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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鑒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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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鑒定報告

          司法鑒定報告范文第1篇

          【關鍵詞】工程司法鑒定;結算審核;鑒定報告

          建設工程項目一旦產生糾紛、訴訟的話,其最終結果必然會牽涉到工程造價的爭議上。而工程造價的形成過程和建設過程是息息相關的,其中既有施工技術等的專業技術類問題,也和定額、計價方式等經濟類的問題有關,這些都需要具備一定專業知識的專業人士來完成。

          通常來講,司法鑒定項目的實施過程與一般項目的工程審價過程相類似,簡單來說分為資料收集階段、項目內部實施階段、項目談判階段、報告出具階段、庭審質證階段。下面就各階段操作過程中需要完成的主要事項以及一些注意點分別進行說明。

          1、資料收集階段

          該階段中,通常要做的工作是司法鑒定單位接收司法機關委托、了解案卷情況、相關資料的收集和確認等。這個階段要注意以下幾點:

          (1)明確委托的范圍和委托的內容

          司法鑒定項目的委托人是司法機關,通常在司法鑒定項目委托時,由于司法機關的人員不是專業的造價人員,因為對項目具體設計的造價情況、造價計取范圍等可能不是最清楚,部分司法機關的委托函面熟比較含糊和籠統。司法鑒定單位拿到委托函后,應該及時和司法機關進行溝通,要根據工程造價的特點進行細化的描述。

          (2)資料的收集

          工程項目資料是完成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基礎,在資料的收集方面,司法鑒定所需的資料和通常工程審價所需的資料基本接近,而需要重點注意的有兩點:

          (A)第一點是資料的來源和資料的確認。通常我們在進行工程審價時,資料是施工方或業主方某一方提供為主,另一方適當補充資料。在司法鑒定項目中,我們的資料通常是從司法機關處獲得的,因為從司法機關獲得的材料通常情況下已經經過了雙方的確認,在司法程序上有交換證據的要求,這樣的資料比單純某一方提供的資料更有效力。而在司法鑒定過程中補充提供的資料,在允許的情況下,一般也請當事人提交給司法機關,由司法機關再轉交給我們。未經過司法機關轉交的資料,通常情況下也應由當事人其他幾方對該資料進行確認做好筆錄后,才能作為司法鑒定的依據,這是和審價項目最大的區別。

          (B)在資料收集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另外一點就是我們部隊資料的真偽作出判斷。如果出現雙方對某一資料的真偽、正確程度提出異議,請雙方在司法機關處爭辯,我們根據司法機關的結論出具報告,而不要摻雜在雙方的焦點中對資料輕易地下結論。如果最終都無法對資料達成一致意見,司法鑒定單位可以根據雙方的不同意見出具多個結論,還是要交給司法機關去判決。這個操作不是司法鑒定單位和司法機關踢皮球、互相推卸責任,而是因為工程造價的司法鑒定單位,不是證據真偽鑒別的司法鑒定單位,只需要對工程造價做出鑒定,無權對證據的真偽作鑒定。

          2、項目內部實施階段

          在項目的內部實施階段,類似于工程量的計算、定額的套用、費率的計取、材料價格的確定等基本和常規的工程審價項目類似的部分,本文中不再作重復的描述,僅對司法鑒定項目操作中的特殊幾點進行說明。

          (1)授權委托書的辦理

          授權委托書的辦理是司法鑒定區別于工程審價的地方。通常我們在開始司法鑒定正式工作前,會請當事人出具授權委托書來確定參與項目過程的人員,作為司法鑒定單位只接待當事人單位授權委托書指定的人員參與司法鑒定工作,而且指定的被授權人必須在每次談判時到場并對己方的意見進行簽認。這樣一方面可以保證司法鑒定項目操作的有效性,同時也保證了較好的司法鑒定秩序和鑒定時效。

          (2)工程量的確定

          工程量的計算是工程造價中工作量非常大的一塊內容,在司法鑒定項目中也是如此。通常由于設計圖紙及建筑物實體的存在,對工程量的確定一般不會有太大的分歧,只要認真進行計量,在這個環節不會有太大的爭執。值得注意的是,在與當事人幾方共同核對工程量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對于確認的量均應有相應的簽認手續。常見的做法是在工程量計算書上由幾方均簽字后復印發放,各自保存。

          (3)材料價格的確定

          對于工程中所使用材料價格的確定是司法鑒定項目的難點和重點。由于工程項目中采用的材料數量、種類、品牌、型號異常繁多,市場上對于通常材料,即便是同品牌同型號的都可能存在較大的價差,更遑論不同品牌和型號的材料了。

          在工程審價中,對于材料價格的確定主要是看雙方合同的約定、購買材料的發票、供貨合同等,一般雙方對某種材料價格認可,達成一致意見后計入工程總價中。但是在司法鑒定項目中,這種做法往往是行不通的。因為雙方既然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則對于材料價格很難達成一致的意見,這個時候對于材料的判定就非常重要。根據日常工作中積累的經驗,我們將材料價格的確定情況粗分為以下幾種。

          (A)對于材料價格計取有約定的情況,這種類型的材料價格是指雙方無異議,或者即便有異議,也能明確確定的價格。

          (B)對于材料價格計取有可供參考依據的情況,在材料價格的計取中,這種類型的材料價格占了大多數。這種材料價格當事人某方通常會有材料的憑證,如材料購置發票、購貨合同等,但是這種資料很可能不被當事人另外一方所認可的。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確定材料價格就成為司法鑒定的焦點所在了。

          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司法鑒定人應對提供的材料價格依據結合實際市場情況作一個判斷,這種判斷不是用來鑒別提供的依據是否真實有效,不是判斷發票是不是真的、購貨合同是不是偽造的等等,而是基于司法鑒定人的經驗和鑒定機構的歷史數據、經驗數據儲備,判斷在當初的時點該材料是否在合理范圍內。

          (C)沒有任何關于材料價格約定的情況,對于某些材料價格,當事人雙方都無法提供價格的時候,雙方由于立場不同,對材料價格的確定也幾乎不可能達成一致,這個時候作為司法鑒定人來說,對于這種情況操作反而簡單。由于雙方都無法提供依據,司法鑒定人只需根據自己的經驗和相關歷史數據資料,自行確定材料價格,計入司法鑒定報告即可。

          (4)工程費率的確定

          工程費率的確定通常情況下都比較簡單,但是由于費率的確定對造價的影響非常大,當事人都會在費率上盡力為自己一方爭取。一般說來,確定費率的依據是國家的相關文件規定、雙方的合同約定、投標文件的費率計取等,在這點上司法鑒定與工程審價沒有太大的區別。

          (5)工程變更、簽證的處理

          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會出現較多的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情況,而在事后如果追溯現場情況則比較困難。在處理這種變更和簽證的時候,一般以工程現場情況為準,參照變更和簽證的內容,采信與現場實際情況相符的意見。對于實在無法追溯的簽證,例如簽證土方外運的數量等,通常情況下根據雙方不同依據結合施工現場情況進行確認。如雙方意見分歧非常大,可以分別根據雙方提供的的依據計算變更和簽證的相應造價后分開列入報告,作為司法機關判定造價時的依據。

          3、項目談判階段

          項目內部實施完成后,就進入項目談判階段,主要是聽取當事人對工程中分歧的詳細描述、對初稿的意見和異議,針對雙方的不同意見進行逐條回復和解決。

          (1)項目三方會商制度

          項目的操作一般都是業主方、施工方、咨詢方三方進行會談,因為很多時候對工作量等具體事宜是和施工單位接觸較多,有些業主也很少或不參與這一過程。但是在操作司法鑒定項目的時候,必須堅持三方會商制度,因為缺掉任何一方所進行的工作可能都會對司法鑒定工作的有效性產生影響。

          (2)會商紀要制度

          常規項目中,除非牽涉到很大的、原則性的問題,一般很少作會商紀要。但是司法鑒定項目的會商紀要則會非常多,每次三方會商后都必須對會商的內容進行記錄,及時確定相關的會商條款和會商結果,并在會后將三方簽訂的會商紀要復印幾份,各執一份,這樣三方簽訂的會商紀要才可以作為司法鑒定的依據進入報告。

          (3)談判中對異議問題的處理

          在整個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操作過程中,必然會碰到對于某個問題的爭議,雙方都有不同的描述和理由,由此可能導致完全不同大的鑒定結果。

          碰到類似的問題,作為司法鑒定項目的操作和一般審價項目的操作就有很大的不同點。在工程審價時如果碰到類似的問題,一般我們的操作方法是根據我們專業的技術能力和良好的談判能力,對該問題做出一個判斷,然后綜合幾方的異議焦點,說服其他方接受審價的意見,其最終結果可能是接近異議雙方任一方,也可能是完全不同的結果,但是對于該爭議問題一定只能是一個審價結果。

          而作為司法鑒定項目,如果碰到類似的問題,作為司法鑒定人,應盡量能讓幾方當事人能認可,能達到一致,如果不能達到一致的話,這個時候的處理方法就完全不一樣了。在司法鑒定中,鑒定人應分辨雙方的分歧點和爭議焦點,不參與他們之間的辯論,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場發表司法鑒定意見。如果雙方的表述差距明顯,對造價的影響也很大,則根據雙方的表述,依據掌握的專業知識,分別對他們的不同表述作出相應的造價結論就可以了。因此司法鑒定的結論可能是對同一個問題有兩個甚至多個結果。這種操作方法一方面是避開了雙方爭執的焦點,有利于項目的順利發展;另一方面司法機關在判決時,無論判定哪方合理都能從鑒定報告中找出對應的造價,有利于判決。

          4、報告出具階段

          在報告的編寫階段,作為司法鑒定報告,除了通常的工程概況、項目造價、編制過程等的描述,還應該對以下幾方面增加描述。

          (1)對鑒定報告的范圍和內容的描述

          在通常的工程審價報告中,是對工程概況的描述即可。但是在司法鑒定項目中,除了這些描述以外,還應對鑒定的范圍和內容做出進一步的敘述,并對雙方爭議和解決的思路、方法進行描述,以使報告的使用人司法機關能清楚地了解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和司法機關需要審理判定的部分是不是有區別,是不是處理合適。

          (2)對沒有異議部分的描述

          在司法鑒定中,一定會有當事人幾方達成共識的部分,這部分的描述主要是反映幾方達成共識部分的最終結果和所涉及的具體內容、范圍。這部分的描述相對容易。

          (3)對幾方存在異議部分的描述

          對這一部分的描述,本人認為是司法鑒定報告中最難寫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在對這部分內容進行描述的時候,應盡量按照問題所牽涉到的金額的大小進行排序描述,把涉及金額大,雙方爭議大的放在后面描述,把金額相對低、爭議相對少的放在后面描述。而且在描述中,應盡量引用雙方對該異議的書面表述原話,并將該描述所對應的造價鑒定結果附在后面,保證每個提法的后面必須有對應的造價,這樣對司法機關的判決會很有利,也盡量避免了司法鑒定報告的重復補充、修改。

          (4)報告的措辭

          在司法鑒定報告中,作為鑒定意見的表述人,在報告中盡量不要出現“我們認為”、“我們覺得”、“我們的意見是”諸如此類的話語。因為我們不是法官,沒有判決權,我們所做的事情更多的是把當事人幾方的不同意見如實表述,但不發表支持某一方的意見。

          同樣的,在整個司法鑒定報告的撰寫中,要盡量站在一個第三方的角度來敘述問題,不要帶著某種傾向性來描述,措辭盡量中性、客觀,只表達事實,不作猜測。

          (5)報告的簽發人

          作為司法鑒定報告的鑒定人,除了在本文開頭說明的要具備司法鑒定的資格以外,一般情況下一個司法鑒定報告的出具需要至少兩個簽章人。《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九條規定“司法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事項,應當指定或者選擇二名司法鑒定人共同進行鑒定;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的鑒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p>

          5、庭審及質證階段

          司法鑒定報告范文第2篇

          關鍵詞:司法鑒定項目 風險識別 風險防范 操作要點

          資產評估司法鑒定,是 司法部門委托專業資產評估機構 ,運 用資產評估學的原理 、專門 知識和技能 ,依據資產評估及司法鑒定有關規定與方法,對司法活動中的訴訟、仲裁 、執 行等所涉及的價值糾紛或爭議 ,通過 現場勘察取證及市場調查,并在分析、研 究 、鑒 別后作出鑒定結論的活動 。資產評估司法鑒定結論是由獨立的評估中介機構出具的客觀、公正、科學的專業意見,是一種司法實踐中的獨立證據 。實 際評估鑒定流程和大多資產評估業務相似,即先由司法部門委托,資產評估機構根據項目難易程度、自身勝任能力、人力和時間安排等情況確定是否承接,決定承接后調閱卷宗,與經辦法官溝通,編制評估工作計劃,再進行具體的現場勘察、市場調查、評定估算和編制評估報告等評估程序。

          一、司法鑒定項目特點

          司法鑒定項目因其涉及司法活動中的訴訟、仲裁 、執行等,相對于一般的資產評估業務,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主體的特定性

          司法鑒定項目的委托方為司法部門,具體包括各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部門、各級仲裁機構等,受托方為具有資產評估資質且進入司法鑒定機構備選庫的各類評估機構,具體包括資產(動產)評估、房地產評估、土地估價、礦業權評估和舊機動車鑒定評估機構等。

          (二)涉案當事人利益的對立性

          司法鑒定項目的評估對象為涉案資產,進入訴訟的涉案當事人利益是完全對立的,對司法鑒定結論均極為敏感,這就要求評估機構在評估時必須站在超然的中立立場上,謹慎、認真、科學的進行評估鑒定,確保評估結論的客觀、合理、公平、公正。

          (三)項目的復雜性

          司法鑒定項目往往存在評估對象基礎資料缺失、現場勘察受限、被評估單位不配合等特殊情況,特別是對于成套設備和隱蔽工程,經常會因組成設備缺失或無法勘察而不能確定其實際狀況。同時被評估單位往往不提供評估所需的很多基礎資料,評估人員需要從進行大量的市場調查和資料收集工作,增加工作量。

          (四)項目的風險性

          司法鑒定項目因其具有利益的完全對立性、復雜性,以及對鑒定結論的合法有效、客觀合理并能得到市場信息的支持及驗證具有較高要求,故較一般資產評估業務具有更大的風險。

          二、司法鑒定項目風險的識別和防范

          (一)風險識別

          司法鑒定項目因其特殊性,從評估風險來源或起因角度來看,主要為兩類風險:一類為資產評估司法鑒定報告原因引起的風險,主要包括因鑒定對象、價值類型、評估基準日、取價標準、評估依據、評估假設、評估程序等方面判斷或選擇錯誤,導致形成錯誤或不實的評估結論,從而可能致使資產評估機構及評估人員因此承擔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甚至刑事法律責任的風險;另一類是資產評估司法鑒定報告以外原因引起的風險,主要包括因業務流程、評估機構內部控制流程、評估工作底稿、外部溝通等方面不符合相關規定引起的風險,如未經正常司法搖號選定方式承接的鑒定項目引起的風險;或簽字評估師和現場勘察人員不一致可能引起的風險;或私下與一方當事人溝通引起的風險等等,上述風險均可能致使評估機構及評估人員因此承擔相關責任。從評估技術角度劃分,評估風險可以分為評估技術風險和非評估技術風險,上述具體風險可分類歸入。

          (二)風險防范

          針對司法鑒定項目的特殊性,識別其風險類別后,首先應對項目可能涉及的風險進行評價,評價方法可以選用風險概率矩陣法、專家評價法、綜合因素分析法、層次分析法、模糊綜合評價法等方法,先確定影響單因素風險高低的關鍵因素,評價單因素風險的高低,再從整體項目綜合分析,評價整體評估風險的高低,根據資產評估機構的團隊力量、時間安排、評估人員執業勝任能力及執業經驗等,判斷能否有效防范和降低風險,使整體項目風險降至可接受水平。在風險防范對策上,應緊密圍繞如何使資產評估司法鑒定報告合法有效、鑒定結論客觀、合理、公平、公正并能得到市場信息支持或驗證,以及如何使項目業務流程、評估機構內部控制流程、外部溝通等方面合法合規,工作底稿全面符合資產評估準則及司法鑒定相關法規規定并能從證據方面支持評估結論,同時證明自身無違法行為的角度,實施具體防范措施。

          三、司法鑒定項目的操作要點

          (一)規范業務承接

          司法鑒定項目的承接一定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司法部門通過公開搖號或其他公開、公平的選擇方式確定資產評估機構,并出具正式書面的司法鑒定委托書,資產評估機構在收到司法鑒定委托書后,根據委評涉訴資產情況、項目難易程度、自身勝任能力、人力和時間安排等情況確定是否承接。資產評估機構不得以不當方式取得委托、私下接受當事人委托以及承接自身不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項目,以防范可能因承接不規范或專業能力不勝任而產生的評估風險。

          (二)規范編制工作底稿

          司法鑒定項目最終形成的評估報告是司法實踐中和一種獨立證據,對于案件的審理和執行、涉訴當事人司法權益的保護和實現均具有重要作用,必要時需通過當庭質證方可發揮其作用。而評估報告結論的形成是以工作底稿為基礎,工作底稿必須客觀、準確、全面、科學,必備的基礎資料完整、現場勘察記錄翔實、相關人員簽名齊備、取價有據、計算過程正確、各方面影響因素考慮全面,能夠完全支撐評估結論,并在評估報告出具后及時整理歸檔保存,以備質證及日后調閱之需。

          (三)認真全面進行現場勘察

          司法鑒定項目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進行現場勘察。首先,應由司法部門經辦法官進行組織協調,在司法部門經辦人員、涉案當事人、資產評估機構相關評估人員均到場的情況進行現場勘察,資產評估機構兩名項目負責的資產評估師應均到現場;其次,現場勘察時一定要認真全面,按照司法鑒定委托書所列評估對象逐項清點,明確評估范圍,必要時需與經辦法官溝通確認,做到不重不漏,全面準確;最后,做好現場勘察記錄,對委評資產的名稱、數量、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出廠日期、各種實物特征、運行狀況、現時狀況、維修保養情況等全面勘察記錄,并對評估對象逐一拍照取證。

          (四)充分的市場調查

          司法鑒定項目的評估對象為各類涉訴資產,具有多樣性、特殊性和一定的復雜性,很多涉訴資產現場勘察時無銘牌、標識及相關的基礎資料,很多隱蔽工程無法從外部直接勘察,無法準確辨識;同時因為司法鑒定的評估結論最終還需得到市場信息支持或驗證,對其客觀性、準確性、公正性和科學性要求較高,故在進行評定估算前必須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包括調閱案件卷宗、直接向相關供應商或經銷商詢價、充分收集同類資產的市場交易信息、咨詢相關領域的資深人士或專家等,確保評估對象及評估范圍明晰,取價準確有據,資料全面客觀,為進一步的評定估算提供充分的基礎資料。

          (五)準確的評定估算

          評定估算是得出評估結論的必經步驟,在充分市場調查的基礎上,根據司法鑒定項目的實際情況,結合評估目的,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進行評定估算才能得出正確的評估結論。評定估算時須保證評估方法和相關參數選擇準確、各方面因素考慮全面、計算正確,必要時采用兩種以上評估方法進行相互驗證,確保得出的評估結論合理有據,得到市場的支持或驗證。

          (六)精心編制評估報告

          評估報告是司法鑒定項目的工作成果,也是公開對外提供的一個獨立司法證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很多評估風險也由此引發,因此須重視評估報告的編制,不能簡單套用模版,應針對不同項目的實際情況,不同涉案資產的實體特征、類別、現時狀態、產權瑕疵等,作出充分的披露和說明,準確表述評估價值、評估方法、價格標準的選取依據,準確表述評估依據、評估假設、評估過程和評估結論,審慎、全面表述特別事項說明和評估報告使用限制說明,充分揭示和披露涉案資產重要的受限和瑕疵事項、評估結論的價值內涵以及需提請報告使用者關注的其他事項等,以使報告使用者能夠從評估報告中獲取到客觀、準確、充分、有用的涉案資產價值鑒定結論,同時體現資產評估機構和評估師的工作成果和專業價值。

          (七)規范資產評估機構業務控制流程

          資產評估機構在承接司法鑒定項目時,一定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評估準則規定的流程完成業務,委派具有資質且勝任的評估人員承做項目,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和內部三級復核程序,報告簽字評估師一定為承做項目負責人,不與涉案當事人任何一方私下溝通,不受任何第三方的不當干擾等,防范因流程不合規而可能產生的評估風險。

          四、結束語

          資產評估司法鑒定是司法案件審理和執行的一個重要依據,所形成的評估報告是司法實踐中的一種獨立證據,也是資產評估機構一個重要的業務領域,所以資產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在承做司法鑒定項目時一定要充分識別相關評估風險,做出準確評價,并針對不同的風險實施不同的防范措施,規范操作,把握要點,高質量地完成司法鑒定項目,將司法鑒定項目的評估風險降至最低水平。

          參考文獻:

          [1]張衛東.資產評估司法鑒定項目的評估風險風析?資產評估

          [2].資產評估司法鑒定業務幾個亟需規范的問題?資產評估

          司法鑒定報告范文第3篇

          根據市司法局《關于年度司法鑒定機構年度考核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結合我區司法鑒定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自年11月7日起至12月20日,對我區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年度考核?,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內容:

          (一)資質情況。

          1、人員情況。法定代表人、機構負責人、司法鑒定人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和規定條件。

          2、儀器設備配置情況以及性能狀況。儀器設備是否符合司法部《司法鑒定機構儀器設備基本配置標準(暫行)》,其性能是否滿足鑒定需要。

          3、能力驗證情況。是否按照省廳部署,積極參加并通過能力驗證。

          4、教育培訓情況。是否按照《省司法鑒定教育培訓實施意見》和《年全省司法鑒定教育培訓計劃》開展教育培訓,參訓率多少。

          5、認證認可工作情況(加分事項)。司法鑒定機構是否開展認證認可,是否建立并運行質量管理體系。

          6、延續登記情況。司法鑒定機構是否按照規定要求,按時上報延續登記材料,材料是否齊全、規范。

          (二)執業活動情況。

          1、鑒定受理情況。對委托的鑒定事項和鑒定材料進行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是否統一受理,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受理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

          2、鑒定實施情況。司法鑒定機構是否指定或者選擇二名以上鑒定人共同實施鑒定,是否依照有關規定保管和使用鑒定材料,是否對鑒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并簽名,適用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是否正確。

          3、文書檔案情況。司法鑒定文書制作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檔案材料是否齊全,鑒定檔案是否有專人管理,檔案管理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4、采信情況。出具的鑒定意見是否被采信,采信率多少。

          5、投訴和處罰情況。是否嚴格執行《司法鑒定執業活動投訴處理辦法》,建立投訴處理內部管理規定,年內收到投訴數量,有效投訴件數,對投訴案件是否有登記,有調查,有處理,對轉辦的投訴案件是否認真配合調查,并及時寫出情況報告;是否受到行政處罰,受到行政處罰后是否按照規定進行整改。

          (三)管理情況。

          1、制度建設情況。司法鑒定機構是否按規定要求建立健全鑒定工作流程、受案登記、鑒定實施、回避、保密、鑒定材料管理、三級審核、鑒定人出庭、投訴處理、過錯責任追究、執業公開、文書簽字簽發、文書送達、文書檔案管理等制度,并認真落實。

          2、專項檢查活動開展情況。司法鑒定機構是否按照《關于印發<關于開展司法鑒定規范執業專項檢查活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對查出的問題是否剖析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3、主題教育實踐活動開展情況。司法鑒定機構是否按照部署要求組織開展活動,采取了哪些措施,鑒定人是否寫出學習體會,在執業理念上有什么提高,做了哪些實事。

          4、表彰獎勵、文章發表情況(加分事項)。司法鑒定機構及其鑒定人是否受到市級以上表彰或者獎勵,是否在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司法鑒定理論文章、經驗做法。

          二、工作安排:

          根據我區司法鑒定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區司法局對本次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評階段(11月7日至11月13日)。

          各司法鑒定機構按照考核內容,進行認真自查,同時對所屬鑒定人執業情況進行考核。對查找出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分類梳理,認真剖析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整改。自查結束后,要形成書面報告,連同鑒定人執業考核結果一并報區局。

          (二)區局考核階段(11月14日至11月20日)。

          區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長為組長、以法律服務管理科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司法鑒定機構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在各司法鑒定機構自查的基礎上,采取聽取匯報、查閱檔案等方式,對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實地檢查,并按照考核內容及《司法鑒定機構年度考核表》的要求進行量化打分,做出考核評定。評定標準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90分以上為優秀,75分以上為合格,不滿75分為不合格。區局對各司法鑒定機構實地檢查時間安排如下:

          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會計司法鑒定所

          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建筑工程司法鑒定所

          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建筑工程司法鑒定所

          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司法鑒定所

          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市精神衛生中心司法鑒定所

          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建筑工程司法鑒定中心

          (三)檢查階段(11月20日至12月20日)。省廳、市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考核情況進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司法鑒定所要按照《省司法鑒定質量考核辦法(試行)》的統一要求,認真做好自查自評工作,自查報告于11月15日前報送區司法局法律服務管理科。

          司法鑒定報告范文第4篇

          請求目的:

          因不服__司法鑒定所作出的__所〔20XX〕法臨鑒字第140號司法鑒定意見書(以下簡稱鑒定書),特申請對茍__的傷殘等級評定進行重新鑒定。

          事實與理由:

          一、《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接受重新鑒定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資質條件,一般應當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本鑒定書作出機構是__鑒定機構,而第一次鑒定機構是__鑒定機構“__司法鑒定中心”,因此本鑒定書嚴重違背程序,應當無效。并且該鑒定書并沒有嚴格按照《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對被申請人進行鑒定,存在嚴重程序違法行為:做出鑒定時并無兩個在場人員見證,明顯違法。

          二、病情摘要部分避重就輕,任意片面理解。

          如:修正診斷4“右膝前后交叉韌帶挫傷”,病歷上是“挫裂傷”。法醫臨床檢查部分說:“步態正常……右膝關節外觀正常,內側有輕壓痛,右膝關節活動正常”。被鑒定人茍__目前還是跛行,只是比第一次鑒定時稍輕,如果病情不好轉,就不會是十級的最輕傷殘等級了。

          分析說明部分(一)“確診為頭皮裂傷……右膝挫傷,右膝前后交叉韌帶挫傷。”,明顯違背依法客觀公正中立鑒定原則,因為病歷是 “確診為腦外傷、頭皮裂傷……右膝骨挫傷,右膝前后交叉韌帶挫裂傷。”

          故意遺漏重要病情:中心醫院MR報告單診斷意見“右膝關節創傷性關節炎伴內、外側半月板、前后交叉韌帶挫裂傷。”該鑒定書遺漏的“右膝關節創傷性關節炎”才是評殘最主要的。經查,《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九)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損,形態明顯異常,有輕度功能障礙的,為九級:12.關節外傷或因傷手術后,殘留創傷性關節炎,無積液。”所以第一次鑒定在綜合基礎上評定為十級應該是公平合理的。

          三、在醫療費審查部分,該鑒定書明顯越權鑒定:明顯不合理的檢查費215元,作為被鑒定人是中學生,醫療機構所做的檢查是根據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所作,是否合理,鑒定人應對醫療機構質疑,被鑒定人保留索賠權利。自費藥品認定,也是委托鑒定項目以外,是法院裁判及保險公司的權利,該鑒定書越權鑒定應當無效。

          四、因為我國司法鑒定機構并無從屬關系,也沒有在后鑒定意見書自動取代在先鑒定意見書。在二者有矛盾沖突時,法院也應綜合鑒定機構所在地和辦理鑒定數量和鑒定人員資質、資歷等方面,認定沒有違法違反程序的鑒定報告。

          綜上所述,__司鑒所〔20XX〕法臨鑒字第140號司法鑒定意見書在程序和實體上均嚴重違背合法公正中立之鑒定準則,損害了被鑒定人合法權利。特請求法院委托高資質鑒定機構重新鑒定或者直接認定第一次司法鑒定“__司鑒中心臨鑒字第1500號司法鑒定意見書”,維護法律尊嚴,保護被鑒定人的合法權利。

          此致

          __市__區人民法院

          司法鑒定報告范文第5篇

          【關鍵詞】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和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工程建設也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而隨之而來的有關工程合同糾紛也越來越多,而大多數涉及到有關工程造價的糾紛。工程造價的糾紛可能會影響到施工單位的利潤。所以企業要增加利潤,節省成本,就必須要加強工程造價管理,避免造價糾紛。

          一、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概述

          因建筑工程造價糾紛問題而引起的民事訴訟案件逐年增多,因而也就出現了訴訟中的工程造價司法鑒定問題。建筑工程是一種特殊的產品,糾紛產生的原因很多,導致了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復雜性。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是指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依據其專門知識,對建筑工程訴訟案件中所涉及的造價糾紛進行分析、研究、鑒別并做出結論的活動。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作為一種獨立證據,是工程造價糾紛案調解和判決的重要依據[1],在建筑工程訴訟活動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工程造價造成糾紛的常見原因

          (一)為了獲得建筑工程而采取低價投標

          現在的建筑工程市場存在著工程少而施工單位多的局部,在這樣的市場下,一些施工單位為了為了獲得建筑工程而采取低價投標,對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招投標項目分部分項工程數量徑直編制投標報價,甚至漏估工程數量而欲低價中標。施工單位進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時以《計價規范》和設計圖紙為依據,認真核對所有清單項目,盡管清單是由發包人提供,但一般會約定“甲方不對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負責,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僅供乙方投標報價時參考”。 所以,施工單位應如實地對工程數量進行評估報價,不應為了投中項目而盲目地低于成本報價。

          (二)對約定固定總價存在的風險認識不足

          建設單位通常會采取固定總價一次性包死的做法,這種做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節省成本。而施工單位對約定固定總價存在的風險認識不足,從而會導致矛盾的產生。如工程變更價格計算方法約定不明,如果合同中未約定工程減少、增加、變更工程量引起的價款變動如何計價,這樣會導致一方則堅持按承包人投標時的單價進行計價;而另一方主張按市場價或造價部門市場信息計價。所以,采用固定總價時施工單位應考慮到風險因素。

          (三)簽證索賠問題

          工程簽證是按承發包合同約定,一般由承發包雙方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合同價款之外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簽認證明。 工程簽證以書面形式記錄了施工現場發生的特殊費用,直接關系到業主與施工單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結算的重要依據[2]。特別是對一些投標報價包死的工程,結算時更是要對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進行調整。現場簽證是記錄現場發生情況的第一手資料。通過對現場簽證的分析、審核,可為索賠事件的處理提供依據,并據以正確地計算索賠費用。

          目前施工單位在簽證索賠中存在很多問題,比如:不保留索賠證據原件,不及時簽證,不按合同中約定索賠時間進行索賠,對零星工程忘記簽證。所以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簽證、索賠的時間向建設單位提出,同時應注意簽證、索賠的約定,如約定向誰簽證,索賠文件的內容等。

          (四)質量保修金約定不明

          一般建設單位約定把工程結算的5%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兩年后30天內甲方再把這5%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在這里,在約定質量保修金時,應注意區分預留質量保修金和質量保修期的期限。我們通常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實是預留質量保修金的期限,但因為施工單位不注意,在合同中約定為質量保修金的期限,如上述約定在保修期滿二年后30天內甲方支付5%的工程余款給乙方,那么這保修期滿如按質量保修期來理解,將產生糾紛,因為質量保修期針對不同工程項目期限是不同的,最長的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究竟是適用地基基礎工程的保修期呢,還是適用裝修工程的保修期呢,還是其他保修期將難以確定,一旦產生糾紛,建設單位將以保修期約定不明為由拖延支付施工單位的工程余款,施工單位將處于被動局面。

          三、如何處理工程造價鑒定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一)對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認識存在偏差的原因

          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發生造價糾紛后由法院委托鑒定單位進行鑒定后,對鑒定報告雙方往往各持異議。無論是施工單位還是建設單位對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需注意如下幾點:

          (1)鑒定人員認識上的偏差

          鑒定人員認識上的偏差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鑒定人員在法院未對鑒定材料進行質證、認定的情況下,代替法院認定證據[3]。鑒定材料作應經過法庭舉證質證、認可后才能作為有效證據和鑒定依據。而鑒定單位是在未經法庭質證、認定的情況下就作為鑒定材料使用。在這種情況下鑒定人員使用的鑒定材料缺乏關聯性、合法性、真實性。(2)另一方面對于法律問題,特別是關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理解上,代替法院作出認定,鑒定人員的這種認定往往是建立在未經法庭質證、認定的鑒定材料作為依據而得出的結論,而這種結論缺乏公正性[4。

          (2)審判人員認識上的偏差

          審判人員的認識偏差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審判人員認為工程鑒定是鑒定單位的事,與法院無關。一方或雙方當時人對某異議認為是法律問題而需要法院認定時,法院依然要求鑒定人員給出認定。同時有些問題鑒定人員也認為屬于法律問題,需要法院院認定時,法院堅持要求鑒定人員給出認定。(2)應當認定的事實沒有及時認定,而是通過假設的方式進行后續的程序。如雙方當事人各主張一套鑒定方案,合議庭不經審查就要求審價單位按兩種方案進行鑒定或尚未確定工程質量是否通過竣工驗收就委托司法鑒定。按照法律,法院應該對按哪種方案鑒定,按照定額還是按照合同約定,應做出認定[5]。

          (二)針對偏差的解決思路

          針對以上可能出現的錯誤,施工單位應及時提出,并對鑒定單位出具的鑒定報告進行質證,從以下幾方面解決此問題:

          (1)質證意見或質證異議的組成

          從縱向角度來看,質證意見主要包括:對鑒定報告的哪個地方、哪個點提出異議;這個地方、這個點存在什么樣的問題;這個地方、這個點存在問題的理由;應該是什么才是正確的。從橫向角度來看:1)從專業問題的角度提出異議。比如說,定額、取費標準的適用不當、適用錯誤,工程量計算錯誤等。2)從法律問題的角度提出異議。如鑒定材料的采用是否得當的問題。沒有對方當事人蓋章、簽字文件或由一方自制的文件,鑒定單位作為鑒定材料使用,這涉及證據的認定及質證問題。3)對有異議的問題要進行分析總結,并且要提出相應的要求。如要求對錯誤進行糾正、要求重新鑒定、要求做出說明、要求補充鑒定等。4)有理有據地提出異議。這樣從縱向、橫向,從不同的角度,有深度地提出異議,這樣異議才具體。

          (2)質證意見的準備,

          質證意見的組成包括專業問題和法律問題[6]。所以質證意見的準備需要專業人員和人員的參與。專業人員主要包括預算員和造價師;人員主要包括公司法務人員和律師。因此法律問題由律師法務人員來準備,專業的問題當然由專業人員來提出異議,并進行準備。一般質證意見的順序是先由專業人員先提出書面的異議,然后與人員討論異議,相互之間達成共識,最后,由人員起草書面異議。

          (3)質證意見的表達方式

          對于質證意見的表達方式一種是直接說明異議,另一種就是質疑,也就是質詢。通過對質證意見的表達可以全面掌握審價報告的內容,這樣可以更好地提出異議;經過質詢,可以針對鑒定人員的回答,再提出異議,同時還可以讓法官了解鑒定單位的錯誤所在。

          (4)質證后應當提出要求

          鑒定報告質證完了,應當提出相關要求,如視情況要求重新鑒定或補充鑒定;對于一些錯誤,要求糾正;對未做出正面回答的問題,要求正面回答。

          (三)根據解決思路提出的措施

          通過書面的質詢意見提出鑒定依據屬于法律問題,采納哪些鑒定依據應該由法院決定;質證時明確提出鑒定材料的審核認定、鑒定材料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應由法院依法做出認定,避免鑒定單位錯誤行使審判權并導致鑒定錯誤;以表達不明或缺乏依據等理由,申請補充鑒定或重新鑒定[7]。通過口頭以及書面的形式對鑒定報告進行質證,能較清晰地分清專業問題和法律問題。

          為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施工單位應在日常工作中加強施工過程中的管理,減少造成造價糾紛的因素,如遇到造價糾紛需進行造價鑒定時,一定要區分專業及法律問題,不要讓鑒定單位代替法院做出判斷,亦不要讓法庭錯誤地做出鑒定決定,同時在庭審中律師應與專業工程造價師緊密配合,減少疏漏,降低損失,最大程度維護自身權益。

          參考資料:

          [1]黃崇廉. 工程造價糾紛中司法鑒定的思考[J]. 福建建筑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2002, (04):16-17

          [2]林伊筠. 水利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應注意的問題[J]. 中國農村水利水電, 2004, (10):87-88

          [3]謝會明. 淺析建筑施工企業在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J]. 法制與經濟(下旬刊), 2009, (10):52

          [4]李興懷,王衛琴.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探討[J]. 建設監理, 2008, (04):35-37

          [5]程明勇,李輝. 關于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探討[J]中國水運(下半月刊), 2010,(12):98-99

          [6]王愧庭.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J]. 中國司法鑒定, 2007, (04):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