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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稅收征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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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稅收征管改革

          深化稅收征管改革范文第1篇

          答:分到2022年、到2023年、到2025年三個階段實現。

          2、問:到哪一年,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強大的智慧稅務?

          答:到2025年。

          3、問:《意見》落實的穩步推進階段是什么時間?

          答:2021年7月—2021年底。

          4、問:《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中“四精”指的是什么?

          答:四精”即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

          5、問:《意見》體現了“十四五”規劃實現共同富裕方向,圍繞解決納稅人繳費人的堵點、痛點問題,著力建設以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以什么為突破口的智慧稅務?

          答: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

          6、問:精確實施稅務監管,著力提升稅法遵從度,建立健全以什么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答:建立健全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深化稅收征管改革范文第2篇

          但是,隨著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顯現,相當多的實際問題羈拌著改革的進程。在此,筆者就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存在的問題及如何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解決這些問題作一點粗淺探討。

          一、新的征管模式運行過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問題

          對照國家稅務總局“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稅收征管模式要求,通過幾年來的工作實踐,筆者認為,現行征管運行機制主要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納稅申報管理上的問題

          建立納稅人“自核自繳”的申報制度是新的征管運行機制最重要的基礎,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內容。目前納稅申報上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表現在:一是納稅申報質量不高。由于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以及業務技能方面有一定差異,出現了納稅申報不真實的問題,突出反映在零申報、負申報現象增多等;二是內部納稅申報制度不盡完善,手續繁雜,環節較多,對納稅人監控不力。

          (二)稅務稽查的地位與作用問題

          新的征管模式賦予稅務稽查十分重要的職能,并強調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實際運做中,受多種因素的制約與影響,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與作用并沒有充分體現:一是稽查力量相對不足,財力投入較少,稽查手段和裝備有待改善。二是實際工作中“重征收、輕稽查”的觀念仍然存在,稅務稽查的職能不夠明確。只重視了稅務稽查對納稅行為的監督檢查職能,而忽視了其對執法行為監督制約和對行政行為監督檢查的職能。三是稅務稽查操作規范還不盡完善,稽查工作缺乏應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實施稅務稽查,在實際操作中還不夠規范,某些環節(如稽查選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亟待提高,各環節的有序銜接制度要進一步健全,選案的隨意性,檢查的不規范性,審理依據的不確切性,執行的不徹底性等問題還比較普遍,影響了稽查整體效能的發揮。

          (三)計算機開發應用上的問題

          新的征管模式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即稅收收征管要以信息化建設為基礎,逐步實現稅收征管的現代化。所謂現代化征管,計算機的開發應用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但從當前情況看,稅務部門在計算機開發應用上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計算機的配置與征管過程全方位的應用滯后。計算機的開發應用難以滿足管事制實施后征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與軟件的開發反差較大,成為深化征管改革的瓶頸。二是計算機的功能和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應用效率不高。只注重了計算機的核算功能,計算機對征收管理全過程實施監控的功能沒有體現。另外,利用計算機提供的稅收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制定政策和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的作用也沒有發揮,技術浪費較大。三是內部計算機管理制度不夠健全,計算機綜合應用水平較低,部分干部的計算機水平較差,也制約了稅收征管現代化步伐的加快。

          (四)為納稅人服務上存在的問題

          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建設全方位的為納稅人服務體系。要使納稅人依法申報納稅,離不開良好的稅收專業服務。但目前,這一服務體系并未完全建立起來:一是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還需進一步理順,雙方平等的主體地位沒有得到真正體現,稅務干部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還需進一步增強;二是稅收宣傳手段單一,社會效果不明顯,需要探索更加符合納稅人需求的、更有效的稅收宣傳途徑和辦法。三是管事制實施后,納稅人辦稅環節多、手續繁等問題沒有根本解決,稅務部門內部各項辦稅程序、操作規程要進一步簡化、規范、完善,真正把“文明辦稅,優質服務”的落腳點體現在方便納稅人、服務納稅人上。

          (五)征管基礎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稅收征管是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工作,但目前征管基礎管理仍相對簿弱。主要表現在:一是稅源控管上缺乏有效手段,管事制實施后,由于缺少了專管員,信息來源途徑、稅源變動情況、經濟稅源調查、重點稅源戶管理、漏管戶的監控等問題成為管理上的難點。二是內部各項征管制度、征管程序和操作規程還不盡完善,各環節之間的銜接協調還不夠緊密合拍。如部分崗位出現人少事多的現象,影響了征管效率與質量。三是征管資料管理不夠規范、實用。近年來,在征管資料的建立與完善方面,各級稅務部門投入了大量精力,推廣了檔案化管理,檔案資料從賬、表、單、冊越來越齊全,程序、系統也越來越繁雜,但實際工作中資料的利用率卻很低,實用性也不強,不僅浪費了大量人力、物力,也使納稅人應接不暇,這與“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用現代化技術手段簡化和減輕手工勞作、寓服務于征管的目的相悖。

          二、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幾點思考

          針對上述征管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筆者認為,當前深化稅收征管改革,關鍵要在“轉變觀念,優化要素,強化職能,夯實基礎,搞好配套”等五個方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求取得新的突破。

          (一)轉變觀念,深化對征管改革的認識

          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從當前情況看,要突出強化以下四種觀念:一是要強化改革觀念。充分認識深化征管改革對提高稅收管理水平、防止稅款流失、堵塞稅收漏洞、增加稅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對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觀望思想、畏難發愁情緒,進一步提高推進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要強化依法治稅觀念。改變傳統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職責,按章辦事,依法征收,體現執法公正。三是要強化服務觀念。增強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深化納稅人對征管改革的理解,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強化全局觀念。自覺服從、服務于改革。

          (二)優化要素,為深化改革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優化征管要素,即優化納稅主體、征收主體和服務主體,其實質就是健全稅收服務體系,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創造良好的內外環境。一是積極改進稅收宣傳的途徑和辦法,優化納稅主體。建立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除設立辦稅服務場所外,還要建立稅法公告制度,確保納稅人及時、準確地了解稅收信息。因此當前加強和改進稅收宣傳,關鍵要健全和延伸稅收公告制度,為納稅人提供現行有效的稅法信息、納稅指南,對政策法規的變動、變更及時公告,促進納稅意識的提高。可采取在辦稅服務廳設立“稅法咨詢窗口”、開通公開咨詢電話、建立定期信息會制度等形式,傳達輔導稅收政策,以暢通納稅人了解稅法的渠道,引導納稅人如實申報納稅。二是深化“文明辦稅,優質服務”活動,優化征稅主體,明確服務主體。稅務部門征稅的對象是納稅人,服務對象也是納稅人。要在強化稅務人員的服務觀念和服務意識的同時,重點簡化辦稅手續、環節,建立科學、規范的辦稅程序,養成文明、熱情的辦稅行為,營造良好有序的辦稅環境。通過快捷、準確、規范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和稅務事宜辦理等服務工作,加深征納之間的業務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強納稅人對稅務部門的認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適應改革需要,下大力氣提高稅務干部素質,突出稽核查帳技能、計算機應用能力、稅收會計知識等方面的內容培訓,提高稅務干部的實際工作能力。

          (三)強化職能,確保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

          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最終目的,是要增強稅收聚財職能和監控能力,確保國家財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敗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組織稅收收入為標準。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為依托,不斷強化稅收聚財職能,確保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

          1、鞏固和完善納稅申報管理機制,確保稅款及時足額入庫。一是要完善納稅申報管理制度。簡化申報手續,建立科學、簡便的申報程序。歸并統一申報表格式,設計簡便易行、填寫方便的申報表,方便納稅人。二是對外強化申報制約機制。試行分類管理的申報管理辦法,把納稅人按申報情況分為A、B、C三類,與日常稅務稽查工作相結合,對財務制度不健全、納稅申報不正常的納稅人,加強日常檢查,加大處罰力度,促其盡快走上正軌。同時,強化“以票管稅”,對不能按期申報的納稅人嚴格發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報準確性。加強對零申報、負申報等異常申報現象的稽查,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堵塞稅收流失漏洞,四是積極推行電話申報、郵寄申報、遠程電子申報等多元化申報手段,方便納稅人,提高申報質量和效率。

          2、建立嚴密科學的稅務稽查體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流失。稅務稽查是組織收入的重要保證,也是建立新的征管運行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是根據“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規范稽查行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學性和規范性。二是堅持分類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針對性。按重點稽查、日常稽查(調帳稽查和實地稽查)、專案稽查等方式實施稅務稽查,加大申報稽核力度,增加調帳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學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補收入的基礎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學合理的質量指標的考核,如人機選案的準確率、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的立案率、案件審理的規范率、稅收違法行為處理的準確率、重大案件結案率等等,促進稽查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四是繼續充實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實稽查人員,并在財力上向稅務稽查作必要的傾斜,盡快實現以計算機手段為基礎,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為支撐的稅務稽查手段的現代化。

          3、適應征管改革的新形勢,積極探索新的稅收計劃管理辦法。在稅收計劃的編制中,應堅持“從經濟到稅收”的原則,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和國內生產總值增長比例,逐步淡化計劃,使組織收入與經濟增長相適應,力求改變以往那種基數加增長比例、按支出來定計劃的做法,使稅收計劃管理更趨科學合理。

          (四)夯實基礎,不斷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實征管基礎工作,是提高征管質量的基礎,也是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內容。

          1、以強化監控為重點,盡快建立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征管體系。計算機的開發與應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條件。在計算機的開發與應用上,要堅持做到正確處理硬件投資與軟件開發以及開發與使用的關系。一是要根據新機制的要求,加強計算機軟件開發,確保統一、共享、正確的稅收征管軟件的正常運作。二是要突出監控重點,積極運用計算機對稅收管理的全過程實施有效的監控,真正體現計算機網絡在新的征管運行機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計算機全方位應用到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發票管理、會統核算、數據分析、稅務稽查、稅政管理、綜合查詢等稅收征管工作的各個環節上,并依托計算機對其進行全程監控管理,體現計算機網絡的運行實效。三是要健全計算機軟、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實現計算機聯網和信息共享,提高計算機綜合利用效率。

          2、加強征管基礎管理。內部進一步健全各項征管制度,規范征、管、查業務流程、工作程序和銜接、協調制度,提高征管各環節的整體效能,形成以效率為中心,網絡為依托,稽查為重點,各環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和促進的現代稅收征管體系。對外健全協稅護稅網絡和制度,調動一切社會積極因素,加強對漏管戶和重點稅源戶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稅源。

          3、規范征管資料管理,提高征管資料的利用效率。當前要在征管資料檔案化管理的基礎上,重點把工作轉移到對檔案資料的簡化、規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崗收集,按類整理,按期歸檔”的原則,以計算機管理為主,部分手工為輔,減輕手工勞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搞好配套,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適應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繼續深化兩項配套改革:

          1、深化機構改革,建立較為科學、合理的征管機構體系。以“精簡、效能”為原則,調整和理順機構。要按照管理服務、征收監控、稅務稽查、政策法規四個系列科學設置機構、崗位。在此基礎上,健全部門間的工作銜接制度,明確職責,嚴格執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項工作有效開展。

          深化稅收征管改革范文第3篇

          通過近幾年來的不斷努力,稅收征管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和突破性進展,但由于受到我國生產力還比較落后、法治化程度還比較低、整個社會和國民經濟的管理水平還不夠高等客觀條件的制約,再加上有些地方急于求成,對稅收征管改革缺乏有力的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或者過分強調征管改革的模式化,或者片面理解新稅收征管模式的涵義等主觀原因,新建立的稅收征管機制在實際運行中還存在著一些矛盾和問題,特別是 “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在某些地區還比較突出。主要表現為:

          (一)計算機的依托作用不能有效發揮。現行征管模式依托計算機進行稅收管理,而計算機的運用是以信息準確、全面為基礎的,涉稅信息資料的采集和分析應是整個征管活動的基礎。近年來,各地的信息化建設雖然步子大、速度快,但仍存在很多問題:一是各地使用的應用軟件不統一,不符合一體化建設的總體要求,造成運行成本居高不下;二是綜合利用信息化技術的能力還不夠強,應用水平還不夠高,信息化很大程度上仍模擬手工操作,信息以紙質傳輸為主,造成征管各環節信息不暢;三是與工商、銀行、海關、財政、統計等部門還沒有實現網絡連接和信息共享,涉稅信息的采集不充分、不及時,體現不出現代信息技術的優勢。

          (二)稅收征管的業務組合銜接不暢。機構關系尚未完全理順,稅收管理權被分散在各個職能部門,機構間職責范圍難以劃分清楚,機構重疊、職能交叉,工作分配環節多,無增值的管理環節多,造成信息傳導不暢,信息衰減和失真;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系列之間界限明顯,信息相對封閉,協調配合能力弱,銜接不暢。

          (三)稅源監控管理乏力。新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戶變為管事。集中征收后,并未根據信息化要求,采取現代化的稅源管理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基層征收人員與納稅戶之間的直接接觸大大減少,基本上處于被動受理的狀態,稅收信息來源渠道窄,且對有限的稅源信息利用不夠,致使稅務部門對納稅戶數、納稅人基本情況、稅源結構及變化趨勢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稅源監控管理乏力,弱化了稅收征管基礎。

          (四)稅收的服務功效有所削弱。現行稅收征管機制運行中既有缺乏管理力度、稅源不清的問題,也存在對納稅人服務不到位的問題。稅務機關的優質服務一定程度上停留在表面的微笑迎送上,沒有從實質上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簡化辦稅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最突出的就是納稅人到稅務部門辦理涉稅事項環節過多,程序復雜,要多頭跑、多次跑,重復報送資料,呈單點對多點的狀態;稅務部門需要調查核實的事項分散在不同的部門和崗位,要多頭找、多次找,呈多點對單點的狀態。

          (五)稅收征管流程缺乏制約化管理。現行征管流程,存在制約不夠、監督不力的問題,未能有效地對征管流程進行全面的質量控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往往會出現偏差。主要原因是,基層分局雖已把征收和稽查分離出來,但仍然是綜合管理,專業化分工深度不夠;對管理環節的制約仍然靠層級審批,沒有形成過程控制。

          (六)重點稽查達不到預期效果。新的征管模式強調重點稽查、以查促管,實際的效果卻不盡如人意。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由于管理缺位,征、管、查協調不力,至使對納稅人情況不能全面掌握,稅務稽查部門僅靠報表的表面數據和舉報提供的情況,很難抓住重點,查案的針對性和準確性都相對降低。二是目前各種管理措施不到位,納稅人違法風險成本低,再加上納稅人對稅法的自覺遵從度還較低,造成偷稅面很廣,稽查工作往往顧此失彼,處于被動局面,達不到稽查的威懾作用。三是稽查體系內部的“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環節存在相互扯皮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稽查的工作效率。

          (七)征管質量考核還不能真實反映征管水平。有些征管考核指標標準制定過高,超越了稅收工作的實際,科學的征管質量考核體系還未真正建立起來。基層征管部門在考核中處于被動應付狀態,為取得好的考核成績,對列入考核的工作內容較為重視,沒有列入考核的則不問不管,表面性工作做得多,加上受稅收任務壓力大等原因的影響,很難從真正意義上做到全面提高稅收征管質量。

          上述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著新征管模式效用的充分發揮,影響著征管質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亟待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在征管改革沒有完全到位,新的征管運行機制尚未有效運轉起來的情況下,需要繼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進一步提高新征管機制的運行質量和效率,確保稅收征管改革整體目標的全面實現。

          二、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的思考

          稅收征管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實踐中出現一些矛盾和問題是符合事物發展規律的。我們只有在深化稅收征管改革中不斷認識問題,解決問題,尊重稅收征管的客觀規律,才能探索出一條由繁到簡,提高征管效率的新路,才能盡早實現改革的目標。

          (一)以信息化建設為重點,提高稅收征管的科技含量

          1、進一步實現征管信息的集中處理。集中征收是征收場所相對集中和信息高度集中的有機統一,而信息的集中處理是稅收信息化建設的核心所在。只有實現信息的集中處理,才能把分散、孤立的各類信息變成網絡化信息資源,拓展信息數據應用廣度和深度,滿足管理、決策層的需要;只有稅收征管的信息高度集中,征收與檢查的職能才會從分局或所調整、集中到縣局或市局,基層單位才會不再承擔征收與稽查的職能,而是專司管理。這樣,職能和責任也才會更為明確。當前,要把握好兩個重點:一方面依托信息技術和網絡傳輸,加快建立以網上申報為主體的多元化申報方式,使納稅人足不出戶,就可以實現跨區域的納稅申報,從根本上解決納稅人多次跑、重復跑的問題;另一方面進一步提高征管軟件應用準確度,在以縣(市)為單位實現征管數據集中處理的基礎上,努力向橫向拓展,逐步過渡到以市為單位的集中處理,實現征管信息的上下暢通。

          2、全面提高稅收征管信息的管理和應用水平。一是要采取嚴密措施,防止涉稅信息失去真實性和時效性。要提高信息資源的安全性,建立和完善稅收信息采集、處理、傳遞、應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防止系統網絡遭受計算機病毒、黑客的侵犯和機密信息的泄露;二是在運用計算機自動控制征管業務流程的基礎上,加快計算機輔助決策系統的開發,充分運用網絡實時傳輸的優勢,加

          強對經濟稅源的監控、預測,提高信息數據和網絡資源的使用效益。

          3、逐步規范軟件的開發與應用。隨著金稅工程與ctais征管軟件的整合,國際互聯網的廣泛普及、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以及國民經濟信息化、政府公眾信息網進程的加快,稅收信息化應用的廣度和深度必將進一步提高。因此,軟件的開發應用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加快推廣應用全國統一征管軟件的步伐,最終達到全國使用統一標準的,覆蓋征收、管理、稽查各環節的,集征收、監控、考核、決策于一體的稅收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軟件功能的全面、規范和兼容。各地在一定時期內需要自行開發特殊軟件的,也要與全國統一軟件匹配、共享。只有逐步統一和整合各個稅收信息處理系統,才能發揮出稅收信息化管理的綜合效益。

          (二)運用現代管理科學理念,優化稅收征管組織形式

          稅收征管組織是否科學、合理,是否適應信息化建設的要求,直接決定著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優化稅收征管組織形式是稅收征管信息化的客觀要求,也是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基本內容之一,沒有稅收征管組織的現代化,信息化的優勢就無法充分發揮。因此,進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應在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支撐的條件下,按照信息流相對集中和職責明確的原則,對基層征管機構進行全面整合,減少執法主體的數量和審批環節,歸并一些職責交叉、業務單一的部門,將有限的人力資源用于專業化管理和基層征管一線,建立起扁平式的組織管理結構。研究表明,扁平式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減少稅收管理的縱向層次,加大管理的橫向寬度,拉近管理的距離,實現平面的專業化分工,從而增強稅務機關的應變能力,使稅務機關對外界的反應時間縮短至最小,對納稅人的反應效果最大化。建立新型征管組織機構,從方便納稅人角度講,就是要增大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的接觸面,減少接觸點,凡是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辦理涉稅的事宜均在一個大廳辦結,凡是稅務機關找納稅人的涉稅事宜皆由一個部門負責。因此,應在確定新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的基礎上,按照建立“扁平式征管組織結構”的思路,重新整合現行征收、管理、稽查三類機構,調整職能分工。

          1、虛擬化征收機構。隨著信息化建設的加速推進,計算機的廣泛應用與聯網,納稅人不上辦稅服務廳同樣可以辦理申報納稅事項,這是稅收征管現代化發展的必然趨勢。以電子申報、銀行網點申報為主體的多元化申報納稅方式的全面推行及環境條件的逐漸成熟,將給予納稅人在申報納稅的時間和空間上最大的靈活度,傳統的辦稅服務廳的征收功能將逐步弱化。因此,應按照專業化分工的思路虛擬化征收機構的職能,將征收權從征管分局剝離出來集中到市、縣級局,建立市、縣級局數據處理中心,由其對數據信息進行集中處理,統一進行計、會、統分析。

          2、理順管理職能。為適應信息化建設和集中征收的需要,應加快調整多層級征管機構并存的格局,根據我國地域遼闊,納稅人素質參差不齊,地域間納稅人規模和數量分布還很不均勻的客觀現狀,地級局征管機構的設置應本著因地制宜、屬地管轄、有利于監控稅源的原則科學分布和設置,并輔以管理責任區制度、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抽查等傳統的管理方式,實行征納緊密型管理,摒棄“管事”就是不要“管戶”的片面認識,在堅持專業化管事方向的前提下,吸收管戶制的合理內核,實行“管事”與“管戶”雙管齊下、互為補充,切實提高管理效能,增強對稅戶、稅源的監控能力,防止漏征漏管。在收縮、減少管理層次的同時,以業務流程為導向把管理職能分為從納稅人到稅務機關、從稅務機關到納稅人、以及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互動三大塊內容,設立相應的內設機構和單獨的納稅評估機構。

          3、完善一級稽查。對稽查機構進行重組,在地級市設立一個專業稽查局,負責市區范圍內的一級稽查和對所屬各縣范圍內的稽查管理和重點稽查;在縣級局設立一個專業稽查局,負責全縣范圍內的一級稽查。隨著征管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信息化程度的不斷提高,逐步過渡到一個市(含縣)只設立一個稽查局,實行全市范圍內的統一稽查,在大環境下統一政策、統一管理,形成專業化的大稽查格局,從機制上形成稽查活力。同時,明確稽查局專司偷稅、逃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以及抗稅案件的查處,使稽查職能實現由“收入堵漏型”向“執法保障型”的轉變,對納稅人有重點地實施稽查,不斷加大處罰力度,提高稽查的針對性和準確性,發揮稽查部門查處稅務違法行為的“威懾”作用。

          (三)以重在治權為核心,建立監督制約機制。

          完善的征管質量控制體系、健全的監督制約機制,是稅收征管流程得以安全運行的基本保證。作為稅收征管主體的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只有在制度的框架下從事征管活動,行為才能得到規范,工作才能更有效率,現代征管模式才能得以協調高效的運行。

          深化稅收征管改革范文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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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稅收信息化;納稅監管;數據分析

          中圖分類號:F812.42; F4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IX(2015)08-0151-02

          引言

          物質、能源與信息被譽為現代社會發展的三大支柱。新時期深化稅收管理體制改革,改進信息技術,發揮信息技術在推動稅收征管方面的積極作用成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實踐證實,無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信息技術在推廣稅收征管方面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本文通過分析當前稅收信息化建設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具體的解決對策,為下一步完善稅收信息化發展提高發展思路。

          一、稅收信息化的意義

          我國的稅收信息化建設從20世紀80年代至今,經歷了工具信息化、事務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和組織信息化。稅務信息化也從當初的單機稅務電算化逐漸發展成系統的信息工程,稅務信息也極大地促進了稅收征管、統計、計劃以及決策等方面的巨大發展,對于保障稅收持續穩定增長,促進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發揮了較大作用。

          1.提高了稅收決策的科學性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稅收工作中所涉及到了方方面面大量的數據,做好稅收工作離不開對這些海量數據的分析和研判,以實現對納稅人的有效管理,并為稅收管理部門分析、計劃和制定相關的稅收政策提供現實依據,這些都需要應用信息化技術。此外,稅務信息技術的應用可以提升日常管理效率和準確度。稅務部門通過信息化建設可以進一步拓寬信息數據采集渠道,獲取的信息也更寬泛、更準確,然后通過計算機的高效、準確運算,可以為稅務部門制定相關決策提供現實依據,極大地提升了決策的科學性。

          2.提升了納稅服務的質量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稅務管理由單純的業務管理逐漸向為納稅提供優質服務轉變,對納稅服務的要求也提出了更多要求。而且隨著信息化在各個領域的廣泛運用,包括稅務在內的各個行業的服務理念、方式和手段都發生了巨大轉變,各種稅務應用系統的廣泛使用,深化稅務公開,增強與納稅人之間的溝通,為納稅人提供適時的信息查詢、納稅申報服務等等都離開稅收信息化技術的應用和支持。通過信息化的使用為納稅人提供優質、周到服務解決了技術上的瓶頸,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3.增強了納稅部門的良好形象

          稅收信息化是稅務部門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技術支撐。各級稅務部門依托現代化信息技術,可以轉變傳統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程序,實現了管理的信息化、現代化合高效化,極大地提升了稅務部門的工作效率,為廣大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奠定了扎實基礎,從而為稅務部門在社會公眾中樹立高效、周到、優質服務的良好形象。

          4.降低了稅收成本

          稅收信息化極大地提升了稅收效率,也使得稅收從以前的手工操作、粗放式管理向精細化和現代化管理轉變,即減少了稅務部門對于稅收征管人員的需求量,也提升了管理的科學性,增強了稅收工作的效率,這些都極大地降低了稅收征收成本,最終也降低了納稅人的納稅成本,促進了社會的和諧。

          二、稅收信息化存在的問題

          我國稅收信息化建設經過了30多年的探索、實踐和發展,取得了長足發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發展瓶頸,突出表現在以下方面。

          1.與稅收征管體制不匹配

          經過多年來的飛速發展,我國稅收基本實現了納稅人網上申報、稅款繳納和發票直接開具等等信息化。但這些只是將以往的手工操作實現了電子化,對于稅收征管流程的革命性變革并未真正實現。在現行審批體制下,稅收征管信息化流程還沒有完全取代傳統紙質的材料報備、歸檔。此外,稅收信息化主要還是偏重于稅收管理,對于納稅服務的功能開發較少,難以滿足納稅人所期待的高效、優質服務需求。比如,信息化實現了納稅人電子化申報納稅,不過這也是建立在稅源監管在先、服務在后的觀念上的,與成熟的金稅工程、CTAIS等信息化稅收管理體系還不相適應。

          2.缺乏統一的組織規劃和部署

          目前稅務系統實現了CTAIS和金稅三期工程這一統一的稅收信息平臺,但各地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又往往呈現出重復建設和開發現象,有的地方是一個單位一套征管軟件,而且各個軟件之間的操作界面和使用口令又表現出較大差異,同一部門之間缺少暢通的信息共享,往往是各自為政,形成大量“信息孤島”。造成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信息的浪費。

          3.數據共享程度不高

          雖然稅務部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開發出了許多數據應用系統,但這些信息系統由于缺少應銜接機制,反而造成了許多數據的冗余和重復,一些基礎數據難以實現共享。例如,國、地稅之間的信息不共享,難以對納稅人發揮出應有的監管左右,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國家稅款的白白流失;稅務部門與其他部門信息不共享,突出表現的是工商與稅務之間信息不共享,導致稅收征管漏洞的存在。銀行與稅務不聯網,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與銀行賬號無法實施監測,稅務部門如果想查詢涉稅案件企業或個人的銀行存款難以通過信息共享來實現。

          4.稅收數據利用效率較低

          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應用逐漸受到重視,稅務部門也為信息化建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總體來看信息技術的應用程度不高,而且還呈現出明顯的地域性差異,即西部落后地區的信息化應用明顯要落后于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稅收信息化建設的預期還沒有完全展現出來。此外,海量稅收數據的收集后對于這些數據進行分析、整理和再加工能力也呈現出不足的一面,許多地方的稅收信息化還只是停留在稅收信息的微機錄入、輸出等,缺少對稅收數據的分析和整理,稅收數據利用的效率不高,這都限制了納稅服務和稅務審計質量。

          三、完善稅收信息化對策

          稅收信息化說一個全局性的系統工程,目前我國的稅收信息化正處于從量變到質變的攻堅階段,這就需要結合稅務行業的特殊性以及信息化的運行規律,按照可持續發展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加以改進和完善。

          1.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改革

          計劃經濟時代“重審批、輕管理”的行政審批制度有著諸多弊端,突出表現在審批的程序時間長、復雜,極大地降低了行政效率。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逐步深入,這一局面有了很大改觀,但還需要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體制,通過改革來對不必要的審批環節進行清理。或者重組和整合,摸清稅收征管的流程現狀在開展信息化建設過程中要結合這一現狀合理地設置信息流程,以提升稅收征管效率和服務質量。

          2.改革稅收信息化模式

          當前的稅收征管信息化較為孤立和僵化,轉變這一局面的有力舉措便是要求稅務技術部門與稅務其他職能部門之間加強交流、溝通和學習,保證稅收信息化在設計、開發到運用的全過程中各個部門都參與進來。此外,還需要樹立一盤棋思想,對目前的稅收信息系統進行有效的整合,避免稅收數據的重復采集和錄入,建立以代碼、數據以及接口標準較為統一的的征管信息系統,健全數據庫把各類信息資源進行有機整合,協調好稅收的管理、應用與服務,實現部門之間數據共享。

          3.加大稅收信息工作培訓

          要切實把重視稅收信息工作轉化到實際工作中,加大對稅收工作人員的相關信息培訓,完善相關業務配需制度,尤其是要加強針對性的培訓,讓一線稅收征管人員熟練掌握和運用各種信息操作技能,提升稅收征管人員的綜合素能。對于管理者來說,則要牢固樹立信息化理念,完善稅收信息化培訓機制,切實把稅收的信息化納入到日常的管理中來。對于具體的操作人員來說,要加強對計算機操作技能的培訓,掌握新的稅收軟件的使用技能。

          深化稅收征管改革范文第5篇

          [關鍵詞稅收征管資源 均衡配置 征管效率

          一、稅收征管資源非均衡配置的內涵和表象

          (1)稅收征管資源非均衡配置的內涵

          1.稅收征管資源。稅收征管資源是指稅收征管過程中的各種要素投入,既包括各種“自然資源”如稅收征管機構等,也包括一系列“社會經濟資源”和“智力資源”如稅收征管權等。稅收征管資源的形成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各級政府的投入。二是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建立或授予的,如稅收制度。三是稅務部門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獲得的,主要包括各類征管信息和數據。

          2.均衡與非均衡配置。稅收征管資源均衡配置,是指各項征管資源配置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資源配置與征管活動需求完全匹配并且相對穩定,在資源總量固定的條件下,稅收征管的產出和相關效益達到最大,或是稅收征管的收益一定的情況下,投入的資源成本最小。

          (2)稅收征管資源非均衡配置表象的總體檢討

          1.空間配置的非均衡性。一是縱向配置非均衡。我國稅務機構龐大,截止2009年末稅務人員達85.6萬人,稅務機構從中央到地方實行“復制”,從總局到基層稅務分局(所)共5個層次。二是橫向配置非均衡。在現行征管模式下,征收、管理、稽查三分離,政務部門與業務部門協調配合,存在機構(部門)增多、協調成本較大等問題。三是“內外”配置非均衡。國、地稅兩套稅務機構的設置大幅度增加了征管資源。

          2.時間配置的非均衡性。

          3.非均衡配置的后果。用公共部門績效評估的“4E”取向來評判,一是不夠經濟。國家為實現稅收征管目標,投入的人、財、物一直居高不下。二是效率較低。無論從征管投入產出還是稅務人員人均征稅額等指標看,我國稅收征管效率都遠低于先進國家。三是效能不顯著。從稅收征收率、納稅人遵從度等指標看,征管資源配置并未能顯著改變征管現狀。四是公平性較差。稅務機關內部,不同地區、不同層級間的征管資源分配不公平,甚至差距逐步增大。

          二、稅收征管資源非均衡配置的形成機理分析

          (1)宏觀因素

          1.稅制因素。現行稅制對稅收征管資源配置的影響體現在:①稅制復雜多變。②部分稅收政策不盡合理。③稅收自由裁量權、執法責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稅收征管效率。

          2.政治因素。我國于1994年進行了分稅制改革,分設國、地稅兩套稅務機構分稅種開展稅收征管,雖然對確保中央和地方的稅收收入有較好的效果,但某種意義上意味著征管資源增加了一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對稅務工作的行政干預也會影響征管資源的配置。

          (2)微觀因素

          1.內部管理因素。一是信息不對稱。稅務系統內部之間存在著種種信息不對稱矛盾。二是資源配置與職能要求不相適應。部分崗位職能不明晰,調整頻繁,人權、事權、財權不同程度地存在越位、錯位、缺位的問題。

          2.人員因素。一是人員結構不合理。稅務人員知識結構參差不齊,高素質人才偏少。二是積極性不高。由于領導職數有限,干部發現晉升無望,過了一定年紀就不太愿意干事。三是人員流動不合理。

          三、優化配置稅收征管資源的路徑選擇

          (1)制度創新——改革和完善現行稅制

          1.建立健全稅收征管法律體系。稅收征管法體系是由不同層次的稅收征管規范性文件組成的。應當研究制定稅收基本法,完善稅收征管法,注意法律的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質量。

          2.優化稅制安排。遵循“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思路,積極深化稅制改革。包括: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合理調整消費稅范圍和稅率結構;進一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逐步實現分類與綜合所得稅制,適度降低邊際稅率和減少累進稅率級次等。

          (2)管理創新——努力提升資源管理效能

          1.構建科學的稅收征管體制。—是精簡稅務機構。在兼顧區域經濟發展和征管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設置征管機構,有效均衡地分配征管力量。二是實施稅源差別管理。引進風險管理理念,把資源優先配置到風險高、稅款流失可能性較大的地方,最具效率地運用有限的征管資源以提高納稅遵從度。三是推進省、市局一體化建設。構建省局、市(州)局一體化運行新格局,打破層級,縮短流程,一體化運行。

          2.著力優化稅務人力資源。一是完善人才進出機制。推行競聘上崗,暢通出口,對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堅決予以辭退,形成優勝劣汰的競爭局面。二是健全稅務人員激勵機制。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健全崗責體系,切實改善部門之間、人員之間工作量苦樂不均的現象。三是積極探索稅務系統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辦法,推行公務員分類管理,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參考文獻:

          [1]何勝,論我國稅收征管資源的優化配置,華中師范大學,2008年碩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