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城市規劃管理辦法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第一條 為加強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環境,增強城市防澇能力,利用雨水資源,提高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新型城鎮化建設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昆明市城鄉規劃條例》《昆明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20xx〕75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xx〕6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昆明市行政區域內海綿城市建設的規劃、項目立項、土地利用、項目建設、竣工驗收、移交、運營維護管理等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海綿城市建設應當遵循科學規劃、生態優先、因地制宜、統籌建設的原則,注重規劃建設的整體性和系統性,通過綜合采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推進新老城區海綿城市建設。
城市新建區、成片開發區、各類園區應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城市建成區應強化區域整體治理,并結合舊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舊小區的有機更新,最大限度地控制城市雨水徑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護城市水環境,綜合利用雨水資源,緩解城市內澇。
第四條 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市發展改革、財政、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滇池管理、水務、節約用水、防汛抗旱、環境保護、國土資源、氣象、水文水資源、城管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的相關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應按照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負責本區域內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積極推廣運用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多渠道、多形式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營維護管理。
第六條 各級政府鼓勵和支持海綿城市建設的科學研究和先進適用技術、設備及材料的推廣應用;積極開展海綿城市建設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對海綿城市建設的意識。
第二章 規劃、立項與土地利用管理
第七條 市規劃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編制昆明中心城區和晉寧區(東城和南城)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其他縣(市)區政府,國家及省級開發園區管委會應結合實際,組織編制本區域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按規劃報批程序批準后公布實施,同時報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八條 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或修編時,應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年徑流污染削減率等控制指標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中提出的自然生態空間格局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空間開發管制要素;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或修編時,應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落實到基本地塊;城市水系、排水防澇、水污染防治、綠地、道路交通等相關專項規劃,應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充分銜接,落實海綿城市建設內容和有關控制指標。
第九條 政府投資項目在項目建議書中應當對海綿城市建設設施適宜性進行闡述明確;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提出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及措施,對技術和經濟可行性進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投資估算。
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在項目申請報告中應當提出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措施、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以及各項社會效益滿足情況。
第十條 海綿城市建設改造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前根據匯水分區,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績效考核的科學性、項目實施的可操作性原則,組織編制分區的海綿城市建設總體方案,落實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的相關指標要求,并報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或項目所屬轄區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和專家進行技術審查。
第十一條 新建項目土地出讓時,市規劃局和縣(市)區規劃管理部門應按照法定控規確定的海綿城市管控要求核定建設項目規劃條件。市規劃局和市國土資源局應當監督土地使用權人在開發和利用土地的過程中落實相應指標要求。
第十二條 城市道路與廣場、公園與綠地、水系等基礎設施用地選址時,應當兼顧其他用地、綜合協調設施布局,優先考慮利用或保留原有綠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閑置土地等用地,項目選址應當符合土地利用規劃。
海綿型城市道路與廣場、公園與綠地等基礎設施用地,未經批準,不得改變用途。
第三章 建設管理
第十三條 市規劃局和縣(市)區規劃管理部門應將海綿城市建設指標和要求落實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管控內容,納入昆明市城鄉規劃管理相關技術規定中,并依據法定控規的相應要求核定建設項目規劃條件,審批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第十四條 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或建設項目規劃方案審查時,市規劃局和縣(市)區規劃管理部門應要求設計單位依據建設項目條件提出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的措施說明,并予以審查。
第十五條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同期配套建設海綿設施:
(一)建筑與小區工程項目應當按照節水三同時、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和建設技術要求,同期配套建設海綿設施。
(二)城市道路與廣場市政工程項目應按照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和建設技術要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設海綿設施。
(三)城市公園與綠地市政工程項目應結合周邊水系、道路、市政設施等,按照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和建設技術要求,配套建設海綿設施,增強公園綠地系統的城市海綿體功能,為滯蓄和凈化周邊區域雨水提供空間。
第十六條 既有建筑與小區、城市道路與廣場、公園與綠地等項目,具備條件的,應當納入海綿城市建設等相關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并按照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要求統籌有序進行提升改造。
第十七條 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的建設,應當重點加強城區易澇點整治和雨水管渠、泵站、雨水調蓄等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與改造;實施城市雨污分流管網建設改造,排入自然水體的雨水須經過凈化,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加強城市防洪排澇體系與海綿城市建設各項措施的銜接,增強雨洪徑流調控能力。
第十八條 城市河道水系整治應注重保護和恢復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實施河道生態修復,重塑健康自然的彎曲河岸線,保護現有濕地,構建良性水循環系統,改善水環境質量,提高城市河道水系輸排水能力。
第十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配套建設的海綿設施建設資金,應當納入項目主體工程總投資,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規劃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既有建筑與小區、城市道路與廣場、公園與綠地納入海綿型改造的項目,以及城市排水管網建設、防洪排澇、河道水系整治等項目的投資應由相應的實施主體列入海綿城市建設或水污染防治等投融資計劃。
第二十條 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指導、督促涉及海綿城市建設的各相關職能部門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時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滇池管理、節約用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加強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海綿設施同期配套建設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當按照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規劃條件及相關技術標準,編制海綿設施建設專項設計方案或者在項目初步設計文件中編制海綿設施設計專篇,并在項目初步設計階段報相應的主管部門審查或備案。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節約用水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向同級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審查或備案情況。
城市道路與廣場工程項目在項目初步設計文件中應當編制海綿設施設計專篇;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項目初步設計審批時應當對海綿設施設計方案進行專項審查,初步設計審批意見應當有海綿設施設計專項審查的內容。
城市公園與綠地工程項目在項目初步設計文件中應當編制海綿設施設計專篇,或者編制海綿設施建設專項設計方案;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應當對設計專篇或方案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
建筑與小區工程項目應當編制海綿設施建設專項設計方案,通過專家評審后,報節約用水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第二十二條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海綿城市建設相關部門和專家,對既有項目海綿設施提升改造初步設計方案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既有項目海綿設施提升改造初步設計方案應滿足匯水分區海綿城市建設總體方案的相關要求。
第二十三條 各相關主管部門按職能職責指導、督促列入海綿城市建設年度計劃的城市排水設施、防洪排澇、河道水系整治等項目建設,全面掌握項目建設進度情況,并定期向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項目建設進度。
第二十四條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施工圖審查階段,將海綿設施專項設計納入審查范圍,與主體工程同步審查。對不符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施工圖審查不予通過,不予核發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第二十五條 市滇池管理局和縣(市)區排水管理部門在進行排水技術審查時,應當審查項目是否符合海綿城市建設及區域雨水排放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海綿設施的設計、監理或施工。
第二十七條 建立海綿城市動態監測考核及一體化管控平臺,對入滇河道斷面、地下水和區域管網排放口的水量、水質以及降水等進行監測,為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提供技術支撐。
第四章 竣工驗收和移交
第二十八條 新建城市道路與廣場、公園與綠地等市政工程項目配套建設的海綿設施竣工后應當納入主體工程項目統一驗收;新建建筑與小區工程項目配套建設的海綿設施竣工后應當納入新建項目節水設施竣工驗收。
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節約用水等主管部門在驗收過程中,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項目是否按照審查通過的設計方案、海綿城市相關技術規范、標準,對配套建成的海綿設施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應當要求建設單位限期整改。
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節約用水主管部門應當健全完善統計臺賬,并定期向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新建海綿設施信息。
第二十九條 既有項目海綿設施提升改造完成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及與海綿設施提升改造項目相關的主管部門參加驗收。未按審查通過的設計方案、海綿城市相關技術規范、標準提升改造的,不予通過驗收,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條 在申報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規劃核實時,建設單位應當將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滇池管理、節約用水主管部門出具的海綿設施建設相關驗收材料作為必要的申請材料,市規劃局和縣(市)區規劃管理部門對不符合海綿城市建設規劃條件和要求的,不予出具建設工程規劃核實意見。
第三十一條 海綿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后隨主體工程同步移交相關單位。
城市道路與廣場市政工程項目的海綿設施應當移交城市道路主管部門、廣場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
城市公園與綠地市政工程項目的海綿設施應當移交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或公園綠地的實際權屬部門。
建筑與小區工程項目的海綿設施應當移交產權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
以上項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設的海綿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后按照PPP合同約定進行移交管理。
第五章 運行維護管理
第三十二條 城市道路與廣場項目的海綿設施由負責城市道路與廣場管養的管理部門進行日常維護管理。
公園與綠地項目的海綿設施由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或公園綠地的實際權屬部門負責日常維護管理。
建筑與小區項目的海綿設施由產權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日常維護管理。
以上項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設的海綿設施,在合同約定的運營期內由海綿城市PPP項目公司負責設施運營和維護。運營期期滿后,海綿設施移交相關管理單位負責維護管理。
第三十三條 負責海綿設施維護管理的單位應當做好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確保海綿設施正常運行:
(一)建立健全設施的維護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專人管理,并定期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
(二)對設施進行定期巡查、維護和維修,避免擅自占用、堵塞、拆改、廢除海綿設施和向海綿設施傾倒垃圾等廢棄物;
(三)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建立健全設施運行管理臺帳,并做好記錄和統計。
第三十四條 在海綿設施上或者周邊進行施工作業可能損壞設施或者影響設施正常運行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制訂保護方案,并在建設前通知設施運行管理單位;施工作業損壞設施的應當按照設施原有功能及時修復。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的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
關鍵詞:管線綜合規劃,規劃與敷設,涵洞,弱電管溝,管線間距
一、怎樣進行地下管線與道路施工同步敷設
根據齊市的實際情況,為了使今后的城市道路避免出現重復開挖現象,對于今后新建道路,在管理中應本著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將各地下管線鋪設完后再修路,才能保證道路長久使用,路面不遭破壞開挖,這是道路最理想的狀態。應該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政府部門在道路開工建設前做好管線綜合,召開各地下管線單位協調會,通報道路建設計劃安排,要求各管線單位根據道路建設情況提報管線建設計劃,保證在建設的管線在道路開工前完成,對于那些沒有條件建設的管線,要求其按規劃在沿路主要部位(如道路交叉口、小區入口等處)預埋過路管,以減少日后反復開挖路面的現象。
二是如果各管線要完成所有過路管道需要很長時間,因此各部門要相互之間不斷協調、溝通,才能順利完成,如果道路工期十分緊,而且該道路等級較高,就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才能保證道路不遭反復開挖。
三是凡是涉及該工程的管線相關單位必須遵守工期,遵守地下管線管理和道路管理規定,不得隨意開挖道路和地下管線。
四是綜合規劃管溝的設置對城市各管線的長期建設、分步擴容。這種做法對交通特別繁忙、不允許隨時開挖路面及地下空間特別狹小路段尤其有利,可使管道布置更加合理緊湊,節約利用地下空間,減少建設投資總額,避免對城市基礎設施的重復破壞。
五是規劃在道路交叉口及路上每隔一段距離建設一座“涵洞”,這個“涵洞”不是為排水用的,而只是為了防止各管線在鋪設過路管道時二次開挖道路,穿越管線之用,如電信、電力、給水、煤氣、有線電視等管線需要穿越道路的,就可以利用這些涵洞,而不用破路。現在我國其他一些城市在一些新建道路上已經采用了這種做法。
二、怎樣同溝敷設地下管線合理利用地下空間
目前,地下管線種類較多,許多管線性質相同而主管部門不同,這就給管線的綜合規劃、管理帶來許多不便,如通訊電(光)纜、有線電視電(光)纜同屬弱電管線,但主管部門不同,分別屬于網通、電信、聯通、鐵通、移動通信、廣電局等單位,還有部分軍用光纜,倘若按照主管單位不同分別布置管線的話,將占用大量地下空間,而且也不便于規劃管理,既然上述管線均為傳輸信號之用,埋深均較淺,而且所用管道材料基本相同(¢100pvc管或6孔混凝土塊),所以建議可以通過弱電管溝的形式來解決這一問題。
一是各管線單位提報管線建設計劃。各管線單位根據各自的需要,結合道路建設情況,提報管線建設計劃,其中包括所需管孔數目、技術要求等。
二是由規劃部門根據城市發展需要確定管孔總數,請專業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并組織施工;根據預算及各單位申請的管孔數協調好各主管部門資金、管理等有關事項。
三是弱電管溝的一些參數可以做以下控制使用:一般將管溝寬度控制在1.5m以內(含基礎寬度)以便控制管位,管溝厚度控制在0.60m以內(含基礎厚度),管溝覆土按規范取0.70m,這樣弱電管溝埋深小于1.30m。考慮到弱電管溝的檢查井一般較大及施工時與其他管線的相互影響,弱電管溝與其他管線水平凈距離至少為2.0m。
三、怎樣采取措施嚴格控制規劃管線間距
管線間的水平間距比較容易控制,一般情況下都能滿足要求,垂直間距問題就比較多。一般來說,從上至下管線順序依次為電力管(溝)、電訊管(溝)、煤氣管、給水管、熱力管、雨水管、污水管,電力管(溝)一般深為1.2m左右,弱電管溝深為1.3m,因此將煤氣管、給水管覆土控制在1.4m左右,而將雨、污水管覆土控制在1.6m左右,這樣雖然可在高程上使各管線基本相互錯開,但對于那些管徑較大的管線來說,還是有可能互相影響的。若管線在高程上相碰,則遵守“壓力管讓重力管、小管徑讓大管徑、支管讓干管”的原則。
規范要求一般市政管線之間的最小垂直凈距為0.15m,個別管線如電力管溝與其他管線最小垂直凈距為0.50m,但這在實際工程操作時很難做到。一般管線垂直凈距大于0.1m時即可施工,但特殊情況應采取相應措施,如對于排水管道之間凈距大于0.1m且小于管道基礎厚度的情況下可采用管道加固措施。因此在市政管線綜合規劃時,除電力管線同熱力及燃氣管交叉時最小垂直凈距爭取控制在0.5m外,其他管線綜合規劃時的管線最小垂直凈距大于0.1m即可。
在實際工程設計或施工時有些管線很難避開,如雨、污管線因受各種因素制約而無法相互錯開時,則做成交叉井形式,將污水管線直接穿過交叉井,而雨水管線在井中斷開,交叉井的尺寸應盡量大些,且宜做成沉底井,以防止淤積,并利于日后疏通養護。若壓力管道與排水管道交叉無法避開時,可采用4個彎頭繞開,從排水管道上方走,但當給水管道與排水管道交叉,給水管從重力管上方走而覆土不夠時,可從排水管下方走,但應盡量避開在污水管道接口正下方穿,且給水管需做鋼套管,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長度每邊不少于3m,套管兩端應采用防水材料封閉,以免水質污染。
四、認真做好地下管線檔案歸檔
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及時歸檔,并達到完整、齊全、安全、準確的要求。要根據建設部《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地方性的《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同時要運用先進科技技術,建立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對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實行動態管理。
五、結束語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我的法院實結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岳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案件由來 7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岳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岳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后他將余下雷管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于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n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岳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岳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后他將余下雷管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于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n bsp;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托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于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臺后,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