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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鞏固當前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成果,深化煙花爆竹長效監管工作機制,落實煙花爆竹企業主體責任,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秩序,嚴格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社會監督、行業自律”職責,繼續保持對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過一個安全、文明、環保的節日,保障中泰街道全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和反恐WW工作的順利進行,決定在轄區范圍內開展2018年元旦和春節期間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結合2018年全年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特制訂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對轄區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實行專項整治和日常檢查的監管模式,進一步落實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主體責任,重點抓好從業人員安全培訓、隱患排查治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等環節,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從而有效遏制煙花爆竹行業領域的各類事故發生。
二、打非治違內容
煙花爆竹“兩關閉”經營點、煙花爆竹經營零售“三嚴禁”、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煙花爆竹零售店證件到期(超期經營)、煙花爆竹運輸和燃放行為、銷售實名制登記等方面進行重點檢查整治。
三、禁燃區域劃分
繞城線以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除上述禁止燃放區域外,禁止在下列地點及其五十米距離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國家機關辦公場所;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點、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保護范圍;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軍事設施所在地;山林等重點防火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宗教活動場所;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軌道交通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商品交易市場、建筑工地;住宅小區、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煙花爆竹禁燃區域以區政府發文為準。
四、職責分工與檢查機制
(一)屬地日常監管
各單位要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在元旦春節等重點時段,加大煙花爆竹專項檢查力度和頻次,在節后日常期間,各屬地對零售店每季度開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檢查。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好相關文書和照片記錄,發現隱患要督促零售店及時整改,確保隱患整改形成閉環。同時要充分發揮村(社區)網格化力量,對農貿市場、雜貨禮品店、超市、喪葬用品店、廢棄廠房、出租私房、公共場所等開放空間和一般場所進行巡查。
(二)部門聯合檢查
在元旦春節等重點時段,由各相關科室、中泰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執法中隊等職能部門成立聯合打非小組,對煙花爆竹市場及重點部位進行明察暗訪和聯合打非整治工作。在日常期間,根據職責劃分,對煙花爆竹零售店進行抽查和暗訪。對涉及煙花爆竹領域的犯罪行為要嚴厲打擊,及時移交公安、法院、檢察院等執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認真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工作,針對檢查、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按照“一必須五到位”的要求,及時落實整改措施。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意識,積極配合煙花爆竹行業檢查工作,同時做好內部的指導服務工作。
(四)跨區聯動工作機制
進一步強化區域聯防,形成合力,協調溝通周邊區域煙花爆竹聯防聯管工作,嚴防周邊區域煙花爆竹非法流入,加強與周邊地區安全監管的信息聯享機制,通過信息共享,掌握轄區煙花爆竹動態,對檢查中發現的涉及周邊地區外來非法煙花爆竹和異地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做好溝通并制定措施。
(五)事項分類分級處置
簡單事項:由網格人員、派出所等巡查人員現場處理并立即制止,如煙花爆竹零售店內使用明火、電瓶車充電、滅火器缺失等;
常規事項:屬地發現煙花爆竹零售店存在非法儲存、異地經營、設攤經營等行為,由鎮街(平臺)牽頭,組織轄區綜治、安監中隊(經發科)、派出所、城管中隊、市場監管所等基層站所和行業協會予以處置,如零售店拒不改正或者存在無法整改的重大隱患等情況,向職能部門上報處罰建議書,由上級職能部門會同屬地進行查處。
專業事項:由上級職能部門牽頭,街道配合,共同協商處置,如涉“兩關閉”、非法經營、涉恐行為等;
重大事項:上報區大聯動辦統籌協調處理,如群體性等涉及WW安全隱患事項。
五、工作步驟
(一)第一階段:宣傳動員階段(2017年12月)
12月開始,對各自轄區內的煙花爆竹倉庫和零售店進行政策法規宣傳和動員,在煙花爆竹行業領域營造合法合規經營的良好氛圍。
(二)第二階段:聯合打非階段(2018年1月-2018年2月)
2018年1月開始,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聯合相關執能部門開展本轄區內的煙花爆竹集中檢查,重點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違法行為。
(三)第三階段:日常監管階段(2018年3月-9月)
鞏固元旦春節期間打非成果,制定煙花爆竹日常監管工作計劃,對照計劃進行日常檢查,對轄區內的煙花爆竹非法行為和安全隱患及時查處并消除。
(四)第三階段:攻堅總結階段(2018年10月-12月)
集中開展第四季度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提升轄區煙花爆竹監管力度,提煉并總結年度煙花爆竹打非工作成績,為年底煙花爆竹安全收官打好攻堅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終保持煙花爆竹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各項煙花爆竹打非舉措,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專項資金投入,加強條塊縱橫協作機制,著力解決煙花爆竹熱點和難點問題,有效防范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
一、工作原則
(一)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切實履行各相關監管部門“打非”工作職責,落實“打非”工作責任。
(二)聯合執法,依法取締、嚴肅查處“四私”違法行為,進一步凈化煙花爆竹市場,規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行為。
(三)以打促管,疏堵結合,集中打擊與日常監管相結合,以規范的生產經營秩序堵塞“四私”違法行為的發生。
二、工作重點
各地要在政府的領導下,公安、安監、質監、工商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公安部門加強偵查工作,對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及時移送安監部門查處,依法查處非法運輸和違反治安管理的非法生產、經營、存儲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安監部門依法查處未經許可的生產、經營行為并及時向公安部門通報情況;工商部門負責煙花爆竹市場監管;質監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管。加大聯合執法力度,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依法查處各種違法行為。具體行動包括:
(一)檢查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產品進、銷流向情況,查清生產企業是否將產品銷售給持證的批發企業;批發企業是否從持證的生產企業進貨,向持證的零售點送貨;持證零售經營點是否從批發企業進貨。
(二)開展零售經營點的檢查,依法取締未經許可和不再具備安全條件的零售經營點,依法查處超范圍經營和擅自變更經營地點等違法行為。
(三)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督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加大對“三違、三超”和私自改變工房、庫房用途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四)設置卡口,組織對地域交界處危險品運輸車輛及可疑車輛進行突擊抽查,打擊非法運輸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12月22日至12月31日)
市及各地要召開煙花爆竹聯席會議,學習市政府51號令等規章文件,認真分析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形勢,研究監管措施,制定行動方案。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力度,廣泛宣傳,層層發動。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互聯網等媒體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讓廣大群眾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四私”行為的危險性和危害性,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同時要教育和調動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打擊“四私”行動,并進行有獎舉報,實現群防群治。
(二)集中整治(元月1日至元月31日)
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針對春節前后銷售旺季和“四私”產生的特點,進行專項檢查,對私產、私銷、私儲行為發現一處,取締一處,處罰一處。對生產經營企業存在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超定量、超定員、超規模生產經營,以及生產、批發企業私自改變工(庫)房用途的一律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予以處罰,對拒不停產整頓或經停產整頓后驗收仍不合格的依法暫扣其安全許可證,直至整頓合格。集中整治過程中要充分發揮鄉(鎮)、村組等基層組織的安全監管作用,落實其監管責任,實施明查暗訪、走村訪戶等形式,切實查清轄區內煙花爆竹私產、私銷、私儲情況。對私運問題,一經發現,堅決予以查扣和沒收,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市級在組織專項整治行動的同時,對各地進行抽查。
(三)鞏固提高(2月1日至2月20日)
春節后,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各地要繼續做好打擊“四私”的督查工作,鞏固集中整治成果。要對打私成果進行統計,填寫《揚州市打擊煙花爆竹“四私”違法行為統計表》(見附件),同時對專項整治行動的部署、開展的主要活動、取得的經驗、存在的問題等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于2月25日前一并上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在認真處理的基礎上,要落實防止回潮的措施,進一步規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各地要充分認識打擊“四私”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加強打擊煙花爆竹“四私”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嚴格按照《揚州市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管理辦法》中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充分發揮煙花爆竹聯席會議在打擊煙花爆竹“四私”專項整治行動中的作用。各地要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開展。
(二)落實責任,明確職責。針對煙花爆竹私產、私銷、私儲大多集中在農村,比較分散和隱蔽等特點,應重點落實縣(市、區)、鄉(鎮)兩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監管責任。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對檢查上報的情況要由分管負責人簽字,并對檢查結果負責,以切實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各職能部門要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認真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把打擊“四私”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各地應將“三個階段”落實情況及時書面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在打擊“四私”專項整治行動中,凡不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導致發生事故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當地政府及安全監管人員的責任。
(三)聯合執法,加強監管。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要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情況,研究解決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突出問題。要加大執法力度,在打擊“四私”專項整治行動中,凡私產、私銷、私儲、私運煙花爆竹的都應嚴肅查處,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地要設立煙花爆竹“四私”違法行為的舉報電話,向群眾公布,歡迎群眾監督,實施舉報獎勵制度。
為加強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范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特制定我鎮2014年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頒(換)發率達100%;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復訓持證率達100%;及時取締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煙花爆竹從業單位亡人事故為零。
二、主要任務
1、深化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在2008年安全標準化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在批發企業深化安全標準化管理。一是要完成批發企業的標準化審查和驗收工作。對因倉庫改造等原因未完成安全標準化的企業在今年上半年必須完成標準化考評驗收;二是統一制訂批發企業安全作業流程,實現批發作業流程的規范化操作;三是規范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全過程的標準化管理,全面提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工作。一是嚴格按照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許可條件,審查頒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嚴格控制中心城鎮煙花爆竹零售的數量,加強農村煙花竹銷售點監管。重點審查零售場所與周邊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產、儲存場所的安全距離,嚴格控制零售點之間的距離,堅決防止出現集中、連片經營煙花爆竹和在居民住宅內經營煙花爆竹的現象。二是做好煙花爆竹批發單位經營(批發)許可證的換證工作。督促轄區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按省安監局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安全評價、隱患整改、材料上報等工作,確保及時換領許可證。
3、制定煙花爆竹經營布點規劃。嚴格按照《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的規定和《2014年全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要點》的要求,遵循“統一規劃、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總量控制”的原則,認真研究制訂我鎮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通過合理規劃零售經營布點,達到控制總量、規范市場管理的目的。
4、加強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落實煙花爆竹“打非”工作責任,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落實“打非”工作責任,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對象的排查和檢查,加強部門聯合執法,采取高壓態勢,從嚴查處和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5、加強電子文檔管理,夯實基礎工作。將利用計算機及信息化管理手段,健全完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基本信息檔案。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的規定,定期向社會公告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名單,按規定時限上報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頒況和批發經營企業的基本基本信息。
三、進度安排
1、動員部署階段(3月中旬至4月下旬)。
認真落實省、南通市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利用多種渠道,大力宣傳今年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要求和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的工作任務。
根據《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的要求,組織轄區內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做好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換證工作。督促企業及時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價,整改隱患,上報材料,確保按時完成換證工作。
2、整頓規范階段(5月上旬至9月下旬)。一是要組織開展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經營單位負責人做好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二是做好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復)訓考核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三是要制訂并公布本地區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規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四是加強對煙花爆竹市場秩序的安全監管,嚴厲打擊“四私”等違法違法規行為。
3、檢查驗收階段(10月上旬至10月下旬)。對本地區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的總結,整理專項整治工作臺帳,迎接上級組織的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近年來,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但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秩序還不夠規范,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不夠扎實。為此要充分認識我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和安全監管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研究解決本鎮(區)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認真貫徹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和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密結合我區實際,組織和動員各街道、社會組織和相關企業,扎實開展安全監管“護盾行動”。嚴把安全生產市場準入關口,整治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發現治理各類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保持重點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工作目標
(一)打牢安全監管工作基礎。開展業務培訓,組織街道安監辦監管人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培訓率達100%;規范行政許可工作程序和案卷,探索推進網格化管理方式。
(二)開展危化品行業專項整治。全面開展告知與承諾工作,危險化學品使用、經營單位,告知、承諾率達到100%;在危險化學品經營帶儲存單位、成品油經營單位建立安全生產臺賬目錄;全面推進標準化建設工作。
(三)開展企業職業危害專項整治。職業危害重點監管企業和一般監管企業,告知承諾率要達到100%,網上申報率達到100%;在職業危害企業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臺帳目錄,規范安全管理臺帳;職業危害企業作業場所有害因素檢測及從業人員體檢合格率達100%。
(四)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的監管。轄區經營網點控制在市局下達的布控指標內,摸清常年經營單位底數,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實現煙花爆竹專店經營。
三、組織領導
為全力推進安全監管“護盾行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現成立區安全監管“護盾行動”領導小組:
成員:各街道分管領導
四、工作步驟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月)。各街道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轄區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細則;各街道、區安監局監管處和相關企業單位要統籌協調、層層動員、全面部署,確保“護盾行動”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二)告知承諾、自查自糾階段(3月-4月)。3月份,區安監局會同各街道在危險化學品、職業危害、煙花爆竹領域全面開展安全告知承諾工作,明確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4月份,各街道組織轄區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自查自糾活動,全面排查企業在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建設、現場管理、應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隱患。
(三)綜合治理、集中整治階段(5月-10月)。各街道、區安監局監管處要緊密結合全區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月、隱患排查治理月和“打非治違”等活動要求,開展宣傳教育和集中整治行動。通過廣泛宣傳,提高企業安全意識;組織培訓,提高監管人員業務水平。保持安全監管高壓態勢,嚴厲查糾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單位,認真做好危化品及煙花爆竹審批申請企業現場核查,全面整改各類事故隱患,推動“護盾行動”深入開展。
(四)重點督查、總結提高階段(11月-12月)。“護盾行動”領導小組會同各街道組織開展對重點監管領域的檢查和督查,緊抓重點環節,分析和梳理“護盾行動”中的不足,認真總結,推動安全監管工作取得實效。
五、工作措施
(一)危險化學品領域
1、實施網格化監管。籌劃并制定危化品領域網格化監管工作實施方案,通過定人員、定區域、定責任、定指標,全面構建網格化監管體系。同時做好相應業務培訓工作,集中學習新出臺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提高街道安全監管工作人員的監管水平。
2、開展安全告知承諾工作。向轄區所有危化品從業單位發放安全告知書,并要求企業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回復安全生產承諾書,強化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
3、建立危險化學品聯席會議制度。由區安監局、公安分局、區環保局、區衛生計生局、工商分局、區消防大隊等6個部門組成。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了解、掌握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情況,研究、指導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
4、開展“四不兩直”安全檢查。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為抓手,采用“四不兩直”的檢查方式(即采用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方式,暗查暗訪),開展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繼續實施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月報制度,建立重大隱患跟蹤督辦臺帳。對6家待關閉的危化品使用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及時了解企業動態,落實好危化品安全管理的要求。對已關閉的化工企業,落實跟蹤監管,不留監管死角,防止關閉企業非法生產。全年對已關閉但廠房還在的化工企業跟蹤檢查不少于2次。
5、加強標準化過程管理。鞏固企業標準化達標水平,對首批三級標準化達標的企業組織開展第二輪達標考評工作;對現已達標的企業,對照《標準化評審導則》,進一步查找薄弱環節,提升標準化水平。
6、開展可視化管理工作。在全區危險化學品使用和經營帶儲存企業中,全面開展可視化管理工作,制定可視化工作方案,落實可視化工作要求,積極做好危化品企業隱患排查系統信息填報工作。
7、規范行政許可工作。設立行政許可工作小組,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規程》,規范行政許可過程,完善行政許可文書,提高行政許可案卷質量。
(二)職業危害領域
1、開展安全告知承諾工作。向全區存在職業危害的企業發放安全告知書,并要求企業根據職業危害因素實際情況,回復安全生產承諾書,強化企業落實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主體責任意識。
2、完善聯席會議制度。適時組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推進職業危害企業規范化管理,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分析、通報全區職業衛生安全形勢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研討相關對策和措施。
3、規范企業基礎臺賬建設。要求各企業認真對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的《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業職業危害防治基礎臺賬。
4、開展安全專項檢查。結合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督促企業加強對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投入,做好排氣通風工作,改進有毒有害生產工藝,規范作業現場安全警示標識,為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具。
5、強化可視化管理工作。要求職業危害企業按時完成網上申報工作,完善省、市隱患排查系統填報工作,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6、落實好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學習《職業病防治法》、現場安全管理知識和個人防護注意事項,提高企業安全意識。
7、做好現場檢測和職工體檢工作。要求企業按時完成對作業場所有毒有害物質檢測工作,檢測點數要比上年度增加10%,認真做好從業人員崗前、崗中和崗后的健康體檢工作。
(三)煙花爆竹領域
1、摸清煙花爆竹經營戶底數。通過開展安全告知承諾工作,對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排查,查清常年銷售經營單位、季節性銷售經營單位和短期許可經營單位情況。
2、完善煙花爆竹積分考核管理辦法。根據新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的要求,進一步修訂和完善《煙花爆竹經營積分考核管理辦法》,加強積分考核,推進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隱患的整改。
3、規范煙花爆竹行政許可工作。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根據新辦法要求,結合排查底數,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充分發揮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能,逐步落實煙花爆竹專店經營。
4、推廣零售網點標準化管理。各經營店面要按照“1234標準化”布置,即,保持1條1.5米寬通道、配備2具5公斤干粉滅火器、懸掛3張證照(工商營業執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煙花爆竹協會會員牌)、張貼4塊看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燃放宣傳畫、禁煙標識、進貨單位明細)。
5、加強對違法違規銷售行為的打擊。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經營行為,對已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認真、及時查處,規范煙花爆竹領域市場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工作。開展安全監管“護盾行動”是完成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的有效抓手。各街道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科學實施。
(二)明確集中整治原則。各街道要按照“屬地負責、部門牽頭、依法依規、聯合執法”的工作原則,堅持屬地為主與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部門督查督辦相結合,綜合治理與專項整治相結合,確保“護盾行動”有序開展。
1.區委、區領導春節前檢查安全生產工作。
2.開展煙花爆竹儲存經營企業執法巡查;
3.開展元旦、春節期間的執法檢查工作。
4.春節期間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檢查;
5.20xx年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專項行動。
1.召開全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確定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2.區政府與各鎮政府、區直有關部門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3.開展煙花爆竹儲存經營企業執法巡查。
4.召開全區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會議。
5.開展雨季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大檢查。
6.20xx年全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會議。
7. 20xx年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專項行動。
8.成品油批發經營單位、生產企業換證。
9.制定落實工商貿行業企業主體責任、實行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管理具體實施方案。
1.開展全區春節安全生產大檢查。
2.召開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研討會。
3.健全和完善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職責規定。
4.20xx年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專項行動。
5.非煤礦山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換證工作。
6.擬定并印發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管理實施方案。
7.加油站和成品油批發經營單位換證、生產企業換證。
1.召開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
2.開展“五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
3.制訂方案并組織有關部門對旅游纜車、特種設備、防雷裝備、航道、酒吧、網吧歌舞廳等進行重點檢查;
4.開展劇使用單位執法巡查。
5.抽查劇毒化學品使用單位備案情況。
6.20xx年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專項行動。
7.督促礦山企業簽訂《20xx年度礦山救護協議》。
8.非煤礦山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換證。
9.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換證。
10.幫助、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安全生產檔案。
1.召開全區安全生產月工作會議,部署全區安全生產月活動。
2.制定20xx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
3.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執法巡查。
4.會同經貿、水利、電力、質監等職能部門開展電力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工作。
5.20xx年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專項行動。
6.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換證。
7.啟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升級系統和行政審批系統。
1.召開全區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
2.開展全區夏季安全生產大檢查。
3.落實“安全生產月”各項工作。
4.開展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冶金、有色金屬、軋鋼企業專項檢查和執法巡查。
5.20xx年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專項行動。
6.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換證。
7月份至12月份
1.上半年全區安全生產工作
總結。
2.申報省安全生產專項資金項目。
3.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執法巡查。
4.開展加油站執法巡查。
5.組織檢查、指導、督促各鎮開展貫徹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實行行業分類分級管理方案實施工作情況。
6.抽查全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在建項目。
7.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檔案情況。
8.對區直重點企業和重大危險源單位進行專項督查。
9.20xx年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專項行動。
1.開展“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
2.舉辦全區粵港澳“安康杯”知識競賽。
3.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執法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