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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公司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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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公司審計報告

          基金公司審計報告范文第1篇

          審計師通過對報表的審計,對被審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意見,出具相應審計報告,具有很強的鑒證作用,使報表使用者對被審單位的會計報表中所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有比較清晰的認識,從而對自己的決策行為有很強的指導作用。但是基金這樣特殊的實體其業務的單一性、運作形式的特殊性決定了其會計報表中所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是有限的,而基金持有人所關注的內部控制設計是否合理、運行是否有效,基金的實際投資風格,基金經理的盡職情況在會計報表中均沒有得到反映,當然對這些信息的意見也不會反映在審計報告中。與其他上市公司審計報告相比,基金的審計報告遠遠滿足不了持有人的需求。因此,在提供審計報告的同時,還應提供一系列產品以滿足持有人的需求。

          二、基金審計報告的局限性

          基金的審計報告與一般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相比滿足不了使用者的需求的原因,是會計報表反映的不同。

          (一)會計報表上所反映的經濟活動不同

          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對其資產進行運作,基金經理人在對基金進行投資時我國的相關政策法規對其投資范圍有著嚴格限制與規定,即:只能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法規或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這就使基金在投資業務上形式比較單一:只能對一些法定的金融工具進行買入賣出,而且這些買入與賣出行為的經濟結果-已實現的收益、未實現的收益是很容易確定與的,因為這些金融工具流動性很強,其交易價格是很方便從公開市場中獲取。同時國家相關的法規禁止基金管理人以基金資產進行抵押、貸款等行為,這些因素綜合起來使得基金的會計報表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活動形式單一,表內基本上反映了所有的經濟業務活動的實質;表外需要披露的事項很少,也不復雜,沒有或有事項、資產擔保、訴訟等不確定性事項,與關聯方的交易也很簡單,僅僅是委托關聯方進行買賣證券的業務,并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相應的手續費。因此其會計報表所反映經濟業務是比較簡單的,其結果是很清晰的。

          與基金不同,任何一家一般的上市公司經濟業務形式是多樣的、復雜的,如為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即可以從主營業務入手,也可以采取其他業務收入或營業外收入的形式;在主營業務方面既可以通過正常的業務操作,也可以與關聯方的大量業務交易來達到粉飾報表、提高利潤的目的,盡管會計制度上規定了關聯方交易中超額利潤部分不得計入利潤,但是計入資本公積項目同樣可以提高報表質量,因為增加了所有者權益項目;另一方面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出于業務的需要存在著大量的資產抵押、貸款等經濟業務,而這類業務的風險極大,并且同時由于各種原因還會面臨著一些訴訟案件等不確定性事項。因此一般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的表內表外均反映著大量的、復雜的經濟業務,以及一些或有事項和日后事項等與經營密切相關的財務信息。

          (二)報表上數字的確定性不同

          由于基金業務的單一,投資的金融工具流動性較強,并且對這些金融工具的期末計價原則國家有著嚴格的規定,而且其交易價格是很容易從公開市場上獲取的。如作為衡量基金業績最重要的三個財務指標:單位基金資產凈值、單位基金凈值增長率,單位基金累計凈值增長率是需要定期公布的(如開放式基金要求每個開放日的次日披露該開放日基金單位凈值),并且這些財務指標的計算要遵守中國證監會的《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號》的要求,人為的操作性很少,所以基金報表中的財務數字確定性很強,爭議較小。

          而對于一般上市公司來說,對報表中的數字的可操縱性就很大了,如在年末銷售一批貨物如果手續齊全就可以作為當年的收入,而如果手續不全則不能作為當年的收入,這樣一筆銷售可以作為當年或下一年的收入;同樣會計制度中規定了很多的會計政策是可以選擇的,如存貨計價有先進先出、后進先出、加權平均等;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提取壞賬費用的比例等都會受到人為的主觀。因此一筆相同的經營業務對于不同的基金來說在報表中反映出來的數字基本上一致,而對于不同的上市公司來說由于會計政策選擇不同及經營者主觀因素的影響在報表中反映出來的數字是不會相同的。

          (三)業務上的不同造成投資者的需求不同

          從上面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發現,一般的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提供大量的與企業經營有關的財務信息,這些財務信息都是投資者所關心的。因此當審計師通過對會計報表的審計并出具相應的審計報告是很有價值的,能夠提高相關財務信息的可信度,滿足投資者的需求。但是由于基金業務的單一性,基金持有人最關心的三個財務指標是會定期公布的,并且基金持有人往往會更關心這些大量投資決策形成過程是否合乎公司的制度規定,而不是僅僅反映在報表上的數字。因此,此時審計師通過對基金的會計報表的審計,并出具相應的審計報告是遠遠滿足不了基金持有人的需求的。并且基金其特點表現為兩個方面:(1)基金運作形式特殊,與基金運作相關的有三部分: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其中基金托管人依法持有并且保管基金資產;基金管理人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謹慎有效的運用基金資產;基金持有人通過參加基金持有人大會并且行使表決權。這三方的不同權利和義務是為了相互之間起到一種制衡作用,希望能夠有效地防止任何一方侵害基金資產、損害基金利益的行為。而這一切在實際工作中的運作均反映在企業的規章制度、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情況上,但是這些信息在會計報表上沒有反映。對于類似基金這類的金融實體,其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和執行情況的報告對于基金持有人而言所提供的信息比會計報表所提供的信息更為全面、更有價值,更能指導自己的決策行為。(2)我國基金在成立時由于法規的限制只能選擇契約型而不能選擇公司型。這樣基金持有人、基金委托人、基金托管人之間是以基金信托契約規范,基金持有人只能通過持有人大會來行使自己的權力,與公司型基金相比,契約型的持有人風險更大一些而且權力也小了很多。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基金持有人在決策時會更加謹慎,同時他們也希望審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的同時也能出具一系列其他的相關產品來滿足其需求,盡量減少信息不對稱風險。

          三、彌補基金審計報告的不足

          潛在的投資者是否購買某種基金,基金持有人是否繼續持有該種基金會受到多種因素影響,如內部控制的好壞、基金的真實投資類型、該基金經理人的背景以及其是否盡職等一些因素,而這些信息均無法從會計報表中獲取。通過上面的討論本人認為審計師在基金的審計過程中除提供針對會計報表的報告外,至少還需要提供以下三種報告:內部控制審核報告、基金投資風格報告、基金經理人盡職調查報告。

          (一)內部控制審核報告

          對于類似基金這類的實體其內部控制設計的是否合理,運行是否有效是關系到基金生死存亡的頭等大事。而內部控制與審計的關系是,內部控制既是被審計單位對其活動進行組織、制約、考核和調節的重要工具,也是審計師用以確定審計程序的重要依據:(1)審計師在執行報表審計業務時不論被審單位規模大小、都應當對相關的內部控制進行充分的了解。(2)審計師應根據其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了解確定是否進行性程序以及將要執行的分析性程序的性質、時間、范圍。可見審計師在執行審計過程中可以依據內部控制的好壞決定是否利用以及利用的程度,如果利用內部控制發生的成本大于節約的成本那么可以不去利用,從而執行更多的實質性測試。因此內部控制的設計是否合理,執行情況的好壞會到審計報告的類型。基金持有人不能僅僅關注會計報表上的數字而不關注其內部的情況,因為對于基金來說其投資過程比投資結果要重要得多,而投資過程控制的好壞是反映在內部控制設計是否合理、執行是否有效方面上。所以對于審計師在對基金這類金融實體提供的審計報告的同時提供內部控制審核報告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基金類型的報告

          基金在設立時都有自己的定位,按照美國ICI的事前分類標準把所有的基金分為成長型、收益型、和成長收益型三種。不同類型基金定位不同類型的投資者,如風險偏好型投資者會選擇成長型基金進行投資,風險規避者會選擇收益型基金進行投資。并且不同類型基金所面臨市場風險是不同的,如當本國經濟形勢看好時,理智投資者會選擇成長型基金進行投資,因為此時在可接受的風險下會獲得更高收益;但當經濟形勢不景氣時,理智的投資者會選取收益型基金投資,此時在風險可接受的情況下獲得穩定的收益。由此可見,基金的類型對投資者來說是很重要的,它影響著投資者的決策行為。

          我國基金都是在設立時在招募說明書中對所成立的基金進行定位,這種事前分類法已不能適應當今的經濟環境了,因為基金在后來的運作過程中其風格發生很大變化,與原來既定風格不相符。如曾曉潔等在《基金投資風險和基金分類的實證》一文中對我國1999年7月之后上市的31只基金的分析中發現,其開始宣稱的類型在后來運作中發生了很大改變,事前確定的風格并不能代表后來真實的投資風格。

          通過上面的討論可以發現,按照事前分類法來確定基金的類型是不的,并且往往由于基金的實際類型與所標榜的類型不一致會嚴重誤導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因此審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的同時通過對基金所實際投資的上市公司的市值大小、P/E、P/B、公司的成長性等一些指標來進行分析,然后根據投資組合總的特點再對基金進行分類,并出具基金類型報告。

          基金公司審計報告范文第2篇

          一.行政事業財務管理概論:行政事業財務管理的特點、主要任務和基本原則;實施行政事業財務管理的基本方法;確立行政事業財務管理體制的原則。

          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定員定額的概念、制定及管理;單位預算的編制、審批及執行程序;財政撥款和事業收入的管理;行政事業單位支出及具體項目的管理。

          三.國有資產和負債管理:國有資產的概念和分類;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和專用基金的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負債的概念及管理要求;應繳財政預算資金和應繳財政專戶資金的管理。

          四.財務清算和財務報告:財務清算的原因和分類;清算財產的估價和變現;財務清償和剩余財產分配。行政單位財務報表的主要內容及編制方法;事業單位財務報表的主要內容及編制方法;年度財務決算的編制和審批。

          五.財務分析:財務分析的作用、要求和形式;償債能力、資產管理能力及盈利能力分析;財務報表分析的應用;杜邦分析體系;我國國有企業經濟效益評價指標體系。

          第二部分公司財務管理

          一.財務估價:貨幣的時間價值及計算;債券的概念、價值及必要報酬率;股票的概念及價值計算;風險和報酬;資本成本和資本結構。

          二.投資管理:投資項目評價的基本方法;投資項目現金流量的估計;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投資項目的風險處置

          三.流動資產管理:現金管理的目標及最佳現金持有量;應收帳款及信用政策的制定;存貨經濟訂貨量的基本模型及擴展。

          四.籌資管理:資金需求量的預測;籌資的渠道和方式;股票籌資與債券籌資的比較;短期負債籌資的主要形式;營運資金政策的選擇。

          五.股利政策:利潤的構成與分配;股利分配政策的類型;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比較;目標利潤規劃。

          第三部分審計

          一.基本概念:審計的概念和種類;審計的職能和目標;審計的方法和程序;審計業務約定書與審計范圍;審計證據和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職業規范和審計責任。

          二.內部控制及其測試與評價:內部控制的目標與要素;內部控制測試;內部控制評價;管理建議書。

          三.企業會計報表審計:企業會計報表審計準則;企業主要會計報表的審計;流動資產審計;長期投資審計;固定資產審計;無形和遞延資產審計;流動負債與長期負債審計;所有者權益審計;收入、費用及利潤審計。

          四.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基本類型;審計報告準則;審計報告的編制;期后事項;特殊目的審計。

          五.內部審計:適當的審計程序;舞弊的發現;舞弊調查。

          第四部分統計基礎

          一.集中趨勢和離散趨勢:集中趨勢的測度;算術平均值、調和平均數、幾何平均數、中位數和眾數;級差、平均差、方差和標準差。

          二.概率和概率分布:概率的基本概念及計算;離散型和連續型隨機變量及其概率分布;三種常用的離散型隨機變量的概率分布;正態分布。

          基金公司審計報告范文第3篇

          注冊會計師的民事責任問題,自20世紀80年代西方國家的訴訟爆炸后,在世界許多國家都成為一個涉及會計界、法律界及社會公眾的熱點問題,我國也不例外。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迅速發展,上市公司財務報表造假行為越來越多地被曝光,使得對這些虛假報表進行審計并簽發了無保留意見的注冊會計師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也越來越被人們關注。但由于審計業務本身的復雜性及影響范圍的廣泛性,使這種責任的確立在會計職業界和法律界之間有許多分歧。本文試圖站在相對中立的立場,就如何完善我國注冊會計師民事責任制度作幾點有益的探討。

          一、公司治理結構下的解決方案

          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問題是一個資本市場風險的公平與合理分配的問題,它必須兼顧注冊會計師執業活動的制度價值及其內在局限兩個方面。筆者以為,在這一問題上撇開公司及會計報表的編制者不談,而試圖在注冊會計師和公眾之間厘清損失的分配是不現實的。2002年席卷西方國家的公司財務會計監管模式改革在改造會計職業的同時力圖重塑圍繞公司財務審計所發生的各種利益關系的做法,可能是可以借鑒的完善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的一條必由之路。當把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置于公司治理結構的框架下考慮時,有助于在注冊會計師、公司及會計報表編制者和會計師報表使用人三方之間實現一種利益平衡。

          二、賦予《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相應的法律地位

          從世界范圍看,獨立審計準則用來規范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行為,并且應是鑒別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依據。但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是否也有這樣的法律權威呢?會計界認為我國的獨立審計準則是注冊會計師協會依《注冊會計師法》的授權而擬定,由財政部批準施行,因而屬于行政法規范疇,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注冊會計師法》、《證券法》等法律也對獨立審計準則的法律效力作了形式上的規定。而公眾和法律界人士認為獨立審計準則是行業準則,既不屬于法律、法規的范疇,也不能說明獨立審計準則是司法的依據。

          筆者認為,雖然獨立審計準則由財政部批準后實行,但其不是部門規章。根據我國的《立法法》,部門規章只能由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人民銀行及其它有行政管理職權的直屬機構制定,并經部長會議或委員會會議決定,由部門首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但獨立審計準則由注會協會擬定,經財政部批準后,由財政部以通知的形式,制定主體和制定程序與立法法規定不符。雖然《注冊會計師法》規定注會協會能制定獨立審計準則,但這不是授權立法。授權立法的主體只能是行政主體,而注會協會是自律性的社會團體法人組織。因此獨立審計準則不屬于法律、法規的范疇,只是財政部的部門規章以下的規范性文件。但是賦予獨立審計準則法律效力又十分必要。獨立審計準則關系到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生存和發展,它是判斷注冊會計師執業行為是否存在過錯的重要依據,它關于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公允性、合理保證等概念的闡述對于理解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至關重要。鑒于我國目前的實際,應修改《注冊會計師法》,從法律上明確獨立審計準則的合法性和地位,使其能成為司法依據。

          三、建立虛假審計報告鑒定制度

          注冊會計師民事責任構成要件之一是審計報告構成虛假陳述。那么由誰來鑒定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是否構成虛假陳述呢?

          筆者認為可行的辦法是設立審計鑒定人名冊制度和具體案件鑒定人隨機選任制度。具體可由司法行政機關會同財政部門、注冊會計師協會將全國范圍內具備審計鑒定資格的人員資料進行名冊登記管理,存放于司法機關、注冊會計師協會,以備選任,組成鑒定小組。訴訟發生后由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監督下從名冊中采用隨機抽樣方式隨機抽取。由于鑒定人選無法事先確定,鑒定人不存在代表任何一方利益的嫌疑,他們只針對案件本身審查報告的合法性、真實性,這樣可以更有效的確保鑒定人實現其超然獨立的鑒定職能。進一步說,還可以成立一個專門的中介機構――審計鑒定委員會,為法定的鑒定機構,并在《注冊會計師法》中明確規定,審理涉及注冊會計師責任的案件時,以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為依據。該委員會由精通法律和審計知識的專家擔任委員,依據《注冊會計師法》及《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和專業審計知識,對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出具的審計報告是否真實及其他相關問題作出專業鑒定,鑒定結論可作為證據用于法庭作證。

          四、建立完善的民事賠償保障制度

          為使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機制真正達到最大限度彌補投資者損失的預定目標,避免雖經法院審判應予以賠償但可能會面臨無財產可賠或只能獲得少量賠償的尷尬狀況的出現,必須建立完善的相應的民事賠償保障制度,使各虛假陳述的責任主體均有承擔賠償責任的能力。筆者認為,具體可采取以下對策:

          (一)上市公司應設立專項民事賠償基金

          上市公司是會計信息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最主要的責任主體,是投資者投資損失賠償的主要承擔者。設立專項民事賠償基金,一方面可避免巨額的民事賠償給上市公司帶來的巨大的財務風險,另一方面可以保障投資者的投資損失獲得相應賠償。

          (二)企業高管人員應建立責任風險保障制度

          企業高管人員的責任風險保障制度應包括兩部分,即薪酬制度和責任保險制度。要使企業高管人員在面臨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時有現實的資產用于賠償,可借鑒美國企業薪酬制度的做法,引入股票期權制度,并從法律法規和公司治理結構等方面予以配套。另外,作為補充,還可建立企業高管人員的責任保險制度。

          (三)會計師事務所應建設立和完善職業風險基金

          注冊會計師一旦被法院認定為對上市公司的虛假陳述行為構成共同侵權,會計師事務所作為承擔民事責任的責任主體,就可能承擔巨額的連帶賠償責任,這對我國注冊資本和自有資產普遍較少的會計師事務所來說無疑是致命的打擊。所以,會計師事務所應設立并完善職業風險基金。

          (四)盡快完善、推廣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制度

          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為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承擔民事責任提供資金保障。我國從2000年開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平安保險有限公司已經開始承辦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但由于保險條款中(諸如賠償范圍、投保義務、最高賠付額等)對注冊會計師的責任保險作了嚴格限制,故而使該險種在緩解注冊會計師賠償民事責任方面的作用相當有限。筆者建議考慮將其中的一些保險條款進行相應拓展和完善,以推廣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制度。

          (五)建立注冊會計師行業共同賠償基金

          隨著證券市場的日趨擴大及成熟,投資者理性程度的提高,注冊會計師民事賠償風險日益加大,職業風險基金和責任保險制度的建立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會計師事務所的賠償壓力,但一旦遭遇巨額賠償,會計師事務所就顯得勢單力薄,其可能隨時面臨破產的危險。因此,注冊會計師行業可以未雨綢繆,整合全行業力量,組建共同賠償基金,實施聯合賠償計劃,借助其資金優勢,緩解賠償壓力。

          基金公司審計報告范文第4篇

          關鍵詞:上市公司;審計風險;防范對策

          一、引言

          從現階段我國上市公司的整體情況來看,審計工作受到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綜合影響,其中還存在很多風險,受到這些風險的影響,上市公司的發展會遭遇更多阻礙。近些年來,對上市公司審計風險的防范力度不斷加大,客觀看待上市公司所面臨的審計風險,拿出積極的態度進行應對,早已成為了公司內部管理人員的重要工作內容。

          二、對上市公司實施審計面臨的風險

          影響上市公司審計工作的因素有很多,具體總結分為外部環境審計風險以及內部環境審計風險,下面進行分析:

          1.外部環境審計風險

          1.1社會環境審計風險

          第一,公司內部制度體系不完善、執行制度力度不夠都會影響審計工作,從而導致審計人員在審計時無法發現所出現的問題,進而導致了公司內部審計發生風險。第二,由于我國比較注重審計工作,所以審計報告對人們來說也就相當重要,這種現象導致了人們非常重視審計報告的結果。在這種情況下,國內又要實行公開審計報告的制度,這又加大了審計工作的難度和風險。

          1.2經濟環境的審計風險

          國內經濟體制不斷改革、經濟市場化、新科技的應用、多元化的市場經濟、公司經營體系變化、企業內部工作類型較多、金融工具的多種多樣等等,這些都是在審計工作時所需要面臨的問題。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公司內部工作不到位致使審計人員在工作時無法全面的、正確的對企業經營狀況作出評價與反映,這又無疑給審計增加了風險。

          1.3法律環境的審計風險

          上市公司要知法、懂法,在經營管理時需按照健全的法律法規進行工作,從而降低企業經營管理的風險。審計人員要依據法律的規章制度進行審計工作,若所依據的法律制度體系不完善,就會導致審計工作的衡量標準不統一,從而進一步導致審計的風險加大。

          2.內部審計風險

          2.1上市公司的欺詐、舞弊行為

          一些上市公司為了使審計報告的結果良好,不惜一切代價,比如:欺詐、舞弊等等,在我國這種情況屢見不鮮。有些公司為了取得上市資格,對會計報表進行美化;有些公司為增加公司利潤、逃避市場監管等等,采用欺詐、舞弊、造假等手段。由于這些虛假的公司在所有指標上達到上市公司的標準,審計人員若無法察覺這些不法手段,將導致審計報告的不準確、不合理,執行審計業務的人員也就承擔了相應的審計風險。

          2.2關聯方交易的審計風險

          現如今我國的大多數上市公司是由國有企業整理改制而成,所以這些公司在某些方面還存在著關聯,關聯方交易也就在無形中生成。這種情況的發生對審計工作的影響很大,審計人員若沒有識別關聯方交易,就會導致審計失敗的事件發生。有的上市公司為了隱瞞真實的財務狀況,利用關聯方交易將公司的虧損進行轉移,轉移到無需審計的關聯企業當中;有的公司為了在利潤的確認過程中符合法律標準,與關聯公司撰寫復雜交易,采取造假的非法手段;有的公司為了轉嫁費用、逃避債務或者轉移收入,利用與母公司或子公司之間的關聯進行交易。總的來說,關聯方交易就是上市公司利用公司之間的關系,互相包庇。這些公司對與關聯公司進行的交易信息含糊其辭,不如實敘述,避重就輕。在審計測試范圍有限、企業內部控制不當的情況下,公司之間關聯交易的存在導致了關聯單位與關聯交易失去了準確性,從而導致審計的風險大大增加。

          2.3非常交易和非貨幣交易的審計風險

          大多數上市公司利用不正常的交易———非常交易來避免由于公司虧損的年限到期而導致的摘牌現象發生,或利用非常交易來達到規定的配股條件。部分上市公司的公司交易業務是通過非貨幣性的資產來進行交換,此項業務交易屬于非貨幣交易。這種交易的形式有很多,比如:轉讓土地、轉讓股權等等,在此同時利潤也確認轉讓,交易中無現金流入,收貨款形式屬于借記位收款。資金拆借、資金投入子公司等等,這些是上市公司慣用的計量,通過非法手段來進行利息收入或投資收益。以上可知,交易的合法性、有效性、公允性是執行審計工作的人員所需要仔細、認真審查的,從而有效的避免審計風險的發生。

          3.審計機構本身所面臨的風險

          3.1審計人員的素質和能力有限

          一個優秀的審計人員要具有一定的政治道德素質、心理素質等等,審計人員的素質是審計質量是否標準的關鍵。當然,一個好的審計人員也離不開好的專業能力,專業能力不足也會影響審計工作的實施,員工的職業道德與專業能力牽引著審計工作的風險。

          3.2審計人員風險意識不強

          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之前要具有一定的風險意識,若之前對要審計的公司所處的環境和其行業的性質只是粗略了解,就會忽視公司之間的舞弊行為;若之前沒有對評估對象所出現的審計風險進行預測,就會增加審計的風險。

          3.3審計技術、程序和方法不當

          由于科學技術在經濟建設中大量使用,審計的規模和技術種類大大增加。雖然抽樣審計方法和計算機技術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但其對審計質量的影響不容小視。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科學方法不清楚、技術不強或審計程序有漏洞,都會造成審計風險的發生。

          3.4一些審計人員為招攬業務而作出讓步形成的審計風險

          在要進行審計工作前,有些上市公司會臨時委托事務所,并提出要用最短的時間做出相應的審計報告。一些審計人員為了招攬業務獲得利益,在這種條件下,由于時間的緊迫,審計人員往往會喪失應有的職業謹慎,對未經證實的陳述過分依賴,更有甚者對客戶言聽計從,從而導致審計的風險加大。

          三、上市公司審計風險防范對策

          基于以上對上市公司審計風險的分析,下面有針對性的提出具體防范對策:

          1.完善審計的外部環境,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審計工作高效率、高質量的前提是擁有一套完整健全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尤其對于職業注冊會計師而言,在一個良好的職業環境下和一個健全的審計準則規范的條件下,注冊會計師才會時刻遵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審計原則。近年來,某些政府部門或被審計單位對會計師事務所或注冊會計師施加壓力,致使審計單位不得以而違反法規制度、違背自身原則作出虛假的審計報告。但若被審計單位擁有一套完整的、健全的、高效的內部管理控制制度,審計時所涉及的信息真實、全面、可靠,那么就會大大降低審計工作的難度,降低審計風險。

          2.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為審計風險控制創造條件。審計是個比較專業的詞,當然其工作性質也具有一定的專業性、技術性,審計工作屬于高層次的工作,大致理解為對被審計單位進行綜合的經濟監督,其工作前提是系統的對職業標準進行指導、約束、規范。審計人員要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較高的職業道德、扎實的審計專業知識。審計人員要時刻遵守員工行為準則,堅持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廉潔奉公做為工作的標準。審計單位要定期培訓審計人員,要讓審計人員具有不斷學習的意識,不斷提高其分析能力、判斷能力、預測能力等等,打造一批高素質、高技能、高文化的審計人員,從而使審計人員擁有主動控制風險的意識。

          3.做好審計實施工作,規范審計作業,嚴格審計標準,提高審計質量。一套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與監督制度是每個審計單位的必備品,審計人員要嚴格按照審計準則進行審計工作,保證審計環節與審計項目的工作無誤,審計機構要加大內部管理與監督的力度,保證審計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保證審計工作的質量標準,從而保證審計人員在遵守審計原則的條件下,準確無誤的進行審計工作,進而控制審計風險。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時,首先要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審前和審中的調查,然后認真記錄調查信息和撰寫審計工作的底稿,接著嚴格按照審計操作的規章制度辦理審計環節,最后以真實、客觀、公正的態度撰寫審計報告。

          4.建立一套風險識別、估價與防范機制

          4.1審計風險的識別

          對審計工作所面臨的潛在風險進行判定、歸類以及對潛在風險所具有的性質進行鑒定過程即審計風險的識別。審計人員會根據一些比較常見的審計風險或過去發生過的審計風險所積累下來的經驗和基本風險知識來識別審計風險。審計人員需時刻關注審計風險的種種表現,并預測出即將發生的風險,盡量減少審計風險的發生。審計人員需根據被審計對象的不同來采取不同的審計程序和方法,根據風險程度大小來對其實施相應的審計方法,重點關注存在較大風險的被審計對象,全面控制要審計對象所存在的風險,進而降低審計風險的發生概率,使其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圍內。

          4.2審計風險估測

          預防審計風險,風險評估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首先,要識別風險,之后確定可能出現風險的概率,以及風險發生之后其損失有多大。審計人員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對現有的資料進行分析,采用概率統計理論,對審計風險出現的概率進行評估。審計人員在審計評估的時候,往往會持有一些主觀意見,這對于評估的準確性是有一定影響的,因此盡量避免與控制審計損失的發生。審計人員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根據審計報告用戶的要求和審計時間、審計費用等因素,以不導致審計風險損失為基準,預先確定一個可接受的期望風險值和風險損失程度,并以此為風險控制目標,在以后的具體審計工作中,盡量把審計風險控制在期望水準之下。

          4.3審計風險評價

          審計風險評價則是指在審計風險識別和估測的基礎上,把審計風險發生的概率、損失嚴重程度,結合其他因素綜合起來考慮,得出審計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與公認的標準比較,確定審計風險是否超出了社會可接受的范圍,決定是否需要采取控制措施,以及控制措施采取到什么程度。

          4.險轉移和分散來規避審計風險

          在識別、判斷和評估風險的基礎上,應盡可能地轉移和分散風險。如,通過資金積累來規避審計風險。積累是一種積極且十分有效的財務方式。依靠資金積累來規避審計風險的本質機理在于通過積累一定數量的基金,對單個審計風險在遭遇風險事故的時候予以補償的一種經濟保障體制和損失分攤機制。針對注冊會計師,根據我國注冊會計師法的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應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執業責任保險。因此,投保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險也是一種分散風險的措施。

          四、結束語

          通過本文的研究,我們不難發現,在我國上市公司審計風險的控制上,應該從多個方面入手,本文對審計風險類型進行了分析,又有針對性的提出了相關的防范對策,希望能夠為我國上市公司的審計風險管理制度的完善與效果的提升有所促進。當然,現階段我國上市公司審計風險防范方面,還缺乏完整的規范與體系,這也在很大程度上為審計風險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因此,整合一切力量,內外結合,一同控制審計風險,是非常必要的。

          作者:陳皞 單位:三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吳婧.我國上市公司審計風險及其控制探析[J].商場現代化.201108).

          [2]呂濱,郭春麗.上市公司審計失敗現狀分析[J].經濟論壇.2012(02).

          [3]周竹梅.上市公司審計的政府委托模式初探[J].會計之友.2014(01).

          基金公司審計報告范文第5篇

          目前,給企業造成的嚴重攻擊中70%是來自于組織中的內部人員,只要攻擊者發現了業務系統的漏洞,往往業務系統網絡就會被攻破。而隨著攻擊手段的演變,傳統方式對保障業務系統的安全越來越力不從心。因此,針對業務系統的信息安全治理成為業務安全防護的重點。

          但是,決策部門如何尋找治理業務系統的決策依據呢?決策部門如何定奪治理業務系統的先后順序、重要緊急程度呢?決策部門如何尋找制定內部合規性的依據呢?針對信息系統的審計報告就承載著這些重要的職能!審計報告正是業務審計系統價值的具體體現,它起到為制定決策提供重要依據的作用。

          針對業務的審計需要報告的細粒度

          從用戶需求角度看,需要報告細粒,度事實上,一項針對業務系統的審計產品的評價手段有很多。理論上講,有從審計精度入手做評價的,也有從審計行為的廣度入手做評價的。但無論怎樣,我們認為用審計行為的結果――報告來評價是比較科學的。以銀行的業務為例,銀行的業務主要有銀行傳統業務、銀行中間業務、電子銀行業務三大類業務。第一類業務是銀行傳統業務,主要包括會計業務,即主要受理對公業務、面向工商客戶、以轉賬業務為主(比如各種票證)等; 出納業務,包括受理現金業務等; 對私業務(儲蓄) 業務以及授信(信貸)業務等,包括工商客戶和個人客戶貸款的發放和收回,逾期、呆賬、呆滯賬務的處理和追溯等。第二類是銀行的中間業務,包括代收電信公司的各類費用; 代付企業的工資、基金購買、銀行承兌等; 第三類是電子銀行業務,主要包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他們都是將銀行作為資金結算的中心,作為電子商務中資金流的一方。所有的這些業務都有大量的后臺IT信息系統作為支撐,需要有強有力的審計報告進行業務審計。

          再比如,能源行業主要的業務系統包括: 綜合管理信息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電力營銷管理系統、生產監控管理信息系統、資產管理系統、電力地理信息系統、企業資源計劃管理系統等。同樣,這些業務的IT系統十分復雜和重要。為此,用戶存在著對這些業務系統審計的需求。如果一項針對業務的審計系統能夠對這些業務有充分的理解,并且通過對這些業務的理解,能以科學合理的方式呈現到審計行為的結果――報告當中來,我們才有理由相信,針對業務的審計系統是“值得信賴”的,這樣的報告才能達到管理業務的目的,這個審計系統在紛繁復雜的業務系統才算發揮了審計的作用。

          從技術角度看,需要報告細粒度

          業務網絡審計系統是基于應用層內容識別技術衍生出的一種強化IT風險管理的應用模式,它需要對應用層的協議、網絡行為等信息進行解析、識別、判斷、紀錄和呈現,以達到監控違規網絡行為、降低IT操作風險的目的。顯然,一個針對業務系統的審計必須承擔鑒證、保護和證明三個方面的作用。從技術角度看,審計系統需要審計的信息量大,采集的數據量多,比如對基本網絡應用協議審計,如HTTP、POP3、SMTP、FTP、TELNET、NETBIOS、TDS、TNS、DB2、INFORMIX等進行詳細的實時監控、審計,并可以對操作過程進行回放,對各類如Oracle、DB2、Sybase、Informix、MS SQL Server等數據庫操作也需要審計; 同時,對一些OA操作進行審計。在這些龐雜的信息量下,如果系統呈現的信息缺失、失真或錯誤,往往會給用戶輕則帶來決策失誤,重則帶來安全事件無法追究的窘境。由于報告成為了取證、追查、建立制度的重要依據,報告應該越細越好。

          從審計政策角度看,需要報告細粒度

          隨著中國國際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國內許多規范正在朝著國際化方向發展。以SOX法案為例,在美上市的中資企業如中國移動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分公司等,就面臨著該法案的合規性要求; 而商業銀行同樣也面臨Basel協議的合規性要求; 政府的行政事業單位或者國有企業則有遵循等級保護的合規性要求,等等。實際上,從2001年起,政府、電信業、金融業、大企業等都已經先后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比如: 國家《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劃分準則》、《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 》、《中國移動集團內控手冊》、《中國電信股份公司內部控制手冊》、《中國網通集團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指導意見》、《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指引》、《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保險公司內部審計指引(試行)》、《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指引(試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 》等。這些文件的出臺,是IT合規性建設的必然發展趨勢,讓面向業務的審計系統也不得不向“合規性要求”方向發展,這些也促成了報告在審計系統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如何實現

          報告細粒度

          好的網絡安全審計系統應該可通過對被授權人員和系統的網絡行為進行解析、記錄、匯報,可幫助用戶事前規劃預防、事中實時監控、對違規行為響應、事后做合規報告、事故追蹤回放,加強內外部網絡行為監管、避免核心資產(數據庫、服務器、網絡設備等)損失、保障業務系統的正常運營。

          此外,一套完善的審計報告查詢、輸出機制――數據分析模塊必不可少,應該滿足對審計日志查詢、審計事件統計分析、審計報告輸出等各種應用的不同使用要求。日志分析與審計報表組件能夠對審計事件、會話日志、流量、用戶操作日志、SOX報表等5類審計事件進行統計和查詢,圍繞審計策略設定審計輸出報告,使得審計工作人員能迅速精確地獲得自己所關注的審計事件信息,將管理人員從繁雜、枯燥的IT內審中解放出來,最大程度上降低IT內審工作的工作量。

          以金融機構為例,在銀行系統中經常需要對一個應用系統(如存貸系統)業務操作發生的事件進行后臺數據調整。這時,為了保證調整過程可以被審計記錄以及事后審核,就引發了部署審計系統和數據分析模塊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