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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覽對于校園欺凌的成因解讀,不難發現,人們似乎已經習慣了從動因、導向、制度等時髦的元素入手侃侃而談,似乎抓到了諸如“升學指揮棒”、泛化的成功意識、防治管理制度缺失之類的“命門”,發生在校園的暴力現象就能迎刃而解,實則不然。學生道德情感的養成相比以上元素,是一個常常被忽視、甚至無視,卻又是必須面對的教育議題,它才是最終消弭校園欺凌的“金鑰匙”。毋庸置疑,道德情感是道德行為產生的心理基礎,也是最有“人情味兒”的地方。正如孔子所言“人者,仁也”。顯然,先賢曉諭我們,人之所以為人,仁愛之心、惻隱之情便是根本,沒有這份仁愛、惻隱之心,人就成了禽獸。所以很難想象,富有仁愛心的學生會成為道德情感冷漠的校園施暴者,或冷眼旁觀的看客。
如此一來,不難發現,培養學生的道德情感應為中小學當務之急。遺憾的是,作為學生道德情感培養的關鍵施教者,學校在這方面的工作著實差強人意,德育方法缺乏創新尤被詬病。情感教育既需要在時間上日積月累、步驟上層層遞進,還需要在方法上審時度勢、推陳出新,創設道德思考的心理場域,模擬道德兩難的現實困境,激發學生的“共情”意識,方能有所成效。從教材內容上審視,無論是原先小學的《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初中的《思想品德》,還是不久前統一修訂更名的《道德與法治》,均不乏飽含深情、充盈價值判斷的德育個案,如若方法再能創新,完全可以取得不俗的實效,而非當下教師講、學生聽,看似一切安好、實則并無多少成效的偽成果。如此德育方法,教師和學生的思想軌跡就像兩條道路上行駛的車輛,學生道德情感的喚醒、驅動、培養會在靜得可怕的課堂中化為泡影,又當如何堪用于消弭校園欺凌的發生?
研究發現,應對校園欺凌的成功經驗最大的共同點莫過于從心理上剔除欺凌的主觀意識。學校重點進行道德情感培養,在方法上力主教師引導、學生參與,共同剖析道德兩難案例,通過層層深入的道德分析,學生完全把自我融入案例中所設定的道德困境,通過不斷體驗案例人物的內心痛苦,達到培養、升華自我道德情感的最終目的,取得了防范校園欺凌的良好預期。對比我國中小學的德育課堂,道德情感的培育方法并沒有得到同步開發,先進的教學設備和猶如“穿越”而來的落伍的德育方法湊合在一起,形成頗有諷刺意味的教育場景。反之,如果學校能夠更多地關注學生道德情感對遏制校園欺凌的實際價值,教師能夠更多地投入于師生互動,諸如道德兩難情境方法的創新運用,想必會得到學生真誠的回應,道德情感的萌生也就多了一分,而可能發生的校園欺凌自然也就少了一分。這是客觀存在的心理漣漪現象帶來的教育實效,有必要花心思去研究。
當然,說學校是學生道德情感培養的關鍵施教者,并非意指它是唯一元素。道德情感的培育既無法、也不可能局限在學校里,還需要把培育方法延伸到學校以外的大環境中去。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言“社會即學校”,此言不虛。學生所在的家庭、社會是道德情感養成的“點”和“線”,無數點線相交才能織就一幅維系、塑造學生情感培養的大網,只是我國的這張大網尚未完成,漏洞還很多,這張大網織不好,校園欺凌便無法遏制。《關于防治中小學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開始意識到治理需要形成合力,不僅要“推進校園及周邊地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還要“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這無疑是與國際治理校園欺凌思路高度契合。但若要最大程度地扼制、消弭校園欺凌,織緊、織密學生道德情感養成的大網,就不能只在治理的“形”上下功夫,還要在全面覆蓋、上下連結、里應外合的系統化執行的這個“神”上多用些心思;不能只關注校園周邊的社會環境,需延伸到社會的全部肌w,形成向學生傳輸道德情感正能量的場域;不能只在子女成為校園施暴者后才追究父母監護人的責任,而是要讓父母也成為家庭環境中子女道德情感培育的關鍵施教者。如此形成的合力會給學生提供道德情感教育的持久動力,對減少校園欺凌自然是大有裨益。
關鍵詞:校園欺凌;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年齡缺陷;心理健康
引言
最近幾年未成年人犯罪事件撼動了大眾的內心,校園欺凌事件不但傷害了兒童的心靈,更是觸動了家長的神經。面對一個個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孩子,需要政府作出深度思考,應該結合時代需求提出合理改進對策,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制定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機制,減少校園欺凌事件的出現,為學生營造一個更加舒適和健康的環境,并且通過調整和完善刑事司法中未成年人保護機制,能夠為其提供充足法律保障,確保未成年人更加健康的成長。
一、校園欺凌事件的介紹
校園欺凌是一種廣義內容和概念,主要是在學生之間蓄意以及惡意借助肢體、言語等形式,對另一方進行欺負、侮辱和傷害的一種不良行為,通常在校園欺凌中出現以下五類,第一,打架斗毆,第二,敲詐勒索,第三,持槍凌弱,第四,性暴力,第五,兇殺案件。校園欺凌通常存在一些特征,殘忍、集體和報復習慣,一般是指2人以及2人以上開展的小集體對個人實施暴力,手段十分兇殘、侮辱行為,比如扒衣服、拍、下跪、打耳光等行為。導致校園欺凌頻發的原因是處于信息爆炸時期,由于經常在網絡上接觸各種不良信息,容易出現模仿和復制。以及家庭和學校教育方式不恰當,父母對于孩子關愛不到位,教育形式不當行為導致學生出現暴力行為。學校教育仍舊以講授灌輸為主,完全忽略心理健康和相關知識教育,導致學生身上屢屢出現校園暴力。當代校園欺凌相關法律法規和機制缺失,施暴者未滿16周歲,司法認為對其教育、感化形式進行懲罰,不滿14周歲的施暴者甚至并為被納入到形式訴訟程序中,從而導致很多校園施暴者有恃無恐,無法減少校園欺凌。
二、校園欺凌法律缺位應對方式
(一)做好刑事責任年齡限制
我國《刑法》17條明確指出,14周歲屬于法定年齡,是在1979年我國刑法依據國情具體情況確立的內容,在我國經歷了多年的發展,已經不再符合社會發展需求和現實,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展,未成年人可以借助多媒體和網絡手段獲取資源,掌握犯罪手段、形式和刑法漏洞更加便利,甚至使用法律進行施暴[1]。研究人員發現,很多少年兇徒由于法律約束不到位,肆意妄為大膽施暴,很多校園施暴者對于個體的攻擊是不致命部位,進而逃避了法律的懲罰。對于校園欺凌事件需要使用多種方法結合起來,按照惡意補足年齡缺陷,對于故意傷人、傷害等事情應該增加刑事責任年齡,將其降低到12周歲。年滿12周歲的人應該意識到故意殺人和傷害導致人員死亡行為的危害性,一旦校園欺凌出現故意傷人以及傷害致人重傷死亡被歸結為嚴重惡意,需要按照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并且還要針對校園欺凌出現的對于未成年人出現的暴力犯罪行為制定合理化法律機制,補足年齡機制在司法中的不足和統一性[2]。并且,不能為其設置彈性法律呢絨,人民法院應該將未成年人、搶劫等內容添加到法律中,在總則中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機制撤掉,滿足犯罪要素的使用司法進行解釋,強化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機制。
(二)完善相關法律機制
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機制時可以有效借鑒國內外相關經驗,結合未成年人身心發展不含特點,逐步完善和豐富需要承擔的法律機制和責任,構建一個多元化、立體化的教育矯正機制[3]。首先需要調整的就是形式責任中年齡配套內容,基于立法角度上分析,此時期我國對于未成年人的處罰形式仍舊存在問題和缺陷,收容教養、行政拘留拘禁處置會產生嚴重附副作用,無法真正達到教育、感化和挽救的作用,所以需要結合校園欺凌具體情況總結出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制定配套法律機制內容,彌補滯后對策,強化監管力度的同時,保證法律實施到位。訓誡、責令等形式已不再適應當今時代,缺少約束力和操作性,無法發揮出懲戒價值和作用。刑事司法上對于一些校園欺凌的未成年人等同于放任不管,導致校園內部霸凌屢禁不止。當前我國刑事審判程序存在很多問題,需要基于校園欺凌問題進行矯治和完善,對內部結構進行調整和分析,完善治理經費,將幫扶和監督機制落實到位,使用先進手段進行校正轉變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和習慣。注重在司法實踐中增強不足內容和機制,防止未成年人出現違法新聞和犯罪時間,組織校園內出現欺凌行為。總而言之當前我國刑事司法在未成年人這一方面存在很多問題,不夠成熟,需要結合時代需求以及校園欺凌事件作出更改和調整,真正保護好未成年人,善于借鑒國內外經驗,結合身體以及心理發展特征,不斷完善和豐富相關法律機制和基本責任,并且制定相關承當對策和方式,為未成年人構建一個多層次、立體化的教育矯正機制[4]。
關鍵詞:校園欺凌 小學生 生命教育 敬畏生命
在信息化迅猛發展的今天,無論世界的哪個角度里發生了何種事情,不論事情大小,都會第一時間被外界知曉,在享受信息化帶來的便利的同時,生活也變得透明,所以,進來網上鋪天蓋地的校園欺凌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在社會輿論界掀起了驚濤駭浪,讓我們不得不把視角投到這一問題上。
校園欺凌,還被稱作欺負、學校欺凌或者叫欺凌,是指在很長的一段時間中,持續的,不間斷的對于個人或者群體,無論是對其心理進行恐嚇,還是對其身體進行惡意言語的攻擊,或者行動上的攻擊,并且前提條件是受害方與欺凌方是在權力、體型等外界因素極其不對等的情況下,致使受害方不敢作有效的反抗的行為。校園欺凌的欺凌方和受害方可以是個人,亦可以是群體,通過攻擊受害方的身體和心靈,讓受害方感受到無法承受的痛苦、恐慌、羞愧、尷尬以及憂郁等一些列的不可逆轉的傷害。無論校園里或者校園外都是有發生校園欺凌的可能的,更有甚者可能也會發生在互聯網上。
在當今的校園中,校園欺凌的主要表現形式基本包括以下幾類:一是索要錢財和貴重物品,如果不給就恐嚇威逼利誘。二是以大欺小,以多欺少,倚強凌弱。三是伺機找茬,因為很小的事情就大打出手,侮辱他人人格的同時,傷害他人身體。四是莫須有的講“義氣”,用非正常手段暴力爭論高低。
近來我們關注較多的校園欺凌案件有:山東省蘭陵縣8名中學女同學群毆一位初一女同學,她們從網絡上學來的大人方法,而后又將整個打人的過程記錄下來,傳到網絡上去。南京的一位初中生再被高年級的學生索要財物不成后,不僅遭受毒打,還被拉到廁所被強制吸食糞便,更有甚者他們將這一行為記錄下來,發送轉發給其他同學,完全是非人的行為,人人聞而誅之。
不論是何種的欺凌都是不可能被接受的,校園欺凌是對受害方和欺凌方都有著同樣的傷害的。對于欺凌方,長期的內心得到欺負他人帶來的成就感,就會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缺少同情心的不健康心理,不能及時正視自己,會誤入歧途。對于受害方是在身體和心理上都有很大的創傷,會留下很久都不會平復的陰影。
其實,我們在震驚于校園欺凌案件的頻發的同時,應當正視這一問題,到底是何種原因造成了這一現象的發生呢,我認為,答案就是現在的學生們沒有對于生命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沒有重視生命,敬畏生命,他們對于自己欺負他人,欺辱他人生命所帶來的后果是多么的嚴重根本沒有意識,根本不知道死亡意味著什么,不知道生命的可貴和生命的結束是多么的悲痛。所以加強當代小學生對于敬畏生命的教育,亦是解決校園暴力不可缺少的一環。
所謂敬畏生命的教育就是指引導學生正確認識人的價值、人的生命,理解生活的真正意義;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培養學生對終極信仰的追求,養成學生的關愛情懷,使他們學會過現代文明生活。敬畏生命的教育是通過對認識生命的起源、發展、終結,從而認識生命、理解生命、欣賞生命、尊重生命,進而珍惜有限的生命,建立樂觀、積極的人生觀,促進學生價值觀、生理心理、社會適應能力的全面均衡發展的教育。
在美國,從州級立法到校園管理再到家長的介入,都有明確的規定來約束和要求他們對于孩子敬畏生命的教育,從而管控校園欺凌案件的發生。這點是我國應該借鑒的,在法律法規,各項規章制度中,應明確規定讓當代小學生們有敬畏生命的意識,不輕易欺凌他人,這一點應當在小學生行為規范或者行為守則中得以體現。大數據顯示,每三個孩子中就有一個孩子是校園欺凌的參與者,要么是欺凌方要么是受害方,不得不說這是一個驚人的數字。
在校園欺凌案件鬧得沸沸揚揚的今天,我國也必然有所作為了,作為一名小學生命教育的老師,我認為,應當先營造出一個大環境,從規章制度中強調教育學生們敬畏生命的信念,制定一個從高到低,從無到有,不斷細化的規定。在規定的遵守和實施過程中,不得有任何偏頗和不正確履行的異樣標準。對低年級學生進行敬畏生命的生命教育,對高年的學生在進行生命教育的同時也要對他們進行法治教育,加強他們對于生命的敬畏和珍愛生命的意識,不隨意欺凌其他生命個體。
此外,要求學校必須采取三項措施:首先是提供舉報欺凌事件的渠道,老師和教職員工一旦發現欺凌行為必須舉報;第二是必須對被舉報的欺凌事件進行調查;第三是要采取積極措施進行干預,輕者口頭警告,重者開除學籍。對于那些因為欺凌而被開除的學生,政府會安排社會組織對其進行心理干預。在家長對于孩子的教育這一層面,亦是要對家長強調生命教育的重要性,敬畏生命的必要性,如果學生在學校有了問題,馬上進行溝通,同時告知父母,他們對于子女的責任是必須要盡到位的。
敬畏生命不僅能增進人的希望,而且能在壓力與抑郁中起調節作用。小學生對于敬畏生命的程度越高,就越能以積極的方式面對生活。越是敬畏生命的人,就越能與社會相適應。自然就能生活的越來越好。
生命是偉大的,斗轉星移,日升日落,每一天,都有一些生命的開始,每一天,都有一些生命的離開,生生不息,由此,我對生命不禁充滿敬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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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校園安全是學校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學生能安心學習和生活的基本保障。但由于社會因素和學校管理的缺位,中小學校園中以強凌弱、以大欺小的現象屢屢發生,給學生的身心發展帶來了極大的危害。學校在管理中應該把保障校園安全放在首位,建立起政府、學校和家長相互配合的三位一體的校園安全防護體系,對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和行為安全教育,讓校園遠離欺凌與暴力,保證學生的身心安全和健康成長。
關鍵詞
校園安全 學生 欺凌與暴力
學校是學生學習和生活的重要場所,是學生快樂成長的樂園,其應該是一塊凈土。可近幾年在中小學校園中不斷發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給學生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對學校的發展和學生的成長帶來了無法估量的影響。有關部門的調查資料顯示,校園欺凌與暴力事件中帶兇器的占46%,造成傷害的占32%,有許多校園暴力導致學生失去了生命。其中農村中小學的寄宿學生,有相當大的比例被欺凌和遭受過暴力傷害,特別是弱勢群體中的留守兒童被欺凌的最多,欺負人的學生也最多。每月遭受兩次以上欺凌的學生占28%,欺負過別人的學生至少占19%。校園欺凌和暴力在傷害的地點、形式和危害性上都具有新的特點。
一、校園欺凌和暴力傷害的新特點
1.團伙性
校園侵害的團伙性是校園欺凌和暴力的最大特點。中小學學生會因為興趣和愛好不同形成許多非正式群體,有的還因為居住區域而形成團伙。他們之間會因為對問題的看法不同而產生紛爭,相互之間會對對方群體的少數成員實施欺凌甚至暴力。有一個學校的五年級學生中就有3個學生團伙。團伙之間經常發生暴力沖突,即使在團伙內部,身體強壯有力的學生也要求體力較弱的學生定期給他們零花錢,給少了會遭到辱罵,不給就會拳腳相加。
2.隱蔽性
校園暴力的隱蔽性主要是他們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平時并沒有明顯的表現,給老師的發現和教育帶來了很大的困難。有時候上午看他們在一起還好好的,可到了下午就打起來了。特別是校外不良人員的介入,平時根本沒有辦法預料發生暴力的時間和地點。
3.持續性
校園暴力的持續性也是校園侵害的重要特征。根據我們的了解,許多學生間的侵害并不是一次就結束,有的要持續一年甚至三年,還有的甚至到了畢業后還發生報復性的侵害。有的學生從一入學就被幾個學生欺凌,盡管被欺凌的學生極力擺脫都不能有效,有的同學轉學了,他們還跟隨去新學校實施欺凌和暴力傷害。
4.殘忍性
校外人員的參與使校園暴力呈現殘忍性。校園暴力的殘忍性也是最危險的一個特征。校外的不良少年在社會上養成了許多惡習,有的打仗不怕把事情鬧大,他們心狠手辣,打人下手很重,由于他們實施校園暴力都是有準備、有兇器,所以常常是輕則造成傷害,重則導致死亡。
二、校園欺凌與暴力形成的主要原因
校園欺凌和暴力傷害出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觀的社會因素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也有學校管理的不到位和老師管理不當等主觀因素,還有學生自身性格方面的因素等。
1.客觀上社會不良風氣的侵蝕是校園暴力出現的直接原因
中小學階段正是學生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期,也是性格形成的關鍵時期。可社會上的媒體為了吸引觀眾,宣揚暴力、兇殺的影片和電視節目幾乎成為電視、影片的主流。就連那些所謂的抗日影片都充滿兇殺和暴力的血腥場面,學生面臨的都是暴力的宣傳。中小學生在心理上還不成熟,很容易因暴力宣傳影響而產生暴力傾向。有一個小學五年級學生因為他的父親做小生意受到城管的處罰,于是心生報復的念頭,他在作文中就寫道:等我長大了,就號召我們班同學專門打城管隊,把他們吊在樹上打,拿皮帶抽,直到他們爬不起來,看他們還敢猖狂不?血腥暴力的影視宣傳,是學生形成暴力心理的重要因素。
2.主觀上未成年人法律觀念淡漠是校園暴力出現的重要原因
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缺失導致未成年人法律觀念淡漠。校園暴力事件有許多時候起因是社會上不良人員的介入。而造成校園不安定因素的社會不良人員卻大多數是未成年人,由于他們沒有達到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結果事件發生后沒有受到必要的懲戒,以致于他們對挑戰法律有恃無恐,對法律失去了畏懼感。浙江慶元四名初一男生將一名小學一年級男孩關在黑屋里毆打;廣東汕尾一名初中女生被十名女生扒光衣服毆打,并被拍上傳網絡……據調查,施暴者都有多次對小學生實施暴力的前科,但最終都因為是未成年而沒有承擔刑事責任。
3.政府沒有很好地擔當起校園安全管理的責任
校園安全是社會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對校園安全負有重要的管理責任,但各級政府部門很少過問校園安全,在他們看來,學校安全是小問題,校長才是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配合有關部門解決就可以了,無須政府出面解決,校園侵害是個別的小事情。
4.學校管理不到位
校園侵害中的侵害主體和受害主體絕大多數是學生。學校在校園安全管理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由于責任并不明確,對校園安全的防范和學生教育中缺乏明確的責任和有效的方法,對學生的心理疏導和教育也沒有及時到位,對個別有暴力傾向和性格扭曲的學生缺乏必要的防范和教育。
5.少數學生的心理扭曲
學生的心理扭曲和性格極端是校園欺凌和暴力形成的主要原因。現在的中小學生大多數是獨生子女,由于家庭教育不當和父母過分溺愛,形成了驕橫跋扈的性格。留守兒童由于家庭教育缺失,從而造成任性、隨意、放v,很容易被社會上不良青年拉攏、利用,參與校園暴力。留守兒童要么因為心理自卑被人欺負,要么一旦感覺自身利益受到了外界侵犯就立刻會采取一些極端行為來進行反擊,其中包括通過傷害對方身體甚至性命來發泄自身的憤怒。
三、校園欺凌和暴力傷害的防范
校園安全是學校發展的頭等大事。沒有安全,學校就談不上發展,學生就談不上健康成長。校園欺凌和暴力的屢屢發生極大地破壞了校園秩序,影響了學生的身心發展。校園欺凌和暴力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會因素和家庭因素,如校園安全立法的滯后、沒有綜合治理機制、家庭教育缺乏等都是重要原因,還需要全社會的重視和綜合治理。但從學校管理上來看,校園安全防范意識不強、缺乏有效管理、對學生安全防范和教育不到位等則是關鍵原因。學校在校園安全建設中必須擔當起主要責任,從學校的實際出發,建立起校園安全防范體系,保障校園安全。
1.建立政府、學校和家長委員會三位一體的校園安全防范體系
校園環境的治理和校園安全建設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僅僅靠一個部門、一個單位是沒有辦法做好的。長期以來,校園安全問題的責任一直沒有厘清,一旦發生問題,公安、學校、家庭就會相互扯皮,相互推諉。建立學校參與的校園安全防范體系是保障校園安全的重要保障機制。
(1)健全校園安全風險防控的三位一體防范體系,建立由政府(公安與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參與的三位一體的學校安全保障小組。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研究和解決校園安全問題。形成校園安全建設制度化、常態化,不是等出了問題才解決,而是研究和發現問題,防患于未然,為校園安全和學生的健康成長編織全方位、立體化的安全網。
(2)學校成立校園安全保衛機構。根據國家規定,學校應該設置校園安全機構,配有專門的校園安全人員。但一般學校由于經費不足,只有臨時的保衛人員,只負責大門的管理,并不負責學校內部的學生安全。要防范安全事故,就要有必要的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的校園安全專職保衛人員,不能讓老師既教書又當保安。
(3)完善學校的監控網絡。許多學校還沒有監控系統,對學校校園的安全現狀和安全隱患不能及時了解。有條件的學校應在事故多發地點安裝監控,保證能在第一時間及時制止事故的發生和事態的擴大。
(4)配合家長委員會成立互動的現代信息網絡系統。學校要及時與家長交流學生信息,相互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
2.加強對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疏導
學校在校園安全中最大的責任是教育與管理,保證學生都能有安全意識和團結意識。中小學生一般都缺乏自控力,容易沖動。同時現在的學生絕大多數是獨生子女,以我為中心,一旦受了委屈就會記在心里,也就容易出現欺凌和暴力沖突。許多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并不是沒有預兆的,只是我們沒有去留心觀察,沒有認真分析和研究,如果我們早點發現苗頭就可以把暴力沖突扼殺在萌芽中。班主任在班級管理中應對發現的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早制止,及早化解,及早給予批評教育,避免小毛病變成大錯誤,甚至走向犯罪。同時要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一個團結、友善、和諧、相互尊重的環境,防止孩子們受社會不良風氣的浸染。
在學生教育與管理中要重視對有心理障礙的學生進行正面疏導,及時糾正不良的心理問題,培養其良好的行為習慣,教育學生加強團結,學會寬容。連云港市解放路小學在加強校園安全建設中,圍繞“拒絕校園欺凌 爭做文明學生”召開主題班會,開展“學生承諾:尊重同學,不辱罵、欺負同學,爭做遵紀守法、文明禮儀好少年”活動。告誡學生要防微杜漸、勿以惡小而為之,要明法崇德、遠離違法犯罪,做一名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3.加強對留守兒童等弱勢群體的保護和心理防范
從調查訪問的結果來看,學生中的弱勢群體是校園安全中最不安全的因素,留守兒童由于長期得不到家庭的關愛和父母的管理,最容易產生極端心理。留守兒童既是被欺凌和暴力侵害的對象,也是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的主體。加強對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對他們進行心理疏導,幫助他們克服不良心理傾向,及時發現、制止他們可能出現的各種不良習慣和行為,是保證校園安全的重要措施。
留守兒童盡管有爺爺奶奶的照顧,在經濟上也有很好的物質條件,但長期父母關愛的缺失,導致他們產生自卑心理和放任自由的性格,在學習上不思進取,在生活上貪圖享受,成為學習困難學生。他們在心理上自卑,在性格上孤僻,在行為上放任自流而成為學校暴力的主要因素。學校要建構安全校園,就須重視弱勢群體的關愛和防范,對留守學生進行引導和教育。學校可以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通過家校結合加強對學生的教育,提高他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提高那些有不良傾向學生的自我管理和情緒控制能力。
防范校園欺凌和暴力是教育發展的頭等大事,校園欺凌和暴力使學生幼小的心靈受到傷害,讓還沒有開放的花朵早早凋謝。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國的未來,校園暴力傷害的是孩子,也影到了國家的未來和教育的發展。建設平安校園,讓校園遠離欺凌和暴力,是政府管理的大事,更是學校管理的頭等大事。學校應該擔當起保障校園安全的責任,讓校園平安,讓學生快樂,讓家長放心。
參考文獻
[1] 楊嶺,畢憲順.中小學校園欺凌的社會防治策略[J].中國教育學刊,2016(11).
關鍵詞:青少年;校園暴力;原因分析
1 青少年校園暴力概述
1.校園暴力的相關定義
校園暴力是近年來在教育界出現的新概念,有研究者將其概括為:“校園暴力,是指以校園為背景,發生在校園內外,施加于學校成員(既包括學生又包括老師)的導致身體或心理傷害的行為。[1]”由于本文主要探討中學生之間的校園暴力問題,不涉及師生之間。所以筆者認為,中學校園暴力是指發生在中學校園內外,由某些學生發出的對其他學生帶來心理或身體傷害的攻擊。
2.目前國內中學校園暴力事件的現狀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普及,人們獲取信息的數量和速度都在呈現爆炸式的增長。校園暴力也成為人們普遍關心的焦點問題。近期,“欺凌弱小”視頻頻繁曝出,其暴力程度令人發指。2015上半年媒體曝光的校園暴力事件主要有42起,其中初中生參與的校園暴力事件33起,占總數69%,初中是校園暴力事件高發階段;此外,小學階段以13%的比例成校園暴力事件的第二高發階段。與全球校園暴力的嚴重化趨勢相比,我國的校園暴力程度要輕,但是危害之大。全國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組組長王家綿認為,校園暴力給青少年造成的危害,遠不止皮肉的創傷,更重要的是心靈的扭曲,如果任這種勢頭發展下去,無疑會給青少年造成一種不良暗示:邪惡比正義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危險。[2]
2 中學校園暴力的原因
1.青少年發展的矛盾性是學校暴力的根本原因。
第一個提出青春期理論的心理學家霍爾,他把青春期看作是“大動蕩”階段之一。[3] 青春期是個體發育最明顯的階段,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和社會性發展方面都出現顯著的變化。在生理方面,主要表現在身體外型的巨大變化。同時,青春期的腦神經系統結構和機能發育成熟,使得青少年的好奇心和探求能力迅速發展。青春期第二性征的出現,的成熟,開始有了性的沖動和向往。尤其到了青春期中、后期,當性激素分泌達到一定程度,性激素刺激容易打亂原有的心理和生理平衡。生理系統的不平衡容易導致個體的情緒不穩定、易激動,從而容易導致暴力和犯罪的發生。
青春發育期亦被稱為危機期或困難期,因為在這一時期的兒童會遇到很多的壓力、矛盾和危機。在身心發展的過程中,心理的成熟相對于生理的成熟是落后的。生理上的快速成熟使少年兒童產生成人感,心理發展的相對緩慢使他們仍然處于半成熟狀態。成人感和半成熟狀態是造成青春期心理活動產生種種矛盾的根本原因。這一時期被心理學家形象的稱為“心理學的斷乳期”,因為青少年一方面獨立意識開始強烈,另一方面,內心深處又渴望成人的理解和支持。當他們在內心郁積的困惑或憤怒無法釋放時,在感情的沖動下,有可能會通過暴力達到目的。
2.挫折感是校園暴力的直接原因。
挫折既指阻礙個體達到目標的情景又指行為受阻時個體產生的心理緊張狀態。從社會心理學的觀點來看,當人受到挫折時容易引發攻擊。當人們的目標受到阻礙或被打斷時,就會產生挫折感。研究表明,挫折經歷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暴力行為的可能性。在學校里,凡是有暴力傾向的學生大多都是受到過挫折的學生,他們要么是學生成績較差,要么是在家庭中得不到父母的關心,要么在朋友間受到某些同學的冷眼相對。他們只有在打架鬧事的時候,在攻擊別人的時候,能感受到自己受到別人的尊重,膨脹了青少年內心的自尊心理。
另外,由于我國特殊的國情,新一代的獨生子女一直都處于家庭中的核心地位,決定他們具有很強的自我中心意識。在這種環境下成長的孩子過分關注自己,而忽視他人。當他們走出家庭,步入校園,不能成為班級和群體的中心時,就會產生挫折心理,從而容易通過暴力行為來確立自己的中心地位。從最近一段時間的校園暴力事件可以看出,這些孩子并不以欺凌別人為恥,反而通過欺凌別人拍攝視頻和照片來獲得自己內心的滿足感和成就感。
3.模仿是校園暴力的重要原因。
模仿是在沒有外在壓力的條件下,個體受他人影響仿照他人,是自己預知相同或相似的現象。研究表明,模仿可能導致暴力行為,這一點在青少年身上也尤其突出。著名心理學家班杜拉進行的“波波玩偶實驗”證實了模仿行為的存在以及它對兒童的影響,他認為觀察過攻擊性榜樣的人通常會模仿攻擊行為,不僅兒童會這樣,成人也會這樣。[4]研究結果發現,遭受過父母打罵或遭受過校園暴力的學生施暴行為的發生率明顯高于無暴力經歷的學生。校園暴力的產生可能就是家庭暴力的后遺癥。[5]另外,由于新信息時代的到來,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青少年獲取信息的途徑也不斷擴大。網絡信息的魚龍混雜,充斥著武打、兇殺和暴力的情節。具有很強的學習能力和模仿能力的青少年長久接觸這類信息,在潛移默化中就容易形成暴力傾向。
4.人格因素是校園暴力的基本原因。
人格是各種心里特性的總和,也是各種心里特性的一個相對穩定的組織結構,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他都影響著一個人的思想、情感和行為。人格包括有氣質和性格兩個部分。氣質它作為人格的一種特性,可以分為四種典型的氣質類型:膽汁質、多血質、粘液質和抑郁質。每種氣質類型都具有不同的行為表現。膽汁質的學生心境變化劇烈,脾氣暴躁,難以自我控制;抑郁質的學生性格內向,動作遲緩,膽小孤僻。研究表明,施暴者往往更具有膽汁質的氣質類型,而受到欺凌的學生的氣質類型則更多偏向于抑郁質的氣質類型。正是由于這樣的氣質類型,所以形成了不同的性格特點。施暴者在遇到問題和矛盾時,性格較為暴躁,再加上青少年時期具有的逆反心理,相比其他的方法,更愿意采用暴力的辦法來解決問題。而被欺凌的學生一般性格膽小懦弱,他們一般都有自卑心理,在受到校園暴力的時候,不敢還手,也不敢報告老師,從而才讓校園暴力日益猖狂。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校園是他們成長的樂土,找到青少年校園暴力的深層原因無疑給我們學校和家庭帶來新的方向,也讓我們開始有針對性的解決和減少校園的暴力的問題。找到源頭才能找到對策,還給孩子一個和諧安全的校園環境。
參考文獻
[1] 王培席,王綿珍等.中學校園暴力發生情況及危險因素分析[J].中華流行病學雜志,2005,26(12).
[2]曹保印.校園暴力:教育永遠的痛[N].中國教育報,2003,9,19.
[3]龍石佑.中學校園暴力事件下的心理學反思[J].當代教育論壇,2010,1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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