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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舊回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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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舊回收方案

          廢舊回收方案范文第1篇

          廢舊物品回收業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

          為規范廢舊物品回收業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和整治行業中存在的收贓、銷贓和非法收購鐵路、供電、電信通訊、水利、市政公共設施等專用器材的違法犯罪行為,創建“平安**”,市綜治委決定對全市廢舊物品回收業進行集中專項清理整頓。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集中專項清理整頓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開展創建“平安**”活動為契機,以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合法經營為目標,依法律、按政策從嚴管理、從嚴打擊,實行綜合治理,確保廢舊物品回收業合法、有序經營。

          二、工作目標

          集中專項清理整頓要依照國家、省、州關于廢舊物品回收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廢舊物品回收業管理的暫行規定》要求,全面審核,控制廢舊物品回收業網點的布局和數量,規范流動收購廢舊物品行為,切實加強管理,嚴厲打擊盜竊市政公共設施、居民財物、生產性廢舊金屬等違法犯罪活動,重點整治非法經營、違規經營、無證經營、一證多點經營、超范圍經營、偷稅漏稅等問題,取締無證經營的廢舊物品回收網點和流動收購業戶,確保批準經營的廢舊物品回收網點和流動廢舊物品回收業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經營,使行業內存在的盜竊、銷贓、收贓等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方法步驟

          集中專項清理整頓分個兩階段進行。

          (一)調查摸底和對從業人員業務知識培訓階段(2006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公安部門負責對經營廢舊物品回收業的業主和從業人員進行調查摸底。對其中的流動人口該發函的要及時發出,全面掌握業主和從業人員的基本情況,對有前科劣跡的業主或從業人員重點掌握;對流動廢舊物品回收人員、拾荒者進行調查摸底,對其中的外地流動人口要采取發函、網上比對等方式掌握其基本情況;要組織對經營廢舊物品回收業的業主和從業人員的相關知識培訓,使這些人員進一步掌握什么物品該收,什么物品不該收,明確要求各經營廢舊物品回收業的網點和業戶在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物品時必須按規定登記。

          經濟、商務、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環保、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衛生、消防、鐵路公安等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能,對廢舊物品回收網點的布局、消防安全、環保、衛生、辦照、納稅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掌握底數,并結合各自工作特點與要求,對經營廢舊物品回收業的業主和從業人員進行培訓,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礎。

          (二)集中清理整頓階段(7月15日至9月30日)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等部門按《**市人民政府關于廢舊物品回收業管理的暫行規定》為流動經營廢舊物品回收業的業戶辦理胸卡、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

          公安部門要加強對經營廢舊物品回收業的網點和流動廢舊物品回收人員的日常檢查工作。對不按照規定登記、違法收購盜竊物品和市政公共設施設備的,要按照處罰上限予以處罰。對屢教不改的,要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對明知是盜竊物品而不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仍違法收購的,要依法追究責任。要廣建耳目特情,加強陣地控制,力爭破獲一批案件。要組織警力在出城要道檢查車輛、查獲盜竊公共設施后銷贓到外地的不法人員。要加強巡邏,及時抓獲盜竊公共設施的人員。

          經濟、商務部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廢舊物品回收業管理的暫行規定》,強化對廢舊物品回收網點的管理。根據實際情況以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的方式對收購網點,布局進行調整,對拒不接受整改的責令其停業。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法規,對無證經營、一證多點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沒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對沒有辦理營業執照而從事流動廢舊物品回收的,要沒收其用于流動收購的設備,對此公安部門要予以積極配合,對工作中沒收的設備要及時移交工商部門,并辦理相應手續。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要對非法占道經營廢舊物品回收的行為予以取締;對在市區內流動收購廢舊物品不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廢舊物品回收業管理的暫行規定》的要求佩帶胸卡、攜帶有關證照的,要扣押其收購工具。

          消防部門和派出所要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廢舊物品回收網點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并認真督促整改,對在期限內不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給予相應處罰,并建議工商管理部門予以取締。

          環保、衛生部門要針對廢舊物品回收網點和流動廢舊物品回收業戶存在的環境污染和臟、亂、差等問題進行認真徹底治理,該處罰的加大力度處罰。

          稅務部門要加大稅收征管力度,對偷稅、漏稅的廢舊物品回收網點和流動廢舊物品回收業戶依照處罰上限予以處罰。

          鐵路公安部門要配合其它相關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鐵路治安工作,確保列車提速后運輸生產安全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對鐵路沿線2000米以內的廢舊物品回收網點進行重點整治,對擅自變更地點、進入這一區域經營的和在這一區域內無證經營的要發現一家取締一家。

          四、組織機構

          為確保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成立清理整頓廢舊物品回收業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綜治委主任

          副組長:***市政府副市長

          ***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

          ***市公安局政委

          ***市工商局局長

          ***市環保局局長

          ***市國稅局局長

          ***市地稅局局長

          ***市愛衛會主任

          ***市建設局副局長

          ***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具體工作。辦公室由前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副主任:***(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綜合治理

          各相關部門要對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予以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親自組織實施,要組織專門力量開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確保工作抓出實效。

          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管理職能,對存在問題的廢舊物品回收網點實施綜合治理,徹底整治。整治行動期間,各部門要將每階段成果及時上報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中遇到重大問題要隨時上報。

          2、依法從嚴查處,嚴格執行法律、法規

          開展集中專項清理整頓,必須牢固樹立“治亂用重典”的思想意識。對于問題嚴重的廢舊物品回收網點,該取締的必須予以取締,該查封的必須予以查封,該停業整頓的必須停業整頓;對于違反法律法規的業主和經營人員,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罰上限予以重處,絕不能以罰代拘,降格處理。專項行動結束后,各部門要根據自身職責切實加強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和打擊違法犯罪人員,同時,建立健全廢舊物品回收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抓好督促落實。

          對于扣押、收繳的相關物品,各相關部門要認真登記,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將物品退回原主,違者將嚴肅追究其責任,嚴重的給予黨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法責任。

          (三)限制審批,嚴格管理

          在專項行動期間,各部門一律不審批廢舊物品回收業開業。

          如果經批準開業的廢舊物品回收網點遷移地址、變更負責人,要按規定重新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方可繼續營業。對不符合條件或拒不辦理變更登記的,要依法處罰。

          今后,有關部門務必要嚴格審批制度,本著限制審批、削減數量的原則,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予審批。對地點設在居民區內達不到環保、衛生要求的,一律不予審。要堅決停止對鐵路沿線2000米以內區域新開業廢舊物品回收業網點的審批。

          廢舊回收方案范文第2篇

          關鍵詞:電子廢舊產品;逆向物流;經濟性因素

          前言:長期以來,我國落后的電子電器廢舊產品的回收模式不僅浪費了大量資源和能源,而且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和社會負擔。因此對于大量涌現的電子廢棄物,我們有必要開展電子廢舊物品的回收和再利用,走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

          一、逆向物流的經濟因素分析

          首先是投資額。對于逆向物流回收機制,企業需要有大量的資金購買循環設備,聯絡回收廠家,或對技術性較強的回收環節的員工進行專門的培訓。其次就是盈利性。企業通過將廢舊產品轉化成再生資源進行營利。在此過程中,不僅節約了企業生產制造的成本更重要的是將逆向物流回收理念傳遞給消費者,增強企業售后服務的保證,提高產品質量,增強企業形象。最后是成本問題。成本是企業實施逆向物流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因素。企業在自營模式下需要為該回收項目支付的成本較高,許多回收上來的電子廢舊產品沒有正規的包裝,并且運輸成本和倉儲費用也很高。

          二、電子廢舊產品回收逆向物流的循環經濟模式

          電子廢舊產品回收循環經濟模式的有效建立,不僅可以給模式中各環節涉及到的企業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而且也為整個人類社會帶來極大的生態效益。我國電子廢舊產品逆向物流回收循環經濟模型為:從經濟效益流向來看:回收企業-電子電器生產企業-各類電子電器企業-消費者-淘汰廢棄產品-社會廢棄物-回收企業。從社會效益流向來看:回收企業-社會廢棄物-電子電器生產企業。

          三、逆向物流循環經濟模式中各環節的經濟性因素分析

          (一)循環經濟模式下消費者環節的逆向物流。廣大的消費人群是電子廢舊產品回收循環經濟模式中的產生者,是模式中極為重要的一環。消費者在回收體系中積極參與,主動上交電子廢舊產品,可以為回收企業、零售企業和制造企業在很大程度上減少回收費用和管理成本,相反,如果消費者對于家中的電子廢舊產品的回收參與度不夠積極,將會使得生產企業、零售企業,尤其是回收企業在對電子廢舊產品的回收上變得相對被動,回收廢舊產品數量減少,導致各種成本費用和管理費用的上漲。因此,消費者在整個回收循環經濟模式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诖?,政府應采取有效的措施,明確消費者在產品回收模式中的責任和義務,對消費者參與回收模式進行有效的管理和鼓勵政策,社會輿論也應大力宣傳,社會各界積極響應,使電子廢舊產品回收的觀念融入到每位消費者心中,為電子廢舊產品逆向物流循環經濟模式的展開奠定扎實的基礎。

          (二)循環經濟模式下零售商環節的逆向物流。首先,在銷售電子產品的過程中會經常與消費者打交道,對產品的型號、類別、質量等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尤其還對消費者的心理習慣相對熟知。這對于開展電子廢舊產品回收十分有利。其次,零售商是電子產品銷售的主力,方便消費者送還報廢的電子產品,且零售商一般擁有自己的倉庫,有暫時存放回收的廢舊電器的條件,可以節約額外租用倉庫的高額成本,也不用考慮回收運輸費用的問題,具備作為回收站點的條件。最后,零售商在回收過程中也進行回收利益分配,開發了新的利潤源泉,樹立環保的良好形象,有利于提高自身的綜合競爭力。

          (三)生產企業(即制造商)環節的逆向物流。生產企業是整個電子廢舊產品回收循環經濟模式中的核心環節。生產企業可將設備過時、技術過后的生產車間改造為回收處理車間,這樣即可節約成本,又可合理利用已有資源。總體來講,制造商的回收處理中心承擔了收集、存儲、鑒定、清潔、拆卸、再配送的功能。而對于生產制造企業的贏利點就在于掌握產品重加工再生產技術,實現對產品盈利的最大投入,從而促進合作企業間的互利共贏,增強企業整體的競爭優勢,有效提高服務水平,增加利潤。

          結束語:電子廢舊產品是一類污染大但回收價值高的產

          品,隨著社會各界對電子廢舊產品回收的意識逐漸強化,企業也慢慢開始關注回收電子廢舊產品的項目,為更好地實現環境保護,同時又能為回收企業爭得利潤,各專家研究學者開始著手分析成本-收益模式下的電子廢舊產品回收逆向物流,通過對消費者環節、銷售商環節和生產企業環節的經濟因素分析,試圖建立適應我國國情的電子廢舊產品回收逆向物流模式,同時實現回收企業利潤最大化,促進市場良性循環經濟模式形成,為更好地參與激烈的國際競爭創造優越條件。

          廢舊回收方案范文第3篇

          為進一步規范再生資源回收市場,提高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切實改變我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臟、亂、差狀況,從根本上解決再生資源回收帶來的環境、衛生、市容、安全等方面的問題,適應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總體目標規劃,提升城市品位和人居環境條件,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在充分利用、規范和整合現有再生資源回收渠道的基礎上,結合城鄉建設發展規劃,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規范建設,形成以城市社區回收站點為基礎,集散市場為核心,加工利用為目的,點面結合,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逐步提高回收集散加工能力,促進我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構建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形成再生資源回收促進體系,建立回收企業和個人的從業資格培訓體系,力爭用5年時間實現3個90%和1個80%的總體目標(90%以上的回收人員納入規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區建立規范的回收站點;90%以上的再生資源進入指定市場進行規范化的交易和集中處理,生產性廢舊金屬形成集中回收——加工——再生循環鏈條;再生資源主要品種回收率達到80%以上)。以有利于提高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有利于環境保護,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行業管理為出發點,以社區、回收企業和集散市場為載體,以整合現有網絡資源為基礎,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建設發展規劃,布局合理、網絡健全、設施完善、服務功能齊全、管理科學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實現我市再生資源回收的產業化。

          三、建設原則和方式

          采取政府引導支持、企業投入、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建設與管理并重的原則。按照商務部和省商務廳關于再生資源網絡體系建設指導意見,由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龍頭企業進行實施,在市區先行建設,待條件成熟后,再向縣市延伸。市區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按照社區回收站點——區域性回收中心——集散交易市場三個層次同時配套建設。

          四、規劃布局

          (一)社區回收網絡(生活性再生資源)

          負責回收居民交售的再生資源(包括廢紙、廢塑料、生活性廢舊金屬、廢玻璃和廢橡膠、廢家用設備等)。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則,在社區設立“七統一,一規范”(即統一規劃、統一標識、統一著裝、統一價格、統一衡器、統一車輛、統一管理、經營規范)的再生資源回收站點。社區回收網絡分兩期實施,一期(年——2013年)市區建成101個回收站點,其中秦都區45個、區50個、高新區6個。二期(2013年——2015年)市區建成47個回收站點,其中秦都區4個、區38個、高新區5個。回收站點要與再生資源回收交易市場緊密銜接,回收物品當日收、當日清,不在回收站點存儲。

          (二)區域性再生資源回收中心

          城區每個街道辦至少建一個再生資源回收中心,與社區回收站點配套,占地面積不低于200平方米,負責本轄區內回收站點的管理、經營,具有收運、整理、儲存、中轉功能。市區建設再生資源回收中心13個,其中秦都區8個、區5個。

          (三)再生資源集散加工交易市場

          按照與居民區相對隔離、便于運輸、具有一定規模的原則,市場應同時具有儲存、集散、初級加工、交易、信息收集等功能,市場內每個攤位經營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儲存場地相對固定,有圍墻隔斷,具有合格、完善的消防設施。根據市區再生資源回收規模,在市區東、西、南、北城郊外建設4個分別占地80畝至160畝的集散交易市場。

          對非居民區產生的再生資源由回收企業采取定時、定點上門回收方式,統一標識、封閉式分類回收車運輸至集散市場。從事運輸回收的人員應經過崗位培訓,統一著裝,規范作業。由于生產性廢舊金屬與社會的公共設施安全密切相關,生產性廢舊金屬由有一定規模、經營規范的廢舊金屬回收企業負責回收。回收站點和回收中心不得拆解廢舊金屬,特別是廢棄電子物。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建設是一個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的系統工程。市政府將建立由主管市長牽頭,市商務局、發改委、城建局、住建局、國土資源局、工商局、公安局、環保局、安監局、綜合執法局、供銷社、秦都區政府、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建設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也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協調,抓好本轄區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建設。

          2、密切配合,狠抓落實。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建設是一個利在當代、功在千秋的事業,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建設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投入、參與到這項利國利民的事業之中,切實履行職責,發揮自身優勢,分工負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狠抓落實,確保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商務局、城建局負責網點的統一布局和規劃;商務局負責對實施企業的審核選定,負責審核實施企業的實施方案,并指導實施企業按方案組織實施;工商局負責對經營活動的監管、清理取締無照經營網點;公安局負責治安、消防和流動人員的管理;秦都區政府、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內網點的選址布點,待集散交易市場建成后,負責對現有網點進行清理取締,組織其進場集約式經營;住建局將再生資源回收網點納入城鄉建設規劃之中,使我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體系在建設之初就步入規范化、科學化和法制化軌道。

          廢舊回收方案范文第4篇

          1.日常管理不到位。

          管理方法簡單,尤其部分設備的可利用部件被隨意拆除,造成設備部件不完整,使得部分設備只剩軀干殼體。且廢舊物資大都隨意露天存放,雜亂不齊,銹蝕嚴重。

          2.廢舊物資處置程序復雜。

          廢舊物資處置程序非常復雜,如果按報廢資產處置的話,申報時間很長、程序較復雜,若審批后未及時處理,也會造成廢舊物資處置間歇式中斷,積壓存放,有些已超過集團公司使用年限規定,就應該劃分為強制報廢的“過期”資產。

          3.廢舊物資回收不及時,存放凌亂,風險較大。

          有些廢舊物資直接在施工現場或基層單位料點存放,且存放方式不規范,造成廢舊物資質量下降,甚至被盜,存在丟失的風險。

          4.監督、獎罰措施不到位。

          監督、獎罰等責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對廢舊物資的流失,責任追究未量化到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沒有落實領導責任,也沒有實施獎罰措施。

          二、加強廢舊物資管理的必要性

          1.加強廢舊物資管理是目前形勢的迫切要求。

          近年來,隨著氣田投資規模大幅度增加,各新建站點也在逐年增加。在這一形勢下,每年換下的舊設備、閥門、工藝管線等也隨之增加,如何搞好廢舊物資的回收利用,加強廢舊物資管理是一項十分迫切的任務。

          2.加強廢舊物資管理是減少場地占用,提高利用率的需要。

          有些廢舊物資分別存放在基層單位等不同的場地,十分占用場地,因此,統一管理可以減少場地占用,也提供給某些單位應急使用,通過再利用提高廢舊物資利用率。

          3.加強廢舊物資管理是防止資產浪費的需要。

          有些產建場站,設備安裝使用時間并不長,但由于工藝變更或升級等原因,需要改新換代,原有設備存放在廢料堆里變成了廢舊物資,這造成了資產的極大浪費。所以,應多方溝通,將這些設備安裝在擴建站或其它新建站里,使其得到更加充分的再利用。

          4.加強廢舊物資管理是防范腐敗滋生的需要。

          近年來,由于氣田廢舊物資管理不規范,個別單位發生的私自處置廢舊物資事件較多,累計涉及款項金額較大,此類現象已引起高度關注。因此,加強廢舊物資管理,也是防范腐敗現象發生的重要措施。

          5.加強廢舊物資管理是節能降耗,提高經濟效益的需要。

          對廢舊物資進行科學合理的鑒定,提高廢舊物資的再利用水平,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重復采購,促進企業節能降耗,提高經濟效益。

          三、氣田加強廢舊物資管理的對策

          在廢舊物資管理方面,要根據氣田各單位廢舊物資實際情況,針對職責不明、管理不當、交接不清、監督不力等管理弱項,將從以下方面進行探索解決廢舊物資管理過程中應重點解決的問題。

          1.重視廢舊物資管理工作,明確管理人員責任。

          通過講解案例、風險分析等方式,積極宣傳氣田各單位廢舊物資管理制度、政策,扭轉觀念,讓全體員工認識到加強廢舊物資管理的重要性。同時,理順管理流程,明確、細化相關職能部門及管理人員的職責,加強各環節點的控制。

          2.引入“逆向物流”理念,保障廢舊物資循環利用。

          “逆向物流”是對廢舊物資進行管理、協調的方法。逆向物流的程序是:廢舊物資的回收→入庫→存放→管理→出庫→處置→修舊利廢→再生利用,通過逆向物流保障廢舊物資循環利用。

          3.嚴格把關報廢資產的形成源頭。

          對按正常程序報廢的物資,必須依據規定及時辦理報廢認定、移交或就地處置的手續;對于非正常報廢的,必須安排專人查明報廢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報廢后再開發利用的應予以獎勵。

          4.嚴格按照程序交接。

          對已經形成報廢物資的,應及時對回收方式進行評價。應盡可能采取就地回收,減少拉運或存放,實現廢舊物資的最高效益。嚴格按照規定辦理資產交接手續,詳細記錄交接情況,責任到人。若出現交接資產不完整等問題,應立即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5.定期核對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建立完整的廢舊物資臺賬,財務部門、物資管理部門與使用單位應定期和不定期的盤點核對廢舊物資,做到賬實相符。財務資產部門應根據實物管理部門上報的廢舊物資報表與廢舊物資變動報表,定期對廢舊物資的進行盤查、核對,做到數據詳實準確。對于沒有按規定建立臺賬、上報廢舊物資實物的單位與個人,給予相應的處罰。每次清點完畢,對于新增加或減少的廢舊物資,均應補充評價和建議。

          6.成立廢舊物資管理組織機構,責任到人。

          成立廢舊物資管理領導小組,作為日常廢舊物資的管理機構,負責廢舊物資全面管理工作。每次處置均應在廢舊物資領導小組的帶領下開展工作,落實具體責任人,且物資管理部門對回收后的廢舊物資的完整性負責。

          7.將廢舊物資管理納入內部管理控制體系。

          氣田廢舊物資的存儲量與氣田生產規模成正比。廢舊物資管理中引入逆向物流的理念后,就會進行物流管理、系統化管理,而這種管理思路就是內部控制管理體系。

          8.規范申報程序,完善處置方案。

          物資管理部門在申報前,組織各職能部門到現場了解資產狀況,核對、清點資產,技術部門通過實驗和一定的技術手段鑒定資產是否可以修復繼續使用,財務資產部門根據資產投產時間、原值、凈值、使用壽命、可收回金額等對資產進行價值審查,各部門溝通評價資產無繼續使用價值后,經專題會議申請報廢處置,處置遵循調劑優先原則。

          9.加強處置過程的全程監督。

          紀檢、審計部門應全程參與廢舊物資管理,針對每個環節制定可行性監督措施,確保每一步處置步驟皆無漏洞。

          四、結語

          廢舊回收方案范文第5篇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規范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防止資源流失,保護環境,實現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和**省商務廳等六廳局《關于印發我省貫徹〈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商發[20**]265號文件)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再生資源是指在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已經失去或部分失去原有使用價值,經過回收、加工及處理,能夠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各種廢棄物。

          再生資源包括:廢舊金屬材料及制品,報廢的機電設備及其零部件,廢舊車船及其拆解品,廢舊電子產品,廢舊木材及木制品,作廢舊物資處理的倉儲積壓物品、殘次品,廢舊塑料、廢紙、廢棉麻、毛發、雜骨、廢玻璃、廢橡膠及其制品等。

          第三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產生再生資源的單位,均應遵守本細則。

          第四條再生資源回收應當有利于資源節約,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防止環境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容貌,方便群眾生活,有利于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第五條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應當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環保回收、集中交易的原則,鼓勵依法經營、連鎖經營、公平競爭,培育支持龍頭企業建立規范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提高再生資源回收率和利用率。

          第二章監督管理

          第六條商務主管部門是再生資源回收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再生資源回收產業政策、回收標準和回收行業發展規劃,將其列入商業網點建設規劃。

          市商務局再生資源管理辦公室負責本市再生資源日常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研究提出促進再生資源發展的政策,組織實施再生資源利用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和產業化示范。將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作為發展循環經濟建設和節約型社會的重要內容,負責爭取中央、省專項基金,支持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部門依照本細則及有關法律規定,負責對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的治安管理,依法查處違反規定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案件,嚴厲打擊盜竊、銷臟等違法犯罪行為。

          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細則及有關法律規定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的登記管理和再生資源交易市場內的監督管理。

          稅務部門按照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對再生資源經營行業依法進行征管,落實再生資源經營稅費減免扶持政策。

          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城鄉建設規劃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細則,征求相關部門意見,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交易市場規劃建設的監督與管理,并將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交易市場納入城鄉建設規劃。

          環保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本細則,負責對本轄區再生資源回收站點、交易市場和加工企業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細則對違法設置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交易市場、加工場地,對無證流動收購、隨意堆放物資、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整頓或取締。

          國土資源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土地法律法規和本細則,負責落實再生資源經營用地扶持政策。

          第七條各縣(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協調相關管理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做好轄區內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指導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再生資源回收市場開辦者組建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協會。

          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協會實行自律性管理,依法履行協會職責,接受再生資源管理部門指導。

          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協會依法制定并監督執行本行業規范,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回收行業管理

          第九條商務部門按照《**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會同市發展改革、**、工商、環保、城管執法、城鄉規劃等行政管理部門編制再生資源行業發展長遠規劃,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布局定點規劃,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組織實施,并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行業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條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符合城市發展及城市商業網點建設規劃,并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

          第十一條設立再生資源交易市場應當符合本地區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長遠規劃,并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3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機構備案。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于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三條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和回收非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除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15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機關備案。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前款所列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屬于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15日內)向縣級人民政府**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場地不得設在城區以內和機場、鐵路、軍事重地、國道、一江兩岸、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500米范圍內,經營場地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城市規劃和環境保護要求,并采取綠化、美化措施,不得影響城市市容。

          第十五條堅持政府引導,企業實施,市場化運作,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方便群眾,綠色環保的原則,按照《**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由回收體系建設龍頭企業以資金和生產為紐帶,整合規范現有回收站點,建立覆蓋城鄉、社區、住宅小區,經營規范的綠色回收站(點),實行統一標識、統一著裝、統一價格、統一衡器、統一車輛、統一管理,采取上門及網上收購等多種方式進行回收,形成網絡化回收格局。加強對“走街竄巷”回收方式的規范管理,由回收體系建設實施企業投放統一編號、標識的全封閉流動收購車進行回收。

          第十六條嚴格實行站點廢舊物資限時存放制度,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再生資源臨時回收站(點)存放的回收物品,必須進場、入室(含覆蓋)、無外溢、無滲漏、無明顯臭味、無占道堆放現象,不得露天存放,并保證周圍環境的衛生、整潔,當日回收的物品必須在當日20時至24時內運離回收站(點)。

          第十七條再生資源交易市場應按照**機關的要求安裝監控設備,保存資料。

          第十八條在城市建成區內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流動收購人員必須到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佩戴商務主管部門監制的統一《從業標識》后,方可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

          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實施企業應當為已登記備案的流動收購人員提供統一標識、統一編號的再生資源封閉式流動回收車。

          第四章回收經營管理

          第十九條再生資源回收采取上門收購、流動收購、站點收購、網上回收等方式,方便城鄉居民和企事業單位交售積攢的再生資源。工業生產和城市建設、拆遷過程中產生的生產性廢舊金屬應當直接交售給已在工商注冊登記、備案的回收經營企業。

          第二十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及流動收購人員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一)槍支、彈藥、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各種危險品;

          (二)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及醫療廢物;

          (三)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鐵路、公路、石油、電力、電信、通訊、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供排水管網井蓋、水篦等公用設施、消防設施等專用器材;

          (四)**機關通報尋查的涉案物品或者有涉案嫌疑的物品;

          (五)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

          第二十一條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和流動收購人員在回收過程中發現**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出售禁收、盜竊和有贓物嫌疑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機關。

          第二十二條經營者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應當查驗來源證明,并對出售單位或個人的名稱和經辦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以及出售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新舊程度等如實進行登記。

          第二十三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從事報廢汽車回收經營的,應當符合國務院《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

          第二十四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場地設置實行統一規劃,再生資源回收過程中運輸、加工、處理,不得影響周圍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第二十五條跨行政區域轉移再生資源進行儲存、處置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行政許可。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持證許可的再生資源跨地區流通,不得違法查扣持有合法經營手續的再生資源及其運輸車輛。

          第二十六條標注統一編號標識的再生資源流動收購車和標有統一標識編號的再生資源專用運輸車輛可按規定在城區通行。

          第二十七條生產企業應當通過與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簽訂收購合同的方式交售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合同中應當約定所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名稱、數量、規格,回收期次,結算方式等。

          第二十八條商務、工商、**、城鄉規劃、城市管理、環保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再生資源回收交易市場的監督管理,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查處或通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和再生資源交易市場開辦者應當接受商務、工商、**、城鄉規劃、城市管理、環保等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拒絕或阻撓監督檢查、違反法律、法規和本細則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從事廢舊金屬冶煉、熔化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必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生產、加工等相關行政許可,并在**機關和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再生資源交易市場購進原料,進行合法生產、加工,不得在冶煉、熔化場地購進原料。

          第三十條從事廢舊塑料、橡膠熔化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場地應符合環保要求,必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生產、加工、環保等相關許可證,并在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