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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審計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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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審計論文

          獨立審計論文范文第1篇

          論文摘要:當前,審計舞弊的出現與公司外部治理結構的不健全有直接聯系。從對公司外部治理的角度出發,論證了公司治理結構與獨立審計的關系,并對當前獨立審計違背德的現狀,從公司外部治理角度提出了構建與現代公司治理結構預期相適應的獨立審計的措施。

          

          1從公司外部治理角度研究獨立審計的違背

          1.1獨立審計的損害因素分析:

          筆者認為,獨立審計的損害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第一、被審計單位的阻力。審計單位為了自己的局部利益,會干擾審計工作順利進行。

          第二、利益誘惑。利益誘惑手段往往會使審計師放棄客觀公正的審計立場。

          第三、社會關系的壓力。當審計師與被審計單位存在某種親密關系時,很可能會損害審計的獨立性。

          第四、自我復核。某些審計師兼容多項服務,進行自我復核。

          第五、法律審計資源的短缺。法律進行監管的限制,往往會在法律上留下許多監督的真空地帶,使審計師有違規的傾向。

          1.2獨立審計違背的極端狀態——審計合謀的特征及成因分析

          審計合謀是指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人串通,采用不正當手段向審計委托人尋租以謀取利益的現象。其原因如下:

          1.2.1法律監管不健全

          第一、對公司管理層的違規處罰力度不夠,我國法律對管理層的處罰力度偏輕,與通過違規獲取的暴利相比,管理層傾向于選擇較小的法律風險獲得較大的收益。

          第二、處罰的時間相對滯后。由于處罰時間的滯后,使得調查對象在此期間內有了很大的活動空間,使法律的震懾力大打折扣。

          第三、訴訟成本高,民事責任條款欠缺。目前我國的法律體系對經濟違法方面民事責任的規制還不是很全面。而且由于訴訟成本過高,很多對審計師的民事責任追究不強。

          第四、對中介追究不力,執法不嚴。

          1.2.2資本市場的不健全和經理人市場的缺失

          資本市場的不健全和缺乏一套完整的職業經理人評估機制,通過市場選擇經營者的可能性較小。

          1.2.3“政府監管”下的審計合謀

          我國的審計屬于政府主導型模式。中央政府一方面要求加強監管力度,優化資源配置。另一方面,又要求地方政府出業績。而地方政府的業績往往出在企業身上以此來帶動地方經濟的繁榮。那么有些地方政府就會非但不對其進行監管,反而縱容公司的造假行為。

          1.2.4內部控制現象嚴重

          獨立于股東或投資者(外部人)的經理人員掌握了企業實際控制權,使得審計委托關系嚴重失衡,審計難以保證應有的獨立性,為審計合謀提供了空間。

          2獨立審計問題的治理對策——基于公司外部治理角度

          2.1與公司外部治理有關的對策

          第一、加強市場監管。

          公司治理結構完善與否的一個評價標準就是能夠確保委托人的權益不被侵害和濫用。具體到屬于公司外部治理結構,就是資產所有者或其代表如何選擇、監控、激勵管理當局和審計師,使管理當局保持誠實,審計師進行獨立執業,避免二者的合謀行為。為此,必須做到:

          (1)形成和完善經理人市場機制。

          形成市場經濟發展要求、保證公司治理規范的人才基礎,對現有公司管理人形成人才競爭壓力。

          (2)規范審計師的聘任、收費標準及服務范圍。

          審計師的聘任應該由資產所有者或者其代表來進行;對與審計師的服務范圍,應從法律上加以明確規定。因此,可以建立由國家主導在企業外部培育一個有效的資本市場、經理人市場和產品市場的有效運作機制。由國家通過立法形式保護委托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則尤為迫切。

          (3)實行注冊會計師聲譽與個人財富相掛鉤機制。

          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劣質審計師會逐漸把優質審計師驅逐出審計市場。為了規避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這種現象,實行注冊會計師聲譽與個人財富相掛鉤機制就顯得尤為必要。因此,應該讓注冊會計師認識到審計合謀行為會通過會計師聲譽的降低而使其利益受損,即使是一次審計合謀行為,都會導致其聲譽的急劇下降。而且在其恢復執業資格的時候,其名譽也是很難以挽回的。在會計職業界,應該加大信息的流通性,以市場和社會的監督來保障審計結果的真實性。

          就個人財富而言,可以采用注冊會計師私人財富作為信用抵押的方式。在審計合謀行為中的審計師方,作為事后連帶責任的當事人,抵押的私人財富可以實現對利益受損方的最大限度的有效賠償。而同時,審計委托方與社會公眾會更加可能地選擇并且信任已將私人財富作抵押的審計方。另一方面,一旦將個人的私人財產作為抵押,審計師的個人財產所有權就會處于一種不明確的狀態之中,這種喪失財產的威脅感會驅使審計師拒絕與管理當局的審計合謀行為,恪盡職守履行契約義務,才能獲得更有價值的長期收益。

          第二、規范審計環境建設。

          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標準包括:對企業經營管理層的法律制約。從法律法規上明確規定:上市公司負責人向證監會提交的公司定期報告中的內容和真實準確性提供保證,確保報告不存在有關事實的虛假情況、遺漏或誤導。如果提供虛假報告,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在制度上而不是在道德約束上強化公司治理結構。政府部門應對不按規定如實披露會計信息的公司以及違規的注冊會計師事物所應予以嚴懲,做到依法管理。

          代表社會公眾利益的政府監管機構對審計師能否保持獨立性有重大影響。為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和投資者的決心,政府監管機構必須對不能保持獨立性的審計師和負有相應責任的事務處進行懲處。由于所處的特殊地位,特別是在目前我國公司治理機制普遍效率不高的情況下,政府監管機構對違規審計師和事務所的查處力度,對審計工作能否保持獨立性和避免審計合謀有直接的影響。

          2.2其它相關措施

          2.2.1專業素質和道德修養

          審計合謀除了有主觀因素利益驅動之外,職業判斷的水平也是導致合謀的原因之一。經濟的發展特性,使得會計準則的制定與審計實際業務的發展相對滯后。對于沒有準則可循的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判斷能力就會發揮很大的作用。而這種能力的發揮是建立在獨立審計執業人員較強的認知能力和識別能力的基礎上的。這樣,才能快速的偵察出被審計單位的不當的財務行為。要使注冊會計師具有迅速地執業反映能力,可以要求他們經常參加定期培訓,進行知識更新,不斷提高自身的職業素養與道德水平。

          2.2.2行業自律

          加強注冊會計師隊伍建設,改變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使其承擔無限責任,維護其獨立性,加強注冊會計師的行業自律。

          在現實工作中,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反映出的問題會集中在公司財務中,公司財務的真實性是衡量公司治理效果的必要條件。要禁止上市公司獨立審計師同時向該上市公司提供包括保管財務數據、設計和執行財務信息制度、資產評估或估價服務、核數服務、內部審計、商業或人事管理咨詢、經紀或投資銀行業務、與審計無關的法律或其他專業服務等非審計的服務業務,以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獨立審計論文范文第2篇

          成本是會計師事務所為實現經營管理目標,生產合格審計產品,取得收益補償所發生的以貨幣計量的價值損耗。進行成本費用分析有助于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經營管理水平,提升其市場競爭能力。當今,審計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利潤空間受到更多擠壓,研究事務所成本費用的構成,了解其影響因素,設計有效的控制措施具有重要的意義。

          我們認為,會計師事務所的成本可以按照多種方式進行分類,如會計師事務所根據會計核算目標需要,按照費用要素的用途可以分為管理成本、營銷成本、直接審計(或評估、咨詢)項目成本等。為了經營決策需要又可以按成本性態劃分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等。

          首先,為滿足會計核算目的、按照費用的用途可將會計師事務所的成本費用劃分為:

          1、管理成本。是會計師事務所為組織和管理審計或咨詢項目所發生的機構或部門行政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及福利費用,辦公費用、差旅費、會員費、會務費、會員后續教育費、事務所合并費用,房屋租金,折舊費、計提的風險基金、保險基金,上交的所得稅和公益性收費等。這類費用是會計師事務所為保證企業日常行政管理和服務需要而發生的各項間接支出等。

          2、營銷成本。是會計師事務所為取得和維持審計或咨詢項目所發生的業務談判費、差旅費、招待費、營銷人員的項目提成費、形象宣傳費和業務推介會務費等。這類費用是會計師事務所為取得業務必須發生的一種間接支出項目。

          3、直接審計(或評估、咨詢)項目成本。是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外勤審計、評估或咨詢項目所發生的費用。它包括直接參與審計或評估、咨詢項目的主任會計師、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注冊會計師、助理審計人員和外聘專家的工資、獎金、津貼及福利費用、營業稅及城市維護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差旅費、項目審計人員培訓費、資料費、通訊費、文印費等。這類費用是會計師事務所為取得業務收入,在外勤工作過程中或結束后所發生的直接費用支出。

          其次,為滿足會計師事務所經營決策、進行成本分析或控制需要,按照成本費用的性態可以劃分為:

          1、固定成本。是會計師事務所發生的不隨業務量增減而變動的費用。其中一部分通過事務所管理當局的決策行動可以改變其數額的部分為酌量性固定成本,如會員后續教育費、員工培訓費、風險基金、行業審計信息平臺建設費、保險基金等。這類成本支出數額的多少服從于會計師事務所一定期間的經營管理實際需要,伴隨著經營方針和財務狀況的改變而改變,因而只能在某一特定的會計期間存在和發生作用。另一部分是約束性固定成本,它不隨管理當局的決策行動而改變,是會計師事務所維護其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發生的費用,如機構或部門人員工資、固定資產折舊費、會員費、保險費等。

          2、變動成本。是會計師事務所發生的隨審計業務量的增減而正比例變動的費用。如營銷成本中的大部分、直接審計(或評估、咨詢)項目成本等。

          此外,我們還可以將成本劃分為通過會計賬戶計量或反映的顯性成本和目前尚未通過會計賬戶計量或反映的隱性成本。顯性成本屬于歷史成本范疇,而隱性成本屬于未來成本范疇,但對事務所未來經營具有戰略意義。進行成本費用分析時應從廣義的角度入手,這樣可以避免會計師事務所因對成本費用的錯誤估計而決策失敗。

          二、會計師事務所成本費用的影響因素分析

          1、事務所規模大小

          一般說來,事務所的成本費用與其規模大小呈同向變動關系,規模越大其成本費用越高。然而,事務所要發展又必須建立在規模擴張的基礎上,規模擴張勢必使事務所的人員工資、福利費用等大幅度提高,管理成本、購并費用及購并后的企業文化融合成本、人員培訓成本的絕對金額增加,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擴大等。但是,規模擴張對事務所成本費用的影響并非全部為負面因素,只要控制適當,就能因勢利導,產生積極的后果。事實上,理論界大量的實證研究成果同時表明,事務所規模越大,其規模經濟效應越明顯,事務所越有能力健全風險管理機制,對客戶的擔保能力越強,審計質量越能得到保障。此外,規模優勢可以轉化為成本優勢的因素有:一方面,規模大的事務所可以攤薄建立培訓設施的成本,使員工培訓的單位成本降低,同時事務所業務量增加所帶來的收益會抵消一部分固定資產的投入等。另一方面,規模大的事務所為執業人員的經驗交流提供了方便,可以承攬更大規模客戶的審計業務,其品牌和聲譽可以使事務所自動獲取一部分審計或咨詢業務,為此可以直接降低營銷成本,國際“四大”正是憑借其規模經濟優勢在競爭中占得先機。

          2、行業專業化經營程度

          行業專業化經營在我國尚未得到應有的重視,事實上,會計師事務所通過行業專業化經營能夠有效的降低邊際成本。我們知道,注冊會計師行業是智力密集型行業,就其主導產品審計報告而言,物化勞動只占極小的比例,絕大部分為注冊會計師的智力投入,從成本角度看,產品的成本主要取決于變動成本,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所形成的審計工作底稿主要靠人工投入,可以視為變動成本部分[1]。隨著行業審計資料庫的建設、行業審計經驗的積累,注冊會計師可以減少與客戶之間的溝通成本等,效率大為提高,單位變動成本會大幅度降低,因而獲利空間會增大。同時,行業專業化經營條件下,業務量的增加依靠拓展的行業客戶增加實現,事務所又能降低每開拓不同行業的審計客戶資源時需要投入的啟動固定成本。啟動固定成本屬于一種沉落成本,行業越分散,事務所由此而分攤的固定成本會越多,因而其獲利空間會變小,否則結果正好相反。

          3、審計模式的選用

          審計模式一般包括賬項基礎、制度基礎和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三種不同的審計模式中,賬項基礎審計模式所耗費的人力、物力和時間最多,成本最高。制度基礎審計盡管是建立在評價客戶內部控制的基礎上進行的抽樣審計,如果內控有效可以降低實質性測試的工作量,但是卻難以發現企業的重大錯報風險領域。為此,我國的新審計準則要求全面實行風險導向審計。理論界有觀點認為,風險導向審計需要在審計之前對企業及其環境進行調查了解,評估企業是否存在重大錯報風險,需要更多有經驗的合伙人及高級審計人員的參與,所以人員成本就會比較高,而一旦在審計過程發現了問題,就要對既定的程序進行重新評估,必然會增加外勤審計工作的時間,相應地增加審計的總成本。但是,風險導向審計可以有效地降低審計失敗的風險,減少訴訟(風險)成本。審計風險成本是當今影響事務所成本提高的主要因素。早在上世紀80年代,審計界尚未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前,美國17家最大的會計師事務所每年因支付的未經保險的損失等開支達到了3000-4000萬美元,1991年,美國六大會計師事務所的訴訟費用占其審計收入的9%[2][1]。畢竟,一旦發生審計失敗,其付出的成本實在會太大了。另外,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強調采用分析性程序,這樣也可以為會計師事務所降低審計項目成本提供條件,因此,事務所要從戰略經營的高度對其選用的審計模式進行成本與收益的決策。

          4、CPA專業勝任能力

          注冊會計師專業服務水平的高低通常可以用工作量來體現,工作時間則是衡量注冊會計師工作量的天然尺度。在這個意義上,提高注冊會計師工作效率就成為決定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直接成本高低的關鍵。爭取成本領先的方法可以是以量化的時間利用率作為核算業務人員業績的核心指標,以促進業務人員提高工作效率;而時間利用率則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的高低[3]。專業勝任能力是對審計執業人員專業素質的要求,注冊會計師具備更高的專業勝任能力是保證審計質量的基本條件。會計師事務所聘請的注冊會計師專業素質越高,經驗越豐富、越具有行業審計專長知識,對完成審計項目所需要的時間就越少,成本越低,審計效率就越高。

          5、管理效率

          會計師事務所一流的管理隊伍、有效的組織架構、廣泛的信息化管理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支出。管理隊伍是其中的關鍵要素,管理隊伍素質高才能將事務所的管理思想、管理方式、管理手段與管理制度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也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同時,一定的組織形式會對企業的運行效率產生決定性的影響。管理學認為,任何一個組織都有一個權力等級和專業化任務的分工。事務所只有建立一套嚴密的組織架構,科學地組織各部門和人員去實現事務所的共同目標,才能從組織架構上為審計質量提供合理保證、減少不必要的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管理學理論告訴我們,會計師事務所采用直式管理結構,盡管會具有管理嚴密、分工細致的特點,但層次較多,需要從事管理的人員也就越多,彼此之間的協調工作也急劇增加,在管理層次上所花費的設備與開支,所消耗的時間與精力也自然增加。而扁平式的管理結構能使信息流通快,管理費用低,被管理者具有較大的自由性和創造性,是一種節約事務所成本費用支出的較好架構。最后,先進管理技術不僅可以減少管理人員的投入,降低委托成本,而且反過來又可以促進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6、審計質量

          根據成本與效益原則,能以最少的審計資源耗費取得高的審計質量,是解決審計質量與審計效率的關鍵。審計資源的耗費表現為審計成本,審計質量要求高,證據收集量多,審計資源的耗費必然也相對多些,審計成本也相應增加。但審計質量穩定,反過來可以降低審計成本。同時,審計質量的提高可以避免發生審計失敗,降低訴訟成本。

          三、會計師事務所對成本費用的控制策略

          1、事務所對規模擴張成本的控制

          上述分析表明,事務所的規模擴展是做大做強的必要手段。那么,如何控制規模擴張所產生的成本費用呢?筆者認為,總的控制原則是規模擴張后邊際收益的增加額至少應大于邊際成本的增加額。規模擴張成本主要是擴張過程中所產生的購并費用以及購并后企業文化融合成本等。因此,事務所的規模擴張,最好是選擇具有相同或相近業務范圍、執業特色的事務所進行,這樣不僅能迅速擴大新的聯合體在某一行業內的市場占有率,實現經營戰略的目標集聚,注冊會計師在特定行業領域的人才集聚。同時可以有效減少購并后企業的文化融合成本,攤薄業務啟動成本、固定資產投入成本。對于管理水平不高的小型會計師事務所而言,不應盲目進行規模擴張,它們可以選擇先做強然后再做大的發展策略。

          2、事務所對管理成本的控制

          管理工作是會計事務所為保證其正常運轉、為審計工作提供服務所產生的費用支出,它一般不直接創造價值,但管理效率的高低關系到成本費用的控制成效。因此,整合審計資源,進行科學化管理是控制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服務成本的有效手段。其基本方法是運用系統論、信息論、控制論的方法將審計的人力資源、信息資源、技術資源和社會資源進行合理配置,使審計資源形成最優化組合。具體來說,在管理結構上,會計師事務所應采用扁平式的組織管理架構,遵循保證事務所內部信息通暢、降低管理成本、提高運行效率和控制有效等原則。目前,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的組織架構不必設置過多管理環節,要盡量減少中間層次,按行業審計服務線管理審計項目。其次,事務所要實行辦公自動化管理,重要的工作底稿、行業與客戶資源、審計專家支持系統應錄入計算機系統,方便查詢,在事務所內部快速傳遞各種信息,以提高整體的運行效率,同時,事務所在廣泛采用計算機管理后,應減少管理服務人員,降低管理服務成本。

          3、事務所對審計風險成本的控制

          風險導向審計是指注冊會計師通過對被審計單位進行風險職業判斷,評價被審計單位風險控制,確定剩余風險,執行追加審計程序,將剩余風險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科學地運用風險導向型審計就是指在“了解被審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程序”。注冊會計師嚴格遵行風險導向審計程序可以有效減少審計失敗的可能性,從而降低審計訴訟成本。同時,采用風險導向審計過程也可以節約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項目成本。因為: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以分析性測試作為重要手段,以捕捉異常情況作為主要目的,執行針對舞弊的審計程序,而不是對所有報表項目余額都必須按常規審計程序“走一遍”,從而節約審計測試的樣本量。

          獨立審計論文范文第3篇

          [論文摘要]文章從內部審計的概念出發,分析了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提高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完善措施。

          近幾年來,政府審計以及獨立審計在公眾的關注下,得到了較快的發展。而與其相反,內部審計卻處于發展緩慢的態勢。形成這種狀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強是重要原因。

          一、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相關概念

          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的一個獨立職能部門,通過對組織內部各種業務和控制進行獨立的審查和評價,來確定其是否遵循了公認的方針和程序、是否符合既定標準、是否有效地和地使用了資源、是否正在實現組織的目標,并據此對所審查的組織活動內成員提供分析、評價、建議和咨詢,幫助他們更有效地履行其職責。獨立性則是內部審計機構的靈魂,其表現為形式上的獨立和實質上的獨立。形式上的獨立表現為內部審計機構在組織形式上是受資本所有者委托而不受企業內部其他組織機構的束縛;實質上的獨立表現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執行業務時除受資本所有者的委托事項及相關規章外,不受其他事項的干擾。

          二、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目前,我國現行有關內部審計的法律規范許多只有原則性的條款規定,比較籠統,可操作性不強,有關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問題的規定幾乎是空白。我國盡管制定了《內部審計準則》,但對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問題同樣觸及不多。目前的內部審計機構地位獨立性缺乏一套完整、科學和具備相當權威的準則用于實務。

          (二)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地位不高,客觀性得不到保證

          我國目前有不少企業決策者和經營者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不足,致使一些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不是由最高管理層領導,而由監事會、副總經理、總師等管理層領導。盡管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提供了依據和法律保障,但內審人員往往因單位領導干預、利益關系制約、人際關系影響而不能客觀、公正、全面地開展工作。因此,企業內部審計不能直接服務于經營決策,難以對本公司的和經營管理者的經濟責任進行獨立的監督和審計,難以實現其主要任務和目標。

          (三)保持獨立性的主觀能動性不夠,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偏低

          保證內部審計獨立性需要內部審計人員來執行。這必然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國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起步較晚,內審人員多由原來的財務會計人員轉崗而來,有些企業甚至由財務會計人員兼職內部審計工作,因而,內審人員知識結構單一,基本技能不足。我國許多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多數只掌握某一方面的知識,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了解不多,識別和判斷經營風險的能力較差,風險管理觀念淡薄。

          三、提高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的對策

          (一)加強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

          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審計法》和《內部審計準則》等法律法規。制訂更加具體的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的業務規范和操作指南,以增強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

          (二)準確定位內部審計工作,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首先,恰當認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內部審計作為一種內部控制體系,與企業內部的其它內部控制體系,如內部會計控制體系和內部管理控制體系是有本質不同的,這種不同主要體現在其獨立性上。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的獨立控制體系,而其它內部控制體系則不具有獨立性。只有正確認識內部審計獨立性,才能有的放矢地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促進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

          其次,提高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科學、有效的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是內部審計發揮作用的保障。內部審計機構在企業中處于什么樣的地位,內部審計部門與業務部門及其他各職能部門之間存在著怎樣的制衡關系等因素,最終決定了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程度。國外比較通行的做法是內審機構直接隸屬董事會或總經理。董事會作為企業的最高經營決策機構,擁有最高的權威。總經理作為企業決策執行系統的最高領導,也擁有非常高的權威。實踐證明,在董事會或總經理領導下設立內審機構,有利于保持內審機構較強的獨立性和較高的權威性,從而有利于內部審計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為提高我國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我國企業應該在借鑒西方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和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情況,建立適當的內部審計機構模式。

          最后,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要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必須對內部審計機構實行專職化的人員配備。對從事內部審計工作的人員在實行嚴格準入制度的同時,也要對其進行職業,使之對審計事項的判斷和決定不屈從于他人的意志,不受外界的干擾,保持客觀性和公正性。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還應該采取以下措施:內部審計的定期輪換,內部審計人員不得參與經營管理活動,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必須嚴格遵守內部審計準則及內部審計師協會制定的其他規定,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不能收受任何有損自己職業判斷的有價值的物品,了解內審人員與被審計部門間的利益沖突和潛在矛盾等。

          獨立審計論文范文第4篇

          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也是注冊會計師執業的基本要求。審計獨立性是指注冊會計師不受那些削弱或縱是有合理的估計仍會削弱注冊會計師做出無偏審計決策能力的壓力及其他因素的影響。所以對影響因素的分析,是解決審計獨立性問題的關鍵。從外部環境來看,法律法規的監管力度與資本市場的完善程度,對審計獨立性具有重要影響。我國法律雖然明確了,中介機構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將要承擔行政、刑事或民事責任,但如何算情節嚴重、如何確定證據充分,條款中并未明確提及,這就為量刑提供了可以活動空間。另外現行制度下造假被發現的可能性較小,從成本效率的角度,注冊會計師難免會有賭博的心態。目前我國資本市場還不太完善,投資者的投機思想很重,因而對企業的會計信息、審計信息并不看重,也就降低了事務所的審計風險,減小了企業聘請獨立性較高事務所的壓力,減小企業審計成本。人們對審計信息及審計質量的忽視使得事務所缺乏保持獨立性的內在動因。在此情況下,非審計業務的加入,受利益驅使,將加重被審計單位與事務所同流合污的情況。

          從被審計單位來說,企業經營者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選擇權,有可能削減了審計的獨立性。由受托責任而來的審計關系:財產所有者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托管財產的人。但在我國企業中,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造成國有股份占控股地位的企業缺乏最終所有人的代表,其他企業董事與經理合二為一,董事會形同虛設。這些都將使得經營管理者由被審計對象變為審計委托人,打亂原有的審計關系的平衡,帶來較大的審計風險。企業經營者自由選擇事務所的權力,使得注冊會計師處于被動地位,并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屈從遷就與被審計單位,損害審計的獨立性。非審計業務以其高報酬低風險而為事務所所喜愛,而委托人也愿意支付較高的審計費用,試圖提高事務所對企業的依賴程度,維持良好的合作關系。從審計人員的角度,知識結構不平衡、執業道德的敗壞是影響審計獨立性的關鍵。我國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方面最大的缺陷是知識結構平衡,注冊會計師在專業知識方面的認識水平較高,而在其他方面的知識水平較低。從事審計工作是需要與各行各業打交道的,如需審計一家化工企業,單純的會計、審計知識是無法保證審計活動的順利實施的,如若直接使用企業提供的非財務信息,必將使審計活動的獨立性受到影響。

          2.非審計業務對審計獨立的不良影響

          非審計業務的發展是順應市場需求的結果,其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應是兩面的。它使得事務所在為客戶提供審計業務的同時,幫助注冊會計師更充分地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系統運作,有利于提高審計質量;反過來,審計業務發現的問題可以通過注冊會計師的非審計業務的計劃或建議得到更好的防范,降低企業運營風險,這些都是好的影響。但只有有效的控制了非審計業務的不利影響,好的影響才能持續發揚下去。

          2.1非審計服務的高額經濟利益將影響了審計的獨立性。經濟市場化加劇了各行業的競爭勢頭,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市場競爭的參與者,不可避免的受到類似于風險規避、成本效益、滿足客戶需求等企業管理思想的影響,使得事務所在可能的范圍內選擇低風險高報酬的審計業務或非審計業務,為了既得的利益動搖審計獨立性的原則。被審計單位的管理當局也會通過對事務所的選擇和高額審計費用支付對事務所施加影響,使事務所與客戶的經濟關系更為緊密,甚至形成對客戶的依賴。從而使事務所在對客戶的重大會計問題發表審計意見時,因擔心失去客戶而違背審計獨立性原則,出具虛假的審計意見,歪曲會計信息,誤導信息使用者。

          2.2被審計單位與事務所的親密關系威脅審計的獨立性。當被審計單位與事務所有著長期的合作關系時,注冊會計師極易因為個人或職業的關系,放松對被審計單位所提供的證據、聲明、資料的謹慎懷疑態度。在非審計業務的利益驅動下,兩者關系將更為緊密,注冊會計師易發生角色上的沖突。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中應充當中介的角色,其最終服務對象應是公眾的會計信息使用者,應與企業相關利益者的利益保持一致,但在其為被審計單位提供非審計業務時,又應與客戶的利益保持一致,充當顧問的角色。利益相關、目標一致的被審計單位與事務所的親密關系,無疑會影響審計工作的客觀公正,從而使審計獨立性受到損害。

          2.3非審計服務可能降低注冊會計師在公眾心中地位。公眾對注冊會計師的信賴不僅源于長久的歷史積淀,也源于對其良好的公認的審計準則、質量控制準則及職業道德準則。非審計業務的加入,對原有的準則體系形成沖擊,從而使注冊會計師誠信、獨立、客觀、公正的良好形象受損。

          2.4提供非審計業務使審計形式上的獨立受到質疑。審計的獨立性包括實質上的獨立性與形式上的獨立性兩種情況。形式上的獨立是一種外在的表現形式,是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結合實際認為事務所或審計人員沒有損害誠信、公正、客觀原則或職業懷疑態度,是外界對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的主管印象。然而事務所為客戶提供非審計業務時,將為被審計單位提供會計制度、稅務及管理咨詢的服務,以顧問的角色影響公司內部經營管理。因而,公眾將會對其是否保持獨立性持懷疑態度,虛弱其在社會公眾心目中的獨立形式。

          3.防范非審計業務弊端

          3.1進一步完善法律規范。建立健全事務所的法律賠償制度,加大違法處罰力度。目前我國關于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的行政、刑事或民事處罰,內容太籠統,力度較小。使得注冊會計師和事務所違規的事后懲罰和訴訟賠償機制,不能約束其行為;注冊會計師違規的預期收益大于違規成本,不能削弱其違規的動機,從而無法到達震懾、警醒的效果。加強對非審計服務情況信息披露的規定,增強對事務所獨立性的外部監督。從實證上來看,非審計業務收入的比重越大,其對獨立性的影響程度越大,其信息的披露可以利益相關者做出合理估計。此外,不同的非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影響程度不同,對非審計業務的具體披露,可以使公眾合理預期事務所對獨立性的保持程度。非審計業務的拓展增強了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密切程度,非審計業務的治理目標與審計業務的審計目標更為相似,利益更為趨于一致。所以需要規范審計人員定期輪換制度,削減被審計單位與注冊會計師的親密關系。保證注冊會計師公正客觀的持有謹慎懷疑的態度,對審計單位提供的證據、發表的觀點進行合理評估。以避免因長期合作而行成的利益一致的客戶關系,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3.2大力支持會計師事務所做大做強,增強事務所抗壓能力。利益沖突是造成非審計業務對審計獨立性產生負面影響的根源。規模較小的事務所,為提高競爭力,受利益的制約事務所將一定程度的屈從于被審計單位管理者。而大型的事務所具有更良好的治理結構、組織能力、社會公信力,便于擴展非審計業務,發揮其正面影響,也更有能力在從事非審計業務時抵御住來自被審計單位不愿披露不良信息的壓力。

          3.3區分注冊會計師的兩類專業人員,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在鼓勵和引導會計師事務所發展非審計服務,促使事務所規模化、專業化發展的同時,應著重注意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及道德水平。非審計業務的發展之勢不可阻擋,對注冊會計師的專業知識及非審計業務相關知識的要求不斷提升。因而區分事務所人員從事審計業務與非審計業務的不同,使其分別從事不相容的服務項目,可以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減少因兩種業務混淆而對獨立性產生的不利影響。此外,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其水平,加強行業自律,從而保證注冊會計師嚴格遵守獨立性原則。

          獨立審計論文范文第5篇

          (一)對權力進行審計監督制約是由高校內部審計的特點和優勢決定的高校內部審計是審計的一種形式,在高校權力監督制約體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這是由其自身的特點和優勢決定的。一是內部審計行為的獨立性。審計署和教育部均明確規定內部審計人員依法獨立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因而其能客觀公正地對高校各種經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和評價。二是內部審計方式的靈活性。內部審計部門既可運用事前、事中和事后審計方式,又可以采用定期審計方式進行審計監督,使其能夠及時發現和糾正損害國家和學校利益的行為。三是內部審計監督的日常性。高校紀檢監察部門一般是有了線索、出了問題才介入,主要是針對具體問題進行查處。而審計監督是內部審計部門的日常工作,不管被審計對象有無問題都要接受審計,這就使得所有可能產生腐敗問題的地方都很容易暴露在審計視野中,從而使高校內部審計在日常工作中實現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

          (二)對權力進行審計監督制約是新形勢下高校反腐倡廉建設的現實需求隨著高校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教育投資、教育經費和各種創收逐年增長,特別是隨著二級管理模式的推行,二級管理部門負責人可支配的經費數額急劇上升,由于辦學、培訓、咨詢以及利用先進的科研儀器設備對社會實行有償服務項目增多,收費項目越來越多,有些高校還直接和企業聯合辦學,致使高校經濟管理日趨復雜化。近來年,高校各種惡性經濟案件頻發,其中基建、采購、招生三個領域成為高校職務犯罪“重災區”。這些腐敗問題的出現固然有體制、機制和制度等方面的原因,更是一些高校內部審計不力、監督管理弱化造成的。維護財經紀律是審計的重要職能,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可以充分發揮自身的特長和優勢,加強審計監督,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查辦經濟案件,進一步推進高校黨風廉政建設,使高校經濟活動健康有序運行。

          二、影響高校內部審計對權力監督制約作用發揮的主要因素

          (一)對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到位高校內部審計是在政府和國家審計機關的直接推動下發展起來的,然而受傳統思想觀念的影響,高校領導對內部審計工作的定位不夠準確,認為學校的核心工作是教學與科研,內部審計的職能是監督,僅僅是查賬而已,純粹是自己找“麻煩”,把內部審計部門與其他經費使用部門人為地對立起來,忽略了內部審計的管理與服務職能。正是由于對內部審計在權力監督制約中的地位及其作用認識不足,致使實際工作中重視不夠,工作部署落實不力,直接影響了高校內部審計監督制約作用的有效發揮。

          (二)高校現有的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夠規范獨立性是審計監督制約的本質特征,是有效發揮高校內部審計監督作用的內在要求和必要條件。《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指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的單位,必須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實行內部審計制度,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審計人員,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目前,各高校基本上都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但許多高校審計部門與財務或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組織機構設置不獨立,嚴重影響了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三)高校內部審計人力資源與審計范圍的拓展不匹配高校經濟管理日趨復雜化,內部審計的重點由原來的財務收支審計逐步向經濟責任審計、基建修繕工程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等領域擴展,內部審計內容和范圍越來越廣泛,而高校現有的內部審計人力資源無法與審計范圍的拓展相匹配。一是高校專職審計人員配備嚴重不足,很難滿足新形勢下審計覆蓋面廣、審計工作量急劇增加的現實需求。二是現有審計人員知識結構相對單一,加上長年忙于審計項目,與外界交流和參加業務培訓的機會都比較少,知識更新速度跟不上形勢的發展需要,勢必導致審計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使審計監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四)高校內部審計思路與技術方法不適應高校發展需求傳統的高校內部審計往往偏重于事后審計,在工作思路上還習慣于就賬查賬、就事論事、就問題查問題,很少介入到經濟活動的起點和經濟活動的實施過程,難以做到對經濟活動的事前審計把關和事中審計控制。盡管經過多年的實踐,高校內部審計部門也積累了一些經驗,但審計方法仍然相對單一,審計技術手段仍然相對滯后。一些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對計算機審計工作不夠熟悉,審計還停留在對傳統手工賬的審查階段,嚴重影響了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也給內部審計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五)高校內部審計成果沒有得到有效運用內部審計成果可以為高校領導層決策提供參考,也可以作為組織部門對干部進行人事任免和調整、紀檢監察部門處分或澄清問題干部的重要依據。現實情況是高校內部審計成果未能得到充分、有效運用,其原因有三個方面。一是領導重視不夠。少數領導對內部審計認識不足,認為審計工作會打擊被審計對象的積極性,不利于今后開展工作,因此在審計成果的運用上不給予充分的支持,導致審計成果的浪費。二是被審計對象不予配合。被審計對象是審計決定、審計建議的實施者,因而審計成果的運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被審計對象是否配合。三是審計成果質量不高。高校內部審計專職人員數量不足、知識結構相對單一、技術手段落后等原因影響了審計成果的可用性。

          三、加強高校內部審計對權力監督制約的對策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優化高校內部審計監督環境高校內部審計監督環境的優化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高校領導層對審計工作的認識及支持力度,特別是在人員配備及經費保障上要給予大力支持。與此同時,高校內部審計部門也要通過自身不懈努力改變內部審計單一的監督職能,樹立內部審計是監督、管理與服務職能于一體的理念。高校內部審計人員要增強服務意識,圍繞高校發展目標及存在的風險和問題開展工作,積極與組織、紀檢監察、人事、財務等部門協調配合,要經常深入基層調查內控和管理現狀,爭取被審計對象的理解和支持,并經常主動向學校領導層匯報工作,為內部審計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二)合理設置內審機構,提升高校內部審計監督的權威性內部審計監督以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為基本點,要使高校內部審計能夠很好地發揮監督作用,就必須從保證這兩者的獨立性開始。一方面,高校要努力爭取設立獨立健全的內部審計機構,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以實現內部審計組織上的獨立。另一方面,高校要改變內部審計人員的年終考核、職務升遷等受被審計對象測評的模式,實行由分管內部審計工作的高校主要負責人進行直接考核的模式,以確保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工作不受被審計對象的影響。通過上述兩方面的舉措以保證內部審計機構獨立開展審計工作,提升高校內部審計監督的權威性。

          (三)加強“人法技”建設,提高高校內部審計監督水平要提高內部審計監督水平,關鍵是要打造一支高素質的內部審計隊伍。首先,要注重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必須注重知識的更新和知識面的擴展,要不斷通過后續教育,培養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通過審計實踐,提高審計人員敏銳的洞察力、判斷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增強處理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其次,要創新內部審計思路和方法。在實施審計時,要開展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后審計全過程的審計監督,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廣和完善內控測評、風險評估等審計方法,積極探索適合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先進方法,提高審計工作水平。最后,要采用先進的審計技術。為適應新形勢,高校內部審計工作在其工作方式、業務程序、檢查內容和關鍵控制點等方面需要進行一系列變革,大力推行計算機輔助審計,以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保證審計質量。

          (四)深化經濟責任審計,促進權力規范運行黨的十報告指出:“要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這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賦予了審計工作新任務。近年來,一些高校已組織開展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為組織、紀檢監察等部門科學評價、考核、監督、任用干部開辟了良好途徑,對加強干部監督管理、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發揮了積極作用。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涉及面廣、層次高、內容復雜的工作,要做好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必須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經濟責任審計是多部門聯合開展的一項工作,要建立由紀檢監察、組織、審計、人事等部門參加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部門通過制度的形式明確各自的職責,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共同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二是要完善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以便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三是關口前移,加強任前任中審計,以離任審計為輔。實行任前和任中審計,能夠更好地為客觀公正評價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據,促進領導干部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行政,增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同時還能更好地緩解審計任務重與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