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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動農資市場規范化管理,維護農資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確保各族農牧民購買上放心農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資放心店”的標準是堅持以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服務“三農”為宗旨,以現代流通方式構建農資經營體系,維護農民利益,促進農業發展。體現出“放心農資”農民盼,假冒偽劣源頭斬,全黨關心‘三農’事,工商責任重如山”的重要作用。為全面推進我州農資市場誠信建設,營造誠信守法、公平竟爭的良好經營環境和放心消費環境。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農資放心店,是指經過創建,達到規定條件并經批準掛牌的農資店。
第四條“農資放心店”的申報與管理遵循“自愿申報、積極創建、考核授牌、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農資放心店”的申報對象是:全州所有從事化肥、種子、農藥、農機具等農資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經營方式包括農資批發、零售、代銷等。
第六條 農資放心店的評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依照各自的職能根據規定的標準進行審定,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透明審定原則,審定合格后授牌。
第二章 申報創建條件
第六條 “農資放心店”主要是指設在鄉鎮、村隊,團場通過服務經營方式,向當地農村居民主要銷售化肥、農藥、種子、農地膜、小型農機具、獸藥飼料等農業生產資料,并提供相應農技服務的農村零售店鋪。
第七條 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農資經營戶,可自愿申報創建農資放心店。
1、經營場所坐落在交通便利、遠離居民居住區、便于疏散處。店鋪設在建筑的一層,與住宅分開,店內不設生活設施,店堂內通風、明亮,墻壁和地面便于清掃。
2、商品按品類劃分不同區域分類、分品種擺放,整齊美觀,銷售人員具備一定的農業技術專業知識,熟悉所銷售的農資商品,經營農藥的店面,禁忌物料不能混存混放。
3、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計量器具。
4、有與其經營的農資商品相配套的倉儲設施、安全防護設施措施、消防安全設施、急救設施措施及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并在顯著位置設有“禁止明火”等警示標志。 經營農藥的店面和儲存場所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庫房門應為鐵門或木質外包鐵皮,采用外開式。
5、有聘請專業的農業技術人員1名。
6、 農資商品進貨、銷售、庫存登記備案制。建立兩本帳(即:進貨、銷貨臺帳)、庫存明細表以及質量信譽卡,詳細記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產品規格指標、商標標識、購進數量;記錄商品庫存數量等,兩帳兩票一卡統一相符。
第七條執行索票、索證備查制。索票即:索取正規發票(經營者購進商品時要向供貨方索取正規的發票);索證即:索取供貨生產廠家(銷售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商標注冊證復印件、該批次商品的質量檢驗證明以及其前置審批文證件的復印件(如生產經營許可證、合格證、委托代銷證等),所有證件加蓋單位公章,以備工商部門查驗。
第八條銷售商品留樣備查制。經營單位和個人對其經營的每個批次、每個品牌的農資商品保存樣品及其原包裝和商標標識,留樣商品在經營單位保存一年,出現問題便于相關監管部門進行認定。
第九條實行銷售承諾及信譽卡制。經營單位向社會公開文明誠信經營承諾,并向工商部門做出書面承諾,有與轄區工商部門簽訂的農資市場經營責任狀,明確其責任和義務。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經營單位有向消費者出具的正規發票和農資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十條、“農資放心店”信用級別達到A級,沒有因違法違章行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處罰的。
第三章農資放心店的評定與管理
第十一條 為保證農資放心店的評定順利實施,成立“農資放心店評定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由工商、農業、農技、質監、安監等部門負責同志和轄區地方政府。具體負責放心店的組織、實施、認定和管理。
第十二條
農資放心店的認定實行評審制度,基層工商分局(所)負責初步認定,評定領導小組負責對申報的單位進行審查、確認后授牌。
第十三條 農資放心店的評定每年進行一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評定小組取消放心店資格,并摘牌:
(一)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騙取創建資格的;
(二)經營主體或經營范圍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申報條件的;
(三)違法違規經營或銷售假冒偽劣農資的;年內有違法行為被行政執法機關處罰過的。
(四)復審不合格的。
(五)信用級別發生變化后為C級的。
(六)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備案登記的。經營者購進未到當地工商部門登記備案的本地,或外地農藥經銷商推銷的農資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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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制度
中圖分類號:F840.6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35441(2011)02-0079-03
根據國務院的《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09年河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開始試點,并積極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新農保制度。截至2010年底,河北省共有37個縣開展了新農保試點,并取得了顯著的成績。2010年河北省新農保適齡人口N905萬人,實際參加人數為840.3萬人,參保率達到了92.9%,繳納保費19億元;年滿60周歲的參保人數為179.5萬人,實際領取養老金9.78億元,這對解決農民的養老問題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為了掌握新農保實施的基本情況,并深入分析相關問題,推動河北省新農保工作全面開展,我們對河北省涿州市的新農保情況進行了跟蹤調研。
一、河北省涿州市新農保試點的基本情況
涿州市新農保的總體情況是:截至2010年底,涿州市新農保的參保人數為24.1萬人,參保率達到93.2%,繳納保費6097萬元;年滿60歲,符合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數為5.1萬人,領取養老金的數額為3735萬元。養老金主要來源:個人繳費6097萬元,中央財政補貼3541萬元,省財政補貼371萬元,縣財政補貼290萬元。
該項調研通過對247位農民進行問卷調查與深入訪談(共發放問卷260份,其中有效問卷247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95%),了解農民對新農保的認知情況、投保意愿、繳費金額、年齡分布等情況。
1.農民對新農保政策的了解情況。調查結果顯示,有6.5%的農民對什么是新農保完全不知道,其他農民大多一知半解,只有12%的農民非常清楚相關制度規定和具體操作方法??傮w來講,農民對新農保政策還不夠了解,還停留在一個極為抽象的層次上。
2.農民對新農保投保意愿。在農民是否愿意參加新農保這個問題上,在被調查農民中,“愿意參加”的比重占94%,而“不愿意參加”的占4%,回答“看看情況再說”的占2%。對不愿意參加新農保的農民進行深入訪談,結果顯示,農民不愿意參加新農保的原因主要包括:不知道有這項政策(占13.7%);對“新農?!边€不夠了解(占30.4%);家庭收入較低,承擔不起(占23.9%);對新農保的保障程度持懷疑態度(占19.2%);對新農保的持續運行明顯缺乏信心(占12.8%)。分析其中的原因,我們認為,這和以前的老農保政策沒有給他們帶來增值的回報有關,所以部分農民對當前的新農保政策持懷疑或觀望態度。
3.參保農民選擇繳費金額的情況。從表2的數據可以看出,選擇繳100元的人最多,比重多達89.2%。由此可見,大多數農民愿意選擇低檔次繳費標準,對較高檔次缺乏興趣,原因是制度設計中的多繳多得機制體現不足。
4.參保農民的年齡分布情況。從表3的數據可以看出,45~59歲的人參保最多,比重占到34.8%,參保積極性較高。而16~44歲的農民參保率相對較低,主要是因為他們目前正是家庭的經濟支柱,特別在意眼前的支出,缺乏長遠的打算。說明盡管農民對新農保政策有較大的認同,但還缺乏正確的觀念。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宣傳不到位,致使農民對新農保缺乏足夠了解。據調查,導致農民沒有參加新農保的原因主要是宣傳不到位,缺乏對政策的了解,或者缺乏對“新農保”的信任度。宣傳不到位包括各種原因,其中新農保代辦人員水平參差不齊是一個重要原因,他們對新農保的基本模式、覆蓋范圍、資金的籌集、基金的管理和待遇計發、領取等基本方面領悟都比較透徹,但是對一些新農保開展中存在較大爭議的地方解釋不到位,比如,年滿60歲老人不用繳費而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問題、關于喪葬費用的問題、具體養老金領取額度等問題解釋不清。
2.基礎養老金標準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偏低。按照國務院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中的規定,年滿60周歲的農民不用繳費,可以每人每月領取55元的基礎養老金,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河北省雖然按地理位置屬于東部地區,但經濟還不夠發達,因此在落實國家新農保政策時,主要依靠中央補貼,地方政府只能拿出數量有限的財政補貼來增加養老金的數額。而60歲以上的老人,僅靠中央財政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計發,這連最起碼的溫飽問題都解決不了。按照國務院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的規定,“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蓄額除以139”。以一個45歲參保農民為例,他需要繳費15年,假如他選擇最高繳費檔次500元,15年個人累計繳費7500元,地方政府財政補貼每年30元,15年共計450元,60歲以后每月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為:(自己繳費500元x15年+地方政府補貼30元×15年+利息200元)÷139=59元,再加上國家發的55元基礎養老金,此人60歲以后每月可以領取114元。而河北省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河北省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為3845元,即每月約為320元。相比之下,我們可以看出差距之大,即使選擇最高檔次繳費標準,農民都無法滿足養老的生活消費需求,更無法抵御通貨膨脹對其生活的影響。
3.政策規定有違初衷,致使部分農民不能正常參保?!秶鴦赵宏P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的適齡農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必須參保繳費。這一規定的初衷是良好的,為了保證那些年滿60周歲的老人在新農保政策實施之初就可以享受到養老保險的保障,但是這一待遇的享受條件限制了那些孤寡老人、子女眾多但存在養老分歧的60周歲老人,不能正常領取養老金。
4.缺乏激勵機制,致使投保中出現“冷”、“熱”兩極化現象。45~60歲中老年參保積極性非常高,主要是因為這一個年齡段的農民正面臨著養老問題,而日,通過15年的繳費或者不足15年的補繳,到60歲便可直接享受到養老保險的保障,呈現出熱的一面。而16~44歲的青壯年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存在較為嚴重的觀望思想,呈現出冷的一面。分析其中原因,除16~44歲的農民認為現在購買養老保險過早,缺乏長遠打算外,更重要的是政策本身的激勵機制不
夠合理。一方面,從目前的參保繳費檔次來看,一般為每年每人繳費100~500元五個不同的檔次,對于參保者地方政府每人每年給予30元補貼,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政府的補貼相應提高5元。農民認為,如果選擇500元的繳費檔次,比100元的繳費檔次僅多20元的政府補貼,除此之外就是賺點利息而已,這根本無法調動參保農民選擇較高繳費標準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從超過15年的繳費期限看,每超過一年,每月的補貼會增加0.5元,一年才增加6元,激勵作用太小,這是導致16―45歲農民參保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三、對策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對新農保政策的認識水平。一項新的惠農政策從實施到推廣,廣大適齡農民從不了解到了解,從了解到參保,這是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要順利實現我國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農民的全覆蓋這樣一個目標,除了對新農保政策不斷完善外,加強新農保的宣傳和推廣必不可少。第一批、第二批試點開展的情況和農民的反響程度,將成為政策能否長久實施的決定因素。因此新農保試點的地方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必須加大宣傳力度,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采取多種形式如懸掛橫幅、刷寫標語,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流動宣傳車等,進行政策宣傳和發動,形成一種良好的宣傳氛圍。同時還應該成立新農保實施工作小組,對新農保代辦人員加強培訓,先讓他們吃透新農保的惠農政策,這樣才能深入田間地頭和每一戶家庭,把政策講透、講明,幫助農民排除疑惑、堅定信心、積極參保,而且使新農保的惠農政策口碑相傳。
2.加大財政支出,提高養老金補貼標準?,F階段中央財政給60歲以上農民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標準過低,根本無法滿足農民養老的基本生活需要。隨著我國財政能力的增強,國家要適當增加財政支出,不斷加強以保障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讓農民分享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成果。而地方政府則應該制定適合本地區的相關政策,不斷提高個人賬戶補貼標準,激發廣大農民的參保熱情。
3.進一步完善新農保的配套措施,發揮農村養老保險的保障作用。(1)幫扶特殊群體參保。各級政府在制定繳費標準時要充分考慮到農民的實際情況,加大對特殊群體的關注度,在他們參加新農保時進行幫扶。對于貧困戶、低保戶、孤寡老人等特殊群體不但實行保費減免,適當增加繳費檔次和標準等措施,還可以專門為他們量體裁衣,制定適合他們的養老保險計劃,以真正發揮養老保險的保障功能。(2)完善60歲農民領取養老金的條件。針對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領取養老金要其符合條件的子女參保的規定進行完善,不能將父母的養老福利與子女的繳費捆綁在一起。因為新農保制度是一種社會福利,不具有排他性,所以年滿60周歲即可領取養老金,而不應附帶任何條件,這是他的一項基本權利。(3)完善制度,適當加大激勵幅度。對于繳費年限長,繳費檔次高的農民,地方政府可以建立更強的激勵機制,在對參保人繳費每人每年定補30元基礎上,實行“多繳多補”的原則,適當提高對100元以上的補貼標準;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者每多繳費一年,每月的養老金補貼再提高一些,以調動農民對高檔次繳費標準的參保積極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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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農保;基本原則;實踐評估
[中圖分類號]F840.6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3)07-0089-05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新農保確立了“?;尽V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四大原則,與“舊農?!毕啾润w現了較大的進步,但在實踐中仍然存在較多制約因素,對試點進展情況進行實踐評估,思考改進的方向將有助于新農保的順利開展。
一、引言及文獻綜述
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中提出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圍繞新農保四大基本原則的研究,近年來出現了一些成果:關于“?;尽?,黃晗(2011)運用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需要來重新思考農民個人賬戶繳費數額和國家財政補助的設定標準,認為我國目前的個人繳費標準和財政補助標準都較低,應大幅提高新農保的財政補助數額,同時適度提高個人的繳費標準[1]。關于“廣覆蓋”,截止2011年底,“新農保”已經覆蓋全國60%以上的縣(市、區、旗),并將在2012年實現制度全覆蓋[2]。人群全覆蓋方面,徐立強(2011)以調查數據為依據,指出我國新農保的參保積極性不高,參保率較低,并對影響農民參加新農保的因素進行探討[3]。關于“有彈性”,陳愛如,顧夢潔(2011)指出,個人賬戶養老金要求依據個人繳費多少和年限長短確定養老金的給付,有利于實現新農保“有彈性”的目標,但是“有彈性”引起的差異性可能引起統籌層次過低,對基金的保值增值產生影響[4]。關于“可持續”,鄧大松等(2010)運用2008年全國人口、財政等方面的數據對新農保財政補助數額做出測算,認為中央財政有能力承擔新農保財政補助,中西部貧困地區地方財政籌資難,因此應重構各級政府間財政關系[5]。戰夢捷、楊潔(2010)認為從長期來看,“新農?!敝贫纫獙崿F順暢運轉,必須解決財務的可持續性問題[6]。但將四大原則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研究,考慮四大原則的內在聯系及相互影響的學術成果尚不多見。
新農保“?;尽焙汀皬V覆蓋”目標的逐步實現,意味著農村居民保障水平的提高以及參保人數的增長,是否會對“可持續”原則帶來較大的沖擊?在財政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同時兼顧四大目標,那么“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原則中應該如何取舍呢?本文試圖通過對新農?;驹瓌t的理論界定,運用2011年國家統計數據庫以及中國人口年鑒的最新數據,對新農保的四大原則進行實踐評估,以期對上述問題的解答提供一點有益的幫助。
二、新農保基本原則的界定
相比1991年民政部關于“舊農?!钡囊幎?,新農保的顯著進步體現在“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等四大基本原則方面。
第一,保基本:即從現階段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水平出發,保障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為了實現保基本的目標,新農保制度實行“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模式?;A養老金方面,一是國家財政對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實行全額支付,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既體現社會保障的公平性,又體現了政府的責任。二是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情況,居民收入和消費情況,可以對基礎養老金標準進行提高。個人賬戶方面,個人繳費設置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5個檔次,地方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農民自主選擇,多繳多得。而且政策規定,地方政府對農村居民個人繳費補貼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地方政府為農村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此項繳費計入參保人個人賬戶。
第二,廣覆蓋:即通過政策和制度的吸引力,使新農保制度普遍覆蓋農村適齡居民。為了調動農村居民參保積極性,新農保制度做了一系列規定:比如地方政府對農民繳費進行補貼,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對選擇較高繳費檔次居民給予鼓勵,政府補貼計入農民的個人賬戶等。此外,為了提高制度覆蓋面,提高新農保的參保率,政策規定:“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對此,農村群眾稱為“捆綁”參保。
第三,有彈性:即為了適應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農民收入差距較大,收入不穩定以及流動性大的特點,新農保政策的制定體現了較大的靈活性。例如,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基礎養老金實行全額補助,東部地區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別負擔50%。個人繳費設置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5個檔次等。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較大差距,新農?;旧弦钥h為統籌單位。
第四,可持續:即新農保財政的可持續。各級財政有能力支付保障農民基本生活的養老金,廣大農村居民能夠承受當前的繳費水平。具體來講,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參保率的提高,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的發放是否在中央和地方政府承受范圍之內,地方政府每年對個人賬戶30元的補貼是否會對財政造成較大壓力,農民所選個人賬戶繳費檔次占人均純收入的比重是否處于合理的區間?
對新農保四大基本原則進行實踐評估,有助于探究出當前制度存在問題的核心所在,進而對制度的良性發展提出指導性的意見。
三、新農保基本原則的實踐評估
(一)?;?/p>
為了實現?;镜脑瓌t,首先需要對基本養老保障需求進行界定。所謂基本養老保障需求,主要是指滿足農村老年人日?;旧畋U系南M支出。根據國家統計數據庫的資料顯示,農民的生活消費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食品、衣著、居住、家庭設備及服務、交通和通訊、文教娛樂、醫療保健、其他商品及服務。就現階段農村居民的生活消費來看,主要包括衣食住3大部分,而農民的生存需求則主要體現在衣食兩個方面。因此,衣食支出可以作為農村居民養老小口徑需求,即養老需求的下限,衣食住支出可以作為農村居民養老大口徑需求,即養老需求的上限。因此,根據國家統計數據庫的數據,首先對不同地區農村居民的生活需求進行測算(如表1所示)。
從表1數據可以看出,全國農村居民養老需求區間為[2 065,2 900]元,東部發達地區區間為[3 494,5 144]元,明顯高于全國其他地區,東部其他地區為[2 472,3 483]元,中部地區為[1 895,2 659]元,西部地區為[1 751,2 421]元,區域差距非常明顯,充分體現了我國經濟發展不均衡的現狀。即使以西部最低需求為標準,目前要滿足農民的養老需求,至少需要1 751元。當前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年660元,個人賬戶即使按最高的500元計算,尚存在較大差距。因此就目前來看,現行新農保的制度規定尚無法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需求,無法實現新農?!氨;尽钡念A期目標。
(二)廣覆蓋
“廣覆蓋”是實現制度普惠性目標的重要方面,首先對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率進行計算(如表2所示)。
由表2可以看出,2006年以來,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率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由2006年的7.3%上升至2010年的15.3%,尤其是2009年新農保政策實施以來,上升趨勢明顯增快,由2009年的10.6%上升至2010年的15.3%。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新農保采取的是試點先行的策略,而表中數據以全國的鄉村總人口作為衡量指標,可能不能準確反應各地新農保參保率的準確情況,存在明顯低估試點區域參保率的問題。但至少可以從一個側面看出全國參保率的總體趨勢,即總體參保率依然不高,距離廣覆蓋的原則依然有較大差距。
2010年春節前后,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中心受全國社科規劃辦委托,對全國20個省68個試點縣(市)68個村莊的1 942個農戶進行了新農保政策試點情況的調研,得到有效數據1 760份,得到結果如下:東部地區21個試點縣參保率為55.21%,中部31個試點縣參保率為55.88%,西部13個試點縣的參保率為31.89%[3]。由此看出盡管國家為了達到“廣覆蓋”的目標,對參保居民實施了一系列優惠措施,但效果并不理想。為了提高參保率,新農保采取“捆綁繳費”原則,即以子女繳費作為老年人享受基礎養老金的條件,違背了基礎養老金的普惠性質,因此,本文不贊成通過“捆綁繳費”來加快“廣覆蓋”的實現過程。
(三)有彈性
新農?!坝袕椥浴蹦繕说拇_立考慮了我國農村居民收入差距、地域差異較大的實際情況,反映了政策的靈活性,但可能會帶來一些新的問題。
首先是收入差距的逆向調節,違背社會保障的本質屬性。新農保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依據個人繳費多少和年限長短確定養老金的給付,屬于繳費確定型,政策出發點是激勵農村居民選擇較高的繳費檔次。個人繳費設置5個檔次,地方政府可增設繳費檔次,農民自主選擇,有的地方繳費檔次多達20個,從100元到2 000元不等,而且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地方政府對個人賬戶補貼標準越高。因此,在實際運行中,選擇較高繳費檔次的一般是農村收入水平較高者,他們獲得了較多的政府補貼,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政策對農村居民收入的逆向調節。
其次,統籌層次過低,以縣為統籌單位,不利于基金在更大范圍內的互助共濟,也不利于基金的投資安全,使基金的保值增值面臨較大挑戰。雖然制度設計時規定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直接實現省級統籌,但更多的地區出于區域差距較大的實際情況以及新農保規定的“有彈性”的原則,真正實現省級統籌的地區幾乎沒有。
(四)可持續
1.個人籌資水平
“新農保”制度的可持續首先體現在個人繳費能力的可持續性,即個人繳費負擔是否處于一個合理的區間。根據國發〔2009〕32號文件規定,“新農?!眰€人繳費標準設定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5個檔次。按照這個標準,分別計算100元和500元占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比重來估算各地區農民個人繳費負擔水平。此外,根據農村居民生活需求下限減去基礎養老金的差額來估算農民個人賬戶需要達到多大規模才能滿足農民生活需求下限,并計算出這個“差額”占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比重。
經過測算可知,2010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5 919元,新農保100元~500元個人繳費負擔水平在1.7%~8.5%之間。由此可見,就全國平均水平來看,100元繳費水平明顯低于城鎮職工8%的個人賬戶繳費額,而500元的最高繳費水平基本接近8%的水平,新農保規定的個人繳費水平在農村居民可承受的范圍之內。但由于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500元的繳費檔次對東部發達地區明顯偏低,只占到人均純收入的4%左右,而對西部部分地區來講略微偏高,占到人均純收入的14.5%,例如甘肅、貴州等省。因此,在新農保個人繳費檔次的選擇上,各地應該堅持有彈性的原則,根據本地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合理界定,不能搞一刀切,同時對繳費能力明顯偏高的省市,應適當提高個人繳費和地方財政補貼的比重,降低中央財政支出比重,對個別繳費能力明顯不足的省份要另行對待,加大中央財政補貼力度。
2.政府籌資水平
(1)中央政府財政補貼水平測算。根據新農保政策規定,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的55元基礎養老金補助50%,對中西部地區實行全額補助。我們測算中央財政補助數額時,假定新農保對農村60歲以上老人實行全覆蓋。
由于無法直接獲得2010年末60歲以上農村老人數目,我們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國60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比例是13.26%,因此,我們用這個數據來近似計算農村60歲以上人口數。根據國發〔2009〕32號文件規定,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一年的基礎養老金補助的數額計算公式為:
東部各地60歲及以上的農村人口總數×55×50%×12
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一年的基礎養老金補助的數額計算公式為:
中西部各地60歲及以上的農村人口總數× 55×12
通過計算得出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補助數額為120.2959億元,中西部為534.5173億元。進而可以計算出中央財政一年補貼新農保的數額為654.8132億元。2010年中央財政收入42 488.47億元,中央財政一年補貼新農保的數額占1.54%,中央財政收入占總收入的51.1%,因此,中央財政完全有能力承擔基礎養老金的補助,可以考慮在財政承受范圍內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的補助水平。
(2)地方財政補助水平測算。地方財政補助政策主要包括“補出口”和“補進口”兩個部分。其中,“補出口”包括:東部地區對基礎養老金的50%補貼,即每人每年330元?!把a進口”包括:地方政府對農村居民個人繳費補貼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對地方財政適當加發的基礎養老金以及地方政府為農村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部分,為了計算方便,我們未予考慮。
假定新農保對農村60歲以上老人實行全覆蓋,根據國發〔2009〕32號文件規定,東部地區地方財政年最低補貼數額計算公式為:
東部各地16歲~59歲農村人口總數×30+東部各地60歲及以上的農村人口總數×55×50%×12
中西部地區地方財政年最低補貼數額計算公式為:
中西部各地16歲~59歲農村人口總數×30,據此可以計算出全國各地區地方財政對新農保一年的最低補貼數額。
總體上來看,地方財政完全有能力承擔新農保政策目前的補助金額,但是存在著較大的地區差額。從區域來看,地方財政對新農保的年補貼數額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基本持平,東部其他地區為0.92%,中部為0.88%,西部為0.77%,東部發達地區略低,為0.08%。這也反映了國家財政對中西部傾斜的正確性,對建立起覆蓋全國的新農保制度起到了較大的推動作用。但是財政對東部地區基礎養老金補助50%,對中西部全額補助政策也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一是東部一些地區地方財政負擔相對較重,例如河北省為2.42%、山東省為1.34%、福建省為1.31%、海南省為1.31%等,均高于全國普遍水平;二是對中西部地區采取相同的政策,未考慮各地較大的區域差異,例如負擔較重的自治區為1.39%,貴州省為1.38%,河南省為1.28%,負擔較輕的為0.29%,重慶市為0.48%。因此,新農保政策的制定不僅要考慮地域差異,也要針對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采取有差別的財政補助政策,真正實現地方財政補助的可持續性。
四、結 語
文章通過對新農保四大基本原則的界定,運用國家統計數據庫以及中國人口年鑒的最新數據,對新農保基本原則進行了實踐評估。本文結論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第一,根據本文對農民基本養老保障需求的界定和測算,全國農村居民養老需求區間為[2 065, 2 900]元。就我國農村目前現狀來看,現行新農保的制度規定尚無法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需求,無法實現新農?!氨;尽钡念A期目標。
第二,根據2006年~2010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率的計算以及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中心的調研數據,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距離“廣覆蓋”的目標尚有較大的差距,但新農保實施以來,農民參保率上升速度呈現加快趨勢。本文對“捆綁繳費”原則發表了看法,認為不應該以“捆綁繳費”作為實現“廣覆蓋”的措施。
第三,新農?!坝袕椥浴蹦繕说拇_立充分體現了政策的靈活性,考慮了我國農村居民收入差距、地域差異較大的實際情況,但也產生一些新的問題。例如,對收入差距的逆向調節以及較低的統籌層次等。因此還需要根據實踐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深入思考,探討較好的解決辦法。
第四,新農??沙掷m目標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廣大農村居民能夠承受當前的繳費水平;二是各級財政有能力支付保障農民基本生活的養老金。雖然現行的5個繳費檔次在農民可以承受的繳費區間之內,但是這個繳費水平顯然不能滿足農民基本生活需求。而如果按照農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來測算繳費水平,則顯然在農民可承受繳費水平的合理區間之外。政府財政方面,中央財政完全有能力承擔基礎養老金的補助,可以考慮在財政承受范圍內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的補助水平。地方財政完全有能力承擔新農保政策目前的補助金額,但是存在著較大的地區差額。因此,新農保政策的制定不僅要考慮地域差異,也要針對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采取有差別的財政補助政策,真正實現地方財政補助的可持續性。
第五,基于上述分析,新農保應該逐步提高基礎養老金的補貼水平,同時根據各地農村居民的繳費能力,制定有彈性的繳費檔次,較好實現新農保“保基本”以及“有彈性”目標。同時對新農保選擇不同繳費檔次的農村居民制定合理的補貼標準,使之達到既能夠激勵農民參保又不會導致貧富差距過大的效果,促進“廣覆蓋”目標的較快實現?!氨;尽焙汀皬V覆蓋”目標的逐步實現,意味著農村居民保障水平的提高以及參保人數的增長,將對“可持續”目標帶來較大的挑戰。因此要對各級財政負擔以及農民繳費能力做出合理的評估,最終促進新農?!氨;尽?、“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目標的較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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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y Definition and Practice Assessment of the Basic Principles
in New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Xu Qiang
(School of Labor and Human Resources,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china)
關鍵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機制 對策
20世紀90年代推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舊農?!保?,因受農民低水平現金收入的影響而失敗,使農民未能實現家庭保障向社會保障的轉變。為解決農民增收問題,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自2010年開始,我國許多地方在舊農保的基礎上,開始推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作為一項惠民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必然產生一些問題,本文結合工作實際,作簡要探討。
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新農保政策宣傳不到位,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受地方財力影響,各地對這項政策宣傳存有誤區,政策不到戶的現象比較普遍。調研發現,農村不愿意參保的大部分是年輕人,他們覺得自己還年輕,還沒有考慮自己的養老問題,雖然老年農民已經在越來越關心自己的養老問題,但卻在一定程度上受限于自己的子女;也有一部分年輕人為了自己的父母可以領取養老金而參保,但他們普遍認為,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有些長,擔心在這過程中政策會變。由于大部分農民依然相信養老應該依靠自己的子女或者自己,認為新農保政策與自己的生活關系不大。加上缺乏主動了解新農保政策的積極性,部分鄉鎮政府為提高參保率,強制農民參保的行為時有發生。
(二)傳統思想限制了新農保政策的推廣。20世紀90年代推行的舊農保制度根據農民參保繳費多少建立農民的個人賬戶,形成一個自我積累的模式,沒有財政的支持與補助,其實質是農民的自我儲蓄積累,因受制于農民低水平的現金收入而失敗。農民擔心新農保和舊農保沒什么差別,只是換湯不換藥,起不到什么實質性的保障作用。目前,各地農村養老方式還維持依靠家庭解決,農民在年老體弱或喪失勞動能力之后,養老的任務往往落到兒孫身上。目前大部分農村老人認為自己子女孝順,可以依靠子女贍養來解決自己的養老問題,隨著農村青年紛紛進城打工謀生,農村大量孤獨的“空巢老人”日益增多,“養兒防老”的傳統已難以維持。
(三)新農保政策試行辦法存有不規范的地方。各地出臺的實施政策表明,新農保保險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A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55元由中央財政補助80%,其他由地方政府負擔)。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余額除139。政府補貼: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但對于現在選擇每年繳費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歲之后相應每月可領取的養老保險金數額沒有明確、詳細、具體的規定。農民只是知道不同的繳費標準,對于相應的應該領取的養老金數額并不清楚,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對該政策的準確理解及信任,也阻礙了農民積極參保。同時,新農保政策對農民異地參保、轉移沒有明確規定,也直接影響了一部分農民參加到新農保中來
(四)基礎養老金標準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偏低。按照國務院關于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的規定,年滿60周歲的農村老年人不用再繳費,可以每人每月領取55元的基礎養老金,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實際執行過程中,受地方財力影響,對領取待遇人員,只補貼55元的基礎養老金,各地普遍沒有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于60歲以上的農村老人,僅靠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只能勉強維持其生存,有時連溫飽問題都解決不了。
二、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對策
(一)動員各級力量,對政策宣傳應擴面提高。農民參與新農保的意愿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部門的宣傳工作。農民由于受傳統文化、自身文化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其對國家政策的了解程度低,從而降低了農民的參與積極性。因此,相關政府部門應該采取更多的措施宣傳新農保政策,使新農保這項重大惠農政策真正的深入人心,讓農民感受到該政策將為其帶來的實惠,提高他們的參與積極性。
(二)上級財政應加大補助力度,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目前,55元基礎養老金,標準過低,難以維持生存,起不到保障作用。國家應該不斷增加財政支出,投入更多的資金到加快建立健全覆蓋農村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中來,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逐漸健全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同時,各地方政府也應該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適當增加財政支出,提高當地政府的基礎養老金補貼標準。只有逐步提高基礎養老金的標準,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居民的養老問題,進而有利于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而且有助于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解決以后獨生子女所面臨的贍養難問題。
開展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示范點創建要堅持緊貼實際、突出重點、重在規范、以點帶面、促進工作的原則,以規范、便捷、高效為前提,以強化基層平臺建設為抓手,通過建設一批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示范點,以點帶面,發揮典型示范作用,下大力推動全市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和標準化建設,構建覆蓋全市、經辦規范、流程統一、管理高效、服務到位、群眾滿意的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體系。
二、目標任務
年,全市創建2個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示范縣(區)、每個縣(區)創建1-2個示范鄉(鎮)、1-2個示范村(行政村)為示范點,在不同層次的經辦崗位中建立若干個人示范崗位。
三、工作步驟和要求
(一)自薦申報階段。各縣(區)按照省廳創建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示范點的申報要求,認真做好申報表填制和申報材料撰寫工作,并向市新農保經辦機構先行自薦申報。市新農保經辦機構負責將各縣(區)自薦申報材料及時報送至省廳。
(二)創建實施階段。在我市向省廳申報創建縣(區)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示范點的基礎上,各縣(區)要嚴格按照省廳《關于開展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示范點建設工作的通知》(人社發[]288號)建設內容及標準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創建考核評價實施辦法。圍繞制度機制建設、機構隊伍建設、信息系統建設、基層工作平臺建設和新農保基金及個人賬戶管理、檔案管理以及確保發放、新農保金融服務等重點環節,認真開展創建工作。并將相關資料裝訂成冊,形成創建臺賬。
各縣(區)在年11月30日前,將具體的創建考核評價實施辦法以及創建臺賬報送至市新農保經辦機構。
(三)初審初評階段。市新農保經辦機構對各縣(區)報送的創建材料進行匯總,并組織人員,通過采取到創建點實地看場地、看臺賬、看自查自評材料等形式,對各縣(區)創建的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示范點開展考核初審初評,固強補弱。與此同時,積極做好迎接省廳對全市創建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示范點考核評審的相關工作,確保圓滿完成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示范點的創建任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對待。各縣(區)要高度重視新農保示范點建設工作,切實把示范點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h(區)經辦機構和基層工作平臺要樹立創建意識、品牌意識、標兵意識,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克服困難,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及時總結經驗。要積極爭取財政、編制等部門的支持,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合作,真正把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示范點打造成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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