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效果評估報告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根據央視市場研究(CTR)于2006年8月進行的第三方獨立調研,千禧安康宣傳欄的媒體效果總結出以下幾點優勢:依托社區特點,廣泛觸達受眾;集多種戶外廣告形式于一身,凸顯親和力特點;低成本控制,易形成廣告投資效應。
一、 依托社區特點,廣泛觸達受眾
作為承載最大量人口生活起居活動的社區,受到廣告營銷機構的鐘情本也在情理之中。在安康社區媒體網投放市場之前,分眾、白馬以及其他一些廣告公司已經將觸手伸及到了社區,利用電梯、樓道、小區周邊道路等,初步開創“社區型廣告”的投放格局。
與白馬、分眾傳媒分布在小區樓道、電梯及周邊道路等區域的同類型廣告媒體相比,安康宣傳欄的優勢主要體現在廣告投放成本低、內容豐富、觸達群體廣泛;而與其他廣告公司的社區型媒體形式相比,安康宣傳欄又以覆蓋范圍廣、投放點多而相對占優。
根據央視市場研究2006年8月針對千禧安康宣傳欄進行的調研結果,安裝在北京地區住宅小區內的安康宣傳欄,每一塊的平均接觸人流量為7,282人次/周,安裝在北京地區公共道路上的宣傳欄的平均接觸人流量為51,294人次/周,截止到2006年8月底,在北京地區接觸到安康宣傳欄的周人流量已經達到了24,967,948人次,相對于北京市1197.6萬的戶籍人口(數據源自《北京市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安康宣傳欄的人流量優勢非常明顯。
在已安裝了安康宣傳欄的社區中,該媒體的到達率已經高達99%,幾乎所有的被訪者都留意到自己身邊出現了新的媒體形式。與此同時,該媒體的日均到達頻次的均值達到4.14,即每人每天有超過4次機會瀏覽安康宣傳欄中的各項內容。從以上數據看,安康社區媒體網在受眾的廣泛接觸度方面,已經取得了相當好的成績。
從廣告主的角度,戶外廣告最重要的一個評估指標就是人流量。當廣告面向的受眾群體擴大,受眾接觸廣告的次數增加時,廣告可能帶來的經濟效應也就越大。依托全國婦聯、國家工商總局等機構的大力支持,安康社區媒體網擁有優越的的先天條件,將媒體影響力深入到社區層面,有利于展開終端營銷。
二、 集多種戶外廣告形式于一身,凸顯親和力特點
與以往的戶外廣告形式相比,安康宣傳欄在設計之初,已經將“社區”因素充分進行了考慮,在普通廣告宣傳欄的基礎上增設了時間、溫度等實時信息顯示,并可根據不同社區的實際情況,在LED屏幕上滾動播出社區生活實用信息,極大地豐富了社區信息流通環境。短短數月,扎根于社區的安康宣傳欄,已受到當地居民的積極反饋。
根據央視市場研究2006年8月針對千禧安康宣傳欄進行的調研結果,對該廣告形式表示喜歡和非常喜歡的被訪者比例,在北京達到了83%,在南京達到78%。尤其是安康宣傳欄外觀/設計上的時間顯示(20%)和溫度顯示(14%),這兩項特點被提及的比例,領先于全彩屏立面、滾動字幕、物品派發箱等宣傳欄上其他高科技含量的外觀設計。
同時,作為得到國家大力支持的公益廣告平臺,安康宣傳欄對于公益廣告的推廣,在獲得社區居民的好感的同時,也提升了“安康”品牌的美譽度。在央視市場研究所進行的專門調研中,當問及“對安康宣傳欄這種新媒體的感覺時”,29%的被訪者認為它可以“了解更多信息/增長知識”,13%的被訪者認為“公益廣告有教育意義”。尤其在北京,認為安康宣傳欄關注公益事業的受訪者比例接近90%。在此基礎上,北京和南京兩地的受訪者普遍認為安康宣傳欄所的信息,能夠“放松心情,豐富我在住宅小區的閑暇時間”。
與其他戶外媒體比較,北京地區的安康宣傳欄在受眾“留意關注度”和“喜好度”方面與公交車內的液晶電視不分伯仲,領先于其他各種戶外廣告形式;南京地區的安康宣傳欄則表現更優,留意關注度和喜好度均排名行業首位。
三、低成本控制,易形成廣告投資效應
廣告主和廣告公司評估戶外媒體時,廣告投放成本是除人流量外的又一個主要因素。
作為全國性的公益項目,安康社區媒體網受到全國婦聯、國家工商總局等機構的大力支持,不僅可免繳占地費,廣告投資方還能通過慈善平臺獲得稅收優惠,這使得安康社區媒體網的經營成本和投資風險大大降低。
安康宣傳欄目前的定價相當低廉,與白馬、分眾等行業內主要競爭對手相比,擁有極具吸引力的成本經營優勢。截止到2006年8月,北京地區住宅小區內安康宣傳欄數量為1,069個,公共街道上安康宣傳欄數量為335個,已經形成了一定規模效應。根據項目規劃,到2008年將建成約12萬個安康宣傳欄,總商業廣告面積約40~50萬平方米,覆蓋北京、上海、廣州、南京等主要城市。安康社區媒體網未來的全國聯動效應不容小覷。
在安康社區媒體網成立初期,媒體主和廣告公司對于該媒體的廣告成長前景持保留意見,原因之一就在于社區媒體的觸達人群可能主要由低齡和高齡兩大年齡段人群組成,消費能力較低。而央視市場研究2006年8月針對千禧安康宣傳欄進行的調研顯示,接觸該媒體的人群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上班族,且這部分人群也都對該媒體進行了留意觀看(根據安康宣傳欄的人流高峰(8點至10點,16點至18點)測算,媒體留意率為99%)。從目標受眾的教育程度看,該媒體接觸到的人群中約45%受過高等教育。根據這一調研結果,安康社區媒體網擁有較高質量的受眾群體,具備相當的消費實力,媒體的宣傳內容能夠得以有效傳達。
低廉的廣告成本,全國性的媒體網絡,高質量的廣告受眾,將為廣告投資者贏得更具實效的投資效益。
更值得一提的是,安康宣傳欄將打破傳統社區媒體廣告網絡以一般快速消費品為主的產品廣告策略,帶來全新的社區廣告經營理念。
一、關于技術秘密信息許可費價值評估可能涉及的相關資料及其關聯性分析
從筆者目前所能夠掌握的資料來看,進行技術秘密信息許可費評估具體需要哪些資料,并沒有統一的要求,一般都需要根據案件的情況確定,在多數的情況下還要委托單位(公安機關)、受害單位(權利人)與評估機構進行多次溝通。什么時間開始溝通,什么時間溝通什么問題還有可能成為被關注或者被質疑的對象。偵查機關在正式委托評估機構之前,需要確認該評估機構是否可以承擔該工作并愿意接受委托。而評估機構在確認能夠完成該項委托評估事宜之前,需要了解案件所涉及的具體問題,包括可以提供哪些資料與數據信息等。簡單地講,評估機構在沒有回復確認可以完成該項委托前,偵查機關不會出具正式的委托書。如果出具了正式的委托評估函件而評估機構因客觀原因無法完成所托事宜的,就必須更換評估機構再次出具委托函件;按現行的流程,這會給公安機關帶來很多的問題。所以,在司法實踐中就常常會出現委托書出具的時間在評估機構接觸案件材料與受害單位之后,這也是辯護人在開庭質證時對此提出質疑的原因。評估機構在正式接受委托手續之前,與偵查機關、受害單位接觸的目的雖然是為了確認是否可以完成受托事項所做的必要工作,但程序依然有規范的必要,比如建議公安機關在正式出具委托函件前,將這一階段的工作納入辦案程序中,并把接觸的時間、事實、目的以及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等予以明確。
基于上述分析,提高效率為順利進行評估工作做好充分準備顯得非常必要,筆者從實務的角度提出點滴建議供參考。下文以化工行業技術秘密信息許可費價值評估可能涉及的相關資料信息為例作簡要的說明。
一般而言,為《評估鑒定報告》準備的參考資料主要有:(1)關于經營資質和商業秘密成立的資料,主要是營業證照、公司章程,以及司法鑒定意見書、保密措施等。這類資料多是程序性材料,與評估結果沒有直接關系,可以提前做好準備;(2)關于案情的相關資料信息,主要是基本情況介紹、使用涉案技術秘密侵權的相關證據、侵權人項目的規模信息、與技術秘密有關的鑒定報告等;(3)受害單位的財務資料,主要是經過審計的財務報告、設備表、設備訂購合同等。這類資料與評估結果關系最密切。評估人員需要根據財務制度到受害單位核實與評估有關的原始單據、合同,并從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中提取相關財務數據,作為評估的重要參考。這部分財務數據與材料,法律專家需要與受害單位的財務專家做充分深入的溝通;(4)第四類是評估人員根據專業經驗進行調研而獲得的有關涉案產品市場前景和產業政策等方面的資料。這些資料需要提前為評估機構做好前期的準備工作,包括可以獲得這些資料信息的渠道、途徑、方法等。
很顯然,從實務操作的角度看,上述介紹能夠貢獻的地方是極其有限的,對該部分業務有所了解的讀者不難發現,這是基于“收益法”評估方法而做的舉例說明。所謂的“收益法”,即依一定的產品銷售規模產生的收益入手,計算未來可能取得的收益,再通過一定的分成率,得出該評估對象在一定的經營規模下于評估基準日的公允價值。針對商業秘密市場價值的評估,除收益法外,還包括市場法和成本法。由于商業秘密形成的直接成本往往與其價值沒有直接的對應關系,即投入產出的弱對應性,因此一般不采用成本法,或者在采用時會非常慎重。如果國內有類似商業秘密充分交易的案例時可以考慮采用市場法評估,如果沒有充分的案例可以參考的,則放棄市場法。這里需要特別強調的是,不采用成本法的原因是投入產出的弱對應性,而不是對涉案技術秘密投入成本在案件中貢獻的漠視,更不是根本的否定。在本專欄的其他文章將會闡述這一問題。
二、技術秘密信息許可價值評估意見結論成立的條件、有效期及其效力
價值評估結論受機構評估人員的職業水平和能力的影響,并且僅為委托方進行以本次評估目的所發生的經濟行為提供服務,對于將其運用到其他經濟行為時,評估結論一般會失效,不具同等效果。一般來講,評估工作不考慮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發生變化以及遇到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對資產價值的影響,也不考慮資產將來可能承擔的抵押、擔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價格等對其評估值的影響。當評估條件以及評估中遵循的持續經營原則等其他情況發生變化時,評估結果一般會失效。所以,我們無論是在技術秘密的刑事案件中還是在民事案件中,都要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看待所評估的價值,而不能脫離案件以及所涉及技術的具體情況,特別不應當通過運用經濟行為來模擬其準確性,從而泛泛地評論價值是過高還是過低,并進而質疑,甚至得出完全否定價值評估意見的結論。
技術秘密信息許可價值評估報告中,一般都會對有效使用期限做出表述,即:從XX年X月X日到XX年X月X日止,評估目的在本評估報告的有效使用期限內實現時,評估結果可以作為參照依據。超過該有效使用期限,需重新進行資產評估。可是,案件還沒有審理完畢,評估報告的1年有效期已經屆滿,怎么辦?技術秘密刑事保護司法實踐中辯護人曾提出過有效期屆滿不應采用的辯護觀點。筆者認為這個問題要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資產評估準則DD評估報告》(中評協[2007]第189號)第11條規定,“評估報告應當明確評估報告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當評估基準日與經濟行為實現日相距不超過一年時,才可以使用評估報告。”可見,評估準則規定評估報告的有效期,是為了避免評估基準日確定的評估價值和經濟行為實現日的實際價值差異過大而無法使用評估報告。通常,評估報告的有效期是針對評估后一段時間才使用評估資產的情況,此時會產生“評估基準日”和“經濟行為實現日”兩個時間點,如果經濟行為實現日在評估基準日之后并超過1年,則評估基準日的評估價值可能發生重大變化,而不宜再使用評估報告。所以評估報告所確定評估基準日與評估目的很關鍵。比如,嫌疑人竊取了受害單位全套技術,所要評估的是在竊取完成日假定為受害單位將全套技術許可給使用方的許可價值,以確定受害單位因喪失該次許可機會而導致的損失。可見,竊取完成日,既是評估基準日,也是假定進行技術許可的經濟行為實現日,兩個時間點是重合的,因此,評估基準日的評估價值,就是許可這一經濟行為實現時的許可價值。當評估是對歷史時點的價值評估時,就不存在經濟行為實現日超過評估基準日后1年而評估報告不能使用的說法了。
三、價值評估報告復核人的法律地位以及《評估說明》的保密問題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第4條明確規定,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要求司法鑒定人應當依法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鑒定,并對自己作出的鑒定意見負責。可是,第32條又規定了一個復核人,即委托的鑒定事項完成后,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指定專人對該項鑒定的實施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是否采用符合規定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等情況進行復核,發現有違反通則規定情形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予以糾正。復核人的法律地位是不清楚的。司法實踐中,曾發生過辯護人提出復核人是否應當回避的問題。《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20條規定:司法鑒定人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委托人、委托的鑒定事項或者鑒定事項涉及的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其獨立、客觀、公正進行鑒定的,應當回避。司法鑒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屬的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鑒定人回避的,應當向該鑒定人所屬的司法鑒定機構提出,由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委托人對司法鑒定機構是否實行回避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撤銷鑒定委托。可是沒規定復核人是否要適用回避的條款。《刑事訴訟法》第145條規定,“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中國資產評估協會《資產評估準則――評估報告》第9條規定,“評估報告應當由兩名以上(含兩名)注冊資產評估師簽字蓋章。”法律和相關評估準則中沒有“復核人”的概念,更未將其規定為“鑒定人”,也未規定其適用回避的相關規定。但是司法實踐中復核人的角色又很重要。為了有效地避免爭議,筆者建議,評估機構在確定評估師時將復核人也一并告知并要求委托人或者當事人回復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在技術秘密刑事保護的司法實踐中,還有一個很敏感的問題,即價值評估過程中評估機構內部保存一份叫做《評估說明》的文件,當辯護人提出要求評估機構提供時,是否應當被支持。這個問題之所以敏感是因為會涉及到受害單位的定價指數與定價原則,非常珍貴并且極易容易泄密,所以受害單位極力反對,評估機構也非常重視。筆者傾向于評估機構有權拒絕提供《評估說明》。
基本理由如下:(1)評估說明是財產評估主管機關、企業主管部門審查資產評估報告書和檢查評估機構工作之用,不是法律法規規定的評估報告的組成部分,也非附件;(2)評估說明屬于評估專家的專業和經驗范疇,評估專家已經當庭詳細解釋了其中涉及的重要問題;根據評估專家的當庭解釋,評估說明主要是如何確定評估中重要參數和方法的技術性說明,屬于專家專業和經驗范疇,比如技術分成率、評估方法、許可方式等。評估專家可以在當庭詳細解釋了為什么采用這些參數和方法,而且在評估報告中明確列出了選擇確定的最終結果。(3)評估材料中,對評估價值有實質影響的是受害單位的財務資料是保密的,且經過審計機構審計,質疑其真實性理由不充分。
注:本文節選自LexisNexis律商網【桃李知教】專欄,其專注觀察和解析知識產權領域最前沿、最新型的法律問題,旨在識微見遠,或指點迷津。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加快推進“中提升”戰略核心區、重點區建設,努力發揮龍頭和示范作用的要求,建立健全“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監測機制,認真回顧我區實施“十一五”規劃以來的落實進展情況,客觀分析規劃實施過程中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下階段深化推進“十一五”規劃的指導性意見和建議,確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規劃目標任務,為加快打造“三大中心”、促進和諧發展、基本建成現代化新中心城區奠定堅實基礎。
二、評估原則
(一)全面與重點相結合原則。既要反映整體情況,全面對照規劃綱要及其專項規劃的目標任務,檢查完成情況;又要突出工作重點,認真評估區委區政府高度關注、事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點工作。
(二)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原則。既要進行定量分析,檢查各項指標的落實完成情況;又要進行定性分析,準確反映當前工作的進展、成效和不足。
(三)靜態與動態相結合原則。既要根據各項任務指標和時間節點要求,實施判斷評價;又要立足當前形勢和發展要求的變化,科學研判規劃施行績效。
(四)評價與指導相結合原則。既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地反映規劃實施過程中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問題;又要順時應勢、著眼發展,明確提出進一步完善規劃、破解難題的對策建議。
三、評估內容
評估工作由*區“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實施。本次中期評估的時點為20*年至20*年兩年的完成實績,預測到20*年底的完成情況,以及到2010年的預計完成情況。
(一)重點評估內容。評估的重點內容除《寧波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外,還包括服務業、工業、重點項目建設、對外貿易、科技、生態區建設、社會民生等十二個專項規劃落實情況。(具體任務分解見附件1)
(二)一般評估內容。包括樓宇經濟、城市管理、信息化發展、人才發展、人口和計劃生育、社會救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殘疾人事業發展、老齡事業發展等專項規劃的落實情況。
四、實施步驟
“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按照統籌兼顧、協調推進、務求實效的要求,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工作部署階段(20*年4--5月底)
1.成立領導小組。為切實加強對“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區“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處理日常工作。
2.召開工作會議。領導小組于5月中旬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分解工作任務,明確工作時序,全面部署“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各項工作。(具體任務分解見附件2)
(二)調查研究階段(20*年5-6月底)
1.健全工作機制。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實施方案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體系,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部門的評估工作方案。
2.深入調查研究。各成員單位通過查閱資料、基層調研、座談研討等方式,對《綱要》及相關專項規劃工作的進展、效果、經驗及存在問題進行全面評價,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3.撰寫評估報告。各成員單位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著手撰寫評估報告,形成初稿。一般評估內容和重點評估內容分別于20*年6月25日、6月30日前送交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實施評估階段(20*年7--8月底)
1.召開初審會。20*年7月上旬,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召開中期評估初審會議,對各專項規劃評估報告進行初審。
2.提交區委區政府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區“十一五”規劃綱要評估報告,于20*年7月中旬提交區委、區政府討論審定,并及時修改完善,形成正式報告。
3.提交區人大審議。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區“十一五”規劃綱要評估報告,于20*年8月初送交區人大財經工委;8月上旬前提交區人大主任會議審議;8月下旬前提交區人大常委會審議。
(四)總結表彰階段(20*年9月)
領導小組根據各成員單位評估報告的完成質量,進行綜合評比表彰。同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本次所有評估報告集結匯編,予以。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對提高規劃科學性和有效性,進一步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確保全面實現“十一五”規劃總體目標的重大意義,認真落實各項任務,切實推進相關工作。
(二)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要按照“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方案確定的職責,進一步分解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崗位和人員,精心組織實施。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和相關新技術新應用的安全管理,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包括下列情形:
(一)開辦論壇、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訊群組、公眾賬號、短視頻、網絡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務或者附設相應功能;
(二)開辦提供公眾輿論表達渠道或者具有發動社會公眾從事特定活動能力的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
第三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本規定自行開展安全評估,并對評估結果負責:
(一)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信息服務上線,或者信息服務增設相關功能的;
(二)使用新技術新應用,使信息服務的功能屬性、技術實現方式、基礎資源配置等發生重大變更,導致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用戶規模顯著增加,導致信息服務的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發生違法有害信息傳播擴散,表明已有安全措施難以有效防控網絡安全風險的;
(五)地市級以上網信部門或者公安機關書面通知需要進行安全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可以自行實施安全評估,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安全評估機構實施。
第五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開展安全評估,應當對信息服務和新技術新應用的合法性,落實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規定的安全措施的有效性,防控安全風險的有效性等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并重點評估下列內容:
(一)確定與所提供服務相適應的安全管理負責人、信息審核人員或者建立安全管理機構的情況;
(二)用戶真實身份核驗以及注冊信息留存措施;
(三)對用戶的賬號、操作時間、操作類型、網絡源地址和目標地址、網絡源端口、客戶端硬件特征等日志信息,以及用戶信息記錄的留存措施;
(四)對用戶賬號和通訊群組名稱、昵稱、簡介、備注、標識,信息、轉發、評論和通訊群組等服務功能中違法有害信息的防范處置和有關記錄保存措施;
(五)個人信息保護以及防范違法有害信息傳播擴散、社會動員功能失控風險的技術措施;
(六)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并處理有關投訴和舉報的情況;
(七)建立為網信部門依法履行互聯網信息服務監督管理職責提供技術、數據支持和協助的工作機制的情況;
(八)建立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查處違法犯罪提供技術、數據支持和協助的工作機制的情況。
第六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安全評估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整改,直至消除相關安全隱患。
經過安全評估,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的,應當形成安全評估報告。安全評估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功能、服務范圍、軟硬件設施、部署位置等基本情況和相關證照獲取情況;
(二)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及風險防控效果;
(三)安全評估結論;
(四)其他應當說明的相關情況。
第七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將安全評估報告通過全國互聯網安全管理服務平臺提交所在地地市級以上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
具有本規定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信息服務、新技術新應用上線或者功能增設前提交安全評估報告;具有本規定第三條第三、四、五項情形的,應當自相關情形發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提交安全評估報告。
第八條 地市級以上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對安全評估報告進行書面審查。
發現安全評估報告內容、項目缺失,或者安全評估方法明顯不當的,應當責令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限期重新評估。
發現安全評估報告內容不清的,可以責令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補充說明。
第九條 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根據對安全評估報告的書面審查情況,認為有必要的,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開展現場檢查。
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開展現場檢查原則上應當聯合實施,不得干擾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正常的業務活動。
第十條 對存在較大安全風險、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省級以上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必要時可以會同屬地相關部門開展現場檢查。
第十一條 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開展現場檢查,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進行。
第十二條 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建立監測管理制度,加強網絡安全風險管理,督促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依法履行網絡安全義務。
發現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未按本規定開展安全評估的,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其按本規定開展安全評估。
第十三條 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發現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拒不按照本規定開展安全評估的,應當通過全國互聯網安全管理服務平臺向公眾提示該互聯網信息服務存在安全風險,并依照各自職責對該互聯網信息服務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處理。
第十四條 網信部門統籌協調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評估工作,公安機關的安全評估工作情況定期通報網信部門。
第十五條 網信部門、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一、信用金融一體化服務的主要內容
銀行與中介組織――德州市企業信用評估咨詢中心(以下簡稱評估中心)實行信息共享,由評估中心按照銀行貸款要求的企業信息和社會所需要的相關信用指標,整合各類信息資源,為企業建立信用信息數據庫,并以此為基礎進行信用評級。對需要貸款且被評估為高等級別的企業(二級以上),評估中心出具信用評估報告,作為對企業信用擔保的承諾。一旦企業不能按期歸還貸款,評估中心將從在銀行設立的專戶劃撥資金及時代償,而后再依法向企業追償。目前經協商,銀行對貸款額100萬元以下的項目(以后視情況逐步提高)減少或取消貸前考察,憑信用評估報告直接與企業簽訂合同發放貸款。
二、信用金融一體化服務的運行機制
(一)市場運作,政府監管。對企業信用的科學評估是信用金融一體化服務的關鍵。承擔這項職能的評估中心是在民政局登記注冊、由民營企業家出資組建的股份制中介服務機構,獨立承擔風險,獨立承擔民事和法律責任。主要有三項職能:一是整合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資源,建立包括社會相關信息和銀行貸款所需信息在內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建立一個多方信息共享的公共服務平臺,并以此為基礎開展企業信用評級;二是建立信用評估、信息披露和信息查詢制度,通過德州民營經濟網站和設立查詢熱線等形式,面向社會提供企業信用信息查詢等相關配套服務;三是以評估中心出具的信用評估報告為主要依據,為信用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服務,并與典當、拍賣行合作,以簽訂合同委托形式開展拍賣、典當業務,及時化解信用擔保帶來的風險。為確保企業信用評估公平公正,市民經委(中小企業局)作為監管顧問單位向評估中心派駐代表,對其經營行使監管權。
(二)免費評估,有償使用。為調動企業參加信用評估的積極性和不增加企業負擔,評估中心對企業信用評估實行免費服務,包括免費進行信用評級,免費將企業信息錄入信用信息數據庫,免費在相關媒體依法披露企業信用信息。對社會所需的企業相關信用資料按市場機制實行有償使用,包括有償為企業出具有擔保責任的信用評估報告書,有償查詢涉及企業因道德不良或經營不善而產生的相關信息,有償使用企業信用查詢熱線電話,有償回復社會有關方面信函查詢企業信用信息。
(三)信息共享,服務企業。評估中心將來自工商、質檢、金融、稅務、勞動、政法等方面及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信息實行聯合征信,錄入全市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并以此為基礎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信用評級。評估中心既面向社會提供查詢等配套服務,也向銀行提供企業貸款所需的相關信息,實行信息共享。銀行通過采用評估中心的評級結果及相關信息,補充或替代了內部評級,從而減少或取消對企業的貸前考察,有效降低成本和縮短企業貸款辦理周期。同時由于評估中心對向銀行推薦的信用企業負有擔保責任,大大提高企業獲貸的幾率。
三、信用金融一體化服務的主要效果
按照信用金融一體化服務的模式,評估中心在年初與工商銀行德州市分行成功試點的基礎上向各金融機構全面推開,效果較好。目前,已將全市1153家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全部錄入信用數據庫,以此模式落實貸款39筆,2400萬元。實踐證明,信用金融一體化服務是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的有益探索,不僅將德州市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推向一個新水平,還將市內各商業銀行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以及銀行內部改革推向一個新水平。
一是有利于支持企業發展。評估中心建立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既包含了社會所關注的產品質量、重合同守信用、納稅等信用信息,也包含了銀行貸款所需的企業相關信息,一般情況下每年更新一次。企業要貸款時,評估中心憑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的相關信息,經論證可行,即對信用二級以上企業出具信用評估報告,銀行對報告中的企業信用信息真實性審查后,與企業簽訂合同發放貸款,縮短了審貸周期。從已辦理貸款的情況看,最長時間10天左右,最短的僅用3天,真正體現便捷服務。另外,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提高企業信用管理水平和信用能力。
二是有利于銀行降低成本和防范風險。銀行通過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信息共享,不僅降低對中小企業信貸考察決策的成本,同時由于評估中心負有對企業的擔保責任,一旦出現風險即行代償,保證了銀行貸款的安全性。
三是有利于提高企業的信用意識。評估中心只對信用二級以上企業出具具有擔保責任的信用評估報告,不僅辦理貸款快捷方便,而且在手續費、保證金及貸款利率等方面享受優惠,而信用等級低的企業則加大了融資成本。以誠實信用爭取融資,以融資提升信用,形成引導企業誠實守信、爭創高等級信用企業的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