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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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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書

          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書范文第1篇

          (一)食品流通許可證記載的名稱應與食品經營者在工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的名稱相一致。

          (二)經營場所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具體地點

          (三)許可范圍包括食品經營者的經營項目和經營方式。經營項目按照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兩種類別核定;經營方式按照批發、零售、批發兼零售三種類別核定。

          (四)主體類型應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已經頒布的市場主體分類標準填寫,與登記注冊的類型一致。具體分為:(_)內資企業;(_)港、澳、臺商投資企業 ;(_)外商投資企業;(_)個體工商戶;(_)農民專業合作社。

          (五)負責人是指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具體包括: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個體工商戶業主;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六)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是指企業根據經營需要自行確定的從事食品質量檢驗或食品安全檢查等工作的負責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內部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個體工商戶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業主承擔。

          (七)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限自許可準予時間始,有效期為_年,期限時間由許可機關在食品流通許可證上核定標注。按照實際許可的起止日期填寫。

          五、食品流通許可程序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的受理。許可機關收到申請時,應當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并根據下列情況作出處理:

          1、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2、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許可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

          4、申請材料不齊備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時,應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屬于五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請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5、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補正材料的,工商機關應當予以受理。

          許可機關受理許可申請之后至作出許可決定之前,申請人書面要求撤回食品流通許可申請的,應當同意其撤回要求;撤回許可申請的,許可機關終止辦理。

          許可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決定予以受理的,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二)食品流通許可的審查。

          審查方式為書面材料審核和現場核查。

          1、許可機關應當依法對許可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主要對許可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審查的重點內容:

          (1)《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書》是否按照規定填寫。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是否與申請書一致;新增食品經營項目的,審查該營業執照是否合法有效。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審查申請許可的經營場所是否具體明確,與《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表》填寫的經營場所證明的地址是否一致,相關產權或租賃方是否簽字或蓋章。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審查身份證復印件是否粘貼。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工具清單是否提交,清單清晰、明確。食品經營中不涉及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除外。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審查是否提交。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規模較小的食品經營者,可以將有關制度合并。

          (8)食品流通安全責任承諾書中是否承諾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

          (9)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按照法定的權限與程序,對其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

          現場核查的重點對象:

          (_)零售散裝食品的經營主體;

          (_)對在縣城以上經營食品批發或批零兼營的經營主體。

          進行現場核查時,許可機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并出示有效證件,現場核查應當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現場核查表》一式兩份,經核查人員、申請人簽字,加蓋工商所印章后,許可機關、工商所分別存檔。

          負責現場核查的有關責任人,要每天定時進入電腦食品許可軟件現場核查模塊,搜索有關信息,開展現場核查工作。并將現場核查情況錄入電腦現場核查模塊。

          (三)食品流通許可的審批。

          審核人員、現場核查人員對申請者提供的書面材料進行審核和現場核查后,由審核人員出具《食品流通許可審核意見表》,并報分管領導審批。分管領導根據審核意見表的情況,審批食品流通許可。

          對申請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予以受理的,許可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許可決定的,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認為需要聽證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許可事項,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如依法需要聽證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二十天期限內。

          (四)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

          許可機關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許可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作出準予許可變更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變更許可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十日內,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作出準予許可注銷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注銷許可通知書》,繳銷《食品流通許可證》。許可機關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應當予以公開。

          許可機關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駁回申請通知書》,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六、食品流通許可的變更、撤銷、注銷及吊銷

          (一)變更。食品經營者改變許可事項,應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

          凡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并已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在其許可證的有效期內:

          1、名稱發生改變的,申請人應當先向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然后向食品流通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證》;

          2、經營場所、許可范圍、負責人發生改變的;申請人應當依法向食品流通許可機關提出變更申請。許可證變更事項涉及工商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在《食品流通許可證》核準變更后,依法向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撤銷。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許可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可以撤銷已作出的食品流通許可的情形:

          1、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

          2、許可機關工作人員超越法定權限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

          3、許可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定程序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

          4、依法可以撤銷食品流通許可的其他情形。(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許可條件的,應當依法撤銷食品流通許可。)

          5、食品經營者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和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交虛假材料取得食品流通許可,應當予以撤銷。

          (三)注銷。依法辦理食品流通許可的注銷的情形:

          1、《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且食品經營者未申請延續的;

          2、食品經營者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取得合法主體資格或者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

          3、食品流通許可被依法撤銷,或者《食品流通許可證》依法被吊銷的;

          4、因不可抗力導致食品流通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5、依法應當注銷《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食品流通許可證》注銷后,申請人應當依法向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申請營業執照變更,或依法辦理注銷手續。

          (四)吊銷。違反《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至九十二條規定,情節嚴重,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五)延續。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食品流通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許可機關提出申請,提交的申請許可需提交的材料,新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換發后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編號不變,但發證年份按照實際情況填寫,有效期重新計算。

          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被許可人的申請,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六)補證。食品經營者遺失《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應當在報刊上公開聲明作廢,并持相關證明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補辦。經批準后,由原許可機關在二十日內補發《食品流通許可證》。

          七、流通許可證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經營者在____年_月_日前已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繼續有效。各地要加強對已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經營者的監督檢查,但不得強制要求其換證。對于原衛生許可證載明事項發生變化以及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要監督食品經營者依法提出食品流通許可申請,經許可機關審核后,繳銷《食品衛生許可證》,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對超過有效期限而未及時申辦《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要責令停止經營,督促其及時申辦《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者責令辦理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的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或者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八、食品流通許可與監督管理檔案

          (一)建立健全食品許可檔案管理制度。許可證的管理檔案包括許可檔案、信用檔案,將許可檔案與登記注冊、市場巡查、經濟戶口和食品安全監管等信息銜接,作為信用分類監管的參考依據。按照“一戶一檔”、“誰發證、誰建檔、誰管理”的原則,依法建立食品流通許可文書檔案工作機制。檔案資料主要內容包括:食品流通許可申請(變更許可申請、注銷許可申請)書、經營場所使用證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明、經營場所現場核查登記表等涉及的相關原始資料,及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等。同時,要加強食品許可檔案的規范化管理,嚴格管理責任,切實保障檔案的完整、真實和安全。

          (二)建立健全許可管理數據庫。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建立食品流通許可申請受理、審核發放、變更、注銷及吊銷情況等許可管理數據庫。積極推進食品流通許可信息化管理,應用食品流通許可軟件,規范食品流通許可證受理、審核、發放管理等工作。

          依托金信工程,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許可工作的信息化網絡體系。將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情況作為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個體工商戶分層分類監管、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制度的重要內容,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經營者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加強監督管理。

          (三)整合管理資源,實現資源共享。要創造條件建立食品流通許可電子檔案,實行信息化網絡管理,整合資源,互聯互通,信息共享。許可機構與登記注冊機構應當整合食品流通許可信息與登記注冊信息,加強對各類基礎數據的統計、分析和利用,建立食品流通許可和登記注冊管理情況內部通報制度,許可機關應當及時把撤銷、注銷、吊銷食品流通許可的食品經營者名單以及相關處罰等情況,告知登記機關,由登記機關依法處理。登記機關在辦理企業年檢、個體工商戶驗照時,應當按照企業年檢、個體工商戶驗照的有關規定,核查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否被撤銷、吊銷或者有效期限屆滿,并依法嚴格把關。

          (四)利用網絡平臺,加強信息溝通。通過媒體、政府網站等形式,定期公告取得或注銷、撤銷和吊銷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流通經營者名錄。同時要加強與衛生行政、質量監督、農業行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通報食品流通許可的有關信息。對被吊銷許可證或許可證到期的,及時責令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或依法辦理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食品市場主體,要在工商行政管理網站或者當地主要媒體及時予以公布。

          九、監督檢查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情形的,應當責令立即糾正,并依法予以處理;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許可條件的,應當依法撤銷食品流通許可。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1、檢查食品經營者是否具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市場巡查和執法檢查中發現沒有《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應依法查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2、食品經營者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經營要求的,經營者是否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經營者是否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否則,依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食品經營者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依照本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處理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3、食品流通許可事項發生變化,經營者是否依法變更許可或者重新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__條第一款規定,未經許可,擅自改變許可事項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4、有無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行為。有上述行為,依據《許可辦法》__條第二款規定,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5、聘用的從業人員有無身體健康證明材料。依據《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6、在食品貯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有無確保食品質量和控制污染的措施。依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未按照要求進行食品運輸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書范文第2篇

          一、抓責任、重落實,不斷完善糾風責任制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縣紀檢監察及上級局工作會議后,我局及時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對糾風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成立了領導小組,與各科(室)所、隊簽訂了《糾風目標責任書》。做到早組織、早安排,重點明確,任務到人。在日常工作中堅持把糾風目標管理與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二)服務基層,率先垂范。繼續實行了領導班子責任分工和基層聯系點工作。采取領導“包”、部門“幫”、干部“駐”等結對幫扶措施,切實加強對工商所的協調幫扶和業務指導等,進一步改進作風,服務一線,為基層排憂解難。

          (三)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實行局長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制定了《工作制度》,對群眾來信來訪或舉報電話認真登記,調查核實。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今年未接到群眾事件)。

          二、抓教育、重防范,著力提高廉政意識

          (一)積極探索和實踐政務公開工作。在局務公開方面:我們要求涉及機關干部切身利益、需要干部知曉或參與的具體內容為基本公開內容。把機關內部與黨風廉政建設密切相關的人、財、物等重要事務作為局務公開的重點;并充分利用局域網,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推行局務公開。在對外政務公開方面:將各項行政審批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申請材料目錄、申請書格式文本等,通過在注冊大廳、上網等公示方式向社會群眾公開。我們在三個基層工商所均配備了電子顯示屏,同時我們還加強紅盾信息外網的建設力度,積極推行網上年檢、網上投訴等擴展業務網站的社會服務功能,促進政府信息社會共享。

          (二)積極開展爭創行風示范窗口創建活動。一是實行企業年檢受理、審查“一站式”服務。只要年檢材料齊全、內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即來即辦;二是分類登記服務。簡化年檢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實行“網上年檢”,企業直接通過網上申報年檢材料,我局按要求進行網上年檢、網上審批,從而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四是政務公開服務。在年檢服務大廳內設公開欄,登記年檢程序、辦理事項、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對外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實行“陽光作業”、透明執法;五是人性化監管服務。在服務窗口設飲水機、筆、紙張、老花鏡等,全方位的為辦事對象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

          (三)豐富廉政文化載體,彰顯工商隊伍形象。以深入開展工商文化活動為契機,與私個協會聯合開展了“熱愛偉大祖國建設和諧額敏”及“農業生產資料”知識競賽,節日期間又舉辦了“徙步行、賽書法”文化活動,將“白楊精神”作為促進全局工作的動力。

          三、抓制度、重監督,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一)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通過進一步規范執法辦案行為,嚴格執行《工商機關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辦法》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規章,積極開展案件評查,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通過執法監督,使全局執法水平不斷提高。全局查辦案件優良率達到95%以上。

          (二)認真開展效能監察工作。今年以來,我們進一步加大行政效能監察力度,開展效能監察7次,繼續在基層工商所及局機關醒目位置統一張貼“干部作風和效能建設投訴公示牌”。通過自我監督、群眾監督、社會監督,使行政效能監督工作主動深入到工商管理各項活動中。

          (三)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一是結合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深入開展了黨員領導干部點評工作,點評黨員31人,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1條;二是繼續強化“三談兩述”制度。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加強隊伍作風建設、樹立工商形象夯實了基礎;三是通過季度、半年工作考核檢查,對各基層工商所重點圍繞“四化”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在抓干部隊伍、政務公開、工商文化、信息化建設、“六好工商所”、食品安全監管等工作開展監督檢查,為提高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能力和水平、營造和諧的工作環境提供保障。

          (四)認真開展好慶典、研討會、論壇等活動清理摸底工作。根據額紀發〔2010〕03號〈關于印發《關于對額敏縣各級黨政機關舉辦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開展清理摸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局黨組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扎實推進。采取自上而下對本部門開展活動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并規定今后凡開展各類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都要堅持規模適度、數量適當、經費合規。

          四、抓風險、重防范,建立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了廉政風險點防范管理領導小組,在工作實踐中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重點抓,活動工作單位具體抓,紀檢部門監督抓的上下聯動協調機制,為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二是制定應對措施,全面推行廉政和監管風險點防范管理。

          五、抓績效、重規范,切實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

          結合實際制定完善了《額敏縣工商局績效+作風評議考核辦法(試行)》,突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考核內容。一是學習成效與個人利益掛鉤。以科(室)所、隊為單位建立健全了個人教育培訓檔案,詳細記錄每個干部的培訓內容、時間和成效,并以此作為考核獎懲依據之一。二是學習成效與創先爭優掛鉤,與目標管理有機結合。有效地激發了干部的學習主動性,增強干部的集體榮譽感和凝聚力。三是抓績效。依據“按責定標、依標考績、論績獎懲”的原則,建立績效考核檔案。每月末,經嚴格落實考核辦法,經過考評、黨組審定等程序評定各科(室)所、隊此月績效考核分值,并根據《辦法》兌現獎懲,初步建立了以體現工作實績為核心的科學規范綜合績效考評機制。

          六、抓監督,重機制,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問題的發生

          一是不斷完善班子內部的民主監督。對涉及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嚴格按規定程序運作,經集體討論決定。二是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招投標和政府采購制度。實行項目領導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制。對圍欄材料實行公開招投標。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購買微機等辦公設備由財政采購,真正做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三是深入開展糾風工作。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評議內容和監督電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把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作為行風工作的出發點、落腳點,對群眾提出的問題,不回避、不推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四是強化政務公開。在公開的形式上,對于辦事依據,辦事程序等相對固定的內容通過網站長期公開;經常性事項通過文件會議及時公開;臨時性事項通過信息簡報等多種形式隨時公開。開設了工商局外網,在網站上設立業務指南專欄,面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五是開展專項治理領導干部違規收送禮金問題工作和專項治理“小金庫”工作,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八項要求,促進勤政廉政。

          七、抓重點、促民生,強化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

          一是為進一步繁榮市場,我們把做大做強市場主體作為重要工作,創新工作思路,大力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積極宣傳自治區工商局服務地方經濟發展45條意見,對大中專畢業生、復員退伍軍人、低保戶從事個體經營的,實行“備案制”,備案期為1年。

          二是在額敏縣電視臺開辟了紅盾知識專欄,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化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合作,在塔城地區設立了唯一一家農資產品質量監測點,邀請專家進行授課,對1大類5個品種肥料進行抽檢,封存各類肥料近百噸。查辦農資案件40起,案值116.51萬元,罰沒款23.55萬元。

          三是“把農牧民關心消費安全放在首位,扎實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推行了“一本一票一審”食品安全監管,在探索中創新食品安全機制。目前已有91家生產企業和批發商開通并使用了“一單通”,認真做好食品流通許可證核發和年檢工作,目前已發證1096戶,提前完成了對許可證的年審工作。查處食品案件31起,案值2.18萬元,罰款8.7萬元。

          四是在廣告市場監管中,我們堅持整治和規范并重,召開了廣告專題例會,制作面小廣告粘貼欄,加大廣告檢測力度,集中整治了藥品食品化妝品等虛假違法廣告。

          五是以“3.15“活動為切入點,以基層“兩會一站”建設為目標,初步形成了超市、商場、鄉鎮(團場)全覆蓋的消費維權網絡。今年受理消費者投訴119起,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502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