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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發揮代表的議政作用。我雖然以前曾是我市十屆政協委員,但我認為對于新的人大代表來說,加強學習,與時俱進,提高認識,增強素養,顯得尤為重要;這也是履行好代表職責的最基本的前提條件。為此,我堅持擠出時間,認真學習黨的政治文獻、方針政策,大量翻閱了《憲法》、《組織法》、《代表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同時,積極參加市人大和部門組織的專業理論和專項工作培訓;參加__市檢查院舉辦的監督員法律知識和專項工作學習;明確了人大代表的性質、地位,義務和權利,以及專項工作程序、職責、要求和任務。不斷豐富自己理論知識,武裝自己的政治頭腦;自覺地克服把人大代表當作“政治光環”、“享有特權”等不正確的思想;不斷增強履職的自覺性,提高了履職能力和水平,積極參與議政監督。
在十一屆一次大會閉會后,我被__市檢察院聘任為人民監督員,參與檢察院對“三類案件五種情形”辦案監督。又擔任了__市環保局特邀顧問,向市環保局工作提出“三方面”建議意見。對__市勞動保障局08年工作提出了“四點”看法。在十一屆二次大會召開之前,我參加了__市檢察院的工作報告草案征求意見座談會,我提了四方面內容的建議,隨后《報告》采納了我的部分意見。在一、二次大會召開期間,我在代表團審議報告時,就打造誠信政府,提高公信力,以及城市建設等方面問題,積極發表自己觀點。
二、多辦實事,奉獻社會,發揮代表服務作用。
人民代表來自人民,服務于人民。這是人大代表履職的重要責任。人大代表履職的大量工作是在閉會期間開展。我充分利用自己身兼多種社會職務優勢,密切與部門單位、選民群眾聯系,了解民情民意,為選民群眾,多辦實事,多作貢獻。
從我主持市青年企業家協會工作以來,按照市委、市府總體要求,帶領全市青年立大志、創大業,提出了努力打造學習型、活力型、服務型、和諧型的青年企業家協會的工作思路。
20__年年初,正當全市上下深入貫徹“兩會”精神,實施三次跨越發展的戰略部署。青企協與團市委聯合舉辦了“創新創業,跨越發展”的青年論壇峰會。這次峰會,我發表了“三個”觀點,努力為社會、經濟發展鼓與呼。號召青年企業家要做解放思想先行者;要做勇于創新的探索者;要做艱苦創業的實踐者。倡導帶領青年解放思想,大膽創新,勇于創業,始終站在時代的最前列,為實現我市率先跨越發展作貢獻。人大代表不論在思想輿論陣地,還是在經濟發展主戰場,都要有所作為。我堅持不斷走訪調查企業,傾聽青年企業家呼聲,了解企業困難,向政府提出建議,為企業排憂解難,搭建銀企合作平臺。07年中行授信5個億,為企業解決了資金困難,并制定了企業跟蹤服務的制度,把資金用足用好,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推動了企業技術改造和擴大生產,發揮了較大作用。
20__年,我主要走訪了全市十來家回鄉大中專畢業青年創辦的企業,發現他們遇到了諸多困難,市青企協和團市委動員全市青年企業家,組織多方力量,協調各方關系,為他們在資金、技術、市場、政策等方面提供服務,解決問題。并通過市“十佳農村創業青年”評選活動,為全市青年創業樹立了典范。
去年5月,從市工商聯了解到開展救治邊遠貧困地區白內障病患老人的“光明行動”,為梅嶼鄉100多位老人進行了眼科檢查,為30多名的白內障老人提供了醫療經費,并與市工商聯一起一一進行了慰問,帶去了政府的關懷和溫暖。我被市政府授予“光明使者”榮譽稱號。
今年5月份,四川汶川地震發生后,帶頭組織動員全體員工向災區捐資救災,個人與企業共捐資11.2萬元。近年來,堅持每年與二名貧困大學生結對扶貧,現已經為13名大學生提供大學期間的學雜費共計37萬元,同時向市慈善總會捐資達76萬元,名列全市二十位之前。一直以來,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號召,熱心公益事業,向社會捐資共達160多萬元。
作為一位企業法人代表,應盡社會責任是長期的,而人大代表是有期限的,短暫的;所以,更顯得彌足珍貴,在有限時間里,盡職盡責,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既有緊迫感,又有使命感。
三、實干創業,倡導風尚,發揮代表表率作用。
我是建筑專業
學校畢業的,從國有開發公司最基層的現場施工管理員到股份企業的董事長,深深懂得肩上的社會責任;從去年當選市人大代表,又多了一份光榮的職責。房地產行業涉及到群眾住房的民生大事,是當前社會熱點行業。理所當然,我應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時刻接受群眾和消費者的監督;實干創業,誠信守法,規范經營,創優質產品,建精品樓盤,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在三個文明建設中起模范表率作用。過去的兩年,我帶領公司自覺履行納稅人義務,依法照章納稅,為國家多作貢獻,稅收快速增長,創稅收總額分別列為瑞安市第九位和第八位;被評為__市納稅百強企業。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市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的政策法規,第一個在網上向社會公開銷售商品房,公開樓盤規劃設計及附屬配套設施,公開房屋建筑主要部件材料。在土地招投標過程中,嚴格按照市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規定要求,按時繳納土地等各項款項,從沒拖欠。在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嚴格執行中央及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政策法規,按時如期開發建設,扎扎實實地把開發項目做優做精,努力打造房產品牌企業。今年,推行實施新的《勞動合同法》,我積極參加有關知識學習培訓和人大組織調查問卷活動,并認真對照檢查本公司執行情況,全面貫徹落實;公司實行全員合同聘用制,全體職工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簽訂了勞動合同,全員進行了五項保險,推行了房屋公積金制度和旅游休假、生日慰問等福利制度。努力塑造企業形象,倡導行業新風尚。不僅如此,而且始終樹立“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理念;顧全大局,深刻領會中央宏觀調控精神,堅決執行國家土地、金融政策;調查行業新情況,研究分析行業新問題,掌握行業新動態,為更加有效解決新時期出現的矛盾,獻計獻策。針對__市土地資源缺乏,舊村 (城中村) 改造難度大,建筑質量品位較低,如何解決一藍子問題。我領銜提出了《鄉鎮村居住宅統一開發建設》的建議,得到了__市規劃局高度重視,會同市國土資源局共同研究,就該《建議》專題下發[20__]172號答復文件,既肯定了《建議》可操性和實施價值,并按《建議》要求落實了有關工作,有力督促了__市政府對閣置五年之久的《舊村改造實施辦法》,有望近期即將出臺。今年,根據__市經濟發展階段和城市化進程情況,分析住房市場需求旺盛,推動房價過快上漲原因,在會議期間,我提出了《提供多元化住房產品,滿足社會不同層次需求》的建議,采取綜合措施,調整住房供給結構,提高市場有效供給,緩解住房供需矛盾,切實有效抑制房價非理性上漲。同時,為切實解決中低收入者和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專項提出了《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加快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的建議。
近兩年來,通過學習和實踐,我對如何做好人大代表有了以下深刻體會。一、必須要有堅定的政治意識。重大工作決策,重要事項決定,大是大非問題選擇,要服從大局,與組織保持高度一致[!],依法履職,有效發揮代表作用。二、必須要有強烈的責任意識。人大代表不僅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責任。人大代表本身必須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并與選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反映大家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積極發揮代表作用。三、必須要有高度的自覺意識。人大代表是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的,權力是人民給的,要始終把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覺接受選民群眾的監督,贏得選民群眾肯定、理解和支持。同時,我也進一步認識到,在人大領導關心下,在各級部門幫助下,在廣大選民支持下,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與法律規定,領導期望,選民要求還有很大差距,還存在很多的不足之處;比如加強自身學習以及履職水平不夠;專題調研考察工作時間和深度不夠;服務人民,奉獻社會發揮作用不夠等等。所有這些,我將在今后工作中認真改進,以人大代表的標準要求自己,更好地履行職責,爭做人民群眾滿意的人大代表,為三個文明和社會和諧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關鍵詞:澳大利亞;金融消費者保護;金融消費糾紛;金融消費者教育
中圖分類號:F8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5)06-0045-04
澳大利亞是最早依據“雙峰理論”進行金融監管體系改革的國家,特別重視金融消費者保護。本文詳細介紹了澳大利亞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金融消費糾紛受理處理方式以及金融消費者教育情況,指出其相關經驗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一、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與執法依據
受1995年邁克爾?泰勒(Michael Taylor)“雙峰理論”(Twin Peaks)的影響,澳大利亞2001年頒布了《證券與投資者委員會法》(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 Act),將1991年設立的澳大利亞證監會(Australian Securities Commission,ASC)更名為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ASIC),負責金融服務和市場微觀審慎監管,保護金融消費者。此外,另設審慎監管局(Australian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APRA)負責金融體系穩定與安全,促進金融體系競爭。
ASIC監管對象十分廣泛,覆蓋全部銀行業機構、保險業機構、證券金融衍生品機構、養老金機構、外匯機構、破產清算機構、支付清算機構、金融報告與審計機構以及金融產品信息咨詢服務機構。據統計,2013―2014年,有168家許可存款機構、5837家持牌放貸機構、29798家信貸機構(Authorised Credit Representatives)、97家一般保險公司、28家壽險機構、12個友好放貸協會、636個非現金支付便利提供者、12家信托機構、3391家個人咨詢機構、1454家一般咨詢機構、25家投資銀行、250家對沖基金、61家零售場外衍生品提供者、7家信貸評級機構、29家批發電子衍生交易商、1萬億澳元規模以上基金、165家養老基金信托機構、485家責任實體、3673家登記投資集合計劃、614家外國金融服務提供者、718家保管服務提供者接受ASIC監管。
ASIC的主要執法依據有:2011年《商業名稱登記法》、2009年《國家消費信貸法》、2008年《第一家庭存款賬戶法》、2003年《審慎監管及產品標準法》、2001年《證券與投資委員會法》、2001年《公司法》、1997年《退休金賬戶法》、1995年《人壽保險法》、1993年《養老金監管法》、1984年《保險合同法》、1993年《養老金法(投訴解決)》、1959年《銀行業法》等。
2009年頒布的《國家消費信貸法》(National Consumer Credit Protection Act)是ASIC的主要執法依據之一。該法改變了1992年以來各州和領地立法分散化的特點,統一了消費信貸立法。對信貸許可、負責任的借貸行為、信貸登記制度等問題做出了詳細規定。ASIC負責調查金融服務和產品方面的不當行為,負責消費信貸領域犯罪行為、民事處罰、行政處罰的法律執行。
向審計人員要求提供信息或賬簿\&2001年證券與投資委員會法\&2001年公司法\&1914年刑法\&搜查住宅、交通工具、人身令\&其他\&1997年電訊法\&要求服務商履行相關義務,如幫助執行刑法或金錢處罰相關法律\&1992年商業相互協助法\&針對形成相關文件資料、證據提出有關協助請求\&]
普通消費者保護由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負責。該機構執法依據是2011年1月1日頒布的《消費者法》(Australian Consumer Law),該法于2012年12月3日生效。此次修改新納入了消費信貸活動。
(一)ASIC的基本職責
1. 維持金融體系運轉,為提升金融體系以及金融業形象提供服務。
2. 增強金融體系中投資者和消費者信心,加強信息披露。
3. 依照法律有效履職,設立最低程序要求。
4. 有效、迅速地接受、處理、儲存所獲信息。
5. 在可行前提下,使公眾獲得金融機構、其他機構相關信息。
6. 采取一切可能的、必要的措施和手段,貫徹執行法律。
ASIC認為,提高投資者和金融消費者的信任和信心,建立公正、有序和透明的市場,保障有效的和可獲得的登記是當前最重要的三項任務。其履職面臨五項挑戰:一是在以市場為基礎的體系與保護投資者和金融消費者之間取得平衡;二是數字金融對傳統金融服務模式的瓦解;三是養老金發展以及金融體系的結構性轉變;四是金融創新驅動帶來的產品、市場和科技復雜度;五是全球一體化以及金融體系的融合和競爭。
(二)ASIC的內部機構設置
ASIC現任主席是格雷格?邁德克萊夫特(Greg Medcraft),2011年5月由財政部任命,任期5年。目前ASIC大約有員工1844人,各部門設置情況見圖1。
ASIC設有外部咨詢專家團(External Advisory Panel),成員不代表其所在機構,自由發表意見,協助ASIC充分了解金融體系、市場發展和系統風險。
ASIC外部事務理事會(External Boards)主要有澳大利亞犯罪委員會、金融穩定委員會、金融監管者理事會、英聯邦操作法律執行機構、國際證監會組織、澳大利亞政府金融掃盲理事會。其中,金融掃盲理事會(Financial Literacy Board)負責提高金融教育水平,13個理事包括ASIC主席、副主席以及金融機構代表,現任理事會主席是來自IPAC證券的克利瑟羅(Paul Clitheroe)。
操作部(Operations)、戰略集團(Strategy Group)、人力與發展(People and Developmetn)、總法律顧問(Chief Office)、機構事務(Corporate Affairs)、區域委員會(Regional Committee)和審計與合規(Audit Assurance and Compliance)7個部門由主席負責。其中,區域委員會由8個委員組成,分別負責首都、新南部威爾士、昆士蘭、南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維多利亞、西澳大利亞等7個地區。
ASIC具體業務分為三條工作主線,分別為市場(Market)、投資者與金融消費者(Investor and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登記(Registry),市場線由阿穆爾和普里斯(Cathie Armour和John Price)兩名專員負責,投資者和金融消費者保護由凱爾(Peter Kell)副主席和坦澤(Greg Tanzer)專員負責,坦澤專員同時負責登記條線。
二、金融消費糾紛受理處理機制
近年來,澳大利亞致力于建立獨立的第三方金融消費糾紛處理機制。在授權許可機構時,ASIC要求金融服務提供者必須加入其批準建立的外部糾紛解決機構(External Dispute Resolution,EDR)。2008年7月1日,金融行業投訴服務機構、銀行與金融服務申訴專員、保險申訴專員服務機構合并為金融申訴專員服務機構(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FOS)。2009年1月,保險經紀糾紛處理有限公司、信用社糾紛解決服務機構爭議也加入了FOS。除FOS外,澳大利亞還有一家外部糾紛解決機構――信貸申訴專員服務有限公司(Credit Ombudsman Service Ltd., COSL),COSL與FOS在解決信貸行業金融消費爭議方面形成一定競爭。
FOS是一站式解決所有金融消費糾紛的專門機構,公正性、獨立性和權威性較高。目前首席申訴專員是特里格勒斯(Shane Tregillis),共有315個雇員。截至2014年6月30日,FOS共有會員15234家,包括4842家持牌機構(licensee)和10392個許可信貸。FOS是非營利性機構,向消費者提供免費、公正和可獲得的爭議解決服務,其經費來源于會員繳納的基本會費、使用費和案件費用。基本會費取決于會員業務規模,標準為275―11000澳元。使用費基于計費日前一年內該會員糾紛數量和復雜程度計算,旨在要求會員提高內部解決效率,減少使用FOS的數量。案件費產生于爭議解決的各個流程。
FOS董事會成員包括主席、消費者代表和金融行業代表。下設四個部門,分別是案件決定部、一般解決部、特殊解決部和戰備與業務部。
金融機構均建立內部糾紛解決機制(Internal Dispute Resolution,IDR),與客戶的相關糾紛,由金融機構先行處理。金融機構應當在接到投訴后的21日內解決,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45日。如果45日內仍然無法解決,那么金融機構必須向消費者解釋延長理由,并每月向消費者匯報投訴處理的最新情況。消費者對金融機構處理不服時,可向FOS投訴。
圖2:金融申訴專員服務機構(FOS)糾紛解決流程
目前,FOS解決糾紛程序分為四個步驟:第一步是登記。確認糾紛已由金融機構內部處理過,FOS才會登記投訴。第二步是受理。FOS核查該糾紛是否屬于其管轄范圍。確屬管轄范圍之內時,金融消費者需要提交書面申請書。FOS接到申請書后,將要求金融機構針對爭議問題做出書面報告。金融機構可在21日內和金融消費者直接聯系并解決糾紛,仍無法解決時,由FOS進行調解。第三步是案件處理。FOS主要采用協商和調解方式以達成和解。第四步公布結果。如果爭議雙方均接受主持調解人員所做出的建議,則建議具有約束力。當事人任何一方反對該建議,需提交申訴專員或專家團做出最終決定。如果金融消費者在30日內接受該決定,則決定對金融機構產生約束力。如果消費者不接受該決定,仍可向法院。
FOS正在改革現有糾紛解決流程,考慮建立快速通道機制。第一階段開始于2014年6月2日,主要針對銀行業簡單、金額?。ǖ陀?0000澳元)的征信記錄和收費等方面。第二階段則擴展至財產和責任保險。截至2014年末,共有644件糾紛進入快速通道,幾乎全部在60天內結案。自2015年7月1日起,FOS將進一步擴大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
2013―2014年,FOS收到31680件投訴申訴,受理23454件。其中,信貸糾紛共12605件,占全部糾紛的50%;普通保險方面的糾紛,共6704件;破產和投資相關爭議分別為4705件和1174件。
三、金融消費者教育
澳大利亞大約有2000萬名金融消費者。ASIC負責制定金融掃盲戰略,向政府金融掃盲理事會報告工作,向金融消費者、零售(retail)投資者提供指導性意見、工具和教育。ASIC加入了經合組織/國際金融教育網絡(INFE)并提交了金融掃盲戰略。2013―2014年,ASIC開始修訂其所提出的金融掃盲戰略,20家以上利益相關機構參與起草制定框架活動,計劃于2017年前形成新的戰略。
金融教育主要通過“理財”MoneySmart網站進行。網站提供貸款計算器、金融信息以及相關教程,可鏈接18000家以上網站。2013―2014年,大約有470萬人瀏覽了MoneySmart網站。據調查,26%的澳大利亞成年人知道該網站,86%的用戶瀏覽該網站后有所行動。MoneySmart網站向智能手機用戶提供APP下載服務,“查詢我的開銷”TrackMySPEND在過去一年中被下載112000次。
ASIC將“理財教育計劃”MoneySmart Teaching Program并入國民教育。2013―2014年,1400所學校加入理財教育計劃,超過10000名教師受到培訓,共發放40000份資料。
澳大利亞重視青年金融教育,開展了“理財新手” MoneySmart Rookie活動。據統計,大約90000人在MoneySmart網站瀏覽青年教育相關資料,15000名施教者獲取了相關資料。為提高教育效果,針對如何使用網站資料,對1265名青年、社區工作者、咨詢專家和教師等施教者開展專門培訓。
針對弱勢群體――土著和托雷斯海峽原住島民,ASIC專門制定“本土金融消費者普及計劃”,過去一年中舉辦了40多個研討會和培訓。
四、相關啟示
澳大利亞采用“外雙峰”式監管,在國際上代表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保護的最新發展趨勢。其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保護的相關經驗值得我國學習和借鑒。
(一)依法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
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的設立有立法作為依據,機構職責由法律予以明確。金融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體系比較完備,制定了專門的《國家消費信貸法》,存款、貸款、銀行卡、保險、證券期貨和信用報告等領域也有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明確規定。
(二)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十分寬泛
ASIC職責范圍非常廣泛,除負責整個金融業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外,將征信機構、破產清算機構、金融咨詢服務機構、信貸機構、債務催收機構和發薪日放貸機構均納入監管范圍。ASIC還積極關注數字金融領域的金融消費保護問題。
(三)強調信息收集與披露
針對金融消費領域信息高度不對稱的特點,ASIC六項職責中三項與信息有關:一是增強金融體系中投資者和消費者信心,加強信息披露:二是有效、迅速地接受、處理和儲存所獲信息;三是在可行的前提下使公眾獲得金融機構和其他機構的相關信息。同時,消費信貸相關立法中要求金融機構以普通消費者能夠理解的語言詳盡、清晰和全面披露金融產品的風險,對消費者的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和決定消費者選擇的核心內容必須真實告知。
(四)由第三方機構負責處理金融消費糾紛
處理金融消費者爭議方面,澳大利亞強調“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處理程序。各金融機構內部均設有申訴專員,全國層面由獨立的第三方機構――FOS和COSL負責處理金融消費糾紛。消費者與金融機構發生糾紛后,可以通過與金融機構自行協商、向第三方機構申請處理和提訟等多元化方式解決。
(五)將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教育作為重要手段
澳大利亞將金融消費者教育納入國家戰略。為有效開展金融教育工作,不僅在相關法規中明確了有關部門的職責,而且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廣泛的金融教育工作的開展,不僅增強了金融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也有效改善了金融消費者信息弱勢的狀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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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邢會強.澳大利亞金融服務督察機制及其對消費者的保護[J].金融論壇,2009,(7).
鄉鎮工作重點在村居,難點在村居,焦點在村居,在新的形勢下,如何抓好村居班子建設成為鄉鎮組織建設、經濟發展的關鍵。而加強村居班子建設應著力解決好村干部青黃不接的問題,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筆者帶著這一課題,對全鎮村級班子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當前村居干部隊伍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合村并組后,**鎮轄10個行政村,現任村居干部52人。在全鎮村居干部隊伍中,存在著干部年齡比例不均、部分干部任職時間過長、個別干部素質有待提高等問題。其主要原因在于:
1、待遇偏低,選人留人困難。許多村干部的月收入就在400-600元之間,與外出務工經商的村民形成了較大反差。村干部工作崗位對農村優秀人才的吸引力不斷下降?,F在,農村中優秀的年輕人幾乎都通過上學、參軍、經商、務工等途徑離開了農村,直接造成了人才缺乏、村干部隊伍青黃不接、后繼乏人的問題。在任的少數村干部不安心工作,綜合素質高、能力強的人不愿在村級工作。
2、權責不等,履職履責困難。鎮村干部一直處于農村工作的最前線,是所有矛盾最突出、最尖銳的一個交匯點,責任重大。而近年來,隨著基層管理制度的更加完善,鎮村兩級基本已從管理者轉向了服務者,村干部的權力不大但責任重大。
3、管理偏軟,規范行為困難。由于村干部這個群體較為特殊,鄉鎮由于種種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選拔、輕培養,重使用、輕管理,重業績、輕品行的傾向,導致對村干部的監管相對薄弱。紀律上,缺乏剛性約束;作風上,難以嚴格要求;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制約措施。
4、保障偏弱,難以激發熱情。長期以來,村干部工作上是干部的要求,但身份上仍然是普通群眾,離崗后沒有任何“想頭”,他們后顧之憂多,保障體系不完善。許多村干部辛辛苦苦一輩子,個別干部只是得過且過,工作積極性無法充分調動起來。
二、穩定村居干部隊伍,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村居干部出現青黃不接的現象給基層政權穩定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對此,我們應高度重視,研究對策,為農村基層創造一個寬松和諧的工作環境。
(一)滿足“尊重需要”,加大政治激勵力度。
要進一步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滿足他們的“尊重需要”,才能進一步激發他們的工作激情。一是認真落實考試選拔制度。近年來,**縣通過公務員考試,讓一部分村干部進入到鄉鎮公務員隊伍中,在政治上關心村干部,讓基層一線干部看到希望。二是搭建平臺,為村干部參政議政創造條件。在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的推薦中,加大對黨性強、作風好、參政議政能力強的村干部的推薦力度,為他們建言獻策和發揮作用創造機會、提供舞臺。三是做好表彰獎勵工作,提升職業榮譽感。每年“七一”等重大節日,表彰優秀的村干部。大張旗鼓地宣傳村干部甘于奉獻、爭創業績的先進事跡,樹立一批村干部的先進典型,提高他們的社會聲譽和社會地位。
(二)提高經濟待遇,滿足其正當的生活和生產需要。
1、分類實施,提高村干部的崗位補貼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原來的崗位補貼標準已經不能適應現在生活水平的要求。根據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村干部的崗位工作量,建立村干部工資增長機制,對年度考核稱職的村干部可按兩年一次月增20元標準提高經濟待遇。
2、老有所養,實施離任補償辦法及養老保險制度
一是離任補償。對連續任職10年以上或累計15年以上,正常卸職、離任且現年齡60歲以上,家庭人均純收入、生活水平低于本鎮平均水平的村級主干,給予每月不少于30元的補貼。
二是養老保險。目前,**鎮對在編的村干部全部進了社會養老保險,讓他們在生活上無后顧之憂。
3、病有所醫,建立村干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村(居)干部均參加了農村合作醫療,在就醫問題上壓力減輕。我們建議,對村干部的就醫報銷問題,除農合報銷外,也可依照鎮干部的醫療保險制,給在編村干部進醫保,財政上給予一定的補助。
(三)加大后備干部培養,確保選人用人的源頭活水。
現在,我代表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政協委員和列席的同志們提出意見。
一、法院工作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貫徹市委七屆七次、八次全會精神,認真執行市八屆人大會議決議,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扎實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司法三項重點工作,全面加強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和隊伍建設,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
(一)以執法辦案為首要任務,努力提高案件質量和審判效率
依法受理各類案件40584件(含舊存1040件),審結39031件,綜合結案率96.2%。二審發改率0.53%,為全省最低。結案標的額為23.1億元,同比上升8.5個百分點。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審結一審刑事案件2877件,做出有罪判決4213人,結案率98.5%。認真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正確把握寬嚴的范圍和幅度,使刑事案件的量刑更加規范。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及死刑423人,占10%。判處拘役、管制、緩刑、免予刑事處罰及單處罰金刑2376人,占56.4%。宣告無罪2人。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和諧。依法審結民商事一審案件25771件,結案率95.8%,解決訴訟標的額近11億元。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支持監督依法行政。審結行政一審案件182件,結案率100%。辦理行政非訴審查與執行案件530件,執結標的額185萬余元。發揮審判監督職能作用,維護司法權威。審結各類再審案件854件(其中減刑、假釋案件693件)。發揮執行工作職能作用,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深入開展創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和“委托執行案件專項清理”活動,執結各類案件6822件,執結率97.7%,同比上升3.5個百分點;執結標的額10.6億元,同比上升39.5個百分點。加強立案工作,保障合法訴求。日常接待當事人上訪2013人次,院長接待日接訪690人次。辦結市人大、政協等上級機關交辦、轉辦的案件38件,辦結率100%。開展了“集中清理涉訴積案”活動,對12月31日前尚未息訴罷訪的186起積案進行了集中清理,現已辦結160件,辦結率86%。已辦結的積案中,息訴率達到81%。
(二)以司法為民為最高追求,努力提高服務意識和工作水平
把服務大局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及時貫徹落實市委會議精神,結合會議內容研究謀劃法院工作要點,努力使審判工作與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標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制定了《關于為大慶城市化和城市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優質法律服務的若干意見》,對全市法院服務大局工作進行了有力的指導和推動。開展了“訪企業、提建議、促發展”活動,法官參與走訪500余人次,走訪企業80余家;向機關企事業單位提出司法建議300余項,其中有210余項被相關單位采納。對涉及我市重點項目、重大在建工程、特殊群體的案件開辟綠色通道,為大慶市重點項目建設提供了優良的司法保障。把人民滿意作為檢驗工作得失成敗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和諧審判、案結事了”的司法理念,對有條件的民商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盡可能地使用調解、協調、和解的方式來處理,民商事一審案件調撤率達到85%,同比上升9.7個百分點;刑事自訴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的占84.8%,行政案件以協調方式結案的占45.1%,執行案件和解率達到36.1%。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不斷完善“六調聯動”機制,加強人民調解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設,使近千件糾紛通過訴訟外渠道得到解決。全面落實司法救助制度,對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法減、緩、免收訴訟費328.2萬元,指定辯護83人次,發放司法救助專項資金145萬余元。
(三)以隊伍建設為根本保障,努力提高法官素質和職業形象
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組織法官認真學習領會科學發展觀、“三個至上”重要思想和人民法官核心價值觀的科學內涵,增強了對司法大局觀、司法能動性和司法人民性的理解與認同,牢固樹立了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理念。制定了多類別、多層次的教育培訓規劃,組織法官參加續職培訓及各類專項培訓共計11期421人次;以文書講評、庭審觀摩、崗位培訓等方式培訓法官900余人次,增強了教育培訓的有效性和實用性,兩級法院有10人完成了在職研究生的學歷教育,有19人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堅持“干凈、干事”的用人原則,落實上下級法院法官雙向掛職鍛煉和專家型、復合型法官重點培養工作,并在市委的領導和市政府的支持下,通過公務員考試、公開選調法官、引進人才等方式招錄工作人員80人,健全完善了選人用人的體制機制。加強紀律作風整頓,把紀律作風建設與治庸、治懶、治散緊密結合起來,注重從具體事情抓起,從典型事例抓起,機關面貌煥然一新,隊伍戰斗力進一步增強。推進法官廉政建設工程,設立了專職廉政監察員辦公室,負責日常的質效監督考評工作;開展了“萬件案件大評查”活動,對以來上級法院發回重審、
改判等六類案件進行了嚴格評查,針對發現的實體和程序問題制定了切實的整改措施;加大了對違法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處理違法違紀人員4人。
(四)以規范管理為主要抓手,努力提高管理層次和司法效能
深入開展“司法管理年”活動。在審判管理方面,完善了《審判流程管理期限控制標準》、各類案件審理操作規程等16項制度,加強了審判流程管理;設定了一審發回重審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等十余項評價指標,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法官業績,加強了審判績效管理;定期開展庭審考評和法律文書評查,建立起常態化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加強了審判質量管理。在隊伍管理方面,設計崗位規范121個,開展了崗位工作紀實,實現了對崗位履職情況的全面記錄和綜合考評;對工作績效進行季考評季通報,年終按序列排名,考評結果與立功受獎、學習培訓、晉職晉級緊密結合,產生了積極的激勵約束效應。在政務管理方面,繼續開展重點調研課題研究,圍繞司法管理改革、適用法律情況和當前社情民意確定重點調研課題14個,充分發揮調查研究服務司法決策、服務科學發展的基礎作用;全面提高宣傳層次和水平,在省市新聞媒體開辟了“審判傳真”等4個專欄,在各級新聞媒體發稿2027篇,樹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叭∪椫攸c工作暨司法管理年活動推進大會”在大慶市召開,市法院規范化管理的經驗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五)以接受監督為基本途徑,努力推進司法公開和司法民主
全市法院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以及檢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各項決議、決定,積極配合各級人大常委會開展的專項調研、執法檢查等活動。暢通民意溝通渠道,召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代表及當事人代表座談會24次,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和跟蹤參與執行案件46件。及時全部的辦結省、市人大督辦案件25件。受理檢察機關
抗訴案件59件,審結37件,其中改判、發回和調解21件。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參與度,全市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3725件。高度重視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針對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文件形式回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3件,并針對反饋的各類問題,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審判執行工作的若干意見》,就兩級法院存在的不規范環節和不透明程序進行整改,保障了人民群眾對司法活動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全市法院共有16個集體、15名個人獲得省級以上榮譽,市法院被評為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范單位,市法院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青年文明號”稱號,讓胡路區法院邢海東同志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清積工作先進個人”。上述工作成績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協的監督,得益于市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心與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體法官及工作人員向各位代表、委員、社會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謝!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兩級法院的工作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在服務大局方面,把各項工作放在經濟社會的大局中去謀劃、去思考的意識還需加強。二是在審判工作方面,上訴率較高以及隱性超審限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人員素質方面,部分法官不適應審判工作新形勢的要求,司法觀念滯后,工作方法簡單,不善于辨法析理、細致耐心地做群眾工作,個別案件久審不結、久調不結、久執不結,人情案、關系案仍有發生。同時壓力大、法官配置不合理、精英化法官數量嚴重不足仍然是制約法院自身發展和影響司法公信力的主要矛盾。對這些問題,我們一定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2011年工作意見
為卓有成效地服務于全市經濟社會的發展建設,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認真做好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高度關注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變化,高度關注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新需求,高度關注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新問題,以更新的理念、更強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更好的形象做好以審判為中心的各項工作,實現結案率、執結率、調撤率穩步上升,上訴率、二審發改率、發生率逐步下降的“三升三降”工作目標,為大慶科學和諧跨越發展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為實現市委提出的五年翻一番的目標,提供更全面、更有力、更優質的司法保障。重點推進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在能動司法方面取得新突破
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黨委的重大決策、部署和指示。認真負責地向黨委、人大報告工作,主動匯報在隊伍建設、審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舉措和突出問題,尋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有關部門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時辦理黨委、人大、政協交辦的事項以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切實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統一的要求,堅定法院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延伸審判職能,積極能動司法,努力做出對黨負責、讓人民滿意的工作業績。
(二)始終堅持服務大局,在促進發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密切關注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及時了解經濟社會發展方向,深入研究經濟社會發展動態,全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戰略部署,主動學習、認真貫徹、積極落實,使司法審判始終貼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加強對個案或類案的剖析和對日常審判執行工作態勢的研判,了解各種可能危及經濟社會發展的法律政策風險,及時向黨委、政府和相關企業提出對策建議。堅持司法為民,全面落實各項司法便民措施,切實做好風險告知、訴訟指導、判前釋明、判后答疑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糾紛、理順群眾情緒、促進和諧穩定。
(三)始終堅持公正司法,在案件質效方面取得新突破
在確保案件質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妥善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嚴格落實審判流程管理、審理期限督辦和通報制度,形成符合審判工作規律的新機制。落實全面、全程、全員調解的措施,尤其要加大立案和庭前調解力度,實現調解結案率和服判息訴率的穩步上升。推進“六調聯動”機制建設,積極探索多元機制、多元方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可供選擇的糾紛解決方式。深入開展“集中清理涉訴積案”活動和“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創建活動,確保當事人訴訟權益高質高效地得到兌現。
(四)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在隊伍建設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發展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全面深化改革總攬全局,切實貫徹執行“促改革、防風險、強服務、提效能”方針,深入推進改革開放和創新發展,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底線,扎實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改進監管手段,探索風險預警、識別、防控、化解的新方法、新機制,有效提升監管效能。
(二)新組建1家村鎮銀行,在縣域及鄉鎮增設至少6家銀行網點。
(三)推動鋼貿、造船、不銹鋼等重點行業授信風險逐步化解,力爭不良貸款率不高于年初水平。
(四)加快推進銀行案防長效機制建設,促進銀行從業人員合規履職,力爭不發生案件和重大違規事件。
(五)推動綠色信貸,加大對新興產業的金融支持,確保新興產業貸款在全部貸款中的占比逐步提升。
(六)持續改善薄弱環節金融服務,小微企業貸款、涉農貸款實現“兩個不低于”。
(七)鞏固文明創建成果,繼續保持“全國文明單位”榮譽。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化改革,推動銀行業轉型發展
1.強化法人銀行公司治理。一是落實《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組織開展公司治理培訓,完善法人銀行“三會一層”治理結構,督促指導董事會、監事會有效履職,提高各專門委員會履職能力。二是強化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的履職評價和問責。出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董監事履職評價示范文本》,督促法人機構制定董監事履職評價辦法實施細則,并報分局備案。三是穩步推進新資本協議實施工作。做好實施培訓和監測分析,夯實資本管理基礎;強化法人銀行股權監測,規范股權變更、質押、交易等行為;按照銀監會法規逐步擴大民營資本進入銀行體系,構建更加具有活力的銀行體系。
2.推進銀行內控管理機制建設。一是加強績效考核導向監管。督促銀行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發展觀,進一步完善內部績效考核體系,科學設定經營指標,避免單純追求規模增長和同業排名的激勵導向,推動落實高管人員及重要崗位人員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二是強化內控體系建設。指導銀行構建有效風險治理架構,強化部門、崗位之間的有效制衡,落實強制輪崗交流制度。三是完善監審聯動。加強對銀行內審等部門的業務指導,進一步增強風險的識別、預測和計量能力,出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內部審計監管評價辦法》,開展重要風險監管審計合作。
3.加快銀行產品服務創新。一是督促銀行以特色化為方向,立足本地市場需求實際開展業務創新,探索差異化的金融服務。二是推動實施品牌化戰略,指導銀行根據自身實際開展產品服務營銷,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國有影響的特色服務品牌。推動符合條件的農商行實施走出去戰略,選擇合適地區設立異地支行。
(二)嚴守風險底線,維護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
1.逐步緩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風險。一是堅持穩步控降目標。堅持“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逐步化解”總原則,繼續認真落實《銀監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授信風險管理的意見》,擇優支持保障房等重點項目建設,新增貸款必須符合監管政策要求,力爭平臺貸款余額不超過年初水平。二是完善全口徑監測統計。通過加強統計監測,真正做到動態統計、有進有出,進一步提高平臺名單的全面性。進一步加強融資全口徑管理,與地方財政、審計部門建立完善日常聯系和季度信息交流制度,督促銀行加強監測,全面了解平臺企業的其他融資情況,嚴控平臺借道融資,提高平臺融資全口徑統計監測的準確性,深入分析平臺銀行體外融資對銀行信貸安全性的影響。三是落實到期還款來源。目前納入監測的73戶融資平臺今明兩年到期貸款都將在46億元左右,督促銀行及早與平臺企業及地方政府部門溝通落實還款計劃及資金來源,嚴防違約風險。四是強化風險緩釋措施。對于還款資金來源得不到落實的平臺,要求銀行及早制定風險處置預案;密切關注地方政府直接融資政策變化情況,逐步推動用直接融資置換相應的平臺貸款。
2.從嚴控制房地產領域信貸風險。一是完善名單制管理。督促銀行針對二三線城市房地產市場風險集聚的特點,審慎開展房地產信貸業務,強化房地產開發企業準入管理,完善準入企業名單,加強開發企業資金實力、開發業績、管理水平、信用狀況等準入條件審核;結合季度非現場監管走訪,收集審查轄內銀行開展合作的開發企業名單及項目情況。二是加強開發企業資金來源監測。督促銀行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風險排查,嚴控銀信合作業務,嚴防開發企業通過假按揭、民間借貸等方式進行融資,嚴防房地產企業利用貸款囤地炒地。三是組織開展房地產貸款壓力測試。組織開展一次大型銀行房地產貸款壓力測試,準確評估房地產價格下跌情況下的貸款損失及流動性情況。四是落實住房按揭貸款差別化政策。督促銀行嚴格執行住房按揭貸款政策,優先保障首套自住房貸款,審慎開展商用房抵押貸款。上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房地產貸款檢查,全面了解政策執行情況及風險狀況。
3.密切關注大額授信風險。一是妥善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風險。以戴南不銹鋼行業為重點,加強與興化市、戴南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深入實施授信總額聯合管理,充分發揮牽頭行作用,逐戶落實一戶一策分類處置方案,確保支持類企業有勁、維持類企業有底、退出類企業有序。首期授信總額聯合管理期限到期后,及時召開有關戴南地區銀政企三方座談會,研究部署后續工作。二是密切關注重點客戶風險。充分利用客戶風險信息系統,在全轄排查涉及5家銀行以上、銀行授信總額2億元以上的大額多頭融資及5000萬元以上存在擔保圈的客戶,建立臺賬持續監測,繪制大額客戶融資擔保鏈接圖,準確掌握主要擔保圈狀況,推廣運用授信總額聯合管理機制,逐步推動擔保解鏈工作,有效防控風險蔓延。三是嚴防政策“一刀切”加大行業風險。加強與政府部門的信息溝通,督促銀行積極上爭資源,用好用活政策,避免信貸“急剎車”、“急轉彎”加劇風險集聚。關注光伏產業發展狀況,根據銀監局有關文件要求,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出臺有關光伏產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推動“有保有壓”政策有效落實,指導銀行繼續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有選擇、有差別地開展光伏產業授信業務。四是加強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大額授信和授信集中度監管。督促機構嚴格控制大額貸款,落實新增3000萬元以上大額貸款報備制度;禁止發放異地貸款;加強銀團貸款風險管控,嚴格控制銀團貸款投向。
4.大力加強不良貸款管理。一是做實貸款分類。加強貸款質量監測,組織開展重點機構貸款風險分類檢查,摸清摸準風險底數,夯實資產質量,提足風險撥備。二是加大新增不良貸款問責力度。出臺不良貸款責任認定追究監督辦法,督促銀行按照履職責任要求,對2013年以來新發生的不良貸款查清原因,落實責任,凡屬違章違規形成的不良貸款,必須要追究經辦人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對于新增小微企業不良貸款,按照提高不良容忍度有關要求,適度減免相關人員責任,保護銀行改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積極性。認真分析新發生問題貸款的成因,從經營理念、管控架構、管控方式、管控流程等方面全面改進授信管理體系,嚴格新發放貸款的準入管理。三是加快不良貸款清收處置。推動銀行積極運用訴訟、批量轉讓、核銷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充分利用財政部最新下發的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所帶來的便利,加大存量不良貸款核銷力度,損失類貸款不得長期掛賬。
5.有效促進影子銀行業務規范發展。一是建立風險“防火墻”,阻斷影子銀行風險向銀行體系傳導渠道。督促銀行規范發放小貸公司貸款,密切關注該類機構將銀行貸款資金流向國家調控領域及限制性行業。規范開展銀擔合作,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嚴格執行擔保倍數限制,防止違規放大杠桿倍數。二是建立完善銀行銷售理財產品備案登記制度,及時掌握理財業務情況。指導法人銀行規范開展理財業務,建立單獨的機構組織體系和業務管理體系,與銀行資金嚴格分開,不購買本行貸款,不開展資金池業務,強化資金運用監管。規范分支機構理財產品銷售行為,嚴防不當宣傳及誤導銷售。
6.高度重視流動性風險防控。一是把流動性管理放在更為優先的位置,督促銀行特別是法人銀行及時調整流動性風險偏好,各法人銀行要成立以行長為組長的流動性監測與管理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流動性應急預案,開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壓力測試,督促建立流動性風險管理長效機制。二是加強同業、理財和投資業務管理,合理控制資產負債期限錯配程度,防止業務增長過于冒進,推動中小銀行切實按計劃壓降“兩項占比”,提高業務穩健性。三是加強流動性風險監測,有效控制存款沖時點現象,提高資金來源穩定性,組織銀行進行壓力測試,適時開展流動性管理專項檢查。
7.突出操作風險和案件風險管控。繼續保持案防高壓態勢,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推動銀監會“案防新規”有效落實,嚴格實施信貸違規問責和案件問責。督促銀行加強基層網點和重點人員管控,繼續開展員工參與民間借貸等違規行為排查,加大問責力度。加強與郵政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郵儲銀行二級支行強化操作風險管控。加強案防技防建設,建立農商行信息科技系統開發、運用聯合機制,推動開發運用員工賬戶異常信號監測系統、重要崗位輪崗提醒系統和“飛行”檢查合規知識測試系統,進一步提升案防工作水平。出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飛行”檢查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成立“飛行”檢查大隊,對機構“飛行”檢查進行再監督。
8.密切關注新型風險。一是強化信息科技風險。開展信息科技風險巡查,摸清信息科技風險現狀;下發信息科技風險監管工作意見,確保銀行嚴格按照“系統可以外包,責任不能外包”的原則,完善信息系統安全體系,保障業務連續性。二是強化市場風險監管。督促銀行加強資金業務管理,提高風險管控能力,關注交易對手風險,嚴防違約風險。三是注重聲譽風險管理。繼續與媒體合作開展對外宣傳,提高宣傳時效性和針對性,把握輿論引導主動權;督促銀行健全聲譽風險管理機制,加強網絡輿情監測。
(三)優化金融服務,推動經濟社會轉型升級
1.運用信貸杠桿推動產業轉型。一是強化引領,深入推進銀行業轉型升級。加強監管引領和考核督促,切實推動《市銀行業轉型升級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確保銀行業在全市轉型升級中發揮更加有力的推動作用。上半年組織開展“銀行業轉型升級行長沙龍”,組織銀行集中探討轉型升級經驗,深入挖掘銀行業轉型升級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銀行業全面服務轉型、發展升級。二是盤活存量,穩步退出過剩及落后產能。加強產能過剩重點行業的監測分析,建立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和信貸臺賬,推動銀行與政府部門加強產業轉型升級合作,通過產能整合重組、技術改造,促進生產資源有效利用,盤活沉淀在過剩產能上的信貸資產。三是用好增量,將信貸優先用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結構調整升級的行業和項目,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信息技術產業和清潔能源等。完善新興產業和綠色信貸監測統計,推動銀行創新金融產品、優化業務流程、落實扶持政策,積極推廣專利權質押等適合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需求的信貸模式。加大對醫藥城的信貸支持力度,推動銀行進駐醫藥高新區,為醫藥產業發展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2.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一是持續深入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普及活動。組織青年員工開展送金融知識下鄉活動,走進工廠、學校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服務,督促銀行網點播放金融知識宣傳專題片,充分運用主流媒體宣傳普及金融知識。二是完善銀行服務投訴處理機制。建立銀行投訴處理機制評估督導機制,對銀行投訴處理情況實施監督考核,督促指導銀行建立健全快捷、規范、合理的投訴處理流程,充分發揮銀行維護消費者權益、處理消費者投訴第一責任主體的作用;加強對客戶投訴情況的分析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教訓,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同類問題反復投訴。三是切實改善柜面服務。優化服務流程,減少客戶排隊,提升柜面服務滿意度,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體驗。規范開展符合消費者需求的投資理財等產品,督促銀行堅持“賣者有責”,為消費者把好產品準入關口,規范開展業務宣傳,避免誤導消費者。
3.進一步改善“三農”金融服務。一是加快農村普惠金融體系建設,在優化建設傳統銀行網點的基礎上,開展社區銀行、小微支行試點,積極推廣“快付通”等依托現代信息技術的服務模式,提高偏遠鄉村的服務可得性。加強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市場定位監管,充分發揮支農主力軍作用,嚴防“脫農進城”趨勢,引導郵儲銀行大力拓展農村金融業務。二是積極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新變化,開發推廣適用于私人農場、專業合作社的信貸新模式,探索發展農業產業鏈融資,開展金融支持農業規?;a和集約化經營試點。強化對糧食生產發展的信貸投入,支持城鄉一體化、新型城鎮化和農田水利建設,支持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發展。三是提升陽光信貸覆蓋面,加大富民陽光信貸推廣力度,建立富民陽光信貸統計制度和通報制度,開展專項現場檢查。
4.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增量擴面。一是強化業務引領。堅持小微企業貸款“兩個不低于”目標不動搖,認真開展統計監測和考核督促;完善“市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網”,開發推廣“網上金融超市”,進一步拓寬銀企溝通的渠道。二是開展活動帶領。繼續開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月活動,2014年計劃在市新能源產業園區和高港區舉辦兩場大型“進基層、入園區”銀企對接活動,在姜堰區和泰興市舉辦兩場銀企面對面懇談活動,擴大活動影響力,提升活動效果。三是實施創新驅動。通過監管創新,探索化解小微企業貸款難、貸款貴問題的措施和方法,進一步推廣小微企業免擔保貸款;督促法人銀行針對小微企業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創新信貸流程、創新還款方式、創新擔保方式;推動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分擔補償機制。四是強化制度保障。推動銀行小微企業專營機構有效發揮作用,開展專營機構督查評估,對“六項機制”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對減輕小微企業融資負擔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督查,不斷提升小微企業貸款的可得性和服務覆蓋面。
(四)強化內部管理,提升監管效能
1.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組織開展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活動,深入學習貫徹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對作風之弊、行為之垢來一次動真碰硬的大排查、觸及靈魂的大檢修、洗心革面的大掃除。系統理解、準確把握“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用精神開展活動,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嚴防搞形式、走過場。突出作風建設,堅決反對“”,緊密結合監管中心工作,努力實現作風的根本性改進。分局黨委班子成員和各職能科室分別掛鉤基層聯系點及重點關注行業和風險領域,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緊密聯系基層解決實際問題。
2.切實推進職工隊伍建設。一是強化知識型隊伍建設。結合工作實際開展業務學習培訓,全年集中培訓不少于6次,切實提升員工業務能力。采取論壇、交流、點評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業務學習研討和交流,樹立主要業務的標桿性質量標準,供相關科室員工學習對照。二是強化實干型隊伍建設。圍繞“增強干部隊伍素質,提高盡責履職能力”強化基礎管理工作,開展“深化作風建設,塑我監管形象”活動,切實提升制度執行力。改進督查督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效貫徹落實,開展履職評價,提高工作效率和規范化程度。開展中層干部缺崗競聘和員工輪崗,激發員工活力,努力做到人力資源效用最大化。三是強化廉潔型隊伍建設。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組織開展警示教育,上好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課,落實“一崗雙責”,強化監督約束,確保不發生工作人員違法及重大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