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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問題整改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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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問題整改工作要求

          審計問題整改工作要求范文第1篇

          一、切實提高對審計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審計整改是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長期以來,審計整改不到位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很好解決,成為行政執法的難點。國務院、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和整改工作,專門召開會議進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級政府認真抓好審計整改工作。因此,各街鎮(工業區)、各部門和各單位一定要從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狠抓審計整改的落實,在全區營造一種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

          二、嚴格執行審計整改工作“五項制度”

          搞好審計整改工作,必須要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保證。因此,全區各街鎮(工業區)、各部門、各單位在審計整改工作中,要嚴格執行“五項制度”,確保審計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一)整改情況報告制度。一是被審計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區審計局報告審計整改方案、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措施;二是區審計局要不定期地向區政府報告審計整改情況;三是每年年底前區政府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整改綜合情況。通過以上報告制度的落實,使區人大、區政府及時準確了解審計整改工作情況,并以此推進審計整改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整改聯席會議制度。審計整改工作聯席會議由區政府辦公室、區紀監委、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資委、審計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并落實1名聯絡員,必要時可邀請有關部門列席。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審計局。聯席會議每季召開1次,由區審計局通報審計整改情況,提出協調解決審計整改的相關問題的建議,各成員單位通報審計整改工作相關問題,區紀監委、區委組織部將審計整改情況作為干部管理、監督、選用的日常信息。

          (三)整改進度督查制度。區政府辦公室及區紀監委督查審計整改工作,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督查結果,促使審計查出問題得到及時糾正。對涉及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要協調溝通,促使有關部門及時依法查處,并將督查、查處結果反饋區審計局。

          (四)整改責任問責制度。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審計整改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問責的重點對象。問責的主要內容包括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由區紀監委、審計局在這三個方面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在具體操作上,還可采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民意問責、媒體新聞問責等形式。

          (五)整改結果公開制度。區審計局要在繼續做好審前公示的基礎上,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公開,讓人民群眾了解審計整改情況,促使被審計對象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充分運用社會力量督促審計整改工作。公開方式主要包括:一是在被審計單位公布審計整改情況;二是在區政府網站上審計整改信息;三是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報道審計整改典型,并對那些拒不整改和屢查屢犯的部門或單位的負責人以及直接責任人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開批評。

          三、切實加強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領導

          審計整改工作能否取得實效,事關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大局。各街鎮(工業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把審計整改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及時了解審計整改情況,認真糾正審計查出的問題,確保審計整改取得預期效果。

          (一)抓好審計法制建設,把審計整改工作作為依法治區的一項重要內容。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目標,將審計整改工作制度納入全區“五五”普法內容,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全民審計法制意識,促進審計決定、審計意見和建議有效落實。

          (二)加大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力度,把審計成果提升到更高層次。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聽取區審計局意見,對審計查出的普遍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認真地分析研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有針對性地制定或者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從根本上防止、遏制違反財經法規行為的發生。

          審計問題整改工作要求范文第2篇

          以上成績的取得,是與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全行上下齊抓共管密不可分的,在今后的工作中還應繼續堅持和發揚。但從全行整改工作實踐來看,我認為仍存在一些問題或不足,如防范風險與業務發展擺布還不盡合理、職責分工還不夠明晰、舉一反三整改措施還不夠具體、整改工作標準還不夠清晰、整改結果報送質量仍需進一步提高等,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整改工作的效果。

          為進一步提高整改工作質量,全面消除各類違規問題帶來的風險,在整改工作中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加以完善:

          一、應進一步提高對整改工作的重視程度

          內外部審計檢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是保證我行合規經營,防范各類風險的重要手段。隨著近年來,內外部審計、監管檢查工作力度的不斷加大,相關機構和業務條線部門應切實提高認識,克服“重發展、輕管理”的思想,合理擺布好兩者的關系,進一步完善組織機制,合理安排資源配置,細化責任分工,深入研究整改工作方法,確保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實。

          二、應進一步強化系統性整改措施,務必杜絕屢查屢犯

          針對每項整改項目,建議條線部門和相關機構建立整改項目專題會議制度,認真對照上級行整改要求或審計檢查部門的管理建議、整改建議等內容,針對問題進行系統梳理和分析,注意對審計發現問題區分共性和個性,制定切實可行的舉一反三整改措施,提高系統性整改效果,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避免因“就問題改問題”而導致的整改建議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情況發生。同時,按照《工作人員違規失職處理辦法》和《輕微違規行為積分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要求,及時確認問題責任人,認真負責地做好認定和追究工作,充分發揮懲戒制度的警示作用。

          三、應進一步提高整改報告質量

          目前,內外部審計檢查項目較多,整改工作量較大,審計部門和上級行對整改工作上報時限要求比較嚴格,各整改主辦部門和整改經辦行,應對涉及本條線、本機構的問題從發現之日起,盡早制定相應措施,抓緊落實整改,并嚴格按照報送要求和時限進行報送,避免發生遲報、漏報的情況。應切實提高整改工作報送質量,嚴格按報告要求撰寫整改報告及相關報表,其中對問題整改狀態的界定,要嚴格按照省分行下發的《關于明確內部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狀態及整改完成率計算口徑的通知》,結合問題整改的實際情況,準確區分整改狀態,避免主觀臆斷,同時,在整改過程中,力爭做到完全整改,盡量避免出現“無效整改”等情況。

          審計問題整改工作要求范文第3篇

          縣審計局對我縣2020年度脫貧攻堅進行了專項審計。根據《縣審計局審計報告》、《縣審計局關于縣2020年度脫貧攻堅專項審計的審計決定》,召開2020年脫貧攻堅專項審計整改工作會議,專題研究整改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中央、省、州關于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堅持以脫貧攻堅統攬全縣工作大局,緊盯精準識別、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個環節,增強政治自覺,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把審計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以最堅決的態度、最迅速的行動、最有利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實工作。

          二、整改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建立整改工作臺賬,落實整改工作清單,逐一細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逐項明確整改責任,逐一整改銷號。

          (二)主動認領任務。主動認領,舉一反三,對標新要求、強化新擔當,以解決問題為根本,以推動工作為目的,以整改落實的實際成效推動各方面工作取得新進展。

          (三)壓實工作責任。務必從嚴從實、不折不扣做好審計整改工作。全局要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整改實效。要強化標本兼治,注重統籌結合,確保整改落實工作全面完成、按期完成。

          (四)堅持建章立制。以實現規范化、督查經常化、自身建設制度化為目標,著力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建立完善已工作運行、監督約束、考評績效為是主要內容的長效機制。

          三、整改內容

          (一)精準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問題

          1.相關部門及鄉鎮審核不力,導致已清退人員獲取財政貼息6737.44元。

          整改措施:一是強化信息共享,將每年動態調整的貧困人口信息以攻堅辦正式文件分發至相關部門。二是強化基礎數據審核,及時與農業銀行、信用聯社審核擬享受貼息對象情況。三是建立貧困對象扶貧小額信貸信息審核部門聯席機制,確保信息共享、信息暢通。四是建立整改臺賬,確保按時銷號。

          整改單位: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

          整改責任人: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10日前,并長期堅持

          2.縣人社局及相關鄉鎮審核不嚴,導致就業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涉及資金1000元。

          整改措施:一是在年度就業崗位統籌安排上,督促縣人社、水利、林草等部門梳理實施方案,并經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例會研究同意后實施。二是督促涉及相關行業部門嚴格落實貧困村退出公益性崗位不得少于5個的標準,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

          整改單位: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

          整改責任人:

          整改時限:長期堅持

          (二)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方面的問題

          縣扶貧移民局履職盡責不到位,導致職業培訓學校以虛假資料套取資金25280元。

          整改措施:一是責職業培訓學校立即整改,退還套取培訓資金25280元;二是加強培訓資料審核,在以后的勞務培訓中,不僅審核培訓機構在報銷的發票、資料,同時,還將對培訓機構培訓期間產生的相關票據進行審核;三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九條和第十四條要求,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四是將加大此類培訓的監管力度,落實專人全權負責培訓工作,做到全程跟班監管,及時掌握了解培訓的相關工作和進度。五是制定《縣技能培訓和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管理辦法》,規范培訓內容、時間、補助標準、資料審核、資金撥付、就業創業等內容,確保培訓工作發揮實效;六是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七是建立整改臺賬,確保按時銷號。

          整改單位:縣扶貧開發局

          整改責任人: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10日前,并長期堅持

          (三)扶貧項目效益不佳的問題

          村活動室后期管理不當,設施設備損壞等。

          整改措施:一是扶貧開發局負責活動室建設工作,活動室后期管護由縣委組織部牽頭,活動室建設完畢后,及時做好活動室移交工作;二是配合組織部門開展后期管理工作。

          整改單位:縣扶貧開發局

          整改責任人:

          審計問題整改工作要求范文第4篇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深化和經濟社會的加快發展,政府審計工作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對審計統計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進一步加強審計統計能力,對于為領導提供決策參考建議,提高決策能力具有一定意義。聯合國經濟與社會理事會在《經社理事會關于加強統計能力的決議》中呼吁各成員國要加強國家統計能力,為國家發展政策和戰略服務。李金華審計長在今年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指出,隨著審計事業的深入發展,新情況新問題的不斷出現,對審計機關領導班子的全局意識、決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要積極推進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地方審計也要求針對地方發展所處的關鍵時期和特殊環境,注重抓好開拓創新的能力,進一步提高領導班子的決策能力和水平。這就要求審計統計工作切實發揮為領導決策提供建議和參考功能。

          如何針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特色,緊密結合國家審計統計體系,有針對性地創新地方審計統計工作,為進一步提高審計統計工作質量,更好地發揮審計統計數據為領導提供決策參考和建議的作用,這是當前審計統計實踐所要積極推進落實的工作。為強化審計統計工作為領導決策的參考和建議功能,針對地方審計工作發展進程和經濟社會發展決策需求,圍繞計算機輔助審計工作統計、地方效益審計工作統計和地方審計整改工作統計等當前審計工作熱點和重點,從審計統計指標、審計統計內容、審計統計工作方式等幾個方面進行創新工作。

          一、加強審計整改統計創新工作

          政府審計不僅要查出問題,更重要的是要督促抓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以進一步提升審計效果,不斷提高政府效能。因此,審計統計工作要加強創新,以統計數據的形式全面、準確、及時地對審計整改工作進行統計,實事求是地將審計整改工作狀況反映出來,供領導決策參考。為達到這樣一個目標,在審計實踐中探索創新幾個審計統計指標,根據地方政府審計發展實際初步確定該指標的內涵和外延,對各類型審計項目的整改工作統一統計路徑,提高統計創新工作質量。

          1、創新審計整改工作統計指標。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決策需求和地方政府審計發展實際,初步確定年度審計項目查出問題所涉及的資金總額、已糾正或整改金額、針對審計進行建章立制的個數、審計整改率等。根據這幾個審計統計指標,計算地方審計整改比例,為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提供決策參考。

          2、審計整改工作統計指標的統計范圍。在具體設計審計統計指標時,參考國家審計統計指標體系,對以下審計統計欄目的范圍進行:一是審計單位名稱,系指經審計通知書確認的,報告期內由審計機關獨立或以審計機關為主實施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的部門或單位名稱。二是審計調查單位名稱,系指經專項審計調查通知書確認的,報告期內由審計機關

          獨立或以審計機關為主實施審計調查,并報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的部門或單位名稱。三是審計資金總額,該指標從資金角度反映審計覆蓋面和規模大小。具體范圍為:企業,統計會計年度末資產總額;行政事業單位,統計預算資金總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統計上級批準計劃總投資金額數;等等。以上幾個方面是指全面審計情況下的統計口徑。在專項審計時,按專項資金額進行統計。四是查出問題金額,系指審計查出的“違規金額”、“損失浪費金額”、“管理不規范金額”等的合計數。五是已糾正或整改金額,系指審計決定書、審計報告發出后,被審計(調查)單位已糾正或整改的問題金額。六是查出問題個數,以審計報告中反映的問題個數為準。七是已糾正或整改問題個數。針對審計查出問題已糾正或整改的狀況,要研究確定審計統計時的參考判斷標準:如有關部門和單位已按要求對違規金額和管理不規范金額等全部或大部分進行了糾正或整改狀況;針對管理不規范、制度不完善等問題已經建章立制的整改狀況;針對違規收費等行為已經停止違法行為的狀況;針對不涉及資金的管理性或其他類似問題,有關部門和單位通過會議等形式提出相關要求或在審計整改回復中表示整改的狀況;等等。在具體確定參考標準時,要循序漸進地針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進程和政府審計發展實際,尤其是要從有利于領導決策角度進行研究。八是已糾正或整改率。

          3、關于審計整改率。審計整改率的計算是個敏感問題,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對于審計整改率的統計本身,就涉及到統計角度問題。因此,既要非常慎重地統計,又要積極穩妥地探索創新審計統計。對于審計整改工作的統計,除了要研究統計審計查出問題個數的整改狀況,還要參考統計審計查出問題金額的整改狀況,以達到實事求是地統計審計整改工作實際,切實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二、加強地方效益審計統計創新工作

          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政府審計發展已經達到一定的水平。《審計署2003-2007發展規劃》中明確提出到2007年效益審計項目達到50%的目標,同時對審計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目標。這些發展目標對審計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各地方政府審計也在積極推進效益審計工作。效益審計工作不僅涉及政府審計發展目標,而且也涉及政府審計工作進程。因此,要針對地方政府審計實際創新效益審計統計工作。

          1、創新地方效益審計統計指標工作。結合審計署審計統計指標體系,根據地方政府審計特色有針對性地整合效益審計統計指標:效益審計項目數,包括以效益審計項目立項的項目數和其他類型審計項目中的效益審計子項目;效益審計項目資金總額;效益審計項目查出問題資金額;占效益審計資金額的百分比;占審計資金總額百分比。根據這幾個審計統計指標,計算效益審計項目數占年度總項目數的比例,計算效益審計項目查出問題所涉及的資金總額占效益審計項目總金額的比例,計算效益審計項目查出問題所涉及的資金總額占年度所有審計項目總金額的

          例,為推進全市效益審計工作提供決策參考。

          2、地方效益審計統計指標創新的統計范圍。根據審計署審計統計報表體系和地方效益審計特色,探索確定以下范圍:一是效益審計項目,系指單獨立項,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性審計相結合的效益審計(調查)項目的個數。二是效益審計項目資金額:指單獨立項的效益審計項目總金額或審計(調查)項目中效益審計部分涉及的資金總額。三是審計查出問題金額,系指填入審計署審計統計“效益審計情況報表”內的數據。四是占效益審計資金額比例。五是占審計資金總額的比例。

          在進行地方效益審計統計時,既要針對地方政府審計發展特點和發展進程,又要考慮地方政府審計目標。在涉及具體統計技術時,要考慮到經濟社會和政府審計發展的宏觀和微觀層面的實際問題。

          三、加強計算機輔助審計統計創新工作

          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是政府審計發展所必須解決的問題。計算機輔助審計在政府審計中重要性越來越強。李金華審計長在有關會議上多次強調計算機輔助審計的重要性,并多次要求大力推進計算機輔助審計。

          1、地方計算機輔助審計統計創新指標。針對地方計算機輔助審計發展狀況,有針對性地探索創新以下指標: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所涉及的審計項目數;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所涉及的審計項目資金總額;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所涉及的審計資金總額;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所查出問題的資金總額,計算機輔助審計查出資金總額占審計項目資金總額比例。根據這幾個審計統計指標,計算計算機輔助審計項目數占年度總項目數的比例,計算計算機輔助審計項目查出問題所涉及的資金總額占(或年度)審計項目總金額的比例,為推進全市計算機輔助審計工作提供決策參考。

          2、地方計算機輔助審計統計創新指標范圍。一是計算機輔助審計項目:系指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所涉及的審計(調查)項目的個數。二是資金額,系指運用計算機輔助所涉及的審計(調查)項目或部分子項目的審計資金總額。三是審計查出問題金額:系指運用計算機輔助所涉及的審計(調查)項目中查出的“違規金額”、“損失浪費金額”、“管理不規范金額”的合計數。四是計算計算機輔助審計項目比例:系指計算計算機輔助審計項目數占年度總項目數的比例,五是計算計算機輔助審計項目查出問題比例,系指計算計算機輔助審計項目查出問題的資金總額占(或年度)審計項目總金額的比例。

          當然,除了以上審計統計工作創新內容外,還包括其他審計統計指標細化,如針對地方領導決策需求,對“成果利用”的審計統計指標內容進行細化;以及其他地方領導決策所需要的審計統計數據。在具體進行審計統計時,尤其重要的是對具體問題的判斷,要科學地統一統計口徑

          審計問題整改工作要求范文第5篇

          深化后續審計的幾點思考

          (一)全面掌握原審計發現問題的性質和風險特征是做好后續審計的前提。后續審計的審計樣本是原審計發現問題,其針對性較強,因此后續審計工作首先是要做到對原底稿描述的問題理解透徹。1.全面收集,分類建賬。為全面掌握原審計項目發現問題的基本情況,應及時建立動態管理的匯總臺賬和后續審計信息資料庫,全面收集以前年度審計項目資料,按問題分類建賬,并與審計在線作業系統進行信息對接,確保審計信息的完整統一。2.梳理分析,增強針對性。全面梳理分析審計發現問題的風險狀況,在確定問題風險程度的基礎上增加風險類型的維度分析,將風險類型分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對每個問題進行重新分析和標注風險類型,以便分類整改,進一步增強后續審計的針對性。3.明確程序,確保質量。結合被審計行反饋的整改情況,按照《整改管理辦法》確定的“三個到位”整改標準,分類制定后續審計驗證操作表,明確整改驗證依據、確認條件、取證范圍、認定方法和程序等,以便審計人員統一操作、統一標準、統一證據、統一定性,提高審計的規范性,確保審計質量。4.再次確認,確定重點。對選取的后續審計問題清單進行再次確認調整和分類,進一步吃透原問題所揭示的風險狀況,確定審計重點。

          (二)充分了解被審計行整改工作狀況和整改措施效果是做好后續審計的基礎。充分了解被審計行已經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效果是后續審計的起點。為全面掌握被審計行整改進度與整改的具體情況,審計機構應做到:1.定期反饋,動態跟蹤。定期向被審計行發送《審計建議落實情況反饋表》,主要是從具體問題整改、完善手續、完善制度流程和責任追究等四個方面動態跟蹤被審計行整改工作狀況,全面了解整改措施效果,為后續審計的審前分析和現場驗證提供有效的基礎資料,并且從中發現被審計行整改工作的特點和薄弱環節,確定后續審計工作重點。2.全程參與,督辦整改。加強與被審計行的溝通,及時了解整改工作狀況,掌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共同研究解決辦法,全程參與被審計行整改工作,做到整改督辦到位,整改及時有效。

          (三)根據后續審計目標采取有針對性的審計方法是做好后續審計的關鍵。與其他審計不同,后續審計有其自身的審計規律和審計方法,核心是驗證和評價,圍繞這個核心,后續審計應采取以下審計方法:1.綜合評價,全面分析。一是調閱被審計行的整改報告、整改臺賬和內控自評價報告等資料,了解管理單位、問題單位的總體整改情況,從整改履職、整改機制、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四個方面進行深入分析,綜合評價整改有效性。二是通過對各層級單位負責人、內控部門負責人和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發放審計問卷,查看被審計行對問題整改的認知度,判斷整改的真實性。三是確定非現場審計人員,向其提出非現場審計需求,通過審計監控系統對被審計單位的管理、經營、風險及問題整改等情況進行多維度分析。2.現場驗證,深入核查。一是重點核查問題事項的糾正情況,特別關注是否有弄虛作假或采取違規方式整改的問題,并對部分整改和未整改的問題從主觀和客觀上認真分析原因。二是核查風險控制措施情況,特別關注同機構、同業務、同環節、同類別的問題在被揭示后是否多次重復發生。三是核查責任追究情況,特別關注是否存在責任人處理后移、下沉。3.分析數據,鎖定線索。在現場審計階段,成立數據分析審計小組,針對原重大和普遍性問題,特別是涉及到海量數據業務,要充分利用審計監控系統,分析提取電子數據,鎖定審計線索,確定審計重點,并及時下發各審計小組現場核查。4.深查細究,提升成果。對于重大風險事項及重要關注事項,在現場審計時要認真查深查透,對于制約整改效率的問題在現場要進行認真分析。

          (四)科學、客觀認定整改結果,促進整改效果,提高內控水平,是做好后續審計的目的。后續審計是通過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評價被審計行的整改工作,來促進被審計行提高內控水平。為做到這一點,后續審計要著重做好以下兩個方面的工作:1.對照標準,客觀認定。對每個問題都嚴格按照糾正是否到位、風險控制是否到位和責任追究是否到位的標準逐一驗證,認定整改結果。對認定標準理解不一致的,雙方要進行具體分析,客觀認定,取得一致意見。2.把握原則,真實反映。一是后續審計對已完成了具體整改工作或已窮盡辦法整改的問題認定為已整改,但風險尚未根本化解的問題,審計組應對該類問題出具事實確認書,要求被審行合規部門要持續跟蹤,督促相關經營行持續整改,直至風險完全化解。二是通過問卷調查,了解被審行業務主管部門整改履職情況,并根據調查結果,對整改履職不到位的主辦部門應出具審計底稿或事實確認書,要求強化部門整改職責,進一步搞好條線問題整改。

          深化后續審計的幾點建議

          (一)建立內審機構與被審行之間信息聯網機制

          針對審計部門檢查發現問題以及整改情況,被審行合規部門及時在內控合規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更新錄入,審計部門則針對審計發現問題在審計在線作業系統進行底稿錄入,整改反饋情況則在后續審計開展時對選定的樣本才進行錄入。為了全面及時了解被審行的整改情況和掌握整改動態,建議對審計部門的審計在線作業系統與合規部門的內控合規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聯網,相關信息共享,同時也避免工作重復。

          (二)建立對外部監管機構檢查問題后續審計機制

          目前審計局只對本條線開展的審計項目進行后續審計,外部監管機構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措施和效果則由被檢查行自行認定和評價。為充分了解被審行的經營管理水平,全面掌握被審行整改情況,建議將外部監管機構檢查問題納入后續審計,便于對整改情況進行全面評價。

          (三)完善后續審計屬地管理機制

          2012年總行審計局對各分行統一組織開展的審計項目中,有部分項目是異地交叉審計,這些項目結束后審計意見書和底稿等審計資料沒有抄送管轄分局。為了利于開展后續審計,建議將審計意見書和底稿等審計資料在項目結束后抄告管轄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