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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活體畜禽;抵押;融資
Abstract:Increasing credit investment to stockbreeding and relieving its financing pressur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rural area. Livestock mortgage――a loan pattern created by Zhaozhuang Yicheng District provides a new approach to solve the financing problems of stockbreeding corporation.
Key Words:livestock,mortgage,financing
中圖分類號:F830.34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4-2265(2010)10-0039-04
一、引言
畜牧業是提升農業綜合效益、推進現代農業建設進程的重要支撐。近年來,我國畜牧業快速發展,但融資壓抑對其發展的瓶頸約束作用日漸顯現。加大對畜牧業的信貸投入、緩解其融資困境已成為調整農村產業結構,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當前,我國增加農村弱勢群體金融供給的實踐主要從三個層面展開:一是改善農村金融信用環境,通過血緣、親緣等關系強化農村信貸道德約束。二是對農村貸款主體實施外部增信,提高貸款主體承貸能力和抗風險能力。三是擴大農村貸款主體擔保抵押物范圍,挖掘釋放“三農”抵押擔保潛能,特別是動產抵質押潛能。近年來,隨著擔保制度的發展,動產抵押及其他以動產作擔保的形式越來越多,已成為一種新的發展趨勢。棗莊市嶧城區農聯社在《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框架下,開辟了“活體畜禽抵押”貸款新模式,為破解畜禽養殖企業融資困境提供了一條途徑。
二、動產抵押的相關理論及文獻綜述
抵押制度之所以在傳統金融市場大放異彩,是因為其兼顧了債權安全和抵押人的用益利益,即抵押物擔保債權安全且不以移轉占有為必要,抵押人仍然可以對其進行使用和收益。現代社會財富結構的變化,使得抵押制度已由傳統的單純不動產轉向不動產與動產并重的局面。從國際融資實踐看,英美等發達國家70%的擔保是動產擔保。與不動產相比,動產種類更為豐富多樣,特別是2007年我國頒布實施的《物權法》將抵押物范圍擴展至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任何財產,動產抵押由此成為業界的一個熱點話題。馬蔚華(2006)認為,完善動產擔保制度、建立便捷的動產擔保登記制度和高效的執行機制是發展動產抵押業務的關鍵,應通過制定優先權原則最大限度保護債權人利益。王君(2007)認為,法律法規制度上的缺陷、銀行缺乏應對能力和良好的倉儲管理機制是制約動產抵押貸款發展的主要因素,提出應建立動產抵押擔保登記公示平臺、完善相關法律細則。尹玉杰(2009)則從銀行角度對如何規避動產抵押的法律和操作風險進行了闡述,認為對抵押物適格、抵押人權利、動產抵押公示的審查是有效降低銀行風險的手段。動產抵押實踐方面,目前已有不少地方對如何開展動產抵押進行了積極探索,產成品庫存抵押、應收賬款抵押等動產融資業務在部分地區已開展得相當成熟。
但需要說明的是,當前在動產抵押方面的探索主要集中在中小企業融資層面,對如何辦理農村動產抵押的理論研究和實踐都比較少,涉農動產抵押潛能挖掘嚴重不足。畜禽活體作為養殖企業的主要動產,如實現其抵押功能,讓活體資產真正“活”起來,將會大大緩解養殖企業的融資難題。2010年6月,在人民銀行棗莊市中心支行指導下,嶧城區農聯社發放了山東省首筆活體畜禽抵押貸款,拉開了全省活體畜禽抵押業務開展的序幕。
三、棗莊活體畜禽抵押貸款的實踐
畜禽產業鏈是棗莊城市轉型要重點發展的產業鏈之一。近年來,棗莊市畜禽養殖業快速發展。2009年,全市生豬出欄量、家禽出欄量、肉類產量分別同比增長14.8%、6.5%、9.1%,畜禽養殖業正處于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關鍵時期,但其發展仍面臨著資金不足、市場風險大等諸多挑戰,特別是融資瓶頸約束日益明顯。
在現行法律及信貸制度框架下,如何增加畜禽養殖業的資金供給也是涉農金融機構面臨的一個難題。調研發現,畜禽養殖企業擁有大量市場價值相對較高、易處置、易變現的活體畜禽資產,如果能夠實現這些活體資產的抵押功能將大大增加養殖企業的融資可得性。據測算,棗莊市可供抵押的豬、牛存欄價值約17億元,即便按50%的抵押率也可為養殖企業提供8.5億元的資金支持。但受抵押登記機關缺失、疫情、市場風險等因素約束,銀行對開辦畜禽抵押貸款心存疑慮。比如滕州市農聯社在對伊源牛業專業合作社考察后,認為該企業信譽良好,項目前景廣闊,但出于對活體畜禽能否抵押等方面考慮,銀行對該項目的200萬元授信遲遲未能通過。了解到此情況后,2010年4月,人民銀行棗莊市中心支行在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協調市畜牧局、市工商局聯合出臺了《棗莊市活體畜禽抵押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通過采取活體畜禽辦理登記、引入第三方監管等措施消除了銀行放貸的后顧之憂,在全省首創了活體畜禽抵押貸款業務。
活體畜禽抵押貸款業務的主要流程是:畜禽健康狀況評估報告借款申請貸前調查信用等級評定資產評估簽訂三方(銀行、借款人和擔保人或第三方監管人)抵押貸款協議和抵押貸款合同抵押登記發放貸款。
在活體畜禽抵押貸款辦理過程中,貸款申請人以自身或第三人合法擁有的豬、牛等活體畜禽作為抵押物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借款企業將借款申請和地方畜牧部門出具的畜禽健康狀況評估報告提交銀行后,銀行組織人員對申貸項目進行貸前調查及信用等級評估,并由畜牧部門進行活體畜禽的價值評估工作。通過相關審查及評估后,由銀行、借款人和擔保人或第三方監管人根據評估結果簽訂三方抵押貸款合同,同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活體畜禽抵押登記。銀行按照畜禽資產評估價值50%的比例向貸款申請人發放貸款,并在利率上給予適當優惠,一般低于同期限信用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則根據畜禽的生長情況、市場價值、資金用途及風險狀況等由各方協商決定,一般不超過一年。在貸款發放后,銀行再通過派遣支農信息員、支農協調員、第三方監管等方式,簽訂監管協議,定期或不定期核實畜禽存欄情況,加強對抵押畜禽的監管。
依據《管理辦法》,2010年6月25日,嶧城區農聯社對棗莊市富新畜禽養殖有限公司發放了山東省首筆40萬元活體畜禽抵押貸款。活體畜禽抵押貸款開辦一個月內,各涉農金融機構已完成授信320萬元,為該市畜牧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活體畜禽抵押貸款運作機理分析
(一)畜禽產品作為抵押品的資產屬性已經完備:辦理活體抵押貸款的前提
對銀行而言,抵押品具有提高借款人違約成本、降低違約概率、減少風險暴露余額和降低違約損失的功能。而要真正發揮這些功能,客觀上要求抵押物必須穩定并產生能夠預測的現金流,且具有方便的變現途徑和較高的變現價值。與一般動產相比,畜禽產品具有更為穩定的市場價值和較強成長性,作為抵押品的資產屬性已經完備。一是價值明顯,易于評估與計量。《管理辦法》規定可抵押的畜禽為豬(育肥豬、能繁母豬)、牛(奶牛、肉牛)和種畜禽,市場價值較高,價格逐年上漲,為擔保債權的實現提供了堅實保障。據了解,目前一頭成年肉牛的市場價格在1萬元以上。而且與一般抵押品不同,在抵押期內多數畜禽產品始終處于生長和繁殖狀態,成長性和升值潛力巨大,強化了抵押品對信貸資產的保全功能。以仔牛為例,在經過一年期的飼養后,其市場價格往往可以翻番。二是市場變現能力強。畜禽產品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市場需求量大,在現行交易制度與交易場所完備的情況下,動產抵押權的實現成本較低。
(二)完善的活體畜禽抵押登記評估程序:辦理活體畜禽抵押貸款業務的關鍵
動產抵押登記是物權公示原則在動產抵押制度中的體現,是動產抵押制度的核心。《物權法》除明確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等動產抵押的相關規定外,還將抵押物范圍擴展至法律法規未禁止抵押的任何財產,較《擔保法》大大拓展了可抵押物的范圍,這為銀行開展活體畜禽抵押業務提供了確切的法律依據。參照《物權法》中“企業動產浮動抵押登記機關為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管理辦法》將地方工商部門明確為活體畜禽抵押登記機關,增強了活體畜禽抵押登記的可操作性。
更為重要的是,《物權法》規定未辦理抵押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說,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即抵押財產登記后,不論抵押財產轉移到誰手中,只要債務人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抵押權人都可以就該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同時還有優先于未登記的抵押權人受償的權利。棗莊市在辦理活體抵押貸款過程中,要求必須通過地方畜牧和工商部門的登記、評估,除了增加借款人征信環節外,更重要的是排除了抵押物在權屬不明的情況下對銀行抵押權實現的不利影響,為銀行信貸資產保全提供了法律依據,減少了“動產易動”帶來的風險和信貸資金介入的后顧之憂。
(三)信貸風險有效防控及交易成本降低的雙重契合:吸引信貸資金介入的內在動力
信貸資金的本性在于追求安全性和盈利性。與存貨、應收賬款等一般性動產不同,活體畜禽還面臨疫情威脅、消耗性大等不利因素,容易發生畜禽病亡或丟失,“動產易動”的特征更為明顯。要實現抵押資產的保全,必須要“管”好活物。因此,需要建立專門的畜禽動產抵押風險防范機制。一是防止畜禽病亡。對辦理活體抵押的養殖企業,在購買仔牛時,必須由當地部門出具健康證明。養殖過程中,畜牧部門將利用獸醫檢疫網絡平臺,定期對畜禽進行“健康查體”,做好養殖場所衛生防疫,嚴把畜禽出欄檢疫關,確保抵押畜禽安全健康。二是防止畜禽丟失。除了引進物流監管公司在養殖場安裝監控設備,對抵押的活體進行實時監控外,金融機構還要派遣支農信息員、支農協調員,每周到現場核實畜禽存量。養殖企業、合作社、農戶將畜禽出欄的銷售計劃要提前上報銀行,銀行信息員在畜禽出欄時進行現場監督,保證貨款及時歸還銀行。三是資產評估的就低原則和貸款最高比例限制。《管理辦法》規定,以最近3年平均市場價和最近3個月的平均市場價二者之中的較低者來確定擬抵押活體畜禽的價值,這對于市場價格逐年走高的畜禽產品而言,評估價值明顯低于市場價值。且最高貸款額度一般不得超過畜禽資產評估價值的50%,最高不得超過70%,在最大程度上強化了抵押物對銀行資產的保全功能。四是鼓勵養殖戶參險的正向激勵機制。對參加保險的,銀行將在貸款額度、利率水平方面給予優惠。若發生保險理賠,金融機構將優先受償。
此外,交易成本也是關系交易能否達成的關鍵。與聯保體貸款、“速貸通”等大多數涉農貸款品種相比,活體畜禽抵押貸款大大降低了銀行的信息搜尋成本及貸后管理成本。多數畜禽養殖企業及養殖戶規模較小,信用信息分散,正規金融的記錄非常有限,還沒有形成完善的征信數據,銀行要深入調查尋找最佳的貸款對象,要付出巨大搜尋成本。而活體畜禽抵押模式減少了銀行對貸款對象的搜尋成本,而且畜禽產品收益相對穩定,加之第三方監管的引入和農業保險的保障,銀行信貸資產容易保全,貸后管理成本也大大降低。
(四)政府部門介入的經濟外部性:促使信貸交易達成的觸發器
從博弈視角看, 盡管活體畜禽抵押貸款涉及政府部門、養殖企業、放貸銀行三方,但政府部門和銀行才是這場博弈中的主導力量。在政府部門介入之前,畜禽企業因缺乏法定抵押物,不存在與銀行合作的基礎,也就不能開展合作性博弈。在政、銀雙方的博弈過程中,政府部門目的是增強涉農產業對信貸資金的吸引力,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而銀行則要求在資金安全前提下,通過信貸擴張的規模效應提升收益,兩者目標具有較強的一致性,為合作博弈的達成奠定了基礎。在博弈過程中,政府部門通過提供活體畜禽健康檢疫、資產評估、抵押登記等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迎合了銀行抵押放貸條件,部分消除了銀行放貸后的風險顧慮,而銀行也在完善信貸風險防控體系后,通過活體畜禽抵押等方式將信貸資金注入畜禽養殖業,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作為理性經濟人的政府部門和銀行出于自身收益最大化的考慮,均選擇了符合對方利益要求的策略,產生了理想的博弈結果。
在棗莊活體畜禽抵押貸款案例中,不管是活體畜禽的健康檢疫、資產評估還是抵押登記的實現,都是政府部門介入推動的結果。而政府部門提供的這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則具有明顯的經濟外部性,并成為活體畜禽抵押貸款交易達成的關鍵,這也是對先前交易失敗狀態的一次帕累托改進,促進了社會福利水平的提升。
五、基本結論
(一)活體畜禽抵押貸款具有較強的普適性和推廣價值
活體畜禽抵押貸款業務開辟了一條養殖企業抵押擔保的新路徑,在國家政策及法律許可的框架內,既解決了畜禽養殖企業抵押難題,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涉農金融機構“貸款難”問題,具有需求大、易操作、可復制的優勢,值得大力推廣。
(二)動產抵押登記是關系到信貸交易能否達成的關鍵
只有實現動產的抵押登記,才能消除銀行對放貸后資產保全的后顧之憂。在現行政策、法律許可框架下,各政府部門應發揮主動性,通過提供抵押登記等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積極為信貸交易的達成創造有利條件。
(三)活體畜禽抵押貸款業務的開辦為開展其他動產業務提供了新的思路
對其他市場價值較高且穩定的農村動產,如農業機械、果木等也可探索辦理此類抵押貸款業務。另外,要針對不同類別動產“易動”特征構建適應性的監管及保障機制,發揮抵押動產對信貸資金的保全功能。
參考文獻:
[1]尹玉杰.動產抵押登記與銀行的審查義務[J].上海農村金融,2009,(6).
[2]馬蔚華.完善動產擔保制度 優化金融發展環境[J].中國金融,2006,(7).
關鍵詞:農村能源;沼氣;集中供氣
中圖分類號:S216文獻標識碼:A
1桐鄉市沼氣集中供氣發展現狀
1.1沼氣集中供氣發展的基本情況
1.1.1沼氣的發展情況
我國的大中型沼氣工程始于1936年[1,2],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建立起的沼氣發酵綜合利用技術巳逐漸成為我國農村地區利用沼氣技術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方法[3,4]。通過沼氣發酵綜合利用技術用于農戶生活用能和農副產品生產、加工,沼氣、沼液、沼渣綜合利用生態農業模式使農村沼氣和農業生態緊密結合起來,是發展綠色種植業、養殖業的有效途徑。而沼氣集中供氣工程是沼氣的又一個新的發展方向。在國家大力提倡并實施“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過程中,解決農村能源一直是核心問題之一,要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目標,發展農村沼氣是一條必經之路。沼氣的集中方式在歐洲用來發電上網、熱電聯產(CHP)和作為解決農業和環境問題的方法之一,有較好的經濟效益[5,6]。
1.1.2桐鄉市沼氣集中供氣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按照循環經濟“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的要求,將畜禽養殖污染整治與發展農村能源緊密結合起來,在治理畜禽養殖污染的同時,大力發展農村沼氣。已累計建成沼氣池總容積28164m3,沼液儲存池29044m3,年處污能力110.23萬t,年產沼氣186.96萬m3,年可產沼肥99.21萬t。所產沼氣可折算成煤氣53693瓶,年可為農民節省628萬元燃料費;沼肥可供3.33萬hm2耕地用肥,按每667m2節約肥料及農藥支出80元,增加農產品附加值100元計算,年可增加效益9000萬元。濮院鎮新港村生態養殖小區是桐鄉市首個生豬養殖小區,養殖場建有600m3沼氣池,每年可產生43800m3沼氣,養殖場僅有1臺沼氣灶自用。通過調研,認識到這部分沼氣不加以利用,是對農村能源的極大浪費,排放后也造成了環境的二次污染。2006年8月,投資18萬元,建造了60m3貯氣柜和沼氣通戶設施,建設了第1個沼氣集中供氣工程,除養殖小區自用外,還集中供應給50余戶農戶。自此,桐鄉市開始了沼氣通戶工程的建設步伐。截止2014年底,累計投資2575萬元,建設沼氣通戶工程7處,建造沼氣池4680m3,貯氣柜550m3,沼氣通戶360戶,發電機裝機容量40kW?h,年發電量4.89萬kW?h。
1.2調研點情況介紹
1.2.1桐鄉市屠甸鎮萬鑫生態養殖專業合作社
該養殖專業合作社由5位養殖戶發起籌建,總投資700萬元,占地面積5.2hm2,現場區各類豬舍20幢,總建筑面積14051m2,其中豬舍13000m2,管理用房、辦公住宿等管理用房建筑面積711m2。合作社存欄生豬6800頭,年出欄生豬10800頭,年銷售收入1620萬元,年利潤162萬元。合作社投資211萬元,建成600m3沼氣工程,貯氣柜100m3,購置40kW純沼氣發電機組;沼氣用于養殖場自發電,年發電4.89kW,節省電費5萬元。
1.2.2桐鄉市同福雙豐畜牧生態養殖專業合作社
桐鄉市同福雙豐畜牧生態養殖專業合作社由8個養殖大戶發起,占地面積4.53hm2;該合作社年存欄生豬7000頭,年出欄肉豬14000頭,年可實現產值1500萬元,投資75萬元,建成13座組合式沼氣池980m3,貯氣柜100m3,后處理池500m3,日處理生豬養殖污水6t。沼氣池每年所產生的沼氣71540m3,如果不加以充分利用,是一種資源浪費,合作社本著為老百姓辦實事的愿望,投資21萬元,為臨近的50多戶農戶建造了沼氣通戶工程,無償供氣,免費提供灶具,年可節約燃料費14萬元。集中供氣既使能源得到了充分利用,又為農戶節省了燃料支出,改善了鄰里關系。另還,還與崇福中夫、新橋40hm2無公害蘆筍基地簽訂協議,由合作社無償提供沼液供基地使用。基地通過使用沼渣、沼液,減少了農藥、化肥的用量,提高了農產品的品質。
1.3沼氣集中供氣工程的管理辦法
1.3.1建立沼氣工程管護隊伍
近幾年,國際石油價格高位運行,煤氣價格也居高不下,沼氣作為新能源,熱效率又高于煤氣,在治理畜禽養殖污染的同時,又可解決燃料問題,深受農戶的歡迎。如何使現有的沼氣池持續發揮應有的效率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難題。為解決這個問題,2009年,在戶用沼氣最多的鳳鳴街道西牛村組建了第一支沼氣工程后續管理服務隊,服務人員共6人,全部執有沼氣技工證書,承建我市的沼氣工程;對建成的沼氣池進行后續管護。2014年,又依托桐鄉市宏業沼氣綜合利用專業合作社,組建了第2支后續服務隊,共有服務人員8人,同時也獲得了沼氣工程施工資質。
1.3.2制訂出臺長效管護管理辦法
《桐鄉市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長效管理實施辦法》明確將沼氣工程長效管理列入管護內容,市財政每年安排120余萬元用于工程的長效管護。另外,還對購置沼液車,集糞車等管護設備給予購置額70%的補助。
1.3.3管理沼氣集中供氣工程
工程的管理主要是市農能站和鎮街道農經中心技術指導,養殖小區自行管理,出現問題由沼氣后續服務隊負責維修。管理費來源主要是市鎮二級長效管理補助資金和養殖小區自籌資金。
2存在的問題
2.1長效管理是決定集中供氣成敗的關鍵
桐鄉市現有的7處沼氣集中供氣工程,5處在用,2處停用。總結停用原因,是管理不善。這2次停用的養殖小區都是以散戶集聚為主的,養殖戶各自為政,沒有統一防疫,對沼氣工程沒有好好管護,所在村又缺乏對養殖戶的制約機制,造成沼氣工程停用。另外5個場都是實行公司化運作的專業合作社,落實專人負責,定期維護,管理規范,正常使用。沼氣集中供氣工程由于初始建設成本較高和后續委托管理等問題一直是沼氣集中供氣工程發展中的難點。
2.2棚舍消毒管理不到位是集中供氣出現的主要問題之一
棚舍消毒后,如果管理不善將消毒水排入沼氣池會殺死沼氣細菌,使得沼氣池產不了氣,要使沼氣池重新啟動至少得半個月時間,冬季氣溫低時時間會更長,影響了沼氣用戶的使用。
2.3冬季供氣不足影響了農戶參與集中供氣的積極性
沼氣池冬季產氣量是大中型沼氣工程集中供氣面臨的重要問題,又是普遍問題,也是較難問題。“重要”體現在沒有沼氣或沼氣不夠就實現不了集中供氣或穩定的集中供氣。
2.4清潔化生產技術和農村能源利用是集中供氣存在的矛盾
畜牧業的清潔化生產技術要求干清糞,尿液和污水進入沼氣池發酵后產生沼氣;而能源利用上最好是將糞便也一并納入沼氣池,以保證有更多的有機質產生足夠的沼氣。二者的矛盾會造成沼氣產氣率不高。
3發展策略
3.1建議政府出臺沼氣集中供氣的有關政策
大中型沼氣集中供氣工程,從某種意義上講,它既是減少大中型養殖場污染環境工程、生態工程,也是改善養殖場周圍居民生活條件的造福工程、民心工程。因此它具有很高的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推廣大中型沼氣集中供氣工程不能單純總經濟效益方面考慮,把它定性為效益型項目。在項目的啟動階段建議政府加大財政補助,鼓勵和支持養殖場把污染治理工程同集中供氣工程結合起來。應加強沼氣工程的長效管理,確保工程穩定運行。
3.2積極探索冬季沼氣加溫技術
推廣建造節能高效的干發酵沼氣池,“干發酵沼氣池”是以糞便為發酵原料,而不是以糞便污水為發酵原料。與養殖場用于處理糞便污水的沼氣池相比,一個是純糞便,一個是糞便污水。鮮干的豬糞發酵后產生沼氣、沼液,既提高產氣量又減少排污量。在夏季,當以糞便污水為發酵原料的沼氣池產氣多,可以滿足用戶需求時,就少給干發酵池進料,多出來的糞便直接做有機肥;在冬季當以糞便污水為發酵原料的沼氣池產氣少時,就往干發酵池內多加糞便,解決產氣少的問題。
3.3建議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與節能減排指標掛鉤
在控制全市生豬年存欄10萬頭養殖總量基礎上,運用種養結合的循環經濟、生態經濟理念,根據區域環境容量合理調整和優化畜禽養殖結構、布局和規模,科學劃定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要嚴格控制新增畜禽養殖場戶,對在禁養區范圍內的養殖戶要采取綜合措施實施關停或搬遷。在限養區范圍內的養殖戶要控制擴大規模,有條件治理的實施治理,無條件治理的采取搬遷或關停。對在適度養殖區內的養殖戶,也要進行養殖規劃,原則上按每667m2耕地消納5頭生豬或1頭奶牛的糞便的比例,實行農牧結合的生態養殖模式,力爭使糞便全量就地消化。在控量的基礎上,根據農田分布、農作物種植種類、城鎮規劃等實際情況。使畜禽養殖與節能減排指標掛鉤,享受指標分成,反哺于污染整治和長效管理。
參考文獻
[1]李惠斌,趙凱,劉悅,等.河北省秸稈沼氣聯戶供氣應用與發展[J].中國沼氣,2011(06):43-44.
[2]蔡亞慶,仇煥廣,徐志剛.中國各區域秸稈資源可能源化利用的潛力分析[J].自然資源學報,2011(10):1637-1646.
[3]林聰,段娜,王陽,等.德國沼氣工程的發展現狀及思考[J].豬業科學,2009(07):52.
[4]鄧光聯,李克倫,等.沼氣與社會新農村建設[J].農業工程學報,2006,22(01):61-64.
一、畜禽養殖業環境污染的現狀
**市農村畜禽養殖業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民增加收入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同時也為發展規模集約化畜禽養殖探索了新路。然而,由于畜禽養殖環境污染防治起點低,隨其衍生的環境污染、環境糾紛也較為普遍,防治和調解該類問題更是困難重重。
全市20個鎮(街道)有1500余家養殖場,其中規模養殖(牛50頭、豬500頭、雞、鴨、鵝5000羽)養殖專業戶300家左右,養殖場、養殖專業戶業履行環保審批手續的只有47家,占養殖業的16%,有糞尿無害化處理設施的場52個,占規模場總場數的17.3%,全市規模養殖場糞尿綜合利用率88.5%以上。
1.規模化養殖場能在建場時就確立循環經濟的理念
規模化養殖場基本能利用現代化的手段建立起生物間相互依存、相互利用的生態循環方式,盡力達到生態平衡,杜絕污染環境狀況的發生。如**惠豐生豬專業合作社圍繞解決養殖污染這一重點,尋求變廢為寶的途徑,并經多年的實踐,逐漸形成了符合當地實際的生物鏈工程,生豬——產生糞便廢棄物——進行沼氣發酵——其沼氣用于養殖照明、取暖等,廢液用于牧草種植——進入養殖新一輪循環。
2.小型養殖場點大部分環境管理不到位
小型養殖場大都存在廢水廢渣亂排亂堆問題,加速了當地水環境、氣環境、衛生環境惡化,蚊蠅滿天飛,惡臭順風飄,門窗無法開啟,用水全靠自來水,群眾正常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干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畜禽養殖非規模化和養殖高度密集化,畜禽所產糞便數量大大超過其處理能力和合理使用能力;畜禽養殖分散化,導致糞尿隨意排放和較難處理廢棄物。2008年,全市每年產生的畜禽糞尿量萬噸,折算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噸,其中進入水體的化學需氧量流失量噸,相當于全年工業企業廢水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的,產生的固體廢物量為萬噸,相當于全市工業固廢的倍,對全市的環境容量帶來了很大的壓力。(2)養殖場基本無污水廢渣處理設施,只是人工清理后隨意堆放,沒有起到堆肥的完全效果,常因雨水造成二次污染。(3)養殖場糞便污水氨氮含量很高,病原體多,流入溝河造成水體污染。(4)距離民房較近,養殖場的異味難聞。(5)養殖場糞便因大部分直接還田,造成局部土地污染嚴重。(6)養殖場的設計和布局不盡合理。為了便于加工、銷售和運輸,大多數建在人口較密集區域,農田占有量相對較少,使養殖業與農田利用脫離。全市300多個大、中、小型養豬場中%以上的養豬場位于人口集中區附近或城郊結合部、鎮村結合部。以生豬養殖為例,養殖場點鎮個,鎮有個,鎮個。
二、養殖污染的主要成因
1.法律法規的不夠完善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建設管理在《禽畜養殖業污染管理辦法》、《禽畜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中有明確規定,但對于養豬500頭以下、雞3萬羽以下、牛100頭以下的養殖場未作規定,特別缺乏微小型養殖場管理的標準和要求。地方性法規一時難以出臺,基本上是民不報官不究,即使環保局到現場查處因無法可依,只能協調衛生防疫部門共同查處,對養殖業主進行教育和建議其改善環境衛生,從而放任了微小型養殖場污染狀況的存在和擴展。**鎮**村某養雞場,建辦于***年,主要從事蛋雞養殖,目前存欄數約***羽,該養雞場對養殖過程中產生的雞糞未作任何處理,露天堆放于雞舍西側,下雨時部分雞糞被雨水沖入北側溝河,致使河水發黑發臭,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由于業主養雞場未達到規模,環保局只能教育建議養雞場業主建設集糞池化糞池等污染防治設施,確保養殖過程中產生的雞糞經有效處理后或外運以及加強衛生管理,做好滅蠅殺菌工作,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2.養殖業主環境意識薄弱。
2.1.無履行環保審批意識
全市除了規模化養殖場履行了環境影響審批手續,**%以上的微小型養殖場未申報、未環評,無審批手續。其中一部分養殖場建場時雖未達到規模養殖,但在以后擴建中達到了規模養殖卻仍未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審批手續。全市家畜養殖場中****養殖場進行了環評,履行了“三同時”手續,按照循環經濟的理念使養殖場廢物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可以徹底解決畜牧業的環境問題,其它**個肉雞養殖場、**個蛋雞養殖場、**個肉鴨養殖場、**個蛋鴨養殖場均未辦理環評和審批手續。
2.2養殖場點選址不當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設置有管理法明確規定,但對于微小型(豬500頭以下、雞3萬羽以下、牛100頭以下)養殖場未作規定,從實際情況看,眾多的微小型養殖場地點設置均無書面的審批手續,養殖戶建址隨意,大都距居民集中區較近,有點養殖場點原遠離城鎮和居民小區,但隨著城鎮開發建設,現今又相鄰城鎮或居民小區,有的養殖場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擴大規模,其產生的污染對周邊的影響也相應擴大,雖然**市自2007年開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共關閉(搬遷)了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46個,治理限養區內養殖場15個,非禁養區內新建成畜牧小區5個,從一定程定上減少了散、小、臟養殖場,但也還存在一些選址不當的問題,應加大力度關閉(搬遷)選址不當的養殖場。
2.3.污染防治投入不足。
養殖業主注重規模擴大、增加產出,而污染防治考慮不多,污染防治的投入明顯不足,從全市生豬養殖場情況看,**%以上的小型養殖場缺乏干濕分離污染防治設施,實行了干濕分離的養殖場大部分仍未建規范的廢渣儲存場所,還有**%的養殖場相應的集糞池和化糞池也未建成,生豬糞便任意排入外環境。
三、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建議
1.基層鎮村把好第一關,屬地管理,防治提前介入
鎮村基層政府要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把好第一關,協調國土局、農業局、建設局、環保部門應加強“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各行政村,群眾積級參與,防治提前介入,在管理上、技術上以及養殖場地的建設上逐步深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凡是在農村建設養殖場的,屬規模養殖的,應督促業主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相關符合國家標準的污染防治措施,環保局要嚴把審批關,對防護距離和污治設施達不到要求的禽畜養殖場不予審批;對有一定數量但沒有達到規模養殖數量的養殖場,要督促其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凡是不能做到的,鄉鎮政府要在用地等方面給予限制。對于未達到規模養殖的散養戶,建議鎮村積極引導為主建設集糞池等基礎性防污設施。
2.按照慈政辦發[2007]120文件,引導一家一戶松散型養殖模式改為區域化集約型養殖
根據我市實際盡快制定地方性補充規定,如進一步明確衛生防護距離、設置集糞池、廢渣的儲存地面進行水泥硬化,糞尿干濕分離等,明確各養殖戶應盡的職責和義務,促使養殖戶規范行事,使管理者有法可循,對違規者有法可查,保證各項整治措施和要求得以認真貫徹落實,努力形成科學的規范的環保生態型飼養模式。對違規者提出相應的處罰辦法,
3.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
以廢棄物“減量化”原則為指異,積極改造現有的畜禽場棚,建成三大收集系統,糞便干物質收集系統、尿液污水收集系統、現有養殖場污染進行綜合整治,削減敏感區域的飼養總量,推行清潔生產和生態化養殖,糞尿采用無害化方式處理,其它散養戶要以外送或聯建沼氣池等治污設施的方式,使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督促養殖業主要采用科學合理的飼料配方,提高畜禽的飼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飼料中氮的利用率,并積極實施固體和液體、糞與尿、雨水和污水三分離,降低污水產生量和降低污水氨、氮濃度。對已集約化畜禽規模養殖場,應按照規定從嚴管理,從源頭控制污染及污染問題的產生。對微小型養殖戶協調鎮村對其清理整頓,要求業主進行污染治理,對那些難以治理或治理后仍不符合養殖條件的應限時關閉或轉產。
4.養殖場要有規模且選址必須合理。
結合新農村建設,養殖場點必須合理選址,盡量遠離城區和居民集中生活區。也可以由鎮村統一協調,將目前的一家一戶松散型養殖模式改為區域化集約型養殖,也可以打破鎮、村、組的界限,建立幾個集中養殖小區,建設共用的污染處理中心,減少一家一戶配套設施投入,減少養殖成本投入。
**市目前已按慈政辦發[2007]120文件,建立了畜牧集中養殖區,市級六部門聯合踏勘同意結合,將目前的一家一戶松散型養殖模式改為區域化集中型養殖。目前,該養殖區占地約**畝,位于牛3家村,進場的養殖戶有6家。該村的養殖戶方江年,養雞養豬養羊,前些年在房前屋后小規模飼養,但由于群眾嫌養殖臭味難聞,鄰里關系日趨緊張,當村里建議其搬遷畜牧集中區養殖,他第一個積極響應,積極利用豬糞喂雞,雞糞羊糞肥魚塘,形成了小型生態循環養殖產業鏈,減少了養殖成本的投入,增加了經濟收入,鄰里關系日趨和睦。
5.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引導養殖戶發展生態養殖。
畜禽污染整治既關系到農村生態環境衛生改善和畜牧業可持續發展,也關系到農民生活質量的提高,是一項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有機結合的公益事業,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引導養殖戶科學養殖,采取農牧、林牧、漁牧、肥牧結合等方式,重點建設循環性畜牧業工程,實行生態養殖,促進農村畜禽養殖場環境綜合治理。
中圖分類號:DF413文獻標識碼: A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畜牧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但隨之帶來的畜禽糞便污水的排放大量增加,由于糞便利用率的低下和排放的不規范不達標,環境污染問題相當嚴重。畜牧業面源污染具有污染源分散、分布廣泛、成因復雜且潛伏周期長等特點,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許多國家已將畜禽污染的管理作為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制定法律、法規,嚴加控制和管理。2001年3月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把畜牧業污染防治正式納入環境保護規劃。目前,我國大中型畜禽場畜禽糞、尿年流失率達50%以上,致使畜禽場周圍環境惡化,群眾反映強烈,已經成為阻礙畜牧業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強畜牧業面源污染防治,注重對環境的保護,減輕畜牧業生產活動對環境的危害。
1畜牧業面源污染的產生原因
據2011年底統計,全國大中型畜禽養殖場達1.8萬多個,加上農村小規模飼養戶,禽畜糞便及沖洗污水產生量巨大,年排放量達2000億t以上,且基本上難以做到達標排放,與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并列水環境污染的三大源頭之一。畜禽養殖污染產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畜牧業生產方式的轉變。過去我國畜禽養殖是以分散戶養、小規模經營為主,產生的糞尿總量不多,也能被耕地消化。隨著人們對畜產品的需求量增加,推動畜禽養殖規模不斷擴大,生產集約化程度不斷提高,畜禽養殖產生的廢棄物越來越多,逐步形成了污染問題。二是農業生產上化肥取代農家肥比例增加。畜禽糞尿等農家肥與化肥比較,有體積大、用量多、裝運不便等突出問題,加上化肥來源已相當方便,很多耕地大量施用化學肥料,造成畜禽糞便沒有了應用出路,從“利”變為“害”,成為了污染源。三是畜牧業養殖環節屬微利行業,無力投入更多資金進行污染治理。與工業等其他行業不同,畜禽養殖業從總體上看利潤率不高,而污染又相當嚴重,污染治理成本過高。此外,很多養殖戶不了解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清潔生產技術。四是城市周邊地區被清理的部分規模養殖場向農村遷移,進一步加劇了農村畜牧業污染問題。近年來,一些大中城市陸續出臺相關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實施辦法,全面清理城市周邊養殖場,實行嚴格的禁養政策,畜牧業生產重心將向農村轉移,污染也必然會向農村轉移。
2養殖業污染的主要危害
一是污染水體。養殖場未經處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質,直接排放到江河湖泊、魚塘中,使氮、磷含量 高,造成水體嚴重富營養化,對有機物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漸死亡。有毒、有害成分進入地下水,可使地下水溶氧量減少,水體中有毒成分增多,嚴重時使水體發黑、變臭,造成持久性的有機污染;使原有水體喪失使用功能,極難治理和恢復。二是污染空氣。畜禽養殖過程會產生大量的氨、硫化物、甲烷等氣體,惡臭難聞,引發養殖場與周圍群眾關系緊張,甚至產生社會矛盾。三是傳播病菌。畜禽廢棄物中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寄生蟲卵以及滋生的蚊蠅,可成為人、畜傳染病的傳染源。
3治理對策
3.1切實加強對畜牧業面源污染防治的領導
各級政府要將畜禽養殖業發展規劃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根據環境容量條件科學制定畜牧業發展計劃。在具體工作中,實行綜合利用優先,資源化、無害化和減量化的原則,依法綜合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問題。各級財政應安排治理污染專項資金,以促進和推動整治工作開展。通過多種途徑,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處理和利用難度,降低處理成本,為提高資源化水平創造條件。加大環保法律、法規宣傳,吸取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先污染后防治的教訓,將畜牧業生態保護納入環境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提高全社會畜產品安全和環保意識。通過科技進步,推廣高效、實用、價廉的治理技術,實現畜牧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
3.2抓好污染源頭控制
一是劃定禁養限養區。禁限養區范圍內不再審批新建畜禽養殖項目。二是改建、擴建、新建畜禽養殖場。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制度。規劃可養殖區域應有總體建設規劃,并進行區域環境影響評估,提出用地規模、區域布局、治理模式、載畜量、環境目標等控制性要求,防止產生新的集中污染。今后凡新建場選址上要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和環保要求,并要配套消納污染物土地或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三是種植與養殖有機結合。養殖場從平原片區向山地轉移,按照配套的山地面積確定養殖規模,采取干濕分離措施和沼氣治理措施等,將廢渣、廢液用于作物施肥,利用植物(作物)全部吸收有機污染物,達到廢水零排放的標準。
3.3推廣畜牧業污染治理模式,加強對現有畜禽養殖場的監督管理
引導散戶向規模化轉化,規范處理措施,提高經濟效益,降低排污量。應用飼用酶制劑等高效、無毒副作用和環保型的飼料添加劑,提高飼料的消化率和利用率,減少畜禽排泄物中氮、磷的排泄量。對畜禽糞便進行技術處理,提高畜禽糞便作為農業肥料的利用率。因地制宜,采用混凝—脫氨—好氧生化、沼氣池—生物塘、生物活性酶配套處理工藝[1-2]等方法處理養殖業廢水,使之達標排放。禁養區內養殖場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予以關停,不再開展養殖活動,原有養殖場及配套設施拆除或改作他用。其他規模養殖場要結合實際,配套建設干濕分離機、沼氣池、沉淀池、生化塘(機械曝氣或自然氧化)、魚塘等足夠容量的物理和生化治理設施,減少或不排放污染物質[3-4]。要加強對畜牧業環境污染的監測,開展畜禽污染現狀的調查,科學地掌握畜牧業環境污染情況,為畜牧業生態保護提供依據。
4參考文獻
[1] 于金蓮,閻寧.畜禽養殖廢水處理方法探討[J].給水排水,2000(9):44-47.
[2] 陳銀祥.畜禽養殖廢水生物活性酶技術的應用效果[J].現代農業科技,2009(16):228-229.
一、治理范圍
1、列入市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計劃,且未完成治理的73家養殖場戶;
2、未列入市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計劃,但主動參與治理并開工建設的10家養殖場戶;
3、90個環境整治重點村中,未列入市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計劃的17家養殖場戶
4、生豬年出欄500頭以上、奶牛存欄100頭以上、肉牛年出欄200頭以上、蛋雞存欄2萬只以上、肉雞年出欄5萬只以上、特種毛皮動物存欄500只種獸以上的規模化養殖場戶;
5、水源保護區、準保護區和環境敏感區,以及位于村內或離居民區較近、污染較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養殖場戶。
二、治理方法
(一)基礎設施配套
1、實行雨污分流:改造排水系統,實行雨水、污水收集輸送系統分離,污水收集輸送系統不得采取明溝布設,徹底避免雨污合流,實現廢水減量化。
2、實行干濕分離:嚴禁水沖糞和水泡糞工藝,干化清糞,集中堆積。根據飼養規模、生產條件和對干糞的利用方式,建造相配套容積的“防雨、防滲、防漏”的堆糞場所,有效防止糞便造成的環境污染。
3、建設配套三格式化糞池:場內必須配套建設足夠容積的三格式化糞池,收集糞尿污水,達到應有的預處理效果。
(二)治理方式
1、規模養殖場治理方式:規模養殖場或接近規模場要求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治理。豬場、牛場要嚴格實行雨污分流、建設二級沉淀池、厭氧發酵池或沼氣池以及干糞堆積場(做到“防雨、防滲、防漏”)。通過建設厭氧發酵池或沼氣池對污水進行厭氧發酵,通過干糞堆積場對糞便進行堆糞發酵,發酵后的糞污要全部還田,達到糞污零排放目標。雞場、特種毛皮動物養殖場如無污水產生,可只建設干糞堆積場。
2、散養豬、牛、羊戶治理方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省畜禽養殖管理辦法》規定建設標準化養殖小區,對散養豬、牛、羊實行集中飼養。養殖小區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制度,配套建設符合標準的糞污處理設施。
3、散養家禽治理方式:嚴格實行圈養,同時按照新農村建設標準要求進行管理。
此外,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規模畜禽養殖場距村不得低于500米,對于因為歷史原因已經存在的規模場,建議實施搬遷,對沒有條件搬遷的,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治理。
三、完成時限
列入全市年污染綜合治理計劃的100家養殖場戶,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其它雖未列入治理計劃但污染較重的養殖場戶,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是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重要內容,是建設生態城市、發展生態農業的重要舉措。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長任組長,畜牧局、環保局、財政局、督查考核辦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畜牧局。各鎮(區)、街道要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積極組織轄區規模化養殖場以及污染較重的小型養殖戶進行治理,落實專人負責,并制定詳細的治理方案,合理安排治理計劃,確保治理工作扎實推進。
(二)加大資金投入。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鎮(區)、街道要堅持“養殖戶自覺投入、政府鼓勵引導、社會支持參與”,積極幫助養殖場戶籌措資金,解決臨時用地。為充分調動養殖場戶參與綜合治理的積極性,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促治、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形式,對納入整治范圍的畜禽養殖場在通過環保驗收后給予適當獎勵。對驗收合格的養殖場,環保部門給予補辦環保審批手續,發放環保許可證,并減免辦理手續等相關費用。對拒絕整治或驗收不達標的養殖場,由環保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關停。對未取得環評審批手續的養殖場,畜牧獸醫部門不予備案,不予發放或更換《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享受國家、省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