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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市委、市紀委主要領導批示精神,嚴厲打擊醫療服務中存在的亂象,進一步規范全區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促進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現結合區衛健局、醫保局開展的醫療亂象專項整治行動,制訂派駐紀檢監察組醫療行風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專項整治范圍
全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保定點醫院、定點藥店。
二、專項整治內容
(一)整治違法違規醫療執業行為
1.醫療欺詐行為。嚴厲打擊以虛假診斷、夸大病情或療效等方式,欺騙患者接受診療和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2.非法行醫行為。從嚴從重查處無證行醫、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服務以及未注冊或未變更注冊醫護人員開展診療活動等行為。
3.不規范轉診行為。嚴禁醫務人員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治療、住院、購買醫藥產品收取提成等不規范轉診行為。
4.超范圍行醫行為。整治超出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技術范圍開展醫療服務和超出核定床位數量收治病人等行為。
5.虛假違法醫療廣告。打擊通過報紙、電視、網絡、戶外廣告牌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和虛假醫療信息。
6.出租證照及承包科室行為。嚴厲打擊出租、出借《醫師執業證書》,買賣、轉讓、租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為。
(二)開展“三合理一規范”整治
1.合理檢查方面。重點規范醫療機構檢驗檢查結果互認、整治臨床檢查不合理、重復檢查、以及檢查收入與醫務人員個人收入掛鉤等問題。
2.合理用藥方面。重點整治臨床用藥方法、用藥劑量、給藥時間的不合理、以及重復用藥、濫用抗菌藥物、輔助用藥指征不明確或無指征聯合用藥等不合理用藥現象。
3.合理治療方面。重點整治臨床治療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門檻住院、違規使用高值醫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問題。
4.規范收費方面。規范醫療服務價格政策、醫療費用“一日清單制”等行為。整治未按照規定公示藥品、醫用材料及醫療服務價格,未按照項目和計價依據收費、財務管理混亂等行為。
(三)規范醫療文書書寫
嚴格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范》、《中醫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處方管理辦法》等規定規范病歷處方書寫和管理。嚴格執行《江蘇省醫療機構處方評價標準(試行)》嚴禁涂改、偽造、銷毀病歷或處方,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病歷、處方保存,嚴查病案缺項、信息不全、醫師未簽名等丙級病歷和不合格處方等現象。
(四)規范醫療廢物管理
現場查看醫療廢物暫存地貯存設施是否符合要求,規范醫療垃圾分類處置,查看醫療單位是否與有資質的處置機構簽訂有效合同等資料,查看醫療機構是否使用專用工具運送醫療廢物,查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是否開展醫療廢物處置工作培訓,醫療廢物交接運送、暫存、處置登記是否完整,醫院污水排放是否經過消毒并開展監測。
嚴查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落實情況,落實藥品公開公示制度,督查醫護人員醫德醫風考評、獎懲機制落實情況,重點整治收受紅包、拿回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不正之風等行為。查信用體系執行情況,強化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信用體系建設。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區衛生健康局成立醫療亂象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區衛生健康局局長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醫政科負責人兼辦公室主任。各醫療機構要根據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開展此項工作。
(二)自查階段。各醫療機構要根據要求,組織人員開展自查。要針對自查出來的問題,舉一反三,認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或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區衛健局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各醫療機構實行全覆蓋的檢查,特別是對不規范行為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從嚴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取得預期成效。
(四)總結階段。對整治重點落實整改情況回頭看,全面總結整治成果,對發現共性問題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動建立規范醫療行為的長效管理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認真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高度重視和組織好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各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開展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各項工作,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分階段推進專項整治活動。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會”會議精神,把加強行業作風建設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針對當前衛生行業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以查糾“九不準”為重點,大力開展專項治理,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進一步提高全院職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依法執業意識,全面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促進醫院規范化管理和行業作風建設,維護患者的切身利益,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堅定不移地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執行中央、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把上級政策規定和部署要求創造性地予以落實。全院職工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宗旨,強化工作責任心,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診療規范,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提升患者滿意度。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全面做好行風建設工作,將各項措施落到實處,醫院成立關于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中心黨支部書記平任組長,副主任李任副組長,醫務科、護理部、慢病科、預防保健科、接種門診等職能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糾風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研究我中心糾風工作的形勢任務,就糾風工作重大事項進行決策部署,指導查處行業不正之風工作重大案件。領導小組下設糾風辦公室(設在醫務科),辦公室主任由醫務科科長兼任,糾風辦負責承擔糾風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工作,貫徹落實糾風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與各科室協調,組織開展糾風工作專項活動,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一是加強行風作風建設內容的培訓學習,采取以全中心集中培訓、科室小范圍培訓、個人強化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增強職工對糾正“九不準”、“浮拖軟、慵懶散”等行風建設重點內容的緊迫感和責任心。
二是推進行風文化進家庭、進社區,醫務人員在接診患者以及外出義診等過程中,主動向患者及家屬講解行風建設內容,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三是將行風建設納入醫院文化建設內涵中,通過舉辦宣傳欄、制作宣傳讀本等方式大力宣傳行風建設相關政策措施。
(二)加強醫院管理,規范診療服務行為。
一是醫院高度注重醫療質量與服務水平管理,中心主任總負責,分管業務副主任具體負責,完善院科兩級質量體系,加強對醫療重點環節的管理,核心制度的落實。規定由業務副主任帶隊,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公衛業務科室、臨床住院部和門診等科室,嚴查醫務人員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對醫療缺陷隱患、診療技術不規范、服務意識不強、服務態度不好等重點環節進行監督管理。
二是開展處方點評、醫囑點評工作,對不合理用藥、亂用藥按醫院處方點評制度規定的處理辦法嚴格懲處。
三是制定輔助檢查陽性率標準,要求各科室做到合理檢查,因病施治。
四是嚴格執行藥統中藥品、醫用耗材用量統計功能的管理,嚴格處方統計權限和審批程序,嚴禁任何科室及個人進行商業目的的統方。
六是完善績效考核和分配機制,不將藥品和檢查收入與醫務人員個人收入掛鉤。
(三)嚴格收費管理,認真治理醫療服務亂收費。執行國家有關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嚴禁自立項目、分解項目、比照項目收費等違規行為,嚴肅查處亂收費問題。
(四)加大查處收受“紅包、禮金”力度。
通過加強教育,提高職工職業道德素質和廉潔行醫意識。健全監督制約機制,要求醫務人員向醫院簽訂保證書,并與接診患者之間簽訂“不收、不送紅包、禮金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
從制訂方便群眾就醫的業務流程、符合病人需求的工作制度入手,簡化服務環節,方便病人就醫。重點抓收費、藥房、門診急診等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水平。加強醫院環境改人提供一個衛生、安全、安靜、舒適的就醫環境。
(六)暢通投訴渠道,及時處理醫患矛盾。設立投訴信箱、公布投訴電話,對群眾和病人的投訴建立處理和反饋機制;加強醫患溝通,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提高病人的滿意度。
進一步強化黨員干部崗位責任意識,履職履責能力,著力整治“慵懶散軟”行為,全面提升黨員干部的執行力;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持續改進醫療質量,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大力弘揚高尚醫德,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為推進市建成“全國百強縣市、全面小康縣市、現代化中等城市”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和作風保障。
二、目標要求
(一)治庸提能力。大力整治衛生系統黨員干部和醫務人員中存在的工作標準不高、能力不強,安于現狀、墨守成規,得過且過、碌碌無為等問題,進一步強化廣大黨員干部責任意識、服務意識、質量意識和奮發有為意識,促進機關干部服務效能大提升,醫療衛生單位醫療業務大發展。
(二)治懶增效率。大力整治衛生系統黨員干部和醫務人員中存在的精神不振、暮氣沉沉,拈輕怕重、不愿擔當,工作被動應付、服務意識不濃等突出問題,激發黨員干部工作熱情和創業激情,增強工作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機關干部精神面貌大改觀,醫療衛生單位醫療質量大提高。
(三)治散正風氣。大力整治衛生系統黨員干部和醫務人員中存在的心浮氣躁、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等突出問題,真正形成勇于擔當、敢抓敢管、真抓真管良好氛圍,促進機關干部作風大轉變,醫療衛生單位醫德醫風大改進。
(四)治軟強責任。大力整治衛生系統黨員干部中存在的責任不明、權責不清,監督缺失、履職不力,管理軟弱、問責不嚴等突出問題,建立健全責任分解、責任落實、責任追究體系,不斷強化黨員干部“在其位、謀其政、盡其責”的責任意識,促進機關干部作風大轉變,醫療衛生單位醫患關系大和諧。
三、工作重點
(一)以治庸提能為重點,抓學習提能力
1、強化崗位意識,提高工作能力。解決能力之庸,糾正“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工作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等問題。加強黨員干部和醫務人員的培訓學習,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加快知識更新,提高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能力。
2、實行目標管理,確保工作推進。解決責任之庸,糾正“不求過得硬、但求過得去”等態度,全面實行工作目標管理,落實檢查考評機制,確保各項醫療衛生工作高效運轉、有序推進。
3、明確職責使命,強化管理責任。解決精神之庸,糾正“職責不清、相互推諉”和“職能越位、錯位和缺位”等問題,明確職能任務,理順職能分工,推進行政職能、機構職能的科學化、規范化、法定化,建立健全以崗位為基礎,以能力匹配為原則,以能力席位標準為基本要求的崗位職責體系。
4、加強學科建設,提升服務能力。以人才梯隊建設為基礎,以開展專科技術項目為主線,以科研、教學為支撐,進一步加強重點專科建設,完善住院醫師培訓制度和醫學繼續教育制度,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二)以治懶提效為重點,增效能優環境
1、精減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流程。解決“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問題,按照精簡環節、簡化流程、細化標準的要求,進一步精減衛生行政審批事項,實行流程再造,創新審批方式,推動衛生行政管理和衛生政務服務事項設置科學化、運行網絡化、流程標準化、結果公開化,實現衛生行政審批“一站式服務”,切實提高衛生行政審批質量和效率。
2、實行責任制度,提高運行效率。解決“按部就班、效率低下,得過且過,不思進取”等問題,按照服務衛生事業跨越式發展的要求,在全衛生系統深入推進衛生行政效能建設,全面推行和落實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等,形成“馬上就辦、辦就辦好”的職業文化,雷厲風行,不誤時、不誤事,推動行政管理高效運行,醫療衛生機構高效運轉。
3、堅持服務群眾、服務基層思想。解決“不深入基層一線,不靠前指揮”等問題,圍繞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開展“基層行”活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問題,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難、幫群眾之所困,真正為基層、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
4、加強醫療管理,保障醫療安全。要加強醫療機構人員、技術、設備的準入管理,按照《省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計分管理辦法》,嚴格進行醫療機構校驗。開展新一輪醫院等級評審和優質醫院創建工作。加強病歷檢查、評比工作,提高病歷質量。各醫療機構要強化院長醫療質量、醫療安全職責,健全院、科二級質量控制體系,落實核心制度,改善醫療服務,提高診療水平,確保醫療質量,優化醫療環境。
(三)以治散提神為重點,抓作風嚴紀律
1、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執行力。改變“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等散漫狀態和“布置工作滿足于開會議、發文件”等慣性思維,堅持以干部作風的轉變為標準檢驗執行力建設的成效,堅持走群眾路線,樹立群眾觀念,杜絕上班時間上網玩游戲、聊天、炒股、工作日中餐飲酒等不良現象。
2、強化服務理念,履行服務職能。解決“服務意識淡漠,對基層和群眾態度生硬”等問題,把為人民群眾服務,為基層服務放在更加重要、更為優先的位置,推行“五服務”、“五不讓”的服務理念,“五服務”即群眾上門,熱情服務;群眾咨詢,耐心服務;群眾在場,不停服務;群眾需要,延伸服務;群眾困難,主動服務。“五不讓”即不讓工作在我手中延誤,不讓差錯在我這里發生,不讓群眾在我這里冷落,不讓規定在我這里走樣,不讓形象因我受損。
3、樹立全局意識,服從服務大局。解決“胸無全局,拉幫結派,搞小團體,影響團結穩定”等問題,樹立黨員干部全局意識,讓干部識大局、顧大局,盡職盡責、愛崗敬業、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圍繞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衛生中心工作,解決關系民生的重大醫療衛生重點難點問題,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促進醫患和諧和社會和諧。
4、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規范醫療行為。加強醫德醫風制度建設,建立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嚴肅行業紀律,堅決查處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案件,杜絕亂收費、收受或索要“紅包”、收受回扣、商業賄賂等不良行為。規范醫療行為,完善醫院流程管理,開展臨床路徑試點工作,縮短平均住院日。
(四)以治軟提勁為重點,振精神鼓士氣
1、提振精神狀態,展現良好風貌。破除“官氣、暮氣、邪氣”等不良習氣,提升精神趣味,建設“精神高地”。樹立和宣傳一批廉潔勤政、鞠躬盡瘁,全心全意為基層、為群眾服務的先進模范,引導和鼓勵廣大黨員干部干好事、干實事、干成事。
2、發揮核心作用,強化領導責任。解決“有了問題不擔當,遇到矛盾繞道走”、“只用權,不盡責”等問題,各單位領導班子要發揚勇于擔當,敢于負責,敢打硬仗的精神,樹立雷厲風行、奮發有為的良好形象。要勇于正視問題,正確行使權力,把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作為抓好工作的核心價值取向。
3、健全激勵機制,實行責任追究。解決“事業心不強,工作推進不力”等問題,依據部門職能職責和個人工作崗位的能力席位標準,形成有針對性和可操作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大對履職優秀行為的激勵和失職失責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積極探索實行反向測評的辦法,對測評中發現的“庸、懶、散、軟”干部,按規定嚴肅問責,并將測評結果作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據。
4、開展民評民議,落實整改措施。公開征求意見,深入走訪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監督員和服務對象,同時通過組織民意測評、發放征求意見函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衛生系統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梳理分析意見,按照“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和“有過即改、邊評邊改”的要求,明確責任單位、科室和個人,對存在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查找根源,及時督辦,整改到位。
四、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以整治“庸懶散軟”為突破口,切實轉變干部作風。積極推行以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對在開展“庸懶散軟”整治行動中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得力,對歪風邪氣不敢抓、不敢管,“庸懶散軟”問題突出的單位負責人,進行嚴肅問責。
(二)以確責履責為前提,規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局機關按照“三定”方案職責,各醫療衛生單位按照崗位責任要求,堅持以責任為核心,以崗位為平臺,健全單位內部責任體系,解決好單位違規聘用人員,科室之間、工作人員之間“責任不清、職責交叉、監管死角”等問題。
(三)以建章立制為根本,確保“庸懶散軟”整治行動有章可循。制訂出臺《市衛生系統干部“庸懶散軟”行為問責暫行辦法》、修訂完善《市衛生系統效能考核評價實施辦法》,將各項內容細化、標準量化,進一步明確質量標準和過錯責任,做到問責有據可依。
(四)以明查暗訪為手段,加大對“庸懶散軟”行為的查處力度。組成工作專班,不定期有針對性地開展明查暗訪。對明查暗訪中發現的問題,不管涉及什么人,一律實行先停職后調查。根據調查結果,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五)以提高群眾滿意度為目標,推進“三滿意”創建活動向縱深發展。對不參與“三滿意”創建活動的單位,取消其本年度的一切評先資格。出臺《創建“三滿意”活動考評辦法和考評細則》,嚴格考評程序,嚴肅考評紀律,確保評選結果真實可信,確保患者、職工、社會滿意。
(六)以鞏固成效為落腳點,突出抓好長效機制建設。把“三滿意”創建活動和“庸懶散軟”整治行動中的有效措施、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固化為制度和機制,融入日常管理。重點研究制定三個方面的制度:一是確責履責制度;二是考核評價制度;三是責任追究制度,促進各項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五、工作步驟
此次治庸問責行動共分為三個階段。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做好實施治庸問責的思想動員工作,做到黨員干部人人知曉、個個參與。
(一)思想動員階段(3月1日—3月31日)
1、組織一次黨委中心組學習。專題學習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治庸問責行動的相關文件。
2、召開一次動員大會。及時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對本單位治庸問責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3、研究制定治庸問責工作方案。明確階段性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將將責任逐級分解到單位(科室),落實到個人。各單位實施方案于3月15日前報局辦公室。
4、開展一次專題討論。教育引導廣大干部職工以敢抓敢管、盡職盡責、奮發有為為榮,以不負責任,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為恥,樹立正確的事業觀、工作觀和政績觀。
5、精心組織系列宣傳報道活動。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簡報、宣傳欄、宣傳櫥窗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開展治庸問責行動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目標任務,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通過廣泛深入的思想發動,促進全市衛生系統廣大干部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為開展治庸問責行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二)自查整改階段(4月1日—4月30日)
各單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對照“能力平庸、工作懶惰、紀律渙散、班子軟弱”這四個方面問題,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抓好整改落實。
1、組織開展一次集中排查活動。各單位通過公開舉報電話或電子信箱、組織群眾評議、開展問卷調查、設置舉報箱等方式,暢通渠道,集中排查本單位和個人在“庸懶散軟”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2、召開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對查找出來的問題進行深刻剖析,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措施。黨員干部要根據自查情況,在民主生活會上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組織開展一次評議活動。各單位要將開展自查自糾的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組織“兩代表一委員”和基層服務對象、患者、群眾代表進行評議。
4、著力抓好整改落實工作。針對自查自糾和評議中發現的問題,特別是工作機制、工作紀律、工作作風、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措施。各單位要針對整改落實情況,將查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進行公開承諾,通過媒體、網站、黨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5、選樹一批典型。各單位要通過開展自查自糾和整改落實活動,樹立一批能力強、作風實、業績好、群眾認可的正面典型,同時抓住一批“庸懶散軟”、群眾意見較大的反面典型,通過獎優罰劣,形成良好導向。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及時報送正反典型材料。
6、形成綜合分析報告。各單位要將自查自糾、專題民主生活會、群眾評議、整改落實等情況進行歸納總結,形成綜合分析檢查報告,并于5月20日前報局辦公室。通過自查自糾和整改落實,促進各單位和廣大干部職工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
(三)檢查問責階段(5月1日—12月31日)
采取集中檢查、明察暗訪、受理群眾舉報等方式,對各單位履職盡責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開展治庸問責工作的情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對發現和查實的問題,堅決問責,嚴肅處理。
1、組織集中檢查。局治庸問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單位開展治庸問責情況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對各單位治庸問責工作情況分階段進行督導檢查,并將結果進行通報。
2、開展明察暗訪。邀請新聞媒體、“兩代表一委員”和服務對象,組成若干督查小組,對基層反映強烈的問題和普遍存在的問題,尤其是對窗口服務工作作風情況、各單位開展治庸問責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受理群眾舉報。設立專線電話、舉報箱和意見箱,開辟網絡投訴平臺,廣泛征求廣大干部群眾對開展治庸問責工作的意見,受理群眾對“庸懶散軟”行為的舉報和投訴。對群眾舉報和投訴的問題,及時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
4、嚴格責任追究。對督導檢查中發現和調查核實的問題,視其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事管理辦法問責追責,進行約談和通報批評,給予相關人員誡勉談話、待崗學習、調離工作崗位、免職降職降級等組織處理,情節嚴重的予以紀律責任追究。
5、開展總結評比。對全市衛生系統開展治庸問責工作進行總結,評選表彰一批先進單位和優秀個人。樹立一批正反面典型,在衛生系統廣大干部隊伍中形成強大的震懾力,推動廣大干部自覺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衛生局成立治庸問責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局黨委書記任第一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認真抓好治庸問責工作的組織實施。各單位要將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成員名單于3月15日前報局辦公室。
(二)明確職責分工。各責任單位(科室)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整體合力。重點加大對黨員干部“庸懶散軟”的問責力度,對不稱職的黨員干部和醫務人員及時采取組織處理措施,嚴肅查處典型違紀案件。各責任單位要抓緊制定出臺相關制度和辦法,確保治庸問責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一、工作任務和目標
(一)藥品生產環節專項整治
工作任務: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管,要求藥用輔料生產企業必須從符合規定的單位購進物料,并按照規定檢驗合格后投入生產使用;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藥用輔料質量標準進行生產、檢驗,嚴把產品質量關。對每批出廠的產品均應有銷售記錄,其銷售記錄應有可追蹤性。
工作目標:藥品生產應確保重要的生產過程能達到連續穩定地運行。確保按規定履行每種物料、中間產品、成品檢驗采用的標準及方法,按規定實行檢驗及留樣。確保按規定獨立履行對物料抽樣,不合格物料不準投入生產、不合格產品不準放行,不得使用無文號管理的原料。
(二)藥械經營環節專項整治
工作任務:1、全面開展藥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對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覆蓋面必須達到百分之百。著力解決藥品經營中的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問題。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的協調機制,依法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符合移送條件的案件,必須堅決移送。2、嚴格藥品經營準入管理。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達不到法定條件和要求的,要建議上級有關部門依法收回《藥品經營許可證》。3、加強藥品經營行為監管。嚴格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教育和監督藥品零售企業加強銷售人員管理。藥品零售企業經營非藥品產品的,必須設立非藥品產品專售區域,設置明顯的分區標志。4、強化農村藥品監管和廣告專項整治。繼續推進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著重在長效機制上下功夫,探索、總結和發展適合本縣農村實際的藥品監管模式。大力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對違法廣告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嚴格依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的規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違法藥品廣告得到整治。5、加強植入性醫療器械的專項檢查。專項檢查的內容:使用的植入性醫療器械的經營單位是否備案,使用單位是否從采購、驗收、使用、跟蹤檢查都有記錄。是否建立醫療器械不良監測記錄,是否存在使用無產品注冊證的醫療器械現象。
工作目標:到今年年底,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違法藥品廣告。
(三)藥械使用環節專項整治
工作任務:加強藥械使用環節監管。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建立藥品安全性信息預警機制和控制處理機制,進一步加大臨床合理用藥的宣傳、教育、管理與監督,規范處方使用行為,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推動藥品分類管理,促進全社會合理用藥和安全用藥意識的提高。
工作目標:提高臨床合理用藥和安全用藥水平。
二、工作內容:
(一)藥品、醫療器械安全專項整治。整治重點內容如下:
1、藥品專項整治
(1)強化藥品經營行為監管,查處批發企業掛靠經營、過票現象。嚴厲打擊藥品零售企業出租或轉讓柜臺,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2)開展藥品購進票據專項檢查,查處醫療機構從非法渠道或農村個體診所向零售藥店購藥、以及藥品批發企業向無證照單位供應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3)開展學校藥械質量專項檢查。聯合縣教育局對學校醫務室藥品采購渠道、藥品養護、人員資質、效期管理進行檢查、建立長效監管機制。(4)對全縣醫療機構規范藥房深化建設進行督查,推進醫療機構藥品規范化管理。(5)開展疫苗質量專項檢查。對全縣相關單位疫苗的進貨渠道、儲存條件、設施設備、管理水平進行檢查,有效確保疫苗質量。(6)開展進口參類專項檢查。通過對口岸檢驗報告、進口藥材批件等檢查入手,查處假冒進口參類的行為,整治滋補藥品市場。(7)嚴格執行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聯合縣工商局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查處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違法藥品廣告,并做好相關違法案件的移送工作(縣工商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8)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加大檢查力度,督促企業按法定標準生產工藝組織生產,做到物料平衡,偏差處理及不合格品處理情況及時。(9)開展藥品企業準入管理專項檢查。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上報省、市藥監局依法收回《藥品經營許可證》。(10)開展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專項檢查。查處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購進來源、處方藥憑處方或登記銷售;藥師在崗制度的執行,處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銷售情況等。
2、醫療
器械專項整治:
(1)開展植入性醫療器械專項檢查。檢查使用的植入性醫療器械的經營單位是否備案,使用單位是否從采購、驗收、使用、跟蹤檢查都有記錄。是否建立醫療器械不良監測記錄,是否使用無產品注冊證的醫療器械。(2)重點加強對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風險產品、隱形眼鏡、助聽器的質量監控,以及對質量可疑產品開展質量監督抽驗。繼續督促各級醫療機構建立完善高風險醫療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高風險醫療器械的采購、使用行為和質量跟蹤管理。(3)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加大對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的宣傳力度,普及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方面的知識,正確認識、科學對待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
(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1、建立健全《藥械零售企業記分管理辦法》促進企業誠信自律。建立健全《藥械零售企業記分管理辦法》、《藥品零售企業星級評定實施辦法》和《星級藥店評定標準》。對監管中發現違法違規企業除給予行政處罰外還將給予不良行為記分,并依據分值大小,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通過記錄在案、媒體曝光、強制培訓、建議取消醫保定點藥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懲戒。對全年累計沒有記分的企業,優先推薦為“三星級藥店”的候選單位。以此推進醫藥行業誠信體系和自律機制建設,提高監管效率,促使藥品質量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2、深化規范藥房建設保障農民用藥安全有效。一是細化服務指導。制定《*縣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建設工作指南》,從藥房設置、管理制度、人員資質等方面明確管理要求。同時加強對農村醫療機構藥房的監督、檢查、指導,促進藥房真正實現規范化管理。二是部門協作加強督促。與縣衛生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規范藥房建設的通知》和《規范藥房設置標準》等文件,將規范藥房建設納入衛生局對醫療機構的年度考核,對新開辦的村衛生室、個體診所要求首先通過規范藥房驗收,共同督促個體診所、醫療機構的規范藥房建設。
3、制定《*縣植入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加強高風險醫療器械監管。對高風險醫療器械的采購、使用等環節進行明確規定:要求醫療機構做好采購單位資格的審核,證件的索取,驗收臺帳的記錄,不良反應的跟蹤。每家醫療機構確定專門的人員落實這項規定的執行。同時加強植入性醫療器械的采購及使用檢查,并要求每家醫療機構的專職或者兼職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人員,對植入性醫療器械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及時發現,及時上報。
三、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
藥品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深入學習領會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整治重點和工作任務。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整治行動方案和專項整治計劃。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舉辦專欄、專題訪談等形式,宣傳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宣傳《特別規定》和有關藥品監管法律法規,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形成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會廣泛關注、積極支持、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專項整治階段(9月6日至11月30日)
在動員部署的基礎上,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63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以及《*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精神,突出重點、全面出擊的方式,大力開展藥品整治行動。
9月1日—9月15日對全縣藥品市場進行調查摸底
9月16日—9月30日對全縣縣級醫院進行專項檢查
10月8日—10月20日對鄉鎮衛生院進行專項檢查
10月21日—11月21日對全縣村衛生室進行規范藥房檢查指導
11月22日—12月15日對全縣藥品批發、經營單位開展專項檢查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對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總結,開展“回頭看”行動,查漏補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總結報局辦公室,局辦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報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此次藥品專項整治行動必須與去年7月份國務院部署開展為期一年半的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以及我局今年開展的“作風建設年、狠抓落實年、農村食品藥品整規年”活動相結合、相銜接,在短時間內集中解決影響藥品安全的突出問題,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藥品安全關系到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政府和國家的形象,關系到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因此,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專項整治行動意義重大。為確保本次整治行動順利進行,打好這場整治行動的特殊戰役,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總體要求,成立以縣藥監局、縣衛生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的*縣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調組,由縣藥監局局長*任組長,縣藥監局副局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任工作協調組成員。藥品安全整治工作協調組聯絡科室設在縣藥監局辦公室,聯系電話:*,負責日常聯系、協調及工作信息報送等工作。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切實加強藥品研制、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的監管,依法嚴厲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要加強對醫院藥房的管理,嚴格要求醫療機構遵守藥品質量管理的各項規定,落實醫療機構對藥品終端消費安全的責任。縣工商局要嚴厲查處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加大打擊力度,有效遏制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屢禁不止現象,嚴格管理城鄉集貿市場銷售中藥材的行為。縣教育局藥要求學校醫務室切實按照規范藥房標準采購、使用、保管藥品,教育引導師生不斷增強藥品安全意識。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藥品案件,縣公安機關要深挖制售假劣藥品的犯罪網絡,加大對制售假劣藥品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宣傳部門要加大藥品安全宣傳教育的力度,指導新聞單位配合藥品監管部門做好藥品安全宣傳工作,積極引導廣大生產經營企業誠信守法,提高公眾的藥品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營造良好的藥品安全輿論環境。
(三)嚴格執法,加強力度。
要嚴格依照《特別規定》和《藥品管理法》等相關法律的要求,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從嚴查處制售不符合假劣藥械的違法行為;要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按規定移送公安機關;對重大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嚴懲。要堅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處案件力度,落實“四不放過”“四個一律”。對違法情節嚴重的,堅決依法嚴懲,對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要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四)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要圍繞本次專項整治的工作目標和重點,充分履行職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嚴密的監管網絡。在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群策群力,積極工作,對重點藥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和重點問題,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聯合打擊查處。
一、排查范圍及責任人
(一)在產生產經營單位的設備、設施、環境存在的事故隱患,特別是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責任人:責任部門:經濟發展辦承辦人:
(二)非煤礦山、冶金、化工、煙花爆竹、民爆器材等工礦企業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
(三)建筑施工、在建生產經營單位的設備、設施、環境存在的事故隱患,特別是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責任人:鄭躍進責任部門:鎮建設領導組,招商辦土地所規劃所承辦人:
(四)道路交通、水運、鐵路、電力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站點、場所及設施,以及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城市基礎設施安全等;
(五)農機、水利、漁業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
(六)公共娛樂場所(含水上游覽場所)、學校、網吧、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
商(市)場、賓館、飯店等人員密集場所;責任人:阮懷年,責任單位:工商所、派出所
醫院、養老院、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責任人:責任部門:
(七)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生產、安裝和使用;責任人、責任單位、承辦人:上述(一)至(六)項中明確的各責任人、責任單位、承辦人負責各自排查范圍內的特種設備安全
(八)易受雷電、臺風、暴雨、洪水、暴雪、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發生次生災害的企業、單位和場所;
(九)近年來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
二、排查方法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條塊結合的方法,做到全覆蓋。各部門、單位、村居全面負責所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確排查環節,登記備案,做到有計劃、有重點、有記錄。黨政班子成員按照吳黨字【2012】6號文件規定的職責分工,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組織實施;沒有在吳黨字【2012】6號文件明確分工責任人的相關領域和單位,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鎮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實施。
三、時間安排
3月份,各責任人對照在《排查范圍及責任人》中明確的排查要求組織人員和相關單位在1、2月份隱患再排查再整改和繼續組織自行排查的基礎上,初步認定事故隱患等級,分別填寫《縣2012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明細表》(附表一)和《縣2012年重大事故隱患登記表》(附表二),報電子檔或紙質檔至鎮安安環站辦公室劉洋處匯總,無重大事故隱患實行零報告。
4月份,鎮安環站對排查單位上報的重大隱患予以分級分類,上報,由縣級安監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估、認定,對確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進行立項、登記、建檔,落實政府掛牌督辦。
6月份,對全鎮隱患治理情況進行梳理,指導有關單位做好隱患整治工作。
9月份,為重大事故隱患督辦月,對隱患整治情況進行一次督查,推動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治到位。
12月份,組織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除“隱患集中排查月”活動外,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內容,對隱患實施常態化管理,常抓不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部署。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重要內容,各部門、單位、村居必須高度重視,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經驗,結合實際,周密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及時作出部署和安排,盡快將工作落實到所屬企業,確保此項工作有效開展。
(二)明確分工,形成合力。各排查責任人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依法嚴格履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體責任,要求其從硬件和軟件方面,逐車間、逐崗位全面排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以及思想作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存在的問題,將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認真填表并及時上報歸口管理部門和鎮安環站,并按照行業安全規范和標準認真組織整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鎮政府安全生產職責規定,嚴格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主體責任,切實抓好主管和監管行業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將任務明確到分管領導、部門和人員,負責組織、推進管轄行業和所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認定以及匯總報送工作。
(三)標本兼治,狠抓整改。各排查責任人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對排查出的一般隱患及時整改到位。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隱患要組織專家評估,建立信息檔案,并立即向鎮、縣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對被縣政府實施掛牌督辦的單位在完成整治的重大隱患后,要及時銷案,對暫時不能整治的重大隱患,要落實監控措施,該處罰的要實施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提請縣政府實施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