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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全日制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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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全日制工作要求

          非全日制工作要求范文第1篇

          結合上述案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可以初步判斷,于某等三人屬于“非全日制用工”。那么,對于某等三人的訴求該如何處理呢?

          首先,依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由此看來,法律并未強制規定用人單位要與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可以與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就無需因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支付雙倍工資了。

          其次,《勞動合同法》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時,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因此,該商場終止于某等三人的用工符合法律規定,于某等人的要求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近年來,非全日制用工被廣泛使用,與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具有五大優勢:

          一是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用工需求取決于生產經營的客觀需要。同時,用人單位為追求利潤最大化,也要盡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從現實情況看,除高端人才外,大部分非全日制崗位是保潔、包裝、服務等普通技能崗位,小時工資大多以地方最低小時工資為基準或稍高于標準確定,用人單位只需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其他保險無須繳納,終止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力成本較低的優勢明顯。

          二是用工形式靈活,自由度高。這里主要體現在非全日制用工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當事人可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建立雙重或多重勞動關系。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時間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都有追求短期利益的愿望,更傾向于提供勞動與支付報酬的“交易性”特征,雙方關系羈絆少,自由度高,勞動者可以在多家用人單位提供勞動,非全日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終止用工,終止手續簡化,不要求采取書面方式,口頭通知即可。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也不必擔心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是用工管理方面相對簡單。在實際操作中,用人單位招用非全日制勞動者,只需在錄用后到當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錄用備案手續,而無須辦理轉移勞動者的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等。同時,非全日制用工單位不負有代通知金等義務。尤其是對于深受“雙倍工資”困擾的用人單位而言是個極大的利好。

          四是法律規定差別大,易于操作。從根本說,非全日制用工與全日制用工只有工作時間的數量差異,沒有性質的不同,但兩者在法律規定上差別很大,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有關規定,如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協議,雙方特別是用人單位可無所限制地隨時終止勞動關系,且不需支付補償,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規范性文件也只要求用人單位應為非全日制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在強制性法律義務上只規定了涉及勞動者工作時間、工資支付標準、周期等基本權利問題。

          非全日制工作要求范文第2篇

          西南交通大學是我國發展環境學科和建設環境專業較早的重點大學之一。多年來,通過學科建設和環境工程專業課程體系與內容的改革和實踐的加強,環境工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得到了一定的發展:1999年招收第一批西南交通大學非全日制環境工程領域工程碩士,2010年招收全日制環境工程領域工程碩士研究生。

          一、明確培養目標和要求,制定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為明確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和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全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教育指導委員會的有關推薦材料,2009年全面制定了西南交通大學環境工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應掌握堅實的學科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對環境工程技術的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應有較全面的了解。能熟練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工具和實驗方法,具有獨立從事工程技術研究、技術改造、開發、設計與工程管理的能力。

          (二)學制及學習年限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研究生,采取進校不離崗的方式,在校學習時間累計不少于半年。

          非全本文由收集整理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習年限為3~5年,其中論文研究工作時間(從開題報告通過之日起至論文送評閱前止)一般不少于一年半。

          (三)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1.課程設置原則。(1)課程內容:環境工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課程設置要以實際應用為導向,企業需求為目標,以綜合素養和應用知識與能力的提高為核心;(2)課程量:環境工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原則是三個學期全部完成,并注意第一學期課程安排的飽滿度;(3)課程結構:環境工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采用課程類別設計思路,切實增強工程意識、增強工程素質培養、增強工程能力。

          2.學分設置。全部課程按課內16學時計1學分。環境工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學業期間獲得學分總數的基本要求為32學分。

          3.課程學習。環境工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教學強調理論與應用課程有機結合,學校聘請有豐富實際工程經驗的專家講課或開設專題講座,突出案例分析和實踐研究。教學過程重視案例分析、現場研究等方法;注重培養學生研究生實踐問題的意識和能力。

          4.課程設置方案。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課程體系分為5個部分,分別是公共課程、基礎課程、專業課程、選修課程、必修環節。課程設置方案中公共課程特增加知識產權和信息檢索兩門課程,突出培養學生的知識產權意識和信息檢索能力;基礎課程突出培養學生的外語應用能力和應用數學知識解決實際工程的能力;專業課程重點培養學生專業的基礎知識和業務素質;選修課程重點考慮各類學生的研究目標不同,工作性質不同進而突出學生的專業特色;必修環節主要為校內外知名教授、專家開設環境工程領域研究前沿知識講座和實際案例分析等,著重培養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和拓展學生的視野等。

          (四)學位論文

          學院應嚴把學位論文過程關,從學位論文的選題、開題、編寫、預答辯、答辯等工作入手,扎實做好每一步工作。設計過程分,即指導教師對學生在論文過程的中的態度、進度等各方面進行打分,不合格者取消其答辯資格。

          二、師資隊伍建設

          (一)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師資隊伍建設目標

          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體系中工程型教學人才資源建設是建設質量保障的核心環節。根據國家卓越工程師的培養背景、根據環境工程行業特點、根據依托單位的自身特點,擬定了師資隊伍建設目標為:建設專職與兼職相結合、企業與學校相結合、反映軌道交通行業、具有國內外行業影響力的高水平、立體化環境工程專業工程型教學團隊。

          (二)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體系企業教師隊伍建設

          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體系企業教師隊伍建設實行考核聘任制,動態管理。在此基礎上,結合企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數量多,層次高的特點,在今后企業的師資隊伍建設中我們將在總量上適度增加的同時,重點在師資隊伍的層次上進行提高,提高師資隊伍的層次,提升企業教學的質量。

          (三)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體系學校教師隊伍建設

          根據我校環境工程專業特點和行業應用需求,在教學主管院長領導下加強原有工程型教師教學團隊建設工作。

          三、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質量保障機制

          (一)建立教學全過程動態保障機制

          參照西南交通大學專業學位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及實踐教育相關質量保障措施,建立環境工程領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教學質量安全動態保障機制。

          (二)建立以工程應用能力為核心的新型考評機制

          非全日制工作要求范文第3篇

          關鍵詞:用工方式;特點;分析

          0 引言

          與以往法律相比,《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仲裁法》更加注重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加強了對用工單位的約束,這無疑增加了企業的用工成本。而金融危機的到來,又使企業面臨壓縮用工成本的問題。面對這種情況,企業必須探索靈活適用的用工方式。

          1 目前我國企業可以采用的主要用工方式[1]

          企業既可以采用間接用工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直接用工的方式。間接用工方式主要指業務外包。直接用工方式按照企業是否自主招聘分為自主招聘和勞務派遣用工。自主招聘用工又可以工作時間的不同分為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

          2 各種用工方式的特點及分析

          2.1 業務外包

          業務外包是指企業將一些非核心的、次要的或輔的功能或業務外包給企業外部專業服務機構,利用它們的專長和優勢來提高企業的整體效率和競爭力,而自身僅專注于企業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功能和業務的一種管理模式。業務外包是一種間接用工方式,企業與承包單位間存在民事合同關系,與承包單位雇傭的員工之間沒有任何關系。

          企業通過將某些業務進行外包,在降低固定成本的同時,可以將部分風險責任轉移給承包商,從而降低企業的經營風險并減少因直接用工可能產生的法律責任。將那些企業自身缺少能力的業務部分外包后,企業可以專注于培養和發揮核心競爭力,以獲得持久競爭優勢。但是業務外包也會產生一些問題。如,外包的成本未必比企業直接生產經營的成本低多少,在有些情況下,甚至會更高;企業對承包單位的控制面臨挑戰。

          企業采用業務外包時,首先要明白自己的核心優勢、潛在優勢及劣勢,然后再確定業務外包的范圍。選擇合適承包商并與之保持有效的信息交流和溝通,但要注意不能泄露企業的核心技術和商業秘密。最后,企業要做好對外包業務的成本、收益和風險的評估和控制。

          2.2 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形成勞動合同關系,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間,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之間通過勞務派遣協議形成勞務關系的一種用工方式。

          勞務派遣以其諸多明顯優勢,正被越來越多的企業使用。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可以降低招聘、社保辦理等方面的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另外,企業可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隨時要求派遣單位增減派遣員工,有利于企業保持用人的靈活性。由于用人單位和派遣員工之間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因此降低了企業的用工風險。但在實踐中,這種用工方式也暴露出了一些弊端。例如勞務派遣單位缺乏必要的規范,沒有相關的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資質認定、審查監督和年檢,導致市場上勞務派遣單位魚目混雜等問題。

          企業在選擇派遣機構進行合作之前,應當核實與查證派遣機構的資質和口碑。與派遣單位簽訂的派遣協議要盡量做到責權清晰、條款完備。在使用勞務派遣員工時,企業要努力消除因用工形式不同所產生的管理邊界,使被派遣員工融入企業文化,充分發揮其積極性。對于表現出色的派遣員工,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可在適當的時機將其轉為正式員工,既可以留住優秀人才,也可以對其他派遣員工起到激勵作用[2]。

          2.3 全日制用工

          全日制用工是企業的常規用工方式。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不同,常規用工方式分為三種:一是與勞動者訂立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工方式;二是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工方式;三是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的用工方式。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工和以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的用工方式是企業以往慣用的用工方式,在此不作討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工方式,是《勞動合同法》中出現的一種新的用工方式。這種用工方式被認為是新形勢下的“鐵飯碗”,使企業面臨因招進不符合要求人員造成的損失和難以辭退的麻煩。其實這種用工方式也有優勢:它可以降低企業的勞動合同管理成本;有助于促進員工增加企業特別投資,如:對當前企業有專用性的特殊培訓;還有利于企業增強企業凝聚力和培養穩定的企業文化。另外,這種用工方式對留住核心員工,增加企業核心競爭力具有重要作用。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工方式尤其適用于那些人力資本價值高且具有稀缺性的核心人才,以避免出現核心員工流動過大給企業運作帶來損失的局面。面對法律強制規定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也可以采取相應的措施來規避。如果企業想少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考慮用勞務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用工方式來替代。企業也可以通過加強績效考核,解除與那些不能勝任其職務的勞動者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4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個企業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種重要的靈活用工方式。其優勢體現在:企業可以與非全日制員工以口頭協議的方式簽訂勞動合同,減少了企業的勞動合同管理成本;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不必為非全日制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外的其他社會保險。但由于非全日制員工可以同時與幾家單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關系并可以隨時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這種用工方式很不穩定。另外,法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報酬支付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這給財務結算帶來麻煩。

          企業使用非全日制用工時要注意一些問題: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企業最好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既可以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也可以作為雙方非全日制用工關系的證明;應對非全日制員工在其他單位的工作內容和時間等基本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對于涉及商業秘密的崗位,企業不宜使用非全日制員工,如需使用,也應與這些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參考文獻

          非全日制工作要求范文第4篇

          關鍵詞:雙重勞動關系 事實勞動關系 規范措施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用工制度向多樣化、靈活化發展,為雙重勞動關系的出現創造了一定的條件,本文對雙重勞動關系的概念進行了界定,分析了雙重勞動關系的類型及出現的原因,最后,提出規范雙重勞動關系的幾點措施。

          一、雙重勞動關系的概念

          對于雙重勞動關系概念的界定,學術界有著不同的定義,大體分為兩種:一種定義是指勞動者在沒有和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又在其他的單位參加工作并獲得報酬而形成的勞動關系。另一種定義則認為勞動者同時從事兩種在時間上不沖突的工作而引起的雙重勞動關系。這兩種定義的基本意思相同,但是側重點不同,第一種概念強調勞動關系的建立,第二種則強調工作。總結兩者的共同點,對雙重勞動關系可以定義為勞動者在同一時間內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這些勞動關系是基于勞動合同或者事實產生的,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勞動關系。

          二、雙重勞動關系的類型及產生的原因

          (一)虛實并存的雙重勞動關系

          所謂虛實并存的雙重勞動關系,實際上是指勞動者并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卻同時與新的用人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虛實并存的雙重勞動關系是“中國特色”之一,準確地說,它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轉型的產物。包括企事業單位正式職工、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內的一群人,根據相關的優惠政策,因內退、停薪留職、長期休病假等原因離開了原來的工作崗位,這些員工雖然與原單位保持勞動關系,甚至社會保險也由原單位負責繳納,有的還定期獲得原單位的生活補助,但是他們并不需要到原單位從事工作。這樣一來,空閑在家的勞動者到其他單位工作,就在原有的勞動關系上增加了新的勞動關系。由于勞動者與原單位并沒有解除勞動關系,而由于身份的限制,又不能和后來的用人單位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因此我們把這種類型的勞動關系稱為虛實并存型雙重勞動關系。

          (二)兼職形成的雙重勞動關系

          兼職是指勞動者完成用人單位規定的工作后,利用業余時間到其他單位進行工作,也就是所謂的第二職業。第一職業也就是本職工作的勞動關系屬于主要勞動關系,而兼職屬于次要勞動關系。按照兼職的主體來分,普通勞動者兼職一般是勞動者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利用業余時間到別的單位工作;而技術人員的兼職則是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技術,在不侵害本職單位利益的情況下到其他單位兼職。而按照兼職的時間來分,則可以分為三種兼職:一是上班時間兼職。一些技術人員利用其掌握的技術,在上班時間可以同時服務于多家單位,例如網絡設計員等;二是下班時間兼職。勞動者利用業余時間從事兼職工作,多為非全日制的勞動;三是節假日兼職。表現為勞動者利用節假日休息時間進行的兼職活動。此外,按照兼職工作的內容又可以分為本職工作的兼職和本職工作無關的兼職,一般的技術人員兼職屬于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兼職,而從事體力勞動的兼職則可以與本職工作無關,例如推銷員。

          (三)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引起的雙重或多重勞動關系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勞動者按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個小時,每周的工作時間不超過24個小時的用工形式。近年來,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在我國呈現迅速發展的趨勢,特別是在餐飲、超市、社區服務等領域。這是適應企業降低人工成本、推進靈活用工的客觀需要;是促進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客觀需要;是緩解勞動力市場供求失衡的矛盾,減少失業現象的客觀需要。這種模式下的雙重或多重勞動關系沒有主從之分,在時間和地點上具有靈活性,但從法律角度看,它與全日制用工勞動關系在勞動合同的簽訂、試用期的約定、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勞動報酬的支付周期、社會保險費的繳納等方面均有不同,因此如何使非全日制勞動者與全日制勞動者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是亟待規范的問題。

          三、雙重勞動關系的規范措施

          (一)加快體制改革,消除虛實并存引起的雙重勞動關系

          現在各行各業的“鐵飯碗”已被打破,企業用人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機關事業單位用人也在逐步推行聘任制,這兩項制度意味著,沒有空余的崗位虛位以待,供虛實并存的雙重勞動關系之用。實際上,虛實并存的雙重勞動關系使得很多人雖不在某個崗位上工作卻長期占著這個崗位,占著人員編制,對于那些無崗可上的人顯然不公平。在就業壓力如此之大,崗位競爭如此激烈的現實情況下,虛實并存的雙重勞動關系理應被叫停;在經濟體制已逐步從計劃過渡到市場的今天,虛實并存的雙重勞動關系必須退出歷史舞臺,應加強立法,規范這些享受特殊政策的人只有唯一的選擇,或者與新的崗位徹底說“再見”,回到原工作崗位繼續工作,或者徹底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與新的工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將保險檔案關系通過合法的途徑轉至新的工作單位。筆者相信,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虛實并存的雙重勞動關系必然會退出歷史的舞臺。

          (二)增加誠信協議,對兼職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分情況處理

          對因兼職產生的雙重勞動關系可以通過勞動合同中附帶誠信協議加以規范。勞動合同是劃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權利義務的重要書面協議,在原來必需的合同內容基礎上,我們可以再增加一個誠信協議,為每一個勞動者都建立一個專門的信息檔案,利用信息網絡技術,使每一個企業都可以隨時查詢到勞動者的相關信息,在這些信息明確的基礎上,雙方簽訂誠信協議,確保勞動者不存在不合法的雙重勞動關系。

          在勞動者的兼職過程中,難免會存在糾紛。想要合理的解決此類糾紛,首先要從法律上將其分為合法兼職和非法兼職。所謂的合法兼職是指勞動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事兼職工作,在這個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糾紛,適應于勞動法律法規的裁決范疇。而非法的兼職是指勞動者未經本職單位同意私自兼職,這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此類兼職引起的糾紛可作為雇傭關系或勞務關系處理,當事人應該以民事糾紛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訟,法院審理案件時適用民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三)完善相關法律規定,使非全日制用工的合法權益切實得到保護

          我國缺乏對非全日制用工的專門立法。相應的立法缺失使得我們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適用上經常陷入尷尬的境地。實踐中,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極易受到侵害,工資待遇低、工作條件差、缺乏社會保障,不能享受與全日制勞動者平等的法律保護。因此,有必要加強法律法規的完善,切實保護非全日制用工中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明確非全日制工的加班加點的工資標準,對非全日制工向全日制工轉化的量化界限進行劃定;要求非全日制用工單位對勞動合同的內容負舉證責任,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主張的權利負有舉證的責任;細化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構成,明確規定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不包括的,相關的社會保險費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以確保非全日制用工的實際工資收入不縮水;要求用工方在終止合同時應該提前告知勞動者,切實保護勞動者在非全日制用工關系中的合法權益。

          總之,如何規范現實中出現的雙重勞動關系,成為了各個部門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必須通過加強立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健全保險制度,嘗試在勞動合同后附加一個誠信協議等方式,對已經出現的雙重勞動關系,根據不同的情況妥善處理,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李洪躍.淺談雙重勞動關系的性質[J].法制與經濟,2012(4)

          非全日制工作要求范文第5篇

           

          什么是在職研究生?

          在職研究生是國家計劃內,以在職人員的身份,半脫產,部分時間在職工作,部分時間在校學習的研究生學歷教育的一種類型。屬于國民教育系列。

           

          在職研究生有哪幾種?

          在職攻讀研究生有4種方式:

          1、五月同等學力申碩(單證,免試入學,先入學后考試);

           

          2、非全日制研究生,自2017年起,原十月聯考取消,改為全國統考。(雙證);

           

          3、高級研修班(單證)

           

          4、單獨考試(雙證,參加全國統考,一般為委培和定向)

           

          什么是5月同等學力申碩?

          免試入學,先入學后考試。這種在職研究生屬于單證在職研,讀完之后我們能拿到研究生結業證書以及研究生學位證書。但要注意,同等學力在職研究生是先學習后考試的,沒有參加過研究生課程班是沒有資格參加5月申碩考試的。同等學力申碩考試一般都是每年3月份報名,5月份考試。

           

          什么是非全日制研究生?

          從2017年起,十月在職聯考以及一月聯考在職研究生招生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考試科目、復試要求等均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就是現在非全日制研究。它的報考流程跟全日制研究生是一樣的,每年的10月份報名11月份現場確認,12月份參加初試,次年3月份左右開始復試。非全日制研究生是目前唯一一個可以獲取雙證書的在職讀研方式,讀完之后我們能拿到研究生學位證書以及研究生畢業證書(非全日制)。

           

          什么是高級研修版?

          所謂高級研修班就是我們常說的在職研究生課程班,這種課程都是全年滾動招生的,課程時間比較短,課程相對也比較集中,但是高級研修班讀完之后只能拿到研究生結業證書。

           

          什么是單獨考試?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一般應限于用人單位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單獨考試碩士生學習期間不轉戶口,不轉人事關系,不轉工資關系,醫療費由考生原工作單位負責,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

           

          目前,5月同等學力申碩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最受在職人士的歡迎,在職研究生(bjunisedu)為大家重點介紹這兩個的具體的報考流程及考試科目等

           

           

          5月同等學力申碩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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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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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有關材料已提交學位授予單位,并經學位授予單位審查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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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根據《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試行辦法》(學位〔2015〕10號),以同等學力申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資格不受本項第(一)款和第(二)款限制,但須具備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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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本科畢業生并獲得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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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正在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住院醫師或已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臨床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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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申請人所申請的專業學位類別及領域應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學科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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