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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刻吸取“7.10”重大校車翻墜事故、滬昆高速隆回段“7.19”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我鎮校車安全管理,結合我鎮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實際,鎮黨委、政府決定,2014年8月至11月在全鎮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專項大檢查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專項行動由縣人民政府鎮長羅運河任組長,鄧新任常務副組長,龐祥貴、陳高君、顏少江任副組長,王長青、王曉云、賀風華、劉偉臣為成員。專項行動由中心學校、交警中隊牽頭組織實施,運管站、農村公路辦參與,全鎮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法人代表為整改專項行動落實責任第一人。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灘頭中心校,接受舉報電話:0739-8632***。
二、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安全培訓階段(8月10日前)。中心學校8月2日前將所轄各校、幼兒園校車駕駛員、隨車人員培訓名單報縣教育局綜保股,要求全鎮所有校車駕駛員、隨車人員全部參加,任何人不得缺席,如缺席將取消校車準駕資格,取消該單位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培訓時間為8月10日一天,培訓地點:萬和實驗學校多功能報告廳。
第二階段:整改排查階段(9月1日前)。整改排查分兩步走,第一步是8月17日所有過渡期內未加改裝的且已取得校車準運證暨校車標牌的車輛在指定地點(長沙梅花汽車制造有限公司駐隆回縣非專用學生校車整改辦事處)進行改裝。第二步是9月1日前對全鎮所有校車進行安全隱患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各學校8月22日前將校車安全管理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報縣教育局綜保股。
第三階段:抽查督查階段(10月30日前)。縣校車辦將采取抽查的方法對前兩個階段的工作“回頭看”,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三、檢查方式與內容
專項行動采取排查整改、集中改裝、抽查和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對所有中小學、幼兒園,所有接送學生的營運車輛及駕駛人,所有校車通行線路進行排查,不漏一校一車一人一路。
檢查內容:校車使用許可審批和管理情況;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批和管理情況;校車標牌、線路審批和管理情況;校車安全質量、安全技術狀況;校車安全管理情況;校車日常管理情況。
四、整改要求與處理方式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按照“項目到位、程序到位、責任到位”要求對本次行動所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處理和整改。對合格的準予繼續運營;對短期內(今年秋季開學前)能整改到位的,要求迅速整改,整改到位經驗收合格后準予運營;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短期內不能整改到位的,暫停校車運營,并責令限期整改;對違法違規社會車輛接送學生的,嚴厲查處,堅決取締。
中心學校9月10日前要按照管轄關系將整改措施報送縣教育局綜保股。整改措施要求:
1.一事一方案。對排查出的每個安全隱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要求、內容、措施、時間和達到的效果。
2.一事一落實。每個整改項目都要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
3.一事一驗收。對于要求整改的項目要進行逐項驗收,確保完成時間和效果。
4.一事一報告。對于短期內確實難以消除的安全隱患要逐項報告;對于暫停校車服務后的學生上下學交通解決方案,學校及有關部門要逐級報告。
五、社會公示與組織驗收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解決前期集中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切實保障乘車學生、幼兒(以下簡稱學生)的人身安全,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年11月以來,按照上級的部署要求,我市開展了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動,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整治中也發現了一些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主要是:個別鄉鎮(街道)、村(居)及相關部門對轄區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缺乏有效監管,存在隨意租賃車輛和聘用駕駛人現象;個別駕駛人員存在僥幸心理,安全意識淡漠;個別接送學生車輛未達到安全技術標準,甚至繼續使用拼裝車、改裝車接送學生;個別縣(市)區部門聯動機制不落實,清理、整治和規范力度不夠等。上述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嚴重影響著我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稍有不慎,極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甚至群死群傷安全事故。對此,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有清醒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對照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切實加強整改落實,再動員、再部署,進一步扎實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乘車安全。
二、突出重點,深化校車安全集中整治
(一)強化拉網式排查整治。各縣(市)區政府要立即組織公安、教育、安監、交通運輸等部門進一步對接送學生車輛開展拉網式排查,認真檢查已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并重點檢查以下方面:接送學生車輛摸底排查建檔情況、車輛集中檢查情況、駕駛人教育情況、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情況、學校(幼兒園)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情況、非法車輛舉報情況和符合條件車輛備案、駕駛人管理情況等。對排查出來的新問題,要切實落實好督辦責任人,明確整改措施,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二)加強道路巡查整治。公安交警等部門要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對無證駕駛校車人員一律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對駕駛非法改裝接送學生車輛,一律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并依法處罰;對駕駛超員接送學生車輛,一律安排轉運,嚴禁罰款放行;對沒有辦理校車登記(即無專用校車外觀標識或非專用校車標牌)、存在安全隱患的接送學生車輛和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從嚴查處;對已辦理相關手續的校車駕駛人員的交通違法行為,要及時通報教育、交通運輸等部門,按照交通安全責任制的規定,追究校車經營單位和學校的管理責任。
(三)加強惡劣天氣條件下校車安全管理。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針對當前冬季氣候特點,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措施,完善應急處置預案,防范大霧、降雪及路面結冰引發的校車安全事故。要教育駕駛人員明確雪、霧、冰凍惡劣天氣安全駕駛要求,提高安全意識,規范操作技術,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
三、加強領導,進一步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
各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嚴格落實責任,全面構建校車安全監管工作長效機制,并根據本地教育資源的分布情況,積極探索校車運營管理新機制。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監督學校、幼兒園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依照有關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審核校車使用申請和校車駕駛人資格申請,建立校車管理臺賬。公安交警部門要完善校園、幼兒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強化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管理,依法嚴肅查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為。安監、財政、交通運輸、物價、工商、稅務、金融、法制等有關部門要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各自職責,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要健全完善校車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領導不重視、措施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將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納入民辦學校(幼兒園)辦學條件年審內容,對不履行校車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責任的,以及校車有超載、改裝、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民辦學校(幼兒園)實行“一票否決”。
四、強化宣傳,廣泛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為認清校車安全管理形勢,認真做好校車管理工作,山東省莘縣交警大隊出臺了《關于加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成立了以大隊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對校車安全管理進行為期一周的排查、整治,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認清形勢,正確看待縣域條件與工作任務的關系
莘縣位于魯西北,地處冀魯豫三省交界處,全縣共有26個鄉鎮、辦事處,1153個行政村,人口100萬,其中農村人口達80萬人,是一個經濟貧困的農業大縣。據摸底統計,莘縣轄區共有中小學249處,其中高中6處,初中32處,小學211處,幼兒園238處,在校學生18萬左右,學生交通安全責任重大。全縣共有校車87輛,其中絕大部分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車主為個體戶的),但仍有少數出租車和私家車“打游擊”,充當校車,不定期、不定時接送學生,安全隱患令人擔憂。
二、全面排查,摸清校車運營現狀及存在的安全隱患
8月中旬以來,莘縣交警大隊以中隊為單位,由分管中隊的班子成員帶隊,成立了六個校車安全排查工作小組,赴全縣所有公路沿線學校進行逐一排查。經過綜合研判,目前在校車管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令人擔憂的安全隱患。
(一)車況良莠不齊。從走訪排查情況看,接送學生車輛絕大部分是使用時間超過三年的中型客車和微型客車,也有個別車輛屬于達到了報廢期或者臨近報廢期的舊車。
(二)車輛違法行為突出。從走訪排查情況看,有的駕駛員在駕車時,為了趕在幼兒家長上班之前將幼兒接出來,或早點將幼兒送回家,存在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個別車輛甚至存在交通違法近十次之多。
(三)安全意識不強。家長對超員、超速、違法車輛和無牌無證車輛明知違法仍將幼兒或孩子送上車,尤其是對公安交警部門查扣此類車輛不理解,甚至群起阻擾查扣。
(四)黑校車屢見不鮮。從在農村排查走訪問的情況看,有的群眾反映,在農村的農用三輪車、電動三輪車和自用車輛接送學生的情況還時有發生,這些車安全性能差,又未年檢和投保,一旦出事后患無窮。
(五)道路路況較差。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莘縣近幾年鄉村公路有所改善,但有的鄉村的公路路況仍然差,特別是王奉、大王寨、十八里等邊遠農村的村級公路不具備通客車的條件,許多地段路窄、坡陡、彎急,如遇冰、雨、雪、霧天,校車在此路上行駛,安全隱患較多,后果不堪設想。
三、六措并舉,全面深化校車監管以期實現產業化發展
(一)加強校車車主、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在加強對校車所有人、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時,把講法律、講道理、講案例、講事實結合起來,扎扎實實,不走過場,不圖形式搞好宣傳教育。與此同時,針對一些學生家長不學法、不知法,也存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僥幸心理的實際情況,加強對學生家長的交通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宣傳教育,使其認識到校車運行安全對于孩子安全保障的重大作用,教育自己的孩子不坐超員超速校車、主動舉報超員超速違法校車,自覺與違法校車做斗爭,形成一種管理部門與學生、學生家長三方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二)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基礎臺賬。大隊會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共同行動,對所有接送學生的車輛和駕駛人,進行逐一審查車輛、逐一登記備案,建立健全基礎臺帳,對轄區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認真落實“四見面”、“兩檢查”措施(即見機動車、見駕駛人、見學校或幼兒園法人代表、見客校車安全管理責任人;檢查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安全設施配備情況);逐一檢查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對未定期檢驗、檢驗不合格、不具備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一律禁止接送學生;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一律強制報廢;對于臨近報廢標準的車輛,一律勸阻其從事校車運營;對于從事或者臨時從事接送學生的農用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自用私家車等,嚴格按照要求,規勸其退出校車運營市場,講清危害和處罰原則,牢牢抓住“校車安全運營從業關”。
(三)進一步完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大隊會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學校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全面的監督和檢查,有效實施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監管,明確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要求和責任,并組織督促學校或幼兒園與接送學生車輛的所有人、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使交通安全責任真正落實到車頭、人頭,從源頭上杜絕超員、超速、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問題,并監督檢查學校或幼兒園認真做好車主或駕駛人接送學生車輛維護和安全檢查工作,組織對駕駛人進行全面安全整頓。
(四)全面加強路面巡邏管控和查處力度。由分管路面的副大隊長負責,各中隊、交管科配合,對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采取錯時工作制,在學校、幼兒園上下學期間深入各學校、幼兒園開展集中檢查,現場監督校車按規定接送學生,在校車必經路段設點檢查,在學校周邊流動檢查,在巡邏執勤中突擊檢查。對檢查結果造冊登記,及時向業務上級、教育部門、幼兒園負責人通報檢查情況。對未辦理校車通行證、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的校車簽發整改通知書,并依法查扣,按程序從嚴從重處理,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乘坐校車的每一名學生的人身安全。
1.組織師生按時返校情況。教職員工是否及時到崗,學生是否按時返校。
2.落實學生資助政策情況。是否積極落實國家資助政策,是否出現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3.教材和教輔材料符合國家規定要求情況。是否及時在開課前將課本發放到學生手中,是否違背自愿原則強制學生訂購教輔材料。
4.后勤保障情況。學校教學、生活設施設備是否經過檢修,飲食、住宿、用水、用電等各項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開學主題教育活動情況。是否認真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15年修訂)》,做到上墻、入屏,并開展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三愛”教育活動和節糧、節水、節電“三節”以及安全防范主題教育活動。
6.村小學和教學點公用經費落實情況。是否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是否存在經費截留問題。
二、規范辦學行為情況
7.治理亂收費情況。治理擇校亂收費、補課亂收費、幼兒園亂收費等有關規定落實情況,是否存在違規亂辦學、亂辦班和亂收費等社會高度關注、家教家養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8.教學常規管理情況。行政會、教師會、開學典禮等情況,教學計劃、德育計劃、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備、教、批、輔等情況。學生轉入、轉出、寄讀等學籍異動情況
9.校務公開情況。是否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收取是否符合規定。
10.義務教育學校規范辦學行為情況。是否制定消除超大班額方案,課程安排是否符合國家和省級規定,是否落實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要求,是否存在組織學生補課行為,是否落實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
11.校服管理工作落實情況。是否對校服執行標準、校服采購、監督懲處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并執行到位。
三、“三園”建設情況
12.是否有新一年“平安校園、清潔校園、書香校園”的創建計劃、方案和制度。校園是否干凈整潔、是否存在衛生死角,學生健康教育和衛生行為習慣的養成情況。校園是否做到了綠化、美化和凈化。校園文化和班級文化、寢室文化建設是否符合中小學生特點,具有鮮明的特色。學校圖書館室建設、利用情況,閱讀課開設及開展讀書活動情況。
13.校園安全管理。學校“三防”建設落實情況。學校是否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重點部位是否安裝視頻監控,寄宿制校園是否設專職宿舍管理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重點領域治理情況。是否對重點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采取了防雷擊措施。是否防止校園擁擠踩踏事故。是否強化校園消防安全防控。是否加強危險化學品及特種設備的管理。是否強化校園在建工程安全防控。學生之間矛盾糾紛等苗頭性問題排查化解情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園暴力、校園欺凌行為。校園周邊防控情況。校園周邊公安機關高峰勤務、“護學崗”和群防群治機制是否健全;警校聯動機制是否建立。
14. 校車安全管理。是否制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省級校車服務方案,校車管理機構及協調工作機制是否健全。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和校車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使用拼裝車、報廢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車輛接送學生,以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人員駕駛校車、超速、超員、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學校門口道路是否設置警示牌、減震帶。是否按照要求設置校車站點,校車運營是否按照要求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15.中小學校舍安全管理。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檢制度,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將排查信息錄入全國中小學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統。是否消除所有D級危房。
16.食品及飲用水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加強食品安全和衛生防疫工作,不斷完善學校食堂就餐環境。學校食堂食品采購環節、運輸環節、儲存環節、加工環節等是否存在衛生和安全隱患。是否建立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供水設施是否有衛生防護措施;二次供水自建設施是否有衛生許可證、水質消毒記錄;自備水源30米內是否有污染源。
夏季屬于事故多發的季節,為了做好學校的夏季安全工作,根據樺甸市教育局下發的樺教函【2014】21號文件《全是學校安全“夏季攻堅”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校首先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然后根據方案穩步實施此項工作。在工作中我們也適當地對方案進行了完善,將活動落到了實處。具體工作情況如下:
一、宣傳到位
在工作具體實施之前學校召開了領導班子工作會議,明確了“夏季攻堅”專項整治活動的相關要求,制定了本校的實施方案。接著召開了全體教師的會議,讓全體老師對此項活動有了充分的認識。各班主任對學生也進行了相關的夏季安全教育。
二、具體工作內容
(一)消防安全。能按要求配備消防設施,落實了每季度普查維修的要求,保證消防通道通暢,疏散指示標志齊全有效;建立防火責任制,落實責任到人;積極組織教職員工全員參加消防培訓,強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認真組織消防逃生自救應急疏散演練(包括住宿生夜間疏散演練)共三次,并為住宿生配備“四個一”消防應急物品;加強宿舍、食堂、實驗室等重點部位的消防管理,嚴格執行用火用電制度,加強住宿生用電管控,宿舍內學生寢室無任何電源設施,嚴格管理公共場所的用電情況,學生不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電氣線路檢測覆蓋率、合格率達到100%。
(二)校車安全。營運校車取得了運營許可證,駕駛員具有駕駛校車資質,駕照與所駕車型相符;按規定對運營車輛進行技術檢驗,無不合格車輛運營;落實了隨車照管制度,每天監督隨車照管情況。對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進行了定期培訓,并持證(掛牌)上崗;運營校車做到無超員、超速等違法違規行為,無“黑校車”運營現象;加強了校門前學生乘車管理,準確填寫乘車交接記錄,帶班領導按時到崗維護校門前交通秩序。
(三)校舍安全。經常檢查校舍安全,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廁所、欄桿、門窗、圍墻等進行改造維修或拆除重建,六月份學校廁所的護欄有一根折斷及時進行了維修。8月19日對學校教學樓的樓檐進行了維修,現已不存在安全隱患。
(四)飲食衛生安全。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按標準配備硬件設施,食品進貨渠道、加工流程、從業人員資質、安全措施都符合要求;學校食堂大宗食品原輔料在配備中心集中采購,小宗食品原料實行定點采購;落實每餐食物留樣制度;對餐具進行徹底消洗,對食堂主、副食庫及調料庫進行了徹底清查,無過期、發霉、變質、包裝不合格、標識不清晰的食品;對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定期對學生桶裝飲用水和學校自備水源進行質量檢測,對飲水機每半月消毒一次、二次供水箱每周消毒兩次;校內超市、食雜店證照齊全,不銷售過期、變質、“三無”食品和其他禁止銷售的食品;學校落實晨檢和傳染病報告制度,并對全校衛生進行徹底清掃,特別是加強教室的通風、清掃和消毒。
(五)校園交通安全。在上學期間嚴禁一切校外車輛及教職工自有車輛進入校園;學校門口設有禁止車輛靠近校門口的標識,加強校園門前交通安全疏導;組織結合夏季特點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學生都有了較強的交通安全意識。
(六)校園及周邊安全。校園警務室按省定標準建設,配備專(兼)職安保人員和警用器械,安保人員具備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嚴格執行值班值宿、出入登記、巡查等管理制度,嚴禁“三無”人員進入校園,杜絕治安事件發生;落實了“一校一警”制度,法制副校長和輔導員到校及時開展工作;落實了定期收繳管制刀具和危險品制度;學校周邊無兜售“三無”、假冒偽劣、過期變質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行為;學校周邊出租屋、旅店、網吧、書店、文具店等治安復雜場所經營資質和經營范圍符合要求,無為未成年人提供不正當服務的經營行為;及時清除校園周邊私搭亂建違章建筑。
(七)特種設備及危化品安全管理。重點整治液化石油氣瓶的使用情況,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整治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情況,將危險化學品獨立裝柜,每天上鎖,帳物相符,管理制度落到實處。
(八)日常安全管理。學校按要求組建學校安全工作機構,健全和落實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明確各崗位安全責任人,并有文字材料和標簽;建立了安全工作檔案,隱患臺賬清晰細致,檢查記錄及時準確,做到誰檢查誰簽字;加強上、下學期間和課間秩序管理,落實防踩踏措施和責任制,嚴防踩踏等惡性事件的發生;加強大型集體活動的組織管理,每次大型集體活動都制定了細致可行的安全預案。
(九)安全教育。學校按時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有效開展師生安全行為養成教育活動;開展夏季野浴安全教育;結合學校實際每月開展安全演練。
三、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