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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緊密結合鄉村實際,聚焦高質量發展和高效能治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片區(經濟區)為單元編制鄉村級規劃,引領國土空間布局、生產力布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布局,著力提升鄉村級(以下簡稱“鄉村”)規劃建設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前瞻性,強化規劃實施管理,建設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美麗鄉村,促進鄉村振興和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指導全縣鄉鎮形成一批鄉村規劃編制示范樣本,以先行試點編制的示范村鎮為基礎,根據省市目標要求及縣域發展,應編盡編鄉村規劃,實現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全覆蓋。建立健全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完善鄉村規劃法規政策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三)加強試點示范
結合我縣實際,以片區(經濟區)為單元編制鄉村規劃。2021年5月底前選擇鎮開展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試點,選擇7個產業發展試點村,6個鄉鎮振興示范村。2021年6月底前完成試點鄉鎮、村規劃編制需求摸排。2021年前完成13個試點村和1個試點鄉鎮的鄉村規劃編制初稿,力爭12月底前完成審批;2022年,全面啟動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村規劃編制工作;至2025年,根據省市目標要求及縣域發展,逐步推進編制余下村的村莊規劃和鄉鎮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力爭做到應編盡編。
(四)強化規劃管理
一是完善鄉村建設規劃管理機制,每個鄉鎮建立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按區域設置自然資源所,配備專職鄉村規劃師,2021年底前率先在已實施的鎮和13個示范村所在鎮先行各設置一名專職鄉村規劃師,所在村設置一名兼職鄉村規劃員。2023年底前,實現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全覆蓋,制定鄉鎮國土空間管理機構制度。2025年底前實現每個鄉鎮或片區配備專職鄉村規劃師,制定完善的鄉村規劃師管理制度。二是健全鄉村規劃法規政策體系。2022年前按照先規劃、后許可、再建設的原則構建鄉村規劃法規政策文件初稿,完善審批、項目監督、驗收等相關政策文件,2023年前完成鄉村規劃法規政策文件的宣傳及試落實工作。2025年確定鄉村規劃法規政策體系,建立全縣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監督信息系統。
(五)把握規劃重點
鼓勵人才下鄉,因地制宜編制規劃,產業用地復合高效利用,科學避讓自然災害風險,推動鄉村居民點適度集聚。
突出耕地保護。建立完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評價機制。安排專人落實新增耕地核實認定和入庫監管工作,2025年底前實現對全縣13個鄉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非糧化”情況全覆蓋動態監測。
三、保障措施
(六)加大統籌推進力度。成立自然資源局鄉村規劃工作領導小組,以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分管規劃領導為副組長、各股室及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任成員統籌力量開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規劃設計中心,由分管規劃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縣自然資源局加強日常評估和監督檢查,研究規劃實施中的新情況,及時提供技術咨詢、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等服務,做好規劃的動態完善。同時鼓勵鄉鎮探索研究村民民主監督機制,實施村民對規劃編制、審批、實施全過程監督。
(七)多渠道強化資金保障。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匹配原則,建立鄉村規劃編制和實施的財政保障機制,以縣級財政為主,通過納入預算、財政獎補、整合上級有關資金等方式提供必要保障,支持鄉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一是規劃編制費用。目前我縣2021年鎮國土空間規劃和13個規劃編制試點村費用約405萬元,其中編制村莊規劃費約25萬元/村,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費80萬元/鎮(鄉),如連片建設,經費可適當降低,預計剩余鄉鎮和村還需投入資金約3000萬元。二是培訓學習費用,2025年前預計投入50萬元規劃培訓費用,每年投入約10萬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更新規劃理念,突出規劃重點,改進規劃方法,促進我市經濟跨越式發展和社會事業全面進步。
二、主要任務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間的戰略目標、發展思路、發展重點和對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著重在以下幾個層面展開:
(一)開展重大問題研究。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充分吸收2011年以來省、市出臺的一系列重大決策和研究成果,重點加強對“十二五”時期的發展環境、思路目標、結構調整、產業布局、城鄉區域、科教文化、改革開放、人民生活、資源環境和生態保護等重大問題開展前瞻研究,理清長遠發展思路。重大問題目錄由市發改委會同市直有關部門確定,以招標和委托方式組織開展研究。
(二)編制“十二五”規劃綱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是總體性、綱領性的規劃,在各類規劃中處于“龍頭”地位,是編制專項規劃、區域規劃以及制定各項經濟發展措施和年度規劃的依據。市“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審議批準。起草工作由市發改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參與。
進度安排分四個工作階段:
第一階段:前期準備和研究階段(2011年5月至6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編制“十二五”規劃工作方案,對規劃工作進行動員部署,開展重大課題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二五”總體規劃執行情況的分析評估工作。
第二階段:基本思路研究階段(2011年7月至12月底前)。研究確定我市“十二五”總體規劃思路以及各個專項規劃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門對規劃基本思路的意見和建議,并組織專家對基本思路進行論證。聽取市人大財經委和市政協專門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見,修改完善后報市政府審定。
第三階段:綱要基本框架、專項規劃草案研究起草階段(2011年1月至6月底前)。根據市政府編制“十二五”規劃綱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規劃綱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就發展戰略、宏觀管理目標、重點領域的發展方向和對策措施等,與市直有關部門銜接。
第四階段:規劃綱要草案起草完善、審議階段(2011年7月至12月底前)。完成規劃綱要草案起草工作,組織專家開展咨詢論證,經市政府審定后,提交人大審議批準。
(三)編制重點專項規劃。重點專項規劃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特定領域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規劃綱要在特定領域的延伸和細化,是指導該領域發展、決定該領域重點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資的依據。重點專項規劃由市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市直有關部門牽頭負責起草,報市政府審定。
具體分工及階段:2011年7月至12月底前,市發改委在廣泛征求市直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我市“十二五”重點專項規劃題目及牽頭部門和參與單位。各牽頭部門和參與單位組成“十二五”重點專項規劃專題組,提出工作方案和規劃草案的編制提綱。2011年6月底前,各重點專項規劃專題組完成重點專項規劃框架性草案,并報送市發改委。市發改委就重點專項規劃草案中的重大問題,會同市直有關部門、有關縣(市)區政府進行銜接協調。2011年12月底前,各重點專項規劃專題組對重點專項規劃草案作進一步論證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審稿,由市發改委會同市直有關部門上報市政府審定。
(四)編制區域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是規劃綱要在特定經濟區的細化和落實。區域發展規劃的主要內容是把經濟中心、產業聚集區、基礎設施以及限制開發區等落實到具體的地域空間,是編制縣(市)區規劃、城市規劃和其它規劃的重要依據。要根據省“經濟區”區域規劃,結合我市實際,提出我市的區域發展規劃。具體工作包括:進一步完善**市生態功能區建設規劃、**市“嫩江-愛輝-遜克”礦業經濟區開發建設規劃、**沿邊開放帶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市“嫩江-五大連池-北安”南三縣農業產業綜合開發規劃、“五大連池-孫吳-**界江”黃金特色旅游開發規劃、**市園區(工業園區、物流園區、對俄貿易加工園區)“十二五”建設規劃。由市直有關單位負責修編起草。
(五)編制各地“十二五”規劃綱要。各地“十二五”規劃綱要由各地提出,同級人大審議批準。各地“十二五”規劃綱要的編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并與市重點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等相關規劃相銜接。各地“十二五”規劃綱要的編制,應盡可能與市“十二五”規劃綱要編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在“十二五”規劃綱要經本級政府審定前,就規劃綱要草案中的支柱產業、跨地區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布局、重要的資源開發項目以及其它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影響的規劃內容,與市發改委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銜接。各地規劃綱要經同級人大審議批準后,送市發改委備案。
三、編制要求
(一)認真做好“十一五”規劃執行情況評估。各地、各部門要對本地、本部門“十一五”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全面總結成功經驗,找準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為編制“十二五”規劃提供依據;同時,認真總結“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經驗,改進“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
(二)突出規劃重點。科學界定規劃編制領域,把規劃重點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職責的基礎設施、重要資源、生態環境、公共服務等領域。這些領域必須編制規劃,且要做深做實,增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實成為政府審核項目、安排投資的依據,為企業決策、引導社會投資方向提供參考。要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原則,認真分析“十二五”期間面臨的重大戰略性問題,圍繞重點任務、重點領域、重點區域以及重點項目等,研究提出解決問題思路和對策措施。對一般性競爭領域,政府規劃的內容主要是規范市場秩序,制定政策導向,以促進公正、公平和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強重點項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點項目是落實規劃建設任務的重要載體,是實現規劃目標的重要手段,是規劃的重要支撐。在以政府為主體的規劃中,重點項目主要是指應由政府配置資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環保、生態、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設項目,也包括一些應由政府協調建設、不直接參與投資的支柱產業大型項目。要盡早啟動新建項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關系全局、意義深遠、帶動作用強、政府組織實施的重點項目,明確“十二五”期間需要建設的公共產品、基礎設施、可持續發展的重點項目,并做好論證工作,為做深做實專項規劃打好基礎。
(四)加強規劃間的相互銜接。規劃之間的銜接協調是保障規劃科學性、有效性的必要環節。銜接協調的內容包括:宏觀調控重要指標、支柱產業、基礎設施、重要資源開發以及關系全局的重點項目布局和主要對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規劃體系內總體規劃綱要與重點專項規劃、區域發展規劃、各地規劃綱要銜接,避免沖突,保證規劃思路的統一和規劃的可行性;盡量使本市規劃和省、國家各類規劃相銜接,充分體現國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發展尤其是重點項目建設獲得國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強規劃的全局性,加強部門間分工合作,防止規劃部門化,形成規劃在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上的合力;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空間規劃銜接,把各項發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實處。
(五)增強規劃編制民主性和科學性。加強調查研究,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集思廣益,增強規劃工作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使政府決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規劃編制過程中,要認真做好規劃編制的基礎調查、信息搜集、課題研究、項目論證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談會、協調會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有關方面意見,特別要注意傾聽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和建議。在規劃編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規范化的民主制度、銜接制度、論證制度、公布制度、評估制度等。要改進規劃評估論證方法,除本部門、本系統專家參與評估論證外,還要注重吸收相關部門專家參加評估論證。
四、保障措施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以“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目標,準確把握“東擴西展、南升北拓、拉開框架、擴展規模”的城市空間發展戰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1355”發展戰略、建設*都市經濟圈以及“科學規劃、統籌城鄉、適度超前、體現特色、合理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形象、協調發展”的新要求,高水平做好我市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的原則。以優化城市環境為重點,高度重視人居環境規劃建設,改善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創造一個適宜創業發展和宜人的生活環境,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
(二)堅持合理用地、集約發展的原則。注重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使有限的資源得到最優化配置,提高土地開發經營的綜合效益,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堅持集約和節約用地,保護耕地的原則。
(三)堅持城鄉互動、協調發展的原則。增強城市輻射功能,加強城市與周邊地區的經濟社會聯系,推進區域內基礎設施相互配套、協調銜接和共建共享,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和城鄉協調發展,實現建設西部區域中心城市的戰略目標。要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帶動作用,逐步構建以*為中心,以衛星城市、周邊城市為支撐的都市圈和城市群。
(四)堅持學科融合、技術支撐的原則。加強多學科融合,使總體規劃體現經濟、社會、生態的可持續發展等重要內容。規劃編制中要充分應用數字信息技術,并建設統一共享的規劃管理信息平臺,服務政府的科學決策。
三、規劃內容
(一)規劃成果
本次總體規劃修編成果包括五個部分:
1.《*城市發展戰略規劃》
2.《*市域城鎮體系規劃(2011-2030)》
3.《*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0)》
4.《*市綜合交通規劃》
5.《專題研究報告》
(二)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期限為2011-2030年,同時考慮遠景規劃構想。
(三)規劃范圍
規劃分別在市行政市域、城市規劃區及中心城區三個層次按國家相關要求開展工作。城市規劃區擬定為東起榆中高崖鎮,西至吐魯溝,南起興隆山、阿干鎮,北到永登秦王川,規劃區總面積約7000平方公里。中心城區范圍擬定為東起定遠、金崖,西至河口南地區,南起皋蘭山南麓,北到青什、沙中片區,規劃面積約1000平方公里。另外將中川航空港、紅古區海石灣鎮、夏官營地區作為獨立區域納入城市規劃統一管理。規劃專題研究兼顧市域與周邊城市的協調。
(四)工作深度
城市總體規劃修編總報告、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均按《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中總體規劃的內容深度要求進行編制,涉及遠景空間發展控制的內容在1:10萬—1:5萬比例的地形圖上進行落實。
(五)規劃工作技術路線
1.堅持科學發展觀,貫徹“五個統籌”要求,突出規劃重點和有限目標的技術工作原則。吸收本輪全國大中型城市總體規劃修編的經驗教訓,從全市城市發展與規劃管理所面臨的主要問題作為切入點,以提高規劃成果的實用性和適應性為目標。
2.在對城市現狀問題進行詳細調查和研究的基礎上,加強對城市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的專題研究,協調區域與城市發展的關系,進一步論證城市發展定位與規模,調整和優化城市用地布局,理順城市建設與土地利用、城市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突出城市總體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統籌安排城市建設時序,強化城市規劃的實施機制。
3.借鑒國內外城市規劃新的理論與方法,借用經濟分析、景觀生態分析、環境評估、歷史人文價值分析與行政管理學等技術手段,增強本次規劃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總體規劃對下一層次規劃的指導作用。
4.為了對總體規劃基礎條件和部分重大問題進行深入研究,為總體規劃提供背景預測和前景方案,邀請國內有關研究機構進行專題研究,補充規劃工作組的技術力量,開拓規劃組的工作思路。
5.重視規劃的公眾參與,規劃成果分階段進行公眾咨詢,征求不同社會團體和市民意見,并在互聯網上開展《*市總體規劃修編和城市建設建議》市民意向調查。
(六)規劃層次及主要內容
1城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
1.1從宏觀發展研究背景出發,分析新形勢下我市面臨的發展機遇與挑戰,明確目前所處的發展階段和應承擔的新角色。
1.2分析*在不同區域層面的發展基礎和條件,確定*的區域定位和職能,明確未來發展目標。針對發展目標和存在的差距,提出城市空間發展戰略。
1.3深入研究城鄉協調發展、城市空間布局結構、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綜合交通系統、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與城市文化繼承等重大問題,進行城市空間發展的多方案比較,提出城市空間發展的具體策略和實施時序,構建未來城市空間發展框架。
2重要專題研究
2.1區域研究:國家和區域新發展格局下*的區域關系和定位研究。
2.2空間研究:城市空間北拓戰略對*空間格局的影響及北部地區空間發展模式研究。
2.3資源環境前提研究:城市資源環境綜合承載力(水、大氣、生態、土地等)研究。
2.4實施評價: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及國內外相關經驗對*城市發展的啟示。
2.5氣象研究:氣象對城市總體規劃布局的影響研究。
2.6產業研究:城市產業發展與城市空間發展的相關性研究。
2.7城市規模研究:城市發展規模研究。
2.8工程地質調查研究:建設工程地質調查與研究。
2.9防汛標準研究:黃河*市區段二百年一遇防洪標準研究。
3市域城鎮體系規劃
3.1結合全國及西部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確定*的區域地位,明確區位協調發展的規劃思路。
3.2結合全省和全市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分析市域內城鎮發展的條件、優勢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社會經濟發展目標和發展戰略。
3.3明確市域城鄉統籌的發展戰略。對市域中心城市與相鄰行政區域在空間發展布局、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城鄉統籌發展等方面進行協調的建議。
3.4確定生態環境、土地和水資源、能源、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等方面保護與利用的綜合目標和要求,提出空間管制原則和措施。
3.5預測市域總人口及城鎮化水平,使城鎮化與工業化、現代化的進程相協調。
3.6提出市域城鎮體系的發展目標和各類城鎮的職能分工、發展規模、空間布局和建設標準,提出重點城鎮的發展定位、用地規模和建設用地控制范圍,探索特色鮮明的城鎮發展結構。
3.7確定市域交通發展策略;原則確定市域交通、通訊、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處理等重大基礎設施,重要社會服務設施,危險品生產儲存設施的布局;明確重要基礎設施的主要技術標準和城鎮間的空間協調發展規劃。
3.8根據城市建設、發展和資源管理的需要劃定城市規劃區。
3.9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有關建議。
4城市總體規劃
4.1分析城市發展條件和制約因素,提出城市發展目標,分析論證城市職能,確定城市性質。
4.2預測規劃期內城市人口規模。研究中心城區空間增長邊界,確定建設用地規模,劃定建設用地范圍,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的空間布局、功能分區。提出土地使用強度管制區劃和相應的控制指標(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積率、人口容量等)。
4.3劃定禁建區、限建區、適建區和已建區,并制定空間管制措施。
4.4確定交通發展戰略、城市交通結構和城市公共交通的總體布局,落實公交優先政策,確定城市對外交通系統的布局以及主要交通設施的規模、位置,安排城市主次干道的走向、斷面,確定主要廣場和停車場的位置、容量。
4.5確定市級和區級中心的位置和規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務設施的布局。
4.6確定綠地系統的發展目標及總體布局,劃定各種功能綠地的保護范圍(綠線),確定綠線控制措施。確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標和總體布局,劃定河湖水面的保護范圍(藍線)和管理措施,確定岸線使用原則。確定歷史文化保護及地方傳統特色保護的內容和要求,劃定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保護范圍(紫線),確定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范圍。
4.7進行城市景觀風貌和城市特色研究,在總體層次上研究景觀風貌特點,確定特色風貌保護重點區域及保護措施。
4.8研究住房需求,確定住房政策、建設標準和居住用地布局;重點確定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滿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標準。
4.9綜合協調并確定城市給水、排水、供電、電信、燃氣、供熱等設施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劃定對城市發展全局有影響的、必須控制的城市基礎設施用地的控制界線(黃線)。
4.10確定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目標,提出污染控制與管理措施,確定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發展目標及總體布局。
4.11確定綜合防災與公共安全保障體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質災害防護等規劃原則和建設方針。
4.12劃定舊區范圍,確定舊區更新、用地調整的原則、方法和步驟,提出改善舊城區生產、生活環境的標準和要求。
4.13綜合協調市區與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各項建設,確定村鎮發展與控制的原則和措施,確定需要發展、限制發展和不再保留的村莊,提出村鎮建設控制標準,劃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綠色空間。
4.14提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原則和建設方針,確定地下空間利用的范圍目標及措施。
4.15確定空間發展時序,明確近期建設目標和內容,對城市遠景發展作出輪廓性的規劃構想,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政策建議。
5綜合交通規劃
5.1交通調查和分析模型建立
5.1.1進行全市的居民出行調查、典型路段交叉口的交通流量調查、停車場系統的特征調查、公共交通客流調查、大型就業商業設施吸引人流調查等多項系統的交通調查內容的選擇和實施。
5.1.2在交通調查和數據資料分析基礎上,標定和建立與現狀土地利用及交通出行特征相吻合的交通模型。以規劃土地利用分析為依據,充分研究城市發展目標和城市交通需求特點,建立規劃特征年的定量化交通分析模型,為綜合交通規劃編制的各個層次、不同發展方案的比較等提供分析、測試及評價的數據基礎。
5.1.3依托交通需求分析模型的建立,以現狀及規劃土地利用為依據,分析現狀交通出行及分布的基本特征,預測未來不同階段城市交通需求,分析交通出行變化的趨勢特點,測試和評價不同規劃策略及方案的交通運輸效果,提供整個交通規劃編制的數據分析基礎。
5.2現狀問題診斷和發展趨勢分析
5.2.1從目前城市交通供需特征、城市土地利用和交通關系、交通系統服務水平等各個方面,對我市城市交通的現狀進行詳細的分析評價,準確把握當前城市交通的主要問題,尋找產生此問題的原因。
5.2.2從城市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空間布局的轉變、機動化的趨勢、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等各個方面,對未來城市交通發展趨勢以及將會面臨的挑戰進行分析判斷,為各項規劃方案的提出奠定基礎。
5.3交通戰略規劃
5.3.1分析城市交通政策趨勢和供需特征趨勢,總結借鑒相關發展經驗,提出適宜我市特點的城市交通發展方向。
5.3.2確定城市交通發展模式,提出各交通系統發展的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確定城市重要交通系統規劃組織與布局原則。
5.3.3確定區域綜合交通系統發展目標和功能定位;制定各對外交通方式與城市協調發展的原則;優化城市對外交通系統發展方案。
5.3.4提出城市骨干運輸系統構建的原則與目標;提出并分析評價骨架運輸網絡方案;確定城市骨干運輸方案的布局。
5.3.5確定城市綜合交通發展總目標和各交通系統的基本目標;提出城市綜合交通系統發展戰略及應對策略;提出城市交通發展重要政策建議和實施保障策略。
5.4區域交通系統規劃
5.4.1確定各等級對外公路系統布局方案,對外公路與城市骨干道路系統的銜接規劃,確定對外道路的出入口位置,并測算其用地規模,確定長途客運樞紐站的布局及其用地范圍。
5.4.2確定鐵路客貨運場站布局及功能定位,控制鐵路走廊及其與城市道路交叉的用地,規劃組織鐵路客貨運樞紐的集散系統。
5.4.3協調航空機場的規劃,確定機場銜接系統規劃。
5.4.4確定黃河航運等級及航運設施規劃。
5.5道路系統規劃
5.5.1確定整體道路網格局及骨干道路布局,結合城市用地進行道路網優化并提出遠景路網拓展構想。
5.5.2提出道路交通組織方案。
5.5.3提出道路紅線、標準橫斷面形式建議,提出道路網規劃控制指標,確定交叉口類型與用地規模,對城市關鍵界面和主通道進行規劃控制。確定重要橋梁、立體交叉位置。
5.6公共交通系統規劃(含軌道)
5.6.1確定公交運輸方式及系統構成,提出整體發展框架和策略,明確各系統的功能定位與規劃目標。
5.6.2研究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快速公交系統服務系統,提出客運走廊通道的規劃及用地控制建議,確定地鐵、輕軌線路。
5.6.3確定常規公交的功能層次和運輸組織模式,提出發展目標和規劃指標,對其骨干系統進行布局并提出控制建議。
5.6.4確定公交樞紐的等級及功能,提出重要樞紐的布局及用地規模。
5.6.5確定公共客運交通、公交線路線網、站場分布。
5.6.6其他客運系統規劃(包括步行、自行車及出租汽車發展規劃)。
5.7停車系統規劃
5.7.1預測停車需求
5.7.2確定停車發展政策及分區停車供應策略。
5.7.3確定公共社會停車場布局與規模。
5.7.4提出配建停車指標調整方向與建議。
5.8城市步行和自行車系統規劃
5.8.1明確城市步行系統的功能定位,針對城市不同區域和不同用地性質提出相應步行系統的規劃標準,確定城市步行系統網絡規劃方案。
5.8.2研究城市自行車系統未來的發展趨勢,明確城市自行車系統的功能定位,提出城市自行車系統的規劃標準,確定城市自行車系網絡規劃方案。
5.9物流及貨運集散規劃
5.9.1組織區域內外多方式、一體化物流集疏運通道。
5.9.2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物流中心。
5.9.3進行主要物流園區的貨運集散道路規劃。
5.10近期建設規劃及城市交通政策和措施建議
5.10.1依據城市發展目標,確定各分期城市交通規劃建設策略。
5.10.2確定城市交通系統近期建設項目規劃。
5.10.3提出緩解中心區和重要節點交通矛盾的策略。
四、組織框架與運作機制
(一)組織框架
成立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全面組織協調本次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
1.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規劃修編的領導工作,對規劃修編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協調和決策。領導小組第一組長由市委書記擔任,組長由市長擔任,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相關部門組成。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局,負責規劃編制的組織、協調、報批、宣傳等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規劃局局長擔任,同時抽調部分技術人員充實修編辦公室力量。領導小組實行例會制,每3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也可由組長臨時召集。
2.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修編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在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協調下,積極配合全市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
(二)運作機制
1.市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分工。在規劃修編工作中,市規劃局組織專題研究和規劃的編制、評審、審查、報批工作。市委政研室、市發改委、市經委、市國土局、市建管委、市房產局、市交通局、市園林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人防辦、市地震局、*燃化集團、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統計局、市林業局、市南北兩山指揮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農牧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衛生局、市計生委、市體育局、市旅游局、市法制辦、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并協助開展相關專題的研究工作。
2.各專項規劃的主管部門對三版總規各項專項規劃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總結,并提出新版總規中專項規劃的目標和要求,報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整理匯總。
(1)給水、排水、供熱、防洪、抗震工程規劃及道路橋梁實施情況總結由市建管委負責;
(2)供電工程規劃由市供電公司負責;
(3)燃氣工程規劃由*燃化集團負責;
(4)電訊工程規劃由市電信局負責;
(5)南北兩山生態規劃由市南北兩山環境綠化工程指揮部負責;
(6)園林綠化規劃由市園林局負責;
(7)環境保護規劃由市環保局負責;
(8)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及人防規劃由市人防辦負責;
(9)消防規劃由市消防支隊負責;
(10)鐵路專項規劃由*鐵路局負責;
(11)公路專項及水運規劃由市交通局負責;
(12)航空專項規劃由甘肅機場建設集團負責;
(13)住房規劃由市房產局負責;
(14)環衛設施專項規劃由市執法局負責;
(15)商業網點專項規劃由市商務局負責;
(16)教育設施專項規劃由市教育局負責;
(17)體育設施專項規劃由市體育局負責;
(18)文物保護專項規劃由市文物局負責;
(19)醫療衛生專項規劃由市衛生局負責;
(20)旅游專項規劃由市旅游局負責;
(21)郵政專項規劃由市郵政局負責;
(22)廣播電視專項規劃由市廣播電視局負責;
各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待總規批準后,由各專業部門組織編制并按程序報批。
(三)委托規劃編制單位
根據市上關于修編總體規劃選擇國內權威編制單位的要求,考慮到我市的實際情況,經市政府同意,本次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委托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負責編制,*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予以配合。
(四)專家咨詢與公眾參與機制
以市政府的名義,邀請國內著名專家擔任總體規劃修編專家顧問,實現專家領銜,確保規劃的科學性,如邀請曾在*工作過的原建設部副部長宋春華同志,原建設部規劃司助理巡視員、全國市長培訓中心副主任任致遠同志任技術顧問。對涉及城市發展的重大策略問題采用專題研究方式,由相關領域的資深專家領銜擔任專題負責人。專題研究、綱要和規劃成果的編制均采用專家評審的方式,確保政府決策的科學性。
在總體規劃報送審批前,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絡等手段,采用咨詢、交流、公示等方式,廣泛征求社會組織、企業、個人等各方意見,促進公眾對總體規劃修編的參與。
五、進度安排
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共分六個階段:
(一)前期準備階段
編制工作方案,征求專家及各相關部門意見,確定研究專題和責任單位;征求省政府和國家建設部意見,完成申請報告;成立編制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編制單位,召開修編工作動員會;完成現狀調查的準備工作,并啟動上一版總體規劃評估總結和現狀調查工作。
(二)現狀調查階段(一個月)
通過現狀調研、資料收集和部門訪談,完成對土地利用現狀、專項規劃等現狀情況調查,形成《*市城市現狀調查報告》;建立總體規劃現狀調查數據庫。
(三)專題研究與發展戰略研究階段(兩個月)
1.專題研究
針對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九項研究,形成以下成果:
《國家和區域新發展格局下*的區域關系和定位研究報告》
《城市空間北拓戰略對*空間格局的影響及北部地區空間發展模式研究報告》
《*市城市資源環境綜合承載力(水、大氣、生態、土地等)研究報告》
《*市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及國內外相關經驗對*城市發展的啟示》
《*城市氣象對城市總體規劃布局的影響研究報告》
《*城市產業發展與城市空間發展的相關性研究報告》
《*城市發展規模研究報告》
《*建設工程地質調查與研究報告》
《黃河*市區段二百年一遇防洪標準研究報告》
2.城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
主要從宏觀發展研究背景出發,論證新形勢下*發展條件與機遇、城市發展階段性目標、城鄉協調發展策略、城市空間布局結構、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綜合交通系統、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與城市文化繼承等重大問題,提出*的城市發展戰略和總體目標,進一步明確城市功能性質,科學預測城市發展規模,做好以*都市圈為主體的區域發展協調工作,并針對人居環境、經濟產業、交通、生態和基礎設施等重大問題的發展布局進行科學合理的統籌安排,構建適應城市長遠發展的空間格局。在此基礎上形成《*2030:城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報市政府批準。
(四)總體規劃綱要階段(七個月)
完成《*市城市總體規劃綱要(2011-2030)》編制,完成專家評審并修改后,上報市政府、市人大、省政府、國家建設部審議、審查。
(五)總體規劃成果編制階段(三個月)
完成《*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0)》成果編制,專家評審及成果修改。
(六)總體規劃成果報審階段
上報市政府、市人大、省政府;修改完善后上報國家建設部、國務院審批;完成《*市城市總體規劃實施統一信息平臺》;宣傳。
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分工
省、市各職能單位、各駐蘭單位結合自身職能,提供本部門相關現狀資料和專項規劃成果,根據資料清單,形成書面文件(或電子文件)提交市規劃局匯總并配合規劃局組織有關專題討論會,協助完成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共同參與城市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綱要、規劃成果及其實施政策的制定、討論和審議,并配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各專項規劃報審協調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總體規劃編制的組織、協調、審查、報批、宣傳等各項具體工作。
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負責提供關于市委、市政府重大問題的研究報告及政策文件;協助開展經濟發展、產業布局、城鎮體系、村莊發展等專項研究及規劃工作。
市發改委:提供全市經濟發展主要指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產業發展戰略和產業布局規劃,高新技術產業及工業、農業及交通、能源等基礎產業的發展戰略,現代服務業、物流產業發展規劃,全市重大項目建設規劃等資料。協助開展產業發展與布局專題研究工作;協助總體規劃報審過程中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協調工作。
市經委:負責提供全市經濟發展、工交行業經濟運行、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等發展現狀及產業發展規劃,提供工業招商引資現狀情況及重大工業項目安排情況;協助開展產業發展與布局專題研究工作,協助總體規劃報審過程中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協調工作。
市國土局:負責提供土地利用、城市用地擴展條件,現狀城市土地價格的級差分布狀況,其它國土的專項規劃等資料,并配合編制調研工作;協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技術問題;協助總體規劃報審過程中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協調工作。
市建管委:負責提供我市歷年建設的基本情況、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公共交通(含軌道交通)規劃等;提供河、洪道綜合整治工程資料及“防洪、防汛、防災”工程資料;給水、排水、供熱等市政基礎設施的基礎資料和各專項發展規劃,協助開展公共交通(含軌道交通)、給水、排水、供熱、村莊發展、河湖水系、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防洪、防汛、抗震等綜合防災與公共安全保障體系等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市房產局:負責提供各類房屋及房地產最新調查現狀數據、布局結構及每年增長情況,城市住宅及各類用房需求預測,“十一五”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等資料,并配合編制調研工作;協助開展住房建設與社區發展相關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提供我市各類交通設施、碼頭現狀資料及發展規劃;參與城市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綱要、規劃成果及其實施政策的制定;協助開展全市綜合交通發展戰略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協助開展綜合交通專題研究工作,協助總體規劃報審過程中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協調工作。
市園林局:負責提供我市城市綠化系統的基礎資料和專項發展規劃;協助開展綠地系統、河湖水系等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提供我市環境質量報告、生態環境建設及城市環境治理發展目標、發展規劃資料,影響城市環境質量的有害因素的分布及危害情況,重大環保項目安排;協助開展生態環境與城市增長邊界、河湖水系等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協助總體規劃報審過程中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協調工作。
市水利局:負責提供我市水資源利用綜合報告、水利發展規劃、水源規劃及防洪體系規劃設想;協助開展河湖水系、綜合防災等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協助總體規劃報審過程中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協調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提供環衛事業及環衛設施、城市廣告等市容發展的現狀基礎資料和發展規劃;協助開展環衛設施布局、市容廣告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市人防辦:負責提供我市人防工程現狀資料及發展規劃;協助開展地下空間綜合利用、綜合防災與公共安全保障體系等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市地震局:負責提供我市防震減災工作情況現狀資料及防震減災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協助開展綜合防災與公共安全保障體系等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燃化集團:負責提供我市燃氣工程現狀資料及發展規劃;協助開展燃氣工程專項規劃工作。
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負責提供我市城中村現狀資料、改造情況及改造規劃;協助開展城中村改造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市財政局:制定促進總體規劃編制與實施的財政政策;落實規劃編制經費;協助開展城市規劃經濟分析專題研究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提供我市產業集群(工業園區)、工商物流園區、配送中心、批發市場、零售網點、商業特色街等商業網點發展現狀及發展規劃,提供我市對外經貿發展現狀資料及發展規劃;提供各產業行業發展現狀及發展規劃;協助開展產業發展與布局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協助總體規劃報審及上報過程中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協調工作。
市招商局:負責提供我市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情況和規劃,提供三資企業、出口加工區、海關報關統計等現狀資料,協助開展產業發展與布局等相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提供市域及各縣區人口現狀情況(包括總人口、戶籍人口、暫住人口),公安部門主管重要設施,全市城市交通現狀,交通管理設施,近十年分年度車輛保有量;協助開展人口現狀及預測、綜合交通、綜合防災與公共安全保障體系等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協助總體規劃報審過程中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協調工作。
市統計局:負責提供1996年至2006年全市各縣區分類詳細統計數據;協助開展總體規劃的人口現狀及預測的研究工作。
市林業局:負責提供林業發展現狀資料及發展規劃;協助開展生態環境、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等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市南北兩山綠化指揮部:負責提供南北兩山綠化現狀資料及發展規劃;協助開展生態環境、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等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提供我市教育事業及教育設施現狀資料和發展規劃;協助開展公共服務設施(教育設施)布局相關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市科技局:負責提供我市科技發展現狀資料及發展規劃;協助總體規劃報審過程中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協調工作。
市農牧局:負責提供農業、農村發展現狀資料及發展規劃;協助開展村莊發展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提供本市勞動力資源現狀資料及就業狀況資料,就業培訓計劃及發展戰略。
市文化局:負責提供我市文化事業及文化設施現狀資料和發展規劃;協助開展公共服務設施、文化設施布局相關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市文物局:負責提供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歷史文化保護發展目標、發展規劃,文物古跡保護規劃,現狀歷史文化資源及保護要求狀況及附圖;對本次城市總體規劃的意見,協助總體規劃報審過程中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協調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提供我市衛生事業及衛生設施現狀資料和發展規劃;協助開展公共服務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布局相關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市計生委:負責提供我市人口發展規劃;協助開展總體規劃的人口現狀及預測的研究工作,協助總體規劃報審過程中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協調工作。
市體育局:負責提供我市體育事業及體育設施現狀資料和發展規劃;協助開展公共服務設施(體育設施)布局相關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市旅游局:負責提供旅游服務設施現狀資料及發展規劃;協助開展公共服務設施(旅游服務設施)布局相關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協助總體規劃報審過程中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協調工作。
市法制辦:提出對本次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制定保障總體規劃實施的法規政策。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我市相關氣象資料;協助開展生態環境、綜合防災與公共安全保障體系等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
*軍區作戰部:協助提供發展需求及空間管制需求,協助總體規劃上報審批過程中與上級軍事管理部門的協調。
*鐵路局:負責提供鐵路交通現狀及發展規劃;協助開展綜合交通(鐵路)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和總體規劃上報審批過程中與上級鐵路部門的協調工作。
黃河水利委員會上游水文水資源局:負責提供黃河水系現狀資料及發展規劃;協助開展黃河有關規劃專題研究工作。
甘肅機場集團:負責提供機場現狀資料及發展規劃;協助開展綜合交通(機場)專題研究(專項規劃)工作,協助總體規劃報審過程中與上級民航部門的協調工作。
省、市電力公司:負責提供本行業的現狀資料及產業發展目標、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安排;協助完成能源需求研究和能源供應規劃。
二、指導思想
突出“名優特新”發展綠色優質蔬菜。突出規模優勢,以設施種菜為主。以規模種植為重點。提高經濟效益,推動我縣蔬菜生產上臺階,推動地方經濟快速增長,促進農民增收。
三、規劃內容
小拱棚4000畝。蔬菜種植面積8400畝,三年計劃建成大拱棚1200座(畝)日光溫室50座。地膜菜3200畝。發展山地大蔥12000畝,產量3.06萬噸,產值3100萬元,人均收入1614元(詳見附表)
1設施種菜
四、重點工作
1搞好規劃。科學規劃。確定種植適宜片帶。西部川區為大蔥、黃瓜、茄子種植區,規劃要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地形。東部為芹菜、辣椒種植區,中部為甘蘭、白菜、西紅柿種植區。
2資金籌集。按照“縣投、鄉補、群眾籌”原則。各自立項,資金是設施蔬菜生產最大制約因素。建議發改、財政、科技、農牧、水務、農綜、扶貧等部門按照各自業務特點。歸口扶持,整合項目資源,確保大棚建設順利進行。
3保證質量。從水泥預制件和棚膜購置、打墻等工作要嚴把質量關。誰建棚誰把關”共同監督,大棚建設中。做到誰購料誰負責。確保施工質量。
4品種引進。縣上把蔬菜優良品種的引進、試驗、示范、推廣當作重要工作來抓。引進蔬菜、大蔥良種,優質良種是蔬菜發展的關鍵。通過外出考察、網上查詢等方法。達到高產優質高效。
五、保證措施
1加強領導。涉及面廣。建議縣上成立四郎河川區開發領導小組,川區蔬菜開展是一項綜合工程。工作量大。為了搞好此項工作。由分管縣長任組長,有關部門主要領導任成員,具體負責川區開發的有關事宜,相關鄉鎮、村組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一.考核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實事求是、便于操作的原則,鼓勵創新和進步,充分發揮各自的主觀能動性。
二.考核方法
依據平時工作、PIS數據相關指標及數據質量進行考核打分,考核獎勵按照《縣鄉級人口計生業務工作考評方案》要求執行。
三.考核計分
考核實行百分制,年終按年度考核所占分值折合計入各鄉鎮所得總分。
四.考核內容
1.報表生成和上交及時性(10分)
每月15日生成一份期內報表,未在固定時間內生成報表的,每次扣0.5分。
每季度的紙質報表于下個月的18日前上交至規統科,遲交一次扣0.1分,少交一次扣0.5分。
2.生育證辦理(15分)
①生育證上交情況(7.5分)
每月18日前上交上月辦理的再生一胎生育證花名表至規統科,無此類對象的上交蓋好章的空白表格至規統科,遲交一次扣0.1分,少交一次扣0.5分。
每年1月15日前上交上一自然年度的生育證花名表及匯總表至規統科及規統科郵箱(紙質與電子檔的都要上交),遲交的扣1分,未交的扣3分。
②生育證辦證率(7.5分)
年終進行匯總,按辦證率高低打分。
每發現一例因鄉鎮解釋不當導致對象至縣計生委吵鬧的此項不得分。
3.例會考勤(5分)
遲到一次扣0.5分,缺勤一次扣1分。
4.其他工作(20分)省市人口計生發規口以及縣人口計生規統科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5.人口計生工作主要指標(50分)
①人口出生率(5分)
每月上報的新增人口出生率不足一個千分點扣1分。
②全員人口出生信息及時入庫率(5分)
全員人口信息及時入庫率低于80%的,每通報一次每低一個點扣1分。
③全員人口信息入庫率(5分)
4月份通過統計局反饋來的各鄉鎮2012年年末人口數與PIS系統數據進行比對,核算各鄉級單位全員人口入庫率并通報。全員人口信息入庫率達98%的得滿分,否則,每低一個點扣2分。
年底通過統計局反饋來的各鄉鎮2012年年末人口數加上市下達自增率所對應的自增人數與PIS系統數據進行比對,核算各鄉級單位全員人口入庫率并通報。全員人口信息入庫率達98%的得滿分,否則,每低一個點扣2分。
④人口出生漏報率(5分)
出生漏報率控制在4%以內的不扣分,否則每通報一次每高一個點扣2分。
⑤政策符合率(5分)
當年的政策符合率低于上一年度的不得分,高于上一年度的按進步幅度得分,進步最大的得滿分,其它按比例得分。(上一年度的政策符合率以2013年9月30日的PIS數據為基礎。)
⑥多孩率(5分)
當年的多孩率高于上一年度的不得分,低于上一年度的按進步幅度得分,進步最大的得滿分,其它按比例得分。(上一年度的多孩率以上一年度年終最后確定的PIS數據為基礎。)
⑦全員信息準確率(15分)
全員信息準確率在98%以內的,不計算信息誤差。否則,每通報一次每低于一個點扣2分。
以上所有項目扣分扣完所屬分值為止。
⑧自增率(5分)
統計年底公布的自增率高于市下達任務,此項不得分。(個別鄉鎮因出生率太高導致自增率偏高,而死亡率上報也在正常范圍此項不扣分。)
五.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