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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建設解決了文物保護資金缺乏,文物保護工作力不從心的問題城市建設過程中,資金量相對充裕,對待文物保護問題,許多城市將文物保護與其開發利用結合在了一起,保證了城市文物保護能夠有足夠的資金作為支撐。并且城市建設制定了合理的文物開發利用方案,使文物本身能夠帶來可觀的收益,足夠支撐文物的保護。所以,城市建設對文物保護資金問題實現了有效解決。
(二)城市建設解決了文物保護制度不健全,文物未得到有效保護的問題在多數城市的文物保護中,保護制度不健全是共性問題。在城市建設中,為了實現對文物的有效保護和開發利用,通常會根據文物保護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文物保護制度,保證文物的保護取得積極效果,達到提高文物保護質量的目的。所以,城市建設對解決文物保護制度不健全問題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城市建設使得文物資源的優勢得到了全面發揮
無庸置疑,那些色彩紛呈、精美絕倫的大量文物遺跡遺物是一項主要的旅游資源。尋古探勝、求知求新,進而達到增長知識、愉悅心情,是廣大旅游者的普遍心理。人們希望對自己的民族、國家乃至人類歷史有所了解,更愿以感同身受的體驗,去感悟觸摸博大精深的文化積淀。而作為人類文化載體,凸顯人類發展歷程的文物遺跡則能予人以直觀、形象、寫實、生動的感受。觀賞文物古跡,使人們在游中品味,激發活力,同時,那些人類遺存之精美之絕世,能不同程度地滿足人們日益豐富活躍的生活和精神之需求,因而成為旅游資源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眾所周知:中華民族歷史悠久,文物遺跡數不勝數,令世人所仰望,而文物自身所持有的本質特征,也決定了我們要重點以開發歷史文化為主要元素的旅游資源,旅游產品始終以吸引人們的眼球為要旨。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是旅游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靈魂。中國的旅游業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即體現于東方特色的文物古跡,海內外游客出行游覽,主要還是出于對中國文化體系的一種神秘感和滿足欲望。為此,保護好文物,對于我國的旅游事業更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從這一點來看,在城市建設過程中,文物作為一種重要的旅游資源,應該得到全面的保護開發和利用。為了實現這一點,城市建設應圍繞著城市現存的文物及古跡,制定科學合理的城市規劃方案,并結合城市建設和發展實際,打造以文物資源位中心的城市旅游業,實現對文物保護的同時,提高其開發和利用效果。
三、城市建設提高了文物保護開發和利用質量
基于文物的重要作用以及保護開發和利用的價值,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對文物資源進行合理的保護開發和利用,既是滿足文物保護需要的重要手段,同時也促進城市建設取得積極效果的關鍵手段。從這一點來看,城市建設對提高文物保護開發和利用質量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來看,城市建設在文物保護開發和利用過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城市建設制定了具體的文物保護和利用方案
在城市建設過程中,為了保證文物保護和利用取得積極效果,通常都會根據文物的實際存在情況,制定具體的文物保護和利用方案,實現對文物的保護和利用,滿足文物保護和利用需要。從當前城市建設過程來看,文物保護和利用方案都具有較強的可行性。
(二)城市建設形成了以文物為中心的開發思路
由于文物具有一定的開發和利用價值,因此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形成以文物未中心的開發思路是十分必要的。基于這一現實需要,城市建設方案都圍繞文物形成了良好開發思路,保證了文物開發能夠取得積極效果,進而滿足城市建設需要。
(三)城市建設實現了對文物資源歷史的發掘和優勢的利用
在文物保護方面,要想實現文物的有效保護和利用,就要對文物的歷史進行全面了解,同時在了解歷史的基礎上對其優勢進行充分利用,使文物能夠發揮其積極作用,保證其整體優勢能夠得到全面發揮。基于這一認識,城市建設在文物資源歷史的發掘和優勢的利用方面取得了積極效果。
四、結論
關鍵詞:文物 保護 發展 途徑
歷史文物是一種極其寶貴的不可再生資源,有效保護和利用文物資源,是今人義不容辭的責任。近年來,在各級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國文物保護工作逐漸步入正規,文物保護環境日益好轉。不過,整體來看,我國文物保護工作中仍存在許多問題,因此,加強文物保護力度,探索全新的文物保護途徑,也成為文物部門關注的重要話題。
一、文物保護的意義
(一)旅游業的基礎,教育載體
文物指由人類創造的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研價值的物質遺存。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在長期的發展進程中,古人創造出了許多巧奪天工的藝術珍品。文物不僅是旅游業的重要物質基礎,而且,通過這些文物,我們可以了解不同歷史時期的傳統藝術工藝,聯想文物制作時期的文化風貌和時代精神,探討中華民族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心理意識、民族性格。保護和利用歷史文物,我們可以教育子孫后代,讓他們對中華民族堅韌不拔、勤勞勇敢的民族性格和璀璨輝煌的歷史文化有一個深刻的認識和了解,可以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和民族情感教育,增強他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陶冶青年群體的情操,啟迪他們的智慧,為社會主義未來接班人培養加油助力。
(二)為文化和科技創新提供實物例證
文物是人類精神和物質財富的沉淀,也是歷史文化的載體,是人們研究歷史的第一手資料。在文字出現前,文物就是歷史的“筆記”。在文字產生后,傳統工藝和歷史文化可以用文字記載下來,但是如果沒有文物,人們始終無法了解其歷史特征。如在古代建筑工藝研究方面,人們雖然可以通過歷史文獻了解古代建筑的特點,但是如果沒有建筑實物例證,我們始終無法全面了解古代建筑工藝、技術的精髓。因此,可以說,歷史文物可以為文化創新和科技發展提供寶貴的資料。事實也正是如此,正是有了文物、資料的存在,我國許多古代科技和藝術成果才得以傳承,至今仍舊被廣泛利用。
(三)有利于民族團結和中外文化交流
我國歷史文物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也是全人類的共有的財富。歷史文物作為民族發展歷史的真實見證,是各民族共同創造、共同享有的。許多歷史文物都有著巨大的精神感召力和凝聚力,它們可以為中華民族認識本民族、了解其他民族提供了物質參考,在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歷史文物豐富的內涵和藝術感染力,同樣可以供其他民族借鑒和認知,以文物為紐帶,我們可以架起中外文化交流溝通的橋梁,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交流活動,弘揚民族文化,振奮民族精神。
二、當前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文物保護意識淡薄
文物保護是全社會的事,單憑文化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近年來,全國文物保護單位在發動群眾上做出了許多努力,逐漸形成了以政府為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文物保護新體制,社會各界的文物保護意識不斷提高。但是,整體來看,許多民眾和相關部門的文物保護意識還有待加強,許多地方在城市建設中都存在重開發、輕文物保護的思想。許多干部群眾都認為,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跟自己沒有關聯,一旦有機會,他們也會占有、偷盜文物。為了金錢,一些人更是利益熏心,四處挖寶,文物保護環境日趨嚴峻。
(二)文物保護經費和人手不足
許多寶貴的歷史文物,存在時間久遠,歷經多次戰爭和認為破壞,損壞嚴重。以個別文物古建筑為例,許多古建筑都年久失修,損毀嚴重,亟待保護和修繕。但是,文物部門人手不足、文物保護經費不夠,給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諸多困難。如在經費缺少保障的情況下,文物管理部門建制低,缺少高素質有影響力的專業人員,專家提出的意見也常常引不起重視。在文物保護和修繕上,因為文物保護技術力量和人手短缺,文物保護宣傳工作和搶救工作開展困難,許多古建筑都得不到及時修繕。
(三)建設性破壞現象令人心痛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許多原未開發的文物也面臨著開發熱潮的沖擊。許多城市在基礎建設和開發過程中,經常是置文物保護于不顧,盲目規劃開發區,肆意拆遷古建筑;一些建筑施工人員和施工單位在挖出文物后,還會想方設法將文物占為己有;一些政府部門為了政績,根本不會將為文物保護放在心上,也會對個別人、個別單位以“開發”名義做出的文物破壞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許多古建筑如蘿崗古墓、西安興教寺等一夜之間被夷為平地,一些文物還因為保護不力而損壞、丟失。
(四)文物保護水平有待提高
隨著科技發展,我國各文物部門的文物展示技術和保護水平都有所提高,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文物保護科研機構和基地建設相對滯后,文物保護水平還比較低,在文物防潮、防漏、防火、防雷、防震、防蟲技術中,高新技術應用范圍有限;在修復過程中,因為技術不足而損害文物的現象也時有出現;再則,文物保護是個精細活,它工作量大,技術要求高,非專業人員難以勝任。但是,許多文物保護部門都缺少高級綜合性人才,人才短缺問題非常嚴重;此外,許多文物單位因為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消防、活動上還存在許多管理漏洞。
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途徑
(一)健全文物保護法制體系與管理制度
有法可依,是文物保護執法工作的基礎和前提。為此,政府要結合文物保護需求,進一步完善文物保護法制體系,對《文物保護法》的內容進行補充和完善,如擴大文物保護內容的范圍,健全文物執法體系,將文物保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中去,使其與新法制實現有機對接的同時,加快與國際公約接軌的步伐;其次,政府還要對法律實施進行監督,規定各級文物保護部門的文物保護監管職責和權限,強化對下級機關的法律監督,要求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辦事,并將文物違法事件報告制、文物損失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到實處,要求各個部門加強配合,構建立體執法體系網,為文物保護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有利條件。
(二)加強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
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是文物保護工作順利實施的組織保障。《文物保護法》的修訂,為文物行政部門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給他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級文化、文物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執法機構建設的緊迫性,結合地方實際加強文物行政執法機構建設,不斷充實地方文物執法力量,并為執法人員配置完善的執法裝備,開展執法人員培訓,要求執法人員的依法辦事,規范自己的執法行為,切實做好轄區內文物行政執法工作。
(三)科學進行城市規劃與建設
許多古建筑都位于城鎮老市區,在城市建設中,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遺產保護、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認真咨詢文物保護專家的建議,科學進行規劃,使開發區盡量避開古建筑所在地。主管單位則要慎重啟動拆除重建方案,能不拆遷的古建筑就不拆遷,需要加固維修的就及時維修,能遷移保護的就遷移保護,并加強對施工單位、施工人員的監管,杜絕破壞式開發,以減少對古文物、古建筑的破壞。
(四)提高文物保護技術含量
文物保護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文物保護和修復過程中,不改變文物、古建筑的歷史和特征,是文物保護工作的基本原則。在傳統技術手段無法解決文物保護問題時,文物保護部門要深入了解現代技術在文物保護方面的優勢,將先進技術、數字化保護系統運用到文物保護中來。如在古建筑復原上,我們既要肯定傳統技術的可取性,也可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建設文物檔案系統,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如近景攝影測量、三維激光掃描等數字技術,摸清文物情況,開展修復工作,這樣不但可以減少工作人員的工作量,還不會對古建筑造成損傷。
(五)加強文物保護管理
加強文物保護管理,是提高文物保護水平的關鍵。文物保護工作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做支撐,也離不開專業隊伍的努力。因此,地方政府應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各文化單位共同參與的文物保護領導小組,由其專門負責文物保護法宣傳和政策執行監管工作,要求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文物保護、發掘工作。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則要秉承因地制宜、勤儉辦事的原則,創新文物保護機制,強化文物保護措施,在文物保護、搶救、利用、管理等基礎工作上多花力氣。此外,文物保護部門還要多方籌集資金,加強文物真跡維修;加強文物庫房和文物保護管理隊伍建設,通過公開選拔引進一批高素質管理人才;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定期對文物保護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建立一支吃苦耐勞、精誠協作的文物保護工作隊伍,不斷提高文物保護與管理水平。
(六)注重宣傳,提高民眾文物保護意識
文物違法事件屢禁不止,與民眾文物保護意識低下有直接關聯。要想解決這一問題,文化主管單位和文物保護部門首先要加大文物保護法宣傳,完善文物保護宣傳機制,將日常宣傳與集中宣傳、正面宣傳與反面曝光結合起來,開展多種形式的文物保護宣傳活動;其次,建立文物保護公共平臺,加強與社會公眾的交流與溝通,及時推送文物保護信息,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重視與支持,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推進文物保護工作。如在文化遺產日,文物保護部門可攜手博物館、檔案部門、傳媒單位等開展各種形式的文化宣傳活動,不斷提高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積極營造關心文物、遵紀守法的社會氛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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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人才隊伍建設
人類在歷史的發展之中,會遺留下來許多的遺跡遺物,而這些遺跡遺物就可以成為文物,它們能夠從不同的方面來對各個歷史階段的人們從事的社會活動進行反映,呈現人類利用生產工具改造自然的情況,展現出當時人們的智慧。這些文物要想繼續保存下去,就需要文物保護工作的展開。基層博物館作為最基礎的單位,在我國的文博機構之中發揮出重要的作用,由于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相關的管理體制出現了滯后的現象。
一、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面臨的問題
(一)地方領導不重視,文物保護意識不強。在地方的政府當中,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力發展經濟,對基層博物館的文物保護工作不夠重視,尤其是一些經濟不夠發達的地區,相關的管理者對于博物館的文物保護工作展開不夠支持和配合,對其存在的價值認識不足,因此在文物保護工作方面比較輕視。受到功利思想的影響,地方的政府對“面子”工程十分重視,在展廳的建設上投入大量的資金,但是在建設文物保護庫房和引進文物保護先進技術的時候卻不愿意支持。而其他的文物主管部門在進行例行的基層博物館檢查的時候,僅僅在防火和防盜方面比較關注,對自然損壞的文物情況卻比較忽視,所以當基層博物館開展相關的文物保護工作的時候,遇到困境也無法獲得太多的幫助。
(二)文物保護經費不足。雖然現如今中央政府對地方文物的保護工作的關注度越來越高,逐漸加大對基層博物館的經費投入,以此來保護珍貴的文物,但是由于歷年來出現欠賬的情況,我國各地的文博機構收藏的文物數量巨大,并且每個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不同,很多的基層博物館在開展文物保護的時候,資金仍然無法落實到位,所以文物保護工作的展開受到了較大的影響。在一些經濟較為落后的地區,文化經費的發放僅僅只能將人員的工資和一些辦公支出進行維持,卻無法開展文物保護,對于文物保護經費的投入微乎其微,不少珍貴的文物由于資金的緊缺問題在庫房內不斷損壞。
(三)基層博物館體制不健全。在地方文物保護之中,主體的力量就是基層博物館,但是由于其中的人員任務繁多,常常身兼數職,例如文物保護管理所和文管辦之間所使用的人是一樣的,包括基層博物館,有的時候在上級布置其他任務之后,人員還要分散做其他工作,所以基層博物館的保護人員十分短缺,并且任務繁重。與此同時,由于缺少經費投入,文物保護工作的成效甚微,文物保護工作的展開受到了影響。
(四)缺少高素質、專業技能強的文物保護隊伍。在基層博物館之中,由于文物保護專業的人才較少,缺乏相應的人才導致基層博物館只安排兼職人員來負責管理文物庫房,而兼職管理人員不具備相關的專業文物管理知識,甚至連基本的文物保護知識都不了解,只是負責看管文物庫房的鑰匙,所以文物保護管理工作處于落后的狀態,首先就是由于相關的工作人員在文化素質方面低下,缺少文物保護的專業知識,在另一個方面就是基層博物館的管理體制問題,由于管理體制比較傳統,沒有開展創新改革,導致人事任免工作仍然有上級負責,缺少激勵機制的刺激,并且由于工資待遇低下,無法引進優秀的人才,長此以往就形成了現在的局面。
二、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的對策
(一)地方政治重視基層博物館的文物保護工作。基層博物館應該將我國的文物保護法律法規進行認真的踐行貫徹,將文物保護的珍貴性體現出來,不能因為短期的經濟效益而忽視了長期的文物保護工作,作為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傳承,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因此地方政府和民眾應加強對文物保護的認識,自覺承擔相應的責任保護文化遺產。
(二)多渠道爭取基層博物館的文物保護經費。在基層博物館中,經費的主要來源就是地方政府的撥款,但是由于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導致許多經濟欠發達的地區無法對館藏的文物進行保護。首先,利用《文物保護法》將文物保護作為一項事業,通過本級財政預算進行經費撥款。其次,通過舉辦展覽會展示地方特色,加強基層博物館的影響力,引起重視。再次,爭取企業的資金援助,通過社會吸引資金,形成博物館和企業之間的互利互惠。最后,增加造血功能,將基層博物館的優勢進行充分的發揮,從而增加經費。
(三)加強文物保護人才隊伍的建設。首先,建議高校開設相關的文物保護相關專業,由于現如今的高校開設相關專業較少,導致人才需求增加,人才隊伍無法滿足時代的需求,而在發達國家,文物保護專業是高等學校的熱門專業,所以為了順應時代的要求,高校應該開設相關的專業培養更多的人才。其次,要對在崗的文物保護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在文物保護之中,主力軍就是在崗的文物保護工作人員,但是由于其專業技能素質低下無法進行科學的文物保護,所以要定期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幫助人員擁有更加全面和先進的文物保護專業技能。再次,重視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成果,現代館藏文物的保存情況不理想,主要是由于修復技術不強導致的,相關人員主要是利用陳舊的文物保護方法進行研究,不會利用計算機和物理化學等綜合專業技術開展修復工作,所以需要加強現代技術的掌握。
三、結語
本文主要研究了基層博物館的文物保護及人才隊伍建設,從文物的保護和人才隊伍的建設方面合理地展開對基層博物館中的文物的保護,只有不斷的培養人才,才能夠更加有序且可持續地幫助基層博物館向前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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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田野文物保護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田野文物就是指那不可移動并且分布地在住宅區之外的古文物,像古建筑、古石刻、古石窟、古壁畫等。由于分布的地形不同、地域不同、環境不同,導致田野文物的保護工作非常困難,其中還存在著諸多問題。
1.分布廣、數量多
田野文物分布無規則是田野文物的特點之一,因此為管理保護工作造成了巨大困難。例如:近年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民勤縣進行文物保護工作的單位就有192余處,而在錄不可移動文物多處,并且大多數都存在于野外,因此,文物保護工作非常艱難。
2.保護經費不充足
在我國文物保護工作中,除了國家級與省級的文物能夠得到相應的保護經費,市縣級以下的田野文物保護單位很少能夠爭取到保護所需經費,因此文物保護工作難以順利開展。缺少經濟上的基礎,很多田野文物保護區沒有進行專人管制,沒有看護房,更不要說監控管理的設備了。
3.文物收藏熱致使保護工作更加艱難
受到經濟發展和國內外的文物市場行情變遷等影響,造成文物價值急劇上升,人們對于文物所具有的經濟價值認識越來越全面,在暴利的驅使下,很多人跳出道德底線,鋌而走險,實施田野文物盜竊行為。
4.執法力量偏弱
很多地區在文物保護管理方面缺少人力資源,缺少專業的對文物保護進行執法的隊伍,再加之上級文物保護單位或者政府布置下的任務繁重,導致地方單位無法分心于正常的保護巡查工作上。部分部門甚至沒有配備巡查車輛,對巡查力度和效率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5.少數地方政府對于文物價值和文物保護法規不夠重視
為了加快城市規劃或項城建設,少數地區政府無視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公然實施破壞行為,興建房地產和規劃所需設施,造成田野文物損失嚴重,遭到不可修復性破壞,為文物保護工作帶來嚴重影響。
二、對田野文物保護工作提出的幾點建議
1.加強建設文物保護工作的執法隊伍
政府對文物保護工作過程中執法隊伍的建設一定要重視起來,加強對執法工作者的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加強保護工作的巡查力度,配備巡查車輛,為執法提供設備上的方便,有效的震懾文物盜竊分子。
2.加強對于文物保護意識和文物價值的宣傳,防止各媒體上歪曲性的報道
現階段多種文物鑒定節目、鑒寶報道頻頻出現天價文物,拍賣會上千萬的成交價格也是屢見不鮮,這對于文物盜竊分子的誘惑是非常大的,導致他們將田野文物確定為盜竊目標,屢屢發生文物失竊案件。因此,加強文物價值上的正面報道與宣傳,提高人們的文物保護意識是非常重要的。具體措施如下:
(1)通過考古工作,提高宣傳力度。例如:在進行正常的考古工作過程中,對于考古所在區域的百姓進行文物保護宣傳,提高百姓的法律意識,并道明盜竊文物受到法律制裁的后果。同時可以召開考古成果的會,利用各種媒體為大眾貫徹文物所具有的重要價值,了解文物對古老文化傳承的重要性,知道其是一個國家文化底蘊的一部分,主動地配合考古人員進行文物挖掘工作。
(2)通過與文物相關的節日進行文物保護宣傳。在舉辦文化遺產日的同時,大力宣傳文物保護工作,并將在考古方面取得的成果通過展覽的方式展現出來,加強對文物文化底蘊的渲染,使人們通過文物感受到中華民族文化的燦爛與輝煌,進而提高他們的榮譽感,提高民眾保護意識,通過這樣的辦法降低文物盜竊行為的發生。
(3)通過網絡、媒體、新聞宣傳文物保護的重要性。網絡是現今傳遞消息最快、傳播范圍最廣的手段。利用網絡對文物保護進行宣傳,對于全民普及保護意識,提高文物保護在民眾心目當中的重要性是非常有必要的。再輔助于新聞媒體這樣比較正規的節目進行宣傳,加大對文物盜竊行為打擊力度的宣傳,讓所有人都知道盜竊文物受到法律制裁的嚴重性。提高文物保護在民眾心中的地位。
田野文物的保護工作是艱難的、是枯燥的、是長久地。為了古老的文化傳承,每一個人都應該把文化保護當做自己的責任。而文物保護的管理工作人員也應該提高警覺性,加強管理監察工作,不斷的完善保護手段和巡查措施,有利地從宣傳和準備工作上震懾和打擊盜竊者的犯罪心理,提高田野文物的保護效率,盡最大努力去延續田野文物遺產的生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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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層文物的保護工作的現狀存在嚴重的問題
隨著我國對文物保護的不斷重視,將原有的保護措施都被現代化的設備取代了,不僅節省了人工,也節省了管理中的煩瑣程序,使文物的保護工作更具體。但是不管怎么對文物進行保護,總會從其中找到各種各樣的漏洞,從而使文物遭到破壞,對高科技的保護措施也沒有對所有文物進行覆蓋,使文物或多或少都會暴露在外,使其了保護工作加大的管理難度。而日常的保護工作中也沒有更好的管理方式和保護措施,使文物多多少少有些損傷,但是傷痛都是積少成多的,總會有爆發的一天的,這樣的問題通過本篇文章進行詳細的講述。
(一)基層文物的保護措施存在問題
基層的文物保護措施中更是存在更多的問題,這些問題雖然不能導致文物直接損壞,但是對文物的損壞程度還是有很大的影響。基層文物的保護措施沒有全面地對所有文>:請記住我站域名/
(二)基層文物的保護管理方式存在嚴重的問題
在對基層文物保護中管理方式更成為主要問題,只有一個好的管理方式才能實現對文物保護管理,使文物能有更加直接的保護措施。但是在實際中往往都是因為管理方式不妥當,對文物造成了損壞。在實際管理文物保護的工作中,工作人員對文物的保護措施只是大致地查看一下,沒有對文物保護措施的設施進行詳細的檢查,迫使文物的保護措施損壞對文物造成嚴重的損壞。另外,對文物保護巡查在日常巡查工作時,沒有將文物保護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例如,在日常巡查時,文物保護巡查員只是對文物大致觀察一下,不進行細致檢查,使得文物處于危險狀態也沒有及時發現,使文物受到嚴重損害。而對文物的保護措施進行細致的檢查時,文物出現的問題沒有及時發現,對文物在日后的監管方面上存在嚴重的問題。
(三)基層文物保護的應對措施不符合實際
在對基層文物保護的應對措施中,有很多保護措施不符合文物的實際要求,使文物在被保護的措施中造成損壞。文物的保護措施應當遵循文物的實際情況,但是在實際文物保護中往往將文物強硬地施加了與實際不符的保護措施。例如,在我國古代的懷朔古城遺址中,由于城鎮遺址年代久遠,受風吹日曬或在地下沉睡時間較長,使得古城遺址的保護工作更加嚴峻。古城遺址中很多物品長時間埋藏在地下,與空氣隔絕時間長,遇到空氣時容易對文物造成氧化,對文物造成嚴重的損壞。在保護措施中更是將一些易氧化制品直接暴露在空氣中對游客進行展出,這樣的做法無疑是將文物推到死亡的邊緣,對我國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二、基層文物保護工作的應對措施
在基層文物的保護中應當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和保護措施,只有將這兩種措施都做好才能更好地去保護文物,使文物的安全性更高。在基層的文物保過程中,將文物適合什么類型的保護進行分類,使每一件文物都能夠得到更好的管理和保護,在保護管理措施中將文物更好的管理,管理中更是要細致地檢查文物保護的措施,查看保護措施是否存在漏洞,以免對文物造成損壞。
(一)基層文物保護有效措施
在對基層文物的保護措施和管理的過程中,將文物的保護和管理作為重點,使文物能夠得到更好的保護。在保護文物的有效措施中,應當制定出一套有效的保護措施方案,如在風景區的文物保護中,因為有些文物屬于露天的,這類文物的保護措施就是將文物用護欄進行保護,使圍欄能夠將文物圈起來,要建到人難以爬越的高度,在圍欄的頂部裝有攀爬措施,使文物在圍欄中能有更好的保護。另外在有這樣的保護措施下,利用電子攝像頭進行監管,在文物風景區要樹立警示牌,愛護文物人人有責,不得撫摸文物或者省得在文物上留下簽名等字樣損壞文物,并對這類情況進行嚴厲的處罰,并且將破壞文物的人進行全國景區通報,取消其在國家文物風景區旅游資格,根據其違反的程度進行處罰。
(二)基層文物保護的有效管理方式
在對基層文物保護的管理方法中體現出對文物保護的重視程度和對文物保護的管理政策,使文物保護得到更加有效的管理方法。在管理文物的措施中,應當根據文物的類型進行管理,對不同的文物要進行分類管理,因為有些文物遇到空氣就會氧化,會對文物造成嚴重的影響。例如,在秦長城文物遺址文物的保護管理措施中,由于面積過大不能進行全方面的保護,這使得工作就存在很大難度,但是文物的保護工作更是得到了很好的進行,例如,將秦長城進行封閉,并將長城上涂上特殊的膠,使其不在受天氣的影響而發生變化。在管理中應當定期對所有文物的保護設施進行一一檢查,如有保護設施破損,應當及時地更換,并檢查文物是否受到損傷,通過一一排查的方式對基層文物的保護設施進行地毯式檢查,確保文物的安全性。另外對文物進行電子監管,使每一個文物都能夠與計算機有效的連接,在出現問題時能夠第一時間發出警報,也使文物的保護工作更加細致。
(三)文物受到威脅的應急保護措施的具體方法
在文物的保護措施和管理中,通常會有一些突發狀況,對突發的狀況應當給出更好的解決措施,來應對隨時可能發生的潛在威脅。在對文物應急保護措施的管理方案中更是嚴格地指出,首先對文物的類別進行分析,在對文物是否受到損壞進行檢查,如文物有損壞要對損壞的程度進行判別,并且對文物是否能夠恢復做出正確的判斷,在將文物送到制定部分進行修復。另外對文物的應急措施中要明確地指出對文物保護措施,從而判斷是否是保護措施不到位或者是保護措施方式不對等因素,通過這樣的方式對保護措施不斷改進,以免日后出現更加嚴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