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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糾紛處罰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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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糾紛處罰管理辦法范文第1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嚴格依法依規執業,不斷提高醫療質量,加強行業作風建設,有效預防和化解醫療糾紛,改善醫患關系,徹底改變我區醫患糾紛民意調查排名落后的現狀,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大局。

          二、現狀分析

          全區醫療機構共計238家,其中區直醫療機構10家,院外網點49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家,社會團體醫療機構4家,村衛生室55家,民營醫院3家,廠礦醫院及醫務所25家,個體診所87家。全區醫療機構開設病床360張,醫務人員共計1083人。近三年來,共計發生醫鬧糾紛5起、復雜糾紛9起、簡單糾紛36起,經過政法、公安、衛生、鄉鎮(街道)等相關部門的調處,這些醫療糾紛均得到圓滿解決,醫患雙方滿意。

          縱觀近三年來所發生的醫療糾紛,綜合分析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從糾紛發生的單位來看,醫療糾紛多發生在民營醫院,其次是個體診所。

          二是從糾紛發生的科室來看,醫療糾紛多發生在普外科、婦產科和急診科。

          三是從糾紛處理的結果來看,多數是醫患雙方協商解決,極少數是通過醫學鑒定解決。部分醫患糾紛不構成醫療事故,患方拒絕作醫學鑒定,為保穩定,防止事態擴大,不進行醫學鑒定而一次性補償患方。

          從糾紛發生的原因來看,除存在比較復雜的社會方面的原因外,衛生系統醫務人員本身存在一些問題,大致是以下幾個方面:

          1.對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學習不夠,不能很好地運用法律法規,保護醫護人員自身的權益,有針對性地作好病人的思想工作,化解醫療糾紛,往往在醫療糾紛形成后,釀酒成醋。

          2.超范圍行醫的現象時有發生,特別超越手術批準權限,擅自開展二、三類手術,這類現象在民營醫院表現比較突出。其次是醫務人員充當“萬金油”醫生,內、兒、婦、外什么都干。

          3.用藥不合理。主要表現在多種抗生素同時使用,其次是濫用激素類藥品。對藥物用法用量把握不準,對藥物副作用不能有效防范。

          4.病歷處方書寫不規范。基層醫務人員對自己要求不高,門診病歷簡單,處方書寫不規范,住院病歷存在缺陷,病歷記錄不全面甚至空白。

          5.醫療設備簡陋落后、醫生責任心有待加強。由于條件的限制,醫生在觀察和檢查病人時,存在著不認真、不全面、不及時,漏診和誤診現象時有發生。

          6.技術水平有限,臨床經驗不足。個別醫務人員醫學知識膚淺,對某些疑難疾病鑒別和診斷不明,對病情的嚴重程度估計不足,未能及時會診和轉診治療,延誤了有效搶救時機。

          7.基層醫務人員對急診病人處置能力偏低,對急診病人治療手段和風險認識不足,加之急診科室不健全,治療效果不理想,往往是處理不下才被迫轉診。

          8.基層醫療機構輔助科室不健全,或者是醫生不能正確理解檢查報告結果,不結合臨床實際情況,造成誤診漏診。

          9.虛假醫療廣告或擅自亂打招牌,從某種程度上造成欺騙性招引病人,而實際療效與廣告內容相差甚遠,以致釀成醫療糾紛。

          10.消毒管理不嚴格。未能認真執行《消毒管理辦法》,治療室、手術室、以及消毒打包器械等消毒不嚴,消毒檢測嚴重超標現象時有發生。

          11.制定規章制度不切合實際,難以落實,或無視規章制度的存在,違反醫療護理技術操作常規。

          12.某些個體診所在登記審批和校驗辦證時,所提供的醫護人員符合資質條件,并在衛生局登記注冊,而實際在崗執業的卻是未經登記注冊的人員,有的甚至不具備醫護人員資質條件。

          非醫療行為引起醫患糾紛現象也時有發生。諸如患者對醫療結果的期望值過高;患者不遵守醫院規章制度,擅自離院出走或采取其他治療手段;患者不配合診療;患者出現病情外的特殊意外;不良的醫德醫風、服務態度引起的醫療糾紛等等。

          自六月上旬以來,我局組織衛生監督所,對城區內所有的醫療機構,進行了嚴格的執法檢查,共檢查116家醫療機構,取締無證行醫1家,下發限期整改意見書7家,處罰27家。存在問題比較突出的是民營醫療機構、個體診所、太平小區和雨母山的院外網點。從整治的效果和新醫藥體制改革的要求來看,對醫療機構強化日常監管、加大執法力度,仍是我區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內的重要工作,必須常抓不懈。

          三、整改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的重點工作來抓,XX區醫患糾紛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1.要求轄區內一級或相當于一級的醫療機構,均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工作調度會,匯報總結前段工作,研究部署下段工作。

          2.強化醫療機構規范化建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認真清查違規執業行為,對問題比較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處罰。今后,由局分管領導組織衛生監督所和局醫政部門組成檢查組,對各醫療機構開展常規檢查、不定期檢查或明察暗訪。凡是存在問題的單位,該限期整改的則限期整改,該停業整頓的則停業整頓,該處罰的則處罰,該吊銷的則吊銷,情節嚴重的,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3.加強醫患糾紛調處。認真貫徹落實衡綜治辦〔2009〕7號文件精神,對醫患糾紛的處理,采取由政府牽頭,綜治辦統一組織協調,以衛生行政部門為主,司法和公安機關密切配合,整合各方面力量,建立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的醫患糾紛調解機制。醫療機構在發現醫患糾紛和醫鬧糾紛苗條時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司法和公安機關匯報,該打擊的打擊、該整改的整改,宗旨要明確。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則,組建XX區醫患,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辦公室設區司法局,運用“三調聯動”化解糾紛。開展集中排查治理醫患糾紛專項行動,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逐一登記備案集中調處,并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處理到位。對醫患糾紛突出、醫鬧現象嚴重的單位,實行掛牌整改,并由衛生局派出專項整改工作組,深入醫院幫助和督促專項整改工作。

          4.強化“二個教育和一個培訓”。一是要加強醫德醫風教育,在診療活動中,要以病人為中心,強化服務意識,改善服務態度,不斷提高患者滿意度,為病人提供優質、便捷、價廉、及時的醫療衛生服務,設立醫德醫風舉報信箱,實行隨門診病歷同時發放“病友就診意見卡”的做法,接受病人的監督和評判;二是要加強醫療安全教育,以身邊醫療糾紛為例,組織醫務人員開展分析討論,從中吸取教訓,進一步更新醫療安全理念,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三是要強化“三基培訓”,每季度舉行一次三基培訓考試,同時采取多種形式的醫療質量檢查評比和醫療護理操作技能競賽活動,進一步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優化醫療環境,改善醫患關系。

          5.嚴格實行責任追究。首先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部門、各科室、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和制度,并按職責和制度的要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督導和考核,根據考核的情況,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對引發醫患糾紛負有責任的醫療機構領導和醫務人員實行責任追究,該追究行政責任的則追究行政責任,該追究經濟責任的則追究經濟責任,該移交司法處理的則移交司法處理。

          6.強化衛生行政管理,嚴把衛生行政“三個準入”關。一是嚴把醫療機構設置準入關,嚴格按照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在人員、房屋、設備、制度和資金上,一律嚴格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逐條進行審批,缺一不可;二是嚴把崗位人員的資質關,凡是不具備醫護人員資質條件的,一律不許在醫護崗位上從事醫療活動,違者按非法行醫論處;三是嚴把醫療技術準入關,嚴格依據醫療機構的等級審批診療項目,重點查處超范圍行醫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重罰屢教不改者,不斷加強醫療機構自身建設,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穩步而健康的發展。

          四、整治措施

          一是要高度重視。區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從講政治、講大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識醫患糾紛處理的重要性,將醫患糾紛的預防和調處工作,列入醫院目標管理的重點,并實行一票否決。

          二是要明確職責。各單位、各部門均應結合實際,制訂醫療糾紛調處工作預案,成立醫患糾紛調處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崗位人員職責,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

          醫療糾紛處罰管理辦法范文第2篇

          一、建立專門處置醫療糾紛的機構或專職人員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單獨設置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或掛靠醫務處(科)。一級以上醫療機構必須配備專職人員。

          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履行如下基本職責:

          (一)接待患者的投訴,向患者提供醫療爭議和醫療事故處理程序等咨詢服務,及時調解醫療糾紛;

          (二)協助醫務處(科)制定預防和處置醫療事故預案,對發生的醫療事故或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按照預案及時采取措施;

          (三)負責醫療事故和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

          (四)配合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中心做好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要求的各種相關材料,協助完成調查取證、陳述及答辯等程序;

          (五)負責處理由本醫療機構承擔的賠償事宜,按照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六)對發生醫療事故或違反《條例》規定的責任人提出相應的處罰意見;

          (七)及時總結醫療爭議的情況,向醫療機構負責人、有關職能部門和業務科室提出有關的合理化建議。

          二、抓好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學習和培訓

          各醫療機構要切實做好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診療護理規范和常規的學習和培訓;做好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重點掌握《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市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市診療護理常規》、《**市醫療衛生工作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等相關的法規、規章和制度,學習和掌握本單位的工作制度和崗位職責。要制定培訓計劃和考核方法,使學習和培訓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新上崗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工作。

          三、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和處理醫療事故預案

          (一)防范醫療事故預案應包括如下內容:

          1.對醫務人員培訓、教育和考核制度;

          2.各部門工作職責和人員崗位職責;

          3.針對醫療事故和醫患矛盾比較突出的部門和環節,制訂有效的防范措施;

          4.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定期考核制度;

          5.根據本醫療機構特點制定的其它防范措施。

          (二)處理醫療事故預案應包括如下內容:

          1.接受患者對醫療事故或爭議的投訴,并提供咨詢服務;

          2.醫療事故或醫療重大過失行為發生后,組織協調各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后果的擴大;

          3.對醫療事故或爭議進行調查和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

          4.內部與外部報告制度;

          5.根據本醫療機構特點制定的其它措施。

          四、嚴格規范病歷書寫,妥善保管病歷資料

          嚴格執行國家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的《病歷書寫暫行規定》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組織醫務人員認真學習、熟練掌握規定的內容。嚴禁涂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確保病歷的客觀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醫療質量管理部門要把病歷書寫質量以及病歷資料的保管列入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重要內容,定期指導、檢查和考核。

          五、建立和執行醫療機構醫療事故和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制度

          (一)醫療機構內部報告制度應當包括如下內容:

          1.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有關醫務人員有責任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

          2.科室負責人在向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報告的同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防止損害后果的擴大;

          3.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應立即啟動醫療事故處理預案,對事故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必須對報告內容以及調查、核實情況有詳細的書面記錄。

          4.受醫療機構負責人委托,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應向患者通報、解釋調查的基本情況,包括已經采取的補救措施、對患者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及初步處理意見。

          (二)發生下列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應當在12小時內按照衛生部《醫療事故和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暫行規定》的要求,向所在地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其內容為:

          1.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2.導致3人以上人身損害后果的;

          3.導致聚眾鬧事、群體上訪、毆打醫務人員等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的。

          (三)醫療事故爭議經不同途徑解決的,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均應在結案之日起7日內,按照衛生部《醫療事故和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暫行規定》的內容,向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發生聚眾鬧事、群體上訪、毆打醫務人員等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和醫療工作秩序等情況,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六、認真履行告知義務,維護患者知情權

          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告知的方式、內容和要求:

          (一)以口頭說明、門診告示、入院須知等形式告知患者病情和檢查項目、治療措施和存在的醫療風險、醫院規章制度和診療秩序等;進行告知時,對于惡性腫瘤等疾病,一般先如實告知家屬并征求如何告知患者本人的意見;在患者精神較脆弱或身體狀況較差的情況下,可暫緩或委婉告知患者,避免產生不良后果;對于涉及患者生活方式和個人信息等內容,應注意保護患者的隱私;

          (二)入院時,由患者簽署《病員告知委托書》,在醫療機構實施特殊檢查、手術治療、病情通報、治療措施時,或在患者無法直接被告知,或應對其采取保護性醫療措施時,由患者明確接受告知和承擔責任的委托對象;

          (三)損傷性檢查治療、輸血和手術前,患者或其委托的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四)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時,應當由其法定人簽字;患者因病無法簽字時,應當由其近親屬簽字;沒有近親屬的,由其關系人簽字;為搶救患者,在法定人、近親屬、關系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的負責人簽字。

          七、受理復印和封存病歷資料的申請

          醫療機構應受理患者及其委托人或機構復印、復制下列病歷資料的申請,包括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在患者出院或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要求復印或復制上述病歷資料的,必須填寫申請表,經科室負責人簽字,按規定交納費用,由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人員在申請人在場時進行復印或者復制,并加蓋病歷復制專用章。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患者或委托人和機構可以要求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封存病歷資料。由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科室負責人簽字,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審核后,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對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進行封存,同時注明封存清單并經雙方簽字。封存的病歷資料可以是復印件,由醫療機構保管。

          八、封存和送檢現場實物

          發現疑似輸液、注射液、藥物等引起患者死亡、殘疾、功能障礙、組織器官損傷等不良后果時,醫務人員應立即報告科室負責人和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在辦公室人員主持下,醫患雙方共同對輸液器、注射器、殘存的藥液、藥物以及服藥使用的器皿等現場實物進行封存,醫患雙方在封存清單上簽字,由醫療機構保管。需要檢驗的,送交具有法定資格的機構鑒定。費用由提出鑒定的一方支付,確定為醫療事故的,由責任方支付。

          對疑似輸血引起不良后果的,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應立即通知血液中心(站)人員到場,由患者、醫院和血液中心(站)三方對血樣標本、標簽、剩余血液、輸血器具、稀釋液體等共同進行封存,三方在封存清單上簽字,送具有法定資格的機構檢驗。檢驗費用由提出鑒定的一方支付,如確定為醫療事故的,由責任方支付。

          九、辦理尸檢有關手續

          醫患雙方對死亡原因有異議的,醫患雙方均可以提出進行尸檢的要求。填寫尸解申請單,經死者近親屬和院方同意并簽字,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送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具備資格的機構進行尸檢。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在填寫尸檢申請單時,可以提出請法醫病理學人員參加尸檢,也可以提出委派代表1人觀察尸檢過程,但必須遵守尸檢機構的有關規定。拒絕或者拖延尸檢,超過尸檢規定時間,影響對死因判斷的,由拒絕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擔責任。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應及時受理患方當事人的尸檢要求或代表院方向患方當事人提出尸檢的要求,并負責辦理尸檢有關的手續。費用由提出尸檢的一方支付。

          醫療糾紛處罰管理辦法范文第3篇

          【摘要】通過分析潛在護患糾紛的原因,采取針對護士進行相關的法律知識培訓;加強護理管理,持續改進護理質量;保證充足的護理人力資源,提高護士綜合素質以預防和減少護患糾紛的發生。

          【關鍵詞】護患糾紛;護理質量;防范措施

          護患糾紛是發生在護士和患者或其家屬之間的糾紛,是醫療糾紛的一部分。護患糾紛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醫療護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對當事患者及護士都會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而在護理活動中,有許多護患之間的問題,起初只是一般矛盾,只要進行正常處理和采取防范措施就不至于升級為糾紛。

          1 潛在護患糾紛的原因

          1.1 服務態度差。與以往相比,護士的服務態度已大有改觀,但仍然不盡如人意。一是部分護士感到工作壓力大,情緒不穩定,工作沒有成就感,社會認可程度低,付出與得到不成比例,因此工作起來沒有積極性,責任心不強;二是護患雙方缺乏理解,不能換位思考;三是隨著醫療制度改革,醫療費用居高不下,患者作為消費者的需求越來越高,因此,護患之間常常有潛在的不可調和的矛盾。

          1.2 護士編制不足。在臨床護理工作中,護理工作繁雜、瑣碎,工作量大,護理人力的不足更加劇了護士的負擔,護士把大部分時間用于基礎護理,管理患者的補液,尤其是在中午和夜晚值班的時候,護士相對少,以致容易出現護理不及時。一是巡視患者不及時,當患者發生病情變化時,未能在第一時間發現病情變化;二是呼叫未及時到位;三是患者病情變化時,未能得到及時處理。

          1.3 護理措施不當。護理是一門科學,要求護理工作者以嚴謹的態度去護理患者。若護理工作中忽略了它的科學性,則會導致護患糾紛的發生,例如注射部位選擇不當,進針太淺、長期反復在同一部位進行肌肉注射,有可能導致注射部位出現硬結,這就是護士沒有遵守肌肉注射原則,違背科學護理的道理,就有引發護患糾紛的可能。

          1.4 沒有嚴格遵守查對制度。“三查七對”是基本的護理制度,不嚴格遵守查對制度導致護理工作中的“張冠李戴”,輕者給患者帶來心理上的不安全感,導致患者的投訴,重者則有危及患者生命的可能。

          2 防范措施

          2.1 對護士進行相關的法律知識培訓,加強護士服務意識。采取多種形式對護士進行相關的法律知識和法規知識培訓,學習內容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民事訴訟法》;對典型護患糾紛案例組織護士學習、評論;制訂職業道德行為規范要求,專科文明用語及違反職業道德處罰條件,讓護士認識自身角色,弄清護士的職責權限及范圍,包括護理的義務不是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要履行,護士只對已形成治療關系的對象有義務[1]。

          2.2 加強護理管理,持續改進護理質量。

          2.2.1 提高管理者素質,實行科學管理。護理管理者應從提高自身素質著手,積極調動廣大護士的工作和學習的積極性,帶出高水平的護理隊伍。護理工作任務重、壓力大,護理理管理者在管理工作中應努力創造有張有弛、忙而不亂的工作環境,讓護士作工作時井然有序。

          2.2.2 制訂防止護理差錯事故及護患糾紛發生的預案,持續質量改進措施,加強投訴反饋機制。護理部每月要調查住院患者對護理服務的滿意情況,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原因分析,分析患者不滿意的原因,落實相關責任人,并以此為契機,對護士進行質量控制和意識的培訓和素質教育,提高技術水平、溝通技巧,以便對今后的工作進行修正。

          2.2.3 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用制度管人。隨著醫學模式的不斷更新,“以人為本”、“以病人為中心”的整體護理深入開展,從護士到護理管理者,都要依據文件要求規范自己的每項護理活動保證醫療護理安全,防止醫療隱患[2]。

          2.3 保證充足的護士人力資源。各級醫院管理者要真正支持、重視護理工作,解決護士嚴重缺編的問題,臨床上不能一味縮減護士,應保證護士與病床比例達到0.4∶1。并建立良好的后勤服務支持系統,實施彈性排班,在護理工作集中、護理任務重的時候加派護士緩解護士人力不足的現象。

          2.4 提高護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出現護患糾紛,如何應對和解決往往與護士的素質和能力有直接關系[3]。護理管理者要支持護士參加各類學習深造,豐富知識面,并定期組織專科業務學習、理論與技術操作考試,督促護士嚴格執行各項護理操作規程及護理各項制度。

          3 討論

          隨著我國普法教育的不斷深入,人們自覺地運用法律手段尋求保護自己的利益,一旦患者認為護理過程中有疑點,期望得到的結果與其想象的不一樣時,就可能向科室、向醫院提出質疑,甚至訴諸法律,引發護患糾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護理人員自身的因素、工作因素以及社會因素,并與患者服務需求的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及經濟意識增強有關,要對可能引發糾紛的現象進行及時正當處理,將護患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護理管理部門要定期對發生的護患糾紛進行分析,舉一反三,教育全體護士,護士在工作中應不斷積累經驗,將潛在的護患糾紛化解。

          【參考文獻】

          [1] 金寧寧,邢沫.護士的職責[3].國外醫學?護理學分冊,2000,19(3):120.

          [2] 紀文英,鄭愛英,黃澤.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主動預防醫療糾紛.中華護理雜志,2004,39(12):920.

          醫療糾紛處罰管理辦法范文第4篇

          如缺患者和家屬簽名、簽字人與患者的關系、輸血前各項檢查結果、輸血知情告知內容等。輸血治療同意書是尊重患者和家屬的知情同意權,說明輸血治療的利弊,要由醫患雙方共同簽署。1.3輸血前實驗室檢查有漏缺現象

          輸血前血常規、ALT、乙肝五項、Anti―HCV、Anti―HIV、梅毒抗體五項檢驗有漏檢項目,輸血始終存在著風險,對輸血患者進行必要的實驗室檢查,是判斷患者輸血前血液有無傳染性的指標、是否有輸血適應證的重要依據。如果輸血前未做,一旦發生醫療糾紛,必然處于被動地位。1.4輸血適應征的把握不嚴 輸血的適應癥、目的在病程記錄中未反應出來,或把握不嚴,輸血品種選擇不當,有濫用現象。 輸血僅根據實驗室指標機械地評價,欠缺結合病程中患者癥狀、體征的綜合分析。

          1.5 病程記錄中缺乏輸血過程記錄 輸血成分、血型及血袋編碼、輸入量、輸血過程有無輸血反應及其處理1.6 輸血后療效評估不及時 輸血治療后,臨床醫師未對輸血治療的療效作出評價,有重治療過程而不重結果的現象。1.7 麻醉記錄和術后小結記錄不詳細 患者術中病情敘述、輸血目的、出血量、輸入成分、輸入量記錄不詳細,個別記錄的用血量與病人術中實際用血量不符。1.8 輸血護理記錄不完整 輸血執行者對整個輸血過程的記錄過于簡單、描述不準確。存在未對執行醫囑記錄的檢查、輸血執行者未簽名,具體開始輸血時間、輸血結束時間未填,缺少及輸血過程中是否有輸血不良反應的記錄。 2問題的存在原因2.1 對輸血醫療文書的意義認識不足 輸血始終存在風險,極易發生醫療糾紛。部分醫務工作者法律意識淡薄 ,對原始輸血各項記錄在法律糾紛中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根據我國《責任侵權法》醫療損害責任中的過錯責任原則:“醫療機構能以反證的方式證明醫療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沒有過錯,醫療機構則不承擔責任侵權賠償”。輸血病歷是是臨床輸血過程的客觀記錄和文字見證,一旦當發生法律糾紛時,輸血病歷是評價醫療質量的依據之一,是一份客觀的法律文書。做為法律糾紛的舉證依據對醫護人員合法權益起著重要的保護作用。2.2 對輸血規范、病歷書寫規范理解不夠 臨床工作存在重臨床行醫,輕文書書寫質量的現象,認為治好病就行,記錄病歷質量無關重要。由于部分醫務人員對輸血規范理解不夠,在輸血過程中各個環節的文書存在不同程度缺陷。部份病案沒有在病程中對輸血指征把握不嚴格,要是臨床醫師是對輸血規范理解不夠;輸血護理記錄不完整,反應出護士對對輸血反應知識欠缺,對病歷書寫規范的理解不夠。 2.3 醫院臨床輸血質量管理不到位 醫院對輸血安全問題存在只重血液產品質量是否合格,而不重臨床輸血的標準化管理心態,從而導致監管不到位。臨床輸血病歷的缺陷也反應了當前臨床輸血質量體系的缺失或不健全,表現出各級各類人員職責不清、臨床輸血委員監管不嚴、人員缺乏系統培訓、風險意識低、輸血相關記錄缺乏溯源性等問題。3 防范對策3.1 強化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隨著人們維護自身健康權益的法律意識增加,人們對整個醫療過程的知情權要求更加迫切,特別是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實行醫療責任舉證倒置的今天。臨床輸血病案文書是輸血過程的原始記錄,有很強的稽查憑證屬性,可為輸血醫療事故或糾紛的是非認定、責任判定以及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司法鑒定提供依據[1]。組織醫務人員加強對《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臨床輸血技術規范》、《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相關輸血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臨床醫護人員輸血風險防范意識,通過有效學習,使醫護人員深刻認識到完整規范的輸血病歷在防范醫療風險中的重要作用。3.2加強醫務人員業務培訓

          醫療糾紛處罰管理辦法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標

          緊密結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創先爭優活動,以人為本,以病人為中心,以人民群眾滿意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提升醫療服務水平,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大力弘揚高尚醫德,加強行業作風建設,進一步解決醫療服務和行業作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推進醫改順利進行,促進社會和諧。

          二、工作內容

          (一)改善服務態度,優化服務流程,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努力做到“服務好”。

          1、優化醫院門急診環境和流程,

          將改善人民群眾看病就醫感受作為加強醫療服務工作的創新點和突破點,落實便民、利民措施,通過預約掛號、合理安排門急診服務、簡化門急診和入、出院服務流程、逐步推行“先診療,后結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檢查結果查詢服務、推進同級醫院部分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等,積極探索、創新,有計劃、有重點地推進各項改善醫療服務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務熱情、流程順暢,不斷促進醫療服務水平的提高。廣泛開展便民門診服務,開展雙休日及節假日門診,加強簡易門診,充實門診力量,延長門診時間。推廣優質護理服務,病房開展優質護理服務,建立主管護士負責的小組責任制整體護理模式。開展整體化護理,合理調配護士人力,根據科室工作量實行彈性排班。實施護士崗位管理,建立護士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與護理服務的質量、數量、技術難度和患者滿意度相結合,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2.加強“三基三嚴”培訓

          以醫務人員能力素質建設為出發點,夯實醫療基本功,加強醫療法規、傳染病、合理用藥等基本理論的培訓,繼續開展教學查房、急救技能、體格檢查等基本技能的訓練,嚴肅學習考核紀律,增強醫務人員法律意識,服務意識,規范醫療行為,使醫療質量持續改進。

          3.健全“醫療糾紛投訴制度”

          進一步完善“醫療糾紛接待流程”,認真落實醫療投訴處理辦法,嚴格執行首訴負責制,及時化解醫患矛盾,努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二)加強質量管理,規范診療行為,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努力做到“質量好”。

          1.落實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

          嚴格落實首診負責、三級醫師查房、疑難病例討論、危重患者搶救、會診、術前討論、死亡病例討論、交接班等核心制度,嚴格落實《病歷書寫基本規范》和《手術安全核對制度》,規范病歷書寫和手術安全核對工作,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2.健全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

          建立醫療質量三級質控小組工作制度,加強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建立醫療不良事件報告和醫療安全隱患的主動報告制度。進一步完善科主任目標責任制度,對科室醫療質量考核方案進行細化、優化,持續改進醫療質量。

          3.加強藥品安全使用管理

          認真落實臨床路徑、《臨床技術操作規范》、《臨床診療指南》、《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處方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等規章、規范,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檢查,嚴格規范醫師處方行為,促進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完善藥事管理領導組織,建立抗菌藥物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進一步加強處方點評力度,建立抗生素分級使用管理制度,開展抗生素藥物培訓,嚴格掌握適應癥。建立臨床藥師制度,有明確的臨床藥師崗位職責和相應的臨床藥師工作與管理制度,明確其在醫療質量管理體系中的責任和任務并認真落實。建立健全毒、麻藥等特殊藥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落實。建立不良藥品反應及時上報制度。

          4、推進臨床路徑的管理工作

          開展急診常見病病種的臨床路徑,逐步使醫療管理向專業化、精細化發展,持續改進醫療質量,滿足人民群眾的就醫需求。

          5.加強院內感染管理

          完善醫院感染管理組織,制定并落實相關規章制度。貫徹落實《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和相關技術規范和指南,加強醫療器械的清洗、消毒、滅菌,開展醫院感染監測、建立醫院感染信息報告制度,做到出現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處理,最大限度地降低醫院感染對患者造成的危害。

          (三)加強醫德醫風教育,大力弘揚高尚醫德,嚴肅行業紀律,努力做到“醫德好”。

          1.繼續加大醫德醫風教育力度

          堅持以正面教育為主,繼續培養和樹立一批先進典型,加大對醫德高尚、醫術精湛、敬業奉獻先進典型的宣傳表彰力度,結合醫療衛生特點,深入開展宗旨意識、職業道德和紀律法制教育,引導廣大醫務人員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增強愛民、便民、利民的自覺性,引導廣大醫務人員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自覺為群眾健康服務。

          2.制定完善醫德醫風制度規范

          制定醫務人員行為規范,簽訂醫德醫風責任書,完善服務承諾制度,強化各級干部的責任意識,進一步細化工作指標和考核標準,認真做好醫德考評落實工作,加大對醫療違法違紀行為的懲戒處罰力度,建立領導問責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3.堅決查處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案件

          嚴肅查處亂收費、收受或索要“紅包”、收受回扣、商業賄賂等不良事件,充分發揮查處的警示作用。按照全市部署,開展收受醫藥回扣專項治理活動,完善制度建設,堵塞漏洞,注意杜絕不正之風產生的根源,凈化醫療環境。

          (四)深入開展行風評議,積極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努力做到“群眾滿意”。

          1.針對不同的崗位設計患者滿意度調查問卷,定期開展患者滿意度調查和出院患者回訪活動,征求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地改進服務,使患者滿意度逐步提升。

          2.繼續開展民主評議活動,以評促糾、注重整改。不定期召開社會行風監督員座談會,了解社會上對醫療衛生服務的評價、存在的問題、不滿意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整改,促進社會對急診科評價的好轉。

          三、活動步驟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