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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198 文獻標識碼:A
國內對跟蹤審計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工程項目上。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的理論研究中,研究的對象也有差異,有的研究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有的則僅限于施工階段跟蹤審計。結合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審計工作實踐,我認為,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指獨立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含配合審計部門協審的社會中介機構和專業人員)運用審計技術,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對被審計對象進行適時評價、持續監督和及時反饋的一種審計模式。主要對建設項目從投資立項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階段經濟管理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查、監督、分析和評價。旨在提高被審計對象的績效。這里的績效既指經濟效益,也指被審計對象的合規性、合法性等。下面就跟蹤審計工作,談談自己的若干思考。
跟蹤審計的內容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分為開工前審計、施工期審計、竣工結算審計和財務決算審計。
1、開工前審計
對項目程序的合法合規性、投資概算的真實合理性進行的審計。 主要包括進度計劃、設計方案論證、總概算的編制審批、項目立項、資金落實情況及其他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2、施工期間審計
在工程施工期間對工程管理、施工進度、工程材料、變更洽商等事項的審計。主要包括工期、施工進度及資金、材料到位情況、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施工進度月報、主要設備材料訂購、保管、使用等管理情況及設計、技術、材料等變更洽商等。
3、竣工結算審計
對工程竣工后各項工程最終造價的審計,主要包括工程結算編制的依據、工程量及主要材料用量、價格、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定額套用等情況、各項綜合取費基數、取費率等情況、招標工程標底和工程量計價清單的執行情況及對施工單位的工程撥款和材料、設備價格控制等情況。
4、財務決算審計
對建設項目全部投資認定情況的審計,主要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它投資的完成額以及交付使用資產結轉情況、竣工決算報表的真實、合規和完整情況等。
二、跟蹤審計的作用
1、全面促進和提高建設單位管理水平
建設項目管理主體缺乏管理知識,大多采用傳統經驗模式的行政管理。經常出現管理決策失誤從而導致經濟受損,一方面管理處于不間斷的受控;另一方面利益相關單位職責不明確,各自為政,導致建設工程內在的有機聯系紊亂,形成建設過程中有關單位相互脫節,管理水平低下。通過跟蹤審計,能夠在財務管理和相互協調上開展工作,可以促進提高建設項目管理主體的管理水平。
2、促進監理各盡職守,完成本職工作。
監理單位的工作重點在工程質量和進度管理上,對建設項目成本、核算、資金控制、材料采購等環節很少顧及,往往會造成項目實施過程和項目竣工結算處理不當,留下了難以調解的矛盾和管理上的遺憾。通過跟蹤審計,可對造價計價和管理進行更好的控制,對監理等其他有關部門對工程造成的差錯進行及時改正和追究。
3、通過跟蹤審計,促進招投標市場規范。
國家招投標法頒布后,我國建筑招投標市場培育和發展初步成熟,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在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招投標暗箱操作、“公開評標”不公開、隨意修改評標辦法、圍標、串標等不規范甚至嚴重違背招投標法的現象。通過跟蹤審計,能夠規范建設單位管理行為,從源頭上預防不正之風,預防腐敗和治理腐敗,控制工程造價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國家投資效益等都會發揮積極作用。
三、跟蹤審計風險分析
跟蹤審計是在建設全過程實時進行的一種動態審計,審計人員承擔著重大的責任和風險,這就需要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不僅為建設單位制定項目管理制度提供遵循的依據,也為跟蹤審計部門提供衡量的標準。然而目前這方面的法規政策相對滯后,使得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的實踐中難以對建設項目做出共性的評價和判斷,審計風險增大、審計質量難以提高,導致跟蹤審計模式處于被動局面。
(一)審計風險的常見形式
1、工程立項不規范
在工程確定、準備階段,個別企業無立項報建手續,擅自動工修建,項目竣工后,未進行質檢、竣工驗收等就交付或投入使用。建設單位為爭取工程項目立項,少繳規費,少報投資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提高裝飾標準,致使項目實施、竣工后嚴重超概(預)算;甚至違反有關文件規定,要求設計單位擴大規模和提高設計標準,增大工程實際完成投資額,而這部分增加的概算投資,建設單位又沒有報原審批部門予以批準。
2、招標投標走過場
少數工程建設單位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將一個項目分為若干個小項目,簽訂多個施工合同,使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要求進行招標的政策底價,以規避施工招標。有的單位將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進行變通處理,采取邀請招標或違反程序,先施工后招標投標。在工程招標過程中,有的單位對投標施工企業資質等審查不嚴,施工企業之間出借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同一施工企業的相關人員分別代表幾家施工企業投標的現象時有發生。工程單位自行采購的重要設備、材料,多數符合招標條件卻未通過招標采購,而是直接通過“詢價”方式采購,給審計正確計價帶來了困難。
3、合同簽約簡單化
不少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在簽定工程承包合同確定合同價款時,往往存在相互討價還價的現象,或在幾家施工企業不規范的報價基礎上簡單加以比較,確定合同價款,隨意簽訂包干價合同,導致合同條款不嚴肅,內容不完整、價格過高,缺乏約束力。甚至有的建設單位為照顧關系,未經總承包單位同意,任意肢解發包工程。
4、施工收支欠合理
在工程施工階段,建設單位自供材料的現象非常普遍,加之內部缺乏專業技術人員,對材料市場價格信息、難以把握,致使材料價格普遍偏高,給事后審計計價收費造成很大困難。有的建設單位管理失控,監督不力,導致不遵循施工合同規定或偷工減料等現象時有發生。有的建設單位違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虛列工程建設成本、未經批準在工程建設成本中列支建設單位管理費等,財務收支會計核算不規范。有少數單位雖然也單獨建賬核算,但制度與制度之間在適用會計科目上缺乏銜接,資金撥入科目不正確。
5、竣工結算漏洞多
工程竣工初步驗收合格后,有的建設單位“我行我素”,未經審計即同施工企業辦理工程財務決算。有的為逃避審計機關的正常監督,擅自委托中介機構對其實施審計。有的建設單位不重視控制設計變更,不辦理設計變更的審批手續,沒有正式的設計變更通知單,沒有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與投資增減的記錄。工程量不按國家統一規定的計算規則和竣工圖尺寸計算,造成竣工結算工程量增加而多報工程價款,導致政府資金和國有資產的流失。
6、依據混亂,審計操作困難
建設項目的建設過程涉及技術、經濟、管理等方方面面,具有較強的技術經濟綜合性特征。有時就同一個問題的要求各相關單位的文件規定不一樣,相互之間存在許多矛盾,審計操作十分困難。另外,建設項目施工簽證不實、不全也是潛在影響建設項目審計工作質量的一個重要因素。尤其是隱蔽工程部分,假簽證現象仍有存在。
7、審計人員專業結構不盡合理,審計質量難以保證
從事建設項目審計的人員除了具備一定的財務知識之外,還應具有深厚的工程技術知識,這樣才能保證建設質量等技術性工作的審計。但在現實之中,審計人員大多為財務人員,不了解工程結構和施工要求,無法完成與施工技術內容有關的審計工作,致使建設項目審計難以達到應有的質量標準,審計目標難以實現。
(二)工程審計風險防范的主要對策
(1)充分了解被審計工程項目的基本情況
工程審計人員在實施工程項目審計之前,要客觀、全面的掌握被審計工程項目的基本情況。不僅要了解該工程項目的工程量、計劃資金、開工日期、竣工日期、施工地點、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設計聯絡單、現場簽證、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合同、工程結算書、竣工驗交證書、主要設備和主要材料的發票、施工單位資質證、取費許可證、市場準入證等與工程結算有關的相應的資料;而且要了解該工程項目單位財務狀況、管理制度,甚至了解人事管理、人員配備等方面的情況。
(2)科學借鑒以往工程審計人員的審計結果
應科學借鑒以前工程審計人員的審計文書,從中分析審計問題的內容和問題產生的原因,為實施工程審計工作界定范圍、判斷重點;同時,也為合理配備工程審計人員和合理分布審計力量做好準備,以減少不必要的工作量和避免審計風險。
(3)保證工程審計工作的獨立性,避免來自方方面面的干預
“獨立性”是審計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保證審計工作客觀、公正的基礎,也是避免審計風險的根本前提。如果審計的各項工作從一開始就無法保證其獨立性,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影響,有的讓“關照”,有的讓“照顧”,那么,可想而知,最后的審計結果只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4)搞好審計風險評估
把風險評估作為一個必須的工作環節引入審計計劃,按照風險大小確定審計項目的先后順序,明確審計要點,確定降低審計風險的措施與方法,以便根據重要性和謹慎性原則最大限度地控制審計風險。要明確不是對一切預計會發生審計風險的行為一律回避,要站在宏觀的角度,考慮是否通過審計分擔風險,能夠使項目風險在更大范圍內得到控制,從而在更高的利益驅使下,審計風險變成一種可承擔風險,在一定意義上講,承擔是對審計風險的一種更有效的控制。
(5)定期評價審計質量
經常嚴格考核和評價審計質量,可以有效督促審計人員提高審計質量,避免審計風險。目前有一種倡導的做法是實行審計人員和程序交叉復審,即由其他審計人員對初審人員的審計過程實施再審計,檢查初審人員在執行政策法規和定額標準方面的情況,盡量發現和克服初審中存在的問題。
(6)落實審計責任制
對被審計單位,要求其認真履行審計承諾制。對審計部門和人員,要嚴格審計工作責任制度,實行統一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按照“誰審計,誰負責,審計組長負總責”的原則,審計人員對所審事項負責,主審人員對主審項目負責,審計組長對審計項目全面負責。
四、跟蹤審計的優缺點分析
1、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作為工程審計的一種有效的控制手段,在實踐中已彰顯出它的優越性和廣闊的應用前景,具有以下優點:
(1)從靜態向動態轉化
傳統審計模式是在工程竣工后集中進行一次結算審計,這時要面對如在施工階段各個施工程序中發生的大量簽證。而跟蹤審計可以分時段分內容地進行動態審計,使審核思路更清晰,可緩解短時間內處理大量數據的壓力。另一方面,跟蹤審計可以分析前后階段互相影響的關聯因素,可以動態地監督全壽命過程各階段的運作。
(2)從事后審計向與事前、事中相結合審計轉變
在傳統的事后審計時因隱蔽工程或多次變更部位的一些細節記錄不詳,很難區分清楚、判定正確。跟蹤審計可從源頭上解決此類現象的發生,如在施工階段審計人員已及時深入現場,在隱蔽工程掩蓋前或變更過程中作好記錄取證,準確掌握工程過程中各種有效信息,減少與施工方的矛盾與糾紛,為后期確認簽證、審核結算作好準備。
(3)減少時耗,提高工效
如在施工階段跟蹤審計人員在施工現場匯同建設方、監理方、施工方簽字認可了實測記錄后,可立即計算出相應的工程數據,避免了推諉和以往長期不簽證,大量積壓的弊病,將較長的傳統審計周期提前壓縮消化在事中階段,使過去過于集中的量盡可能均勻分散在施工階段,從而加快了結算審核速度,加大了審核力度,提高了經濟效益。
(4)以施工階段的審計為重點向前期決策階段、設計階段和招投標階段延伸
傳統審計模式以建設項目開工到竣工的施工階段為審計重點。跟蹤審計是對建設項目從籌建時起至竣工驗收時為止所發生的技術經濟活動過程進行的審計與監督,它不但強調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而且已注重對前期決策工作的跟蹤審計,深入開展對設計質量的跟蹤審計,積極介入招投標階段的跟蹤審計,使審計工作向多元化發展。
但是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具有廣泛性、全面性、過程性等的特性,它在實踐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反映出一些局限性,具體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
1、跟蹤審計深度難以把握,審計目標偏離
跟蹤審計是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的審計,需要審計人員在建設項目過程中頻繁地介入進行審計,提出審計建議,供建設單位糾正和改進工作,很容易使審計人員偏離監督咨詢建議的目標,介入到建設項目管理的職能范圍中。比如,關于現場簽證問題,國家明確規定了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職責和具體操作規范,而在實際工作中,他們往往先要跟審計人員表態后自己才簽署。這樣很容易造成各方利益的沖突,破壞跟蹤審計所建立的權力制衡機制。
2、跟蹤審計時間介入點模糊,效果不明顯
工程建設項目一般要經歷投資決策、設計、招標投標、施工、竣工結算等階段。那么跟蹤審計從不同階段介人進行實時跟蹤,審計效果就有所不同,而跟蹤審計的時間介入點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理論上講,越早介入審計越好,但一方面由于審計人員在評價前期決策是否科學方面缺乏專業能力,無法承擔這個審計重任,另一方面也因為投資方認為跟蹤審計只是在施工階段防止施工單位高估冒算,因而在跟蹤審計實踐中,絕大多數是在施工和竣工結算階段才介入跟蹤審計,那么在前期決策、設計和招投標階段所影響的造價便無法控制,跟蹤審計的效果就不充分、不明顯。
3、收費不規范,審計質量難以保證
目前在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上,往往需要社會中介機構的參與協審。作為中介機構而言,其取費考慮的僅是兩個因素:勞動投入和審減金額,并根據基本審核費加審減額比例提成的方式計費。于是矛盾點就會集中在:跟蹤審計工作做得越好,過程問題解決得越多,最后竣工結(決)算時審減收費就越少。這樣,在跟蹤審計中對于講求經濟效益的審核單位來說,就容易產生記錄問題而不指出問題的現象,這樣就達不到跟蹤審計的目的,跟蹤審計質量也就難以保證。
總之,跟蹤審計有效提高了項目建設的質量和效益,有效避免了事后審計“雖然查出問題,但己既成事實,糾正起來難度較大”這一難題,因此其自誕生開始,就得到了社會的普遍好評。從實踐效果看,跟蹤審計在監督財政資金的管理使用、防止損失浪費、促進國家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更加有效地發揮了審計部門的“免疫功能”,實現了審計理念的改變和審計模式的轉變,不僅完善了傳統的審計方式,而且推進政府完善制度、改進機制,有效發揮了審計部門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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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源占有率偏高的問題
相較事后審計工作,跟蹤審計在成本和資源占有率方面明顯偏高。由于工程造價跟蹤需要投入的審計人員多、審計環境復雜,且在審計內容和審計范圍都比事后審計工作的量偏低。因此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工作中能否配置足夠的審計資源,將直接影響到跟蹤審計工作順利開展與審計質量。為此應加強對計量相關資料的嚴格檢查,以確保工程計價和計量等審計資源的真實性、準確性,從而提高審計的質量,充分發揮出跟蹤審計在控制工程造價和促進項目建設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2、人員素質問題
對跟蹤審計人員綜合素質要求較高。財務審計與工程造價審計是兩個有所區別的學科專業。工程造價審計工作需要以掌握工程技術與工程經濟為主的造價員、工程師為主,而財務審計工作則要求以審計師和注冊造價師為主。在工程造價的跟蹤審計中,既需要兩個專業的緊密結合,也需要兩者相輔相成,才能確保工程項目在跟蹤審計中不存在技術上的死角,從而有效控制和避免違法、違規和違紀行為的發生。因此,對跟蹤審計的在業務上的能力水平與綜合素質都有著較高的要求,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審計人員的繼續教育,以促使其更新觀念、更新知識,通過不斷掌握新的技術與方法,能更好對從事到工程造價的跟蹤審計工作當中。
3、風險不確定性問題
工程造價工作中的風險問題,主要是指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沒有意識到被審計工程造價存在的錯誤與弊端,或者在相應的造價核算與審計單位業務中出現差錯而沒有被防止或糾正的情況下,采取不適當的審計方法和程序或者發表了與實際不符的審計結論,從而受到利害關系人的指控,甚至會承擔一定法律責任的可能性。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相比傳統的事后型審計工作,能夠有效降低由于各方面建設信息不對稱而影響到審計結論錯誤的風險,更有利于審計人員能對工程造價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發現與糾正。然而由于工程項目建設自身存在著較多的風險,其中一些本不應被審計人員所承擔的風險,也會因為跟蹤審計工作的進行,很難擺脫被要求參與到工程管理中的困擾,并往往會相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從而導致審計風險的增加。同時,審計人員對工程項目長期跟蹤審計的過程中,所接觸各類誘惑的機會也會加大,個別審計人員往往會因為職業道德方面的問題而導致在造價審計工作上的不力,并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二、造價跟蹤審計運行模式的選擇與強化
1、運行模式的選擇
建設項目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在運行模式上的選擇,除應當根據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以外,還需結合審計的有效資源進行多方面綜合考慮。據相關資料表明,建設項目投資決策階段對工程造價的影響程度最高,可達到80%~90%,而設計階段對工程造價的影響也有70%以上。建設項目各階段對工程造價的影響程度與多次計價過程的關系。項目建設中越靠前的階段對工程造價越有著重要的影響,因此加強在投資決策階段和設計階段的跟蹤造價審計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對審計運行模式的選擇時,應盡量優先選擇全過程的跟蹤審計模式,如因審計問題或審計職責權限等方面的因素而采用的階段跟蹤審計模式,也應當力求將跟蹤審計所介入的階段能盡量提前,從而充分保證審計監控的力度,實現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與控制,提高工程的經濟效益。
2、對跟蹤審計工作的強化
(1)高素質的造價審計人員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工作對審計人員有著較高的綜合素質與業務能力要求,既要求造價審計人員能夠具備解決審核項目工程造價的專業技能和知識,也能夠協調和處理各方面關系和各專業間的聯系,并熟悉施工流程和施工規范,具有較強的市場觀念,從而保證工程項目造價的準確、客觀與公正。為此,應采用高素質的造價人員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科學嚴謹、公正公平的跟蹤審核。
(2)推行復審制度
為降低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審計風險,并提高跟蹤審計工作的質量,應對需審核項目采用一級審核、三級復核的制度。即通過工程造價人員審核后,再由項目負責人復核,并最終由技術負責人終審的方式,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在工程造價跟蹤審計中的風險,確保審計結論的真實、可靠和有效。
(3)采用適宜的審計方法
工程造價的審計方法是融合了工程、經濟、財務、技術、法律和管理等相關專業知識和方法的統一運用,并通過國內外眾多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部門與造價審計人員,在長期的造價審計的實踐以及研究中,進行不斷創新與總結而發展起來的方法體系。通過在跟蹤審計運行模式中對審計方法的合理與科學的應用,能有效對工程造價進行全面的控制與確定。常用的審計方法有全面審核法、重點審核法、分組計算審核法、標準圖審核法、對比審核法等,在具體的應用中應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審計方法。
三、總結
一、施工階段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效率不高
學校層面上,高校基建工程施工階段跟蹤審計順利的實施需要學校內部基建、審計、財務、招標等多個部門的相互協作。而在高校的機構設置中,審計部門同這些行政職能部門是平行的。在實際審計過程中,各部門之間工作協調機制不健全,溝通不暢,容易影響審計效率。項目層面上,高校基建管理部門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參與方主要包括設計、施工、監理、材料供應商等單位。高校基建部門作為審計客體,其他參與方作為合約對象,立場均有所不同,容易出現各方不配合,信息反饋不及時等現象。審計人員與各參建方交流不暢,疲于各方溝通,影響審計效率。跟蹤審計貫穿施工階段的整個過程,審計內容比較多,形成大量的信息及審計痕跡資料需要整理歸檔。而目前我國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化發展緩慢,審計過程資料整理和共享不及時,工作效率較低。
(二)審計角色定位不明確、審計主題單一
由于制度建設的缺失和地方政策規定的不同,審計部門對跟蹤審計理解也會不同,從而導致工程參與各方的權責關系并不是很明確,容易厘不清建設工程審計邊界,把握不好審計監督的范圍、深度和方式方法,容易造成內部審計監督越位、缺位,審計主題不清晰等問題。1.審計是一種監督手段而非業務咨詢服務,應注意工程審計與造價咨詢的區別,在很多高校工程實際施工過程中,學校往往將跟蹤審計定位為造價咨詢服務,更多是承擔了造價咨詢服務,這背離了內部審計的本質。2.在施工過程中,審計單位成為工程管理單位代替各參建方在施工過程中處理相關造價、質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從“監督者”變為了“執行者”,導致結算時自己審核自己的局面。審計工作容易失去獨立性和客觀性,帶來較大的工作風險。3.施工階段跟蹤審計主題主要有工程財務行為、業務行為、工程制度審計。而實際實施過程中,審計部門僅對工程造價進行審計,缺乏對制度、工程質量、各參建方管理行為的合規性等有效監督。審計主題單一,審計類型不明確,導致審計介入時點把握不好;把握不好審計重點,缺乏對關鍵部位、關鍵環節實施跟蹤審計。
(三)審計人力資源難以應對日趨復雜的審計需求
基建工程施工階段跟蹤審計的審計主體為學校審計部門,但目前高校內部審計建設重視程度往往不夠,專業人員配備不足,因此一般情況下審計部門需要委托外部審計機構實施審計工作。但是,委托外部審計有以下幾個缺點:1.受托參與業務服務的目的主要是為取得收入。其收費一般是以工程審定價作為依據,而工程管理各個階段出現的一些問題,如材料定價、設計變更、施工變更等事項的發生與其服務收入不掛鉤。處理這些問題,只要委托方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蓋章或其他相關手續完備,受托方可能不會積極主動地站在學校的立場,從降低造價、提高工程質量等角度考慮業務本身的合理性、效益性,從而失去審計的獨立性。2.存在受托方與施工單位合謀的風險,影響審計結果。外審機構參與項目管理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更多的利益,若外審機構人員整體職業道德不過硬,以利潤最大化為最終目的,勢必存在不惜損害委托方利益與施工單位合謀,以獲取自身更大利益的風險,而最終影響審計結果,不利于建設成本的控制。3.存在外審人員兼職多個工程項目的現象。為了節約人工成本,外審機構可能將同一人同時派駐幾個項目,從事多個工程項目審計或其他有關工作。這種現象勢必會導致審計人員不能專心為工程服務,從而不能及時跟蹤工程關鍵環節,容易帶來較大的審計風險。
二、高校基建工程施工階段跟蹤審計管理要點
針對高校基建項目特點及跟蹤審計存在的不足,本文從管理角度就如何提高施工階段工程跟蹤審計質量提出具體措施和相關建議。
(一)重視內部審計隊伍建設
由于工程項目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內部審計部門僅安排財務和審計專業的人員是遠遠不夠的。審計部門應配備精通施工技術、造價、管理等方面的人,組建一支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和梯隊建設方面搭配合理的工程審計隊伍,保障審計的專業性和高效性。審計部門還應加強內部人員教育培訓及實踐鍛煉,如:鼓勵內部人員參加相關審計培訓;參加以審代訓等活動;鼓勵考取相關專業證書等。同時審計部門要重視內部審計人員的道德素質培養,審計人員擔任監督者角色,必須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保證審計結果真實公允。
(二)明確審計業務類型、理順跟蹤審計角色定位
理順審計和基建管理部門與跟蹤審計單位、設計、監理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和定位,明確各方職責范圍及跟蹤審計申報、審核、反饋等程序。根據經典審計理論,審計內容有審計對象、審計主體、審計業務類型、審計標的和審計載體五個層級。對于五個層級的內容本文不做贅述。結合高校自身特點,一般來說,施工階段跟蹤審計為綜合性審計業務,主要包括工程財務行為、業務行為、工程制度等審計。學校應充分重視審計監督,加強風險防控,在合理控制建設投資前提下將基建管理部門財務行為、業務行為、工程管理制度等均納入審計范圍,做到應審盡審。內部審計部門應對基建管理部門的工程管理制度進行審計,幫助其優化工程管理制度,使基建管理部門、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等參建方按合同約定各司其職,落實項目具體實施、對工程項目的實施管理擁有決定權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跟蹤審計單位在審計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審計工作到位但權限不越位,僅從造價控制、合同履行、管理行為等角度對工程各個環節中不合規情況履行監督職能,促進這些工作規范、有效運行;對跟蹤審計中發現的內部制度缺陷、違規管理行為和有關造價控制等方面問題時應及時出具審計意見書,對發現的典型性、普遍性問題及時提出審計建議,其不具備直接管理和解決問題的權力。
(三)積極探索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審計
目前高校審計信息化發展相對比較落后,學校應結合自身科研優勢積極探索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審計。本文僅對施工階段跟蹤審計信息化提出個人設計思路(見圖1)。信息平臺應根據不同單位設置相應的訪問權限并統一設計變更簽證單、材料核價單、質量驗收單、工程報審表、付款審批單等電子表單。各參建方將施工過程所需審計的資料,按照規定的文件格式形成電子文檔,歸口至基建管理部門,由基建管理部門補充審核合格后,傳至信息平臺。跟蹤審計人員可以將現場隱蔽工程圖片、影像等資料上傳至信息平臺審計模塊,做好審計取證,并根據審計要求調取信息平臺相關資料進行審計。
(四)內外審計相結合,實現優勢互補,協同工作
高校基建項目復雜、造價高,除了依靠內部審計人員之外,還需借助外部審計力量,合理運用以外審為主,內審監督、管理,內外審協同工作的審計模式,實現優勢互補。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1.加強對高校工程審計工作的宣傳。充分利用已有的各個宣傳渠道,廣泛開展審計工作的宣傳和報道,力爭使學校領導、各部門對工程審計工作給予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幫助。建立健全高校內部審計部門與學校基建、財務、招標、紀檢監察等部門的工作協調機制。如:高校成立內部審計委員會(見圖2),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協管)副校長任副組長,審計、基建、財務、招標、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委員會對基建項目施工階段審計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委員會作為一個相互制約的內部控制結構,可以為內部審計部門減輕壓力,實現各部門工作間有效配合;審計結果可以共享共用,提高審計效率。圖2高校內部審計委員會組織結構圖2.外審單位按招標、合同等要求將本公司審計組成員派駐在項目現場,接受學校審計部門監督和管理。外審單位審計人員與學校審計部門人員組成項目聯合審計組。外審單位負責跟蹤審計具體事務的實施,學校審計部門負責復核審計結果,督促跟蹤審計的順利實施,協調學校層面相關跟蹤審計問題。內部審計部門應加強與外審單位的溝通協調。建立與外審單位及時溝通機制,隨時掌握項目審計的進展和遇到的問題,掌握跟蹤審計的主導權。如:內部審計部門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查看在建項目現場,做好檢查記錄;要求外審單位每月上報跟蹤審計月報,重大事項書面資料;定期召開跟蹤審計例會等。3.內部審計部門應加強外審單位管理。在外審單位的選取上,通過公開招標,從信用、實力等方面綜合考慮,避免設置最低價中標,擇優選取單位。在實施過程中,審計部門可通過合同約束外部審計單位的行為。一是在合同中明確跟蹤審計業務范圍、方式、要求、違約及審計責任等事項,使其更好地為學校提供跟蹤審計服務。對于履職不到位,職業道德不過硬的人員應及時更換。二是通過改變付款方式獲得主動權,盡量避免一次性支付,創新支付模式,多種支付方式并用,有效激勵第三方保質保量完成工作,降低審計風險。三是建立外部審計單位考核制度,對于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在后續項目中將其拉入黑名單。需要注意的是,除事項外,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根據需要向社會購買審計服務的,審計的主體是內部審計部門,須對采用的審計結果負責。但在實踐中,由于是校方與外審單位簽訂合同,基建管理部門作為校方部門,容易形成“甲方思維”。外審單位作為乙方,審計工作可能會受基建管理部門的影響,從而影響審計的獨立性。所以跟蹤審計必須加強以內部審計部門為主導,外審單位配合,加強對外審單位管理,內外審計相結合,實現優勢互補,協同工作。
結語
高校基建工程投資大,建設周期長。工程施工涉及建筑、道路、綠化、暖通、排水、強電、排氣、供水、供氣乃至環境改造、景觀美化和消防安全等多方面內容,許多工程特別是實驗室等還有諸多特殊要求,技術復雜、施工難度大。這些特性決定了高校工程審計是一項難度大、任務艱巨的工作。因此,實行基建工程施工階段審計精細化管理,是推進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有效進行的客觀要求。
以?J州學院為例,在過去5年里共完成211項基建、修繕工程的結算審計,送審造價12932.54萬元,審定造價10633.19萬元,核減2299.35萬元,審減率17.78%。內部審計對其中的52項工程施工階段進行跟蹤審計,審計金額達2.6億元(造價在5000萬元以上的工程有2項,其中有1項工程結算尚未審結),提交各類審核咨詢報告66篇。
二、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審計方案
(一)制定審計方案
依據工程特點,學校審計部門制定了兩種跟蹤審計方案:對投資大且工期較長的兩個新建工程項目――北部灣海洋研究與教育中心、公有危舊房改住房改造工程,采用緊密型跟蹤審計的方式,即內審部門從項目立項階段至竣工結算的審核全程跟蹤審計。對投資較小且工期較短的各種維修、改造、裝修等項目采用松散型跟蹤審計方式,只重點對施工階段開展跟蹤審計。
(二)確定工程項目施工階段審計精細化管理的重點
1. 施工材料審查
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下,工程各分部分項的綜合單價是固定的,工程結算造價根據實際工程量乘以固定綜合單價進行計算。因此,除非材料價格上漲或下降的幅度超出合同約定比例情況出現,否則材料價格不予調整。此時,審計人員應重點關注施工單位現場使用材料的品牌、材質、厚度、規格尺寸等是否與施工圖紙及合同的要求一致,有沒有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現象存在。
2. 工程變更的審查
一些工程特別是大型基建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因現場發生難以預料的情況或施工圖紙本身存在的一些瑕疵,需根據實際需求對原設計圖紙進行一些調整,這就不可避免地會發生一些變更。跟蹤審計人員此時應注意審查變更的原因是什么?因變更產生的工程造價增加多少?是否按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一些增加造價大的變更及基礎工程的變更還必須進行可行性論證。
3. 隱蔽工程及簽證的審查
對于隱蔽工程,審計人員應全程參與驗收及測量工作,并及時對相關驗收數據進行記錄和整理(附現場拍攝照片、視頻等資料),為下一步結算審核做準備。
4. 工程進度款的審核
重點審核進度款是否按合同約定進行支付,有沒有超付現象。
(三)委托中介機構跟蹤審計
根據內部審計人員配置不足、工程審計專業技術知識較薄弱的情況,審計部門向學校提出了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北部灣海洋研究與教育中心工程進行跟蹤審計的建議,得到了學校的支持。實踐證明,這種內審、外審相結合的審計方式,可以彌補內部審計人員配備不足、專業技術薄弱的缺點,有效發揮內部審計的協調作用和中介機構的專業知識專長,及時發現工程施工和建設管理中的不足并加以糾正,并通過對資金的監控,達到降低工程項目投資風險的目的。該工程驗收后,施工單位送審的結算造價為6618萬元,經中介機構最終審定的造價為5568萬元,核減1049萬元。
三、高校基建工程施工階段跟蹤審計精細化管理案例分析
(一)施工材料的審計
1. 審計部門在審核公有危舊房改住房改造工程招標文件時,針對以往部分工程的施工單位偷梁換柱,以劣質材料冒充優秀品牌進行施工的反面事例,提出了在招標文件對主要施工材料品牌、規格型號、質量檔次進行約定的建議,投標單位提供的施工材料質量檔次必須同等或以上于招標文件所列舉的品牌。工程中標后,在施工合同條款對這一要求又進行了詳細的約定,使材料的質量得以保證。
2. 某綜合實驗樓欄桿工程,施工圖紙標明采用50*30*3毫米的鍍鋅方鋼,但施工單位實際使用的材料為50*30*1.2毫米,與施工圖紙的要求不符。審計人員及時將這一情況向工程管理部門反映,施工單位被迫拆除了不合格的欄桿,更換了使用合格材料制作的欄桿。
3. 在北部灣海洋研究與教育中心工程結算審計中,審計人員在查閱現場施工照片中發現,屋面保溫項目原圖紙設計的保溫材料是采用25毫米厚的硬質聚氨酯泡沫保溫板(合同固定綜合單價為42元/平方米),施工過程對材料進行了變更,實際采用的是30毫米厚的聚苯乙烯塑料保溫板(綜合單價經測算為24元/平方米),二者單價相差18元/平方米。竣工圖紙未對此項變更進行反映,經審計處提出后,重新修改了竣工圖,核減造價約9.8萬元。
(二)設計變更審計
欽州學院共有危舊房改住房改造工程B、C標段,地下室車庫面積約10000平方米,層高4.8米。因原設計圖紙沒有基坑支護項目,施工單位在開挖前提出變更要求,并提出了采用鉆孔灌注漿的基坑支護方案,此方案若實施,將增加工程造價400多萬元。審計人員經查閱地質勘察報告得知,該工程基坑所處位置的土質均為實土,基坑開挖深度位于地下水水位標高之上,無流沙淤泥等,地質情況較好,且距離最近的建筑物達20多米,建議采用放坡、滿鋪鋼絲網并噴注5厘米厚水泥砂漿的支護方式。經咨詢設計單位的意見,該方案得到實施,工程造價不到20萬元,節約資金380多萬元。
(三)隱蔽工程及簽證審計
1. 某新建實驗樓周邊配套道路工程,由承建主體建筑的同一施工單位承建。該實驗樓基礎土方開挖前,已對原始地面標高進行測量并作了簽證,平均標高為-0.59米。在周邊配套工程施工前,雙方又就原始地面標高進行測量并簽證,平均標高為+1.36米。此時的地面標高較之第一次測量的標高高了將近2米,施工方送審開挖及回填土方工程量約25300立方米,送審造價47.71萬元。審計部門審核后認為,周邊配套道路開挖前的地面標高應以第一次測量的地面標高為準,之所以第二次測量的標高比第一次測量高了將近2米,是因為施工單位在實驗樓的施工過程中,沒有及時清運基坑開挖的土方造成的,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在配套工程不應再重復計算。經審計后,審定的挖土及回填土方工程量約6100立方米,審定造價10.77萬元,核減了36.94萬元。
2. 某水上訓練中心工程,工程管理部門送審的簽證單記錄土方開挖深度為2.5米,審計人員在查看跟蹤審計現?讎納愕惱掌?后,認為開挖深度存在疑問,堅持進行復核,并全程對復核測量進行監督。經復核,開挖深度僅為1.2米,核減了2000多方工程量,審減造價約5萬元。
(四)工程進度款審計
某綜合實驗樓工程,合同總價58888萬元,合同總價中包含400萬元的預留金,475萬元的二次裝修暫估價及45萬元的玻璃幕墻暫估價(此三項為暫列金額,在工程竣工后須按實際發生的工程費用進行結算)。合同條款約定“工程進度款按已完成工程量的90%支付,工程完工后,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比例應達到已完成工程量的95%。工程竣工驗收后,施工單位根據該條款向學校申請再支付200萬元的工程款。審計處收到施工單位的請款函后,著手對工程的結算造價進行計算,初步審核的結果:該工程結算造價約為5578萬元。按照合同約定,則竣工驗收后累計支付的工程進度款應為5299萬元。而此前,學校累計支付的工程進度款實際已達到了5300萬元。如此次再支付200萬元,將極有可能出現進度款的支付超工程結算價款的情況。審計部門將此情況向學校反映,并建議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該工程最終審定的工程結算造價為5568萬元,由于審計部門的介入,避免了超付工程進度款。
關鍵詞:工程造價 跟蹤審計 問題 解決方案
中圖分類號:E232.6 文獻標識碼:A
一 概述
跟蹤審計是指獨立審計人員或者機構使用審計技術,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制度規范,對項目的各階段經濟管理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與效益進行監督審查、監督、分析和評價的過程。經過對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的跟蹤審計和監督,及時發現建設項目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詳細的意見和建議,促進建設工程有關部門進行規范的管理,從而讓審計工作實現靜態到動態的轉化,對建設工程的總成本進行有效的控制,確保建設資金可以合理使用。在開展建設項目審計時,跟蹤審計是一種有效地方法。跟蹤審計具有審計提前介入、跟蹤監督全過程、及時發現并糾正問題、項目管理規范化并節約政府資金等特點。其現實意義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基建管理的轉型以及職能的轉變需要引進跟蹤審計;
其二,有助于彌補在投資控制管理過程中工程監理的不足之處,也可以對其產生一定程度上的牽制作用;
其三,跟蹤審計可以解決事后審計對前期情況不了解的缺陷;
其四,有利于監督體制的完善,決策的透明度提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腐敗行為。
開展跟蹤審計,能夠使得績效審計的目標、內容與形式相結合,傳統的竣工結算審計方法得以深化并拓展,也可以及時的督促相關部門糾正錯誤,從而強化管理并提高投資效益。
2 跟蹤審計的內容
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其目的就是經協助投資方對項目全部環節程序的控制監督和控制全部工程的建設成本,使建設的工程合乎法律法規,將工程的總造價有效控制在預期范圍內,因此企業投資的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的過程分為建設前期、建設期間、竣工決算三個過程,其主要內容分別為:
(1)建設前期的跟蹤審計主要內容有:建設項目的法人制有沒有建立;建設項目的立項、概算、消防、土地征用等內容有沒有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批準;建設項目的設計、設備材料、勘察、施工、監理等有沒有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招標、投標,并簽合同;進行設計、施工、勘察、監理等的單位資質是否合格;預算的編制與定額規定是否符合,項目工程的原則和計價依據是否準確、合法、合規等。
(2)建設期間的跟蹤審計主要內容有:預算調整和執行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沒有出現超過批準預算范圍內的投資、虛列項目工程成本等現象;對現場簽證、無價材料的定價、設計的變更等進行適時的審計,檢查其是否合理、真實;根據建設項目的合同和招標文件,綜合工程現場的進度,核實后由施工單位進行上報的內容,通過監理審核的進度款支付計量報表;參加涉及投資變更和監理例會等會議;協助投資單位督施工單位等做好工程的驗收材料和工程的驗收造價,做到工程項目完工后,各種材料及時上報,以便工程后期可以順利通過工程項目竣工的驗收等。
(3)竣工決算的跟蹤審計內容主要有:檢查工程量計算,采用的清單單價和套用定額是否準確,索賠、工程簽證、設計的變更、工程簽證等是否真實;工程竣工財務的決算審計主要審查資金及利息占用的費用是否真實,工程項目投資是否合規、合法、真實,工程的竣工圖紙和相關資料是否真實,建設單位的管理費計算標準和范圍是否合規等。
三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階段注意問題
1、明確跟蹤審計工作的定位
在建設工程項目過程中,跟蹤審計工作人員一定要明確個人所處位置,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在工作中高度保持審計的獨立性,恰當處理監督與服務的關系。工作人員應當爭取處理與財務、基建管理等其他相關部門的關系,防止越俎代庖以及大包大攬,要與相關部門協調處理,積極配合工作,明確各自的權限與職責。在工作中,避免發生審計風險,要做到公正、客觀、獨立。在開展工程造價審計工作時,不能與其他方面的工程建設工作隔離,不能只關注工程造價方面,而不去動態的監督建設工程各個階段的運作,跟蹤審計工作人員要及時合理的提供有效地審計建議,從而促進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的正常發展。
2、提高工作人員業務素質
在傳統的審計工作中,跟蹤審計人員的工作多流于形式,深入施工現場次數少,只停留在事后對文字資料以及數據的審核上,不了解新的工藝和材料,再加上有些審計人員理論知識不過關,對操作方法缺乏了解,總是停留在傳統的審計模式上,造成了審計結果失真。所以說,審計工作人員應當提高自身業務素質,高效率展開跟蹤審計工作,增強個人責任心以及敬業精神,不僅提自身政治素質,也要樹立崇高的職業道德以及社會責任感。在工作上改進傳統的方式方法,不斷創新,制定出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制度以及規范細則,工作人員也應全方位的深入工作,注重自身綜合能力的提高,從而保證跟蹤審計工作的質量和品質。
3 制定可行審計方案
跟蹤審計方案必須與實踐相結合,與工程項目實際情況相結合,建設工程項目是一次性、非重復性的工作,具有自身獨特性、多樣性以及復雜性,不能生搬硬套,搞形式主義,這樣不僅降低了實際指導性,更是降低了審計的權威性。在開展工作時,一定要從實際出發,根據不同項目的不同特征,確定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跟蹤審計方案,真正的發揮指導性作用。
四 跟蹤審計的發展建議
無論在理論還是實務工作方面,推動跟蹤審計的發展,需要從多方面開展。工作人員應當不斷創新,拓展跟蹤審計的高覆蓋面,全方位開展審計工作,在跟蹤審計的方式方法上勇于創新,從而提高效率和效益,改進并完善跟蹤審計的配套制度和準則,促進其規范發展。
在進行跟蹤審計工作時,必須要有合理定位并且確立工作的目標。工程項目的建設是一個綜合性活動,有多方參與者,必須協調好各項目的參與人員,形成工作合力,相互配合,所以,在開展工程項目跟蹤審計工作時,需要遵循以下兩點原則:
(1)遵循工程項目的總體建設目標。跟蹤審計工作必須要圍繞工程項目的進度、質量和投資等方面目標展開,強化對各個建設目標的分析與評價,全方位做好工程項目建設目標的平衡優化。
(2)堅持以投資控制為中心工作。控制投資是在進行工程項目審計工作中的主要目標,開展跟蹤審計工作時,必須嚴格監督建設資金的使用以及投資的控制情況,同時要優化工程項目的設計、實施方案,提出科學合理建議,使得投資效益得以最大化。
五 結語
綜上所述,在進行建筑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之中,跟蹤審計已經發展成為較為普遍應用的審計模式,逐漸發展成為一種制度和規范,尤其是在國有投資項目的造價管理上。跟蹤審計的應用涉及到工程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對工程項目的款項起到了全過程控制作用。進行跟蹤審計需要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斷地進行完善和提升,與施工、監理、建設管理等方面工作積極配合,密切合作,從內部控制審計,科學合理的確定審計跟蹤點,并建立起一套嚴謹科學的審計質量保證程序體系,使得我國的跟蹤審計實現程序化、制度化以及規范化。與此同時,不斷創新,在工程項目全過程的跟蹤審計方面,要與績效審計相結合,處理好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關系,推動我國建設工程項目審計監管體制不斷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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