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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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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

          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范文第1篇

              為保證廣安大街市政道路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做好拆遷居民安置工作,經市政府同意,將部分開發企業現有的拆遷房源作為廣安大街拆遷專項用房(以下簡稱專項用房),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專項用房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扶持政策,即土地行政劃撥,2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征收。

              二、專項用房專項提供給廣安大街市政工程被拆遷居民選購。被拆遷居民如要享受本市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可購買專項用房或經市政府批準上市的經濟適用住房,并憑所在區政府出具的證明到開發企業購房。

              三、專項用房價格由市物價局會同市建委按經濟適用住房定價原則審定。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變相提高價格。

              四、市建委、計委、規劃委、國土房管局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專項用房的工程質量、審批手續等項內容進行審核,并督促有關開發建設單位按要求完善。崇文區政府和宣武區政府根據審核結果,對專項用房的價格、質量、配套情況等項內容進行認定,滿足拆遷居民入住條件的房源,由區政府分期分批公布。

              五、被拆遷居民凡購買區政府公布的專項用房,具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產權發證部門依據購房合同和購房人付款憑證,在30日內頒發產權證。開發企業負責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六、廣安大街拆遷工作完成后,開發企業將購房人證明和銷售合同報區政府核準匯總,開發企業憑區政府出具的證明,統一按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辦理土地劃撥及有關費用的減半征收手續,并可按京財稅(99)1201號《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享受有關財稅減免政策。開發企業購買的拆遷房源專項用于廣安大街拆遷的,按照被拆遷居民實際購房面積免收開發企業購買房源發生的有關稅費。

              七、對于部分房屋已交納的土地出讓金等費用,由征收管理部門退還或在開發單位后續建設項目中抵減,已享受返還或免收政策的開發項目,不再抵減。

              八、專項用房的物業管理費用執行市京價(房)字〔2000〕163號《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辦法(試行)》規定的經濟適用住房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并按規定的期限收取。任何單位不得以拆遷安置為由,一次收取長期的物業管理費和供暖費等費用。

          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為目標,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以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為重點,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依法行政各項工作,以建設法治政府為內容,通過嚴格檢查和依法考核,為我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社會和諧進步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實施范圍

          按照《省規范行政執法條例》和《省行政執法責任制試行辦法》的規定,凡本縣行政區域內的各級行政機關和由法律、法規授權以及依法接受委托從事行政執法活動的組織,均應全面實施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責任制)。具體實施范圍:

          (一)縣人民政府,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實行垂直管理行政執法部門。

          (三)縣人民政府所屬的由法律、法規授權及依法受委托從事行政執法活動的單位。

          三、實施責任、依據

          實行行政首長責任制,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領導,層層制定目標,明確責任,保證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全面落實。

          各級人民政府和行政執法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級政府和本單位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責任制)目標的完成情況負全面責任;各級行政副職對分管范圍內的目標任務負主管責任;各行政執法單位的內設機構負責人根據職能設置對涉及本機構的目標任務負直接責任;行政執法人員根據本單位的分工,對有關具體目標任務的完成負直接責任。實施依據為:各級人民政府的行政執法責任,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省為貫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文件中規定的各級政府應承擔的法律職責和義務確定。各級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責任,根據綜合規范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由本部門組織實施或參與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行政機關和本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有關規定確定。

          四、責任目標

          (一)縣政府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責任制)目標任務按市政府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的規定執行。

          (二)對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統一目標考核,總分為100分。其責任認定依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綜合規范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省、市、縣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具體考核內容及標準見附件1)。

          (三)對縣直各部門(含中省直部門)的考核按通用和專用兩種目標執行,總分為100分,其中兩種目標的分值各占50分。通用目標的責任認定依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綜合規范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省、市、縣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具體考核內容及標準見附件2);專用目標由各部門按照本部門組織實施和參與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行政機關依法作出的有關規定,參照附件3的格式自行制定。

          五、檢查考核

          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范文第3篇

          根據市委辦、市政府及關于開展法治特色品牌創建活動的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現就開展2011年法治特色品牌創建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深化三項重點工作為著力點,按照法治城市創建的要求,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文化建設為重點,扎實推進基層基礎建設,全面提升法治建設工作整體水平,努力打造一批法治特色品牌,把我街道建成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規規章健全有效、市場運行開放有序、公共管理高效規范、社會環境安全穩定的法治先進區域。

          二、工作目標

          各社區結合實際,努力打造具有特色、便于操作、營造氛圍、標準較高、可以推廣的法治亮點品牌,力爭到2011年底,在全街道形成一批法治建設的新典型、新經驗,使我街道法治創建工作繼續保持領先地位。

          三、具體內容

          (一)街道法治建設特色:以“法治河埒合格機關”創建為載體,深入開展依法行政,加強法治建設,規范執法行為,以依法治理領導小組制度為抓手,不斷推進法治河埒建設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二)社區法治建設品牌

          各社區:社區“法治老娘舅”——整合人民調解員、法制宣傳員、治安樓組長等基層力量,加強法制宣傳和依法管理,在2010年開展試點的基礎上,各社區進行全面推廣。

          四、推進措施

          一是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社區法治老娘舅這個品牌要確定實施目標,制定實施方案,落實責任領導、具體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間。把品牌項目實施作為“法治社區”創建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法治建設的計劃和考核之中,并作為社區法治建設必成指標,作為社區主要領導干部述法的重要內容。

          二是分段實施,強化監督。按照立項、推進、完成三個階段的要求,把社區“法治老娘舅”實施過程進行細分,明確各階段的具體要求和實施進度。3月中旬前,完成立項和方案制定;3月中旬至10月中旬,通過組織開展活動、形成制度規范等,完成整體推進;10月下旬進行檢查考核。街道法治辦各階段組織一次以上的督查,通過督查通報、落實整改等措施,確保品牌項目的實施。

          三是科學考核,完善獎懲。街道法治辦制定具體考核細則,街道依法治理領導小組通過對品牌項目實施述職評議、領導干部述法報告、品牌項目評估等形式,對品牌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考核,并作為創建“法治社區”的必成指標和評比先進的重要依據。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視,目標化管理。各社區要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品牌項目的實施工作,明確分管領導負責協調解決品牌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聽取實施情況報告等工作,明確專人負責方案制定、自我評估、情況報告和臺帳整理等工作,確保法治建設品牌項目管理機制的有效性和規范性。

          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區中心工作,按照“四位一體”科學發展總體戰略、城鄉統籌試驗區建設的總體要求和我區“優二強三”戰略部署,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體制機制,落實省、市創建法治政府的各項工作目標,進一步提高全區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開創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新局面,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創建目標

          20*年底,法治政府創建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政府職能基本到位、關系理順;制度建設符合程序、反映民意;行政決策科學民主、規范透明;行政執法全面實施、全面監督;社會矛盾防范有效、化解及時;行政監督效能提高、效果明顯;法治意識有效樹立、逐步落實。

          至2011年底,經過三年時間的努力,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優化組織機構,建立規范有序、公開透明、高效便民的行政運行機制,夯實法治政府建設的基礎,基本實現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

          三、主要任務

          根據省政府關于創建法治政府的“六新”要求和《*市20*年創建法治政府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在全面完成20*年依法行政工作計劃的基礎上,將規范重大行政決策、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完善行政監督機制等內容列為我區創建工作重點任務,切實做好以下創建工作:

          (一)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規范政府重大決策行為。

          1.提高領導干部依法決策能力。認真施行《青羊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方案》,緊密結合政府常務會的內容講解實際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識,為領導決策提供法律依據,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水平,促進決策的法治化。嚴格執行《*市行政程序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行為。(區政府法制辦牽頭)

          2.規范政府重大決策行為。在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范圍和決策程序的基礎上:一是修訂完善并認真執行《*市青羊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專家咨詢論證暫行辦法》,完善行政決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統,增強決策的科學性。二是建立健全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序,修訂完善并認真執行《*市青羊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公示和聽證暫行辦法》,增強行政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三是建立*市青羊區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區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要由法制機構或者政府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審查。四是充分發揮法制機構的參謀助手作用,嚴格按照《青羊區行政單位對外簽訂合同工作指南》審查對外簽訂的合同,確保政府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有效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指導、協助各職能部門處理涉法案件,為全區重大活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確保我區的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五是對1—2件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實施后的跟蹤調查、評估,及時發現并糾正決策存在的問題,并對決策行為進行回顧性分析。五是落實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健全決策權和決策責任相統一的工作機制,明確監督主體、內容、對象、程序、監督方式,落實決策責任,對不依照法定程序或超出權限范圍或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區政府法制辦、區監察局牽頭,區政府各相關部門承辦)

          (二)強化政府服務職能,推進行政權力規范、高效運行。

          3.強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政府信息進行公開,逐步推進行政工作從結果公開到過程公開。對涉及重大決策、財政預決算、重大投資建設項目、食品藥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災害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項,建立應急新聞制度。(區政府辦牽頭,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4.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我區保留執行的行政審批項目實施動態監督、動態評估,依法及時調整。建立以窗口為主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全面完成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兩集中、兩到位”。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重點對取消、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開展專項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區監察局、區政府法制辦、區信息辦、區規服辦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5.建立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機制。梳理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行政權力,完善行政權力清單,編制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對本單位承辦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強制等行政權力類型進行分類管理,并通過區公眾信息網、網上政務大廳和部門網站等形式予以公布。整合政府網絡資源,完善我區門戶網站的建設,推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區政府法制辦、區信息辦、區規服辦牽頭,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6.強化街道辦事處公共服務職能。根據全市建立的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指標體系、公共服務質量標準和公共服務范圍,選取2—3家街道辦事處為示范單位,推進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社區便民服務室規范化建設,將更多的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公共服務項目納入社區便民服務室辦理,推進公共服務向基層延伸。(區政務中心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7.推行公共服務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完成提供公共服務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目錄編制,統一公開標準,規范公開程序,健全監督機制。推進公共事業單位基層部門辦事公開,促進其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區信息辦、區編辦牽頭,區政府各相關部門承辦)

          (三)規范執法行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8.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完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和征用等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建立監督檢查記錄制度,加大糾錯力度。完善行政處罰聽證、集體討論、開門審案制度,規范行政執法現場監督、重大行政處罰備案、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等機制。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建立完善行政處罰基準制度,嚴格執行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處罰權的相關規定。(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區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承辦)

          9.加強隊伍建設。結合區委大規范培訓干部教育活動,融入法治內容,納入干部教育學分制管理,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結合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重點對行政執法人員采取多種形式的培訓,每年每人參加法律知識培訓時間不少于7天,注重效果,不走過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區委組織部、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四)完善社會矛盾化解機制,推進社會和諧發展。

          10.完善行政復議機制。堅持便民原則,開通網上受理、相對集中受理等方式,暢通行政復議受理渠道。在鞏固現有行政復議陪議制度的基礎上,繼續完善行政復議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11.完善工作機制。繼續實施“六項公開、四項承諾”活動,暢通渠道和外部監督渠道;完善分級負責制和區領導包案工作,加強政府各部門對案件的辦理,逐步開展案件處理滿意度回訪制度;繼續執行書記、區長定期接訪活動,在活動中配備政府法律顧問,隨時提出法律意見,解答群眾難題。(區局、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12.堅持行政復議機構與行政審判機構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行政應訴工作,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及時有效化解行政爭議,協同推進區級行政執法機關與區法院行政審判機構良性互動。(區法院、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五)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13.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對2*0年以來區政府及區政府各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重新修訂《*市青羊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審核和備案規定》,建立規范性文件制定前調研和論證制度,建立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制度。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對1件規范性文件實施后情況進行評估。(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14.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和司法機關的監督。自覺接受執法檢查和質詢,定期向區人大、區政協報告依法行政工作情況,自覺接受司法機關的監督,促進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提升。認真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滿意率達95%以上。(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15.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拓寬群眾監督渠道,向社會公布區政府各部門聯系監督電話,逐步建立健全網上投訴舉報處理制度。注重輿論監督,認真調查、核實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及時依法做出處理;對社會影響較大的事項,要及時將處理結果通過網絡、報刊、電視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區政府法制辦、區信息辦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16.嚴格行政問責制。健全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度,嚴格問責不作為、亂作為和消極懈怠行為。嚴格過錯責任和行政效能責任追究。(區監察局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四、實施步驟

          創建法治政府活動時間為三年,從20*年4月初開始至2011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實施階段(20*年4月初—20*年12月),創建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第二階段:深化階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各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創建任務基本完成;

          第三階段:鞏固階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創建法治政府目標基本實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法治政府創建活動由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區各部門創建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各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要健全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配強工作人員,要主動與市級對口部門加強聯系溝通,確保創建法治政府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精心組織實施。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組織協調,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對各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的創建工作進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各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做到任務明確,措施得力,確保法治政府創建工作目標全面實現。

          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關于營商環境建設重要論述和視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全省營商環境建設大會精神,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整合各類法律服務資源,著力為打造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和優質法律服務,全力打造司法行政服務營商環境建設新品牌,為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作出司法行政積極貢獻。

          二、工作任務

          (一)開展“法治建設提檔行動”,為營商環境建設筑牢“防護網”

          1.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深入學習貫徹落實法治思想,貫徹落實《省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制度》《省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把民法典納入領導干部學法必修課,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深入開展,不斷增強其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的能力水平。(責任部門:普法宣傳)

          (二)開展“行政執法提效行動”,為市場公平競爭當好“清道夫”。

          2.推動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認真落實“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實行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公證、法律援助等辦事流程、申報材料、投訴電話0433--5939022、辦理結果“四公開”,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舉措。(責任部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公證、法律援助)

          (三)開展“司法保護提升行動”,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及時雨”。

          3.完善和落實民營企業經營者社區矯正對象請假放寬措施。進一步完善民營企業經營者社區矯正對象請假審批程序,民營企業經營者社區矯正對象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本人赴境內居住地以外簽訂重要合同、投資談判、參加重要展會、催要業務款項、走訪重點客戶等而請假外出的,要按有關規定及時予以審批。(責任部門:局社區矯正負責人、各司法所)

          4.健全民營企業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優勢,推動涉企糾紛專業化分類處理,不斷提升涉企矛盾糾紛解決質效。設立涉民營企業矛盾糾紛服務窗口,及時受理民營企業矛盾糾紛;在較大的民營企業建立人民調解組織(調解室),調解勞動爭議等矛盾糾紛。(責任部門:專業人民調解中心、各司法所)

          (四)開展“法律服務提質行動”,為服務營商環境建好“加油站”。

          5.深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務。統籌推進法律維權主題法治宣講、法治體檢服務周等活動,實行“定期走訪+預約上門”模式,將法律服務下沉到基層、下沉到企業。建立司法行政機關與工商聯協調聯動機制,拓展線上法律服務渠道,開展專項普法宣傳,提高企業經營者法治意識。充分發揮調解便捷高效解決糾紛作用,以優質高效法律服務優化營商環境。(責任部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普法宣傳)

          三、工作要求

          開展“營商環境建設法治護航行動”,是今年全區司法行政機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各相關科室、司法所要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認真抓好行動的開展。

          (一)壓緊壓實責任。我局成立“營商環境建設法治護航行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辦公室負責對行動進行調度、協調、指導、情況綜合等日常工作。要以清單化、圖表化、手冊化、模板化、機制化“五化”工作法抓好任務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