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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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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律意見書

          合同法律意見書范文第1篇

          一、加強法律風險規章制度建設,健全內部監控機制,為依法治企提供制度保障

          為滿足依法治企、規范管理的需要,公司進一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006年以來,以加強制度建設和程序控制為著力點,制定和完善了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勞動人事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以鋼鐵主業生產經營為主線,結合卓越績效管理、萊鋼QES管理、六西格瑪等運行情況,形成萊鋼規章制度整合后統一的框架體系;同時,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理順“三會一層”關系,健全內部議事規則和程序,積極探索以資產為紐帶的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實現了各項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在加強法律風險事務管理制度建設方面,公司重點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1.保持原有規章制度的有效性、適用性。公司對合同管理辦法、招標管理辦法、糾紛處理管理辦法、工商登記事務管理辦法、注冊商標和名稱字號使用管理辦法等制度進行修訂完善,使其合法合規并符合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和公司發展的現實需要。

          2.確保重大和重要事項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根據法規和省國資委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情況,適時出臺了一批法律事務管理制度:制定公司法律意見書制度,全面實施對重大經營決策等重大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書,加強對公司重大事項法律論證,確保其合法性;制定公司進一步加強重大合同管理若干規定,完善重大合同的會簽和審批手續,對重大合同的簽訂、履行進行全過程監管,防控重大合同法律風險;制定公司對出資企業重大事項審批程序的規定,規范出資企業重大事項的決策審批程序以及公司產權代表、派駐董事的權利行使,確保出資企業重大事項決策規范及維護國有權益;制定公司債權清收管理辦法,加強債權清收管理,及時清收到期債權,減少和避免呆壞賬發生;制定公司授權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及其他職務行為授權程序,防范授權法律風險;制定公司重大法律事務考核辦法,責任、風險與激勵相結合,保障相關法律事務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制定公司法律風險防控管理辦法,增強公司法律風險管理能力,有效防控公司法律風險,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二、健全法律風險防控管理機制,不斷深化依法治企,為依法經營保駕護航

          萊鋼根據法律和市場環境變化,結合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在實踐中不斷健全法律風險防控管理機制,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管理,推動依法治企工作不斷深化,提升了法律風險防控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1.健全法律風險防控管理組織體系。公司由董事會、法律風險管理委員會、總法律顧問、法律事務部門、業務部門及全體員工組成的完整的法律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同時專門成立公司法律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公司法律風險防控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法律風險防控辦公室,設在法律事務部,保障組織體系的健康高效運轉。

          2.明確法律風險防控管理的目標:以制度建設、流程規范為重點,系統識別和分析公司面臨的法律風險,將法律風險防控延伸到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將法律風險防控職責落實到公司的各部門、各崗位,逐步建立一個動態優化、無縫覆蓋的法律風險管理的長效機制,達到業務發展與風險防控的平衡。

          3.實行法律風險防控管理責任制。根據公司各單位的法律風險特點和業務實際,公司與各單位簽訂《依法治企責任狀》,明確依法治企責任及目標,全面防范法律風險,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4.落實法律風險防控管理工作例會制度。在明確法律風險防控管理主要方面及環節、防控目標的基礎上,公司各單位按照規定,將發生的法律風險信息以及相關建議及時報送法律風險防控辦公室,法律風險防控辦公室對相關法律風險信息進行全面分析、評估確認,組織相關單位論證并擬訂風險解決方案。法律風險防控管理領導小組每月定期召開工作例會,通報法律風險防控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確定新的風險源,總結法律風險防控經驗,研究確定對各單位的考核意見,部署下一步的法律風險防控工作,批準實施一般性法律風險解決方案,制定重大法律風險解決方案,對于可能導致損失數額巨大或可能影響公司全局性的重大法律風險解決方案經公司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批準實施。

          5.嚴格法律風險防控監督檢查和考核。按照法律風險防控工作例會的要求,公司有關單位和部門具體落實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法律風險防控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法律風險解決方案的實施及其他法律風險防控管理工作進行嚴格監督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向領導小組提出考核意見。

          三、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環節法律風險防控管理,突出防控實效

          1.落實法律意見書制度,防控公司重大事項法律風險。企業法律顧問全面參與公司重大經營活動,對公司投資、擔保、融資、技術轉讓等重大經營決策活動和重大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書,研究論證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及時、主動、準確地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為公司領導的決策活動和職能管理部門的實施行為提供法律支持。自2006年實施法律意見書制度以來,法律事務部對公司重大事項共出具法律意見書350余份,有效防控了重大事項法律風險,其中通過采取對不符合規定的公司對外擔保事項出具否定意見以及落實被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等措施,有效降低擔保風險30余億元。

          2.創新合同管理思路,防控合同法律風險。2006年以來,法律事務部先后對公司建設工程、采購、銷售、融資擔保等重點領域合同及授權管理進行專項調研,對存在法律風險的環節進行梳理和整改規范;對重大合同實行全過程監督管理,完善重大合同的會簽、審批、履行監管措施,有效防控重大合同法律風險;加強對合同管理的檢查監督,形成了主管部門檢查監督、績效審計檢查監督、紀檢監察效能監督三位一體的檢查監督體系,確保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最大限度減少合同糾紛。2001年以來,公司連續保持“全國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榮譽稱號。

          3.加強依法經營監督管理,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法律事務部對公司依法經營進行調研,全面規范、監督集團單位企業工商登記、年檢和特殊行業許可證照管理,確保合法經營;加強商標注冊保護,萊鋼國內國際注冊商標共計85件,注意規范注冊商標使用許可管理;利用行政與訴訟手段,查處侵犯萊鋼注冊商標及字號專用權等各類侵權行為,進一步提高了萊鋼的產品聲譽和品牌信譽;積極應對印度、印尼對萊鋼熱軋鋼、H型鋼提起的反傾銷調查應訴,取得良好的效果;嚴厲進行打假維權工作,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監部門先后處理了山東、江蘇、陜西等地的假冒萊鋼產品的侵權行為,查獲假冒鋼材1萬余噸,有力打擊了侵權行為,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合同法律意見書范文第2篇

          1990年6月,鄭州市二七造紙物質供應處與邢臺市造紙廠簽訂了一份協議書,供應處代銷造紙廠的紙袋紙,有效期到1991年底;同月16日,該協議又經鄭州市公證處公證。

          1991年10月、11月,造紙廠先后兩次請求供應處買下798噸紙袋紙,產品都存放在河南省化工公司的倉庫中,并言明把紙袋紙降為牛皮紙,賣完后3個月內付清貨款。供應處同意了。

          1992年3月10日,造紙廠在送來三張發貨票(日期分別為1991年10月23日、12月28日、12月30日)和一張日期為1992年2月19日的發票傳遞通知單后,提出補簽一份合同。雙方于是補簽了一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其主要內容為:牛皮紙,80克/平方米,798.577噸,單價2750元;行業標準;交貨地點(河南省化工倉庫);結算方式及期限(匯款[電匯、信匯、票匯],三個月內付清貨款);違約責任(按經濟合同法處理);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仲裁、);有效期限為1991年12月31日至1992年12月31日。為了與原代銷協議的終止日期相銜接,合同的簽訂日期寫成了1991年12月31日。

          考慮到“3個月內付清貨款”含義的不明確,一年內賣不完所有貨物,供應處多次要求造紙廠明確含義、延長有效期限。1992年5月22日,造紙廠持900444號介紹信到供應處,以介紹信形式對合同做了如下補充說明:“合同第9條:為貨物銷售完后3個月內付清貨款。第12條:如發生合同糾紛,協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同意合同有效期延長1年。”

          1992年8月,市場形勢好轉,紙價大幅度上漲,造紙廠提出退貨。鑒于雙方從前的良好合作,供應處表示同意退還大部分貨物,并開出了“出庫單”,但要求造紙廠辦理承擔兩年來的倉儲費用和用紅票沖減等有關財務手續。造紙廠不辦理手續,供應處就不讓提貨,于是雙方發生了糾紛。

          突遭查封

          1992年9月,邢臺市橋東區法院3人來到鄭州,當晚向供應處送達了傳票,命令供應處15日內給付造紙廠213萬元;案件受理費2萬元;供應處法定代表人于10月4日到該院接受詢問;查封了存貨,并帶走電臺一部。當晚,在沒有給供應處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就地扣押、查封了供應處的另一批貨物。

          迷霧重重

          供應處迷惑了:

          1.根據法律規定,申請支付令應向債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為什么不是鄭州市法院受理,而是邢臺市法院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民訴法若干意見》第132條規定:申請支付令的,每件交申請費100元。但是,為什么案件受理費是2萬元?

          3.財產保全應由財產所在地的法院提出。橋東區法院為什么違法裁定、簽發了3份查封令?而且部分查封財物與本案無關,將電臺帶到邢臺后,導致供應處無法正常營業。

          供應處先后2次致函橋東區人民法院,指出其違法行為,請求撤銷支付令、裁定書、查封令。誰知,他們等到的卻是――更加迷惑。

          1992年12月5日,供應處收到了橋東區法院的經濟裁定書:本院經審查認為,1992年1月,供應處給原告的信件中有“如果發生合同糾紛,同意你們交邢臺有關部門處理”的承諾,因此駁回供應處的請求,本院繼續審理。

          這份裁定書驢唇不對馬嘴。供應處上訴于邢臺市中法:

          1.從簽發支付令、訴前財產保全裁定的專屬管轄角度講,應歸債務人所在地、財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2.民訴法若干意見第221條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92條的規定,債務人在法定期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法院無須審查異議是否有理由,應當直接裁定終結督促程序。”但是,供應處提出書面異議后,橋東區法院卻繼續審理案件。

          3.供應處至今沒有造紙廠作為原告的書副本,也沒有收到橋東區法院的應訴通知書,因此根本不可能對管轄權提出異議。

          4.供應處從來沒有寫過裁定書所說的信件,該信件是職工武衛國的越權行為所致,因而是假的,無效的;再者,造紙廠1992年5月22日的介紹信明確寫著“向合同履行地法院”,因此即使1992年1月25日信件是真的,依法應以介紹信為準。

          因此,供應處請求邢臺市中法撤銷橋東區法院的裁定書,并糾正錯誤。

          邢臺市中法“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這意味著橋東區法院可以“繼續”審理該案;供應處至今還沒有收到書副本和應訴通知書。

          當庭怒斥

          1993年4月10日,供應處收到了橋東區法院發送的造紙廠的書副本和法院的開庭通知書。通知供應處于1993年4月16日到橋東區法院應訴。造紙廠的訴訟請求是,追回供應處所欠紙款68萬元,利息3.4萬元,合計71.4萬元;書的書寫日期是1992年9月28日。

          這里的問題是:

          1.同一經濟糾紛,為什么支付款從213萬元變成了71.4萬元?

          2.民事訴訟法第113條第1款規定: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15日內提出答辯狀。橋東區法院什么時候立的案?為什么1992年9月28日的,到1993年4月10日才送達?15日的法定答辯時間,為什么只給5天?

          1993年4月16日,橋東區法院開庭審理。供應處法定代表人王建軍、律師徐明照出庭。徐明照列舉了法院方面一系列不依法辦事的行為,鄭重地提出了要求:該法庭庭長、本案合議庭審判長――林立榮、合議庭成員,應該回避。審理被迫中止。

          憤而出擊

          1993年5月31日,供應處委托韓依水、胡德勝兩位律師作為全權訴訟人,負責該糾紛案。1993年6月14日,兩位律師印發了《請求糾正河北省邢臺市橋東區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系列違法行為的法律意見書》,并準備向中央、河北省、邢臺市的政府、審判、檢察機關以及有關新聞單位發送。

          6月18日,兩位律師到邢臺市有關法院交涉。有關法院表示愿意糾正錯誤,希望暫緩發送法律意見書;兩位律師回鄭州等消息。

          兩個多月過去了,邢臺方面沒有正式答復。1993年9月2日,兩位律師發送了法律意見書。《經濟日報》、《中國社會報》先后跟蹤報道了此案。終于引起了有關部門的極大關注。

          1993年11月30日,河北省高法做出裁定:原裁定適用法律錯誤,本案由本院進行提審;再審期間,中止原裁定的執行;本案移送河南省鄭州市中法審理。

          合同法律意見書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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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文書寫作心得體會

          讀完高云律師的律師專業思維與寫作技能上下兩冊,體會頗多。本書將法律知識融會貫通,為青年律師在法律文書寫作方面指明了方向。

          一、法律文書

          委托合同、工作預案、備忘錄、談話紀要、工作底稿、服務陳述、法律服務建議書、法律服務方案、盡職調查報告、常年法律顧問工作報告、法律分析報告、法律意見書、律師函、起訴狀、答辯狀、反訴狀、管轄權異議書、詞等。

          二、文書寫作思維

          1、律師需要幫助客戶實現的是“以法律手段防范風險”而不僅僅是“防范法律風險”。只有同時具備“法律思維”與“商業意識”才能寫出優秀的法律文書。

          2、律師的服務態度當然要讓客戶滿意,但相比之下,讓客戶的目標實現更重要。

          律師應該牢記:對于方向和目標,一錘定音的,應該是客戶而非律師。

          3、律師應該是提出解決方案、幫助客戶解決問題的專家而非否定客戶意見的質疑者。

          4、千萬記住,任何慫恿客戶勇敢前進法律建議都是危險和不可取的。

          5、誠實和正直永遠是律師最重要的職業道德。

          合同法律意見書范文第4篇

          關鍵詞:案例教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可行性

          中圖分類號:G642.4?搖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51-0087-02

          一、引言

          隨著21世紀信息時代的到來而發生的技術經濟變革,人作為人類社會的主體正在向著兩極發展:一類掌握著技術資本,控制著大量的資源和廣泛的號召力,他們的成功有目共睹;另一類人應該說是享用產品的普羅大眾(如:微軟的用戶),僅僅是終端的一個用戶,這類人只是享用,代價是對產品的負面作用一無所知,并直接承擔著一切負作用。事實上,人們正在為這樣的無知支付成本,如:廢棄電池的污染如何消除、汽車在帶來快速的同時產生的尾氣污染怎么辦、操控資源分配的人肆意掠奪破壞千萬年來人類社會形成的分配機制會帶來怎樣的惡果,等等,這些問題目前都是無解的。

          產生這種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知識壁壘形成的障礙。從古至今,知識一直是掌控在少數人手中的,但彼時人類社會運行的速度是緩慢的,大眾能夠用行為檢驗知識的后果,能夠用較小的代價為錯誤買單,至少人類不會為錯誤支付生存的基本條件。現在,我們已經創造了足以毀滅自己的核武器,我們在為自己能夠改變自然的能力沾沾自喜之時,也埋下了毀滅的種子。破解困境的根本途徑只能且僅能在于讓知識和創造知識的方法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掌握,這不僅表現在對新事物的創新開發上,同樣表現在對新事物的審慎接受上。

          事實上,由于將客觀現象與規律納入現代數學的理論框架,進而進行邏輯演繹和檢驗是當前知識創新的主要途徑之一,我們稱這樣的過程為“科學思考與研究的一般思維過程”。顯然,培養人的“科學思考和研究的一般思維過程”是破解知識創新聚集的關鍵,另一方面,由于現代數學是理解、探索當代社會經濟規律和科學本質的基本鑰匙,因此,大學數學教育對培養學生“科學思考和研究的一般思維過程”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本文余下部分將研究如何做的問題,組織方式為在第二部分里簡述案例教學法的歷史背景與特點,在第三部分里分析《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課程實施案例教學的可行性,在第四部分中提出實施案例教學法的配套措施及注意事項。

          二、案例教學法及其特征

          1.案例教學法的發展。案例教學法的起源有說源于19世紀70年代的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和醫學院的案例教學[1,7],有人說可追溯至2000多年前古希臘蘇格拉底的問答教學法[6],但是作為教學法得以認可和推廣,哈佛商學院功不可沒。1910年克普蘭德(Malvin T.C.Opeland)教授最先使用討論法進行工商管理教學,1920年在當時商學院院長的支持下出版了第一本商業方面的案例集。1955年至1965年,在福特基金會的資助下,哈佛商學院每年暑期舉辦一次客座教授案例法項目(The Visiting Professors Case Method Program),使得案例教學在美國商業教育中廣為普及。1980年起,我國引入案例教學法,并在MBA教學中得以廣泛普及。目前,案例教學在我國仍處在探索研究的階段。

          2.案例教學法的起點。哈佛法學院朗德爾教授最先提出案例教學時是為了克服“德懷特法”(Dwight Method)的弊端,該法以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德懷特教授之名命名的,是一種“講授、背誦和練習相混合的方法”,它要求學生在課前必須對專題論著進行閱讀、背誦,其考試就是靠記憶力的背誦。這樣的教學方法使學生處于被動的狀態,無法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因此培養出來的學生也無法勝任復雜案件的處理。朗德爾的教學理念深受當時盛行的經驗主義(empiricism)的影響,他認為:作為科學的法律是由原則和原理構成的,每個原理都是一個漫長的、通過眾多的案例取得發展的,因此,有效地掌握這些原理的最快和最好的途徑就是學習那些包含著這些原理的案例[6]。他認為掌握某種原理或原則最好的發展途徑是通過對法院判決的案例進行學習。而這樣的教育理念也是遵循于當時科學教學與研究領域中的試驗與驗證的理念。

          3.案例教學法的特征。案例教學法作為一種對講授法的超越,其最大的特點在于在教學過程中調動了人(學生)的主動認知的功能,顛覆了傳統意義上教師占有絕對正確知識的師生關系。在案例教學過程中,學生的知識來源于三個方面:自我、同學和教師[2]。源于“自我”,指的是學生在課前對案例的研究和準備。為了在課堂上的發言,學生必須在課前花4~8小時進行資料的研習,從而得出課堂上的發言內容;源于“同學”,指的是兩個方面,一個是在案例研習的準備階段,在3至4人組成的討論小組中,知識源于組內同學間的討論,另一個是,在課堂討論上,不同組間同學們觀點的碰撞與交流;知識的第三個來源在于“教師”,在案例教學的過程中,教師并不是如電視節目主持人一樣的旁觀者或話題引導者,教師在這基礎上還要進一步地實施對學生學習的幫助,包括:參考資料及其來源的提供、總結案例所蘊含的原則和原理、展示發現這些原則的思考框架。與傳統意義上的課堂不同,案例教學中,課上發言的主體是學生,每個討論小組要派一名代表在課堂上宣講本組同學們的觀點結論和論據,同時全組同學要對其他小組同學的質疑給予解答。在這個過程中,教師是一個節目主持人,把握課堂的節驟,給每個小組和每個同學充分展示自己觀點的機會。此外,在案例教學的課堂總結中,教師要對學生觀點進行點評,這個點評不是評判對錯,而是對學生是否遵循了學習的原則和原理,優缺點分別是什么,以及怎樣進一步完善自己,并提供為此還需學習的參考資料。與知識學習的教學目標不同,采取案例教學的教師不會用考卷的方式對學生進行考核。在案例教學中,學生的學習效果與其參與教學的程度、課堂發言的表現息息相關,是對學生學習實效和協作能力的評價。

          綜上所述,案例教學是基于“人的認知源于經驗的學習”這種的認知理論,所以,它的教學特點是通過案例創建經驗過程,使學習者通過浸入的方式獲得對待學習的知識、理論的認識,并體驗到展示案例中的理論或原則的程序。

          三、《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課程實施案例教學的可行性

          自1978年恢復高等教育之后,我國大學數學教育一直處在不斷的發展改革之中,早期是學習內容的變革,從向蘇聯學習逐步向歐美學習,從知識內容學習的教學向運用知識能力的教學,一直不斷地進行著探索和實踐,雖然數學建模活動和課程的引入,使得一部分學生從實踐中獲得了很強的運用數學的能力,但是,也出現了由于學習內容的高深莫測,致使絕大部分學生放棄了對數學建模的學習,這是有違引入數學建模課程及活動的初衷的。2005年之后,廣大教師自發地開始探索在數學課堂上培養學生運用數學能力的教學實踐,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文獻[8],[9],[10]的作者,通過對《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課程教學中的例題的改編,試圖培養學生運用現代數學的方法,但這樣的嘗試效果是有限的,因為這種教學還沒能將學生的學習主體地位突出出來,它仍屬于講授法的教學范疇。現在的關鍵問題在于:我們要在數學教學中完成怎樣的教學目標?

          在我國,困擾現代數學教育的問題應該是“怎樣用”的問題,換句話說,是“為什么科學家們能將客觀現象用數學公式加以表示”的問題。案例教學法是將學生置于案例的環境之中,讓學生通過自己的知識和學得的知識找出處理案例的方法,得到處理問題時思考問題的方式和解決問題途經的經驗,從這種經驗中自我總結出運用原理和準則的方法。因此說“案例教學法”是解決上述困境的一條途徑。在工科大學本科教育中,《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課程是繼數學分析、高等代數(或高等數學和線性代數)之后,開設的以隨機現象為研究對象,用現代分析數學的方法揭示隨機規律的一門數學應用課程。盡管《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課程是一門數學課程,但其教學目的是通過本門課程的學習,構建隨機現象的數學模型,掌握分析隨機現象的數學方法,模仿和學習由問題導引數學理論的科學思考與研究的一般思維過程。案例教學剛好是通過浸入的方式,使學生掌握發現知識、原理或原則過程的一種教學模式,因此,在《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課程中實施案例教學不失為是一種選擇與突破。

          四、《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課程實施案例教學的建議

          將客觀現象納入現代數學框架并不是一件顯而易見的事情,而這又恰是理解現代科學、社會和經濟等領域中規律、原則和原理的關鍵所在。《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是研究隨機現象統計規律的一門科學,隨著現代信息和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本門科學中的科學思想和處理問題的方法受到越來越廣泛的關注和認可。人們希望掌握揭示客觀世界中的隨機規律的方法,從而進行有效的決策。所以,案例教學法應用于《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課程的教學之中,既是課程知識體系本身的需要,也是大學數學教育的要求。那么,該怎樣在本門課上進行案例教學呢?

          首先,要進行案例準備,通過組織任課教師進行認真的研討(這個研討應該是指讓每個教師對案例教學的概念有深入的、統一的理解和認識),找出適合案例教學的專題,然后針對所提出的專題分別收集相關的案例材料;其次,教改的起始階段應該在小范圍內進行試點,并通過對照組進行評估,然后再進行不斷的改進,直到有了成熟的案例集和授課組織模式,再將這種授課方式進行推廣;再次,教學管理層的支持,案例教學是對傳統講授法教學形式的根本性的變革,一名教師到完全把握案例教學的特點并能運用自如地進行授課需要至少3至5年的時間,實際上哈佛大學案例教學法的產生、發展至推廣先后經歷了100年的時間,僅是案例教學法在管理課上的教學實踐就經歷了1910年至1920年10年的準備,到1920年才出版了第一本案例集,在1940至1950年代的十多年里,探討研究案例的準備、編寫和使用的一攬子問題,在1955年至1965年在福特基金的支持下才得以推廣[7],因此,沒有教學管理層耐心的人力、物力、評價方面的支持,這樣的改革都只是形式的、轉瞬即逝的。管理層該怎樣支持案例教學的教改實踐呢?

          1.制度支持:在教師個人申請和管理層選拔的基礎上,形成一個案例教學改革研究團隊,這個團隊的任務是:編寫案例、進行案例教學的實踐和對案例教學效果進行比對研究,逐步形成可操作和推廣的方案和辦法。注:團隊成員應該是由有教學改革經驗的教授加上3至4名講師共同組成;案例教學實踐要有實驗班,為了便于比較,至少要有3個不同層次學生組成的實驗班:數學成績優秀的學生、數學成績一般的學生和這兩類學生的混合;每年的任務除了編寫案例和進行教學實踐外,還要和有經驗的一線教師、教學管理層至少進行一次案例教學效果的研討工作,既是工作經驗總結和匯報,又是專家學者共同研討、質疑和提建議的場合。

          2.資金支持:案例教學已經是在法學、醫學、管理及其他許多學科得到了很好的應用,但在數學學科的教育中還沒有真正的案例教學出現,這與數學學科的教育側重理論知識的學習有關,這樣的學習方式,使得大多數學生會認為數學是死板、枯燥且是與實用無關的,不過,現代科學的發展使得任何學科都變得越來越仰賴數學的刻畫和表述,因此,在數學教育中應用案例教學法,使學生盡早進入科學思考的訓練之中,這有利于創新人才的培養。因此,為了早日普及“案例教學法”,我們需要足夠的資金支持。資金的支出應該包括:對參與此項工作的教師基于工作補貼和成果購買、案例編寫的調研和教學效果比對研究、每年的研討會等。

          3.鑒于《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課程是一門基礎性的數學課程,因此實施案例教學要采取反復論證,小心實踐,逐步推廣的原則。在論證階段要解決案例的編寫工作,避免將案例編成例題的形式,而且,實施案例教學改革試點的班級,學生成績考核方式必須改變,并且要堅持進行對比測評研究和執行教學效果學生、同行和專家評議。

          綜上,為了使案例教學法能夠在數學學科領域中得以應用(這也是教育理念的發展趨勢),并取得好的效果,必須進行艱苦的實驗和研究,只有取得可靠的成果之后才應進行大范圍的推廣,而且,在這個過程中,教育主管部門應該持有信心、恒心和耐心,相信教師們的教研團隊的努力;持之以恒地給予資金、政策和教師待遇的支持;耐心細致地進行教學改革研究的指導,不做簡單的高高在上的評估人,因為我們的目標不是評價對錯和好壞,而是找到實施案例教學法的途徑,從而使學生受益,達到為創新人才培養服務的目的。

          參考文獻:

          [1]史美蘭.體會哈佛案例教學[J].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5,(2):84-86.

          [2]劉剛.哈佛商學院案例教學作用機制及其啟示[J].中國高教研究,2008,(5):89-91.

          [3]張家軍,靳玉樂.論案例教學的本質與特點[J].中國教育學刊,2004,(1):48-50,62.

          [4]劉彥文,管玲芳.案例教學效果評價指標體系的實證研究[J].管理案例研究與評論,2008,(4):69-75.

          [5]郭俊輝,曹旭華,王富忠.案例教學效果的最有模型探索[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0,(3):140-144.

          [6]楊光富,張紅菊.案例教學:從哈佛走向世界——案例教學發展歷史研究[J].外國中小學教育,2008,(6):1-5.

          [7]郭德紅.案例教學:歷史、本質和發展趨勢[J].高等理科教育,2008,(1):22-24.

          [8]李興東,張政成.《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課程中加強案例教學的探討[J].數學教學研究,2012,(4):54-57,62.

          [9]王瓊,何哲飛.點穴式案例教學在概率統計課程中的研究[J].大學教育,2012,(9):115-116.

          合同法律意見書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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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項需要法律服務,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處理相關房屋交易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

          1、律師陪購服務:

          (1)陪同看房、審閱售樓資料;

          (2)審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法定證明文件;

          (3)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規劃、建設、銷售許可文件及房屋開發商的開發資質;

          (4)對擬購房產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5)審查房產的實際狀況與宣傳廣告是否相符,謹防廣告及宣傳的誘惑和誤導;

          (6)審查、修改、補充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7)協助進行交易談判,并協助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8)協助甲方進行交易談判,并協助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認購書;

          (9)協助甲方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10)協助甲方正當行使合同權利,督促交易相對人履行合同義務;

          (11)審查房屋交付驗收的法定文件,協助房屋交付驗收;

          (12)協助甲方辦理房屋入住手續;

          (13)協助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登記和交易過戶手續;

          (14)協助辦理合同公證、委托公證、繼承公證、贈與公證等;

          (15)協商甲方向房屋交易相對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張合同權利;

          (16)為購房合同提供律師見證服務;

          (17)提供簽約后的法律咨詢服務。

          2、律師服務

          (1)出售房屋,并代為辦理產權交易過戶手續;

          (2)出租房屋,并代為收取、保管房屋租金;

          (3)申請房屋面積測量鑒定;

          (4)申請房屋質量安全鑒定;

          (5)代辦購房登記、產權登記手續;

          (6)代辦個人住房、商業用房貸款手續;

          (7)代辦購房款資金監管;

          (8)代辦房屋驗收交接手續;

          (9)代辦個人所得稅抵扣手續;

          (10)起草、審查、修改裝飾裝修合同;

          (11)起草、審核裝飾裝修項目清單及購買相關材料清單;

          (12)代辦水、電、煤、有線、寬帶、電話過戶或開通、落戶等手續;

          (13)申請證據保全公證、遺囑公證、委托公證、繼承公證;

          (14)對房屋權屬、土地權屬進行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15)指定律師各類買賣、裝潢、物業管理及租賃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16)其他房產事務及法律事務。

          3、律師咨詢、調查服務

          (1)提供房屋交易所需的各項政策法規;

          (2)提供房屋交易所需專業房地產法律咨詢;

          (3)對擬購物業進行綜合分析;

          (4)對房產商資信進行調查、查看證件是否齊全;

          (5)對擬購物業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6)為房屋裝潢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7)提供物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

          (8)為房屋租賃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9)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