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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財務公開制度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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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財務公開制度管理辦法

          農村財務公開制度管理辦法范文第1篇

          【關鍵詞】:集體財產; 農村財務; 公開工作

          農村財務公開指的是村集體采取便于廣大群眾理解c接受的方式,將村集體的財務狀況,定期進行整合,如實地匯報給當地群眾,使村集體的財務狀況處于公開、透明的狀態下,受到廣大村民的監督。農村財務公開能有效地促進村集體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農村財務公開將村鎮的經濟問題與村民一同討論,一方面,使群眾參與到村務管理之中,增強村民的民主管理意識;另一方面,此舉可以聽取到群眾不同的聲音,對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有所助益。以農村財務公開為開端,能夠帶動建立一整套農村民主管理體制,推進農村其他工作的民主化、透明化、公開化。

          1 我國農村財務公開工作現狀及存在問題

          1.1村級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會計專業知識缺乏,根本不能有效的發揮監督作用。一般在選舉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時,大家只注重當選人的威信,而忽略了年齡結構和知識水平,選出的理財小組成員往往年齡結構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受能力所限,理財監督一般只停留在賬務的表層,只能直觀地查看單據,了解大致收支情況,很難發現賬務中存在的較為復雜的問題。

          1.2民主理財未能真正覆蓋到村級整個經濟領域,對重大的經濟事項的決策參于不夠,缺乏參政議事的主動性。如對集體資產的轉讓、租賃、各類經濟合同的訂立及重大投資項目的計劃制訂及招投標等一般由村主要領導或村兩委班子決定,很少請民主理財小組參與。

          1.3不少村民民主觀念淡薄,參與監督的意識不強。當前,隨村民外出務工、做生意的日漸增多而導致召開村民會議難度也不斷加大,民主理財更難落到實處。有些村根本不按期開展民主理財活動,也不按照規定程序召開例會集中審議,一般都是將村干部簽過字的單據加蓋審核章了事,或會計拿著報賬單到理財小組成員家簽字,有的干脆由村干部代簽,民主監督變成走過場。有些村雖也按時召開會議理財,但理財小組成員怕得罪領導干部,一切圍繞村委會的指示辦事,民主監督組織變成了村委會的辦事機構。

          1.4財務公開流于形式,與落實農村群眾知情權的要求不相適應。有的村把財務公開當做應付檢查的運動,把收支情況貼上墻并拍照留念應付完檢查后隨即揭掉;有的地方搞半公開,只公開主要項目,不公開明細,有的村只公布一些無關緊要的內容,對群眾十分關心的重大財務事項比如基建費的支出、承包費的收繳等卻不愿作全面、如實的公開;有些地方干脆直接在數字上做手腳,如把村民最關心的招待費問題,分解成幾個數字,轉換成幾個科目向群眾作虛假公開,或把一些敏感開支全部列入“其他”一個欄目,將真實情況隱藏起來,欺瞞群眾,逃避監督。

          1.5財務公開形式單一、時間模式化。各村財務公開形式基本都是貼在村頭的墻上,容易遭人為破壞。財務公開時間固定化,一些重大收支如集體債權債務和財產物資處理、土地征用補償及分配、集體建設項目招投標、工程預決算和工程款的結算審計情況等內容無法做到跟蹤連續公示。

          1.6財務公開后的信息反饋機制不健全。一些村只公開、不答疑,對群眾提出的質疑置之不理。未能發揮財務公開的作用,失去村級財務公開的真正意義和目的。

          2 做好農村財務公開工作的對策

          2.1 健全領導機制,加強系統培訓

          健全以黨委書記為首的村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機制,村鎮各有關部門應采取合理的分類方法,分批對各村的支部書記以及村主任、農村財務公開監督小組組長等相關人員,就村務公開的意義、各項法律規章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針對農村的法律法規以及民主管理辦法等等進行系統而有效的培訓,一方面有助于村干部明確自身權利,使其正確行使民利,擺正自身應有的權利與義務;另一方面,引導基層干部轉變自身對民主管理觀念,明確自身職責,了解自身不足,進而思考今后工作中應該如何改進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與村民一同構建和諧農村社會環境。

          2.2 提高村干部以及村民對村級財務審計的認識

          財務審計是一項需要持之以恒的工作,是管理好村內財務,使村內財務走向透明化、公開化的必要途徑。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村內財務違法亂紀現象的多寡,做好了村級財務審計工作,才能積極有效防止財務違規違紀的發生。正是由于財務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廣大基層干部更應提高對此項工作的重視。村干部應該意識到村級財產審計工作并不是應付了事,而是對村內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的促進,做好審計工作,能有效地發現村內財務問題,防微杜漸,幫助我國農村經濟更好發展。村財審計工作不是找岔子、抓辮子,而是對村內財務的有效監督措施。

          2.3 加強對農經站工作人員的管理,逐步壯大農經隊伍

          提高農經站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強對他們的管理與培訓顯得尤為重要。加強對農經站工作人員的管理,首要的對其進行政治理論的培訓,并提高其業務技能,進而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為農經工作貢獻力量。與此同時還需要廣泛吸收新人才,不斷壯大農經隊伍。

          2.4 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防范風險

          要扎實做好農村財務公開工作,最重要的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從而防范財務審計出現問題的風險。鄉鎮農經站要負責監督各村落實好重大收入事項提前報告制;村干部要嚴格落實開戶問題。統籌落實好各村開戶制度,由農經站統一開設總賬戶,在由其為各村設置分戶,杜絕各村私自到金融部門取款的現象發生;各鄉鎮要自覺上交超額資金,當發現庫存現金超額時,要主動將其上交,有農經站進行代管;對發現逃避代管行為的,除追究村主要干部、村報賬員責任外,還要追究農經站長和主管會計的責任,從而有效地避免因財務管理混亂而引發的一系列問題。

          3 結束語

          我國正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發展階段,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的任務十分的繁重。級政府及農經管理部門進一步強化了農村集體財務的管理和監督,民主理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經濟活動進行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的過程,是保證農民群眾依法行使民利,管理村內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對村干部進行民主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是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的核心內容,農村財務公開工作雖然存在問題,但若不斷完善制度進行改進,必能使該工作扎實有效有序地進行。

          農村財務公開制度管理辦法范文第2篇

          關鍵詞:村級財務;規范管理;農村經濟

          中圖分類號: F302.6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6.09.029

          1 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云南省蘭坪縣鄉(鎮)一級均成立了村級財務代管中心,其機構主要設在鄉(鎮)農經站,由鄉(鎮)農經員承擔相應職能職責,認真執行《蘭坪縣農村集體財務及資產管理辦法》,實行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的制度,對村級財務收支情況按月、按季度公示,全面實現了電算化管理。但在財務規范性建設上缺乏有效的運行機制,部分村委會(社區)的民主理財、民主監督、村務公開等流于形式,造成農村村集體資產流失,農民集體收益分配權得不到保障。

          1.1管理制度不健全

          蘭坪縣自實行村級財務委托代管以來,一方面資金管理制度基本上還沿用2010年的資金管理辦法。隨著新農村建設逐步推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斷壯大,村級資金不斷增加,舊的資金管理辦法難以跟上經濟社會的發展步伐,亟需探索新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村級財務運行機制,從而使財務管理跟上時代的步伐。另一方面,由于少數農經站干部和村組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遵章守紀意識不強,在村級財務活動過程中執行制度不嚴格。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鄉(鎮)、村經濟業務發生后報賬不及時,甚至出現跨年報賬的情形。部分收入未及時入到農經站賬戶,甚至直接拿單據報賬,坐收坐支問題突出;二是部分村委會報賬員手內現金余額過大,在換屆時,又將上屆所移交下屆的應收款單據進行入賬代管,所代管的應收款有可能變呆賬、壞賬,一方面挫傷應收款催要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占有村委會的資產。

          1.2 財務管理監督亟需加強

          一是開支審批手續不夠完善。少數開支單據或無事由,或無經辦人簽字,或無審批人審批,或無民主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二是部分票據不規范。部分村組仍有使用三聯收據收款或白條單據付款的情況,本應取得正規合法憑證的經濟業務,卻以非正規票據代替,附件單據缺乏相應的印章或發放人員簽章;三是民主監督委員會未能履行監督職能。部分村(社區)民主監督委員會主任與村委會主任為同一人,失去了監督職能,而有的民主監督委員會由于無報酬或民主監督意識不強,不愿參與或不按要求參與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1.3 收支管理不規范,財務公開不完全

          農村財務收入主要來源為上級補助、村集體經濟組織上繳、村提留、土地補償款征收等方面,收入來源單一,支出也主要用于村干部補助、平時村級日常事務開支。但由歷史與文化因素的影響,有些村干部法制意識不強,民主理財小組的職責不明確或未起到民主監督的作用,部分村干部在財務支出上未嚴格按照相關財務管理規定執行,部分村委會在村務經濟業務辦理過程中,日常生活開支及會議生活費用金額、非生產性費用過大。在財務公開上不明確公開本村財務活動及賬目,怕村民反對或有怨言,影響干群關系。

          1.4 歷史原因造成舊賬處理不及時

          部分村委會應收、應付款中部分款項年限太長,有的己達10年以上,大部分應收、應付款已成呆賬、壞賬;固定資產中含有以往農村電力輸送線路、農村通組公路等,按現有“雙代管”,不符合列入固定資產的要求,但代管資產或負債資金,沒有統一的相關要求及指導,對于日常的代管工作,部份資金長期掛賬,卻失去實際意義,反而使村委會資產虛增,應付款使村委會負債增加,從而使村集體資產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失去財務管理的實際意義。

          1.5 村級財務管理人員配備薄弱,經費緊缺

          鄉(鎮)農經站人員編制少,工作量大,隊伍力量薄弱,部分財務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導致業務不熟悉,在開展工作中無法統籌兼顧;另一方面,沒有專項的村級財務代管和農村財務專項審計工作經費,在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中比較被動,只能按部就班,缺乏統籌規劃。

          2 規范農村集體村級財務管理,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2.1 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完善村級財務委托代管機制

          建立健全村級財務委托代管機制,注重資金管理的同時并重資產、資源管理,出臺相應的資金管理辦法,建立相應的資產、資源臺賬,認真記錄村集體“三資”增減變動情況,讓村集體“三資”有賬可查,有冊記載,確實保障村級資產家底清、賬冊明。積極探索新的經濟形勢下,制定相應的村級財務賬戶管理制度、庫存備用金制度、開支審批制度、財務公開制度等。細化管理規定,以制度建設規范工作程序,以制度管理人,層層落實責任到具體的人和事;切實加強民主理財,強化民主監督機制,讓農民群眾參與到村級財務決策管理當中來,保障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運行。

          2.2提高思想認識,加大監管力度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是農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民群眾比較關注的熱點問題。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對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構建和諧鄉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要將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作為一項常規性工作來抓,統一思想認識,常抓不懈。各級黨委、政府和縣級業務主管部門明確職能職責,認真抓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嚴格制定切實可行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并針對本地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糾正和完善,創造一個干部清白、群眾明白的農村財務管理環境。

          2.3 加大審計力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做好村級財務審計監督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要把村級財務審計監督作為一項常規工作,作為督查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手段,針對鄉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配備專門的農村財務審計隊伍,加大審計力度,提高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和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審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審計督查,明確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的經濟責任。對審計中查出的問題,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處理;對于情節嚴重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確保農村社會的穩定。

          2.4 完善財務清查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村級債權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對至今掛賬的應收款、應付款、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將部分已形成事實的壞賬、呆賬進行核實,做好登記處理。制定相關的債權債務清查方案,針對具體情況做出處理,該銷賬的進行銷賬,該清償的進行清償,認真化解村級債權債務,使村集體的資產、負債、賬面代管金額真實、具體,從而使村級賬務更具有參考性和實際意義。

          2.5 加強支出管理,完善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委托代管中心在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時應嚴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的規定對村級財務實行預決算制度,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的監督作用,嚴格控制每個村委會資金使用額度,啟用備用金限額制度,控制大筆支出和非生產性支出,有條件的村可啟用預決算方案,并經民主程序形成決議張榜公布。在財務公開中,按照村民能明白、能接受、通俗易懂的方式將財務收支情況逐筆逐項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并向村民征集意見建議,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行使民利,讓農民真正當家做主。

          2.6 加強基層財務人員的素質教育

          基層財務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技術水平、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質量的好壞,因此指導及培訓現有鄉鎮農村財務管理人員顯得尤為重要。定期或不定的請財務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財會人員,加強管理,對有條件的財務人員做硬性要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加大對村組財務人員及鎮會計的財經紀律、思想素質教育,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提高遵紀守法意識,增強其責任感和使命感,是提高村級財務管理水平的必經之路。

          2.7保持村級財務人員的相對穩定,配備財務代管工作經費

          參照財務管理的相關規定,確保中心和村級財務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果確實因工作需要調換的,必須經鄉鎮人民政府批準,根據工作要求及人員情況,按實際工作需要調配,并報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另一方面,配備一定的農村財務管理審計經費,開展定期不定期的村級財務清查、清理和村干部任期及離任審計工作,使村級經濟活動逐步制度化、規范化。

          農村財務公開制度管理辦法范文第3篇

          關鍵詞:農村;村集體經濟;會計監督

          深化農村改革、促進農村發展既有深遠意義又有現實意義,不僅關系到我國實現高水平、全面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且,就當前全球金融動蕩形勢來說,還擔當著我國應對全球金融危機的大任。“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積極探索和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的監督,是一項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發展農村經濟的基礎性工作。

          一、當前農村會計監督中存在的問題

          (一)村集體賬務不規范

          調查發現,當前農村財務基礎整體水平還不高,一些村(社)干部沒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不重視開支的一些必要手續:

          1、原始憑證不合法。出現白條白單,既沒有負責人審批,也沒有會計人員審核和證明人證明,僅有經手人簽名就可以開支,有的大宗開支無明細,一張證明單據接待費就幾萬元。

          2、資金管理混亂。部分村(社)將收到款項采取部分入賬,另一部分存入“小金庫”,公款私存,出現報結賬不及時,現金賬出現赤字。

          3、年終沒有結賬。有的村社由于負債運作,開支單據報銷不了,越積越多,進賬跨越年度,違反了會計處理的一般原則要求。

          4、會計科目運用不正確,設置不規范。一些會計人員仍然沿襲賬制改革前的記賬方法。

          5、賬簿設置不合理。有的村總賬、明細賬不分,現金賬、存款賬混記,無法準確反映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個別經濟條件較差的村甚至正式的會計賬簿都沒有,致使村里集體資產長期核算不清,出現了一些賬目漏記、資產流失的問題。

          6、部分村(社)財務年年進行清理,但年年理不清。有的應收款沒建明細賬,沒及時按規定結轉沖銷長年呆賬,從而虛增了資產的總值。有的長期投資款項沒法收回,資金沉淀,造成集體財務動作困難,損害了集體利益。

          (二)財務管理透明度不高

          大部份的村(社)普遍存在財務管理透明度不高,一些地方財務公開內容過于專業化或流于形式,公開的質量和效果較差。有相當部分村(社)的財務公開僅公布資產負債表及收益表,馬虎應付,沒有對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通俗、專項、詳細的公布。財務收支只列出數目,如何使用,用在什么地方,沒有公布細項,群眾難以看得明白。集體資產管理不完善,許多村(社)都制訂了不少集體資管理的規章制度,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手段,致使規章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實。部分村(社)沒有建立資產賬,缺乏對資產的清查,出現了有賬無物或有物無賬,賬物不符的情況,造成了集體資產流失。

          (三)財會隊伍整體素質較低

          當前,農村大多數財會人員大都是村兩委指定的,沒有經過正式的業務培訓,有的業務上只能做到“記記賬、打打算盤”,還不能完全適應新會計法的要求,不能及時發現村經濟運行中的問題,不能為經濟決策提供依據;有不少村在會計人員的使用上“一朝天子一朝臣”,會計跟著村干部走,更換比較頻繁,造成村財務工作專業性和連續性差,出現了“斷頭賬”和“年年培訓村會計、年年有新會計要培訓”的現象。

          (四)對村集體會計監管不到位

          鎮級農經管理部門人員調換頻繁,隊伍不穩定,部分農經人員缺乏相關業務知識,指導、監管工作乏力。機構改革后,有關鄉鎮、街道都設了農村經濟管理部門,專門配備了編制。但目前有不少鄉鎮、街道的經管部門,不是人員編制被其他部門占用,就是人員與其他部門混崗使用,真正專門從事經管工作的人寥寥無幾,有的只有經管站長一個人,嚴重影響了對農村財務的監督管理,造成農村集體資產審計、檢查工作質量不高,農村經濟合同鑒證管理不能開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服務體系不能建立。農經部門權威性不夠,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在一些地方未能全面開展。村(社)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在一些地方沒有成立或名存實亡,無法發揮民主監督的應有作用。

          二、加強農村會計監督的措施

          (一)加強農村經管隊伍建設

          要切實強化街道經管隊伍建設,嚴格按照機構改革“定編、定員、定崗”的原則,盡快配齊人員,健全隊伍,以保障農村經管工作的需要;要不斷加強對街道經管人員的財會業務培訓,提高專業素質,增強其審計監督能力,同時要注意搞好職業道德教育和管理,特別是實行農村財務“雙代管”以后,要防止因街道經管人員發生經濟違紀問題,而引發村級干群矛盾升級,影響農村社會穩定;要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在搞好對農村財務監督管理的同時,加強業務指導,幫助分析農村經濟運行中存在的問題,為村經濟決策提供依據。要大力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使廣大農經人員、鄉鎮財政部門相關人員和農村財會人員全面準確地掌握新辦法的內容、要點和技術操作要求,切實提高農村財會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同時,還要抓好對農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業務培訓。培養一支高素質的農村財會隊伍和具有一定監督水平的民主理財隊伍,為全面做好新形勢下的農村財會工作提供人員保障。

          積極探索和借鑒實行會計委托(選聘)或制的實踐經驗,開展會計制試點,實行“村賬鎮管”,堵塞財務管理的漏洞。切實建立一支穩定的、具備較高業務素質的、嚴格按財務制度辦事的農村財務管理隊伍。要完善農村會計的選拔任用機制,實行農村會計持證上崗制度,嚴格按照農業部、財政部出臺的《農村會計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對現行的農村會計進行資格認證,優勝劣汰,促進農村財會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要建立農村會計任用審批制度,凡農村會計的任用、調換都要經過鄉鎮、街道或上級部門批準,以穩定農村財會隊伍,保持農村會計工作的連續性;要加強對農村會計的監督,建立農村會計崗位責任制,完善考核辦法,獎優罰劣,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二)完善農村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做好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檔案保管工作。各村(社)要認真貫徹新會計制度,結合當地實際制訂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要從資金籌集、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對外投資、經營收支、收益分配、財務報表、財務檔案等方面進一步完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要認真規范村(社)統一使用農村專用票據工作,做到每一筆開支都要符合制度,每一投資項目都能較好地發揮效益。建立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堅持賬款分離,從嚴控制村級非生產性開支,除招商引資外,村級原則上不出現其他招待費。建立村集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對村級集體資產的管理,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集體資產的購建、出讓、抵押,要按照村級重大事務決策的程序討論決定。嚴格制訂和執行預算計劃,年終做好決算的制度,并將情況上墻公布,接受群眾監督。民主理財監督小組要履行好職責,嚴把審核關,實事求是,對集體的財務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經濟行為要堅決予以抵制。

          (三)加強農村的民主理財監督制度

          財務公開是農村民主管理工作的一項基本制度,是保證社員群眾直接行使民利,促進基層的廉政建設的重要手段。各村(社)要發揮民主理財監督小組職能,增強財務公開透明度,提高財務公開質量。做到公開內容規范、民主監督規范。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公布集體財務。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要進行專項化細致的公開,確保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與決策權;享有預決算初審權、財務開支監督權和對不合理開支否決權,對財務收支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實物進行逐單、逐項審核、簽字;未經民主理財監督機構審核蓋章或成員共同簽字的財務公布表不得上墻公布。發揮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在稅費改革中的職能,各區(縣)每年要在轄區內組織一至二次村級財務公開工作檢查,每年要組織一次以上的村級財務公開工作的抽查督查,村級財務公開制度進一步完善。

          (四)強化農村的審計監督制度

          開展對農農村的審計,是強化村(社)財務管理監督,是提高村(社)財務管理和財務公開的質量,堵塞經濟漏洞,預防和遏制腐敗的有效手段。當前,應做好一些村(社)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和離任審計,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進行專項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及時公布。

          1、規范農村合作醫療的資金統籌、住院報銷核算、監督管理。為確保該項資金能專款專用,農經站利用每月審計,監督檢查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運行。

          2、加強基建工程專項審計。基建工程是否按規定程序進行,是否完善手續是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物業建設的基建工程必須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完善手續,重點檢查是否按中標價及招標說明書的規定簽訂合同和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從而及時、準確地核算工程成本。

          3、加強對會議制度監督檢查,防止借會議之名,造成貪污浪費現象。

          4、加強對各村、組集體物業產權的確權及辦證工作,確保農村集體財產免受侵犯。在審計模式上應改進原來鄉鎮審計“各自為戰”的模式,適應快速發展的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需要,實行“雙重領導,以縣(審計局)為主”的管理體制后,探索出實施鄉鎮審計模式,如采取集中審計模式、交叉審計模式。

          農村財務公開制度管理辦法范文第4篇

          第一,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成因。

          一是村級財務管理體制不健全,制度虛設甚至缺位。較多村組雖然設有村民委員會,也大力宣傳由村民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但實際往往是由村支書或村長獨攬大權,對村財務收支一人審批,一人說了算。由于鄉鎮財政部門與其他部門存在職能交叉,村賬鄉工作推動困難,加之缺乏對村干部有效約束的機制,致使村干部,牟取私利。各種管理制度,如會計核算制度、村務公開制度、政績考核制度及人事任務制度形同虛設甚至缺位。

          二是村級財務管理機制不完善,監管缺乏力度。主要體現在:賬目混亂,會計科目不規范。例如,對用于公益設施建設的上級撥款記入“村財收入”,但支出時記人“其他支出”,基礎工作不扎實,財務管理手續不全。很多村組沒有嚴格按照有關財務管理的要求設置總賬、明細賬,存在非出納人員掌管現金、白條抵庫和坐支現象,有的村組原始憑證不規范,憑證摘要用語模糊,甚至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都沒有簽字。在預算管理工作中,雖然在預算指標的下達、預算執行等環節有所增強,但在預算編制、績效考評等環節漏洞百出;財務不公開,監管力度不夠,有的村組雖然設置了財務公開欄,但形同虛設;有的村級財務從未經過審計,有的即使經過審計,但審計力度不夠;有的村級財務管理不嚴,會計資料不齊全,難以進行審計。

          三是農村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不高,會計交接工作不規范。農村大部門財會人員都沒有經過系統的專業知識學習和相關的崗位培訓,他們大多只能記簡單的流水賬,很難滿足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化的要求。有的農村財務人員和農村基層領導干部一同換屆,勢必影響會計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換屆時會計人員不愿意移交工作,造成會計工作脫節,移交過程中也無人監交,移交的會計資料不完整,導致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難以保證。

          上述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有:首先,村級基層干部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缺乏認識,沒有形成財務工作的概念,也認識不到財務工作的重要作用。究其根源,即有的農村基層干部文化水平較低,對農村財務知識和相關的財務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不了解。其次,村組忽視了對基層會計人員的重視和培養,從而影響了會計人員從事基層會計工作的事業心、責任心和工作熱情。“輕農”觀念的存在也致使村組尤其是財力弱的村組很難留住既有學歷又有會計工作經驗的財務人員。最后,縣、鄉鎮的審計部門未能正常開展審計工作,加上部分農村宗族派別勢力使群眾不敢監督,以至于農村財務監督不到位,造成財務管理工作混亂。

          第二,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問題的對策。

          一是提高農村基層干部對財務管理工作的認識。為了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各級農村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到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對農村經濟的重要作用,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把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搞好。縣、鄉鎮黨委應對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規劃,通過宣傳、培訓,引領村干部和村民充分認識到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對發揮資金使用效果、加強民主監督、保障村民利益等所起的重要作用。

          二是完善村級財務管理體制,建立鄉鎮財務核算中心。從預算的編制、執行到控制、調整,全面細化村級預算,嚴格按程序增強預算約束力。通過預算實現“分散權責,集中監督”,防止村支書或村長大權獨攬,以體現“權力共享的分權”之管理哲學思想。根據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開展村賬鄉業務,嚴格實行“零戶統管”和“收支兩條線”管理。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實行村賬鄉業務時,堅持“三權”(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村委會審批權)不變原則,規范資金運作方式。同時,取消各村組銀行賬號,收入全部納入鄉鎮國庫或財政專戶,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取消各村組白條和自治票據,統一票據管理;取消村組會計和出納,只設一名報賬員。將所有村級財務都納入鄉鎮財務核算中心。

          三是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農業部、財政部新頒布的相關制度,夯實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核算質量,并根據村組實際情況及其資金運動全過程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如預算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資產保管制度、票證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財務公開制度、群眾監督制度、獎懲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制度過硬,獎懲兌現,用制度來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資金安排上應堅持“增收節支”和“量人為出”的原則,杜絕各種不合理的開支,厲行節約,盡量減少非生產性開支。

          農村財務公開制度管理辦法范文第5篇

          一、要完善好一個機構。財政所、農村經營管理站合并后,要依托財政所,規范設立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在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單獨核算權不變的基礎上代管村集體賬務和資金。農村會計服務中心應設置中心主任、中心總會計、中心總出納、電算化操作員、檔案管理員、票據審核員等崗位。為各崗位配備思想品質好、業務能力強、文化程度高、年富力強、身體健康、具有會計證的專業人員擔任。會計服務中心的各崗位的工作人員,作為一個團隊,要求業務熟練、服務熱情、分工明確、相互制約、密切配合,以達到工作效益的最大化。

          二、要堅持好三項原則。一是堅持村級理財機制不變的原則。資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審批權仍在集體。會計服務中心嚴格依法管理,履行法律程序,健全規章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平調、挪用、折借村集體資金。二是堅持村級法律責任主體不變的原則。保持以村為基本核算單位不變,一村一賬,分別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項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仍由村級組織承擔相應的責任。三是堅持高效、快捷服務的原則。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必須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及時向村反饋有關財務信息,充分發揮會計的管理作用,體現會計的本質是一種管理活動;積極營造便民環境,搭建便民平臺,落實便民措施;加強效能建設,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三、要處理好四個關系。一是會計中心與財政所關系。會計服務中心是以財政所為依托成立的,是財政所下屬的法人組織。會計中心與村簽定協議,依法形成契約關系,自行組織財務業務,財政所對會計中心負有指導、管理和監督責任。二是會計中心與村報帳員的關系。二者是業務分工合作的關系。作為村級報帳員,要行使原村出納職責,辦理村日常零星收支業務。發揮村與會計中心聯系紐帶作用,上傳下達,辦理會計中心無法或不宜擔負的應急業務。三是會計中心與村委會的關系。會計中心代管農村集體資金與帳目,是以國家有關政策為依據,以雙方簽訂的委托協議為基礎,以確保集體資產所有權、經營權、處理權、財務審批權不變為前提,達到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的目的。四是會計中心與審計監督部門的關系。推行農村財務委托是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監督的有效途經,對農村財務活動的監督過程由帳后監督延伸到帳前乃至事前審計監督。會計中心的業務活動同時接受縣鄉農村審計監督機構的監督。以確保其制度健全、核算準確、業務規范、帳目清楚、資金安全,切實維護村集體組織的全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