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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納在工作中應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努力鉆研本職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能夠適應工作的要求。
二、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頒布的財務制度、會計制度,熟悉有關的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并結合本職工作進行廣泛的宣傳。
三、嚴格執行有關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合理使用現金,及時組織收入,加強支出管理。
四、根據已發生的經濟業務,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紀錄現金的收支情況,妥善保管現金、票據,按照銀行制度的規定,加強現金的管理,做好結算工作,并及時做好與解行的對帳工作。
五、簽發支票后送交主管核準并蓋簽章,不得簽發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及時反映支票的報銷情況,并妥善保管空白支票等資金往來票證。
六、按照規定的程序處理財務收支事項,并定期匯總,以便主管及時掌握財務收支狀況。
七、做好備用金的核對工作,根據業務的性質確定備用金的額度,業務完成后,催其核銷,監督其備用金使用的合理性。
八、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收支,出納有權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向校領導報告,否則出納同有關人員承擔責任。
九、出納調動工作或離職,將經管的會計憑證、帳目、款項和未了事項,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并由財務主管負責監交。
十、出納應保守本校的經濟往來秘密,除法律規定和校領導同意外,不能向外借泄露本校會計信息。
十一、出納違反上述規定,給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將其調離出納崗位。
附:學校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
本單位設立財會機構(財務室),根據會計人員與日常工作量設置以下會計崗位:主辦會計,出納會計。
(一)、主辦會計的崗位責任制
1、宣傳貫徹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會計監督,領導財務室同一切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行為作斗爭。
2、負責編制財務計劃,定期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做好財務分析,參與單位各項資金消耗的制定,為改善單位管理獻技獻策,當好參謀。
3、加強資金管理,有計劃的組織資金和合理使用資金,負責資金調動,提高資金使用率。
4、加強單位財產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債權債務進行清查、盤點、處理,確保單位資產安全完整。
5、負責對收、付款憑證、帳冊、報表的審核,確保會計工作質量。
6、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做到及時記帳、算帳、報帳,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科目運用得當、帳務記載清楚。
7、組織全體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和開展自學,學習財會理論知識和新的會計法規、制度,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
8、對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財務收支有權不予辦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或上級財會部門報告。
9、做好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按會計檔案制度要求存檔。
(二)出納會計崗位責任制
1、嚴格按照財經紀律及財政和單位規定的各項開支標準,準確處理好各項經濟業務的款項收付。
2、嚴格按照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認真辦理現金收付業務,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庫,不準任意挪用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設立小金庫。
3、嚴格按照銀行結算制度規定,認真辦理銀行業務收支,款項支付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支付。不準出借帳戶,外單位支票不準在本單位套用現金。
4、現金、銀行日記帳必須序時記帳,每日結出余額。現金、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日結。銀行存款日記帳必須按月與銀行帳單核對,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未達帳項要及時清理。
5、加強支票管理,支票由出納專人保管、領用登記,按序簽發、簽發時要寫明收款單位名稱、出票日期、款項用途和金額,大小金額要符合要求。支票作廢不準撕毀或丟失。注銷后與存根一起妥善保管。
為了全面檢查各村、鎮直有關單位財務管理情況和資金運行質態,提升內部管理水平,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動全鎮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根據《審計法》規定,結合本鎮實際,現就2013年財務審計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鎮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主線,突出規范管理、嚴明財經紀律、促進廉政建設和干部作風轉變,本著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厲行節約、規范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審計工作的監督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氛圍。
二、審計的時點和單位
1、審計的時點:相關單位2010年-2012年,行政村2011-2013年。
2、審計單位:全鎮10個行政村的屆終審計,供水公司、計生服務站、村建服務站、農經站、農技站、獸醫站、林業站、水產站、民政辦、敬老院、勞服所、集鎮辦、工業集中區等單位。
3、審計時間:相關單位為7月中旬,行政村為8月中旬,具體時間見審計站書面通知。
三、審計項目和內容
今年的審計工作實行屆終審計、離任審計與正常審計相結合。突出重點領域、重點資金、重點單位,力求審出成效,促進規范管理。
1、村審計的重點是鎮撥資金、上爭外爭資金、資產及資源發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自來水管網改造收支情況,資金、資產、資源及村務規范管理情況等。
2、相關單位審計的重點是主管部門及鎮撥資金、服務性收費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人員及資產管理情況,執行財務制度和內部管理情況等。
3、通過審計,審查被審計單位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財務收支、資金管理,資產、資源管理情況,執行廉政紀律、財經紀律、財務制度等情況,客觀地反映被審計單位“三資”和內部管理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通過完善長效管理機制,促進各村、各單位依法理財、科學理財、民主理財、陽光理財,提高資金使用的實際效果。通過對專項資金、民生工程、重點項目工程建設的審計,促進項目管理規范化,提高政府、村、單位的公信力。
四、強化領導,嚴明紀律
1、為了加強對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鎮政府決定成立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由于海翔同志任組長,陸曙東同志任副組長,陳明、咸進、陸圣家、紀高珠、紀良棟、姚志剛等同志為成員。
2、審計工作在審計領導小組領導下,由鎮審計站具體組織實施,各村、鎮財政所、農經站等相關職能單位緊密配合,鎮紀委、行政監察室加強監督檢查和協調。
3、各村、相關單位負責人為審計工作第一責任人,被審計單位和村要督促財會人員按照會計業務操作流程,認真編制準備好各種會計報表,會計憑證、會計檔案資料等,完善相關手續,隨時接受審計。
為了充分發揮財務審計的監督管理作用,加強內部控制,通過財務審計監督,嚴肅財經紀律,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促進人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規定》、《人民防空財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的財務內部審計,是指人防辦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制度和人防辦內部管理規定,對本單位及所屬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縣、區人防辦經營活動、經濟業務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
二、審計機構與審計人員
人防辦審計機構設在財務科,配備兼職內部審計人員,在辦黨組的領導下,根據審計計劃成立審計工作組,負責人防辦內部審計工作,依照國家法規、政策和人防各項規章制度,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權,對黨組負責并報告工作。
三、為了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客觀、公正,內部審計人員與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遇有較大任務時,可臨時組織審計人員或邀請有關業務人員共同進行審計。
四、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會計、審計管理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熟悉本行業經濟活動內容,并不斷通過后續教育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內審人員要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亂用職權,,。
五、審計內容
(1)財務計劃的執行和決算。
(2)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及經濟效益。
(3)是否執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
(4)現金、固定資產是否盤點核對,往來帳款是否真實,利潤是否準確。
(5)會計報表中的資產、負債及所相關內容是否真實存在,增減變動是否記錄完整。
(6)有無嚴重違返財經紀律,侵占國有資產,嚴重損失浪費和小金庫,帳外帳等情況。
六、審計時間
定期審計:一年不少于一次例行審計。
不定期審計:根據工作需要可做隨時抽查審計。
七、審計工作程序
(1)根據辦黨組擬訂審計年度計劃,經財經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
(2)提前通知被審計部門,做好審前相關資料準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一、財務處處長崗位職責
1、在主管財務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組織實施并監督學校各項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法律、法規、政策,監督學校財務制度的實施,加強內部控制,抵制違反財經紀律和制度的行為,保證國家財產安全。
3、進行學校財務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根據學校發展計劃制定財經管理目標,依法多渠道組織各項收入,加強資金管理,做好增收節支工作。
4、按照要求組織起草學校財務預算和決算草案,監督年度預算的執行。
5、定期分析學校財務狀況,向校領導匯報財務工作和經費收支情況,參與學校財經工作的研究決策,完善學校各項財務制度。
6、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督促檢查各級財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直接責任。
7、協調處內外工作關系,調動各科室和財會人員的積極性,做好思想工作,組織業務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思想、業務素質,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8、主持財務處日常工作,對各項工作及工作人員負全面領導責任;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制定崗位責任制度,對財會人員進行考核和聘任。
9、代表學校財務部門對二級財務機構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對財務人員的變動進行審查。
10、認真辦理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處副處長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學校各項財經制度,加強內部控制,監督制度執行情況,抵制違反財經紀律和制度的行為。
2、配合處長做好本部門的各項工作并對處長負責,監督檢查各分管科室的工作,對分管工作內容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3、加強對學校財經工作的調研和分析,不斷總結經驗,開拓思路,改進方法,對財務機構職能的充分發揮提出合理建議。
4、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科科長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會計法》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落實學校各項財經制度,依法履行職責。
2、在處長的領導下,合理安排和落實本科室各項工作,確保工作正常進行,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職能。
3、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嚴格按照各項制度監督和檢查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在職責權限內對資金往來業務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查,確保學校資金安全、會計核算正確,在管理權限內負有直接責任。
4、正確運用會計科目,嚴格把握資金來源渠道和開支標準,對本科室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直接責任。
5、認真保管簽發支票所需印鑒及個人名章。
6、貫徹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指導本科室工作人員正確操作會計軟件,確保財務數據的安全和完整。
7、監督各崗位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產生的新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8、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計劃管理科科長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財經制度,嚴格執行《北京科技大學財務管理制度》、《北京科技大學收費管理辦法》等制度,依法履行職責。
2、在處長的領導下,合理安排和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工作正常進行,對本科室所涉及各項業務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查,在職責范圍內負直接責任。
3、審查綜合財務計劃,對科目設置、指標的分解和計算、指標之間的銜接平衡、計劃的可行性等進行分析,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定期檢查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4、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會計憑證和各報表間數據勾稽的準確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稽核后的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的正確性負責。
5、熟悉各類報表的編制方法,按照規定起草并上報學校財務預算以及財務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確保報表數據準確、真實,在職責范圍內負直接責任。
6、負責管理學校“收費許可證”和“校內收費許可證”,對校內事業性收費及其他各項收費進行管理、監督和檢查,確保收費票據的安全。
7、貫徹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指導本科室工作人員正確操作財務軟件,確保財務數據的安全和完整。
全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后,我校迅速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學習《關于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以及有關會議精神。我校把“小金庫”治理工作作為當前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的一項重點任務來抓。學校除了組織中層以上干部集中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外,還集中組織教職工傳達會議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把握工作重點,增強治理工作的主動性,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校長譚振華要求大家,認真學習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正確認識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要求大家要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范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對照“七種”表現形式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加強領導,責任分工。
為了保障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我校成立了治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舉報電話、制作了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建立了舉報登記、查處督辦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由學校支部牽頭實施,工會、財務室等部門負責同志共同參與。由后勤辦主任鄧德新具體負責,確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既營造了濃厚的工作氛圍,又保證了此項工作有效開展。
學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副組長:成員:
舉報電話:三、明確要求,重點治理。
根據上級文件規定,我校此次專項治理重點是20*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的要求,我校通過深入自查,我校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一、我校根據市財政局、教育局的有關要求和學校實際編制了學校收支預算,學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開校委會,事后進行常規公示;學校每年在教代會上都要作財務報告,并要在教代會上都獲得通過。
二、我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免收學生雜費、課本費,其標準向社會公示。在我校收費中,沒有一起強制性要求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的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及上級單位要求,實施并落實,無任何亂收費情況。
三、學校嚴格加強預算內、外資金管理。預算外的學前班的收入全額繳入財政專戶,所收學生作業本費全額繳入國庫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部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收據。
四、我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及標準。各項支出均按實際發生數列支,無虛列虛報,無白條作為報銷憑證。對于大額款項支出,均要經過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對于涉及基建等項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結算表和其他相關材料。
五、我校無私設“小金庫”和“帳外帳”等違規行為。學校各項經費支出,都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無亂之濫用和鋪張浪費等現象。
六、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采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七、清查結果在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了通報,并在全校公開欄予以公示。在認真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我們將建立長效監督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嚴防“小金庫”的出現。
雖然我校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收入應收盡收,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