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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教教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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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教教學管理制度

          職教教學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1、實驗教學大綱。教學計劃規定的實驗課程必須有完整的實驗教學大綱。實驗教學大綱由課程歸屬學院在充分征求相關實驗中心(室)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力量編寫、修訂、審核,報教務處審核后匯編成冊,作為組織實驗教學的基本文件和依據。實驗教學大綱應包括:

          ①課程名稱、總學時、學分;實驗部分的學時、學分;

          ②本實驗課程的教學在專業人才培養中的地位和作用;

          ③本實驗課程的教學應達到的基本要求;學生應掌握的實驗技術及基本技能等;

          ④主要實驗項目和類型、屬性(必做實驗、選做實驗),以及各類實驗項目所占的比例等;各個實驗項目應達到的目的和要求等;

          ⑤所需要的主要設備;

          ⑥采用的實驗教材(講義)或實驗指導書;

          ⑦本實驗課程的考核辦法。

          2、實驗教材(講義)或實驗指導書。所有實驗必須有符合實驗教學大綱要求,適合學生使用的實驗教材(講義)或實驗指導書。其選用原則按照學校教材選用有關規定執行。學校鼓勵各學院或實驗中心(室)組織教師和實驗指導人員自編適合本校實際、有自身特色的實驗教材或實驗指導書。

          綜合性、設計性實驗教材(講義)或實驗指導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實驗目的、能提供的主要設備、對實驗結果的要求等,由學生自己設計具體方案,并在教師指導下,自主完善方案并完成實驗。

          演示性、驗證性等實驗教材(講義)或實驗指導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實驗目的、實驗原理、使用方法、實驗內容、實驗步驟、注意事項、數據處理方法等。

          第二條在實驗開出前實驗員必須按實驗指導書等認真做好各項實驗教學準備工作。實驗場地應布局合理、整潔有序、安全規范;配套條件(實驗桌、凳、實驗工具等)力求標準化、規范化;實驗裝置與實驗儀器要按大綱要求配置,自制實驗裝置和儀器設備要經過試用,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實驗使用;低值易耗品的領用、發放等要登記,加強使用管理,限量配備,防止浪費。

          職教教學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教育教學是學校的中心工作,規范的教學管理是維持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效率、提升教學質量的保證。建立健全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并在日常教學管理中認真落實,形成良好的教風和學風,從而提升學校的教學質量和整體形象。

          關鍵詞:

          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教學質量

          我校始終強調以教育教學為中心,以質量為立校之本,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為先導,以層層落實制度為抓手,向規范的教學管理要質量。在日常教學中,教學安排按計劃,教學內容按大綱,教學進度按授課進度計劃,課程考試分層管理,專業核心課程實行教、考、閱分離,對考得好的班級、學生、任課教師和班主任進行獎勵,鼓勵學生好好學習,學校牢固樹立質量立校的觀念,形成了良好的學風、教風和校風。學校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學生、教師在各級各類競賽中獲得了良好成績,受到了社會和用人單位的認可,學校整體形象得到提升,保證了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1建立健全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激發教師的工作熱情

          完善的教學管理制度是有效管理教學活動的前提和基礎。學校為加強教學工作的全員、全程、全方位管理,從實際出發,不斷總結經驗,已經逐漸形成一整套切實可行,涵蓋教師崗位職責、紀律、考核、評價、獎懲、師德及民主監督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規范和約束教師的教學行為,主要有《大理衛生學校教師行為規范》、《大理衛生學校教學紀律監督管理辦法》、《大理衛生學校教師教學常規》、《大理衛生學校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大理衛生學校學生成績考核與評定辦法》、《大理衛生學校外聘教師管理辦法》等。學校不僅重視制度建設,更加重視制度的貫徹落實,不斷增強制度的執行力,在教學管理工作中做到執行不走樣、不打折,以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同時,特別注意聽取和收集教師的反饋信息,結合教學管理工作的需要,及時修訂相關教學制度,使其日臻完善。這些教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有效地激勵了教師,使教師愛崗敬業、積極進取,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提升了學校的辦學層次,促進了學校實現內涵式發展。在實際教學管理中學校不斷推動教學管理創新,實施目標管理,科學設置近期、中期、遠期發展目標。通過激勵機制,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使教學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同時,推行人性化管理的管理理念與管理模式,教學管理部門始終堅持以教師為本,努力為教學工作服務,關注教師發展,尊重、關心和信任教師。這種人性化管理方式有效地激發了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教師能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形成積極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

          2強化教學常規管理,加大教學工作管理力度

          日常教學檢查是督促、保證教學工作正常進行的重要保障。為加強教學紀律,學校對教師的授課計劃、備課、課堂講授、作業、輔導、考試、實驗、實訓、教研活動等均做出相應規定,有效地加強了教學管理和教學質量監控,促進了教學質量的提高。教務處對教師工作態度和紀律、教案、教學質量、教學方法、教學技能、教學進度和教學秩序等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學校實施嚴格的值班制,從星期一至星期五由教務處安排專人值班,每天值班人員于上午和下午對教師的教學情況各檢查兩次,每次檢查均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同時,建立大理衛生學校教師上課情況周報表制度,通過填寫教學日志對教學動態實施實時監控。堅持落實教學質量測評制度,對每位教師的教學情況進行測評,測評成績與教師的年終考核相結合。校領導、教務處定期組織各班班長和學習委員及學生代表進行座談交流,了解學生對教學的意見、建議,再綜合分析,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廣有益的教學經驗。學校教學工作檢查除日常檢查外,還實施定期檢查,分為期初、期中和期末檢查,必要時組織專題性或單項的教學檢查。2008年,學校為加強內部管理、嚴肅勞動紀律,對任課教師制定課堂責任制度,要求任課教師必須對學生考勤、儀容儀表、教室衛生、公物損毀等情況認真檢查并上報,任課教師對課堂紀律、學生安全全面負責,通過上述各種措施促使學校的日常教學工作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3實行教學督導,加強對教學工作的監督

          教學督導是加強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學校專門成立了教育教學管理督導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和長期從事一線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效果好、在學術上有一定造詣、師德師風高尚的教師組成,對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抽測和檢查,并及時反饋情況。

          4不斷完善聽課和評課制度,促進教師成長

          聽課和評課是加強教學管理,開展教研、科研活動,深化課堂教學改革,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途徑。為深入了解課堂教學情況,及時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學校教務處加大對教師的聽課力度,堅持實行校領導、部門領導、學科和教研組的三級聽課制度,每學期都組織骨干教師、教研組長和有關領導進行各種類型的聽課,主要包括檢查型、考核評比型、觀摩型、調研型、指導幫助型等不同性質的聽課。聽課結束后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對教師課堂教學過程中的教材處理、教學效果、學法指導、教學過程、教法運用等方面進行評價。評課對探討課堂教學規律、提高課堂教學效果、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有著重要的意義。

          5繼續深化教研活動,提高教師素質

          大理衛生學校堅持以教研為抓手,依靠教育研究來推進教育改革,提高教學質量。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大理州中職學校中率先著手進行課程建設,努力提升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始終堅持以教研活動為先導,不斷深化教研活動,逐步實現校本培訓工作日常化、教研活動專題化、教研內容系列化、教研形式多樣化,通過專業引領,為教師搭建學習交流的平臺。鼓勵教師積極參與課題研究,通過課題研究,引領教師轉變教育觀念,豐富教育理論,變革教學模式,對教育教學實踐中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探索,不僅提高了教學質量,而且提高了教師的素質。

          職教教學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第一條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轎子雪山資源,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轎子雪山保護和管理的區域(以下簡稱管理區)為253平方公里,位于**市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的烏蒙、轉龍、雪山三個鄉(鎮)和東川區的紅土地、舍塊兩個鄉(鎮)境內。

          第三條管理區實行嚴格保護、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原則。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在管理區設立管理機構,對管理區實行保護和管理。

          第五條市、縣(區)建設、環保、林業、旅游、規劃、國土、農業、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管理機構做好管理區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對在管理區的保護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管理機構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資源與環境保護

          第七條管理區實行三級保護。

          一級保護區為核心保護區,只準從事經批準的科研教學活動。

          二級保護區為景觀保護區,應當保護原有的地形地貌、自然景觀和林木植被,各種建設活動和經營活動,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三級保護區為保護區,各種活動應當與景區環境相協調。

          一、二、三級保護區范圍,由管理機構依據批準的總體規劃劃定,并樹立界樁、標記標明。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毀壞或者擅自改變界樁、標記。

          第八條管理區內的林木,應當按照規劃進行管理。

          管理區內的古樹名木應當登記造冊,設置保護說明,禁止砍伐、移植、毀損。

          禁止擅自砍伐管理區內的林木;確需砍伐的,應當符合管理區規劃的要求,經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后,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九條管理區內的湖泊、河(溪)流、河床、泉水、瀑布等,除按照管理區規劃進行整修、利用外,禁止擅自圍、填、堵、截或者其他人為改變。

          第十條禁止獵捕或者傷害管理區內的野生動物。

          第十一條禁止在一、二級保護區內采礦采石、挖砂取土。

          因管理區內道路和設施維護,確需在三級保護區內采石、挖砂取土的,應當經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報國土資源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在指定地點采、挖,并按規定恢復采區環境。

          管理區內的居民因生活需要,在三級保護區內采石、挖砂取土自用的,應當到管理機構劃定的區域內在指定的地點采、挖。

          第十二條未經動植物檢疫部門檢疫的竹、木、花草、種子和動物等,禁止引入管理區。

          第十三條在一、二級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在巖石和林木上題字、刻畫或者污損;

          (二)采挖、踐踏、砍伐、攀折花草樹木;

          (三)亂丟亂堆垃圾、廢棄物或者排放污染物;

          (四)燒荒、墾荒、葬墳;

          (五)儲存和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六)攜帶火種、野炊和其他違章用火作業;

          (七)捕撈、放牧、野營;

          (八)其他破壞資源與環境的行為。

          第十四條禁止馬幫進入一級保護區。

          未經管理機構批準,禁止馬幫進入二級保護區。

          第三章規劃與建設

          第十五條管理區的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由管理機構組織編制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需要修改、變更時,由管理機構提出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經批準的管理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是管理區資源保護、開發和利用的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違反或者擅自改變。

          第十六條管理區內景點和游覽服務設施建設,應當按照批準的詳細規劃進行。

          一級保護區內禁止建設任何項目。

          二級保護區內禁止建設破壞景觀、污染環境、妨礙游覽的設施;只準建設游覽步道、休息亭和設置廁所、果皮箱等游覽環境衛生設施。上述游覽服務設施的建設和設置,應當結合地形地貌,與周圍景物相協調。建設纜車、索道,應當符合規劃并經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報有審批權的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三級保護區內禁止建設破壞地形地貌、自然山體、林木植被和有污染的項目。

          各類游覽設施應當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凡運行和使用中污染環境或者破壞景觀的,應當限期拆除。

          第十七條管理區的建設項目應當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各種構筑物、建筑物和游覽服務設施在布局、高度、體量、造型、風格和色調等方面,應當與周圍景觀和環境相協調,體現當地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

          第十八條在管理區內實施的建設項目,應當根據管理區的規劃,由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并經環保、規劃、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條管理區內經批準的建設項目,其環保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達不到環保要求的不得施工,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條建設項目施工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景物、植被、水體和地貌環境,不得造成污染和損壞;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并在指定的地點傾倒、處置;施工結束,應當及時清理場地,恢復環境原貌。

          第四章管理與服務

          第二十一條在管理區內的單位、居民和游客,應當保護管理區資源和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區內的環境衛生,遵守管理規定和游覽要求,并接受管理機構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第二十二條管理機構應當支持和鼓勵當地企業和群眾,合理利用三級保護區和周邊地區資源,開展與資源特色和保護方向一致的生產和經營活動,發展以旅游業為主的第三產業,帶動當地經濟發展。

          第二十三條凡需在管理區內從事各種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經管理機構同意后方可辦理其他手續。所從事的各項經營活動應當在管理機構批準的地點進行。經營場所的指示標牌,應當按照管理機構規定的式樣、規格制作,并在指定的地點設置。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應當公開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保證服務質量,不得強行向游客兜售商品或者強行提供服務,不得欺詐、脅迫、誤導游客消費。

          第二十五條禁止在一、二級保護區內設置、張貼、散發各類廣告。

          第二十六條管理機構應當加強管理區內的治安、消防、護林防火、道路交通、游覽設施等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護游客安全和景物完好,維護管理區內的公共秩序。對管理的車輛、纜車、索道等交通設施應當定期檢查;在險要道路、繁忙道口及危險地段應當設置警示標志,加強管理和維護。

          第二十七條管理機構應當按照道路交通管理的規定設置標志,并保持完好。

          管理區內的車輛,應當按照管理機構規定的路線行駛,并在規定的地點停靠。

          第二十八條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和有關法規做好管理區內的環境衛生和食品安全工作,對飲食、服務業的衛生和食品安全進行管理,可以根據需要規定管理區內禁止經營的商品、服務項目以及禁止使用的燃料、包裝物品。

          第二十九條管理機構應當制定防雪崩、暴雨、大霧、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配備信息設備,及時警示信息。

          管理機構應當科學合理地確定各景區、景點的游客容量和游覽路線,制定旅游旺季疏導游客的具體方案,禁止超過容量接納游客。

          管理機構可以根據保護環境和恢復生態的需要,對重要景區、景點實行定期封閉輪休。

          第三十條管理機構應當制定旅游游覽注意事項,設置導游圖文標識,做好文明游覽的宣傳教育工作,引導游客遵守公共秩序,愛護管理區內的資源、環境衛生、公共設施。

          第三十一條管理區內的資源和設施實行有償使用。凡利用管理區內資源進行經營活動和使用設施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管理機構繳納資源保護費和設施維修費,用于管理區維護、建設和環境保護。具體收費標準,按照**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六款規定的,由管理機構責令其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可以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由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或者拒不恢復原狀的,承擔恢復原狀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的,由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并按每立方米處100元的罰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照1立方米計算;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由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并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的,由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采挖、砍伐、攀折的花草樹木,可以并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八項規定之一的,由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限期搬遷、恢復原狀,沒收儲存和攜帶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以及火種;逾期不改正或者拒不恢復原狀的,由管理機構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搬遷的墳墓,由管理機構強制搬遷。

          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七項、第十四條規定的,由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規定之一的,由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管理機構,并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由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逾期不改正的,由管理機構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規定之一的,由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管理機構,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二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林業、國土、規劃、環保、建設、價格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四十條管理機構發現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但無權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或者通報有權處理的部門,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予以處理,并將處理情況通報管理機構。

          第四十一條管理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按規定對管理區各種資源進行調查登記,建立檔案,設置標志的;

          (二)不按管理區規劃要求和本條例規定的審批程序批準建設項目及經營項目的;

          (三)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和作出防范說明的;

          (四)超過允許容量接納游客和在沒有安全保障的區域開展游覽活動,造成傷亡事故的;

          (五)管理不善造成管理區資源、環境破壞的;

          (六)串通經營單位或者個人,敲詐勒索游客的;

          (七)擅自提高資源保護費和設施維修費的收取標準的;

          (八)挪用資源保護費和設施維修費的;

          (九)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不依法處理的;

          (十)其他、的。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職教教學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第一,大力開展集體備課、網絡備課等活動,發揮集體的智慧,盡量減少教師因獨自鉆研教材、撰寫備課教案等所耽誤的時間。第二,以向課堂要質量、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為目標,減少教師批改作業的數量和時間,鼓勵教師多采用重點評講、學生互改、單獨輔導等方式,改變教師單一地在學生作業本上畫鉤叉的那種既浪費時間、又沒什么效果的批改方法。第四,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學習和流于形式的其他工作,科學合理地安排教師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二、大力開展教學競賽活動,不斷提高教師參與聽評課活動的積極性

          學校各年級組或教師備課組應經常開展上課、聽課、評課等教學研討比賽活動,并把它作為評先選優的條件,每次活動后,要根據其質量評定等級,給予獎勵,以激勵教師多上公開課,多聽示范課,認真評議所聽課程。要積極鼓勵教師把自己聽課、評課的心得體會修改整理后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投稿,不斷提高他們自身的綜合素質。同時,為避免教師在網上下載或抄襲他人的文章作為自己的聽課筆記或心得交差,我們可以把他們交上來的文章和網絡上的文章進行對比,或把幾個相似的文章張貼出來,進行對比曝光,制定必要的懲戒措施,納入年度考核或綜合素質評估,以此激發教師的聽評課興趣,規范他們的聽評課行為,促進他們自覺參與聽課,認真寫好聽課筆記,按時參與評課活動,暢談聽課心得體會。作為教師,要給學生一杯水,自己就得有一桶水,一挑水,甚至更多。學校應推行開放課堂制度,一是面對全體教師的成長共同體的開放(相關的教師、領導以及研究者都能暢通地進入真實的課堂),二是授課教師的自我開放(教師的心態在課堂中放開,深入課堂,有意識地琢磨課堂教學)。鼓勵教師開放自己的課堂,打開教室的大門,歡迎同行們觀摩指導自己的課堂教學,把自己的課拿出來在陽光底下晾曬,和同事相互切磋,互相探討;鼓勵教師充分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時間,推開別人的教室門,走進同事的課堂,學習他們好的教育教學方法,幫助自己提升專業素質。

          三、結語

          職教教學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遵循黨校辦學規律,把握教學的各個環節,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是提高黨校教學質量,實現黨校培訓目標的重要保證。

          (一)課程設置

          根據“一個中心,四個方面”的教學體系,針對不同班次,不同的對象和辦班時間,科學地安排課程設置,這是實現辦班目標的關鍵。

          1、各教研室根據不同班次(聯合辦班除外)的總體要求,提出要開設的專題課、講座及主講教師,報教務處匯總,通盤考慮。

          2、教務處對匯總的情況和局部調查,拿出初步計劃安排,報分管校長和校委會審定。

          3、審定后的課程設置由各教研室分頭實施。

          (二)備課

          備課是教師講好課的前提,是搞好教學的一個重要環節。

          1、教師應認真鉆研課題要求,了解教學對象的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

          2、每個教師都應按課題要求和教學對象的特點,寫出備課提綱,先在教研室通過,由各教研室主任負責。教研室通過后報教務處,由教務處組織全體教師聽試講。聽課人員要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提出修改意見。試講人員應虛心聽取大家意見,認真修改教學內容。修改與否,由各教研室主任負責檢查。凡固執己見,不作任何修改的,不得登臺上課。

          3、對所有教師的備課情況,校領導可隨時抽查,提出處理意見。

          (三)講課

          課堂講授是進行教學的主要環節,講課的質量直接影響教學效果。

          1、主體班次的重要課程的主講教師必須由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教學效果比較好的教師擔任。

          2、凡教師開新課和新教師首次開課,必須通過試講后方能上課。

          3、講課應力求做到:有規范的課件;觀點正確、邏輯性強,重點突出,語言通俗(用普通話);儀表端莊,信息量大,能理論聯系實際,啟發學員思考問題。

          4、要加強“教學方法”研究和探索,提高講課效果。及時召開教學形勢分析會和教學經驗交流會,征求學員對教學的意見,幫助教師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四)輔導

          輔導課是課堂講授的繼續和補充。形式大體可分為全班輔導、小組輔導和個別輔導三種。

          (五)討論

          “研究式授課”的討論是培養學員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重要環節。

          1、討論前,任課教師要布置研討題或思考題。

          2、討論時,任課教師和該學科其他教師應與學員一起研討問題,以便掌握情況改進教學。

          3、討論形式:原則上以學習小組為單位,遇有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可在小組討論、充分準備的基礎上,在全班進行課堂討論或召開心得交流會。

          (六)考試

          考試(含考查)是全面檢查學員學習情況和教師情況的重要手段。

          1、考試分為摸底考試、單元測驗和畢業考試三種。

          2、考試前,任課教師應將課程內容作一次復習串講,幫助學員系統、全面掌握所學知識,必要時可作輔導、答疑,但不得劃定考試范圍,更不允許以任何方式暗示試題。

          3、試題應嚴格按教學內容的要求,不僅要考查學員對所學知識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掌握情況,還要考查學員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考試形式:一般采取筆試(微機課采取做練習的方式),開卷、閉卷均可。考試方式一旦確定后,一般不得改變。

          5、試題要嚴格保密,考場要嚴肅紀律,評分要準確、公正。

          6、評卷后,任課老師應對考試情況進行一次講評,必要時還應寫出書面材料。校長、教務處長在必要時可抽閱試卷,檢查考試情況。

          二、教材管理

          教材建設是辦好黨校教育的一項重要的基本建設。為保證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制訂加強教材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

          (一)教材的選定

          1、根據各班次教學計劃,并征求有關任課教師和教研室主任的意見后,由負責教材的人員制訂出教材計劃,報教務處長和分管教學的校領導審批。

          2、選用教材,原則上應選用新的、質量高的,對于陳舊過時的教材應予淘汰。

          3、教材確定后,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得隨意變動。如需變動,須經分管校長同意。

          4、負責教材的人員與各教研室應互通教材出版信息,以便選用適合黨校特點的最新教材。

          (二)教材的訂購

          1、教材訂購應當及時,滿足教學的需要,一般應在開學時購置齊備。

          2、已經努力仍不能購到選定教材,負責教材的人員應及時反映情況,并主動提出解決的辦法,并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三)教材的發放

          1、凡發給學員的教材,應由學員處指定專人統一領取。

          2、教材發放范圍:

          各班次學員,按教學計劃規定發給每人一套。

          (四)教材的管理

          1、建立健全教材檔案。

          2、教材的預訂應填寫預訂單,書到后填上日期和發票號碼。

          3、教材的發放應及時登記造冊,做到書帳相符。

          4、教材庫應保持整齊,清潔、干燥、防止霉爛和損失。

          三、關于學籍管理的規定

          為建立良好的教學秩序,加強學員管理,保證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和教學計劃的實現,特制定我校學員學籍管理規定。

          (一)入學與注冊

          本校招生的學員須持入學通知和單位組織介紹信,按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不能按期報到者,必須憑縣以上單位證明,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五天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學員正式報到后,方取得我校學籍。

          (二)學習成績考核與政治思想考察

          1、學員必須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的考核。考核成績載入其成績記分冊,并歸入本人檔案。

          2、考核分為考試與考查兩種:主要采取考試方法,輔課采取考查辦法。考試和考查的具體方法——閉卷或開卷。應根據課程特點由教務處會同有關教研室確定。考試成績的評定,采用百分制。考查成績的評定只分合格、不合格。

          3、學員考試不及格者,可補考一次;考查不合格者,采取適當的形式復查一次。這兩種情況都要在成績記分冊上注明“補考”字樣。

          4、學員因故不能參加考核,必須事先向其所在班部提出申請,經教務處研究同意后可予以緩考。緩考不及格者,可補考一次。無故不參加考核者,均不予補考,作零分記。考試作弊者,該課程成績記零分,如確有悔改表現的,經教務處批準,在畢(結)業前可給一次補考機會。

          5、對學員在校的政治表現和思想作風應認真進行考察。考察的方法主要是通過平時的了解和學期的小結,支部鑒定等。鑒定的方法:進行自我鑒定,在小組交流。在此基礎上由小組、支部逐級提出意見并與本人見面。學員的鑒定歸入本人檔案。

          (三)考勤、獎勵與處分

          1、學員在學習期間應盡量不請假或少請假,以確保學習時間。如因病或其他原因確需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的手續。

          2、學員考勤登記表逐日填寫,學期結束時記入“學籍紀要”。

          3、學員請假半天,由支部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報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報市委組織部批準。

          4、凡教學計劃安排的聽課、自學、討論、開會和聽報告等活動,都是教學活動的組成部分。每個學員務必參加,因故不參加者必須請假。

          5、對德、智、體全面發展,或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成績優異的學員給予表揚和獎勵。獎勵采取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辦法。表揚和鼓勵的方式是:通報表揚、發給證書等。

          6、對于政治思想有嚴重錯誤,道德品質惡劣,嚴重違法亂紀以及無故曠課的學員,應視情節輕重及悔改表現,給予批評教育乃至校紀處分。校紀處分分警告、記過、勒令退學、開除學籍四種。

          學員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均放入本人檔案。

          (四)畢業與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