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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結合我區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嚴格履行政府賦予的行政職能,堅持以人為本,在強化依法行政意識、規范行政審批工作等方面落實依法行政工作,現就我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如下:
一、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我局指定由局綜合室牽頭政務公開工作,各業務股室、局屬單位密切配合,定期、全面、準確地在區政府政務公開網上依法公開應主動公開的部門動態、通知公告、政府采購等政務信息。
二、強化法律法規的學習
進一步健全落實干部職工學法制度,局領導帶頭學法、守法、用法,切實增強依法行政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強化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深入開展崗位學法活動,努力提高執法隊伍素質,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廉潔教育,堅決防止和追究行政執法中可能出現的以權謀私、以情代法等問題。嚴格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決做到許可審批依據充分,公正公開。
四、規范行政審批工作
2019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許可10宗,按規定依法開展公路路政管理行政許可審批工作,行政許可執法案卷資料均根據市公路局相關工作要求實行“一案一卷”,裝訂規范。
五、加強法律法規宣傳
結合農民工工資支付檢查工作,今年5月,我局積極配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入轄區內各重點交通建設工程項目,開展檢查工作,檢查過程中向項目部負責人宣傳勞動保障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相關企業責任意識,保障農民工權益不受侵占。今年4月和9月,結合節前安全生產檢查等工作,我局牽頭會同金灣運輸管理所、金灣交通執法大隊、金灣交警大隊、兩鎮等部門開展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深入轄區客運站場、貨運企業,對相關負責人和從業人員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等行業法律法規的法制宣傳,提高企業法制意識,拒絕超限超載營運。
六、開展聯合行政執法
一、聊城市交通領域的現狀
(一)全市公路現狀及執法權限情況
目前聊城市公路通車總里程達到1796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42公里、普通國省道1299公里、農村公路16426公里,公路密度達到206公里/百平方公里,形成以高速公路為主骨架、普通國省道為依托、農村公路為基礎的公路網絡。
市交通運輸領域承擔行政執法職責的機構有6個,分別為: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管理處、市交通運輸局港航處(地方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局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市交通運輸局農村公路管理處和市公路管理局,共承擔行政執法事項358項,其中行政處罰權340項,行政強制權18項。
市級層面,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市級運政、地方海事、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和農村公路路政執法等工作;市公路局主要負責黃河大橋、高速路政執法和濟聊高速超限超載執法工作。縣級層面,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負責轄區內運政、地方海事、縣鄉道路路政執法工作;縣(市、區)公路局負責轄區內國省道路路政執法工作。市縣交通運輸部門為分級管理,市縣公路管理部門是垂直管理。
當前交通行政執法主體有以下三類:(1)交通行政機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是交通行政執法通常的實施主體。(2)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交通管理機構。各級公路管理機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港航管理機構、海事管理機構,在法定授權范圍內,也是交通行政執法實施主體。(3)受行政機關委托的機構。交通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委托其他機關實施行政執法。受委托機關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交通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執法。目前聊城市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屬于這種委托執法。
(二)交通運輸執法的表現形式
1.交通運輸監察執法:是指交通運輸監察機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負責路政、運政管理和查處超限運輸行為,依法維護公路路產路權的執法行為。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山東省治理超限和超載運輸辦法》等。主要內容有:實施對路政、運政等違法違章行為查處和處理。主要涉及:聊城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承擔行政處罰權17項、行政強制權4項,與運管處共同承擔行政處罰權69項、行政強制權8項。
2.路政執法:是指公路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設施維護、公路管理機構的合法權益,對公路使用者以及其他相對人所采取的直接產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山東省治理超限和超載運輸辦法》等。主要涉及:市交通運輸局農村公路管理處、市公路局。農村公路管理處承擔行政處罰權14項、行政強制措施權2項; 市公路管理局承擔行政處罰權27項,行政強制措施權6項。
3.道路運政執法:是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具體負責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中的道路運輸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執法行為。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等。主要涉及: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管理處。承擔行政處罰權79項,行政強制權1項。
4.港航(地方海事)執法:是指港航機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負責內河航道及航道設施的規劃、建設、航道養護巡查、秩序維護和負責船舶z驗行業監督檢查、船員培訓行業監督檢查等地方海事工作的執法行為。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等。主要涉及:市交通運輸局港航處(地方海事局)。承擔行政處罰權160項、行政強制措施權3項。
5.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是指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委托,對公路水運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監督等開展的執法行為。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規定》等。主要涉及:市交通運輸局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承擔行政處罰權1項。
二、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各部門執法權限不清。聊城市交通行政執法機構設置,既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單位,如運管、港航等部門,又有主管部門委托機構,如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等部門,共有5個事業單位負責交通領域執法。同時市交通主管部門與公路管理機構關系不順,公路、道路運輸、交通稽查相互之間溝通不暢,信息資源不能有效共享,造成了交通職能相對割裂、交通部門內部之間各自為政,影響了交通整體職能的發揮。以公路貨運治超為例,運政實施源頭管理,高速路政負責對高速公路的執法,交通運輸監察機構、公路路政負責對國省道路進行執法,交通運輸監察機構和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路政機構負責對縣鄉道路等超限行為進行執法,一輛超限貨車在一次運輸過程中,可能會被交通運輸部門的多個執法主體重復處罰,形成了多頭執法,多層執法現象。
(二)市區兩級職責界定不明。聊城市市級交通運輸部門具體負責市級國省道干線公路運政執法、縣鄉農村公路的路政執法和治理超限工作。市級公路管理部門負責高速路政執法和濟聊高速超限超載執法工作。市轄區交通部門既負責國省道路執法,也負責縣鄉道路執法。市屬開發區的國省道干線公路和縣鄉農村公路的交通領域行政執法為監管空白。市與市轄區、市屬開發區不僅有重復交叉執法還存在執法空白,交通運輸部門與公路管理部門也存在重復執法,部門與部門之間、市區層級之g執法權限界定不清、執法范圍不明。
(三)立法層次偏低。首先,我國在道路交通行政執法領域欠缺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導致出現法律“真空”,執法機構缺乏可供適用的法律依據,就無法處理有關違法行為。其次,有些部門在立法時由于權限劃分不明確,導致不同部門之間有沖突、不同層級之間有沖突。第三,有些法律、法規在制定時缺少具體認定標準,尤其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方面,導致執法人員無法準確判斷處罰額度,給執法工作帶來很多困擾。這些立法上的缺陷,為違法行政提供了可乘之機,必須通過提高立法質量來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能力。
(四)執法體制不順。道路交通各行政執法機構由于分設情況嚴重、人浮于事、隊伍雜亂、執法領域相近、執法職能交叉、機構和人員總數龐大,致使執法成本高、效率低,各自為政,相互掣肘,執法很難形成合力。各執法機構集規劃、決策、執法職能于一身,既承擔著行政審批職能,又肩負著行政執法任務,工作上會出現顧此失彼,審批和處罰相互聯系而又相互矛盾的現象。執法機構臃腫、重疊,執法領域相似或相近,交通相關資源嚴重浪費。在日常的交通管理中,經常會出現各部門爭著管的“焦點”現象,也會出現不予理睬的“空檔”現象,也會出現一方面執法資源嚴重浪費的現象,而另一方面明顯管理力量不足的“超編缺員”現象。
三、外省交通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模式
(一)重慶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模式
2005年6月,重慶市在交通領域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將市級路政、運政、港航、征費稽查、高速公路五個方面的交通監督處罰職能進行整合,組建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為重慶市交通委員會直屬的統一行使監督處罰職能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下設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直屬支隊、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高速公路支隊、重慶市交通征費局,支隊根據工作需要可設若干大隊。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重慶市公路局、重慶市港航管理局現有的行政執法機構予以撤銷,原行使的監督處罰職能交由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直屬支隊承擔。重慶市高速公路行政執法總隊成建制劃入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更名為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高速公路支隊。
(二)廣東省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模式
2006年1月,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了《廣東省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方案》,清理、整合省、市、縣交通部門及交通領域事業、企業單位的公路運政、水路運政、公路(含高速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規費稽查等方面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職能,建立省、市、縣(市、區)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并使它們作為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內設機構,以同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名義實施綜合行政執法。
省級:根據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指導、監督全省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執法任務及跨區域行政執法工作。市、縣級:根據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具體行使轄區內的公路運政、水路運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規費稽查等方面的行政執法職責;依法糾正和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對違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等。
(三)江蘇省鹽城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模式
2015年11月,鹽城市開展交通運輸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將道路、公路、運管、客管等道路行政執法職責和航道、地方海事、內河港口等水上行政執法職責一并整合,組建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隸屬市交通運輸局管理,為副處級財政撥款事業單位。進一步理順市與市轄區執法管理體系,鹽城在市級一個層級設立綜合執法隊伍,實行市與區統一執法,市級綜合執法機構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下設道路行政執法大隊和水上行政執法大隊,大隊下設若干執法中隊,分別負責市轄、鹽都、市開發區和城南新區的行政執法工作。各級同步調整執法主體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設立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實施本轄區內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
四、聊城市交通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模式探索
(一)構建綜合行政執法體系
1.完善市縣兩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體制,集中有關法律法規賦予交通運輸部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行政執法權。清理、歸并和調整執法機構和執法力量,組建市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機構。實行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后,交通運輸領域的其他機構不再承擔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相關職責,原承擔執法職責的事業單位進行職能調整、整合或撤銷。
2.理順市與市屬開發區執法管理體系,在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分別設置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將市屬開發區交通運輸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職責納入市屬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機構。
3.調整縣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職責,將市公路管理局的路政執法由市垂直管理調整為市縣分級管理,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籌負責本轄區內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二)整合行政執法職能
市級:在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的基礎上,整合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農村公路管理處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措施權等行政執法職責;并整合市公路管理局在市高速公路路政執法和高速治超等方面的行政執法權。
調整市公路管理局在市高速公路路政執法和高速治超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措施權等行政執法職責,交由新組建的市交通運輸執法監察支隊行使。
縣級:市公路管理局的路政執法由市垂直管理調整為市縣分級管理。將各縣(市、區)的國省道路路政執法職責交由各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行使,以實現執法重心下移、整合執法隊伍的目的。
五、配套建議
(一)相關法律法規需進一步完善。我國目前尚未對綜合執法這一執法模式進行立法上的規定。綜合執法雖然完成了執法主體的重組,執法機構的合并,但是對于執法實踐中的依據問題尚未實行統一的規定。交通行政綜合執法的法律規范性文件復雜多樣,形式不統一。在執法過程中,往往同一行為有多個處罰的依據,究竟依據哪一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勢必產生行政爭議,行政執法的二次成本由此產生,行政執法效率得不到實質意義的提高。
(二)案件處理銜接機制需進一步完善。一是建立案件協作機制。建立職能部門與綜合執法機構之間信息共享平臺,實現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各類行政管理、執法信息資源共享。交通綜合執法機構開展案件調查,職能部門提供必要的技術和信息支持,需共同查勘現場取證的,職能部門應派員協助;交通C合執法機構要及時向交通職能部門通報案件進展和案件處理結果;交通綜合執法機構對管理相對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時,應邀請有關職能部門人員到場。二是加強工作會商,及時研究解決管理與執法工作中的問題,形成事前預防、事中檢查、事后查處有機結合的長效監管機制。綜合執法機構與職能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政府法制機構依法協調處理,協調不成的報本級政府解決。三是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細化并嚴格執行執法協作相關規定。行政執法機構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依法及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并抄送同級檢察機關,不得以罰代刑;公安機關發現違法行為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依法應作出行政處理的,應及時將案件移送行政執法機構。對當事人不履行行政執法決定的,行政執法機構應依法強制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信息技術需進一步更新加強。建議參照城市網格化管理模式,建立道路交通綜合行政執法信息系統,安裝統一的操作系統和應用軟件,建立統一的執法業務數據庫,保障道路交通數據的實時更新,與各級執法機構聯網,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信息及時反饋的全方位動態監管。建立向公眾公開的執法政務系統,通過道路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網站平臺法律規范、執法依據、執法程序等相關信息。及時公布對社會有重大影響的執法結果,隨時接受公眾監督,實現公開透明管理。開通執法信息查詢平臺,實現相關服務對象能夠查詢需要的信息,了解最新的資訊,為全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現代化信息服務。
一、當前海事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海事行政管理體制不順,多家管理
我國目前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主管機關是海事部門,但又分為地方和部直屬海事部門,管理中存在著權限交叉的問題,盡管交通部有相應的管轄權的規定,并且對海事管理體制進行了調整,但在實際工作中還是存在著一片水域多家管理的現象。這種管理體制上的不順,在實際中不僅給船戶加大了負擔,帶來諸多不便,而且給水上交通安全及行政管理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2.海事行政立法滯后
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是國家海事部門的職責,同時也是關系到國家、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的一項重要的工作。自我國建國以來,我國陸續完善了海事法規規章,使海事執法逐步有法可依。但在管理的過程中發現,相對其它國家的海事法律法規而言,我國的海事法規體系還不是很完善。
3.海事行政執法行為中的不規范
(1)海事行政執法中輕教育、重罰款。一些海事執法人員在發現違章行為后往往以罰款為主,而忽視了對違規者的教育,不能使違章行為得到改正,周而復始,從而造成惡性循環。
(2)一些海事執法人員在執法時程序不規范,不按規定填寫執法文書和罰款票據。少數執法人員責任心不強,甚至在處罰時只開罰款收據,而不填寫任何法律文書。
(3)海事執法行為的不規范。近幾年來,在長江沿線,各地海事部門成立了多個檢查點,對航行中的船舶進行攔截檢查,這一行為嚴重的影響了水上交通秩序,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危害。水上交通和公路交通一樣,船舶或者車輛在正常航行或行駛中,沒有明顯違章現象或署名舉報,執法人員就沒有權力進行攔截檢查,如果進行了攔截檢查,就嚴重的損害了公民的通行權及生命權。長江中因為海事部門攔截檢查而造成的沉船事故,也時有發生。
二、形成海事行政執法弊端的原因分析
1.對海事行政執法的認識不夠
(1)對海事行政執法理解上的偏頗。海事行政執法的相對方往往由于知識程度較低,有時對具體的行政執法行為往往不能理解。但由于船舶管理要與國際接軌,必須要按國際上的標準來嚴格要求,這些認識與國家的有關法規有著強烈的沖突。
(2)為了狹隘的部門利益。海事行政執法部門由于體制問題對水上交通進行交叉管理,形成了部門分割,在具體的行政執法過程中,有的行政執法行為除了是為履行各自職責外,還有一個原因是為了各自的部門利益。
2.海事行政立法滯后的原因
社會經濟的發展問題快于法律法規的建設,海事行政立法滯后是水路運輸業發展的必然結果,我國的《海上交通安全法》是1983年頒布的,已經有近30年沒有修改、調整。這期間海事的名稱、職能、隸屬關系都作了重大的調整。《海上交通安全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基本法律法規的立法滯后原因則在于:海事行政執法機關的重復、無法進行完整的行業管理,各級海事行政執法機關因為職權和自身利益的問題難以調整,從而影響了統一性的水上交通法規的頒布及法規的執行。
3.產生海事行政執法中不規范行為的原因
(1)海事行政執法機關往往把罰款與執法經費、補助、福利掛鉤,實行罰款分成。導致了部分執法人員追求部門和各人利益,形成行政執法中重罰款、輕教育。就目前的管理體制而言,部直屬海事是由國家財政撥款,而地方海事則是自收自支,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將海事執法與吃飯問題聯系到一起,從而影響到海事執法的權威性和公正性。
(2)海事行政執法機關未從源頭上把好進人關。由于各地情況不同,海事行政執法機關新錄用人員時沒有嚴格按照交通部的錄用條件把關,致使一些不夠條件的人員進入海事行政執法隊伍,因為部分執法人員的自身素質問題,造成了執法過程中出現了不公正公平的情況,影響了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和嚴肅性。
(3)法制教育不深入,執法行為的法律嚴肅性不強。雖然海事行政執法機關經常組織各種開工的法律培訓班,但由于思想認識不到位,一些基層、一線人員就是不去聽課,或者是聽課時不認真。有的單位自學時只是象征性的找一份資料讀讀,未能深入學習和理解,加之海事行政處罰和甜言軟語且制作文書相當繁雜,故而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了不少不按程序執法,不按規定填寫執法文書的問題。
三、解決海事行政執法問題的對策
1.建立新型的海事行政執法管理體制
新型的水上行政執法管理分配制度應該是一種打破部門分割,有利于水路運輸業發展,服務于運輸業戶,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暢通的體制。這一體制應融統一性、系統性、高效性、服務性于一體。我們應該借鑒國外管理模式,總結他們的經驗,執照歸口管理,實行大交通管理模式。這將有利于解決水路交通行政執法中的執法交叉問題,也將有利于水路運輸業在統一的系統中進行高科技、信息化等方面的研究和開發,促進水路運輸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帶動我國經濟的高速騰飛。
2.加快水上交通立法的步伐,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行政執法首先要有法可依。海事行政執法是管理和規范水上交通市場,必須要求行政機關綜合運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只要建立了符合水上交通運輸市場發展需要的較完美的水上交通運輸法規體系,才能保障和促進水上交通運輸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才能使海事行政執法機構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有法可依。在海上有《海上交通安全法》,但內河還沒有一部完全意義上的法律,要早日解決立法嚴重滯后的問題。同時要做好法律、法規的配套、協調工作,建立起一個層次分明的水上交通法律法規體系,使海事行政執法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可循,使具體的行政執法行為不偏離法律法規的規定。
3.開展法律宣傳教育活動
要同時抓好海事行政執法人員與管理相對人的法制宣傳和教育。一方面,我國要把加強法制宣傳和教育人作為搞好海事行政執法的一項所需要措施來抓,通過各種媒體和宣傳教育活動,使每個海事行政執法人員增強法律意識,正確執法。另一方面,要做好管理相對人的法制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增強他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依法運輸的氛圍。
4.提高海事行政執法的水平
(1)把好人員錄取關,提高海事行政執法人員的文化水平。按照交通部規定的錄取條件,各地海事行政執法機關新錄用人員必須達到大專以上學歷,從源頭把好人員錄取關。對目前在崗的海事行政執法人員,要通過函授、自考等形式學習,按交通部的要求2006年前,45周歲以下海事執法人員必須全部達到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海事行政執法要求制度化。海事行政執法首先要求健全制度,要實行海事行政執法責任制和以目標管理責任制為龍頭,建立健全執法過程中的廉潔奉公、文明執法以及執法監督等制度,并在實際執法中嚴格執行。其次要規范執法程序,嚴格按照具體的行政處罰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所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罰,嚴格禁止程序執法,甚至不按法律規定進行執法的行為。
(3)提高海事執法人員運用法律手段的能力。由于立法和體制方面的原因,海事行政執法的手段相對于國家公、檢、法等部門而言沒有很好的強制措施,這就要求我們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行政執法手段,在具體的行政執法過程中要嚴格按規定辦事,不能觸犯法律,造成工作被動。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嚴格依法辦事,必要時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要求其他相關部門配合。
5.加強海事行政執法的監督
關鍵詞 路政處罰 自由裁量權 基本原則 問題
中圖分類號:D922.1 文獻標識碼:A
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其本身法律設置也對執法人員能否正確行使裁量權起著重要的作用。目前路政執法隊伍人員構成較復雜,法律專業工作人員和執法人員比例偏低,部分執法人員思想道德素養較低,實際工作中受自身和外部環境的影響,易造成裁量不公問題。本文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來討論該問題的。
1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問題的提出
該部分將論述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的主觀問題和客觀問題,以便為解決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中的問題做好準備。
1.1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的主觀問題
執法人員專業素質較低。執法人員的專業素質是影響執法水平高低的關鍵因素,目前路政執法人員,法律和交通專業執法人員比例較低,整體年齡仍然偏大,畢業分配和公開招考執法人員的比例還是偏低;執法人員缺少法治觀念。中國的法治化發展進程緩慢,漫長的封建統治,長期的愚民統治制度,導致了一種“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法律傳統,人民對法律是抱有一種敬畏的態度,并非認為法律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手段,法治觀念的淡薄化也應運而生了;執法人員道德素養較低。執法人員思想道德素養較差,漠視行政相對人的權利,有的執法人員專業不過硬,加上利益的驅使,在工作中易造成裁量的不公。
1.2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的客觀問題
交通運輸行政立法的局限性。交通運輸行政管理事務的廣泛性、多樣性和多變性等特點決定了具體執法權力難以詳細明列,在法律、法規和規章中對行政自由裁量權進行原則性規定;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路政行政執法內部監督上,還存在對路政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情況,外部監督中,行政相對人往往不敢申請復議或出于其他心理不愿行使監督權,司法監督,只在有爭議時才審查具體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對于具體執法行為究竟是否適當――即合理性較少審查,也就難以發揮對裁量權的監督作用;自由裁量權適用法律基準缺位。交通運輸行政管理事務的廣泛性、多樣性和多變性等特點決定了具體執法權力難以詳細明列,在法律、法規和規章中對行政自由裁量權都進行原則性規定,導致自由裁量權適用的標準不是很明晰,在路政處罰當中,自由裁量權的行使也是如此。
2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問題的學理分析
通過上文了解了我國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存在的問題,在下文中以行政法學法的基本原則為理論支撐,分析該問題。
2.1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主觀層面問題的學理分析
從合法行政原則角度分析,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主觀層面的問題。合法行政原則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則,我國的合法行政原則包括行政機關對現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權活動兩個方面。行政機關必須遵守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行為,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授權進行活動。作為行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執法者,其活動也必然要遵守該原則,執法人員構成的復雜性,較低的專業素質、淡薄法治觀念及道德素養較低成為阻礙其合法行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主要因素,造成責同罰不同,處罰較輕或較重等一列不合法行使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為。
從合理行政原則角度分析,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主觀層面的問題。合理行政原則最低限度的理性,是行政行為應當具有一個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達到的合理與適當,并且能夠符合科學公理和社會公德。合理行政原則包括公平公正原則、考慮相關因素原則及比例原則。在路政處罰時,路政執法者在行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應將這三個原則作為自己行動的準則。同則不同罰,路政處罰的“年票制”等系列違行為,或是違背了公平公正原則,或是考慮相關不相關的因素原則,或“殺雞”用了“宰牛刀”,采取的手段與針對的對象不相符即違背比例原則的行為。
2.2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客觀層面問題的學理分析
從合法行政原則角度分析,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客觀層面的問題。合法行政原則包括行政機關對現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權活動兩個方面。交通運輸行政立法的局限性,較寬泛的業務,法律不可能對所有問題都一一名列,使得路政執法者在適用裁量權時就具有很大的操作空間,加上監督制約機制的不健全,自由裁量權的適用標準缺位,都將不利于路政執法者合法的行使自由裁量權。
從合法行政原則角度分析,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客觀層面問題。合理行政原則包括公平公正原則、考慮相關因素原則及比例原則。公平、公正原則,就要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不偏私,不歧視;考慮相關因素原則,路政執法者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只能考慮符合立法授權目的的各種因素,不得考慮不相關因素,這兩個原則都要執法者進行處罰時嚴格依照法律辦事,不能辦所謂的人情案。比例原則,行政機關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是必要、適當的,采取的手段不得損害行政相對人權益。
3完善我國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的對策及建議
在上文中論述了我國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存在的問題,并從行政法基本原則的角度出發對其進行了分析,明確了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存在的問題及其產生該問題的原因。在下文中將從主觀層面和客觀層面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3.1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主觀層面的對策及建議
提高交通運輸執法人員上崗門檻。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各地要強化行政執法隊伍準入管理,嚴格執行“凡進必考”制度;加強法制宣傳,強化執法的法律意識。響應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四個交通”發展的交通理念,在這一領域內應加強法治宣傳,使路政執法者和行政相對人都能在法治觀念的下,合法合理的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建立健全路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機制,提高執法水平。建立健全路政執法人員培訓機制,定期對路政執法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使之全面熟悉、掌握業務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
3.2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客觀層面的對策及建議
限制自由裁量權行使邊界。行政執法機構可對現行的法律法規做進一步的細化,制定出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自由裁量內部規范性文件,使其應用更加具有合理性。建立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增強法律法規的操作性,使路政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的原則更加具體;建全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的法律監督制度。嚴格落實執法案卷評審制度,對行使裁量權進行監督,通過激勵和查處手段,規范了執法行為,公路路政執法部門,應對處理的路政處罰案件及時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制定統一的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標準。在日常的路政管理活動中,應及時制定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針對不同的違法行為“種類”幅度細化處罰標準。公路路政管理部門應依據法律法規,將假定條件和行為模式依據法律規定細化不同標準,對每一種違法行為違法程度原則上統一劃分為5個檔次,每個檔次的處罰原則上明確為一個具體的處罰數額或處理方式。在具體的路政執法中明確處罰標準,不僅使被處罰對象易于接受,且有利于減少了同案不同罰、合法不合理等不公正現象的出現。
4結語
路政執法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且復雜的工作,規范好路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對路政管理工作極為重要,它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我們要在理論和實踐中不斷探索和研究,控制好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確保權利真正能體現公平正義,確保我國路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依法有序的行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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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執法隊伍建設方面。一是抓培訓。年初制定了《XX年交通法制培訓計劃》,并按計劃推進交通執法培訓工作。全年先后組織開展了四期執法業務培訓,分別是:農村公路管理業務培訓班、新版運政執法文書制作培訓班、交通運輸部“五個規范”專題培訓、說理式執法文書制作培訓班。二是抓活動。上半年,認真組織開展了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競賽活動,通過競賽促進執法人員學習。下半年,又組織編印了《交通依法行政應知應會常識》小冊子,發到全體機關干部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高全體交通人的依法行政意識。8月份,組織全體執法人員參加泰州市執法會考,取得閉卷考試、開卷考試兩個泰州市最高分的優異成績。三是抓制度。根據局黨委的要求,制定完善了交管所規范化管理制度、執法應急指揮制度、運政案件處罰程序制度等,堅持實施定期的執法例會制度、案例分析制度、業務學習制度等,實現用制度管人和用制度約束人,努力打造人民滿意執法隊伍。
二、執法監督方面。一是堅持執法文書檢查。結合交通運輸部執法檢查的要求,我們制定實施了《交通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考核細則》,全年組織開展了5次執法案卷互查互評活動,檢查評議執法卷宗140件。二是堅持交通執法督查。堅持每月組織不少于1次的執法監督,以嚴格的管理規范執法行為。在今年交通運輸部組織的執法監督檢查中,我局代表泰州市局接受了省交通廳的專項檢查,行政執法工作得到充分肯定。三是堅持執法公開公示。按照執法公示制的規定,制作了統一執法公示欄,督促各交管所進行了重新設置;根據市政府的要求,扎實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規范運行工作。
三、法制基礎管理方面。一是加強交通法制宣傳。先后組織開展交通法律法規進社區、送法下鄉、送法到碼頭等系列宣傳活動,積極參與“縱橫交通”之法制交通專欄,全面宣傳推進交通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為促進交通依法行政營造了濃烈的輿論氛圍。二是加強執法基礎臺帳管理。年初,我們就布置開展交通行政執法基礎臺帳規范化建設活動,要求各執法單位按照《基礎臺帳考核細則》的規定,逐項建立和完善,并于近期進行了專項檢查。三是加強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辦的要求,對過去10多年交通行業13個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保留1個、修改完善2個、廢止10個。
四、注重讀書學習,堅持廉潔自律。今年,本人積極參加局黨委組織的讀書活動,認真閱讀了《世界是平的》、《觀念改變命運》和《**百科》三本書,完成了讀書心得和調研材料任務;同時注重加強交通法律法規的學習,努力提高自身修養和業務能力。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的各項規定,踏踏實實做事,清清白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