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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xx縣委、縣政府審時度勢,依托資源優勢,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紡織產業迅速成為縣域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紡織產業的建成,對于消化我縣的優勝農產品資源和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較大幅度地增加農產品的附加值,延長棉花生產的產業鏈,保持縣域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使縣域經濟步入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良性循環軌道,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在企業運行的過程中,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特別是企業“招工難”、“留人難”的問題,也逐步顯露出來,如不引起高度重視,極有可能成為我縣紡織企業健康發展的主要障礙。
我縣紡織企業用工的現狀如何?“招工難”、“留人難”的癥結在哪里?怎樣緩解這些矛盾?帶著這些問題,我們歷時一個月,會同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鄉鎮婦聯、勞動服務站,進行了深入的調查與研究。
一、基本狀況和突出問題
1、齊裝滿員率低。我縣共有紡織企業(含印染企業)14家,可提供就業崗位3686個,根據調查的資料統計,現有員工3074人,其中女性員工2455人,占員工總數的79.86%。在崗的員工中,合同期限在一年內的高達883人,占員工總數的28.73%,還有很大一部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年內終止、解除合同的315人,占員工總數的10.25%。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尚有612個崗位無人上崗。
2、工資水平不高、拖欠、克扣工資的現象嚴重。14家企業年度應支付工資總額為3810.8萬元,實際支付3123.4萬元,年度累計拖欠工資687.4萬元。
14家企業員工月平均工資1033元,從絕對值來看,不算太低,但這是員工在延長勞動時間后的報酬,如果按每月勞動29天、每天8.5小時計算,每小時的工資為4.19元,換算成國家法定的工作時間(167.36小時),員工的月工資僅為702元。擋車工的平均工資約800元,換算后僅543元。
企業濫用職權、依據土政策罰款、克扣員工工資的現象屢見不鮮。
3、違法延長工作時間和取消法定節假日較為普遍。從14家企業正常勞動時間的調查統計可以看出,普通員工月工作日一般為26—30天,大部分為28天以上。日工作時間為8—12小時,如遇加班,時間可能還會延長,個別企業甚至達14小時。員工在節假日上班和加班后,還基本上得不到法定標準的工作報酬。
4、工作環境欠優。相對于其他行業而言,紡織行業的勞動條件一般較為惡劣,特別是在技術含量不高、設備較為落后的條件下尤為突出。我縣的紡織企業,在噪音、粉塵超標和不符合規定的工作場所工作的員工的比例很大,少數企業甚至高達80%。工傷事故發生頻繁,年內工傷高達2617人次,平均每三個多小時就有一個人發生工傷。
5、社會保障福利情況令人擔憂。根據調查的數據統計,全縣紡織企業員工的各種社會保險(包括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甚至是一片未開墾的處女地。收取押金和扣壓證件的事情時有發生。
6、勞動力資源得不到有效的開發。調查資料統計,20xx年三季度我縣有剩余勞動力15295人,其中女性勞動力7470人,這些勞動力恰恰是紡織企業所急需的。但根據問卷調查,絕大多數人不愿到本地就業,特別不愿到紡織企業就業。這樣,就形成了一邊有大量的剩余勞動力,一邊又找不到合適勞動者的怪圈。
二、主要原因分析
企業員工是企業發展的最寶貴資源,對于我縣來說,熟練紡織工可能欠缺,但決不會招不到一般員工。造成紡織企業“招工難”、“留人難”的主要原因在于:
1、企業先天不足。自古就有“男不進礦、女不進紡”的說法,說明紡織行業是一個比較辛苦的行業。我縣的大部分紡織企業技術含量不高,技術裝備較差,資金不足導致勞動保護的措施跟不上,個別企業甚至為了追求高額利潤不采取措施,使得勞動條件得不到有效的改善,讓很多人望而生畏。特別是年輕女性,在勞動力流動頻繁的今天,到哪個行業都可以找到一份工作,更不想涉足紡織行業。
2、行業競爭無序。隨著本地紡織企業的迅速擴張,企業對市場和熟練工人等的競爭越發激烈。比抬工價、爭奪熟練工的行為不斷升溫,員工在企業間無序流動,導致企業招工更加困難。由于企業用工本身缺口大,加之熟練工的攀比心態,經常出現工人今天來、明天走的局面,老板無所適從,也使企業不能按計劃正常安排生產。
3、報酬水平過低。由于紡織行業競爭激烈,且利潤率不高,企業要想生存發展,必須千方百計降低生產成本。物化成本受市場制約,企業只能從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上想辦法。紡織企業屬勞動密集型企業,降低人力成本往往是企業的首選對象。一旦這個“度”把握不好,就會形成“待遇過低—開工不足—效益低下—降低工資水平”的惡性循環。
4、勞動執法不嚴。執法 不嚴的直接后果是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都得不到保障。就企業而言,企業對勞動力缺乏有效的宏觀調控。就員工而言,由于企業不能提供有效的社會保障,雇傭思想十分明顯,做一天算一天,和企業總是離心離德,難以和企業捆在一起。從而,加大了勞動力的流動性。
5、管理機制欠缺。紡織加工企業的性質,決定了員工的作息時間難以把握。因此,如果沒有較完善的獎勵機制,是不能有效調動員工積極性的。調查中我們發現,許多企業對如何應對加班和空閑,如何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辦法簡單,吸引力不夠。另外,一些企業在后勤和安全保障方面缺乏考慮,員工的食宿難以統一管理。而從事紡織工作的員工又多是一些年輕女性,安全保障跟不上勢必會影響她們安心工作。
6、勞動力的心理原因。由于我縣的工業起步較遲,剩余勞動力從80年代初期就開始到廣東沿海發達地區打工,外出打工致富的家庭比比皆是。多年來,大量外出務工人員已較為適應外面的環境,隨著廣東沿海地區勞動保障體系的完善,待遇的進一步改善,大都不愿再回鄉務工;而新增勞動力受此影響,也認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因此不太愿意到本地打工,更愿意到外面世界去闖一闖。
三、思考與建議
1、進一步加大宣教力度。首先,提高企業老板和員工的法律意識,引導企業經營者從依法辦企業的高度,認識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重要性。依法辦企業,就必須切實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否則就是違法經營。引導企業經營者用長遠的眼光來經營企業,與員工建立互惠、互贏、和諧的勞動關系,以此來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其次,要引導員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時刻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教育員工樹立遵守勞動合同的意識,切實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不能把企業當菜園子,想進就進,想出就出。第三,要通過基層黨政組織和群團組織做深入細致的工作,引導廣大農村剩余勞動力和城鎮下崗職工從縣域經濟的大局和長遠考慮,投身紡織行業,以解企業用工不足的燃眉之急。
2、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無論是外資還是內資企業,都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活動。真正的企業家,是不會在法律法規上玩火的。要加大勞動執法的力度,促進企業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企業和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人和事,要依法進行嚴肅查處。要通過嚴格執法,使企業的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資報酬、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障逐步規范到法制的軌道。
3、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一方面,要引導企業挖掘內部潛力,加大企業勞動衛生設施的投入力度,使勞動衛生設施盡快符合國家規定,為員工創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另一方面,企業要根據經濟發展、企業效益、物價上漲等因素,逐步提高職工的工資待遇。政府也要加大勞動力培訓的投入,把短缺、急需的人才培訓納入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劃,制定相關的政策。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進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直接為縣域企業輸送專業人才。
我縣紡織企業用工的現狀如何?“招工難”、“留人難”的癥結在哪里?怎樣緩解這些矛盾?帶著這些問題,我們歷時一個月,會同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鄉鎮婦聯、勞動服務站,進行了深入的調查與研究。
一、基本狀況和突出問題
1、齊裝滿員率低。我縣共有紡織企業(含印染企業)14家,可提供就業崗位3686個,根據調查的資料統計,現有員工3074人,其中女性員工2455人,占員工總數的79.86%。在崗的員工中,合同期限在一年內的高達883人,占員工總數的28.73%,還有很大一部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年內終止、解除合同的315人,占員工總數的10.25%。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尚有612個崗位無人上崗。
2、工資水平不高、拖欠、克扣工資的現象嚴重。14家企業年度應支付工資總額為3810.8萬元,實際支付3123.4萬元,年度累計拖欠工資687.4萬元。14家企業員工月平均工資1033元,從絕對值來看,不算太低,但這是員工在延長勞動時間后的報酬,如果按每月勞動29天、每天8.5小時計算,每小時的工資為4.19元,換算成國家法定的工作時間(167.36小時),員工的月工資僅為702元。擋車工的平均工資約800元,換算后僅543元。企業、依據土政策罰款、克扣員工工資的現象屢見不鮮。
3、違法延長工作時間和取消法定節假日較為普遍。從14家企業正常勞動時間的調查統計可以看出,普通員工月工作日一般為26—30天,大部分為28天以上。日工作時間為8—12小時,如遇加班,時間可能還會延長,個別企業甚至達14小時。員工在節假日上班和加班后,還基本上得不到法定標準的工作報酬。
4、工作環境欠優。相對于其他行業而言,紡織行業的勞動條件一般較為惡劣,特別是在技術含量不高、設備較為落后的條件下尤為突出。我縣的紡織企業,在噪音、粉塵超標和不符合規定的工作場所工作的員工的比例很大,少數企業甚至高達80%。工傷事故發生頻繁,年內工傷高達2617人次,平均每三個多小時就有一個人發生工傷。
5、社會保障福利情況令人擔憂。根據調查的數據統計,全縣紡織企業員工的各種社會保險(包括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甚至是一片未開墾的處女地。收取押金和扣壓證件的事情時有發生。
6、勞動力資源得不到有效的開發。調查資料統計,2007年三季度我縣有剩余勞動力15295人,其中女性勞動力7470人,這些勞動力恰恰是紡織企業所急需的。但根據問卷調查,絕大多數人不愿到本地就業,特別不愿到紡織企業就業。這樣,就形成了一邊有大量的剩余勞動力,一邊又找不到合適勞動者的怪圈。
二、主要原因分析
企業員工是企業發展的最寶貴資源,對于我縣來說,熟練紡織工可能欠缺,但決不會招不到一般員工。造成紡織企業“招工難”、“留人難”的主要原因在于:
1、企業先天不足。自古就有“男不進礦、女不進紡”的說法,說明紡織行業是一個比較辛苦的行業。我縣的大部分紡織企業技術含量不高,技術裝備較差,資金不足導致勞動保護的措施跟不上,個別企業甚至為了追求高額利潤不采取措施,使得勞動條件得不到有效的改善,讓很多人望而生畏。特別是年輕女性,在勞動力流動頻繁的今天,到哪個行業都可以找到一份工作,更不想涉足紡織行業。
2、行業競爭無序。隨著本地紡織企業的迅速擴張,企業對市場和熟練工人等的競爭越發激烈。比抬工價、爭奪熟練工的行為不斷升溫,員工在企業間無序流動,導致企業招工更加困難。由于企業用工本身缺口大,加之熟練工的攀比心態,經常出現工人今天來、明天走的局面,老板無所適從,也使企業不能按計劃正常安排生產。
3、報酬水平過低。由于紡織行業競爭激烈,且利潤率不高,企業要想生存發展,必須千方百計降低生產成本。物化成本受市場制約,企業只能從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上想辦法。紡織企業屬勞動密集型企業,降低人力成本往往是企業的首選對象。一旦這個“度”把握不好,就會形成“待遇過低—開工不足—效益低下—降低工資水平”的惡性循環。
4、勞動執法不嚴。執法不嚴的直接后果是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都得不到保障。就企業而言,企業對勞動力缺乏有效的宏觀調控。就員工而言,由于企業不能提供有效的社會保障,雇傭思想十分明顯,做一天算一天,和企業總是離心離德,難以和企業捆在一起。從而,加大了勞動力的流動性。
5、管理機制欠缺。紡織加工企業的性質,決定了員工的作息時間難以把握。因此,如果沒有較完善的獎勵機制,是不能有效調動員工積極性的。調查中我們發現,許多企業對如何應對加班和空閑,如何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辦法簡單,吸引力不夠。另外,一些企業在后勤和安全保障方面缺乏考慮,員工的食宿難以統一管理。而從事紡織工作的員工又多是一些年輕女性,安全保障跟不上勢必會影響她們安心工作。
6、勞動力的心理原因。由于我縣的工業起步較遲,剩余勞動力從80年代初期就開始到廣東沿海發達地區打工,外出打工致富的家庭比比皆是。多年來,大量外出務工人員已較為適應外面的環境,隨著廣東沿海地區勞動保障體系的完善,待遇的進一步改善,大都不愿再回鄉務工;而新增勞動力受此影響,也認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因此不太愿意到本地打工,更愿意到外面世界去闖一闖。
三、思考與建議
1、進一步加大宣教力度。首先,提高企業老板和員工的法律意識,引導企業經營者從依法辦企業的高度,認識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重要性。依法辦企業,就必須切實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否則就是違法經營。引導企業經營者用長遠的眼光來經營企業,與員工建立互惠、互贏、和諧的勞動關系,以此來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其次,要引導員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時刻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教育員工樹立遵守勞動合同的意識,切實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不能把企業當菜園子,想進就進,想出就出。第三,要通過基層黨政組織和群團組織做深入細致的工作,引導廣大農村剩余勞動力和城鎮下崗職工從縣域經濟的大局和長遠考慮,投身紡織行業,以解企業用工不足的燃眉之急。
2、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無論是外資還是內資企業,都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活動。真正的企業家,是不會在法律法規上玩火的。要加大勞動執法的力度,促進企業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企業和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人和事,要依法進行嚴肅查處。要通過嚴格執法,使企業的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資報酬、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障逐步規范到法制的軌道。
3、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一方面,要引導企業挖掘內部潛力,加大企業勞動衛生設施的投入力度,使勞動衛生設施盡快符合國家規定,為員工創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另一方面,企業要根據經濟發展、企業效益、物價上漲等因素,逐步提高職工的工資待遇。政府也要加大勞動力培訓的投入,把短缺、急需的人才培訓納入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劃,制定相關的政策。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進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直接為縣域企業輸送專業人才。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發展的的快速推進,我區進入了快拆大建的高速期,使我區城鄉面貌發生了顯著變化。經過幾年來的持續建設發展,一批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的道橋逐步建成,各類建設大廈拔地而起,重點片區改造和地塊開發加快推進,蠡湖新城和太湖新城建設初具規模······。城市建設的推進,也帶來了巨大的拆遷量,20xx年至20xx年,全區共拆除各類建筑1098萬㎡,其中集土住宅3.1萬戶,拆除總面積585萬㎡。有拆遷就有建設和安置,下面圍繞如何按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既好又快地做好安置房建設和安置工作作一些探討。
一、全區安置房建設及安置總體情況
據初步統計,至20xx年底,我區拆遷安置房累計開工1058萬㎡,累計竣工678萬㎡,累計安置拆遷戶21518戶,30515套,327萬㎡。其中05年開工102萬㎡,竣工91萬㎡,安置2365戶,35萬㎡,全過渡戶2710戶﹔06年開工181萬㎡,竣工99萬㎡,安置3645戶,52萬㎡,全過渡戶5588戶﹔07年開工309萬㎡,竣工153萬㎡,安置4076戶,66萬㎡,全過渡戶9495戶﹔08年開工307萬㎡,竣工211萬㎡,安置6045戶,94萬㎡,全過渡戶16224戶(以上全過渡戶不包括國土拆遷)。由以上數據看出近幾年來,安置房開、竣工數逐年快速上升,過渡戶也不斷快速增長。至08年底通過市級安置審批5697戶,9651套,104萬㎡,辦理房產證1279戶,土地證729戶。總的安置審批通過率不高(08年安置審批達50萬㎡,占歷年一半),辦證率就更低了,只有四個街道辦好了很少一批產權證。
二、全區安置房建設及安置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安置房建設及安置各個環節存有諸多問題和制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1、拆遷安置不能平衡,過渡戶數不斷增加
⑴ 拆建速度不相匹配是根本原因。近年來拆遷總量和速度明顯快于建設總量和速度,一方面對開拆項目準備和認識不足,缺少超前謀劃和提前建設的意識,突然間落實下來的拆遷項目又是限時要求完成拆遷,常常是先拆后建,甚至是先拆遷后騰地再建設,導致安置房建設大大落后于拆遷,常常是一年落后,三年被動。另一方面,一個項目從開拆到拆平一般只需二個月,而用來安置的安置房建設從辦理前期手續到建成安置少則一年有余多則二年半,如不超前建設,必定產生過渡。
⑵ 建設前期準備不足是重要障礙。安置房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開工前必須辦理建設計劃審批、立項、定點、設計、審圖、招投標等一系列手續,期間還須辦理規劃、環保、國土、消防專項審批,大都還要進行騰地拆遷,由于不能統籌規劃建設時須,時常導致卡在某個節點,遲遲開不了工,例如建設計劃沒辦理、設計方案沒審批、騰地不及時等,其實有些工作大可提前落實,以備隨時開工。
⑶ 建設資金十分緊張是主要瓶頸。安置房建設需要大量資金,由于對上資金落實不能及時到位,按市拆遷補償費用結算協議所定標準(多層1400元/㎡,小高層1650元/㎡,高層1980元/㎡)與實際拆遷建設成本差距很大,一般要逆差500-800元/㎡,有的開發區還要自籌資金用于拆遷安置,通常拆一戶(按200㎡算)拆安資金為45~55萬,幾年積累下來使基層政府資金嚴重不足,進而影響安置房建設進度。
⑷ 施工隊伍良莠不齊是制約因素。由于城市建設的急劇擴張,到處是一個個大工地,建設需求量十分巨大,一些實力差、水平低的施工單位也千方百計搶得了一些安置房建設任務,但由于墊資壓力大,管理水平低,使其不堪重負,時常是做做停停,既影響進度又影響質量。
2、建設成本日益增大,資金平衡難度增加。
⑴ 專業管理水平不夠。安置房建設工程管理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不少建設單位管理人員普遍專業水平不高,專注程度不強,思考謀劃不深,成本控制不專,造成建設成本相應增加。
⑵ 建設要求不斷提高。由于國家建設規范要求越來越高,建設標準也不斷提高,使安置房建設成本水漲船高。例如混凝土板厚最小從10厘米提高到12厘米,外墻采用保溫墻面,外窗采用保溫窗,墻體禁止使用粘土磚,12層以下采用太陽能等,以及安置區景觀要求、造型要求、智能化要求等也相應提高,都使建設成本增加不少。
⑶ 建材價格快速上漲。由于鋼材、砼等建材近些年總體上漲速度較快,室外工程的水、電、氣相應規費和建設費也不斷提高,導致安置房建設成本剛性增加較大。
⑷ 其它相關影響因素。由于現在安置小區一般都要求建相應量的人防、車庫、學校等配套項目,這些項目收益很小,投入很大,導致建設成本相應增加。目前安置房建設大都采用建筑商墊資代建,無形中增加了建設方的財務成本。由于工地太多民 工緊缺,同時物價指數上漲,使人工費也在不斷上漲。
3、審核辦證相對滯后,潛在矛盾日益凸現。
被拆遷戶所拆房屋大都有證,而安置房辦證率低,日積月累造成群眾意見較大。究其原因,安置審核中基礎資料不齊是造成安置審核滯后的主要原因,在住宅拆遷中,未能統籌考慮后期安置工作并及時收齊安置審批所需原始資料,導致安置審核無法正常進行;部分街道把關不嚴,拆遷中實際安置面積超過政策允許,安置面積過多,造成審核通不過;另外各種產權變更、分割中未按要求簽字或辦理公證導致無法審核。
房產證辦證中主要問題是基本建設法定手續不全,造成項目無法竣工備案;大修理基金及電梯維護費沒有計入結算成本中,拆遷戶和基層政府都不愿繳納,影響辦證;產權人變更需交費公證,群眾不愿接受;被拆遷戶產證和建房手續不齊等。
三、應對目前問題的相關對策和思考。
1、規劃建設適度超前,全力壓降過渡戶數
安置房規劃建設中要有超前意識,一方面要從造型、戶型、景觀、配套等多個方面超前規劃,提升建設檔次。拆是為了建,但建不是為了拆,把安置房當作自己的房子來建設。另一方面面對拆建時間差的現象,要從早建多建快建出發,提前做好建設前期準備工作,圍繞拆安匹配的原則先建后拆,至少也要邊建邊拆,再也不能先拆后建,逐步減少過渡戶。
2、多方籌集建設資金,盡力控制建設成本
⑴ 多方建立融資平臺,確保建設資金到位,也可采取bt制等代建方式,減輕眼前支付壓力,使安置房得以順利建設,減少過渡費的支付。
⑵ 從強化管理入手,做到優化設計、集約利用土地、合理建設配套面積,切實執行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跟蹤審計等程序,規范合同簽訂、工程簽證,用規范有序的管理制度來降低不必要的支出。
⑶ 積極爭取調整協議結算標準,要爭取考慮人工費、材料費上漲后建設成本上漲因素,逐年按實提高與市級結算標準,增加大修理基金和電梯維修基金結算內容。
⑷ 嚴格公平執行拆遷政策,嚴控超面積購買,提高超買價格,嚴控拆遷認定面積,嚴控評估補償標準,以此減少不合理支出。
3、主動銜接審核辦證,協調解決歷史難題
在審核辦證過程中,各基層單位要搭建專業工作機構,梳理資料,排查難點,找出問題癥結,研究解決問題的方案。經辦人員要積極對下溝通,對上銜接,分析整合解決問題的辦法,區主管部門要全力協調,積極對上爭取政策,在實事求是的原則下,尊重事實、兼顧歷史、簡化程序、按實解決目前審核辦證中的難題。
一、非公有制造林的發展歷程
廊坊市非公有制造林的第一階段是七十年代后期到八十年代中期。黨的以后,農村土地聯產承包制的落實,極大的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針對廊坊風沙、雹災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的狀況,為保護農田,廊坊市在農村開展了大規模的農田林網營建工程,林網建設成為林業發展的重點。由于土地的,渠、路樹木的栽植管護也逐漸責任到戶、到人。此階段的承包形式大部分為統一栽植,樹隨地走,分包到戶管護,收益按比例分成,個人占小頭。第二階段是八十年代后期到九十年代初。隨著黨的農村政策的進一步落實,群眾發展林果的積極性空前高漲,這一階段果樹面積得到了迅速發展。由于發展果樹收益較高,個體承包果園十分踴躍,承包逐步走向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與此同時,防護林也向聯戶、大戶承包方向轉變,這一時期利益分配由以國家集體為主逐步向以個人為主轉化。第三階段是九十年代后期至今,非公有制造林得到蓬勃發展。這一階段的土地開發主體是沙荒地和次耕地,以個人投資為主,國家補助為輔,進行了大規模的速豐林基地建設和名特優新果品基地建設,通過拍賣、承包、租賃、反租倒包等多種形式綜合運用,來實現“國家要綠,群眾得利”的發展目標。由于速豐林營造投入少(相對果樹來說),管理簡便,收益高而穩定(7年左右一個輪伐期,年平均畝收入857元,遠遠高于種植農作物的收益),大部分個體造林戶紛紛轉向片林的營造。
二、 非公有制造林的主要形式
(一)承包制。這種形式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個人交納承包費,由個人負責造林綠化,收益全部歸己,或國家集體統一栽植,個人承包管護,收益按比例分成。個人與國家(集體)簽訂承包合同,一定幾十年不變,可以繼承和轉讓。如:文安縣大柳河鄉馬石槽村馬福民,承包了村里所有的禿渠禿路及公墓的綠化任務,分年度每年向村里交1000元承包費,并與村里定下協議,造林收益全部歸個人。到2000年底已累計投資12萬元,植樹31000株,綠化了8條渠路,全部按工程綠化設計、施工,成活率及保存率均在95%以上。文安縣經營糧食的個體老板鄧紹表承包了董村鄉七個村街的農田林網建設,計劃連續5年植樹50萬株,今春一季度植樹10萬株;霸州市煎茶鋪花桑木村馬建旺,自籌資金60萬元,承包土地1000畝,其中育苗200畝,發展速豐林和經濟林。目前,全市對現有樹木或新植幼樹采取承包到戶管護的達60%以上,收益按3:7或2:8分成,個人得大頭。由于責權利明確,充分調動了群眾造管積極性,造林效率大大提高。
(二)拍賣制。一是拍賣宜林地使用權,將“三荒”地按長度或畝數進行公開拍賣,個人進行公開投標競買,一定幾十年不變,允許繼承和轉讓,林木收益全部歸個人。二是拍賣樹木所有權,對已植幼樹作價拍賣給個人管護,收益后國家或集體收回造林成本,其余全部歸己。文安縣德歸司吉城村將“三荒”向全村公開拍賣,村民張志良經過竟爭中標,同村委會簽訂了30年的綠化合同,按照造林計劃,現已綠化渠路2000米,植樹11400棵。大廠縣祁各莊鄉亮甲臺村,1999年春將群英渠三分干渠3500米長的渠段進行拍賣,有6戶村民以每百米20元的價格把土地使用權買走,栽樹5000余株,成活率達98%以上。
(三)股份合作制。這種經營方式可以是資金、技術、信息、勞動力等其它有形或無形資產入股,利潤按股分成。永清縣曹家務鄉,地處永定河泛區,土壤為沖擊沙土,有機質含量少,糧食產量很低,農民靠種地很難脫貧致富。去年由村委會代表出面,聯合三家單位實行股份合作制發展林業,集中連片營造速豐林4000畝。三家股份分別是:村里(代表農戶)出讓土地使用權并負責樹木管理,占股55%;市農科院出苗木,占股30%;永清縣林業局出技術(按照速豐林營造規程統一規劃、設計、施工)占股15%,收益按股分成。這種形式,使農民能夠在資金有限的情況下,根據自己的優勢參與造林,既解決了農民資金不足的問題,又充分利用了剩余勞動力,解決了造林后期的管理問題。
(四)反租倒包。這種形式多見于各級重點生態防護林建設,即由國家或集體將已承包到農民手中的土地按標準統一租下來,再將土地反包給農民。今年我市京津塘、京沈、津保三條高速公路兩側綠化,都是先由當地政府按每側30米將土地征用過來,然后反包給所在地的農民進行綠化,造林成活率均在90%以上。大城縣南趙扶鎮的麻洼干渠臺田造林5萬株,村集體先將林地收回,再發包給了張莊、東白洋、凡莊、小流漂四個村18個戶,承包戶在成林更新后按收入的30%交村集體。
(五)村投戶管。即由國家或集體提供苗木,統一規劃,統一栽植,樹隨地走,分戶經營管理,或由村集體提供土地、苗木,農民自栽自管,收益村戶按1:9或2:8分成,個人占大頭。安次區仇莊鄉景村,今春栽樹(楊樹)260畝,全部由集體提供苗木,并新打兩眼機井,供澆水使用,統一規劃,統一造林標準,農民負責栽植和管護,采伐時收益按2:8分成,個人占大頭,并簽訂了合同。香河安平鎮采取鎮統一規劃、統一購苗,承包戶一次性買斷堤埝,由農戶栽植、管護,鎮政府與農戶簽訂合同,收益按比例分成。這種造林方式既解決了農民資金短缺問題,又充分利用了閑散勞動力。
三、非公有制造林的主要特點
(一)投資方向準,投資力度大。隨著國家林業政策的調整,林果產品行情一路走俏,開發土地資源,大力興辦綠色產業已成為當今林業發展的主流。廣大私營業主緊緊抓住這一契機,及時調整投資方向,將發展林果業做為增收致富的一條有效渠道,踴躍承包、租賃土地或參與林權、林地拍賣的投標競標。由于政策導向和利益驅動,廣大林農、果農舍得投入資金進行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的平整、改良等綜合開發,從而大幅度增加了林業建設的投資力度。
(二)增加了科技含量,提高了經營管理水平。非公有制林地經營因直接與個人利益掛鉤,相比而言更注重科技成果的引進和運用。非公有制造林生產上除普遍使用了一般工程造林配套技術外,還推廣使用了ABT生根粉造林育苗技術、地膜覆蓋技術、保水劑造林技術以及開溝造林技術,使用面積在90%以上,造林成活率提高了25%以上。在造林樹種的選擇上,選用了廊坊楊、中林46、三倍體毛白楊、歐美107楊等良種壯苗,良種使用率達100%。在修枝、除草、澆水、涂白等幼林撫育方面更加精心細致,林木質量和林木出材率有較大幅度提高。
(三)商品化程度提高,增加了經濟效益。過去由于責、權、利不統一,實行粗放經營,林果產品的產量和質量都很低,形不成規模和市場,效益低下。非公有制造林出現以后,極大調動了群眾造管積極性,在私營業主的精心培育下,低產園成為高產園、一般用材林成為速生豐產林,粗放經營改為集約化經營,產品的數量和質量、市場占有率以及經濟效益都得到顯著提高。
(四)打破了行政界限,實現了多層次參與。隨著非公有制造林工作的深入,出現了跨縣、跨鄉、跨村承包。無論誰承包造林,均簽訂承包合同,進行司法公證。尤其在發展大田育苗建立非公有制苗圃方面,突破行政界限,跨區域承包比較多見。與此同時,在承包主體上,不僅有下崗職工、農民,還有工人、干部及個體業主等各行各業人士,實現了多層次參與。
四、非公有制造林的投資渠道
(一)利用個人儲存資金。投資者主要是經濟實力比較雄厚的私營業主。投資方向主要是速豐林和育苗。
(二)聯戶集資。兩戶或兩戶以上采用資金入股的形式共同經營,收益按股分成,風險共擔。投資方向主要是大面積育苗。
(三)農村小額貸款。按照國家政策,沒有資金或資金不足的農戶,可以向國家申請小額貸款進行造林,投資方向主要是高效設施林業。特點是周期短,見效快。
(四)世行貸款。經過各級財政部門層層擔保,有世行貸款額度的縣,造林戶可以申請使用世行貸款造林(育苗)。特點是還款期長,標準嚴。
五、非公有制造林的效益分析
(一)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隨著非公制造林的發展壯大,以防護林為骨架、以經濟林為主體的農田防護林體系更加完善,全市生態環境將得到進一步改善,糧食產量穩步提高,農民生活條件得到改善。綜合防護林體系建立和完善,為廊坊市吸引各行各業投資、增加知名度以及經濟的快速騰飛打下了良好基礎。
(二)經濟效益。截止到目前,全市非公有制造林面積已達18萬畝,其中速豐林11萬畝,果樹及其它經濟林7萬畝。速豐林按7年一個輪伐期計算,7年后,木材單株材積為0.4立方米,畝產材12立方米,年均總產值0.94億元;五年以后,果品單產500—1500公斤,年均畝產值2100元,年均總產值1.47億元。以上兩項合計,年均總產值2.41億元,每畝年均產值達1340億元。
六、非公有制造林中存在的問題
(一)基礎設施投入大,投資回收期長。除發展高效設施林業外,大部分非公有制造林開發的是次耕地和沙荒鹽堿地,土壤貧瘠,水源短缺,通訊交通不便,造林難度大,平整土地、改良土壤、水電配套以及購置交通、通訊設備的費用大。由于造林投資回收周期長,直接影響了土地開發的進程。
(二)商品林采伐受到制約。由于非公有制造林大部分為商品林,經營的主要目的是生產木材,獲取利益,按照滾動開發,分期采伐的原則,不同培育目的林分到期就應及時采伐,但目前國家還未出臺商品林更新采伐的相關政策,大面積商品林受到采伐限額限制,不能如期采伐。
(三)承包、拍賣后治理緩慢,林權落實不徹底。有的地方雖采取了承包或拍賣,但治理上不及時,影響了綠化的進程。有的地方林權落實不徹底,群眾一怕政策變,二怕見效后一部分人得“紅眼病”,發生哄搶和毀林案件及群眾起哄不承認其合法性,影響了造林者的積極性。
(四)非公有制造林生產盲目性大。在當前一家一戶粗放性經營的生產體制下,非公有制造林涉及戶多,種植分散,容易出現生產上的盲目性,給統一管理、統一規劃、統一樹種、統一栽植帶來了難度。有的造林戶貪圖便宜,到外地遠途調購低質劣苗,不僅影響造林成活率,而且在純度上還容易上當受騙,造成品種混雜,影響造林質量和效益。
(五)非公有制苗圃的整體優勢不明顯。由于私有苗圃的經營業主大部分為行外人士,對當地的自然條件和造林育苗的發展趨勢認識不清,人云亦云,亂引濫繁現象普遍。特別是由于單槍匹馬作戰,真正形成規模,連成基地的苗圃并不多見。大路苗木所占比例高,苗木品種少,發展定位低,給市場銷售帶來難度。
(六)重造輕管現象嚴重。大部分私營業主投資造林,主要是以為林業比農業生產省工、省力,一次造林只等收獲,以為造上林就等于見到了效益。這種不正確的認識導致其忽視了林木的管護工作,從而影響了林木的保存和生長。
七、幾點建議
(一)加速結構調整,推動非公有制造林進程。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種植結構調整力度,制訂科學的林業發展規劃,把林業發展做為經濟發展的一個突破口來抓。通過正確引導,典型示范,整體推動非公有制造林進程。
(二)加大資金支持力度。進一步增加國內小額貸款額度,大膽使用世行、亞行貸款造林,解決部分農民前期造林的資金短缺問題,使他們堅定造林的信心和決心,實現國家要綠、群眾得利的造林目的。
(三)進一步深化林業內部體制改革,激發農民造林積極性。制訂和完善在新形式下有利于非公有制林業發展的優惠政策,要從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扶持,進一步激發農民造林積極性。特別是在商品林采伐上要盡快出臺有關政策,讓農民吃上“定心丸”,消除造林戶的后顧之憂。
(四)加大造林機制的改革和創新。要因地制宜,宜公則公,宜私則私。一是要考慮不同樹種的營林目的,確立不同的機制。二要考慮宜林地的條件,在造林形式方面要靈活多樣;三要充分考慮當地的社會經濟條件,如村領導班子建設情況、群眾的造林營林習慣、集體和群眾經濟情況等。
1. 精神病患病率呈上升趨勢,且青壯年患病比例高
調查顯示,調查的24個鄉鎮街道重癥精神病患者的平均檢出率為6.5‰,按此計算,我市重癥精神病患者人數達到20.8萬人(精神分裂癥占一半左右,如按全國流行病學調查公布的數據13.47‰計算,我市精神病患者人數在40萬人左右)。而且這一比例正呈上升趨勢。
從調查情況看,農村青壯年由于文化層次不高,長期生活在交通、信息閉塞的農村地區,思想觀念、思維方式落后,患精神病的幾率與城鎮青壯年的患病率之比相對高得多。17歲~40歲的青年精神病患者為113人,占調查總數的49%,41歲~60歲的壯年精神病患者為95人,占調查總數的41%,青壯年患病的比例占被調查精神病患者總數的90%。在被調查的精神病患者中,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調查顯示文盲或半文盲占總數的30%,接受過初級教育(含小學和初中)的占57%,接受高級教育(含高中和大專以上)的只占13%,僅有1名精神病患者為大專以上學歷。
2. 監護力度不足
監護人未能擔負起監護職責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監護人沒有能力監護或未能擔負起監護職責,造成監護力度不足。在被調查的231名精神病患者中,41歲~60歲的壯年患者占總數的41%,60歲以上的老年患者為8%,壯年和老年患者之和為49%,占被調查患者總數近一半的數量。這部分患者大多已離婚或喪偶,監護權基本由其父母或兄嫂承擔。這些監護人大多年事已高或喪失勞力,一旦監護人過世,患者的生產生活和治療就無人監管。有的患者根本就沒有親人在身邊進行監護,雖然一些街道、鄉鎮、村(社)也將無監護人的患者監護任務落實到村社干部和鄰里負責,但監而不護,護而不監的狀態依然存在。
關鎖現象嚴重。在被調查的231名患者中有34名曾被關鎖,占總數的14.7%,雖已有28人被解鎖,但仍有6人至今被關鎖(13個區縣〈市〉2003年報表統計有200多名關鎖病人)。被關鎖的精神病患者大都曾肇事肇禍,經濟困難住不起院,家人迫于無奈。
3. 肇事肇禍、“異地投放”、流浪乞討精神病患者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和公共環境
肇事肇禍的重癥精神病患者對社會治安構成危害,這些病人家庭管不了,一般醫院不敢收,關押看守又違法,于是流散在社會,隨時可能發生傷人殺人、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事件。重慶醫學院精神科每年司法鑒定400~500病例,其中70%~80%的患者確診是精神病患者。據13個區縣(市)統計,2002年肇事率1.86%,2003年肇事率0.9%。從對231名精神病患者的調查來看,已造成殺死3人,打傷30余人,燒房數間,毀物無數,給社會安定帶來極大的影響。
在調查中我們還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在無財力對游蕩的精神病患者進行集中收治的情況下,為“凈化”當地公共衛生環境或應付檢查,將游蕩患者集中運往其他地區“異地投放”。在一些地區特別是邊遠地區交替“投放”,形成一種惡性循環,引起當地群眾的強烈不滿。在我市的萬州區、永川市就曾發現精神病患者突然成批增多的情況。萬州區2004年7月5日至9日,由區民政、公安、城管、衛生、殘聯等部門組成聯合清理組對萬州城區流浪乞討人員進行了一次集中清理,采取引導、護送的方式救助流浪乞討人員60名,其中精神病人46人。以流入地情況看,市外17人,市內20人,本區5人,地址不詳18人。
4. 貧困是困擾精神病患者康復的主要因素
在231名精神病患者中,90%以上的精神病患者家庭均為貧困家庭,有的衣不掩體、居無定所,有的長期以救濟或低保為主,家庭生活十分困難。由于得不到及時治療,致使一些精神病情進一步惡化。因貧致病,因病致貧,因貧不治,進而放任自流形成一種惡性循環。每年花費醫療費用在500元以內的有129人(多為自費和親朋幫助),占總數的55.8%,其中近半數的精神病患者家庭幾乎沒有醫療費支出。
5. 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費用偏高,收治能力有限,供需矛盾失調
由于醫療體制改革,精神病醫院被推向市場,住院費用普遍偏高,這是我市目前精防康復工作面臨的一大難題。據了解,在我市經濟較發達地區精神病患者的住院治療費用平均在1500元/人月左右,而在渝東、東南等經濟欠發達地區住院治療費用平均達到1200元/人月。通過對231名精神病患者的調查,其中有92%的精神病患者在發病的初期均經過至少1次住院治療,少數患者住院2~4次,并且大多數患者呈現好轉跡象,如繼續治療還有回歸社會的可能,但由于醫療費偏高,收入微薄、需長期治療的精神病患者無法負擔。
全市20.8萬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中,患上精神分裂癥的患者就有一半以上,有6萬名左右的患者有住院治療的需求,但目前全市有精神病專科醫院、精神病院、精神衛生中心及醫院附設精神病專科門診共計49家,專家用于收治精神病患者的床位4470個,醫生539人,護士1046人(其中民政管理的精神病院3家,床位500張,醫生55人,護士109人),且大多數醫院都設在各市區,渝東、東南有9個縣無精神病院和精神病專科,造成大批的重癥精神病患者無法得到及時的治療和監控。
6. 救助工作引發的問題
貧困精神病患者免費服藥救助項目在我市已開展3個月,開展以來成效已見,但也引發出一些問題:救助面小,精神病患者中貧困人數占到90%,由于救助名額的限制,還有相當多的貧困精神病患者沒有得到救助;救助藥品不能完全滿足治療需要,有部分救助對象長期間斷服藥或根本拒不服藥,據精神病醫生反映,這部分患者最有效的治療就是采用注射針劑藥物,如哈利多,每支療效在25天左右,費用在38元左右,現救助標準為每月30元;救助對象檢查費、交通費負擔重。救助對象均為極度貧困精神病患者,居住分散,交通十分不便,因服藥而進行的檢查費、往返的交通費用已超出每月30元的藥物救助費,對患者家庭來說是一筆較大開支。
三、今后工作的建議
我市有重癥精神病患者約20萬人,其中絕大多數為貧困戶。無就醫、住院能力的占半數以上。其中有肇事肇禍行為的精神病患者約1.6萬人左右。為此,應加大精防工作力度和對貧困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力度,建議如下:
1. 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應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引導全社會關注支持,積極推廣“社會化、開放式、綜合性”的社區精防康復模式,建立健全精防社區防治網絡,使更多的精神病患者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2. 加大精防康復經費投入。精防工作經費主要用于組織協調,摸底調查建檔立卡,人員培訓,宣傳教育,檢查評估,工(農)療站建設,精神病康復職業技能培訓,精防康復工作人員補貼。應按“全康辦”的要求,市、區縣(市)、街道、鄉鎮各級政府財政均按覆蓋總人口的0.15元/人年安排投入(經濟發達地區0.50元以上)。市級投入按“十五”計劃覆蓋1200萬人口計算,每年應投入180萬~600萬元。“十一五”要覆蓋全市3180萬人口,每年應投入477萬元~1590萬元。建議市級經費在今年投入65萬元的基礎上,按30%逐年增加。各級財政經費的投入,應由市政府行出明確要求。
3. 加大對貧困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力度。①建議在今年中央、市、區縣(市)共同救助3810名貧困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年補助藥費360元的基礎上,按30%逐年增加投入,擴大救助面。②對有肇事肇禍傾向的精神病人的住院費和醫療費用問題,建議市財政每年安排500萬元救助基金,采取市、區縣(市)、街、鄉、鎮各補貼費用的三分之一來解決。③對流浪乞討的精神病人,建議由民政部門加強救助力度,護送其返回原籍治療,對地址不詳的患者,應采取先就地醫治,等了解其家庭情況后,護送返家治療。
4. 建議把精神衛生服務機構的基礎設施納入市級公共衛生建設體系,逐年增加投入,每個區縣(市)都應建一所精神病專科醫院,為廣大患者就近、就地服務。同時,鑒于精神衛生服務機構的工作性質,服務對象的特殊性以及科普宣傳、社區防治、綜合康復等工作的廣泛性,國家已將精神疾病列入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范疇,因此,建議將精神衛生服務機構列入社會公益性行業(全額撥款的社會福利性事業單位),以降低精神病患者醫療負擔,擴大就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