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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鐵道部,電力部,交通部,郵電部,煤炭部,水利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中國石油天燃氣總公司,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
為加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財務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等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制度》、《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財務管理辦法》,并已征求勞動部等部門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告知我部。
附件:(1)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2)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財務管理辦法
附件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務行為,維護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利益,根據國家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分別按職工總額及繳費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為保障企業職工離休、退休、退職后基本生活而籌集的專項基金。
第四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認真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依法籌集和使用基金;努力做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實反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確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與完整。
第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要求企業提供在職職工人數、職工工資總額、離退休人數、離退休費用等原始數據,以保證及時、足額收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和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第六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體現政府職能的專項基金,在國家社會保障預算制度建立以前,先按預算外資金管理制度進行管理,即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第二章、基金預算
第七條、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于年度終了后,根據上年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收支預測、編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年度預算草案。
第八條、編制年度預算草案要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編制要求等進行。
第九條、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編制的年度預算草案,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報上一級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條、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定期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財政部門應逐級上報預算執行情況。
第十一條、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按批準的預算執行。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基金籌集
第十二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籌集。
第十三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入包括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利息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轉移收入、財政補貼和其他收入。
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是指按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用于養老保險的款項。
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是指按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的用于養老保險的款項。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利息收入是指用基金購買國家債券或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的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
下級上解收入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的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上繳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
轉移收入是指企業職工在不同統籌范圍調動而劃入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
財政補貼是指同級財政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貼。
其他收入是指滯納金及經財政部門核準的其他收入。滯納金收入是指因企業拖欠基本養老保險費而按規定收取的費用。
第十四條、企業和職工個人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比例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第十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和撥付基本養老保險金原則上實行全額繳撥。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實行差額繳撥,并積極創造條件向全額繳撥過渡。
第十六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設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過渡戶。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開戶銀行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按月代為扣繳,劃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過渡戶,并按照一定期限將收入過渡戶資金全部劃入同級財政部門在銀行設立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過渡戶除繳付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資金外,只收不支。
具備條件的地區,也可以采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托收憑證由企業開戶銀行將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直接劃入同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辦法。
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發放工資時代為扣繳。
第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企業和職工個人收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專用票據。
第十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按照政府核定的繳費比例及時、足額收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擅自減免。
第四章、基金支付
第十九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要按照國家規定的項目和標準開支,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擴大開支項目和提高標準。
第二十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項目包括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各種補貼、醫療費、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救濟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費、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轉移支出、其他支出等。
離休金是指按規定支付給離休人員的生活費用。
退休金是指按規定支付給退休人員的生活費用。
退職金是指按規定支付給退職人員的生活費用。
各種補貼是指支付給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各種生活補貼、物價補貼。
醫療費是指支付給未參加醫療保險、已經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按照規定準予報銷的醫療費用。
死亡喪葬補助費是指用于離休、退休、職退人員死亡的喪葬補助費用。
撫恤救濟費是指支付給死亡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和生活補助費用。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費是指用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的費用。
補助下級支出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給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
上解上級支出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上繳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
轉移支出是指企業職工在不同統籌范圍調動而劃出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除上述項目以外,經財政部門核準開支的費用。
第二十一條、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設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帳戶,用于接受財政部門從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撥入的資金。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支付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季或月提出用款計劃,并填寫用款申請單,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將基金從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出帳戶。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設立的支出帳戶除接受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撥付的資金外,原則上只支不收。
第二十二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年入不敷出時,按下列順序予以解決:
(一)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動用歷年滾存結余中存款。
(二)存款不足以解決時,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調劑金的地區由上級部門負責調劑解決;調劑后仍不足以解決或者沒有建立調劑金的地區,可提前變現特種定向債券或其他種類的國家債券。提前變現特種定向債券或其他種類國家債券的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三)提前變現特種定向債券或其他種類國家債券仍不能解決時,可經同級財政審核并報政府批準后調整企業繳費比例。
(四)調整企業繳費比例仍不能解決時,同級財政可給予適當補貼。
第二十三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免稅費問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基金結余
第二十四條、基金結余是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相抵后的余額,包括當期結余和前期結余。
第二十五條、基金結余除留足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大部分用于購買國家發行的特種定向債券。購買特種定向債券后的結余額,可根據國家年度國債發行計劃,認購其他種類的國家債券。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在境內外進行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
第六章、資產與負債
第二十六條、資產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現金、存款、國家債券、暫付款等。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形成的各類資產屬于國有資產,應按國有資產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第二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認真做好現金的保管、押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現金的內部控制制度。現金的收付和管理,要嚴格遵守國務院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存儲手續,按月和開戶銀行對帳,保證帳帳、帳款相符。
第二十九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購買的國家債券應視同貨幣資金妥善保管,確保帳實相符。
第三十條、暫付款應定期清理,及時收回。
第三十一條、負債是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暫收款。暫收款應定期清理,及時償付。
過期無法償還的各種暫收款,經同級財政部門核批后,并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其他收入。
第七章、基金決算
第三十二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期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送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表、資產負債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三十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并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
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財務管理情況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根據業務工作需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三十四條、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于年度終了后,按財政部門的要求編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年度財務報告。編制年度財務報告應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五條、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編制的年度財務報告,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同級政府批準,批準后的年度財務報告為基金決算。
各級財政部門應逐級上報審核匯總的本級決算和下一級決算。
財政部門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年度財務報告審核后發現有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第三十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將本級決算和下一級財政部門報送的決算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審核匯總報國務院。
第八章、監督與檢查
第三十七條、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支出等進行檢查,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銀行、工會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并向養老保險監督組織報告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及服務工作情況。
第三十八條、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財政部門要定期不定期核對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內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并向政府和基金監督組織報告。
第三十九條、企業無故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除責令其補繳所欠款額外,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額2‰的滯納金。
第四十條、下列行為屬于違紀或違法行為:
(一)截留、減免、擠占、挪用、貪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二)擅自增提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不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四)未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及利息收入、滯納金收入等存入基金專戶。
(五)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四十一條、有第四十條所列行為的,應區別情況限期糾正,并作帳務處理。
(一)追回基金。
(二)退還多提的基金。
(三)足額補發基本養老保險金。
(四)存入基金專戶。
第四十二條、對有第四十條所列違紀或違法行為的單位以及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者的處罰,按照《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單位和主管人員以及直接責任者處以的罰款應上繳國庫。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應當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開設帳、單獨核算。
第四十四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根據本制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報財政部備案。
實行養老保險系統統籌中央行業經辦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各地區、各部門制定的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同時停止施行。
附件二: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財務行為,維護企業職工利益,根據國家關于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制度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是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由企業按工資總額一定比例繳納,為失業職工提供生活救濟及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而籌集的專項基金。
第四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認真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依法籌集和使用基金;努力做好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實反映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的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確保失業保險基金的完全與完整。
第五條、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要求企業提供在職職工人數、職工工資總額等原始數據,以保證及時、足額收繳失業保險費。
第六條、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是體現政府職能的專項基金,在國家社會保障預算制度建立以前,先按預算外資金管理制度進行管理,即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第二章、基金預算
第七條、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于年度終了后,根據上年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收支預測編制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年度預算草案。
第八條、編制年度預算草案要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編制要求等進行。
第九條、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編制的年度預算草案,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報上一級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條、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定期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財政部門應逐級上報預算執行情況。
第十一條、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按批準的預算執行。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時,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基金籌集
第十二條、失業保險基金的收入包括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基金利息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轉移收入、財政補貼和其他收入。
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是指按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用于失業保險的款項。
失業保險基金利息收入是指用基金購買國家債券或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的上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的失業保險基金收入。
下級上解收入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的下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上繳的失業保險基金收入。
財政補貼是指同級財政給予失業保險基金的補貼。
轉移收入是指企業職工在不同統籌范圍調動而劃入的失業保險基金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滯納金及經財政部門核準的其他收入。滯納金收入是指因企業拖欠失業保險費而按規定收取的費用。
第十三條、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企業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0.6%向企業收繳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基金不足或者結余較多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適當增加或者減少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但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總額最多不得超過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
失業保險費繳費比例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及同級人民政府核準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第十四條、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設立失業保險基金收入過渡戶,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企業開戶銀行根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按月代為扣繳,劃入失業保險基金收入過渡戶,并按照一定期限將收入過渡戶資金全部劃入同級財政部門在銀行設立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失業保險基金收入過渡戶除繳付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資金外,只收不支。
具備條件的地區,也可以采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出托收憑證由企業開戶銀行將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直接劃入同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辦法。
第十五條、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向企業收繳失業保險費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專用票據。
第十六條、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按照政府核定的繳費比例及時、足額收繳失業保險費,不得擅自減免。
第四章、基金支付
第十七條、失業保險基金要按照國家規定的項目和標準開支,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擴大開支項目和提高標準。
第十八條、失業保險基金的開支項目包括失業救濟金、醫療費、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救濟費、轉業訓練費支出、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費、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轉移支出和其他支出。
失業救濟金是指按國家規定支付給失業職工的生活費用。
醫療費是指支付給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失業職工在失業期間所發生的按照規定準予報銷的醫療費用。
死亡喪葬補助費是指用于失業職工失業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費用。
撫恤救濟費是指支付給在失業期間死亡的失業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用。
轉業訓練費支出是指為提高失業職工職業技術素質和再就業能力所發生的未形成固定資產的費用。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費指用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的費用。
補助下級支出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給下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失業保險基金支出。
上解上級支出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上繳上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失業保險基金支出。
轉移支出是指企業職工在不同統籌范圍調動而劃出的失業保險基金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按國家規定,并經財政部門核準為解決失業職工生活救濟和幫助其再就業確需支付的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轉業訓練費包括轉業訓練費支出和購置固定資產支出。轉業訓練費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具體使用項目和用款計劃,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批準后使用。
第二十條、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設立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帳戶,用于接受財政部門從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撥入的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發生支付時,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季或月提出用款計劃,并填寫用款申請單,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將基金從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撥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支出帳戶。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設立的支出帳戶除接受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撥付的資金外,原則上只支不收。
第二十一條、失業保險基金當年入不敷出時,按下列順序予以解決:
(一)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動用歷年滾存結余中存款。
(二)存款不足以解決時,建立失業保險調劑金的地區由上級部門負責調劑解決;調劑后仍不足以解決或者沒有建立調劑金的地區,可提前變現特種定向債券或其他種類的國家債券。提前變現特種定向債券或其他種類國家債券的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三)提前變現特種定向債券或其他種類國家債券仍不能解決時,同級財政可給予適當補貼。
第二十二條、失業保險基金征免稅費問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生產自救周轉金
第二十三條、生產自救周轉金是指在保證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前提下,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劃出用于幫助失業職工實現再就業而周轉使用的資金。
確立后勤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服務、為改善師生的學習和工作環境、提高師生的生活質量的理念,確保為學校各方面工作的開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和足夠的支持條件,并為學校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確實加強校園規化和管理,嚴格財務制度,規范服務行為,提升服務品位。
二、具體工作
(一)完善管理制度,明確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財務出納制度》、《安全保衛制度》、《食品衛生制度》、《物品采購制度》、《寄宿生管理制度》、《假期值班制度》,使得各項制度有章可循,責任到人,既有明確分工,又有統一要求。
2、嚴格財務制度,年度初搞好學校的收支預算工作,所有發票、報銷憑證堅持一支筆管理制度,先簽字后報銷,認真做好電算化工作,按時上報各類報表,認真做好醫療保險、養老金保險、住房公積金的結算工作,做到準確無誤。
各班主任嚴格按照收費標準收費并及時將費用上交總務處,解款入帳,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總務處將對工作出色的班主任實行獎勵制度。
3、對各班級的動產使用和保管繼續施行包干制度,簽定合同。總務處在期初和期末組織專人負責驗收,視情況進行必要的獎罰。
(二)加強校園管理,優化育人環境。
1、組織專門人員,聯系勞技課的教學,引進適量的花草樹木,借鑒已有的經驗,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進行整體規化,局部推進,同時對已有花木進行定期修剪、施肥除草、防病蟲害。
2、明確劃分各班級保潔區,不留衛生死角,根據校園衛生管理的要求,適時打掃,做到室內、地面干凈整潔,墻面無灰塵污跡。窗明幾凈,保潔區內無廢棄物和雜草。
3、認真抓好學生公寓新建和學校校舍修建,督促其進度和質量,以保證工程優質優量 、盡早地竣工。使學校教育教學正常有序開展。
4、校園管理不僅僅是錢物的管理,更重要的是對人的管理,只有管理才能出效益,本學期學生公寓即將投入使用,本學期要在加強對寄宿生管理上動大手筆,下苦功夫。只要制度健全,措施到位,方法得當,我們完全可以做好這項工作。
(三)、服務教育教學,提高辦學質量。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及時配備教學用品和衛生潔具。
(四)、關心師生生活,提供后勤保障。
1、努力辦好學校食堂,這是師生生活的一個重要陣地,結合在食堂管理上已經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經驗,彌補食堂管理上的一些不足。
本學期要努力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嚴格遵循《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虛心聽取師生的合理化建議,不斷提升服務理念,切切實實為師生的生活服務,把食堂辦得更好。
2、保證師生水、電的正常供應,為方便教師生活和工作,每個處室均配備飲水機和電腦,隨著學校的發展,師生的生活條件和工作條件還將會有一定的提高,但是,開源節流更重要,平時要注意節約用電、用水,不開無人燈、電腦、電風扇,發現問題及時修理。
3、搞好魚塘和生豬的綜合飼養、管理,種好青飼料,對魚塘要適時消du,改善師生生活。
(五)、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安全教育。
1、建立安全和治安管理網絡,每天都有專人值班負責,并做好值班記錄。
自查報告是一個單位或部門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對執行某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一種自我檢查方式的報告文體。下面就讓小編帶你去看看學校財務年度工作自查報告范例,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學校財務工作自查報告1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潼教委[20__]178號文件精神,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安排,我校組織相關人員對學校財務工作進行了嚴格的自查,現匯報如下:
加強了財務工作的管理力度。為了使財務工作的開展做到合理、合規、合法,加強內部監管,學校成立了財經領導小組,財經審查小組,完善了《永康小學差旅費報銷細則》,制定有《報帳員工作職責》,《檔案管理工作職責》,《內部審計工作職責》《財物保管人員工作職責》,《治理亂收費管理辦法》等系列規章制度。
加強了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學校的大宗設施的購買,學校重大維修,都先召班子會及教代會論證通過后才進行購買。對于應納入政府采購的大宗物件,嚴格按政府采購相關規定辦理,定期開展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定期向教職工公布學校財務情況。
嚴格公用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我校對公用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嚴格按上級文件會議精神執行,對不能開支的項目做到不予開支,公用經費的使用除保障教學所需外,主要用于設備添置、校舍維修等方面,未挪用公用經費,未截留專項經費,凡上級撥付的學生補助款,總是及時地發放到學生手中。
嚴格按照財經紀律管理財務。嚴格執行上級標準收費,未搭車收費及亂收費現象發生,所收學生作業本費及幼兒園管理費等均能及時全額上交。學校對支出票據的收集要求做到及時,嚴格審批程序,校長在審核簽字時做到不合理、不合規的票據一律不簽,未經學校校長審核簽字的發票財務人員堅決不予報銷,每月支出票據經塘壩教育辦公室審核后才拿到核算中心進行做賬。學校各項經費支出,都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無私設小金庫和帳外帳等違規行為,無濫用和鋪張浪費等現象。
特此報告!
學校財務工作自查報告2
根據區教育局《關于切實做好部門預算執行工作的通知》和《區教育系統財務管理辦法》、《區教育系統報賬制工作方案》、《區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區學校教材、教輔資料和服務性收費、代收費項目管理的規定》及區教育局財務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為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學校收費行為,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率。由校長牽頭,對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學校財務運行及規范情況
1.財務管理情況:我校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并做到制度上墻。學校收入主要是財政撥款及事業收入,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杜絕了坐收坐支、私設“小金庫”及“賬外賬”等違規行為。
2.會計工作規范情況:學校配有財務辦公室一間,配有兼職報賬員1人,財務人員具有一定的專業理論素養和較強業務能力,能按照有關財經規定記賬,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收費票據,數據真實,報銷手續齊全,報賬及時。
3.小賣部情況:學校與小賣部承包人簽訂了承包合同,承包人持證營業,建立了商品臺賬,承包費入賬及時。
4.財務運行情況:學校按照“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的原則,各項支出按實列支,不虛列虛報,不允許以白條作為報銷憑證。學校購置教學儀器設備、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只要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全部實施了政府采購。不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也能做到貨比三家,堅持到正規商戶實施采購。對大額開支項目,由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我校專項資金的使用做到了管理規范、帳目清楚,不存在截留、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的現象。學校的招待費、交通費能及時結清,杜絕了簽單現象,公積金和醫保費每月按時繳納,目前學校無任何外債。
5.學校資產管理情況:學校建立了固定資產管理臺帳,數據準確,賬實相符;定期組織資產清查,報廢及毀損的固定資產及時上報。嚴格管理資產,未發現有學校固定資產對外出租、出借的情況,安全防護措施較好。
6.學生補助及助學金情況:我校一是嚴格按照政策精神和相關文件的要求進行規范操作;二是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辦事過程實行公開,廣泛接受群眾、干部、教師、領導的監督;三是將學生補助及時按標發放到位。
二、學校規范收費情況
1.學校收費管理情況:嚴格執行收費管理制度公開收費項目,公開收費標準,每學期開學都把收費公示牌張貼于校門口,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師生和學生家長的監督;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收費票據,收費票據填寫規范。經過學校自查,未發現自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現象。
2.代管經費情況:我校根據夏教【20__】4號文件的精神,教輔資料嚴格執行“一科一輔”的規定,未發生教師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征訂教輔資料并收費的現象。
3.補課收費及有償家教情況: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及興趣小組活動,納入到學校的正常教學活動范圍,不以任何名義另行收費。我校沒有舉辦收費補習班,并嚴禁教師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
4.服務性項目情況:我校對服務性項目實行市場化操作,如學生購買學平險、校服、訂購學生奶等按家長自愿的原則購買,無硬性要求。學校不允許違規服務性項目進入校園。
此次自查工作中,學校領導高度重視,通過自查工作的開展,我們充分認識到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們要進一步規范管理,強化經費監督,深化服務內涵,扎扎實實地把財務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學校財務工作自查報告3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規范和加強財會工作,我校高度重視,及時召開了校委會,把學校財務、總務、后勤、工會及班主任相關人員,召集起來,進行學習、座談,對學校近幾年財務財務管理工作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報告于下:
一、為了切實加強自查工作力度,確保相關人員及時到位,我校成立了財務管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校長包海淵任組長,學校管財務總務李新興為副組長,報帳員李艷紅,教師代表鄭靜明為成員。
二、我校根據縣財政局、教育局的有關要求和學校實際編制了學校收支預算,學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開校委會,事后進行常規公示;學校每年在教代會上都要作財務報告,并要在教代會上都獲得通過。
三、我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免收學生雜費、課本費。按文件只收空白作業本費,其標準向社會公示。在我校收費中,沒有一起強制性要求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的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及上級單位要求,實施并落實,無任何亂收費情況。
四、學校嚴格加強預算內,所收學生作業本費全額繳入預算外。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五、我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及標準。各項支出均按實際發生數列支,無虛列虛報,無白條作為報銷憑證。對于大額款項支出,均要經過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對于涉及基建等項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結算表和其他相關材料。
六、我校無私設“小金庫”和“帳外帳”等違規行為。學校各項經費支出,都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無亂之濫用和鋪張浪費等現象。
七、學校對于學校的資產增減,都做了較好的登記,做到出入有據。建立了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后勤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定期進行資產清查。做到了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
八、我校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做好對困難住宿生的生活補助的申請、審核、公示等工作,生活補助全額發放給家長。
學校財務工作自查報告4
為了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政策,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提高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效益,根據忠教計〔20__〕34號文件精神,我校組織人員對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情況、學校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及時的糾正。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校成立了財務自查領導小組
學校按照忠教計〔20__〕34號文件精神,成立了學校財務自查領導小組,其中___校長任組長,__副主任任副組長,___、___、___等為成員,對學校20__年的財務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一免一補工作和學校財務相關工作進行自查。
二、學校公用經費的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
1、自查小組通過對20__年財務預算情況和目前截止至20__年12月支出情況進行了對比(見統計表),一致認為,學校高度重視預算編制工作,財務支出以預算為依據,學校在公用經費的支出上嚴格堅持使用的范圍和方式,對學校的培訓費、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等日常公用支出加強了管理。
2、學校沒有在公用經費中編列教職工津補貼和超標準列支業務招待費。20__年,在公用經費中,學校沒有以任何一種名目向教職員工發放獎金和津補貼,學校嚴格控制了招待費,來人來客一般情況下由分管領導陪同,按照最低標準列支。
三、學校財務制度及執行情況
1、學校制定和完善了財經制度,強化了財務工作。
學校的財務工作自查中,學校總務處完善了原始憑證簽審制度、財務稽核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內部牽制制度、會計出納工作崗位責任制等十項財務管理制度,并張貼上墻,時時提醒;財務工作中嚴格執行財務計劃,編制學校的財務預算、決算及財務報表,做到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報表及時;同時建立了學校各項經審制度,做到帳目清楚,帳據相實;科學管理學校財務檔案,建立、建全會計與出納間的牽制制度,做到日清月結。
2、加強了財務管理,規范教育經費的使用程序。
嚴格執行收費政策,杜絕學區內各村小及班級亂收費。本年度,學校利用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公開收費項目、公開收費標準, 嚴格執行縣物價局、縣教委制定的收費政策及標準,學生所有費用全部由班主任收取后到總務處結算,杜絕了亂收費現象。
在資金使用上,學校嚴格執行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堅持預算管理,嚴格使用程序,學校維修實行集體研究,上報教委審批后實施,發票的報銷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堅持“一支筆、一本賬”,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一律拒付,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予以堅決的抵制。無“白條入賬”及私設“小金庫”的現象。
四、認真開展了學生“一免一補”工作
我校20__年春季享受“一免一補”的學生是395人,免教材計13825元,補生活費人數是45人,補助金額為5400元;秋季享受“兩免一補”的人數是400人,免教材14000元,以上專款共計支出27825元。我校完全按照縣財政及教委的精神對享受“一免一補”的貧困生進行全面核實,并在善廣場上、村委及學校公示無疑義后,再確定最終享受人員,保證把錢真正落實到最貧困的學生手中,切實讓貧困學生享受到國家的惠民政策。
學校財務工作自查報告5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問題的指示精神,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收費行為,加強財務監督和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提高學校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教育教學事業健康發展,對我校財務管理情況自查如下:
一、強化學校收費行為的管理
1、嚴格執行“一證、一卡、一單、兩公開、四統一”的收費管理制度。一證,學校憑物價部門的《中小學收費許可證》收費;一卡,學生憑《中小學收費公開卡》繳費;一單,學校憑《收費結算清單》與學生結算;兩公開,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收費的使用情況;四統一,統一收費時間,統一收費項目,統一收費標準,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收費票據。經過學校自查,無發現自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卡外收費現象,嚴格按照萊教便函(20__)62、66號文件執行,上級禁止的學后服務費、班費,我們堅決停收。
2、學校認真實行收費公開制度。學校收費前,能通過校務公開欄、宣傳欄、廣播等形式,將收費政策、項目、標準在校外公示,接受師生和學生家長的監督。
3、學生微機上機費、語音上機費能保證上足課時。
4、進校書刊都能按煙臺市教育局審定的用書目錄征訂,學校所定的課本目錄都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在由新華書店征訂,除教材以外的其他書刊,堅持學生自愿的原則,無強制向學生攤派或變相攤派學習輔導資料及其它用品現象。
5、我校認真落實《關于建立健全中小學家庭貧困學生助學金和減免學雜費制度的通知》精神,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摸底排查,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減免雜費、享受助學金補足,并將享受減免學雜費學生名單、減免數額在校內張榜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6、學生參加平安保險,堅持自愿的原則,沒有硬性規定學生必須統一著裝穿校服,沒有強行安排學生統一購買學習生活用品。
二加強對中小學收費資金的管理,保證學校日常開支順利進行
1、為了加強財務管理,實行財務監督,每次收費我校安排兩名收費人員,一人管錢,一人管帳。并請銀行辦事員協助,組成三人收費小組,及時準確完成收費工作,把所有收費全部上繳教委財務。
2、所收取的費用全部交給區教委財務,學校、班級、教師無截流、坐支現象。
3、每學年開始,學校都能制定學年財務工作計劃,通盤考慮,全面管理,能合理使用有限資金,集中力量,加大學校教學設備投入。每月份都能合理收支計劃,由上級財務部門批準后才能具體實施,做到收支活動心中有數,從不盲目開支。
4、學校有理財小組,能監督學校財務工作,有財務制度,大項開支有審批、教代會通過制度。
一、進一步綠化、美化、凈化校園環境
1、對校園的花草樹木定期的進行修剪、施肥、除草,搞好花卉基地的種植,組織專門人員,結合學校勞技課的教學,引進適量的草花品種,搞好的后期管理,力爭四季有花,百花爭艷。
2、進一步明確劃分各班級的保潔區,按照校園衛生管理的要求,適時打掃,做到室內無灰塵、蜘蛛網,墻上無污跡,窗明幾凈,地上無紙屑、果殼、碎磚、雜草。保持整個校園干干凈凈。
二、努力做好總務后勤工作,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
1、開學初及時領取和分發好書本,根據教學工作的需要配備好教學用品和衛生潔具;學期中途,教學用品的添置,主動征求年級組、教研組老師們的意見,報請領導批準,及時采購,為正常的教學秩序提供必要的后勤保證。
2、努力辦好食堂,虛心聽取師生的合理化建議,不斷改進服務態度,注意食堂的飲食衛生,嚴格遵循《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
三、嚴格執行市局對于學校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管好用好學校的錢物。
1、征收好書雜費,認真收好點清各班主任上交的書雜費,及時解款入帳,對開學初兩周內交清全班書雜費的班主任繼續實行獎勵。
2、嚴格財務制度,年度初搞好學校的收支預算工作,所有發票、報銷憑證仍堅持一支筆簽字審批的原則,先簽字后報銷,認真搞好電算化工作,及時記帳,按時上交各類報表,保證準確無誤。
3、認真及時地做好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的結算上報工作。
4、對各班的動產使用和保管繼續施行包干的辦法。學期初由總務處和各班簽訂合同,期末按合同驗收,對保管完好無損的班主任實行獎勵。
5、節約用電,節約用水,開源節流,平時要特別注意教室、辦公室的電燈必要時開,不必要時關,加強管理,及時進行修理。
四、加強安全教育,注意安全檢查,消除不安全的隱患。
五、結合學校的十五規劃,抓好學校的零星維修,認真抓好學校食堂的基建質量,確保新建食堂按期完工。
六、會同政教處,教務處,按排管理好寄宿生的住宿,安排好學生的勞動,進行勞動教育。
七、加強校辦企業的管理
幫助企業協調好稅務、工商等各方面的關系;使企業有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幫助企業進一步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使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不發生任何事故。及時做好上繳款的收取。
八、搞好魚塘和生豬的飼養管理,種好青飼料,搞好魚塘消毒,改善師生生活。
總之,后勤的工作在學校黨支部校長室的領導下,團結全體同志齊心協力地勤奮工作,圍繞教學這一中心,在服務上狠下功夫。
云林中學總務處
一.思想方面
牢固樹立為教學服務的宗旨,團結協作,協調配合。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政治活動。認真執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根據學校總務工作實際情況,努力搞好財務管理,財產管理,環境管理,安全管理。
二.明確責任目標,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后勤工作涉及到財務,基建,水電,綠化等,層次多,頭緒多。我們根據總務工作臨時性,突發性,任務多等特點,盡力做好服務工作。學校的公開課、評優課、文藝演出、運動會等中心活動。總務人員都能夠提供優質服務,保證各類活動有序進行。在校園綠化工作中做到冬青、夏綠、春有花。能自己做的盡量自己做,節省每一份開支。學校商店食品嚴把質量關,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會計人員認真學習會計法,嚴格執行三個“一”,即一只筆審批,一個部門管理,一本帳登記。嚴格遵守財務制度,每月按時結賬,上報資產報表,每月按時發放教師工資,每學期結束各種帳務核算。
三。工作實績
1、每學期初及時將教材從書店運到學校,保證學生正常使用教材。
2、學校春季種植快擺球,云杉,景桃樹,花池種花,綠化了校園環境。
3、簽定班級備品管理責任書,實行班級備品由班級師生共同管理,有效提高了設施完好率。
4、購置消防器材,粉刷學校廁所,學前班修建南韓炕。
5、更換學生桌椅改善教學條件。
6、學校實行定點供應水,節水節電工作落到實處,定期召開門衛更夫會,加強崗位責任制。
7、及時上報校舍數據庫,裝備儀器及時上帳入庫,做到專人管理,帳物卡一致。
8、解決殘疾人就業,辦理健康證,商店辦理衛生許可證。
9、與環衛處聯系將學校院內垃圾及時運走。
10、冬季供熱期間,由于管路年久老化,經常漏水,組織工勤人員維修,確保無一次重大漏水事故,保證教學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