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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揚塵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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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揚塵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揚塵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范文第1篇

          一、把握工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

          (一)吃透上級文件精神,出臺實施方案。我隊多次召開專題工作會,吃透《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重慶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發〔2018〕28號)、《重慶市大足區2018年不利氣象條件空氣污染應對專項工作方案》(大足府辦發〔2018〕18號)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重慶市大足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18年藍天行動監管執法專項工作方案》(大足城管發〔2018〕11號),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要求,結合我區“三城同創”行動,扎實開展藍天行動專項執法行動。

          二、部署重點任務,打好藍天行動執法專項行動保衛戰

          (一)建筑施工、道路揚塵管控工作。

          1. 出臺方案,明確運輸要求抓預防。出臺《大足區揚塵控制專項整治方案》,對施工工地運輸提出“四個必須”要求:一是必須確保運輸車輛隨車攜帶“三證”(工程渣土處置證、工程渣土轉運證和道路通行證);二是必須確保車廂頂部按要求覆蓋密閉;三是必須確保渣土裝載不得高于欄板高度;四是車身(車輪)必須沖洗干凈,并組織專職清潔人員進行必要的道路清掃。

          2.摸底清查登記造冊,抓好源頭管控。我區城區共有建筑工地38個,其中停、完工13家,在建工地25家,渣土車約60余輛(本地籍車輛49輛、外地籍車輛10余輛),其中標準渣土車43輛,中型運輸車20余輛。向施工單位明確責任要求、管理標準及市容環衛責任,指導工地硬化出入口路面、設置綠色仿草皮施工圍擋、配備沖洗設備等,簽定《文明施工承諾書》25份。 

          3.多措并舉強化管控。一是嚴格執法管理。利用定點蹲守、證據倒查等方式,加大對工程運輸車輛拋冒灑漏、輪胎帶泥上路、路面揚塵等行為的查處力度。今年以來,共查處工程運輸車輛拋冒灑漏案件87起,批評教育68起,立案處罰10起,罰款金額15400元。二是建立聯動機制。與公安交巡警、街道、社區等保持密切聯系,一旦發現拋冒灑漏、污染路面等情況,立即聯系轄區城管大隊進行查處。同時,建立路面污染快速處置機制,通過快速處理路面污染、增加環衛車輛沖洗頻次等方式,將揚塵污染影響降至最低。三是強化宣傳引導。向建筑工地施工人員、渣土運輸車輛駕駛員及廣大市民群眾發放城市管理手冊1300余冊,大力宣傳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努力凝聚齊抓共管合力。

          (二)露天焚燒和露天燒烤污染監管執法工作。

          1.開展戶外煙熏臘制品、燒烤、焚燒垃圾、樹葉、雜草等專項整治。利用網格化勤務機制,全天候全覆蓋地進行露天焚燒、煙熏臘制品巡查,確保一有露天煙熏焚燒行為,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糾正,第一時間查處。

          2.嚴查油煙污染。一是通過嚴查違規燒烤、推廣無煙燒烤爐具等疏堵結合方式對露天燒烤開展整治,督促餐飲經營戶限期安裝廚房外排油煙凈化裝置。累計共規范查處違規露天煙熏臘制品31起、燒烤37處,推廣無煙燒烤爐具50余臺,疏導設置燒烤大院6處,安置經營戶41家,安裝油煙凈化裝置50余套。二是開展餐飲行業環境污染清查行動。發放宣傳資料3000余份,統計城區餐飲行業1200余家,目前800余家已經完成安裝油煙凈化器和油水分離設備。

          3.集中整治夜市燒烤占道經營秩序。對城區夜市攤點進行摸底登記,印發800余份《大足區露天燒烤專項整治倡議書》。取締無證經營,規范店內經營,對老建行、大足印象、潤金玫瑰苑等路段露天燒烤多發、易反復的重難點區域實施重點巡查。共勸導占道經營1300余戶,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179份,暫扣違規經營物118件,整治未準備垃圾桶和潲水桶經營戶36戶,督促夜市業主對污染路面進行清洗,共清理店外經營24戶。協助商務局和辦事處規劃臨時占道經營區域,目前正在調研規劃24個區域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揚塵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范文第2篇

          為進一步優化空氣質量,整治揚塵污染,提升群眾居住品質,根據《..縣水污染和大氣污染治理實施方案(2016-2020年)》.政發〔2016〕14號文件精神,..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建立長效機制,突出重點領域,優化道路交通,多措并舉推進道路揚塵整治。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縣水污染和大氣污染治理實施方案(2016-2020年)》.政發〔2016〕14號文件精,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全面落實城市建成區施工工地周邊圍擋、施工便道硬化、裸土及物料堆放覆蓋、土石方開挖和拆除工程濕法作業、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100%”措施;通過開展城市道路揚塵專項治理行動,嚴肅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監管,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步提升環境空氣質量,確保我縣環境空氣質量穩定達標。

          二、整治措施

          1、嚴格審批程序,加強施工項目審查

          渣土運輸企業應當向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申請核準企業渣土運輸資質,辦理《..縣渣土處置(運輸)資格證》和《..縣渣土處置(運輸)營運證》。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業務股、渣土中隊工作人員到現場勘查,提出具體方案和措施,要求施工方設置沖洗平臺、配置沖洗設備、確定渣土消納場所、渣土運輸車輛全覆蓋、渣土車上路前必須沖洗干凈,運輸的渣土不得高于車輛擋板等,經查驗合格后提交城管局負責領導審批,待審批合格后,施工方才能按照相關規定施工、運輸渣土。

          2、規定渣土運輸路線。

          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根據建設工地所在位置,規定渣土運輸路線,除特殊情況,渣土運輸車輛不能在..路、..路、…路、..路、..路經過,在各道路路口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

          3規定渣土運輸時間段。

          所有渣土運輸車輛要避開上下班高峰期,學生上、放學時間段,晚10點至早6點縣城內不得運輸渣土。

          4、加大道路清掃、灑水降塵頻次。

          環衛所要加強轄區內洗掃保潔降塵,每天安排6臺掃地車在主要街道進行來回洗掃,每天在道路上作業時間不得低于5小時;每天安排15臺灑水車在城區各主街道開展10-13次、支街4-8次灑水作業;安排8臺高壓清洗車對人行道、廣場進行反復清洗,杜絕二次揚塵污染。在特殊情況下還適當增加清掃沖洗頻率,保持城區道路清爽干凈。快速沖洗、清掃渣輸車輛的拋撒滴漏、帶泥行駛的路段,最大程度減少道路揚塵污染。

          5、加強施工地點和道路的揚塵監控。

          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正在與長沙一公司協商、規劃、預算治理揚塵檢測系統的方案,待方案出臺后,再寫報告報有關上級部門審批。

          6、加大巡邏查處力度。

          加強執法力度,聯合交警、交通等部門,采取設置卡點、機動巡查等方式,嚴格查處余土運輸車輛“三超一亂”(超載、超限、超速、亂傾倒)等違法違規行為,把牢揚塵源頭防控關。

          7、強化公眾監督。

          通過數字城管平臺、舉報電話、媒體接受公眾舉報和投訴,對不良行為的建設、施工單位和責任人予以公示曝光,依法頂格處罰并監督整改。

          8、抓聯動,執法到位。聯合公安、交通、環保等相關執法部門通過分區設卡、集中整治、相互支援等方式在城區開展聯合執法專項整治行動,提升我縣規范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運輸的執法工作效果。

          揚塵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范文第3篇

          一、專項整治時間

          2021年 月日至2021年月日

          二、專項整治地點

          轄區各路段

          三、人員組織

          為關于貨車拋灑的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進行,達到預期效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成立整治領導小組,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人員組織名單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

          四、整治主要內容

          對在轄區各路段上行駛的渣土車、砂石運輸車、混凝土攪拌車、建筑廢料運輸車等車輛進行監管;對存在拋灑行為的車輛進行扣押、處罰等方式處理;對拋灑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清理干凈。

          五、專項行動目標

          有效預防和杜絕轄區內各路段車輛拋灑行為的發生,改善路面環境,減少揚塵污染,提升區·鎮宜居宜業、文明形象。

          六、工作紀律及要求

          1、各成員聽從整治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按時到崗,統一著裝,保持通訊暢通。

          2、各成員要嚴格執行保密紀律,嚴禁泄密。

          3、按工作分工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整治工作正常進行,發現特殊情況和突況要及時報告組長。

          4、對在執法過程中尋釁滋事、暴力抗法、干擾阻撓正常執法活動的當事人,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強制措施,迅速帶離現場。

          揚塵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范文第4篇

          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在建工程104項,市區兩級建設安全監管機構共計開展安全檢查595項次,共計排查安全隱患1242項,整改安全隱患1111項,整改率為89.45%;我市建筑施工現場5-6月份發生兩起死亡一人事故,共死亡2人。

          二、主要工作進展

          1.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年初印發了《2018年丹東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工作要點》,進一步對安全監管制度、工作程序、職責權限等進行了修訂完善。共計召開5次安全生產監督聯絡員會議及重點時期專題工作會議,及時對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進行跟蹤部署。為保障監管責任到位,又制定了《2018年度建設安全工作目標及崗位責任分解》,對工作目標、職能、責任進行量化分解,明確6種工作類型、23個工作崗位、71項工作任務、212項工作具體內容。

          2.強化安全生產節點重點管控。自年初開始,我們將“開復工、施工旺季”等時期有機結合,將“兩節兩會、五一、端午、汛期”等敏感時段為重點,開展了一系列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活動,截止目前,市區兩級建設安全監管機構共計開展安全檢查595項次,共計排查安全隱患1242項,共計收集整理監管信息105條,及時上報省住建廳、市安委會及住建委工作信息18項次。今年我們還迎接省住建廳、省安委辦“兩會”期間專項督查活動2次,建立考核檔案23本。

          3.吸取事故教訓,加大專項治理力度。為吸取“5.18”和“6.4”建筑施工現場死亡事故教訓,我們對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形勢進行了分析,查找出我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對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薄弱的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隱患較多的建筑施工企業進行了約談,共計約談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2家,建筑施工企業8家。

           4.切實加強揚塵防治和文明施工專項治理行動。我們將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及文明施工管理作為年度重點工作,重點突出市內四區施工現場整治。年初印發了《2018年度丹東市建筑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及揚塵污染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實施了安全生產、揚塵污染防治及文明施工相結合的“兩位一體”監督管理模式。為保證工作落實成效,在強化施工企業主體責任同時,我們督導各區城建局建立了屬地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及揚塵治理包保責任體系,明確了屬地每個現場的具體監管責任及監督電話,努力實現了無縫對接、全面覆蓋、責任到人。截止目前,全市文明施工專項檢查共計檢查工程74個,累計檢查98項次,共計下達責任整改通知書103份。通過市、區兩級監管部門共同努力,我市市內四區共計設立標準圍擋8365延長米,設置公益廣告3090平方米,硬覆蓋1.25萬平方米,設置排水刷車裝置48個,綠化或苫蓋裸露土地750平方米。同時,今年我們創新實施了建筑工地“自動噴淋”和“自動刷車”組合的揚塵防控措施,并樹立了振興區佳兆業樣板工程,并得到了《鴨綠江晚報》和《丹東日報》積極宣傳報道,為我市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起到了較好的宣傳示范功效。

          5. 進一步加強汛期暑期安全生產工作。為進一步增強我市建筑施工現場應對高溫天氣、大風天氣、強降雨天氣、雷電天氣等極端天氣能力,我們在開展建筑施工汛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的同時,又加強了高溫天氣時段建筑施工現場防暑降溫各項工作。及時向建筑施工現場《氣象決策信息》,共計高溫天氣、大風天氣、強降雨天氣信息30余次,督促建筑施工現場合理安排作業人員在高溫酷暑天氣的工作時間和避開高溫時段作業,以及要求建筑施工作業現場遇強風、暴雨等極端天氣時立即停止施工作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繼續嚴守安全生產“紅線”,圍繞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要點,根據建筑施工特點,抓住各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各類專項整治活動。切實做好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汛期專項整治、旺季安全生產大檢查、國慶時期安全生產整治和冬期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保駕護航。在工作中不斷完善機構建設、檔案收集整理等方面,切實做好每次專項整治活動的跟蹤檢查工作,真正做到監督檢查無盲區、無死角、全覆蓋、零容忍。

          2.加強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按照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全市集中開展企業安全生產專題培訓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住建委集中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題培訓工作。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監督、企業具體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分級相結合、以屬地為主”等原則,屬地建設安全監管機構負責監督指導轄區內企業的安全培訓工作;各企業負責具體組織落實全員安全生產培訓任務。為使培訓更有針對性,建筑施工企業可登錄“建筑安全知識遠程培訓考核系統”,利用網絡平臺對“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考核。

          揚塵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以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集中整治重污染行業、重點區域的環境違法行為,促進主要污染源減排和區域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以保障**賽事順利召開為目標,開展環保專項執法檢查

          1、開展重點區域冒黑煙專項檢查

          (1)檢查范圍:主要交通道路兩側,機場周邊區域。

          (2)檢查時間:8—9月

          (3)具體要求:對無法達標排放煙塵的企業,督促企業采取限產、停產措施,杜絕奧運期間鍋爐冒黑煙現象。

          (4)職責分工:區環保局負責轄區內企業鍋爐冒黑煙檢查,定期對主要交通干道、機場周邊區域的巡查。

          2、開展重點區域揚塵污染控制聯合執法

          (1)檢查范圍:外環線以內、淀浦河沿岸及吳涇整治區域。

          (2)檢查時間:8—9月

          (3)具體要求:會同區城管監察大隊開展重點區域碼頭堆場揚塵整治,控制吳涇整治區域揚塵污染。協助市有關部門,控制重大市政工程建設工地揚塵污染。

          (4)職責分工:區環保局會同區城管監察大隊,結合揚塵控制區創建及吳涇整治區域整治要求,加強揚塵污染執法檢查。

          3、嚴格重點區域建筑施工審批管理和監督檢查

          (1)檢查范圍:主要道路兩側、較為集中的居住區等敏感區域。

          (2)檢查時間:8月

          (3)具體要求:嚴格審批重點區域建筑工地施工,加強噪聲控制,原則上停止敏感區域夜間施工審批。

          (4)職責分工:區環保局加強工地施工審批管理,并會同區城管監察大隊開展建筑工地噪聲污染控制檢查。

          4、開展放射源專項檢查

          (1)檢查范圍:市、區重點輻射技術利用單位

          (2)檢查時間:8—10月

          (3)具體要求:嚴格按照輻射技術利用監察計劃對重點企業開展環境監察,抓好各類輻射項目的審批、驗收和日常監督檢查,建立嚴格的工作臺帳制度,防止放射源污染事故。

          (4)職責分工:依據奧運期間放射源監管要求,區環保局會同區公安分局負責各相關企業的執法檢查和監管。

          (二)以鞏固整治成效為目的,集中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后督查

          1、重信重訪案件的查處

          (1)檢查范圍:重點檢查*年以來群眾反映強烈、引起領導及有關媒體關注的重信重訪案件,尤其是企業噪聲、粉塵、惡臭及有毒有害氣體污染擾民問題和居住區周邊餐飲業污染問題。

          (2)檢查時間:8—10月

          (3)具體要求:對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實行掛牌督辦和限期治理;對違法案件,做到查處到位、處罰到位、整改到位。

          (4)職責分工:區環保局會同區監察委負責轄區內重信重訪案件的梳理和執法檢查。

          2、掛牌督辦案件的后督查

          (1)檢查范圍:2005年以來,我區開展環保專項行動中列入掛牌督辦的重點案件。

          (2)檢查時間:8—9月

          (3)具體要求:加強對重點督辦案件的后續監管,落實整改措施,重點檢查取締關閉、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處罰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屢查屢犯的違法企業從嚴處理。

          (4)職責分工:區環保局會同區監察委負責對督辦企業進行檢查。

          3、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專項整治

          (1)檢查范圍:黃浦江水源、準水源保護區

          (2)檢查時間:8—9月

          (3)具體要求:對2006年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專項檢查情況進行復查,重點檢查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排污口設置及違法建設項目取締關閉情況;對準水源保護區內企業必須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對不穩定達標及超標排放的企業,責令限期治理,未完成治理要求的,一律停業整治。

          (4)職責分工:區環保局會同區水務局負責轄區內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企業的執法檢查。

          4、化工企業整治情況的后督查

          (1)檢查范圍:轄區內重點化工企業

          (2)檢查時間:8—10月

          (3)具體要求:對*年專項行動中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化工企業進行督促檢查,對未完善應急措施、制定應急預案的企業,依法立案處理,對未建立水污染事故和危險物品防控措施的企業,要停產治理。

          (4)職責分工:區環保局會同區安監局負責轄區內重點化工企業執法檢查。

          5、停產整治、限期治理企業的后督查

          (1)檢查范圍:2006年以來列為限期治理、停產整治的企業進行檢查。

          (2)檢查時間:8—10月

          (3)具體要求:對超過限期治理期限尚未完成治理任務,要停產整治;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治或不達標企業,提請區政府責令關閉;對已完成整治的企業加強監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4)職責分工:區環保局會同區經委對轄區內已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的企業進行執法檢查。

          6、建設項目違法行為整治情況的后督查

          (1)檢查范圍:對轄區內*年以來審批項目、違反“三同時”的建設項目及投訴嚴重的污染企業。

          (2)檢查時間:8—10月

          (3)具體要求:對違法建設、開工的項目,責令停止建設、生產;對違反“三同時”制度的企業及環保手續不全,環境污染嚴重的“廠中廠”,依法予以查處。

          (4)職責分工:區環保局會同區監察委、區發改委、區經委、區工商分局對轄區內違法的建設項目進行執法檢查。

          (三)以促進污染減排為目標,集中開展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關停并轉企業的專項檢查

          1、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專項檢查

          (1)檢查范圍:本區已建污水處理廠

          (2)檢查時間:8—9月

          (3)具體要求:檢查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的基本情況,包括進出水水質、處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況、污泥處置情況和在線監測設施安裝運行、環境管理檔案建設等情況;嚴厲查處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直接排污和污泥不按規定處理造成二次污染的行為。

          (4)職責分工:區環保局會同區水務局負責轄區內污水處理廠執法檢查。

          2、關停并轉企業的專項檢查

          (1)檢查范圍:對*年以來轄區內關停并轉企業

          (2)檢查時間:8月

          (3)具體要求:檢查摸清關停并轉企業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削減、生產線關停情況及相關企業殘留污染物處置情況;確保各企業落實污染物削減指標,杜絕殘留污染物二次污染,推進減排任務順利完成;嚴格審批要求,控制新引進項目。

          (4)職責分工:區環保局會同區經委對轄區內企業進行執法檢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調

          為加強*年環保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府辦分管副主任、區環保局局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領導小組。

          在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協調下,制定工作方案,區監察委、區發改委、區經委、區司法局、區環保局、區水務局、區安監局、區城管監察大隊、區工商分局和*供電公司要嚴格履行各自監管職責,強化部門協調,形成聯動和案件移交機制,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全面推進專項行動。

          (二)實施掛牌督辦,加強案件管理

          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將群眾反映激烈、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環境污染的典型案件,實行掛牌督辦,進行公開曝光,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對實行掛牌督辦的案件,強化后督查工作,建立重點案件管理檔案,完善督辦制度,公示督辦結果,接受群眾監督。

          (三)推進綜合治理,落實責任追究

          要總結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和解決重大環境問題的力度。區環保局、區監察委要定期分析環保違法案件,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監察部門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區發改委、區經委要加大對劣勢企業的產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區環保局抄告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區安監局加強化學危險品及化工企業的監管力度;區城管監察大隊協同加強對堆場碼頭、建筑工地等揚塵污染整治;電力公司按照政府決定,對違法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

          (四)加強輿論宣傳,實行公眾監督

          要充分發揮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作用,公布違法排污企業名單、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和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對典型的違法案件堅決曝光,并組織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加強輿論宣傳力度。同時暢通區環保“110”投訴熱線和區“民生熱線”,積極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通過輿論宣傳、公眾參與、社會監督,形成整治違法排污企業的濃厚氛圍。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

          根據*市專項行動工作要求,結合本區實際,確定工作重點,成立*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啟動專項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8—10月)

          8—10月,按照實施方案全面開展集中整治:

          1、8月20日前,完成*專項執法檢查情況;

          2、9月20日前,完成掛牌督辦、飲用水源后督查;

          3、9月20日前,完成污水處理廠、關停并轉企業監管,摸清減排情況;

          4、10月20前,完成重信重訪、化工行業、停產整治及限期治理后督查;

          (三)總結階段(11月)

          區環保局會同有關部門總結專項行動工作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具體措施,提交工作總結報區政府、市環保局。

          *區環境保護局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區經濟委員會

          *區監察委員會

          *區司法局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