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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飲水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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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飲水報告

          安全飲水報告范文第1篇

          農村飲水安全關系到群眾的生產與生活,關系到全鎮的經濟發展,飲水安全是我鎮黨委政府長遠考慮、近期實施的工作目標。2010年初,我鎮在市水利部門的指導支持下,就解決部分片區群眾的飲水安全問題,著手進行規劃與立項,申請列入中央計劃內第二期投資項目,得到了省市發改委和水利部門的批準。

          工程概況

          我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列入2010年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項目設計受益范圍13個行政村,受益人口30009人(其中飲水不安全人口24007人)。項目概算投資1170.34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90.11萬元,省級配套307.64萬元,地方配套和鎮村自籌411.55萬元。工程項目設計總供水規模為5500㎡/d,擬建造水池6座,加壓水泵2座,敷設配水管35260m,支水管117573m。水源連接我市威立雅水務公司的自來水廠,水質、水壓要求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工程雖然是分期實施,但我鎮已經完成項目的全部前期工作,包括總體設計、地形勘測、環保評審和管線分布等。

          (一)第一期工程進展情況

          根據省發改委批復,我鎮去年先實施第一期工程,完成上李、京林、蓮花、湖尾、路北、桃坑、北山等7個村(人口12203)的項目建設。第一期工程預算資金為557萬元,參照其他鄉鎮的做法,我鎮擬把管徑小于50㎜的這部份工程,改由村一級組織施工,剔除造價91萬元,報經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預算造價為417萬元,工程最高控制價為367萬元,根據市政府專題紀要精神,降標幅為審定預算價的20%,以333.51萬元的總造價,委托省閩水招標有限公司進行公開招投標,于2010年10月29日開標,由新天成工程有限公司中標施工;施工監理由省龍巖興利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中標(標額93551元),工程于工程總工期150天,于2010年11月28日動工,至此已完成好三個分部工程及其425個分項工程,進入到掃尾階段,并于2011年8月8日遞交招標工程完工驗收報告

          (二)第二期工程進展情況

          我鎮今年實施第二期工程,計劃完成青橋、岱嶺、環東湖、北山、云江、云路和洞湖等7個村(人口11803)的項目建設。工程設計造價5410749元,報經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預算造價為4809334元。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轉發市建設工程招標評標辦法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長委辦[2010]72號)”和省水利廳、省發改委“關于印發《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試行)》的通知(閩水建設[2010]39號)”規定,我鎮取降幅值10%,以4328400元的總造價,委托省閩水招標有限公司進行公開招投標,于2011年5月12日開標,由于被廢標的其中一家公司提出投訴,經6月1日組織專家復議,該公司仍被評為廢標,由福清市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為中標單位。

          農村安全飲水項目自查情況

          (一)、組織實施和責任落實情況

          鎮政府于2010年5月份成立了“鶴上鎮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服務協調小組”,由鎮長親自掛帥,抽調水利、財政、土地、規劃、衛生和自來水站等部門的得力干部作為工程項目協調服務小組成員,分管的副鎮長具體抓項目落實,同時責成各項目村的一名主干為項目的直接責任人,組成上下聯動、互相配合的工作班子。

          (二)工程建設任務完成情況

          截至日前,我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設計總供水規模為5500㎡/d,擬建造水池6座,加壓水泵2座,敷設配水管35260m,支水管117573m。水源連接我市威立雅水務公司的自來水廠,水質、水壓要求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工程按計劃分期實施,我鎮已經完成項目的全部前期工作,包括總體設計、地形勘測、環保評審和管線分布等。2011年8月完成第一期施工,截止日前第二期施工業已完成90%的管網敷設,僅剩余北山村約2.04公里管線及岱嶺的高位水池和泵房。

          (三)項目建設監督管理情況

          提出四點要求:一是要加強領導,對項目進行分解落實,切實落實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二是要確保工程進度,做到各個階段工作有計劃、有步驟、有安排;三是要學習兄弟鄉鎮好的經驗與做法,做到事半功倍;四是要抓好項目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好項目法人制等五項制度,抓施工質量、施工進度、資金使用等全過程的監督與管理。在具體工作中,鎮成立的專門領導小組對工程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各村也相應成立施工現場管理和督查小組,對施工現場全天侯進行監督管理,尤其是對隱蔽工程進行全方位監督,一有質量問題馬上要求整改。

          (四)資金到位、使用與管理情況

          按省發改委批復,我鎮項目計劃投資1170.34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90萬元,省級配套371萬元,地方配套117.09萬元,鎮村自籌294.54萬元。目前,除地方配套資金外的所籌資金均已到位。為保證資金的有效使用、管理和監督,我們已開設銀行專戶,同時要求各項目村設立專項會計科目,做到專款專用,管好用好建設資金,確保發揮工程效益。

          (五)工程質量情況

          施工監理按規定進行招標、競爭性談判確定,一期工程由省龍巖興利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由省閩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進行技術監督,嚴把材料關,保證工程質量。上級發改局、水利局等部門不定期派出技術人員進行抽查。檢查結果顯示施工單位所采用的施工方法符合規范,采購的材料、設備與合同相符,符合工程質量要求。

          安全飲水報告范文第2篇

          水是生命之源,獲得安全飲用水是人類生存的基本需求。加強飲用水源保護,改善飲用水質量,強化飲用水安全是一項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事關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大局的重要工作。根據縣人大常委會20__年的工作部署,人大副主任__帶領農資環工委,分別到縣水利局、環保局、供排水公司、__鄉等地對我縣飲用水安全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我縣城市居民的飲用水采用集中式供水方式,由縣第二水廠負責供水。該水廠位于__水庫大壩下游,設計規模為4萬噸/日,于2001年7月建成一期2萬噸/日的規模,取水源為__水庫中層。供水方式為重力供水,采用七十年代的常規式處理工藝,流程為__水庫原水經管道輸送至澄清池,澄清后送至四閥濾池過濾,最后到清水池,成為成品水。目前擁有供水用戶20742戶,最高時供水量為2.6萬噸。匯源果汁云和公司建成投產后還需增加0.5萬噸/日的規模,現有的城市供水設施已不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供水需求增長和居民對飲用水安全的需求。

          我縣自2003年開展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建設,累計投入6759萬元,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3處(崇頭水廠、石塘水廠、緊水灘水廠),農村分散式供水工程132處,農村飲用水保證率已達95%以上。目前由縣水利局委托縣疾控中心對水質進行檢測,基本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問題。

          __水庫始建于1959年,庫容1170萬立方米,是我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縣政府于2010年制定了《云和縣__水庫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并成立了云和縣__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水利局。近年來,縣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對水庫周邊的村莊進行整治,實行了垃圾集中清運、生活污水集中處理,開展農業統防統治,切實減少了面源污染。

          縣政府積極開展__水源地環境整治,改善水源生態環境,提高水源質量,但仍難以有效杜絕面源污染。__水庫流域涉及__鄉6個行政村, 23個自然村,2086人,耕地面積1000余畝,筍竹林1.4萬畝。農業生產使用的化肥、農藥及除草劑等殘留物和農村生活污水、廢棄物等隨地表徑流進入水體,成為主要污染源。

          雖然我縣__水源地內沒有工業企業,仍存在一定的工業污染危險。在縣第二水廠對面的金旺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產生的粉塵和煙塵一定程度上影響著飲用水的質量。同時,隨著工業園區南區塊的擴展,工業園區離__水庫水源地保護區的距離越來越近,工業生產活動對飲用水源水質存在一定的影響。

          縣政府高度重視飲用水源保護工作,仍存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長效管理機制不完善、責任不夠明確、資金不足等問題。水源保護限制了__當地社會和經濟的發展,生態補償機制的缺失,使當地群眾對水源保護工作產生了一些抵觸情緒。水源地水質監測監管體系不完善,現有水源地監測站網的監測點位、監測能力有限,無法滿足對水源地系統、客觀的評價要求和有效監管要求。水源保護工作涉及鄉鎮、環保、農、林、水、教育、衛生等多個部門,由水利局進行協調各部門存在一定難度。

          水廠水質凈化處理技術是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的核心。我縣第二水廠采用的是上世紀七十年代的處理工藝,通過添加絮凝劑和液氯進行凈水消毒。主要去除濁度、細菌類微生物等污染物,難以有效去除氨氮、微量有機物等污染物,難以有效解決水源污染與水質標準提高之間的矛盾,更難以有效應對突發性污染事件。同時,早期的供水管網大多使用鑄鐵管、鍍鋅管,由于使用年限長,管道銹蝕、老化現象嚴重,造成水質在管網中受二

          次污染。我縣農村飲水工程自2003年開始實施,已經全面完成建設任務,基本保障農村飲用水供水,但存在建后長效管理機制不完善等問題。一是建后運行管理主體未明確,管理資金不足,農村自身所征收的水費不足以維持飲用水工程的運行費、維護費。二是分散式農村供水水源地分布分散,規模小,未規劃為飲用水水源地進行保護,開展例行常規水質監測工作難度大。同時,現有的法律大多數是針對集中式供水,農村分散式供水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健全,難以適應農村環境管理的需要。三是部分早期建設的工程受當時的政策、資金和技術等影響,工程建設標準不高、蓄水池安全防范和消毒設施不完善,到現在已經不能滿足群眾的生產生活需要和衛生安全標準,急需進行改造。

          安全飲水工作是一個動態管理過程,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飲用水的安全和健康問題日益關注。一要科學編制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進一步完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綜合治理方案,為今后一個時期我縣飲用水安全管理提供依據。二要積極探索保障飲用水安全的長效管理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增強責任意識、落實責任追究,為飲用水安全工作提供組織保障。三要將保障飲用水安全問題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設立專項資金,研究建立__水源生態補償機制,加快啟動__水源地保護生態移民工程;加快建立水源、水廠和管網的水質預警系統;要加大__水源涵養林保護與建設,不斷提高水源涵養能力。

          飲用水源保護涉及千家萬戶,需要全民形成共識,增強保護意識。要通過電視、報刊和互聯網等宣傳媒體,利用各種輿論宣傳手段,在全社會廣泛深入持久地宣傳,營造保護飲用水源的輿論氛圍和良好環境。要加強水源地保護的輿論引導及警示教育,不斷增強飲用水源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增強人民群眾的守法自覺性和監督意識。要把保護飲用水源的認識提高到關系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使全社會充分認識到保護飲用水源不僅是政府部門的工作,而且是全民的義務,并積極參與飲用水源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共同愛護我們的生命之源。

          飲用水安全是老百姓的基本“生命線”,必須加大飲用水安全保護工作力度,確保飲用水安全。一要加強工業污染防治。提高工業企業準入門檻,防止新污染源產生;對現有的污染源要采取扎實有效措施,嚴格監管、達標排放,避免工業粉塵和煙塵污染飲用水源。二要加強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結合新農村建設,進一步完善__水源地環保基礎設施,加大農村畜禽糞便和生產生活污水的處理力度,加快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推廣先進技術應用,嚴禁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減少面源污染。三要加強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大力推進云和縣城市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和配套管網建設,提高工業園區廢水和縣城生活污水的集中處理水平,減少對水體的影響,改善我縣水環境質量狀況。四要加強水源地保護執法檢查。提高日常監察、巡查頻次,準確掌握水質變化情況,及時排除污染隱患,有效杜絕水源保護區內的建設項目和破壞生態環境與水資源環境的各類活動,確保飲用水源安全。

          安全飲水報告范文第3篇

          根據地**州安全生產委員會(**發電[20xx]1號)《**州安全生產委員會轉發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檢查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我局按著行業主管的原則,組成檢查組,對全縣水電企業、犁地坪水庫建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認真清理排查治理和督促檢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 水電企業及在建電站安全生產排查治理情況

          1、 要求各水電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汛期落實防汛值班制度,雨季加大巡查力度,抓好安全隱患排查、宣傳教育工作;

          2、 對倮馬電站,由于壓力管道線工程存在高差大,坡度陡的實際情況,采取各項預防措施,避免由于土建和管道安裝施工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對廠房工程尾水出口配備應急沙袋;

          3、 對各在建水電站的棄渣場地應及時進行防護處理及綠化恢復,確保施工區的水土保持;

          4、 對各發電企業,要求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汛期防汛值班工作,特別是對壓力前池、引水明渠壩體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電站安全渡汛;

          5、 各在建水電站,在施工過程中要做好必要的防護工作,嚴防施工造成附近村民人員和財產損失。

          二、 犁地坪水庫安全生產排查治理情況

          犁地坪水庫壩體填筑已達到渡汛高度,對安全生產作了進一步要求:

          1、 進一步履行好安全生產責任狀,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2、 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和汛期安全工作,細化措施,抓好落實;

          3、 對上壩公路存在的安全問題要引起足夠重視,罐漿平洞的開挖做好安全防范,施工中要有預防安全事故的預案;

          4、 水庫一級支流紙廠河上方的施工公路開挖對汛期的紙廠河會造成堵塞,要求雨季要加強好巡查。對造成河道堵塞的土石、樹木要及十清出。

          5、 要求盡快做好上壩公路及開挖面的水保工程,確保汛期不發生因水土流失造成的地質災害事故。

          安全飲水報告范文第4篇

          1.1編制目的

          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對于保障廣大農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加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是按照上級的具體部署要求,結合我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制訂的,目的是為了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而產生的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件》、《地質災害防治條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和《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人民政府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站在關注三農、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按照國家、省、市對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及時科學地處理因污染、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社會安全等方面造成突發性農村飲水困難事件,做到統一指揮、統一調度、以防為主、防治結合。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的事故隱患。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鎮(街道)、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1.3.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市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1.3.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后,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4.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1.4.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4.3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1.4.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基本情況

          2.1水資源概況

          市有大小河流50余條,屬濰河水系,共流經全市36.5公里。市內南有渠河,北有汶河,兩河源于市西南端沂山山脈,皆為濰河重要支流。全市多年平均水資源量為4億立方米,多年平均地表水資源量為2.83億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資源量為1.45億立方米,重復計算量0.28億立方米。我市的水資源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降水量和河川徑流量地域分布不均勻;二是降水以及河川徑流量的年際變化大,年內分配不均勻;三是水資源貧乏,人均占有量僅為全國人均占有量的16%。

          2.2農村飲水安全現狀

          年底,我市共計建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390處,包括聯村供水工程11處,單村供水工程379處,自來水普及率98.7%。聯村供水工程包括大型聯村集中供水工程1處,為市50萬人集中供水工程;中型聯村集中供水工程1處,為市東部15萬人集中供水工程;1萬-5萬人的小型聯村供水工程9處,為官莊鎮區集中供水工程、管公聯村集中供水工程、石埠子鎮區聯村供水工程、庵上聯村集中供水工程、輝渠聯村集中供水工程、雹泉聯村集中供水工程、臨浯聯村集中供水工程、大盛鎮區集中供水工程、紅沙溝集中供水工程。

          3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組織指揮全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各鎮(街道)、供水管理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本單位的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3.1供水安全應急機構的職責

          3.1.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鎮、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市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3.1.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起草全市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2)負責鎮(街道)、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

          (4)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

          (5)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

          (6)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市政府的各項決策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7)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工作。

          3.1.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和工作需要,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具體任務和要求。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市應急領導小組可采取向受災各村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市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農村人畜飲水供應。

          出現應急事件后,市應急領導小組應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市水利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預案、工作方案以及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計劃,參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市發改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程規劃的報批、項目審批、計劃下達以及項目建設與管理的監管工作。

          市財政局:安排下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經費,監督和管理經費使用情況。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準確提供水質監測資料,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

          市環保局: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做好境內水源地保護工作,及時提供水環境質量情況資料和水環境保護方案,并抓好方案的實施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做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區域內的治安管理工作。

          市廣播影視中心:負責應急期間的宣傳報道工作。

          市供電公司: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搶險期間的緊急供電和臨時供電。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期間搶險物資運輸車輛的落實工作,為全市搶險車輛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負責應急期間有關學校的飲水安全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與各自職能相關的應急救援工作。

          3.1.4專家組職責領導小組專家組由農村供水規劃、設計、施工、水環境監測、衛生防疫、電力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領導小組的指派,對事故處理給予技術支持。

          3.2鎮、街道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鎮、街道成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鎮、街道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鎮、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鎮、街道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3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全市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4預防和預警

          4.1預防

          4.1.1監控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安全事件信息的監測、收集、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4398891),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市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各成員單位和鎮、街道要通力協作,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供水安全信息。

          4.1.2信息監測及收集

          (1)旱情信息。對轄區內旱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旱災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政府報告。

          (2)水污染信息。對轄區內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水污染事件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政府報告。

          (3)供水工程信息。對轄區內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等事故進行全面監測,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及時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4.1.3信息報告。各級應急領導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險情。

          4.1.4預防工作。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和節水意識,農村飲水工程管理單位要配備專管人員對工程設施進行日常管理及維護,保證機泵、機房、管網等正常運行,保護好水源工程,防止污染、損毀等事件的發生,預防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

          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處理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4.2預警

          4.2.1預警。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

          預警級別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

          (2)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2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3)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4.2.2預警。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機關等。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4.2.3預警控制

          (1)在預警狀態下,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準備工作,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

          (2)當供水連續不足,供水單位缺乏更進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時,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供水單位值班調度人員應立即停止供水,同時告知所有用戶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市政府報告,衛生、防疫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并利用消防、灑水車等向所涉及的群眾送水。

          (4)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經市應急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4.2.4指揮體系

          (1)全市應急預案。水利局負責編制完成全市供水安全應急預案。

          (2)鎮、街道應急預案。各鎮政府、街辦負責編制完成本地區內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3)供水單位應急預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單位要制定本單位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逐級向上級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對應全市飲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市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鎮、街道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5.2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嚴重飲水安全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Ⅰ級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5.2.1工作會商。Ⅰ級響應工作會商由市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5.2.2工作部署。市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1小時內將突況上報市人民政府,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5.2.3部門聯動。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開展工作。

          5.2.4方案啟動

          (1)搶險救災。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障受災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2)醫療救護。衛生、環保部門及事發地應急機構要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事發地應急機構配合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后,各級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5.2.5宣傳動員。在發生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后,各級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疫情,防止發生恐慌,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5.3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嚴重飲水安全突發事件,造成1-2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Ⅱ級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Ⅱ級響應工作會商、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響應。

          5.4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重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Ⅲ級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Ⅲ級響應工作會商由市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響應。

          5.5Ⅳ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Ⅳ級預警,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Ⅳ級響應工作會商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召集,參加人員包括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響應。

          5.6響應結束

          5.6.1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居民飲水恢復正常后,該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結束。

          5.6.2應急響應結束的程序。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結束的,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審議后,由組長結束命令并在市電視臺公布;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結束的,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審議后,由副組長結束命令并在新聞媒體上。

          6保障措施

          6.1組織保障

          各鎮(街道)和各供水管理單位要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6.2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6.3資金保障

          市級財政應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6.4物資保障

          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鎮村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6.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調配醫療衛生專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6.6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市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6.7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6.8技術保障

          建立鎮村供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6.9應急搶修隊伍保障

          各供水單位分別成立搶險隊伍,單位領導擔任搶險隊長。當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發生后,各搶險隊伍在接到搶修命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待命。由村自主管理的工程,由鎮、街道應急機構組織應急搶修隊伍。

          7后期處置

          7.1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7.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市水利局及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市水利局及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7.3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政府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8附則

          8.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市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安全飲水報告范文第5篇

          當前,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已經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由于該問題事關農民的日常生活與生活質量,引起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黨的十報告提出,要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放在重要位置,更好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1]。在本文中,筆者結合自身工作,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績效,從經濟學角度進行了分析。

          1.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屬性

          公共產品或服務不因個人消費而導致他人對該產品的消費減少,具有消費非競爭性與受益非排他性的特點。但是從現實情況來看,也不是所有公共產品或服務均有這兩個特點,雖然不具備上述兩個特點,但存在較大外部收益產品,被稱為準公共產品。

          根據現行的水費收繳制度,未繳納水費的農村居民,無法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中獲益,也就是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具有收益上的排他性。但同時,由于飲水安全工程通過鋪設管網即可獲取,一家使用不妨礙其他家庭的使用,具備消費的非競爭性。綜上可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為準公共產品[2]。

          2.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經濟績效

          經濟效益通常是指投入與產出之間的比較。根據受益方的不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經濟效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直接績效,一部分為間接績效。其中,直接經濟績效是指生產中產生的績效,投資與建設方為收益人,因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投資成本回收的方式為收取水費,具有直接經濟績效。與此同時,農村飲水工程在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提高生產效率方面也有作用,所以具備間接經濟績效。

          黨的十報告指出,要加快建立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與代際補償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與生態補償制度,根據補償成本、收益與公平負擔的原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行的是兩種計價方式,即生活用水計價與非生活用水計價,可解決部分人的就業問題[3]。同時,在非生活用水方面,由于遵循的為成本+利潤原則,在項目正常運行保障上具有重要作用,也可獲得經濟效益。

          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在間接經濟績效方面,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增加了農民的經濟效益,可減少農民用水支出;二是減少醫藥費用支出,由于農民飲用上了安全潔凈的水,健康有了保障,醫藥費用支出減少;三是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由于農村公共產品投資收益空間大,邊際效用大,對于刺激農村消費、投資有帶動作用。

          3.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社會績效

          公共產品的社會績效是指項目對人們公平權利享有與社會福利水平提高的貢獻,在促進公共事業發展上也有重要意義。從經濟學上看,公共事業項目的投入與產出,與市場項目有很大不同,公共決策追求的是社會福利函數的最大化。根據福利經濟學的理論,增減社會福利的經濟活動,均是值得投資的。具體到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增加工程投資,對于改善農民福祉,提高農民用水的安全性,有重要意義。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社會績效,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促進城鄉一體化

          由于我國的城鄉二元制結構,城市與農村在公共福利方面一直以來均采用的是兩套標準,城鄉之間的差距大,在飲水方面,農村飲水安全性差,城市飲水相對安全。與此同時,公共產品的消費偏好也可充分在市場上反映出來,為了縮小城鄉差距,應加大政府對農村地區的投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保證了農村飲水安全,可提升農民幸福指數,促進城鄉用水一體化,更好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4]。

          3.2改善農民生活,加快新農村建設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解決了農民飲水安全問題,改善了農民生活質量,農民更加愿意購買洗衣機、淋浴器與水沖廁所燈,改善了農村的衛生狀況,促進了新農村建設。

          3.3維護與保證農民基本權利

          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農民同等享有生存權與發展權。實施飲水安全工程后,農民吃上了安全的飲用水,減少了疾病發生率,保障了農民的生命健康權,同時也貫徹了以人為本的理念。

          3.4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稅收是調節收入的有效手段,政府利用公共產品實現對收入的再分配,對于維護社會公平與穩定具有重要作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對于維護農村地區穩定有重要作用。

          4.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生態績效

          當前,我國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惡化,飲水安全問題十分突出,加快統籌規劃,改善農村飲用水水質,是貫徹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的需要。在生態績效上,飲水安全工程體現在以下方面:

          4.1改善農村衛生狀況

          黨的十報告指出,要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重點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可逐步改變農民的生活習慣,提高其環境衛生意識,改善農村地區環境;

          4.2有效保護飲用水資源

          我國水資源浪費嚴重,做到統籌規劃,合理開發與利用地表水源,分層開采地下水,有效保護飲用水源,可保護生態環境與資源。

          4.3保護水源地生態環境,實現與自然和諧共處

          農村水源地生態環境現狀較差,放射性物質、有害廢棄物、垃圾遍地,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對于更好保護水源地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處具有重要作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