂石場規范到5家,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不定期、常態化開展巡查工作。完成2016年-2020年縣河道采砂規劃工作,完成2016、2019、2020年度河道采砂年度實施方案,正在編制2021年-2025年采砂規劃,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目前我縣的河道采砂工作已移交縣國資公司經營。穩步有序推進小水電清理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河長制社會公眾參與度不高。部分群眾認為“河長制”推行是政府的事情,企業和群眾參與面不廣,支持力度不大。二是財力有限。河長制河湖管理范圍劃定難度大。縣河流總長1274.73公里,需要大量的資金進行劃定管理范圍。三是水利局主要承擔著全縣水利領域發展工作,但隨著防汛減災、水土保持、項目建設、河長制等工作的任務越來越重,技術力量需求越來越強,技術人才緊缺,急需引進人才技術。
為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安全使用條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險化學品引發的各類事故,結合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鎮燃氣行業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鎮燃氣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與“三年大灶”有機銜接、同步推進,全面開展建筑工地和城鎮燃氣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實防范風險和治理隱患,促進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鎮燃氣領城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
1、全面摸清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現狀。全面摸清相關單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現狀,掌握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品種、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儲存數量等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督促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改,全面辨識使用環節存在的安全風險,建立風險檔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2、全面整治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存在的隱患問題。在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隱患自查自改的基礎上,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開展監督檢查,強力推動相關使用單位開展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事故隱患,將事故風險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3、全面強化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主體責任的落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要求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對照《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事項清單》,嚴格落實使用單位的主體責任,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對危險化學品的布局、儲存和使用條件進行規范,提升全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強督查管理,充分運用社會信用體系和聯合懲戒機制,壓緊壓實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主體責任。
4、全面遏制使用危險化學品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督促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強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責任意識,著力管控使用環節安全風險,健全完善應急預案或處置方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通過強有力的監管執法,倒逼使用單位提升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能力,有效防范事故發生。
三、整治重點
1、加強建筑工地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控。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工程參建單位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儲存、維護、使用等管理環節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排查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儲存、使用、廢棄處置等過程中的安全風險和隱患,采取有效措施,減少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污染,防范火災、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發生。
2、加強城鎮燃氣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全面管控城鎮燃氣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等各環節的安全風險。建立城鎮燃氣安全風險分布檔案,全面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水平,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建設,實現燃氣經營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的規范化。建立安全風險管控制度,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針對特殊場所和崗位,加強動態分級管理,落實重大危險源防控措施,實現可防可控,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針對燃氣企業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風險及危害,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嚴格事故信息報告,接事故報告后,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響應、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故擴大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重點排查本行業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重大危險源,具體包括:建筑工地儲存量達到或超過1噸臨界量的乙炔氣,儲存量達到或超過30噸臨界量的液化石油氣。并相應建立本地區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實時動態監控管理,并按要求進行備案。完善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加強人員培訓,保障設備、器具完好,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四、時序安排
從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2月底前)。按照國家、省、市、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總體部署要求,根據任務分工,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開展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鎮燃氣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
2、排查整治階段(2021年6月底前)。通過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主動上報、線索跟蹤摸排、群眾監督舉報等方式,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大排查、大摸底。在全面摸清底數的基礎上,緊盯所監管地區、行業、企業和相關單位、場所危險化學品使用情況,推動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全面開展自查自改、邊查邊改。
3、集中攻堅階段(2021年12月底前)。督促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認真組織開展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使用單位自查自改的基礎上,通過集中開展專項治理,部門聯動開展督查檢查,“四不兩直”開展隨機抽查的方式,對重點單位重點企業和重要場所、重要環節安全風險隱患進行深入細致的排查治理,建立問題隱患清單,逐條逐項整改閉環,確保專項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4、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6月底前)。總結推廣專項治理行動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經驗做法,推薦示范單位和先進典型,及時在全街道范圍內推廣借鑒。要做好全面總結,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經驗,形成一批可復制、可借鑒的經驗成果,并提煉轉化為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導。由建設環保服務中心負責人任組長、安全員等組成專門工作班子。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確保綜合治理取得實效,保障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鎮燃氣行業涉及危險化學品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一、組織機構
縣人民政府成立河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副縣長,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副縣長、,縣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局長任副組長,縣國土資源局、水務局、電力局、交通運輸局、運管局、公安局、鎮、鎮、鎮、鎮、鎮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聯合執法組、航運治理組、河道治理組、綜合開發組。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河道安全防范措施建設,強化河道管理,確保河道暢通。
(二)嚴格控制河道采沙范圍,嚴厲打擊非法采沙,嚴禁亂采濫挖。
(三)按照“合理布局、控制數量”的要求,科學界定采沙范圍,依法從嚴審批發放采沙許可證。
(四)加強河道采沙監管,整頓采沙秩序,分河段籌備成立沙石公司,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五)在緊鄰居民生活區的河道以及采沙留下沙坑的河段設立醒目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裝置。
(六)加強汛期安全管理,杜絕汛期發生采沙作業安全生產事故。
(七)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渡、貨運船只,并配齊設備設施。
三、工作步驟
本次河道綜合整治工作時間為:年12月2日至2012年3月3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階段(年12月2日—年12月12日)
1.充分利用各種媒介進行廣泛宣傳。通過組織召開全縣河道綜合整治工作動員大會和在縣內各新聞媒體相關資訊,倡導全社會關注、參與河道綜合整治,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2.沿河的五個鎮要在縣河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集中安排力量,在年12月12日前將本轄區河道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分類登記造冊。
(二)重點整治階段(年12月13日—年12月31日)
1.集中力量,聯合執法,重拳出擊,依法取締魏家橋鎮張家渡口旁的非法采沙場。
2.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客渡、貨運船只。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30日)
1.對河道治理綜合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對成果予以驗收。
2.成立沙石公司,規范沙石資源開采秩序。
四、職責分工
(一)辦公室
縣政府辦主任羅小陽任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副主任尹新華、王滇初、趙德安和魏家橋鎮鎮長葉安平、牛馬司鎮鎮長莫志福、水東江鎮鎮長王衛兵、靈官殿鎮鎮長彭友文、佘田橋鎮鎮長王煒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
工作職責:
1.負責河道管理綜合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
2.負責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3負責本次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整理。
4.搞好上下級銜接聯絡工作。
5.負責本次整治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6.督促指導各沿河鄉鎮開展河道管理綜合治理工作。
(二)聯合執法組
縣政府辦副主任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水務局局長、國土資源局局長、交通運輸局局長、運管局局長、電力局局長、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
工作職責:
1.擬定行動具體方案,交領導小組審定。
2.在下發相關通告后做好業主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相關設備設施。
3.組織現場執法,確保整治到位。
4.嚴厲打擊阻擾執法等惡劣行為。
(三)航運治理組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
工作職責:
1.加強航道安全防范措施建設,強化航道管理,及時清除航道障礙,確保航道暢通。
2.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負責客渡船只和碼頭的修繕和改造。
3.搞好水上交通和作業船只的檢測,淘汰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所有船只,配齊設備設施。
4.在緊鄰居民生活區的河道以及采沙留下的沙坑圍內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設立安全防護裝置。
5.負責航道治理工程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落實安監人員,明確安全責任,制定安全章程,辦理相關安全監督手續。
7.界定航道航線。
(四)河道治理組
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
工作職責:
1.按照開發和治理相結合的原則,指導各鄉鎮做好河道管理綜合利用規劃;
2.加強汛期安全管理,洪水期禁止河道一切生產作業。
3.劃定好禁采區,規定禁采期。
4.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組織河道治理的護坡護岸、堤防維護等工程措施的實施。
5.起草有關文件。
6.加強對河道采沙及沙石公司的監管,按照“邊開采,邊治理”的原則,督促其及時處理尾沙堆。
7.負責河道治理工程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五)綜合開發組
縣國土資源局局長任組長,鎮。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
工作職責:
1.指導沿河各鄉鎮搞好河道沙石資源儲量的調查,編制沙石資源合理開采布局和規劃。
2.根據沙石資源儲量調查結果,合理劃分采沙區域,科學評估區域價格,規定開采期限。
3.報請省、市有關部門批準,制定資源有償有序出讓辦法。
4.協助鄉鎮組織沙石開采權公開競拍,實現資源有償出讓。
5.制定資源有償出讓收益分配方案,制定稅費征收辦法。
6.督促指導鄉鎮組建沙石公司,核定采沙船只、河沙碼頭,規范沙石的生產和銷售,維護沙石市場秩序。
7.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實行集體會審后,同意辦理相關手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確保整治到位。各沿河鄉鎮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河道管理綜合整治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強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不得推諉,不得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