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財產安全論文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采油設備檢測是指對采油設備的運作狀態進行一定的測試與評估,包括對設備整體及各個關鍵技術零件的檢測,對采油設備的運行效率、運行效果、運行過程中所發出的聲音狀態進行監測,一旦發現異常立即采取措施進行修理與維護,此外,通過對采油設備運行狀態的定期檢測,還可以有效地對設備狀態進行預測,通過對設備零件磨損程度、老化程度等方面的觀察,可以推測出采油設備的具體使用時間以及使用壽命,更加清楚的了解采油設備的運行狀態,對其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預測,減少采油設備發生故障的可能性,進一步提高采油設備生產的安全性[1]。一般情況下,采油設備狀態檢測可以分為主觀型狀態檢測和客觀型狀態檢測兩種。主觀型狀態檢測在目前的設備狀態檢測中運用比較普遍,由設備維修人員或檢測人員依靠自身的感官感覺以及技術經驗對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檢查與判斷的一種方法。由于主觀型狀態監測技術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人的主觀感覺以及專業經驗和技能進行的,檢測的結果與實際結果會存在著一些差異,想要做出完全準確判斷的難度比較大。所以,必須重視對維護以及檢測人員專業技能的培訓,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基礎上編制各種檢查指導書,還需要繪制不同的設備運行狀態比較圖,以進一步提高主觀檢測的準確性和可靠程度。客觀型狀態檢測是由采油設備維護人員或者是檢測人員通過各種相關的監測儀器,直接對采油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定期或間斷的檢測,并獲得采油設備運行狀態變化的圖像、參數以及一系列準確的數據信息,客觀型狀態檢測能夠準確的判斷出采油設備的狀態以及故障信息。
二、采油設備檢測在油田安全生產中的重要意義
1.采油設備的安全性檢測有利于提高設備維護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
采油設備的定期或間斷性的監測需要設備維護人員和管理人員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和實踐經驗,在上崗之前要經過“四懂三會”的考核,考核成功之后才能持有上崗證,“四懂三會”具體指的是懂原理、懂結構、懂用途、懂性能;會維護、會操作、會排除故障。在油田的正常生產過程中,還將會經常性的舉行崗位競賽、技能培訓與交流等多種多樣的活動,通過這些技能型活動,進一步提高采油設備維護和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熟悉實際操作,掌握一定的設備檢測知識,在油田生產中,及時的發現并解決相關采油設備問題,對于一些對設備維護與管理具有重大貢獻的員工,還應給予一定的獎勵,以此提高設備維護和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技能學習的興趣。采油設備維護與管理人員在油田的工作生產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們專業性與安全意識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油田的安全生產,促進油田行業的穩步發展[2]。
2.采油設備的安全性檢測有利于檢測設備的細節管理
根據使用的重要程度以及作用的不同,采油設備有很多分工不同的細節零件,對于這些細節零件的管理同樣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情況下,根據采油設備的使用重要程度以及實施狀態檢測的必要性,可以將采油設備分為“A”、“B”、“C”三類設備,“A”類主要是使用比較頻繁,重要性比較高的設備,比如外輸油泵、注水泵、注汽鍋爐等設備,“B”類設備有抽油機、水泵、車輛等設備,而“C”類主要是利用率比較低、不重要的設備,根據這些設備的特性,制定合理的監測周期以及維護管理制度。部分設備的運行與管理會直接影響到整體采油設備的運行與管理,所以,做好采油細節設備的監測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整體設備的監測與管理,良好完善的設備管理制度的制定也將在很大程度上促進油田安全、穩定生產。
3.采油設備的安全性檢測有利于油田的節能降耗生產
采油設備的安全檢測還關系到油田的節能降耗生產,本著“能修盡修、應修必修”的原則,在設備采購的時候就需要嚴格把關,所采購的采油設備必須符合油田的實際生產情況,按照實際生產需要進行采購,不能過多的囤積設備材料,所購買的材料應該都是必用、必換、必修的材料,最大程度避免材料的浪費。在設備維修與管理過程中,要對采油設備進行定期的保養并時刻做好記錄,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在特殊的時期要加大采油設備的檢測維修力度,有效地延長設備零件的使用壽命,此外,還要結合新型的科學技術對設備進行維護與管理,以達到節能減排、節能降耗生產的目的,大大提高油田生產的經濟效益,促進油田事業的穩定快速發展[3]。
本人計劃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到 省 市實習就業。依據《 學院 屆畢業生外出就業實習(培訓)請假暫行規定》,在請假期間本人作出如下承諾,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本人的畢業設計(論文)已經選好題目,題為:
指導老師為: 。由于外出實習就業,本人制定了詳細、可行的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的計劃,并有指導老師的簽字。指導老師同意我的計劃,也同意了我在外出實習(找工作)的同時完成論文、設計。如果由于本人不及時與指導老師聯系而導致畢業或畢業設計(論文)受到影響或外出后畢業設計(論文)跟不上進度,其后果將由本人負責。本人實習就業單位名稱為:其負責人聯系方式為:
二、保證每周至少與指導老師聯系一次,本人的家庭電話為: ; 本人的手機號碼為: 。電話如有變動,保證及時告知班主任和指導老師。本人的Email是: QQ號是:
三、本人保證家長已經知道本人承諾的詳細內容,本人外出找工作也已經得到家長的同意。家長于 年 月 日給班主任打電話,表示同意的意見。家長的名字是 ,家長的聯系方式為: 。
四、本人保證外出期間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外出期間自行負責自身的生命、財產安全問題。保證在 年 月 日前安全回到學校。
五、畢業生申請外出實習就業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就業,本人已于或預定于 年 月 日前提交相關的就業證明(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或者是單位的錄用證明)到就業輔導員處。
特向領導請假,請批準。
本請假條一式三份,指導老師、班主任、學生本人各一份。
中國期刊投稿熱線,歡迎投稿,投稿信箱1630158@163.com 所有投稿論文我們會在2個工作日之內給予辦理審稿,并通過電子信箱通知您具體的論文審稿及發表情況,來信咨詢者當天回信,敬請查收。本站提供專業的服務和論文寫作服務,省級、國家級、核心期刊快速發表。
【摘要】依據是否具有移轉性,權利可以分為專屬權和非專屬權。專屬權,只能由權利人享有,不可轉讓,不具有移轉性;非專屬權,權利人可以將其轉讓于他人,具有可移轉性。
【關鍵詞】依據是否具有移轉性 權利可以分為專屬權和非專屬權
【本頁關鍵詞】歡迎論文投稿 省級期刊征稿 國家級期刊征稿
【正文】
二、專屬權與非專屬權依據是否具有移轉性,權利可以分為專屬權和非專屬權。專屬權,只能由權利人享有,不可轉讓,不具有移轉性;非專屬權,權利人可以將其轉讓于他人,具有可移轉性。一般認為,財產權多屬于非專屬權,可以移轉;少數財產權屬于非專屬權,例如凡注重當事人間特殊信賴關系的債權,不得移轉。人身權原則上屬于專屬權,不可移轉;但該原則是否存在例外,學界有不同看法。有學者認為,營利法人的名稱權屬于人身權,但可以移轉,構成例外。也有學者認為,親權(我國現行立法使用“監護權”,而未采“親權”概念),可經收養而移轉,構成例外。本文認為,人身權均屬于專屬權,不可以移轉,沒有例外。營利法人的名稱權兼有人身權、財產權雙重性質,其轉讓時,實質上體現的是其作為財產權的屬性。在收養的情況下,收養人并不當然承受原親權人在父母子女關系中的全部法律效果,親權喪失了同一性,所以,收養并非是親權的移轉,而是舊親權的消滅,同時新親權的發生。有學者進一步將專屬權區分為“享有之專屬權”和“行使之專屬權”,前者專屬于權利人享有,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可以代位行使,如終身定期金之權利(《臺灣地區民法典》第734 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3 條、第34條);后者權利行使與否,專由權利人自己決定,他人不得代位行使,但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讓與或繼承,如侵害人格權所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 條第2款)。通說認為,專屬權和非專屬權的劃分標準是“權利是否具有移轉性”,而如果承認專屬權包括享有之專屬權和行使之專屬權,實際是認為專屬權與非專屬權的區分標準是雙重的:一是可否移轉,二是可否代位行使。對兩個標準均回答為可以,屬于非專屬權;對兩個標準任何一個回答為不可,則屬于非專屬權。享有之專屬權和行使之專屬權的劃分并不徹底,二者存在重合的部分。即只是不可移轉,但可以代位行使的,屬于“享有之專屬權”;只是不可以代位行使,但可以移轉的,屬于“行使之專屬權”。而既不可以移轉,又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則屬于二者的重合部分。從邏輯的角度,一次劃分采取雙重標準,以及劃分的結果有重合的部分,都是不可以接受的。但應當承認,“享有之專屬權”和“行使之專屬權”的劃分對我們分析問題,確有助益。所以,真正有意義的,不是單純的否定此種劃分,而是在理論上如何使之完善。
三、主權利與從權利依據從屬關系,權利可以分為主權利與從權利。當一個權利對另一權利有依存關系時,依存于其他權利的權利,為從權利;而被從權利依存的權利,為主權利。例如,存在擔保的債權,該債權為主權利,擔保物權或保證債權等為從權利。從權利以主權利的有效存在為其產生的前提基礎,從權利一般也會隨主權利的消滅而消滅,此即所謂從權利的“從屬性”。現代民法對從權利的從屬性有從寬解釋的趨勢,如最高額抵押制度中,最高額抵押權可以先于主債權而發生;當主債權消滅時,最高額抵押權仍舊可以存在。此外,從屬性還意味著從權利不能脫離主權利而單獨讓與,即從權利的讓與,須與主權利一并進行。很多學者進一步認為,從權利的從屬性還包括,從權利隨主權利的變更而發生變更。本文認為,此觀點不甚嚴謹。廣義的權利變更包括權利的主體變更,即權利的移轉。主權利發生移轉時,從權利原則上隨之移轉,例外的可能歸于消滅(《擔保法》第22 條、第23 條)。狹義的權利變更,通說以為是指權利不喪失其同一性的前提下,發生的內容變更。當主權利發生狹義的變更時,從權利的情形不可一概而論,應當具體分析:(1)從債權有隨之變更的可能,如主債權數額減少,保證債權數額隨之減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0 條第1 款);(2)從債權有歸于消滅的可能,如主債權由金錢之債轉變為特定物之債,除非保證人同意,保證債權將歸于消滅;(3)從債權也有不生變化的可能,如主債權的變更,通常利息債權不生變動。關于兩個權利之間的從屬關系,當事人是否可以任意約定,學界尚缺少深入的研究。本文認為,此問題實際包括兩個方面:(1)是否可以將兩個本不具有從屬關系的權利,約定為主從權利關系;(2)是否可以將通常構成主從權利關系的兩個權利間的從屬性,以約定排除。對此問題的回答則有四種可能,即對兩個方面均持肯定態度;對兩個方面均持否定態度;肯定前者,而否定后者;肯定后者,而否定前者。上述答案的選擇,需要衡量諸多利益,許多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本文傾向于第一種觀點,對這兩個方面均持肯定態度,但有一定保留。即當事人的約定在當事人之間有效,原則上對第三人不生效力,除非該約定有適當的公示方式,可以為第三人知悉。本文認為,在上述答案選擇所涉及的諸多利益衡量中,最重要的是意思自治和交易安全。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僅能于當事人之間有效,非經適當公示,不得對抗第三人,這樣的規則足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不受危害。而自由是民法的基本價值追求之一,在無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應當盡可能給予當事人更大的意思自治空間。
【文章來源】/article/44/215.Html
【本站說明】中國期刊投稿熱線:專業致力于期刊論文寫作和發表服務。提供畢業論文、學術論文的寫作發表服務;省級、國家級、核心期刊以及寫作輔導。 “以信譽求生存 以效率求發展”。愿本站真誠、快捷、優質的服務,為您的學習、工作提供便利條件!自05年建立以來已經為上千客戶提供了、論文寫作方面的服務,同時建立了自己的網絡信譽體系,我們將會繼續把信譽、效率、發展放在首位,為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務。
聯系電話: 13081601539
客服編輯QQ:860280178
論文投稿電子郵件: 1630158@163.com
投稿郵件標題格式:投稿刊物名 論文題目
如:《現代商業》 論我國金融改革及其未來發展
聲明:
本站期刊絕對正規合法
并帶雙刊號(CN,ISSN),保證讓您輕松晉升
關鍵詞:水利水電工程;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方案措施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伴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水利水電工程行業作為一個新興的行業崛起,并逐步滲入到國家經濟發展和人們生活生產的各個角落中來,不僅成為了我國經濟發展中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而且對提高我國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生活條件,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過程中,加強對各種水利水電工程所引發的地質災害防治具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整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密切和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連接在一起,也關系到整個水利水電工程行業的健康發展,因此,如何加強對水利水電工程各種地質災害的防治,將會是水利水電工程行業的相關單位和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要面對和思考的問題。
二.加強水利水電工程地質災害防治的意義
1.加強水利水電工程地質災害的防治,是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的必然舉措。近些年來,在水利水電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由于各種因素引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資源的浪費,更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威脅,安全管理缺陷是事故發生的深層次的本質原因。因此,要從根本上防止事故,則必須加強對各種地質災害的防治,探究各種地質災害防治的技術措施。如此,可以更好的促進安全生產。
2.加強地質災害的防治,有助于保護施工人員的切身利益,從而體現出以人為本的思想。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中,人員的切身利益將會直接關系到整個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進行施工過程中,加強對地質災害的防治,保護施工安全,實現整個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水利水電工程地質災害發生是原因分析
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由于各種基礎工程的建設,周邊的地質環境、水文地質條件等都在發生著改變,因而,會很大程度的引發一些諸如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的發生一方面是自然原因導致的, 比如:特大洪水、地震等;另一方面是人為因素, 比如:大規模開挖、維護不到位、預防措施不完善等,其中人為的因素占主要部分。很多人為造成的地質災害不僅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縮短了工程的使用年限,更重要的是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其實大部分地質災害通過有效地預防措施,是可以避免或者減小地質災害造成的影響。
1.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區域自然地質環境較差
我國的地質災害情況比較嚴重,其中一部分的地質災害是由于違背自然規律的工程活動造成和誘發的,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的基礎設施建設逐年增加,很多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區,降雨量少,蒸發量大,山高坡陡,土地瘠薄,植被稀疏,水土流失嚴重,滑坡、泥石流等山體災害時有發生,自然生態環境本來就嚴峻。不少開發建設單位水土保持意識差、法制觀念淡薄,發展理念陳舊,急功近利,
重視經濟利益,忽視生態環境保護,掠奪式地開發利用水土資源和環境的現象仍然較為普遍。山勢險峻,坡度較大,而且很多地方巖體破碎程度嚴重,生態環境也必將脆弱,在進行大規模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中,很大程度的讓一些破碎的巖體變得更為松動,同時,區域的植被也一定程度的遭到破會,當遇到一些暴雨等氣象因素時候,很可能引發諸如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另外就是在建設水利工程的時候,工程大量開挖坡腳、隨意堆放廢棄的土渣等,對水流的排放和疏通都造成了影響,從而引發一些地質災害的發生。
2.人類活動可加劇地質災害的危險性
工程建設可能誘發、加劇地質災害的危險性,主要是指由于工程建設形成高邊坡和開挖坡腳、在坡體中開挖水渠、在坡體上部加載、修建水池又不做有效防滲而誘發滑坡,還有在溝谷中堆砌工程廢棄物誘發的危險性等。這里強調的主要是工程建設加劇誘發滑坡、泥石流等而對其他工程設施、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危害。尤其是在巖質邊坡開挖的時候,一定要對松動的巖石或巖體破碎的邊坡進行嚴格的處理,避免經過長期的日曬雨淋,一定程度上使得邊坡的抗滑力減小,從而容易引發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在施工的時候一定要按照規范處理開挖、填埋,盡量減小人為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
四.加強水利工程地質災害防治的技術措施探討
1.加強技術人員的職業素質培訓、明確責任
加強對水利工程維護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地方的水利技術部門應加大對鄉鎮技術人員、水利工程業主及水利工程建設承包者的技術培訓,同時也要加大對他們的責任意識培養。在建設水利工程之前,要找有相關設計經驗和資質的單位進行實地勘測、設計,工程建設中要嚴格按照有關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保養,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之后再投入使用。在水利工程管理上,應明確城市防洪、重點湖泊、小型水庫及在建水利工程的防汛責任,并將責任人名單予以公布,以接受社會監督。
2.加強對水利工程地質災害監測
對水利工程的地質災害監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地質災害的發生。首先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的順暢,部門之間加強協作,實行群測群控。水庫值班和管理人員等直接管理者應該對大壩、溢洪道、輸水道等主要建筑物進行檢查和巡視,加強對地質災害的監測。基層監測部門應該與國土、交通、建設、氣象等部門加強聯系,按照各部門的分工職責,切實做好水利工程設施的地質災害監測、預防和治理工作。
同時,上級管理人員也應該對水利工程的監管引起足夠重視,尤其是汛期來臨的時候,更應該加大對庫塘的監控力度,科學調度,依法防汛,確保安全度汛。這期間要隨時掌握降雨引起的蓄水變化情況,嚴格防洪調度,分月控制蓄水,將地質災害控制在萌芽階段,如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排除。
3.制定相關的災害防治預案
進行災害預防首先應該制定相關的城市防洪緊急預案、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預案、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等。在對有可能出現的洪澇災害的水利工程周邊進行檢查之后,應迅速制定相應的度汛搶險方案,尤其是在容易發生山體滑坡、山洪、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地方及重點部位要設置明顯的警示牌。
4.做好物資、通訊、搶險應急隊等各項工作
為了保證在地質災害發生的時候,可以進行及時的救援,首先要做好物資、搶險、通訊等各項工作。一旦災情發生,能夠立即調動使用,應急搶險隊要隨時處于戰備狀態, 力保災害能夠得到最有效、最及時的控制。另外就是要加強對通訊施設的維護。在汛期,各縣區中繼站和各水庫無線通訊設施必須正常運行,電信部門應該確保水庫通訊線路通暢,使各站之間能夠及時保持聯系。
5. 加強施工安全管理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施工單位獲得中標之后,要堅持多級安全控制,多層次的安全負責原則,加強對施工企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體制。設置項目經理職位,堅持項目經理的第一責任,堅持施工質量檢測部門進行質量安全自檢,同時,要建立起施工的相關工程試驗基地,建立健全各種資料的管理體制,設置專門的施工資料整理人員,并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分工,明確職責,加強對施工各個環節的工序質量檢測記錄,做好各種資料的送檢工作,并嚴格各種文件的存檔管理,為各種安全管理措施的出臺提供決策依據。
五.結束語
水利工程關系到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施工過程中,水利工程所面臨的各種地質災害都有著不同的原因,要結合工程施工狀況,結合地質地貌實際情況,從實際出發,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加強對各種地質災害的防治,從而促進整個水利工程行業的健康快速發展,為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巨大的動力。
參考文獻:
[1]史鑒 湯寶澍 關于陜西省水利工程抗震防震及地質災害防治的建議 [期刊論文] 《陜西水利》 -2012年1期
[2]劉廣潤 徐開祥 三峽水庫沿岸移民區地質災害防治研究 [期刊論文] 《中國地質災害與防治學報》 -2003年4期
[3]唐春 李波 礦山地質災害防治與土地復墾 [期刊論文] 《中國水土保持》 PKU -2007年2期
[4]田東升 南水北調中線總干渠Ⅳ段地質災害類型及防治對策 [會議論文] 2007 - 中國地質學會2007年生態環境脆弱區工程地質學術論壇
[5]楊玉堂 劉清德 聊城市主要地質災害現狀及防治工作進展 [期刊論文] 《山東國土資源》 -2008年7期
關鍵詞:中央銀行;國庫管理;制度建設
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3(3)-0023-03
一、國庫獨立保管人的信托法理基礎——信托財產獨立保管人
信托是財產所有者出于增益或者其他特定目的,基于信任而委托他人管理或處分財產的一種制度。美國信托法權威鮑吉特(Bogert)將信托的定義為:“信托是當事人之間的一種信任關系,一方享有財產所有權,并負有衡平法上的為另一人之利益而管理或處分該項財產的義務。” 一般認為,近代信托法律制度,源于13世紀中期英國的土地“用益”(Use)制度,該制度的核心在于信托財產獨立性、權利主體與利益主體相分離、責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連續性等。耶魯大學的John H. Langbein 教授指出,把信托作為規范世代間家族贈與工具早已落伍。現代信托法律理念和制度早已從傳統遺囑管理等民事領域擴展到財產管理、資金融通、投資理財和社會公益等方面,近些年來更成為金融創新的重要理論和制度支撐。因而梅蘭特認為,起源于英美衡平法的信托制度被看作是“英國人在法學領域取得的最偉大、對獨特的成就。”傳統的信托運作模式包括了委托人、受托人與受益人三方當事人,但在現代金融信托業務實踐中,出現了一個新的當事人:信托財產獨立保管人(參見圖1)。
簡單地講,信托財產獨立保管制度是指為確保受益人利益和委托人信托目的的實現,并防止受托人背離信托目的管理處分信托財產,而在證券業務、投資基金業務以及其他金融創新業務中,將受托人的權利和責任加以適當分離,特設專門保管人負責信托財產保管和日常出納業務的一種新型信托運作法律模式。在金融業務實踐中,特設專門保管機構--信托財產獨立保管人通常由商業銀行擔任,并通過其對信托財產賬戶的管理,實現監督受托人、保護受益人的任務。
現代資產管理的第三方獨立保管和監督是普遍的潮流,也是對信托法的創新發展和完善。當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務、信托公司信托業務、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以及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等均已建立了第三方獨立保管人制度。其中尤以證券投資基金法和集合資金信托管理辦法為典型。《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專章規定了“基金托管人”,對其資格、條件和職責做出明確的規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設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擔任。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不得為同一機構,不得相互出資或者持有股份。基金托管人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等十一項職責,其中包括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時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時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07年3月1頒布實行)也規定了信托財產銀行保管制。保管銀行負有安全保管信托財產的義務,同時,負有監督信托財產管理人及信托公司的職責,遇有信托公司違反法律法規和信托合同、保管協議操作時,保管人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信托公司糾正;當出現重大違法違規或者發生嚴重影響信托財產安全的事件時,保管人應及時報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
二、國庫獨立保管人的制度構建
(一)國庫獨立保管人的法律地位
建構國庫獨立保管人制度,必須以實行委托國庫制度為前提。我國現行的國家金庫制度就屬于委托金庫制,即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受托經理國庫。而關于國庫的“經理”與“”之爭,并非是金庫制與存款制的爭執,而是由誰來代表國家委托中央銀行經理國庫的“名分”之爭,也是關于中央銀行如何經理國庫的權力之爭。有鑒于此,無論“經理”與“”之爭的最終結果如何,都不會改變我國實行委托金庫制的基本制度架構,這也為建立國庫獨立保管人制度準備好了制度前提。
建構國庫獨立保管人制度應以中國人民銀行為國庫獨立保管人。也有學者主張可以設立國庫銀行來解決“經理”與“”之爭。本文認為,與其另設國庫銀行,不若明確賦予中國人民銀行國庫獨立保管人法律地位更為便捷、有效和穩妥。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庫獨立保管人參加國庫運作的基本模式如下:(參見圖2)。
在中國人民銀行經理國庫模式下,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作為國有資產所有者可將國庫資金委托財政部具體管理,財政部在行政上隸屬于國務院,同時在財產權利關系上屬于受托人,從而形成公法與信托法上的兩重約束,以確保其正確履行國庫管理的職責。財政部作為國庫資金的受托管理人,享有法律上的支配權,負責國庫資金的收支撥付的指令下達事項。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庫獨立保管人,首先負有安全保管國庫資金的義務,并受理國庫管理人財政部門的收支撥付的指令。但作為獨立保管人,人民銀行并不是被動的執行指令,而是依據法律、法規和預算及項目計劃等對財政部門的撥付指令進行身審查核對。對撥付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預算和項目資金計劃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財政部門,并及時向國務院或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在這里,國庫管理人和保管人向委托人即國務院或同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國庫獨立保管人的職責
依據人民銀行的國庫獨立保管人的定位和職能,其職責主要保障國庫資金的安全和正常運行。應當履行的基本職責主要應是:(1)安全保管國庫資金;(2)依法國庫賬戶;(3)保存國庫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4)根據財政部門的收支撥付指令,及時辦理;(5)依法監督財政部門的收支撥付等。同時,人民銀行發現財政部門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預算和資金計劃的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財政部門,并及時向國務院或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應當注意的是,現代信托法中已不再將受托人責任僅(Fiduciary Duty)限于信托合同范圍之內,波士頓大學Tamar Frankel教授甚至主張,受托人關系 (Fiduciary Relationship) 是現代資本社會私法關系 (Constitution of Private Power)的憲法。 由此可知受托人責任在英美信托法中的核心地位。一般認為,受托人責任主要包括注意責任(Duty of Care) 和忠實責任 (Duty of Loyalty)兩項。那么,在中國人民銀行擔任國庫獨立保管人時,是否也要承擔上述兩項義務,又該如何承擔上述兩項義務呢?首先,中國人民銀行擔任的國庫獨立保管人派生于受托人,因而自然應當承擔受托人責任,當然包括了注意責任和忠實責任;其次,作為國庫獨立財產保管人的中國人民銀行的注意責任,要求中國人民銀行要正確履行自己作為國庫資金獨立保管人的所有法定責任、遵守有關業務規則,并承擔責任。第三,作為國庫獨立財產保管人的中國人民銀行的忠實責任,則要求其對一切有損國庫資金安全的行為加以監督制止,這也是其作為國庫獨立保管人的監督職責所在。
三、建議
基于上述分析,我們認為《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中刪去現行《預算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中央國庫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理,地方國庫業務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辦理”的規定有欠妥當,同時新增“國庫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一款又顯得模糊。為此我們建議二次審議稿增加一款作為第五款:中國人民銀行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經理國庫。中國人民銀行受國務院委托擔任國庫獨立保管人,負責保管國庫資金收支并履行國庫監督職責。(參見圖1對比)
四、結語
運用現代信托觀念和信托財產獨立保管人的理念,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經理國庫所蘊含的豐富法學理論和制度智慧。預算法修改中涉及的國庫運作與監督實際上涉及三個層面的制度設計選擇與相應的社會影響:第一,財政收支技術層面,主要涉及國庫在財政資金收支中的效率與準確性;第二,行政權力或者行政權力資源配置,主要涉及包括財政部門和各級中央銀行機構之間的行政權力分配和沖突;第三,國庫運作監督權力與社會正義判斷。從表面上看,無論是由中國人民銀行還是財政部負責國庫運作都是在行政體系內部進行的一種職責劃分,但從行政隸屬關系而言,同級政府部門之間業務上的隸屬必將強化或者削弱其中個別部門的行政權力或者資源影響力,也會為將來埋下行政效率低下甚至權力尋租的機會。引入現代信托的獨立第三人保管制度,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庫資金的獨立保管人,履行國庫收支撥付的監督職責,加強過程監督,與人大監督和審計監督相配合,有利于形成科學嚴謹的國庫運作制度。
參考文獻
[1]姜莉.我國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及發展方向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4。
[2]劉貴生.關于中央銀行經理國庫幾個問題的思考[J].西部金融,2012,(2):8-12。
[3]劉桔林.論我國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改革與完善[D].湖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3。
[4]徐春武.中國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研究[D].東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
[5]張原,陳建奇.中國國庫制度改革的目標模式分析[J].現代經濟探討,2011,(1):61-64。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aw on the Independent
Custodian System of the State Treasury
QIANG Li YANG Weiq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