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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自從我國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以來,每年―度的稅收宣傳月在加強稅收宣傳教育,普及稅法知識,密切征納關系,樹立國稅形象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作用,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由于稅收工作的復雜性和宣傳機制的不健全,我國的稅收宣傳工作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亟待改霧里看花 地方.本文就我國當前稅收宣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不足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并結合我國稅收工作的實際和現狀,旨在從宣傳機制、制度和方式等方面構建起一個全方位、立體式的稅收宣傳模式,并引進市場導向機制,從根本上推動稅收宣傳向縱深方向發展,真正使稅收宣傳模式,并引進市場導向機制,從根本上推實現“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小康社會”的目標。
[關鍵詞]稅收宣傳 市場導向 長效機制
自1992年稅務部門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以來,至今已有15個年頭了。每年一度的稅收宣傳月在加強稅收宣傳教育,普及稅法知識,密切征納關系,樹立國稅形象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并收到了較好的效果。但由于稅收工作的復雜性和宣傳機制的不健全,我國的稅收宣傳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改進的地方。
從2006年4月開始,筆者趁到基層掛職鍛煉的機會,利用近兩個月的時間,對青藏高原一個小縣城――祁連縣的稅收宣傳工作做了深入細致的調查,盡管是局部范圍內的調查,但是隨著調查的深入和對調查結果的逐步分析,我們發現了在我國稅收宣傳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共性問題。該縣地處青海省東北面,總面積為1.58萬平方公里,總人口是49645人,其中少數民族人口占76%,全縣有3鎮5鄉22個行政村,自然環境和氣候條件相對較差。縣國稅局管轄的納稅戶共有590戶。縣局主要稅源是采礦業。由于自然條件和地理條件的特殊性,全縣地廣人稀、稅源分散,而且點多面廣,征管戰線長,無論是征管工作還是稅收宣傳工作都有一定的困難。最后的調查結果表明:目前我們稅務機關的宣傳與納稅人的期望并不一致,甚至沒有完全站在納稅人的角度,體現他們的利益而受到納稅人的抵觸。另外我們的宣傳影響力也沒有滲透到整個社會中去,還有大多數人對我們的稅收宣傳月知之甚少。在對全縣農村和牧區進行調查時,發現廣大農村和牧區對我們稅收宣傳的吸納程度遠遠低于城鎮,尤其是牧區甚至是零吸納。更讓我們感到憂慮的是廣大納稅人通過我們的稅收宣傳活動并不能真正了解稅收的內涵和稅款究竟被花在了哪里,那么對他們而言,堅持依法誠信納稅就更無從談起。這不得不引起我們對當前稅收宣傳工作現狀的認識和反思。因此,如何抓實當前稅收宣傳工作。構建宣傳工作的新機制,讓稅收宣傳這把無形的“征管劍”發揮其重要作用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和緊迫任務。
一、我國稅收宣傳工作中顧存在的問題和缺陷
筆者認為導致上述現象產生的主要原因是我們的稅收宣傳并未遵循市場導向機制,而且缺乏統一的宣傳規劃,沒有建立起宣傳長效機制。具體來講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稅收宣傳缺乏市場導向機制,政府本位主義現象嚴重。
目前我們所進行的稅收宣傳是一場聲勢浩大的政府行為,稅務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牢牢掌握著宣傳主動權,但卻缺乏社會化協作的單向宣傳。過去15年,我們國家的經濟形勢、經濟結構和市場秩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最初構想到基本建立直至目前逐步完善,市場秩序從違法亂紀、投機取巧轉到有法可依,倡導誠信經商上來等。而我們的稅收宣傳盡管在宣傳主題和宣傳方式方面緊跟時代步伐,但是宣傳機制卻未發生根本性的轉變。并沒有轉到遵循市場導向機制,而是嚴重的與市場需求相脫離,以政府為本位,沒有去了解市場或納稅人需求。
(二)稅收宣傳只停留在普法層次的宣傳上,并未來給納稅人帶來實際利益。
目前我們的稅收宣傳只停留在普法層次和大眾信息的宣傳上,并未給企業或納稅人帶來實實在在的實惠,所以他們對我們的宣傳方式也沒有從根本上予以接受。而我們應該看到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企業面對的形勢瞬息萬變,對我們稅務機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們需要―個全新的稅收信息宣傳渠道和宣傳方式來為他們解決在稅收優惠、稅收籌劃和國際稅收直至投資決策、管理決策、風險規避等方面的問題。顯然我們簡單的宣傳方式和淺層的信息宣傳遠遠沒有達到這個深度。
(三)稅收宣傳呈混亂局面,缺乏統一的宣傳規劃和制度保障。
“稅收宣傳沒‘戶口’,四月里來五月走”。這句順口溜生動形象的說明了我國稅收宣傳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和組織保證。各地稅務機關在稅收宣傳方面缺乏統一的宣傳規劃,沒有建立起宣傳長效機制。一些稅務機關在每年的稅收宣傳上只是采取簡簡單單的宣傳方式向廣大納稅人、市民、農牧民和中小學生宣傳一些稅收知識或涉稅事宜。而對于宣傳前的準備工作、宣傳內容和宣傳效果評估等方面都缺乏統一的規劃,大多是急風暴雨式的灌輸,使得宣傳階段性效果大打折扣,整體作用微乎其微。
(四)稅收宣傳針對性差,資源浪費過于嚴重。
我們應該看到現在我們所進行的針對全民的稅收宣傳活動在提高全體公民依法誠信納稅意識和對稅收的認識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這種宣傳針對性較差,對于普通公民和不同的納稅人我們沒有針對受眾對象的特殊性而采取不同的宣傳內容和方式,對他們而言接受到的稅收宣傳信息幾乎一模一樣。從而使真正需要接受我們宣傳輔導的納稅人無法獲得有效信息,而普通公民由于我們的宣傳內容過于專業而顯得枯燥、晦澀,也對我們的宣傳茫然懵懂,這樣就造成了巨大的資源浪費。
(五)稅收宣傳失衡,城鄉宣傳沒有協調發展。
中國的市場潛力在廣大的農村,所以我們更應該加強對農牧區的稅收宣傳力度。但是在調查中我們卻發現,由于受各種條件和因素的限制,稅收宣傳的觸角并沒有伸向這里,而是主要集中在設稅務所的建制鎮和縣區以上的城區。稅收對于廣大農牧民來講,還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所以,我們的稅收宣傳并沒有做到真正意義上的進農村、進牧區。
二、我國稅收宣傳機制和具體途徑的建構
針對我國目前稅收宣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不足,并結合我國稅收工作的實際和現狀,筆者對我國稅收宣傳機制和具體途徑的構建提出以下幾點看法。
(一)稅收宣傳引入市場導向機制,走市場化之路。
我們未來的稅收宣傳,應該改變過去那種稅務部門不根據市場和納稅人的需求而盲目的進行的單向宣傳,引入市場導向機制,走市場化之路,從根本上實現宣傳理念的轉變。同時改變由稅務部門孤軍奮戰,唱獨角戲的狀況,實現宣傳力量由稅務部門的“單兵作戰”向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轉變。其具體做法是稅務部門在稅收宣傳工作中吸引民間組織的參與,通過與社會信譽度高、影響力大、文化底蘊深厚的企業組織或中介機構等強強聯手,按照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和內在法則要求,優化、整合宣傳資源,建立、完善、創新宣傳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稅收宣傳的效果和對社會的滲透力。還可以通過一些專業的稅務師事務所或會計公司,使他們從自己的專業出發,在大力宣傳稅收的同時,給自己公司做廣告,以吸引更多的納稅人接受他們專業、準確、及時的稅務。
(二)制定長期的目標規劃和周密的宣傳制度,建立宣傳長效機制。
針對稅法宣傳沒“戶口”的狀況,我們必須探索建立稅收宣傳的長效機制。筆者建議從組織保證、宣傳規劃和制度保障三方面著手。一是在現有的辦稅服務廳和稽查局之外,從總局到縣區級稅務局另設專司稅收宣傳、教育和為納稅人服務的機構。該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制訂稅收宣傳和教育的長期計劃,并為納稅人服務。二是由國家制定一個稅收宣傳工作的長期目標規劃。并在長期規劃中,將稅收宣傳工作劃分為若干重要階段,具體規定出各個階段宣傳內容、采取的措施及所要達到的目標等。三是制定細致周密的制度,使責任落實到人,避免走過場。
(三)轉換宣傳思路,讓納稅人明白“稅收用之于民,故取之于民”。
在強調“以誠實守信為榮”的今天,社會不僅應要求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更應該讓納稅人明白“稅收用之于民,故取之于民”的道理,實現宣傳思路的轉變。這是目前我們進行稅收宣傳的重中之重和首要任務。我們應該讓納稅人明白――稅錢被花在了哪里,國家為什么要對他們征稅。從而使納稅人很直觀地感受到自己為國家做出的貢獻,感受到稅務干部為國家聚財的艱辛.真正形成心理認同感,從而自覺增強納稅意識。從這一點上來講,我們宣傳思路的轉變比宣傳什么東西更緊迫和重要。
(四)稅收宣傳應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突出重點。
一是各級稅務機關應根據當地的自然環境、地域特點和人文風俗等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工作。二是稅收宣傳要有針對性,應區分宣傳對象。在具體工作中,應根據不同行業、不同人群、不同區域的納稅人的實際需求,下點功夫,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工作。另外這里特別值得強調的是,我們也應加強對用稅人的宣傳,使用稅人依法用稅,誠信用稅。三是在突出宣傳重點上做到納稅人權利與義務并重,充分發揮他們的主體作用。
(五)稅收宣傳應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農牧區普及化。
在稅收宣傳工作中,我們應堅持城鄉兼顧的原則,加強對農牧區的涉農稅收宣傳及服務工作,增強農牧民依法誠信納稅的觀念。目前我們就是要結合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突出宣傳涉農稅收優惠政策。一是通過有線廣播、閉路電視等載體宣傳一些比較有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例或關系到農牧民切身利益的稅收知識。二是將稅收宣傳與農牧區群眾喜聞樂見的農村文化結合起來,使他們在輕松愉快的娛樂活動中接受稅收宣傳教育。三是采用農牧民易于接受的宣傳方式開展稅收宣傳。如把有創意的口號、圖畫印制成喜慶、吉祥的年畫或日歷、撲克牌等,散發給農牧民,讓他們或張貼在家中或娛樂玩耍,這樣便會使他們在潛移默化中受到稅收宣傳教育。
(六)實施稅收宣傳志愿者服務計劃
實施稅收宣傳志愿者服務計劃,具體途徑有兩條:一條是全國各級稅務機關積極加強與當地團委的聯系協調,通過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扶貧支教計劃志愿者及其他志愿者等作為稅收宣傳兼職員。另一條就是以稅務系統的團員青年志愿者為主體,并積極招募吸納來自社會各界的力量成立一個稅收援助中心。具體管理由各級稅務部門負責,志愿者處于自愿行為,愿意宣傳稅收,在工作中不領取任何報酬,但稅務機關可以通過其他途徑或形式對志愿者進行激勵。這些志愿者經稅務部門培訓后發給稅收宣傳員工作證,持證上崗,將宣傳服務經歷記錄在證,并在每個季度到發證機關注冊一次,以加強管理。志愿者的宣傳方式和稅收援助方式可多種多樣。
(七)創新稅收宣傳方式,力爭做到形式新穎。
在進行稅收宣傳中,我們在宣傳方式上要多元化,有新意,使稅收宣傳潛移默化地滲透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是在宣傳內容的設計上,我們應將專業性較強的稅收知識和法律政策與生活平常事例、農牧區文化或普通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結合起來,將單調晦澀的稅收知識轉化為一種文化娛樂。二是在宣傳途徑的選擇上,我們應該選擇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載體。如充分利用停車站的指示牌公布稅收政策等。三是在宣傳標語的設計上,我們在稅收宣傳工作中要多使用一些人情化、尊重成分多的標語。四是在宣傳紀念品的設計上,我們應該更多的考慮宣傳效果。如制作一些紙質口杯發放到公共場所,紙杯上寫上“飲水思源,不忘納稅”等。五是在警示教育的宣傳上,我們可以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建立定期公示公告制度,將稅案查處情況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以達到教育和震懾目的,從而促使納稅人自覺學習稅收及相關知識。
通過以上七個方面的努力,我們從宣傳機制、制度和方式等方面構建起一個全方位、立體式的稅收宣傳模式,從而使我們的稅收宣傳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真正使稅收宣傳這把無形的“征管劍”發揮其重要作用,實現“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小康社會”的目標。
商業銀行在個人委托理財中的法律義務 周 鈞
[內容摘要]近年來,各商業銀行把積極發展個人理財業務作為未來奪取利潤空間的制高點,推出了大量的個人理財產品而且出現了熱銷的局面。另一方面,針對商業解行和委托人之間的民事糾紛也在不斷地增加,而且前實務中存在商業銀行應當履行的法律義務,本文根據相關法理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提出個人委托理財協議是一種相似于委托合同的合同,進而對國有商業銀行在個人理財業務中應當承擔的法律義務進行了深入的分析。
[關鍵詞]個人委托理財 委托理財 商業銀行
個人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通過發揮自己的專業優勢,運用各種金融知識,專業技術以及廣泛的資金信用等,根據客戶的財務狀況和具體要求,向客戶提供全方位的、一定程度上量身定造的個性化金融服務,推出各種個人理財產品供投資人選擇,指導客戶安排家庭的理財方案,另外提供一般性信息咨詢,幫助實現個人資產的最優配置。也就是說,商業銀行的個人理財業務,包括提供個人理財產品和提供信息或指導這種單純的咨詢服務。本文主要探討的是商業銀行在推出的各種個人理財產品中應當履行的法律義務。
一、個人委托理財協議的法律性質
根據《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應與客戶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并根據業務需要簽署必要的客戶委托授權書和其他客戶投資所必須的法律文件。所以,目前商業銀行的通行做法是:推出各種個人委托理財產品給個人投資者進行選擇.然后通過簽署個人委托理財協議的方式建立個人委托理財的法律關系。
毋庸質疑,個人委托理財協議是合同,是雙方針對個人委托理財中權利義務的約定,在雙方簽署后具有了合同法上的法律效力。那么個人委托理財協議就成為了確定雙方法律權利義務的依據,也是雙方解決糾紛的依據。然而實務中存在大量的問題,一方面個人委托理財協議往往不完善,對雙方的權利義務的規定不夠詳盡,這時就有必要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加以界定:另一方面,目前的法律制度,特別是合同法關于有名合同中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規定,沒有這個協議“對口”的規定.這時確定這個合同的性質就顯得至關重要。
二、個人委托理財協議是―種相似于“委托合同”的合同
目前關于委托理財的法律性質的學說有很多,其中以、行紀與信托為最。筆者認為,根據個人委托協議的獨特特點,現行的個人委托理財屬于一種全權委托行為同時又不完全是傳統意義上的委托行為,是一種新型的委托行為。所以個人委托理財協議是一種相似于“委托合同”的合同。
(一)個人委托理財是―種委托行為
筆者認為判斷這個合同的性質最根本的、也是必須判斷的是委托理財這個行為的法律性質。在委托理財中,委托人購買商業銀行(受托人)推出的個人理財產品.將自己的資金交由受托人經營,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進行交易,同時有權自己決定交易的品種、數量和價格。最后.被人(委托人)對人(受托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盡管保底條款的存在)。顯然,這些特征是符合委托行為要件的。個人委托理財是一種委托行為。
(二)個人委托理財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委托
1.保底條款的存在使得個人委托理財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
盡管學界普遍認為個人委托理財議中的保底條款是無效條款,但是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05年9月29日、于2005年11月1日施行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第二十四條等,商業銀行應綜合分析所銷售的投資產品可能對客戶產生的影響,確定不同投資產品或理財計劃的銷售起點。保證收益理財計劃的起點金額,人民幣應在5萬元以上,外幣應在5千美元(或等值外幣)以上:其他理財計劃和投資產品的銷售起點金額應不低于保證收益理財計劃的起點金額,并依據潛在客戶群的風險認識和承受能力確定。也就是說,在存在保底條款的情況下,理財產品的銷售金額的起點是人民幣5萬元,外幣5千美元;如果沒有保底條款的情況下,理財計劃和投資產品的銷售金額起點是人民幣5萬元,外幣5千美元。進一步說,這個條款的存在表明銀行業督管理委員會對保底條款的效力采取了默認的態度。
保底條款的存在使得個人委理財的法律性質顯得撲朔迷離,也就使得個人委托理財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委托。根據我國民法通則中的制度和合同法中委托合同制度的相關規定,被人(委托人)對人(受托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換言之,人不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人對被人只承擔因自己的過錯造成被人損失的責任,而不承擔因不可歸責于人的事由所造成的被人損失的責任。顯而易見,保底條款的存在使得個人委托理財突破了傳統意義上的委托。
2.合同履行期間雙方都不能解除合同使得個人委托理財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委托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委托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享有單方解除委托合同的權利。這是因為委托合同是建立在雙方的相互信任關系的基礎上的。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事物是以受托人的能力和信譽的信任為基礎的。所以當一方對另一方的信譽和能力產生懷疑或者不信任的時候,享有及時單方解除合同以便保全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
然而,商業銀行的大部分個人委托理財產品都約定: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者銀行有解除合同的權利委托人不享有。所以合同解除權的約定使得個人委托理財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委托。
根據以上分析,個人委托理財是一種委托行為,但是保底條款和合同解除權等特殊條款的存在,使得個人委托理財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委托行為,那么,個人委托理財協議是一種相似于委托合同的合同。
三、商業銀行作為受托人在個人委托理財中的法律義務
根據以上論述,我們可以借鑒委托合同的法律規定同時綜合近似法律制度,從以下幾個主要方面闡明商業銀行作為受托人的義務:
(一)風險提示義務
縱覽目前關于個人委托理財協議的爭議,大部分的糾紛出現的根本原因是個人委托理財協議中沒有對個人理財產品的風險清晰的約定,或者沒有提示客戶對風險條款給予足夠的重視。有些銀行在開辦個人理財產品前雖然都進行了風險提示,但以“本金絕對保證,收益可觀”為口號,強調低風險和高收益,未就投資可能產生的風險向客戶做充分提示。如某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協議書》“風險提示及免責”中提示:該產品作為投資類產品,存在資金流動性等風險;由于甲方(客戶)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風險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這么一個模糊的條款,天知道會有什么樣的風險。“等風險”還包括哪些,“不可抗力原因”具體指什么,都沒有明確提示。而發售公告中稱:“該產品作為投資類產品,存在資金流動性等風險,客戶應充分認識投資本產品的各種風險,并自愿承擔風險”,也未說明該產品到底有哪些風險。這些都極易引起糾紛。
事實上這種風險提示義務并不是沒有規定,根據《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第三十條,商業銀行提供個人理財顧問服務業務時,要向客戶進行風險提示。風險提示應設計客戶確認欄和簽字欄。客戶確認欄應載明以下語句,并要求客戶抄錄后簽名:“本人已經閱讀上述風險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曉本產品的風險,愿意承擔相關風險”。所以為了客戶的利益也為了避免關于風險的爭議,在簽訂個人委托理財協議的時候,商業銀行應當承擔充分提示風險的義務,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為了避免這種不確定的責任,在協議中應當盡量具體的約定什么樣的風險,怎么樣承擔。
(二)報告的義務
現實交易存在這樣的情況:有些國有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后,從未向客戶披露理財資金的管理及運用情況、投資組合及風險收益變化,以及其他重大影響事件等信息,在理財產品終止時,也不向客戶提供詳細的產品投資收益情況,客戶對資金的操作情況及風險情況一無所知。這是違反基本法理同時也是違反《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
委托人享有知情權,受托人負有報告義務,應當將受托理財過程中的資金、賬戶的運用、配置和變動情況以及受托理財的最終結果告知委托人。合同法第401條規定:“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委托合同終止時,受托人應當報告委托事務的結果。”同時《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在理財計劃的存續期內,商業銀行應向客戶提供其所持有的所有相關資產的賬單,賬單應列明資產變動、收入和費用、期末資產估值等情況。賬單提供應不少于兩次,并且至少每月提供一次。商業銀行與客戶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二十九條規定,商業銀行應按季度準備理財計劃各投資工具的財務報表、市場表現情況及相關材料,相關客戶有權查詢或要求商業銀行向其提供上述信息。第三十條規定,商業銀行應在理財計劃終止時,或理財計劃投資收益分配時,向客戶提供理財計劃投資,收益的詳細情況報告。
另外,恰當地履行報告義務是證明受托人誠信、盡責的前提,也是合理確定委托理財的成果和受托人的交付義務的基礎。在個人委托理財中,投資人大多只是根據保底收益條款來計算自己的收益,將個人委托理財當成了一種新式的儲蓄手段,沒有行使知情權的動機;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在沒有進行充分的披露的情形下,為自己對客戶資金的暗箱操作和違規炒作提供了良好的屏障,所以受托人也有意隱瞞不披露。
這種委托方不積極行使知情權、受托方不充分履行報告義務的后果,使受托人侵犯客戶資產權利的行為無法得到及時的監督和制約。也為將來糾紛的解決設下障礙。所以,商業銀行作為受托人,應該根據《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充分的披露信息,承擔信息報告的義務,否則應當承擔違約的責任。同時作為委托人的投資人在簽訂協議的時候,也應當充分注意這個報告義務的約定,積極的行使自己的知情權,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三)謹慎處理義務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物,應盡必要的注意義務,也就是說受托人應該保持職業的謹慎,為了委托人的利益處理委托的事務,積極的履行自己的職責。特別是基于目前個人委托理財中委托人只關注保底條款的現狀,在購買理財產品后就將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管理,對資產失去控制,同時委托人又難以及時、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受托人:另一方面,受托人極易利用其優勢地位,侵害委托人的財產,這時謹慎處理義務就更加的顯得重要。另外根據《合同法》,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基于以上論述,個人委托理財協議的受托人在沒有積極履行自己的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時候,受托人應當對自己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四)交付最終成果的義務
根據《合同法》第404條規定:“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同時各個理財協議也應當約定,委托理財的成果,應當及時交付委托人。委托人委托理財的目的是保值。增值,受托人則投懷送保許以高額的保底收益,這是委托理財得以大量產生的原因。委托理財終止后,委托人期望從受托人處收回的不僅是本金,還包括一定的增值回報,以體現資本的價值。所以受托人在完成委托的事項即個人委托理財協議約定的委托事項結束的時候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及時的交付最終成果,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1
第一條 工作目的 1
第二條 實施范圍 2
第三條 工作目標 2
第二章 具體實施方案 2
第四條 保險推廣的宣傳工作 2
第五條 保障的組成、保額及保費 3
第六條 保險統計及錄入 4
第七條 保險費用收取 4
第八條 日常管理 6
第十條 激勵措施 6
第十一條 其他相關工作安排 7
第十二條 附則 7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工作目的
為廣大商業燃氣用戶搭建專屬開發、保障全面、價格優惠的燃氣意外事故綜合保險產品服務平臺,協同雙方創造收益,發揮保險產品的保障作用,在商業燃氣用戶發生燃氣意外事故時,提供一定的經濟補償,轉移公司在事故處理中可能存在的間接賠償責任風險,進一步提升公司的經營穩定性、服務水平和品牌形象。公司擬于201*年7月起與華潤保險經紀、XX財產保險共同合作向商業燃氣用戶銷售燃氣綜合保險。
第二條 實施范圍
本實施方案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內所有燃氣管道商業用戶。
第三條 工作目標
通過前期宣傳,積極引導商業燃氣用戶自主購買燃氣保險,計劃實現保險銷售量達到**份。
第二章 具體實施方案第四條 保險銷售的宣傳工作
(一)宣傳準備
1、宣傳內容梳理:包括保險銷售的目的、商業燃氣保險的類型、保險范圍及賠付標準等。
2、對宣傳內容進行逐級審核。
3、根據不同宣傳方式,確定宣傳資料類型及需求量。
4、對定稿的宣傳資料排版、印刷。
(二)宣傳方式
1、通過公司網站進行公示;
2、現場宣傳:印制有《燃氣商業用戶綜合保險》宣傳DM單,通過抄表、安檢、搶險、維修等上門服務過程中發放,另一方面在便民服務進社區過程中進行設點宣傳。
3、大廳展示:在服務中心大廳宣傳資料架設專欄擺放,方便客戶主動取閱。
第五條 保障的組成、保額及保費
(一)財產損失保障:燃氣用戶發生燃氣意外事故時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由本保險負責賠償;
(二)第三者責任:燃氣用戶發生燃氣意外事故時造成第三方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時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本保險負責賠償;
(三)燃氣用戶雇員意外傷害賠償:燃氣意外事故造成的燃氣用戶人身身故、傷殘,本保險將按約定支付保險金。
各保障方案保額及保費:
險別
保障責任
保險金額/責任限額(人民幣:元)
A款
B款
C款
D款
E款
F款
財產保險部分
室內裝修/室內財產保險金額
80,000
200,000
800,000
500,000
3,000,000
5,000,000
公眾責任保險部分
累計責任限額
20,000
50,000
400,000
200,000
2,000,000
5,000,000
每人責任限額
5,000
5,000
10,000
10,000
20,000
50,000
人身意外傷害部分
累計賠償限額
1,000,000
2,000,000
5,000,000
3,000,000
8,000,000
10,000,000
每人身故/殘疾/燒燙傷保險金額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每人醫療費用保險金額
20,000
50,000
80,000
50,000
100,000
100,000
保險費/年
200
500
2,000
1,000
5,000
10,000
第六條 保險統計及錄入
(一)保險銷售人員每日辦理結束后,應在3日內及時將已辦理的客戶簽章或簽字對應的投保單和保險客戶統計表回銷到班長處,班長在審核投保單與保險客戶統計表一致后在統計表備注欄簽字確認。
(二)投保單錄入
1、投保錄入:錄入人員每日在收到銷售人員匯交的投保單后,負責將客戶保險信息及時錄入燃氣e潤保保險系統,在錄入系統時需根據投保和密碼登陸erunbao.com/錄入內容:購買日期、投保人名稱、聯系電話、證件類型、地址、商業用戶類型,燃氣用戶編號。
2、發票索取:錄入人員錄入系統,用戶手機收到保單號后微信關注e商城-客戶服務進行電子發票的索取。
3、各部門按月統計銷售明細及匯總報送公司客服科保險管理人員。
第七條 保險費用收取
(一) 保險費500元及以下:
1、保險銷售人員抄表、安檢等上門服務時,現場填寫投保單,保險銷售人員代收相應保險費;
2、服務中心大廳也可辦理燃氣保險業務,客戶現場填寫投保單,并繳納相應保險費;
3、各部門單證管理員每日負責核對保險單證及保險費,并將核對無誤的保費存入公司指定賬戶。
(二)保險費500元以上:
1、保險推廣人員抄表、安檢等上門服務時,客戶如有意愿購買,保險推廣人員現場填寫投保單(投保單一式兩聯,一聯交回公司,一聯客戶留存以便查詢),將投保單客戶聯留給客戶并將公司指定賬戶告知客戶,待客戶轉賬完成后,向保險推廣人員提供轉賬憑證;
2、服務中心大廳也可辦理燃氣保險業務,客戶現場填寫投保單,并繳納相應保險費;
3、各部門單證管理員每日負責與財務部核對轉賬憑證的真實性,并核對保險投保單填寫金額與保險費金額是否一致,將柜臺收取的保費存入指定賬戶。
商業燃氣保險銷售流程表:
銷售
投保
收取資料
客戶留存
錄入
投保單
填寫投保信息
投保單(投保人簽名或蓋章)投保人身份證/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投保單客戶聯
收到短信后登陸網站激活
現金保費/轉賬
客戶聯系電話(手機)
E商城索取電子發票具
第八條 日常管理
(一)燃氣公司保險銷售部門負責保險單證保管,需建立專門的保險文檔,關于保險的投保資料、理賠資料等均要歸檔備查。
(二)燃氣公司客服科每季度組織開展燃氣保險培訓溝通會。
(三)財務部與燃氣公司客服科、華潤保險經紀、xx財產保險每月進行燃氣保險數據的核對,并將燃氣保險費支付至華潤保險經紀公司。
第九條 行為規范
(一)各推廣人員應恪盡職責,按要求妥善保管單證及保險費,避免遺失責任。
(二)燃氣保險單證屬于重控單證需妥善保管,各部門應每月月底進行單證的核銷和清點。如遺失的單證按票面單證金額照價賠償。
(三)根據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文件精神,銷售人員不能采取強賣、欺騙等方法使得燃氣用戶購買燃氣保險。在保險購買后30天可以全款退保,如燃氣用戶要求退保,銷售人員不得以不正當理由拒絕退保。
第十條 激勵措施
為提升商業燃氣保險投保率,綜合保險激勵按保險費的20%計提:
1、一線推廣人員(如抄表、安檢、收費員等):
獎勵金額占保費比例的15%
2、管理團隊(如中心主任、客戶管理、班組長等):
獎勵金額占保費比例的2%
3、錄入人員(如財務數據錄入、網點數據錄入):
獎勵金額占保費比例的1%
4、每月銷售前三名分別按(50%、30%、20%)獎勵
獎勵金額占保費比例的2%
第十一條 其他相關工作安排
(一)燃氣公司將保險推廣工作制定年度銷售計劃,分解到各服務中心、安檢隊、搶險維修中心,并納入各級人員績效考核。
(二)與用戶保險推廣時應統一專業術語,目的是規范用戶管理,包括保險理賠處理,保證用戶和成燃公司共同利益。
(三)燃氣公司安排好月度計劃,統籌進行。
第十二條 附則
(一)如在本方案具體規定執行過程中需要明確有關具體事項,燃氣公司將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由燃氣公司負責解釋。
隨著廣州市政府的精心規劃與大力發展,海珠區經濟水平日益提升,海珠區的商業圈呈現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喜人局面。青春時尚的一站式購物中心樂峰廣場令年輕人歡呼雀躍,規模宏大、功能齊全的廣百新一城成為人們假日休閑的歡聚地點、江南西商業步行街、琶洲的商務酒店、濱江東的時尚休閑會所等服務行業以及各類銀行不甘落后地搶占絕對的便利位置……海珠大型商業圈有江南西、濱江、客村、琶洲、南洲等。生機勃勃的海珠商圈讓我們的生活發生更深層次的改變!
作為海珠的小主人,不可能對生機勃勃的商業圈這一生活焦點視而不見!《休閑購物好去處--身邊的海珠商業圈》的活動主題正是基于以上情況而產生。我準備分三個層次展開一系列的活動:了解海珠商業圈--贊美海珠商業圈--宣傳海珠商業圈,在活動中引導學生開展各式各樣的體驗、實踐、調查、展示、創造,不斷深化對海珠、對海珠商業圈的認識,形成更為開放的視野。因此,我們計劃把課堂進行延伸,親臨商業圈現場展示、宣傳海珠商業,增強身為海珠人的自豪感,影響更多的人關注海珠,熱愛海珠。
《汽車與環境》實踐活動是基于學生興趣愛好和生活儲備而定的一個實踐研究課題。旨在培養培養學生在生活中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促進學生綜合實踐能力的發展。從整個實踐操作的過程來看,總結了以下三個方面的思考和收獲:
1.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和興趣愛好,注重個性化培養和合作學習共同發展的教學目標
在選題階段,我先帶學生來到馬路邊觀察汽車,讓他們記下汽車的種類、數量和作用的一些相關資料,再綜合數據進行統計,使學生從感性上認識到汽車與生活的關系;接著,出示圖片資料,引導他們自主發問,確定自己的研究主題。在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組織小組確定研究小課題后,同一課題的研究人員自然聚集到了一起,展開討論、進行分工。這其中有的同學擔當了組織者的角色,有的成了實踐活動的策劃者,還有的同學甚至為本組同學的研究搭建了橋梁,找來了外援。
2.建立新型師生關系,注重過程性指導和評價
在這節綜合實踐課上,為了讓孩子們不在自己的研究中孤立無援,也避免老師過多的參與和指導(包辦代替),指導老師只是以一個協助者,一個合作伙伴或是顧問的身份出現,這使孩子們心理上有了依托,也得到了活動的主動權,開展起活動就更熱情積極了。而老師過程性指導也不能忽視。如學生對專題提出很有興趣,可不知怎樣規范精煉提出,我指導他們如何整理歸納,形成完整清晰、概括性強的專題。在制定研究計劃后,師生對每組的計劃進行討論。指出方案的亮點和不足之處,提出修改建議,讓學生明白應從哪些方面去完善自己小組的計劃,達到先扶再放,以評促學的目的。
××商業城項目是××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精品物業,將成為××市北區的新型休閑地產商業的經典作品。
××商業城座落于××市城區北部的××廣場旁,是××地產開發公司的新建項目。本項目占地7 000平方米,根據目前的建筑設計建議方案,項目由三層裙樓(含負一層)和兩棟塔樓(分別高四層)組成,總建筑面積約為15 000余平方米,地下車庫及設備用房建筑面積為1 500多平方米,商業裙樓建筑面積約8 500平方米,塔樓建筑面積約6 500余平方米。項目總投資約1 800萬元。
經過前期的市場調研分析,本項目初步確定為現代化、多功能的休閑購物商城。根據這個初步設想,結合目前項目現狀,本營銷企業方案對本項目做了比較系統的市場定位及營銷可操作性分析,從營銷策劃的角度出發,對項目的整體形象包裝、營銷組織運行、市場推廣、廣告策略安排、銷售促進等方面都做了全局性和可操作性的論述。
一、項目營銷總體策略
營銷總體策略是仔細分析、科學劃分并準確切入目標市場,通過全方位地運用營銷策略,最大限度提升項目的附加價值,獲取項目的最大利潤,并全面樹立和提升企業形象及項目形象。概括本項目的營銷總體策略,可以簡述為“五個一”,即樹立一個新銳概念、倡導一個財富理念、提煉一個鮮明主題、啟動一個前衛市場、醞釀一場熱銷風暴。
二、項目營銷目標方針
根據本項目“五個一”的總體營銷策略,擬訂本項目的營銷目標方針如下,作為本項目營銷工作 綱領的完善和充實。
1. 樹立一個新銳概念:休閑式購物商業。
2. 倡導一個財富理念:創投性商業、休閑式購物、穩定性回報。
3. 提煉一個鮮明主題:產權式商鋪、休閑式商業。
4. 啟動一個前衛市場:崇尚“創投性商業、休閑式購物”,摒棄傳統商業的純購物環境壓抑與約束,主要面向年輕新銳、有自己個性的消費群體,讓其體驗到休閑模式的商業環境,購物主題明確。
5. 醞釀一場熱銷風暴:本項目將傳統商業行為上升為現代全新的休閑商業,力爭推動商業房地產市場開發的全新變革,避開傳統商業的競爭,在一個全新市場里掀起一場熱銷風暴。
三、銷售目標及目標分解
1. 銷售(招商)目標
2. 銷售目標分解
四、營銷階段計劃
根據項目的定位及施工進度計劃,將營銷工作分為四個階段,各階段工作重點如表8-5所示。
五、項目銷售時機及價格
為了更好地在后續營銷過程中充分體現總體營銷策略和達成目標方針的實現,綜合項目要素資源和營銷推廣傳播要素,結合項目定位,確定以下銷售時機及價格。
(一)項目入市時機及姿態
2、入市姿態:以全市乃至西北地區“財富地產、休閑購物”形象登場,開創全新休閑商業投資經營理念。
(二)價格定位及價格策略
1、價格定位的原則:采用比價法和綜合平衡法。
2、價格定位:整個商業項目的銷售均價為3 580元/平方米,其中起價為3 328元/平方米,最高價為4 000元/平方米。
3、價格策略:采取“低開高走”型平價策略,開盤后半年作為第一階段的價格調整(略升),均價為3380元/m2,尾盤銷售變相略降。
六、宣傳策略及媒介組合
(一)宣傳策略主題
1、個性特色:“××商業城財富地產投資商業”是我市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將商業開發從“建造建筑產品”上升到“營造全新休閑購物方式”,倡導“投資財富地產、獲取穩定回報”的投資理念。
2、區位交通:本項目地處××廣場旁,地段絕佳,高尚居住區地標建筑,交通便捷,是北部區域首選的理想商業地產投資環境。
3、增值潛力:處于政府規劃重點發展區域的核心區域,發展前景好,購置成本低,升值潛力大,是投資置業的首選。
(二)宣傳媒介組合
1、開盤前期:主要以軟性新聞及廣告進行全新“財富投資,穩定回報”理念的深度挖掘,媒體主要以報紙為主,電視為輔。
一是有的商業銀行在挑剔殘損人民幣時標準掌握不嚴。有的商業銀行在挑剔殘損人民幣時未嚴格執行人總行出臺的《不宜流通人民幣挑剔標準》。在挑剔殘損人民幣時,存在用流通卷甚至用連號新鈔湊整把的現象。
二是有的商業銀行對外兌換殘損人民幣的標準較為隨意。在抽查某地中支交存的銷毀券時,發現在兌換被火燒損和被動物啃殘的人民幣中,有的按標準可以全額兌換的只兌付半額,而有的按標準只能兌換半額的卻給予全額兌付。
三是在進行復點的殘損人民幣錢袋上無裝袋票或裝袋票與實際裝袋內容不一致的情況。如對某商業銀行交存的5元券進行復點時,發現其裝袋票為5角。此類情況存在較大資金安全隱患。
四是交存的小額殘損人民幣差錯較多。交存的殘損人民幣中5角、1元和5元券存在差錯較多的情況。2012年一季度在復點某商業銀行交存的1元券中,幾乎每把都有差錯。或是長款或是短款;有的一把錢中甚至長款或短款10多張。商業銀行交存的殘損人民幣中甚至存在一捆錢中多一把或少一把及有夾把或夾張的情況。
五是交存的錢捆有的整理不夠規范,錢張參差不齊。由于目前的復點工作都是手工操作,整點不規范的錢捆給人民銀行的復點工作帶來很大不便。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筆者從實際工作出發提出以下改進建議及措施:
一是加強制度學習。金融機構要認真組織相關業務人員學習人民銀行的《不宜流通人民幣挑剔標準》、《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提高業務人員對殘損幣兌換、回收銷毀重要意義的認識。在日常工作處理業務時切實執行相關制度,增強自身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完善崗位培訓。商業銀行要根據業務人員的現狀,針對存在的問題,有計劃地開展以錢捆質量達標、損傷券兌換標準、假幣鑒定技能等為主要內容的培訓和考試。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是強化內部管理。商業銀行要結合崗位職責,建立有效的考核獎懲機制,使責、權、利有機地結合起來,調動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工作責任心,提高專業技能;同時,要及時調配人員,確保人力投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