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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責調整
(一)新增的職責
1、市重大項目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重點項目建設
辦公室職責。
2、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對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的職責。
(二)劃入的職責
1、原市物價局的物價政策制定和價格政策監督實施,制定、調整市管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等職責。
2、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除工業和通信業以外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職責。
(三)劃出的職責
1、將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劃給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包括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技術規劃和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執行;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或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2、將庫區移民工作職責劃給市水務局。
3、將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職責劃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加強的職責
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劃;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經濟安全;加強投資宏觀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完善價格宏觀管理,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加強產業政策在經濟調控中的作用,強化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全市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地區發展差距;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加強能源宏觀管理,推動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全市開發區建設發展;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二、主要職責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調控和綜合平衡、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職責,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等重大問題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承擔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職責,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審定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經濟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
(四)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價格和收費政策及管理目錄,依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和調整市管價格和收費標準,組織開展全市價格與收費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組織開展全市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市場價格監測、涉案財物價格鑒定和價格認證;承擔全市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人員資格審核;指導全市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職責,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安排市級預算內建設資金,研究確定和管理重大建設項目,協調解決重大項目建設中的問題,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審核重大建設項目、利用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按照規定權限負責全市政府投資類項目(工業和通信業項目除外)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中央預算內投資、省市級預算內和預算外、國家批準設立的基金(債券)等建設資金以及政府承擔償還或擔保責任的國外貸款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核準、備案、審核、竣工驗收工作;引導民間投資方向,指導全市工程咨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建議,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建議,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建議。
(七)貫徹落實國家、省上關于西部開發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開發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并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職責;組織擬訂全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工業結構調整、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等戰略和重大政策并協調實施;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統籌規劃、指導全市開發區建設與發展工作。
(八)研究分析市場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總量平衡,組織制定重要農產品、生產資料批發市場和期貨市場發展規劃、調控政策;搞好糧食宏觀調控,制定市級糧食儲備和物資儲備計劃。
(九)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衛生、文化、廣電、旅游、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負責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并協調實施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促進清潔生產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一)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規范性文件草案,制定部門規章;負責協調參與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提出財政金融政策建議;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對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十二)提出全市利用外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總規模和投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資金的使用。搞好各類項目的前期儲備,推介招商項目,職責權限范圍內的項目評估、咨詢服務工作。
(十三)擬訂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生態移民)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搞好項目方案的審查、上報及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驗收,促進扶貧開發工作。制定全市貧困鄉村、少數民族鄉村經濟發展方向、戰略目標和相應的政策措施,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會議組織、機要、信息、督查等政務工作,承擔電子政務、檔案、保密、、接待、機關安全保衛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建議和提案;負責機關有關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機關財務、財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機關及所屬單位人員工資、干部考核、人事調配、編制管理、學習培訓以及車輛調度等后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的建議及目標和政策;研究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統籌協調需報市政府審批的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并組織評估;提出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見;研究并編制、分解、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提出全市宏觀經濟調控的主要預期目標和措施建議;組織開展經濟形勢分析和宏觀經濟預測、預警;組織研究提出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性對策建議;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總規模及投向和結構優化目標,編制利用外資、外貿和境外投資年度計劃;負責政府國外貸款項目審批和全過程管理工作;按照規定權限申報、核準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負責審核辦理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申報工作;負責審核辦理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申報工作;協調財政金融工作,組織推進資本市場發展;負責委內重要文件、報告的起草。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有關投資宏觀調控政策、規定,積極引導投資方向;提出投資宏觀調控政策和投資體制改革建議;擬定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編制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劃及重點建設項目投資計劃;負責全市基本建設計劃和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城鎮基礎設施、黨群機關、政法系統、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及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的審批及管理;匯總下達中央預算內資金,省下達的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和省資本金基金計劃,申報或安排國家投資、預算內和預算外投資項目;向省發展改革委匯報、爭取、落實建設資金;綜合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核準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方案。
(四)社會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銜接國家和省上安排我市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文化、文物、教育、衛生、體育、民政、廣播影視、旅游等社會事業項目專項資金。協調社會事業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安排和管理政府投資的社會事業項目;負責綜合分析全市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五)工業經貿科
組織擬訂需上報審批或跨部門的綜合性產業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第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提出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促進產業協調發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議,協調推動重大產業基地建設和重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負責工業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及跨行業、跨領域重要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負責組織擬訂科學技術及高技術產業發展、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以及政府投資的重大信息化設施建設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負責申報和審批、核準、備案自主創新、高技術產業發展和信息化項目;負責全市經貿流通等計劃和建設項目;負責全市糧食宏觀調控,協調糧食購銷政策和儲備庫建設;負責權限內服務業項目的核準、備案、審批;監測和分析市場狀況;提出全市經貿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糧油、成品油等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提出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全市糧油儲備宏觀管理;負責全市加油(氣)站、油庫的規劃和布局建設;核準、備案、審批、上報權限內經貿流通項目。
(六)交通能源科
提出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和改革思路,編制交通中長期規劃,銜接平衡相關行業規劃,研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產業政策及改革措施,監測和分析綜合交通運輸發展建設狀況,規劃重大交通項目的布局,組織協調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項目前期及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等。研究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郵電、農村能源中、長期規劃,上報下達年度綜合交通運輸計劃;編報綜合交通運輸、郵電、能源建設項目計劃,農村能源建設計劃;申報、審批、核準、備案綜合交通運輸、郵電、能源(含水能資源開發)建設項目。協調有關綜合交通運輸、能源、郵電等業務工作,收集分析綜合交通運輸、能源、郵電信息,提出全市能源的發展和改革思路,編制能源專項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銜接平衡相關行業規劃,研究產業政策及改革措施,監測和分析能源發展建設狀況,規劃重大能源項目的布局;研究節能措施,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發展、水能資源開發、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七)農村經濟科
研究分析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有關問題及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農村小康建設和產業化經營的發展戰略。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和計劃,銜接統籌全市農村經濟發展項目及資金支撐。負責權限內項目審批、指導、協調、建設項目實施。負責農村經濟信息網絡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經濟體制改革科
依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提出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投資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匯總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改革情況;負責研究提出全市小城鎮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等。
(九)地區經濟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區域經濟協作,協調制定國土開發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重點流域綜合整治規劃項目、主體功能區規劃,參與編制申報、下達農用地轉用和基礎測繪計劃,協調空間地理信息系統;負責編制申報、下達民族鄉村專項資金計劃,組織實施資源型城市申報、轉型方案及接續產業政策協調;承擔市開發區建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擬訂實施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城鎮道路排水、垃圾污水處理及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重點污染治理和重大節能減排示范工程的組織實施;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擬訂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規劃和工作方案建議,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機關人員編制37名,其中行政編制30名、事業編制7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5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14名。
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項
(一)將市以工代賑辦公室(市以工代賑易地搬遷辦公室)更名為市以工代賑易地搬遷辦公室(市生態移民辦公室),事業單位,正縣級建制,隸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業務科。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主任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兼任、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
(二)市項目辦公室(市重點項目稽查辦公室、市鐵路航空項目建設工作辦公室),事業單位,副縣級建制,隸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業務科。核定事業編制7名,其中主任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兼任、副縣級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
(三)保留市西部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業單位,副縣級建制,隸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業務科。核定事業編制4名,其中主任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兼任、副縣級副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
(四)保留市經濟動員辦公室,事業單位,副縣級建制,隸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業務科。核定事業編制2名,其中主任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兼任、副縣級副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五)將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更名為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副縣級建制,隸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綜合科、物價檢查科、案件復議審理科。核定人員編制13名(行政編制7名、事業編制6名),其中副縣級領導職數3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
(六)保留市工農業產品成本調查隊,副縣級建制,隸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綜合科。核定人員編制7名(行政編制4名、事業編制3名),其中副縣級領導職數2名(隊長1名、副隊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七)保留市災后重建辦公室(市深圳對口援建辦公室),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隸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事業編制21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
(八)保留市經濟信息中心(市經濟信息管理辦公室),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隸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
(九)保留市國家投資項目評審中心,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隸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
(十)保留市價格認證中心,人員編制執行隴機編辦〔〕70號文件的規定,自行聘用,自負盈虧,自主管理。
(十一)將市庫區移民辦公室整建制劃給市水務局。
(十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工業行業規劃的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工業行業規劃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工業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及跨行業、跨領域重要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負責工業規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
2、工業結構調整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提出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促進產業協調發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議,組織擬訂需上報審批或跨部門的工業發展政策、綜合性產業政策建議,提出并組織協調跨縣(區)、跨部門的重大生產力布局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議;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通過制定實施行業規劃等推動結構調整。
3、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分工。工業、通信業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除工業、通信業以外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
4、成品油庫的網絡布局和成品油市場監管的職責分工。全市加油站、成品油庫的網絡規劃和布局建設職責,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成品油市場監管職責,由市商務局承擔。
5、指導、監督和管理市級糧油儲備、輪換和投放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市級儲備糧油的宏觀管理;市糧食局負責儲備糧油的收儲、輪換和投放。
6、與市交通運輸局有關職責的分工。一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對全市鐵路民航進行行業管理、以工代賑扶貧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計劃、實施管理的職責,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組織實施。二是在全市鐵路民航建設和行業管理方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全市鐵路民航發展專項規劃,銜接國家和省上相關部門爭取國家鐵路民航項目支持,組織協調鐵路航空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市鐵路航空建設工作辦公室的工作;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
青島創新型城市的建設,合理正確的科技政策、科技法律法規無疑起著重要的引導、規范和保障作用。然而,我們在青島市科技局官方網站首頁的政策法規欄目下查看發現,相當數量的法律法規亟待編纂和完善。關于青島市創新型城市建設中科技政策法規的完善,必須對青島市現有的科技政策法規進行系統梳理和整合,吸收和借鑒國外發達的科技政策法規以及我國其它地區的科技政策法規,從青島的現實狀況出發,為下一步青島市科技事業的發展指明路徑。
關鍵詞:知識產權;高新技術;創新型城市;科技法規;管理體制
一、對過時的政策法規進行修改和完善
科技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在變化,科技政策法規也要相應調整,要體現與時俱進的精神。然而,我們在青島市科技局官方網站首頁的政策法規欄目下查看發現,相當數量的法律法規亟待編纂。情況顯示,青島市關于高新技術及其產業、技術市場與民營科技企業、知識產權、科技成果管理與推廣、科技體制改革、科研條件管理、科技人才、國際科技合作、科技計劃管理、基礎研究的規范性文件總計103件,其中只有19件是2001年以后頒布的,而2004年以來頒發的只有5件。因此,針對青島市科技政策法規的大量過時現象,根據國家和我省的具體政策,根據青島市的發展實際,制定、建立新的、適應青島現實經濟發展的科技政策法規體系是非常必要的。
例如,青島市《關于進一步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意見》是2000年11月11日頒發的,其制定的目標是到2005年青島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情況。在今天看來這一目標早已實現,而這一意見也早已失去了其作用,已沒有存在的必要。如此一來,青島市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就失去了政策的指導和支持,這樣必然不利于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因此,為了更好的指導和加快青島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我們應當制定一個新的、符合實際的、具有青島特色的《關于進一步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意見》,重新規劃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目標。我們可以結合當今藍色經濟區建設發展的新要求,重新制定一個短期的五年發展總體思路和目標,并根據實際情況的發展變化不斷更新完善。
這只是青島市眾多規范文件中的簡單一例。在這些規范文件中,雖然有些并沒有制定具體的目標年限,但由于制定時間較早,也早已不適應青島市城市經濟的發展,不符合當今時代進步的需求。我們必須重新檢視這些過時的科技政策法規,進行修改和完善,以更好的為青島市創新型城市的建設發展服務。
二、適當提高《青島市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發展目標
通過對《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主要內容[1]和《山東省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主要內容的解讀,我們不難看出,山東省的目標與全國相比相對來說過低,并且略顯保守。這一差距與山東省在全國的政治、經濟地位是不相符的。山東省《綱要》是面向整個山東省,以整個山東省為基礎而制定的,應當略高于全國的平均水平。
從地理位置、經濟實力、科技進步狀況等方面看,青島市地處黃海之濱,位于“環黃海經濟圈”的黃金地帶,與日本、韓國等周邊國家和地區在資源、技術、勞動力、資金等方面存在明顯的互補性。青島是全國為數不多的同時擁有國家級高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和出口加工區的城市之一。青島由于其特殊的地位,要責無旁貸地承擔起帶動整個山東省科技進步的龍頭,其目標和措施要遠遠超過全國和全省的一般要求,才能與其地位相稱,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而《青島市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規定的發展目標是:到2020年,創新型城市建設進入全國先進行列。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占全市生產總值比重達到3.5%,對外技術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70%以上。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青島市《綱要》的發展目標還有極大的提高空間。在未來的科技發展過程中,青島市必須充分利用其優勢地位,發揮其龍頭作用,做出突出貢獻以彌補山東省保守目標的滯后。
三、具體細化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相關政策法規
第一,在宏觀層面上,青島市的知識產權保護應當結合本市的具體情況深入落實《山東省知識產權綱要(2005-2010年)》的十項措施,發揮青島的地域與區位優勢,以山東半島城市群和高新技術產業帶為依托形成知識產權密集區,通過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以提高知識產權的質量為核心,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主導產品和核心技術,形成一批國家和國際技術標準,大力發展以知識產權為支撐的優勢產業,不斷加大對外開放力度,加強與國際大公司的戰略合作,形成一批大型企業集團。加大縣域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實施力度,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縣域經濟增長點和新的經濟隆起帶,輻射帶動青島市的整體發展。[2]這樣青島市一定可以建立一套成熟的知道產權體系并科學有效的為經濟服務。
第二,建議研究起草《青島市知識產權條例》。根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安排和部署,2009年5月,市政府頒布了《青島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成為我市知識產權工作第一個綱領性文件,但這對青島市知識產權的保護還是遠遠不夠的。筆者認為,應當借起草知識產權基本法,將《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上升為立法進行落實和立法保障。統一的基本法有助于當前青島知識產權方面立法機構分散、多頭管理、職能重疊、協調不力等現象。在這一方面,日本政府通過《知識產權基本法》的立法在日本建立了一個溝通協商的平臺,形成高效統一與分工協作的運行機制,這一做法對我們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3]
第三,建立協調執法部門,出臺“青島市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件移送實施辦法”。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實施行政和司法兩條途徑,和其他國家有很大不同,而且我國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部門較多,這些執法部門之間的案件移送機制尚未依法建立,一直是我國長期存在的問題。青島市如果率先制定行政執法移送實施辦法,將開全國地方立法先河,具有較高的示范作用,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進入到更深的層次。這對青島市創新型城市的建設無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動和保障作用。
四、加強和擴大對青島市人才的培養
當今世界,人才在經濟、科技的競爭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人才對企業、對城市的發展和進步都是必不可少的,創新型人才更是創新型城市建設的中堅力量。建設創新型城市,重視外來人才的引進是不可或缺的。但是,筆者認為,在引進外來人才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加強對本地人才的培養,這樣才有利于科技創新的穩定。青島市設立各種優越條件吸引和引進著名專家學者、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和國內外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以及企業高級管理人才來青島發展,但是卻忽略了對青島市本地人才的發展和培養,這將不利于青島市創新型城市的長久穩定發展。青島市政府應當適當加強對本區域人才的重視。
筆者認為,在青島市人才的培養方面,除了從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吸引和選拔大批高學歷人才外,還應當加強對企業中人才的培養。可以從高新技術企業中選拔一批骨干人員對其進行專門培訓和教育,并發揮他們的先鋒帶頭作用,由他們帶動企業其他人員的科技水平和創新能力,從而提高企業的整體創新能力和科技進步。重視專門、專業型高科技人才的培養是關鍵,同時更要加強和完善青島市科技人才的管理和獎勵,推動人才的進步。
將青島市高科技人才的培養以科技政策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并在政策法規中建立和完善創新型人才的獎勵制度,為專業人才的培養創造更加有力的環境和條件,更好的發揮青島市人才的創新水平,從而推動高科技人才在創新型城市建設中的中堅作用,更好的服務于青島市創新型城市的建設,這將更加有利于青島市創新型城市的穩固進步和發展。
五、清晰的定位政府的角色
科技政策法規體系的建立與完善,意味著政府管理科技工作的職能也要相應改變,不能再沿續原有的管理方式,要更多地運用科技政策法規的作用。否則,政府職能不轉變,把政策法規放在一邊不理,再好的政策法規也沒有用處。為此,要端正管理部門自身在市場中的角色定位,處理好政府對社會事務的監督和服務雙重功能。政府的科技管理主要是政策法規的管理,政府科技管理部門要帶頭按政策法規辦事,提高執行政策法規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無論是研究開發、成果轉化,還是科技創新、知識產權保護,凡是與科技活動有關的內容,都要在政策法規的框架內解決問題??梢哉f,政府科技管理部門政策法規應用能力越強,青島市的科技創新能力也就越強,科技競爭力的提高就越有希望,科技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進程也就越快。
政府的主要職能是創造促進研發并實施產業化的政策環境。在當前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健全的情況下,企業發展中所受到的限制非常多。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引進人才、技術、資金等,往往都是靠政府部門制定良好的政策措施,社會資源才能得到合理的流動與配置。目前的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單個行為主體方面,沒有在營造整體創新環境方面下功夫。今后可以逐漸向行為主體的整體交流方面著手,比如多建立行業協會、多舉辦經驗技術研討會、多開展技術人員和主管人員的培訓與交流等。[3]
六、加強完善科技管理體制
關于科技體制改革的規定,筆者認為其應該體現國際合作、自主創新、符合市情的大環境。青島市有自己的發展方案,但更應該在國際合作方面做出相應詳細的規定,來適應創新發展,如果僅讓青島的科技體制改革體現在股份投資的相關規定上,那么我們認為,這勢必會影響青島市的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城市的快速發展。其針對此種情況,青島市政府應對該文件做進一步的解釋或者說明及補充,以彌補這一缺陷。
參考文獻
[1]解讀《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N].光明日報,2006―1―12 (006).
著名經濟學家保羅?皮爾澤形容,“健康產業是繼信息技術產業之后,全球財富第五波增長的引擎”。
在世界范圍內,美國的健康產業較為成熟。商業健康保險、健康風險管理、醫療保健服務、生物醫藥技術、醫療設備生產,都是它的核心領域。
在美國,商業健康保險十分發達。一組數據或許更能說明它的“分量”:2010年,健康保險機構已超過400家;2009年,保險收入約8000億美元,占當年GDP的5.6%;2007年,帶動就業4萬人,占當年就I總數的0.3%。
不僅如此,商業健康保險在直接推動經濟的同時,也促進了健康管理服務的廣泛應用。
健康管理服務被喻為美國健康產業的“潛力股”,是美國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
其中,“家庭及社區保健服務”是健康產業最大的門類,占整個產業產值的50%。
重視家庭、社區的健康關懷,注重疾病的預防控制,是美國人的健康理念。“家庭及社區保健服務”除全科診療外,很多時候是在進行居民健康促進、慢性病風險管理。這類風險管理與臨床醫療體系結合緊密,服務所收集的數據直接為病理研究提供支撐。
此外,第三方健康公司也會通過“家庭及社區保健服務”機構的信息系統,提供電話健康顧問服務,建立健康檔案。
美國健康產業的欣欣向榮,離不開科技創新和積極引導。以藥品研發為例。美國的藥品研發,特別是生物制藥的研發投入,位居世界首位。
據美國藥品研究和生產協會的統計,2010年,美國藥品生產的研發投入共計674億美元。而《制藥經理人》雜志的數據顯示,2011年,世界醫藥公司前十強中,有六家是美國公司。在世界生物技術領域研發機構中,美國公司占比更是高達80%,且持有大多數新藥的知識產權。
與科技創新同樣重要的是積極引導。除利用市場機制調節外,政府與行業組織的監管作用必不可少。
美國政府對健康產業的重點領域提出了中長期發展規劃,如《21世紀發展規劃》提出將生物制造技術作為戰略技術,《生命科學產業發展規劃》明確了生命科學產業的發展路徑,并進行了資源部署。同時,政府還通過設立經濟開發鼓勵項目,減免研發企業的稅收,或者通過立法和反壟斷來維護和監管市場秩序。
與政府的宏觀管控不同,美國專業、獨立的行業組織的監管,則延伸至健康產業的不同領域和各個生產環節。
管理式醫療組織會對日常健康服務成本進行控制,專業標準評審組織會評議醫療照顧服務,或對接受醫療技術計劃的病人受到的服務開展評估……
總體來看,美國的健康產業活力十足,產品、服務多元,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劃入的職能
1、將原地區行署經濟貿易處負責的產業政策、技術改造和投資管理、重要工業品及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等職能劃入;
2、將原地區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職能整體并入。
(二)增加的職能
食鹽、烤煙、成品油等國家重要物資的宏觀管理以及成品油的網絡規劃、布局建設等職能。
(三)轉變的職能
1、加快推進投資體制改革,將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和技術改造投資管理整合為固定資產投資管理。
2、加強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改革的重大問題的研究,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全面性工作。加強對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和重大問題協調,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研究并提出全市實施產業政策的意見。
3、取消商有關部門確定政策性銀行的貸款總量和確定商業銀行貸款、直接融資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總量的職能。
二、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作好社會總需求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經濟指標比例的協調。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上關于西部地區開發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開發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我市吸引人才的政策建議。
(三)依據國家和省上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制定全市相應的產業政策,引導和促進全市經濟結構的合理化。
(四)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全市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點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建議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和監督管理重點建設項目;編報、下達利用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用匯投資項目;負責全市投資體制改革工作。
(六)負責限額內政府投資項目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國家補助資金、國債資金、省級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資金以及政府承擔償還或擔保責任的國外貸款項目初步設計、概算審查上報、竣工驗收工作。
(七)負責搞好納入省計劃的基本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含概算調整)、竣工驗收的審查上報審批工作;審批限額以內基本建設項目,審查申報限額以上項目。
(八)組織和管理重點項目稽察工作,督辦省稽查辦交辦的案件。
(九)依據國家《招標投標法》和省上制定的實施辦法,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定有關《招標投標法》配套規定;對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指定招標公告的媒體;組建全市跨部門、跨縣(區)的綜合性評標專家庫。
(十)擬訂和協調全市國土開發、整治、利用和保護的政策意見,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環境保護、土地利用規劃、計劃,扶持國扶貧困縣(區)發展經濟,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推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搞好項目方案的審查、上報及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驗收,促進扶貧開發工作。
(十一)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提出全市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并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貫徹落實“工業強市”戰略,研究并制定工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能源、交通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發展規劃。
(十二)研究分析市場事關群眾生產、生活切身利益的供求狀況和重要商品供求總量平衡,組織制訂重要農產品和生產資料批發市場和期貨市場的發展規劃、調控政策;搞好糧食宏觀調控,制定糧食儲備和物資儲備計劃;指導、監督重要物資的流通: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全市科技發展的方向、重點及相應的政策措施;組織制訂科技項目攻關計劃和科研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推動科技成果商品化并轉化為生產力。
(十四)搞好宏觀經濟預測、預警和分析研究,參與研究運用稅率和價格等主要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組織或參與地方經濟法規的起草和協調實施;指導協調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五)根據國家和省上提出的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利用國外資金的戰略和方針、政策,提出我市利用外資的總規模和投向。
(十六)搞好各類項目的前期儲備,推介招商項目,職責范圍內的項目評估、咨詢服務工作。
(十七)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意見,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八)負責庫區移民工作和庫區經濟建設項目工作。
(十九)承辦省發展改革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9個職能科室。
(一)人事秘書科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與服務;負責草擬委機關有關重要文件;負責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以及督查、保密工作;負責辦理全委機關工資福利、干部考核、人事調配、編制管理以及機關財務、總務保障、財產管理、車輛調度和接待等后勤服務工作;負責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研究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計劃、組織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并編制、分解、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項年度計劃,提出全市經濟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措施;進行宏觀經濟預測、預警,組織宏觀經濟調查,提出分析報告和對策建議;負責全市糧食宏觀調控,協調糧食購銷政策和儲備庫建設;負責全市高新技術、利用外資計劃和外貿、經貿流通等計劃和建設項目。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有關投資宏觀調控政策,規定,積極引導投資方向;編制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劃及重點建設項目投資和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計劃;負責城市基礎設施、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匯總下達國債資金,省下達的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和省資本金基金計劃,向省發展改革委匯報、爭取、落實建設資金;負責全市基本建設計劃和重點建設項目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投資許可證管理工作。
(四)社會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協調擬訂社會事業發展政策,負責安排和管理政府投資的社會事業項目;銜接國家和省上安排我市的教育、衛生、體育、旅游等社會事業項目專項資金。
(五)工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經濟發展中的戰略和方針政策,收集分析工業信息,預測發展趨勢,提出發展對策。提出相關產業總量指標和結構調整建議,研究制定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研究編制全市工業生產中、長期規劃,上報下達年度工業生產計劃;編報工業建設項目計劃,上報、審批工業建設項目。協調有關工業發展工作。組織貫徹國家和省上產業政策,研究分析全市工業產業發展情況,組織擬訂工業綜合性產業政策,組織和協調我市工業專項產業政策的制定,監督產業政策的落實。負責工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編制,研究并協調重點工業基本建設及技術改造項目的布局,提出指導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定意見。
(六)交通能源科
提出全市交通的發展和改革思路,編制交通中長期規劃,銜接平衡相關行業規劃,研究產業政策及改革措施,監測和分析交通發展建設狀況,規劃重大交通項目的布局。研究編制全市交通運輸、郵電、農村能源中、長期規劃,上報下達年度交通運輸計劃;編報交通、郵電、能源建設項目計劃,農村能源建設計劃;上報、審批交通能源建設項目。協調有關能源、郵電等業務工作。收集分析交通、能源、郵電信息,提出全市能源的發展和改革思路,編制能源中長期規劃,銜接平衡相關行業規劃,研究產業政策及改革措施,監測和分析能源發展建設狀況,規劃重大能源項目的布局。研究節能措施,推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
(七)農村經濟科
農經科職能: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農村小康建設和產業化經營的發展戰略。銜接統籌全市農村經濟發展項目及資金支撐。負責權限內項目審批、指導、協調、建設項目實施。負責農村經濟信息網絡建設和管理工作。
庫區移民辦公室職能:組織編制全市在建、新建水庫電站移民搬遷、補償、安置規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已建水庫電站的移民遺留問題,并扶持移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移民脫貧的組織協調服務工作。組織審查移民專項工程概算及年度計劃的編制實施。參與擬建水庫電站的庫區淹沒損失和所在地經濟。環境分析、移民搬遷安置與遷建規劃等前期工作。
(八)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
依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提出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投資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匯總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改革情況。
(九)小城鎮建設發展科
負責研究提出全市小城鎮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等。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四、機關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人員編制24名(含原體改辦并入的5名編制),其中行政編制20名、事業編制4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4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干部職數14名。
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根據“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規定,原體改辦6名工作人員隨編制劃轉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五、其他事項
(一)保留市以工代賑辦公室(掛市以工代賑易地搬遷辦公室牌子),正縣級建制,主任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兼任。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副縣級專職副主任1名、科級干部職數2名。
(二)保留市項目辦公室,副縣級建制,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副縣級專職副主任1名、科級干部職數1名。
一、真抓實干,推動林業發展再上新臺階 二是積極爭取南方冰雪災害和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爭取各級財政增加災后林業恢復重建專項資金;建立落實政策性森林保險和林木良種繁育補貼制度;對因災形成的造林債務和基層單位職工住房毀損進行統計核銷,并把林業災害救助納入相關救災資金渠道。
三是加快木本糧油產業發展。做好《全國油茶產業發展規劃》報國務院審批工作和以油茶、核桃、油橄欖為重點的《全國主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研究提出全國木本糧油的產業發展方案;組織編制《全國山區綜合開發縣木本糧油產業示范實施綱要》。
四是搞好規劃編制,從宏觀上謀劃現代林業建設。做好林業發展“十二五”和中長期規劃基本思路編制工作;編制即將到期的重點生態工程后續規劃;組織實施好《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生態修復專項規劃》《雨雪冰凍災后林業生態恢復重建規劃》《全國森林防火中長期發展規劃》《全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建設規劃》《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工程規劃》等六項新的專項工程規劃。
五是做好林業建設項目儲備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濕地保護與恢復、林木種苗基礎設施建設、國有林區森工非經營性項目以及棚戶區改造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
二、強化協調溝通,解決和落實各項惠林政策
一是研究天然林保護工程到期后的政策措施。全面總結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以來取得的成效和經驗,研究提出工程到期后的政策建議和資金需求;加快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推進森工企業體制機制改革,理順國有林區森林資源管理體制;健全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低保等社會保障政策,實現應保盡保。
二是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險機制。研究森林保險納入政府補貼的標的、險種、保費率、補貼標準、環節和手段等具體措施,并選擇部分省區市開展試點。
三是落實國有林場改革相關政策。根據國務院即將批準的《關于加快國有林場改革的實施意見》,將生態公益型國有林場人員和機構經費納入地方同級財政預算;摸清國有林場本底數據,詳細掌握林場面積、在職和離退休職工人數、職工參加社保的種類標準等基本情況。
四是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落實中央9號文件規定,建立和完善地方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探索建立市場機制下的生態補償機制。
五是積極研究對策,貫徹執行新的《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充分考慮育林基金改革后可能出現的相關問題,研究制定實施細則;將林業行政事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嚴禁擠占、挪用育林基金。
六是努力爭取建立林業補貼制度。建立林木良種繁育補貼制度,并選擇部分省區市開展試點;將油茶生產機械納入財政農機具購置補貼范圍,研究制定對種植油茶等木本油料作物的補貼政策。
七是完善林業用油量的測算、統計、核實和匯總。核實營造林、森林管護面積、木竹生產量等用油量基礎數據,對林業因成品油價格調整影響增加的成本,由中央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的方式給予全額補貼。
三、嚴格管理監督,進一步提高林業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
一是加大林業資金監管力度,切實提高管理水平。進一步強化中央新增林業投資和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的監管;從項目安排的源頭抓起,細化落實工程各實施環節的責任制;加強對工程招標、物資采購、作業設計報批、資金撥付等環節的監督。
二是做好林業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對林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進行周密部署,全面完成對省級林木種苗示范基地的竣工驗收工作。
三是加強林業建設項目的規范化管理。完善林業項目建設及管理標準化體系,在項目立項及可行性研究、編制實施方案、工程建設及檢查驗收等環節出臺一系列的建設標準和規范。
四是嚴格部門預算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嚴格按項目申報指南要求和財政支持方向,組織項目申報和項目審核;及時完整地將項目預算批復下達到項目承擔單位,嚴防資金的滯留和截留;配合做好財政項目支出預算的績效考評試點工作,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樹立全球意識,全面提高林業對外開放合作水平
一是堅定信心應對危機。分析研究國際金融危機對經濟和產業的影響,在對外開放合作中不斷提高全行業的國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及時了解掌握林產品對外貿易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做好監測、預警和應對工作,努力實現2012年林產品外貿總額突破800億美元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